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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因报道新旧物业争夺战,被业委会控告"涉黑"!

2019-5-3 17:55| 发布者: admin| 查看: 120| 评论: 0|原作者: 殷清利|来自: 殷清利律师

摘要: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Vwo3d4NANQBlUkm9sLei-w
序   言:今天是世界新闻自由日,可在两天前,封面新闻的沈记者却因为一篇新旧物业纠纷案件的报道,居然被"南宁广源国际社区业主委员会"攻击"涉黑"!记者新闻自由何在?记者调查,怎么就成为"黑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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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小时监控视频还原物业争夺战!

2017年11月18日,广西南宁市广源国际社区发生了一场让人瞠目结舌的新旧物业更替战。据多家媒体报道,这次物业更替中,旧物业公司深圳“缔之美”与新物业公司深圳“金地”发生激烈冲突。最终,在当地警方干预下,物业完成更替,深圳“缔之美”则被多家媒体认为是负面典型。

物业更替最终完成,事情远未结束。

2019年4月16日,深圳“缔之美”将当初在这场物业争夺战中维持秩序的南宁市公安局青秀山风景区公安分局(简称青秀山分局)告到了中央扫黑除恶第17督导组。

“缔之美”方面认为,在2017年发生的物业更替过程中,青秀山分局存在为小区业主委员会站台的行为,同时,他们认为对方作为强权机关,插手民事纠纷与经济纠纷,属于违规行为。

青秀山分局对对此予以否认。该局办公室一位工作人员称,“我们当天只是在维持秩序。”目前,介于“缔之美”的投诉,“我局也因此正处于被调查状态。”

资格待定的业委会

4月26日,封面新闻记者来到了风波中的广源国际社区。

深圳“缔之美”物业公司经理武孔珍表示,这一切,源于2016年时该小区违规成立的业委会。据业委会信息显示,业委会主任为现任广西省自治区台办投诉协调处处长魏艳,此前中青在线也曾有过相应报道。

武孔珍说,2016年以前,该小区一直没有业委会,直到2016年12月份,该小区进行的一次业委会选举。

“业委会成立是好事,我们对于这个是乐见其成的,但成立业委会总要合法吧?”武孔珍表示,业委会选举过程中,从未通知过开发商,也从未通知过物业,甚至未进行唱票,这些做法,均违反物权法。因此,在2017年3月,有多名小区业主向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进行实名举报,检举此次业委会选举不合程序,不具备正式身份。区住建厅受理了投诉,并对广源国际社区业委会备案文件进行调查,还召开了听证会。在调查过程中,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发现:该业委会的成立确实存在不合规行为,并发函至管辖区住建局,明确说明该业委会不被承认。

业委会未被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认可,却并不影响该业委会的工作。随后过程中,业委会以现物业公司管理水平差为由,意图更换物业公司。但该行为却并不被小区内所有业主认可,部分业主了解情况后,就“广源国际社区业委会”的合法性,向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审胜诉。法院认为,应当撤销第三人“广源国际社区业主委员会”在南宁市青秀区住房和建设局的备案。

一审结束后,业委会不服,向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后发还重审,目前一审仍在进行中。

物业更替警方拉偏架?

“就是这样一个资格待定的业委会,完成了小区内物管公司的更替,更是让警察给他们站台。”武孔珍向封面新闻记者提供了2017年11月18日的监控视频,视频时长4个小时。

据视频显示,当日上午9时许,广源国际社区外聚集了众多身着黄色鸭舌帽与红色雨衣人员。同时,还有数十位同样穿着人员举着标牌从小区内走出。两方人员汇合后,开始试图冲进广源国际社区内,但被安保人员阻止。

随后,有多名警察手持警棍与盾牌来到现场。到达现场后,警察拉起警戒线,将小区安保人员隔离,而身着黄色鸭舌帽与红色雨衣的人员得以进入小区后,这些人对小区内多处物业办公室进行打砸,用液压钳,榔头,螺丝刀等工具,对包括财务室在内的物业办公区防盗门进行破坏。

