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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十大传媒伦理问题

2019-1-3 18:56| 发布者: admin| 查看: 146| 评论: 0|来自: 新闻记者

摘要: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FH3tjBi_9O-n4lX3yf--1Q


本刊如往年一样,继续对2018年若干有代表性的传媒伦理问题案例进行研讨,在以专业媒体案例为主的前提下,更注重新传播格局下表现出的新特点、新问题的探讨。从本年度的相关案例可以看出,用户参与对传播的影响总体上是积极的,有利于纠正专业媒体的某些失误(有的可能是难以避免的),可以使有关事实获得更加全面而公正的评价。重视千百万网络用户的声音,正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传媒伦理最根本的规范之一——“以人民为中心”的体现。

 

技术变迁对新闻传播格局的影响日益加深,传统意义上的新闻业,无论作为产业、行业、商业,还是职业,都遭到颠覆性挑战。变革中的新闻传播格局也为传媒伦理研究带来挑战,首先是研究对象超出专业媒体范畴,伦理适用标准也不尽相同。就新闻生产的不同行动主体而言,对专业媒体当然不妨继续沿用长期以来已成共识的专业标准,但当前各种机构、普通用户的传播行为又如何考量?更为关键的变化是衡量标准的不确定性——边界的模糊必然带来原有伦理规范不同程度的失灵,变革的媒介现实正在重塑传媒伦理。

 

在传统大众传播模式中,新闻伦理主要是消息源-媒体-受众的关系,比较简单;而在网络空间,演变为平台-用户的关系,用户兼为受者和传者,而传者又有专业媒体、机构媒体、用户自媒体等等之分,如何建立新型的网络空间传播伦理,是正在探索的问题。这正显示了当前传媒伦理讨论的意义所在——通过对相关案例的梳理和分析,不仅为新闻传播业变革留下一系列经验性材料,通过多方面意见的展示也有助于新的制度和规则的建立。

 

 

2018年传媒伦理典型案例

 

1.“汤兰兰案”报道的二次伤害问题

【事件】2008103日,14岁的女孩“汤兰兰”向黑龙江省五大连池市警方写了一封举报信,称其从7岁开始被父亲、爷爷、叔叔、姑父、老师、乡邻等十余人强奸、轮奸。此后,包括“汤兰兰”父母在内的11人分获无期徒刑和515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但多名被告人以诬陷、刑讯逼供等为由提出申诉,请求再审改判无罪。

 

2018119日,前《南方周末》记者王瑞峰以《家族、屯子集体“强奸”之谜》为题,首先披露了“汤兰兰案”,但因发表在个人微信公众号上,且不久后即删除,影响并不大。

 

130日,澎湃新闻发布了报道《寻找汤兰兰:少女称遭亲友性侵,11人入狱 多年其人“失联”》(澎湃新闻微信公众号上的稿件名为《10年前,14岁的她以性侵等罪名把全家送进监狱,然后失踪了……》),文中暗示了案件的诸多疑点,如两张彼此矛盾的B超单、干爸干妈得知汤兰兰被强奸这一消息的时间点说法不一、多名被告人当庭翻供、对刑讯逼供的质疑等。这篇报道引发舆论对案件关注的同时,也引发不少网友对媒体操守的批评,认为媒体不敢质疑公检法,而将落脚点放到寻找遭受性侵的女孩身上,并且文中图片有泄露受害女孩个人信息的嫌疑。

 

131日,《新京报》发表评论 《被全家“性侵”的女孩,不能就这么“失联”着》,呼吁“以还原真相的名义,别让汤兰兰‘失联’了”。对这篇文章,前《南方周末》记者、宾夕法尼亚大学传播学院博士生方可成评论道,如果说“澎湃新闻”的报道中存在诸多不足,那么《新京报》的评论将这种不足放大了十倍、百倍。对于媒体反复呼吁“汤兰兰”重新现身回应案件疑点的做法,也有很多网友表达了愤慨。

