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文化季系列讲座 准则与态度—法治报道价值观的选择 【编者按】法治报道在如今的社会中承担着重要的责任,法治报道不仅是传播公平公正的载体,更是教育培养公众树立法律意识的重要途径。法治报道作为新闻报道中专业知识较为密集的领域,其准则和尺度也更为精准。我们要用法制新闻讲述善恶之争,阐释是非之辨,展示生活的希望与纠结,演绎人性的高尚与卑劣,记录时代的无奈与进步。 11月16日下午四点,《今日说法》制片人王宝卿老师在西北政法大学新闻传播学院雁塔校区2号教学楼为研究生做了题为“准则与态度——法治报道价值观的选择”的法治文化讲座。讲座由副院长王俊荣主持。 王宝卿老师以案件引入,从媒体属性、法治报道的属性和任务、法治报道的期待、问题以及出路等方面展开讲述。他指出:我们需要准则与态度,需要价值观的注入与稳定,需要专业主义来应对各种无端干扰。 一、从现实出发 昆山反杀案的思考:舆论焦点的形成
王宝卿老师以“昆山反杀案”为例,从四个方面对此案件缘何成为舆论焦点进行了分析,首先是对正当防卫的法律探讨,其次是案件的戏剧性情节,以及被杀者刘海龙的涉黑传闻,最后是公众被压抑太久的舆情发泄。 随后王宝卿老师以传媒人的立场对案件的价值观进行分析,王宝卿老师认为首先要还原真相,事实与细节比道理重要;其次要厘清法律,法律词典里没有为民除害一说;接着就是要就案论案,案件中刘海龙是否涉黑与本案无关;最后是杜绝发挥,不为“打黑”背书,不为“拔高”立论。王宝卿老师站在专业的传媒角度,用清晰的逻辑分析,让同学们学习到了法律报道中应有的态度。
肃宁枪击案:语态背后的属性问题
王老师简述了几年前的这起案件,为同学们深刻地剖析了这场语言之争背后的深刻背景,告诉我们报道中用词不同传递的价值观如此之大,正如此案中由于“死亡”与“牺牲”、“殉职”等用词差异,引发的这场争议。表面上是语言之争,而背后却是语态和立场之争;这就关乎到要从谁的视角看问题;立场之争的背后折射的是媒体属性,媒体到底是替谁说话。王老师的这段分析发人深省,让同学们受益匪浅。
二、中国媒体属性
王宝卿老师谈到媒体立场一直是个问题,希望同学们看清媒体立场,把握好传媒人的底线。中国媒体的属性,大致可分为体制内的“官方媒体”,体制外的“市场媒体”,网络媒体也相应可分为官方网站和商业网站。他重点讲述了 “官方媒体”的特点,它是政府部门的“喉舌”、“舆论工具”,国家机器的一部分;它的工具色彩浓,宣传味道重,一些法制类媒体,其实是司法机关的“宣传窗口”; 相应地,它们的监督很大程度上代表着官方权力的延伸,代表着体制内的监督。
三、中国法治报道的属性和任务
王宝卿老师对中国法治报道的属性和任务进行了阐述。他认为,中国法治报道需要报道法律、法规,以及重大或不太重大但有趣的法制事件,并通过典型案例“普法”、教育人民。法治报道承载着报道法制信息、记录法制进程、传播法治理念、服务法治社会的重要功能。同时,法治报道需要在理念上教育和培养公民树立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使他们能够自觉地尊重和维护法律制度。
四、法治报道的期待、问题与出路
谈到如今的法治报道,王宝卿老师认为还需要进一步完善。法治报道的核心属性与价值追求应该是记录、推动一个以法治理念和法律规范为价值坐标的社会,其视野与思路,应该是从社会出发,再回到法治的角度,我们要用法治报道记录另一个中国,我们期待一份中国社会的法治生态报告。 王宝卿老师以“私人定制龙凤胎案”、“邓玉娇案”、“药家鑫案”和“李昌奎案”四个案件为例进行了简单分析。他指出当前我国的法治报道依然存在一些问题,表现在方向性和技术性两个方面,其中司法案件报道不专业,基本事实报道不充实,后期缺少更正,报道不能平衡,导致在媒体压力下审判结果变形,此外娱乐化与低俗化的不良倾向等问题较为突出。 因此,法治报道需要探索一条合适的出路,即法治报道的专业主义。老师从对大众传播机构本身出发,谈到希望当下媒体通过行业自律来体现对司法的尊重和理解,在报道中注重平衡报道,建立媒体与法院良性互动关系。
最后,王宝卿老师向同学推荐了书籍《媒体人新闻业务守则》和影片《普通人》。在最后的互动环节,王宝卿老师对同学们提问中涉及的平衡报道和社会视角、公关话语空间、言论自由的边界等问题进行了认真解答,王俊荣副院长对讲座进行总结,并提醒同学们“王宝卿老师提出的问题、看问题的视角、思考问题的深度非常值得同学们认真学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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