试图阻止他们的“缔之美”物业工作人员也遭到殴打,同时,还有部分“缔之美”工作人员被带上了警车。据视频显示,指挥警察行动的,是一个手持雨伞,身着便装,略有些秃顶的中年男子。

武孔珍指认,这位中年男子为青秀山分局副局长李伟文。

武孔珍还向记者出示了另一则短视频。该视频拍摄于2017年11月17日下午。当时,武孔珍应警方通知,参与了警方组织的调解会。参会人员包括广源国际社区小区业主委员会、金地物业、缔之美物业以及开发商广源集团。警方调解人员有青山派出所所长蒙东,青秀山公安分局副局长李伟文,地点位于青秀山公安分局办公室内。

视频时长约30秒。视频中,可以听见青山派出所所长蒙东表示,希望在第二天的物业更替中,双方能够遵守相应法律法规,同时,蒙东表示,如果有人不遵守,那警方“该怎么样就怎么样”。

警方此举,深圳“缔之美”无法接受,“从视频可以明确看出,警方拉了偏架。视频中那些带着黄色鸭舌帽的人员,根本不是小区业主,但警方却帮助他们进入小区,对我们的前物业管理人员进行殴打。”武孔珍表示,早在事情发生以前,他们已经向警方递交了该业委会不合法的文件,警方并未表态,“如果是合法的业委会,通过合法的方式要我们走,我们无话可说,但这样的情况,我们怎么能服气?”

此后,深圳缔之美物业公司曾先后向南秀区检察院、南宁市公安局等提起刑事控告,它们认为警方涉嫌滥用职权、其他社会人员涉嫌黑恶势力犯罪等问题,但至今未曾得到相应正式回复。

警方回应:我们是为了防止打砸

对于深圳“缔之美”的指责,青秀山分局予以否认。

该局办公室一名工作人员表示,2017年11月18日,他们确实有过出警,指挥者确实是该分局副局长李伟文。在11月17日,青秀山分局也确实召集双方在分局办公室召开协调会。

“我们这样做,并非是想介入民间经济纠纷,而是我们此前曾接到过报案,报案人员称,2017年11月18日,广源国际社区将进行物业更替,到时可能会出现冲突,希望我们能够到场维持秩序。”该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向上级机关作出了请示,并得到了上级机关的批示。正是这样,他们才会在头一天开展协调会议,并于第二天到场维持秩序。

同时,对于深圳“缔之美”方面指责的拉偏架行为,该工作人员也予以否认。他表示,警方当初到场,是为防止出现打砸,并非是为任何一方站台,但对于视频中出现的损坏财物情况,该工作人员并未作出说明。警方为何抓走“缔之美”员工?该工作人员也只是表示,肯定是因为对方有过过激行为。

为何没有抓捕视频中殴打“缔之美”物业工作人员的冲击者?为何会在维持秩序时,帮助身着黄色鸭舌帽与红色雨衣的人员进入小区?以及为何没有阻止部分人员对小区内物业办公室进行破坏?这位工作人员未作出相关答复。

这位工作人员最后表示,因为此事,近两年来,深圳“缔之美”多次向市局进行投诉。今年,对方又向打黑办进行投诉,目前青秀山风景区公安局也仍旧处于被调查的状态。(以上据封面新闻的报道这位工作人员最后表示,因为此事,近两年来,深圳“缔之美”多次向市局进行投诉。今年,对方又向打黑办进行投诉,目前青秀山风景区公安局也仍旧处于被调查的状态。(以上据封面新闻的报道《新旧物业交接引纠纷 警察涉嫌“站台”?警方回应:我局正在接受调查》)

2

业委会恶意举报记者"涉黑"


以上报道在2019年4月29日发表后,2019年5月1日微信公众号"南宁广源国际业主之家"登载了署名为"广源业委会"的一篇文章《关于对“封面新闻”刊发恶意虚假新闻 中伤广西南宁警方、抹黑基层民主 记者沈某涉黑、网络暴力的举报》(https://mp.weixin.qq.com/s/se02kufM22DtiqJbH7OkeQ)。



▲文章的首页显示作者是广源业委会

▲直接攻击、诋毁沈记者涉黑的内容


在这篇文章中,从头到尾,系典型的大学报文风,特别是在第八条写道:"恶文乱世 沈某涉黑!