 

27日,黑龙江高院回应对汤继海等人申诉正在依法处理。727日,黑龙江高院公开开庭宣布,驳回“汤兰兰案”原审被告人汤继海、万秀玲等人的申诉。

 

【点评】正如《人民日报》评论所说的:“客观冷静、深入扎实的新闻报道,对于我国法治建设,特别是一系列个案中公平正义的实现,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无论是在聂树斌案、呼格吉勒图案中为冤者平反昭雪,还是在于欢案、徐玉玉案中追问真相、呼吁反思,负责任的媒体、记者不仅发挥了关键的推动作用,同时也充当了理性分析的传声筒、法治理念的扩音器。在任何一个高度法治化的文明社会,都少不了媒体对真相的呼唤、对问题的质疑,让阳光和正义涤荡社会的每一个角落。”'然而,这次部分媒体对“汤兰兰案”的报道却遭到网友的广泛质疑甚至反感。仔细分析网友的评论,发现批评的重点并不是案情本身,而是媒体的操作方式。有评论认为,“这篇新闻特稿客观性存疑,倾向性明显……全篇文章似乎‘证据’十足,结论呼之欲出,当年的受害者汤兰兰一定是个满口谎言前后矛盾的骗子”。而“寻找汤兰兰”被解读为暗示公众去“人肉”汤兰兰。尽管报道使用的“汤兰兰”是化名,其关键信息也打码遮盖,但也有网友质疑当年的报案笔记:载有“汤兰兰”户籍信息的“常住人口详情”记录并无披露的必要。相关报道不仅侵犯受害者的隐私,而且可能导致“汤兰兰”的身份泄露,造成二次伤害。

 

网友的质疑指出了相关报道的缺陷所在,《人民日报》评论也指出:“媒体进行监督,是职责所在,不能因可能有人‘借媒体炒作、企图翻案’就迟疑退缩。但在媒体的个案监督过程中,如何有节制、更客观地传递信息、表达观点,考验从业者的媒体素养。这就需要每一个媒体、每一位记者更具法治思维、法治意识,更多考虑自己对社会舆论的责任,以客观、理性的职业伦理,更好地推进问题解决,涵养整个社会的法治精神。”

 

另外,从媒体报道常规看,不排除是在舆论监督报道空间受限,采访无法突破的情况下,以“寻找汤兰兰”为切入口,倒逼公检法部门对案件回应、审查。但这种舆论动员的方式蕴涵了极大危险,显然不够审慎。对此,也有评论指出,正是由于近年来传统媒体不景气、调查性报道难以展开等原因,造成大批专业媒体调查记者流失,才会出现“汤兰兰案”报道水准下降现象。这些问题同样值得重视。

 

2.朋友圈晒“车马费”引出的有偿新闻潜规则

【事件】19日,一张朋友圈消息截图将多年来似乎司空见惯却又鲜少公开讨论的“车马费”问题摆上了桌面。一位微信名为“姜涞”的前记者在朋友圈晒出写有《南方都市报》名称的信封,附文写道:“制作资料,明天打发要饭的,做甲方的感觉真好。”还在评论区留言点名:“羊晚、信息时报、南方日报啥的,排好队,排直喽!”

 

根据“姜涞”在问答社区“悟空问答”的自述、微信公众号“媒媒哒”的调查来看,“姜涞”曾是珠海某报社的一名记者,近期从媒体跳槽到企业工作,职务并非公关,而是帮做公关的同事写好信封后,随手拍照发至自己的朋友圈。对于他的言论,“姜涞”表示,“这种活动稿一直被圈里人戏称为‘向金主讨饭’。于是,一时孟浪完成了这个文配图的编辑工作。联想到当初我们乌泱乌泱围着‘金主’嗷嗷待哺的样子,满腹恶趣味的我,又有了‘排好队、排直了’的戏言”。

 

