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上午九时许,由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二级高级法官黄武担任审判长公开开庭审理的江西广播电视台原党委委员、副台长李建国受贿罪一案正式开庭,上饶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黄严宏等担任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司法责任制改革以来,法检两长同庭审案,依法履行职务已成常态。
公诉机关指控, 1994年至2017年,被告人李建国在担任江西电视台节目制片人、编辑部主任、副台长、江西广播电视台副台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江西某影视传媒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朱某某、江西某传媒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丁某某等7人所送财物共计人民币776.9308万元。 庭审中,经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等环节,被告人李建国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该案将择期宣判。 编辑:高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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