中央扫黑除恶文件中的黑恶势力“十必打”第九条提到:严厉打击纠集刑满释放人员、吸毒人员、社会闲散人员以及其他不法人员,沆瀣一气,利用互联网、举报信采取匿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诽谤、诬告、陷害党政干部、企事业单位负责人的黑恶势力。


沈某的报道中公开点名道姓提到广源国际业主委员会主任魏艳,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台办投诉协调处处长,李伟文为南宁市青秀(山)区公安分局副局长。沈某在没有经过深入调查的情况下,通过互联网,借新闻报道之名,诽谤、陷害党政干部,毫无疑问,已属涉黑!"


从报道的内容来看,沈记者既采访了缔之美四个小时的监控录像,又查阅了事发前一日公安召开的协调会,同时又现场采访了青秀山分局的工作人员。怎能动辄就说缔之美、开发商就是黑公司,就说"
记者没有采访政府部门,记者没有采访南宁警方,记者没有采访人民群众,内容与事实真相严重不符",并指责记者蓄意断章取义、颠倒黑白,并称是一篇存在重大新闻失实的“拉偏架”“站黑台”的违规报道!更认定是一篇存在重大“收黑钱”嫌疑的有偿新闻!


一个记者正常写篇报道,就被业委会举报涉黑?记者一个人怎么涉黑?涉谁的黑?法律明确规定了物业交接的法律救济途径不走,聚集如此多身份不明人员采取强行打砸之方式达到争夺之目的。这不是对法律的严重践踏吗?当地公安机关通过现场监控视频查一查当天戴黄帽、穿红雨衣人员的身份,是太简单的事了,一查便知这些人是不是业主,他们到底究竟是谁雇佣而为?为何不查?反而出现在前一天的协调会上,派出所所长并说"这事,让你们交,你们不交,明天该怎么办,就怎么办!"当地公安机关对待这一问题,未免存在采取的标准不一之嫌疑?


在法治社会下,竟然出现如此暴力的事情,相关机关部门至今却不予查处到位,这本身就不正常。记者通过报道方式,引起南宁、广西相关部门领导重视,是好事,但这报道也势必动了某些利益团体的蛋糕,这些人也一定会选择一定的救济及发声方式。但动不动就控告记者涉黑,也未免太无视法律了!


5月3日是世界新闻自由日。联合国秘书长古特雷斯发表致词表示,新闻自由对和平、正义、可持续发展和人权至关重要。


对此,我们不禁要问,这动不动就控告记者涉黑,如何创建新闻自由?


3

控告记者涉黑,已构成网络诽谤罪!

关于新旧物业交接,在现行法律框架下,一共有两种方式:


第一种是行政处理方式。《南宁市物业管理服务条例》第六十八条明确规定“物业服务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并处1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并提请原发证机关降低其资质等级或者吊销企业资质证书:(四)物业服务合同终止,业主大会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企业,原物业服务企业拒不退出物业管理区域的”。


第二种是民事诉讼方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0条第1款规定“物业服务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业主委员会请求物业服务企业退出物业服务区域、移交物业服务用房和相关设施,以及物业服务所必需的相关资料和由其代管的专项维修资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本案中南宁国际社区业委会完全应当通过以上法律方式实现物业交接,但其既没有通过向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提出行政处理的方式,也没有向法院民事起诉原物业公司,其直接采取强行抢夺物业方式,显然是违法的、无效的。



▲阅读量已超5000次以上的证据


截止本文章发布之日时,业委会这篇文章的阅读量已达到6861次,深圳缔之美物业广西分公司对于该篇文章中在无任何证据情况下,肆意抹黑物业公司为『黑公司』的行为,表示会采取刑事控告、刑事自诉等所有救济方式,让书写、发布这篇文章的人付出刑事代价。


据了解,《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一)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


关于网络诽谤罪,阅读5000次以上,并具备诽谤构成要件的,完全可以予以刑事追究。


最后,恭贺南宁市广源国际社区业委会,您所撰写、发布的文章已经达到了该标准,并有进一步攀升的趋势。




编辑:董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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