刘亚娟、展江等认为,对于媒体来说,此事的尴尬之处在于难以自证清白。姜涞捅破的这层“窗户纸”,媒体该怎么修补?正面回应底气不足,不予理睬又被认为是默认,因此媒体圈的确陷入某种危机。有广州媒体人在姜的公号文章下留言:“做过媒体的都知道,记者是有多忙,哪有闲工夫和这种人扯不清,广州媒体圈不屑与他争论,他却自以为赢了,阿Q精神很上线啊!”姜则反唇相讥:“到底是不屑还是不敢?我觉得我跟我兄弟才是写文章的祖宗。现在的媒体人不行。”还有微信截图显示了某记者与姜的领导的沟通内容:“想核实一下,这人是不是你们的员工,为什么要污蔑媒体要饭。今天采访的车马费,我会退回给你们。”从姜的叙述和对问答平台的评论看,各方都没有否定这张截图的真实性。那就尴尬了:这位记者已经收了车马费,且在姜称一些记者是“要饭的”之前并没有主动退还。

 

【点评】对于此事,一家汽车自媒体评论说:“给媒体‘车马费’这种略显尴尬的存在,却是媒体人士难以越过的一道坎”。某些媒体的条线记者在采访一些活动时收“红包”或“车马费”的问题由来已久,因为单笔金额不多,大多数记者持相对宽容的态度,甚至辩护认为这些钱数量少,不足以干扰他们的新闻判断和报道,另外收“红包”也是为了与消息源建立“关系”。对此类“红包”,有的媒体机构明令禁止,有的则予以默许,将之视作记者收入的一种补贴形式。但当“姜涞”以“打发要饭”的口吻,将这个隐形的“行规”抖出来时,媒体人除了一时脸面无光,难堪之外,恐怕要深思收取“车马费”时,付出的是什么代价。

 

严格来说,收取“车马费”后发表的报道,实质属于有偿新闻。公关人员向记者发放“车马费”,无非是希望记者能按照他们的意图进行报道、宣传,所以一旦收取了“车马费”就必然损害了报道的独立性,这是以自己的采访权和公众的知情权为代价的。

 

刘亚娟、展江撰文认为:姜涞事件捅出来的“篓子”,不仅直观体现了某些媒体某些条线在红包受贿这一道德问题上的“灯下黑”,和一部分媒体人暴露出来的“驯从”乃至“自我安慰”,也侧面印证了纸媒式微的大趋势。媒体人张丰在回答“记者跳槽做公关后发朋友圈称前同行是‘要饭的’,你怎么看”时写道:“媒体发达的时候,连政府部门的发布会,都会给记者一点车马费。如今这种行为被称为‘乞讨’,足见报纸这个行业的衰落已经到了什么程度……”微信号“此地无言”中署名“此间飞”的作者在《叛徒姜涞,你不知道说真话需要努力吗》中直言:“你(媒体)要想让大家接受收红包是可以理解的行业惯例,那就得承认媒体并没有多少公信力,以及我们并没有真正的舆论监督……我们需要姜涞这样的叛徒和挑衅者,来打破这虚假的和谐。一句难听的真话,胜过一万句漂亮的谎言。”

 

与此事件形成映照的是澎湃新闻记者拒收30万元“红包”事例。5月起,澎湃新闻连续报道了“生发神药”邦瑞特的涉嫌虚假广告问题,并对邦瑞特背后的河南郑州题桥商贸有限公司进行了调查。其间,澎湃新闻记者陈兴王接到自称是题桥公司股东华某的电话,华某以说明情况为由与记者见面,在留下一个蓝色双肩包后迅速离开。陈兴王随即将双肩包送至有关部门。后证实,包内装有约30万元现金。正如澎湃新闻在评论中所说,“严守新闻职业操守本身,就是对新闻记者最好的保护,法律和职业规范是新闻记者在履行监督报道职责时最大的‘保护伞’。”

 

