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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传播假信息 或坐10年牢

2019-4-3 11:55| 发布者: admin| 查看: 62| 评论: 0|原作者: 辛斌|来自: 环球网

摘要: 原文链接:https://news.sina.cn/gj/2019-04-03/detail-ihsxncvh7798993.d.html?from=timeline


据新加坡《联合早报》2日报道,“防止网络假信息和网络操纵法案”41日由新加坡政府提交国会进行一读,正式启动应对网络假信息的立法程序。新法案将赋予政府更大的权力,可强制刊登假信息的个人或网络平台更正信息或撤下假新闻。不遵守指示的网络平台可被判罚款100万新元(1新加坡元约合5元人民币)。此外,恶意散播假信息、企图损害新加坡公共利益的个人可被判处10年徒刑、罚款最高10万新元。

法案对假信息的定义是“违背事实的虚假陈述”,涵盖所有捏造的信息,也包括完全改变原有含义的事实扭曲。而基于事实的个人看法、批评、讽刺或讥讽性模仿则不算是假信息。在确定是虚假信息后,政府部门还必须证实它对新加坡公共利益造成了负面影响,才能采取行动。对于影响不大的假新闻,政府会发出针对性的更正指示,要求作者刊登更正说明。若假新闻的影响太大,政府可要求作者把文章撤下,中断其传播;如果该信息已广泛传播,难以全部删除,政府可发出广泛性的更正指示,要求主流媒体、社交媒体平台等都刊登更正说明,向广大民众澄清事实真相。

对于脸书、谷歌等网络平台,政府可要求它们就虚假信息刊登更正或屏蔽文章。法案还要求,任何在6个月内连续多次发布三条及以上假信息、接到更正指示的网站,必须刊登声明,公告自己的网站已被列为假信息源,不得获取广告收益或其他资金。   

法案明确规定,不遵从指示、恶意在新加坡散播假信息的个人或组织必须承担刑事责任。新加坡总理李显龙上周表示,作为多元种族社会,我们若不自我保护,心怀不轨者可轻而易举地造成不同群体彼此对立,制造社会混乱。

编辑:吴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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