3.“奥数天才坠落”与非虚构写作争议

【事件】53日,《人物》杂志刊发特稿《奥数天才坠落之后》,讲述曾占领IMO(国际数学奥林匹克竞赛)高点的“奥数天才”付云皓被保送北大后沉迷游戏,因为挂科无法拿到毕业证,“意外地在学术界消失”的故事。文中提及付云皓现在一所二本师范学校任教,并做数学竞赛教练。

 

翌日,付云皓本人以“自白书”的形式对这篇文章作了回应,认为作者虽然采访了付云皓本人却很少引用他的讲述,多是依靠周边采访的选择性报道,并不符合事实;不认同文章价值观——学科上有天赋的孩子必须要去做学术研究,否则即为“坠落”,相反认为自己做个普通老师很充实;反驳偏科的说法,表明自己并非“竞赛机器”,其他科目也不错;回应挂科肄业一事。

 

此文一出,《奥数天才坠落之后》一文引发更多争议,知乎上的问题“如何评价《人物》杂志的《奥数天才坠落之后》一文,以及付云皓本人对此做出的回应?”获得412个回答。其中“数学、数学分析话题的优秀回答者”dhchen的观点被置顶,得到2650人的赞同,dhchen批驳了《奥数天才坠落之后》中预设的非常“流行”的成功观。

 

【点评】非虚构写作,或称非虚构文学创作,以强调作者完全独立的个人视角进行写作为主旨,近年来被引入我国,得到响应和推广,影响越来越大,收获很多读者,但也往往引发争议,比如当年“厉害女士”、“惊惶庞麦郎”、“耶鲁村官秦玥飞”报道等。与对单纯事实进行报道的其他新闻不同,人物本身就具有复杂性,人物特稿往往为追求对观念和意义的处理,在写作上单纯以作者的视角,理解和重构人物的经验,即便是基于事实的叙述,也很可能生成不同的意义与阐释,这也是非虚构作品容易引发争议的重要原因。可见其焦点仍然在于:这究竟是新闻还是文学创作?作者的主观视角掌握到什么尺度才是合理的?

 

《奥数天才坠落之后》虽然未直接给付云皓的人生扣上“失败”二字,但却处处渗透着与世俗成功观两相对比下的失意与落魄。正是因为写作中表现出较强的预设立场、强加于人的价值观,因此也被受访者本人及众多网友指责裁剪事实——选择性地强调或者忽略一些内容,从而使得文章的客观性和权威性受到质疑。这一事例也再次提醒我们,尽管“强调叙事性的非虚构新闻话语本质上是一种文学化的言语实践”,但也需要注意“非虚构叙事可能陷入风格主义的景观陷阱,从而变成一种纯粹审美的文字游戏或陷入碎片化细节的泥潭,走向它所宣称的接近真实的对立面”。由于自媒体和网络作者的迅速扩张,即使很多作者并不一定知道“非虚构写作”这样的外来“流派”,也确实需要把握好主观抒发和客观表现之间的界限。

 

另外一个值得关注的现象是,在当下人人都有麦克风的时代,专业媒体并不是事实和观点的唯一提供者,付云皓在知乎发表“自白书”对《人物》杂志的文章进行批驳,采取了与专业媒体完全不同的竞争性叙事,很快获得超过10万个“赞”以及2000多条赞同的评论。这意味着新传播格局下议程设置权、话语引领权的开放与转移,通过传受各方的互动,有助于进一步逼近真相,而对于专业媒体来说也需更加谨慎,才能保持公信力。

 

4.“二更食堂”低俗文章与野蛮生长中的价值观缺位

【事件】56日凌晨,21岁的空姐李某珠,在郑州通过滴滴平台搭乘顺风车,不幸被司机杀害,这一事件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51120时,知名自媒体公众号“二更食堂”发布头条推文《托你们的福,那个杀害空姐的司机,正躺在家里数钱》,文章虚拟空姐遇害的细节,措辞夸张,甚至出现不堪的色情想象,引发大量用户强烈反感和质疑。

 

当晚,“二更食堂”CEO李明发布致歉声明,称“斯时斯刻,羞愧难当”,因为审核流程把关不严,出现严重的表述不当,给读者造成了强烈的不适感,也给文章涉及的当事人造成了恶劣的影响,向各方致歉。

 

512日,浙江省网信办联合杭州市网信办依法约谈了二更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责令其限期整改。“二更食堂”公众号被微信平台封号7天。

 

513日晚,“二更”创始人丁丰在题为“致歉和反省”的公开信中公布了内部调查结果,“此次事件深层次原因,在于‘二更食堂’运营团队在价值观导向上出现了偏差,内部审核机制存在漏洞,运营负责人缺乏应有的管理意识,把关不严,才造成如此严重的后果”。宣布永久关停“二更食堂”公众号及其他所有平台的“二更食堂”账号,免去李明在二更网络公司担任的一切职务,解聘此次事件相关运营责任人。

 

525日,杭州市网信办联合市文广新局再次约谈二更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要求对涉事人员进行严肃处理,严禁开设“二更食堂”的转世账号和返聘违规员工,并联合进驻公司督导落实整改要求,逐条对照验收。

 

【点评】从一个个人自媒体(公众号)发展出一家公司,如“二更食堂”那样,已经不是个别现象。其存在并不违背现行法律制度,而在传统媒体领域,个人是不可以创办任何报纸刊物的。这种商业性质的自媒体应该如何运行呢?确有办得不错的商业自媒体,但也有些自媒体在快速膨胀中存在不少潜在的问题。正如“二更”创办人丁丰所言,“二更食堂”的问题一是价值观出现偏差,二是审核机制存在漏洞。

 

“二更食堂”那篇文章意在蹭“空姐顺风车遇害案”的新闻热点。眼下,“蹭热点”已成为自媒体的一种重要流量导入方式,有研究者总结了“蹭热点”可带来的诸多好处——提高流量、展现实力、拉近情感、使用户对内容同质脱敏。但个人自媒体即使成立了公司,也不可能拥有采访权,事实上也不可能投入很多精力去采访核实,这样在闭门造车的情况下如何“蹭”新闻热点呢?据归纳,常用的套路就有“补充、整合、戏仿、意义泛化等”。为了在众多公号的“同题作文”中“夺人眼球”,“二更食堂”选择了“补充”这起恶性事件的“细节”,用庸俗、色情的想象性描述挑逗读者的兴趣,刻意“消费”逝者,攫取10+,罔顾传播伦理。

 

第二个层面,对于“审核机制存在漏洞”的解释,有些网友认为这属于官话套话,以逃避责任,但这确实是目前商业自媒体管理中一个非常严肃的问题。吸引眼球为的是增加流量,增加流量的目的则在于获得商业广告及风险投资,在急于追求商业变现的过程中,忽视审核机制,既可以降低人力物力成本,也暗含着放任其野蛮生长的意图。然而商业自媒体还是有其存在边界的,“二更食堂”事件就此敲响了警钟,无论在什么平台上,内容生产者始终要遵法守规,以如履薄冰的谨慎态度,从价值观塑造到流程制度设计安排都要落实妥当,给社会提供正能量。

 

5.中国游客遭“粗暴对待”报道的不同面向

【事件】914日,中国驻瑞典大使馆发布提醒,近期有中国游客遭到瑞方公务人员粗暴对待。中方已就此向瑞方提出严正交涉。

 

915日,《环球时报》发布独家报道《中国游客遭瑞典警方粗暴对待,一家三口被扔坟场,外交部严正交涉!》(此为环球网上的标题,“环球时报”微信公众号上的文章标题为《看完能气炸中国人!瑞典就是这么一个国家?!》),详细报道了上述“粗暴对待”的事件。文章主要援引中国游客曾先生的话,报道了曾先生及父母一行三人凌晨抵达斯德哥尔摩市区的一家旅店准备住宿,但预订的房间需当天白天才能入住,曾先生请求旅店让他们付费在大厅休息,酒店不但拒绝还报警。警察将曾先生父亲拖出酒店,扔在地上,一家人半夜被强行带到郊外墓地的事件。同时该报发表社评《瑞典必须严惩对中国老人施恶的警察》。一时间,民愤四起,引发网友对同胞在国外遭遇不公对待的关切。

 

但事件很快出现了第二个版本。当地时间15日晚,瑞典本地媒体《晚报》(Aftonbladet)从涉事酒店及警方的角度报道了此事。报道称,酒店方面认为,三名中国游客在预订房间时弄错了日期,凌晨到达旅店时客房已满。旅店接待人员要求他们离开,但三人不同意,与旅店工作人员发生了争执,后者因而报警。瑞典警方也是要求三人离开,但他们闹了起来,才采取措施。而流出来的现场执法视频中,两位瑞典警察将家属抬出酒店,但未见有殴打。除了呼天抢地的喊叫外,曾先生在一段视频中,还存在故意摔倒的嫌疑。所谓的“坟地”与我们语境中的也不一样,“林地公墓”是世界文化遗产之一,距离斯德哥尔摩最中心的皇宫约6公里。

 

随着更多专业媒体、自媒体加入报道,人们开始质疑:游客是否也存在过错?《环球时报》的报道是否存在问题?蔡雯等对今日头条、新浪微博相关报道下网友留言进行统计发现,在众多意见中,“谴责曾先生一家,认为瑞典警方处理无误”的观点占了大多数。“批评媒体报道,认为媒体报道缺乏公允”和“对媒体报道持怀疑态度,认为还有‘未发现的真相’”的评论意见也不在少数。

 

【点评】虽然发生在国外,但此事本质上仍属一场顾客与服务企业纠纷事件。而《环球时报》在最初的报道中,采纳曾先生单方面的说辞,“隐去了冲突的前因后果和细节,建立起了一个中国游客外国无故受辱、被歧视的信息模型,也引发了很多对瑞典警方的批评”。随后进一步的报道发布后,公众发现《环球时报》所呈现的情况是片面的,自然会对初始报道持怀疑态度。

 

在当下中国,“不同价值观和意见激烈交荡,多种社会思潮新兴崛起,尤以民族主义和民粹主义在互联网的刺激下悄然抬头为显要趋势”。

 

如果媒体的出发点不是挖掘真相、引导受众,而是刺激煽动公众情绪,也许会收获较高的阅读量,但更危险的是会撕裂社会。

 

另一方面,这一案例再次印证信息供给从专业媒体垄断向公众参与的变革,日益复杂的真相语境下,多方力量共同参与的事实与观点发布,让我们获知这起纠纷的不同面向。类似的情况在未来有可能成为常态,就像有学者所提醒的,这一案例中表现出的新闻重构和公众话语的复杂,提示我们必须重视公众与专业媒体不同的观察角度,以及“逆反”心理导致的对抗式解读。

 

6.微信截屏拼凑“新闻”的伦理陷阱

【事件】920日起,“新晚报”、“新华社”、“成都商报”、“澎湃新闻”、“楚天都市报”等多家专业媒体微信号都转发了《深夜12点,小学生爸爸问老师:睡了吗?群里瞬间炸锅》一文(不同媒体标题略有出入),相关话题#深夜爸爸问老师睡了吗#还登上了微博热搜。

 

此文的主体是三张微信截图。第一张图显示:一位家长晚上12点在某小学班级微信群里问老师是否睡觉了。在老师回复睡了后,这位家长提出,“我闺女还没睡觉呢,你睡什么睡,你给孩子布置那么多作业,你凭什么能睡觉?……”第二张截图中,老师表示已将那位家长移出聊天群,其他家长也开始抱怨作业多。第三张图是网友评论。

 

这只是目前众多“截屏新闻”中的一例,没有采访,没有背景介绍,只要几张微信截图就凑成一则“新闻”,被不断转发滚动,进而成为热点话题。

 

当然,也不是所有报道都这样“随意”。10月初,同样一则“午夜给老师发微信被拉黑”的微信聊天截图在网上流传,一位妈妈为了让上幼儿园的孩子当上值日生,给老师发了一条长消息,可几天后却发现被老师“拉黑”了。澎湃新闻在报道此事件时追踪到当事人,采访当事老师未果后,采访了幼儿园园长以及这位妈妈,还原了事件的原貌。

 

【点评】微信截屏随手转发已成为UGC新闻生产方式的一种,被广泛应用,影响越来越大。但是,未经当事人允许,将他人的微信聊天、朋友圈内容等截屏传播,也是有待探讨的伦理问题。比如,2018年由微信截屏引发关注的新闻事件当属“新财富不雅饭局”。几位证券分析师在饭局中的不雅行为被一起参加聚会的同行录下视频,传播到聊天群,之后被截屏广泛转发,不断发酵,最终相关人士受到公司处罚,新财富最佳证券分析师评选也宣布取消。但在这一事件传播过程中,私人场合的聚会被拍摄、朋友圈聊天被截屏转发,是否有侵犯他人隐私的嫌疑?

 

普通用户随手转发微信截屏也成为专业媒体报道的重要线索。但对专业媒体来说,是否找到当事人进行采访、核实,是检验媒体是否专业的基本标准。微信截屏貌似来源于当事人,有图有真相,但抽去语境后的三言两语很难说明问题,技术作弊更是轻而易举。因此,没有经过核实的微信截屏不应成为专业媒体报道的依据。

 

第一篇截屏报道就是专业记者放弃了把关、放弃了核实,为抢热点将它“新闻化”。我们找到的最早的报道来自新晚报,署名“来源搜狐、新浪微博,新晚报综合整理”,新闻五要素残缺,记者也未曾核实真伪,但经过专业媒体背书,微信截屏以“新闻”的面目被其他媒体跟进转发,以致推波助澜,遂成焦点。

 

其实,20167月国家网信办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管理制止虚假新闻的通知》中,专门强调严禁“未经核实将社交工具等网络平台上的内容直接作为新闻报道刊发”。这种将未经核实、新闻要素不全的微信截屏“新闻化”的做法,不仅易滋生虚假新闻,也损害了专业新闻机构的公信力。

 

7.照搬“官方”材料引发舆情的多方反思

【事件】山东大众报业集团主办的大众网527日报道称,526日,中国胸痛大学在济南正式成立。报道介绍说:“中国胸痛大学是中国第一所以提升胸痛教育和研究为目标的高等学校。中华医学会急诊医学分会主委、中国医师协会胸痛分会候任主委、中国医促会胸痛分会主委、山东大学齐鲁医院副院长陈玉国担任中国胸痛大学首任校长。目前下设三个学院,分别为胸痛学院、抗栓学院和心衰学院……”

 

这篇报道被广泛转载,并引起舆论关注。山东省教育厅、教育部先后表示未审批“中国胸痛大学”。陈玉国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中国胸痛大学”并不是一所高等院校,也没有他担任校长一说,而是中国医促会胸痛分会成员自发组成的一个学术组织。“我们分会在起名时考虑不周,起这个名字欠妥,给公众造成了误解”。

 

116日《重庆日报》发表报道称,“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发布的消息,政审材料是参加高考录取的必备材料……政审不合格者不能参加普通高校的录取”。“政审”一词撩动了那段敏感的历史,引发网友热议。

 

针对此事,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办公室主任罗胜奇接受《中国新闻周刊》采访时表示,“关于政审是媒体记者写错了。我们叫思想政治的考核和现实表现的审核。记者把这个理解错了,就出了一个‘政审’。重庆市严格按照教育部的精神,文件是一脉相承的,没有做变化。只是记者的片面误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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