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式感在社会活动中不可或缺。仪式感有庄重也有诙谐的,有群体的也有个体的,有法定的也有民间自发的。群体的和个体的仪式感可以亦庄亦谐,民间自发的仪式感可以尽情演绎。对于法定的、社会性的仪式感,庄重就成为必然。如果亵渎,轻者受到舆论的批评,重者甚至受到行政或法律的惩罚。前者,如在婚礼上说败兴的话,在葬礼上尽情欢唱,都可能招致众怒;后者,如亵渎法定的圣物,肇事者面临的则是刚性的惩罚。 近日,虎牙主播“莉哥”在直播中,公然篡改国歌曲谱,以嬉皮笑脸的方式表现国歌内容引发网友反感。警方13日晚通报,网红主播“莉哥”因违反《国歌法》相关规定,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5日。 篡改国歌,在涉事主播看来,也许只是逗笑的娱乐表演。如果不是这个主播受到行政处罚,相信不少直播平台的年轻主播们是不会把搞笑的表演和违法联系在一起的。国歌、国旗不是第一次被亵渎,相信也不是最后一次。正因为这样,这个事件才有反思的必要。 一个国家,必然有自己的标志物。国旗、国歌甚至国花,是一个国家典型的标志物。说这些标志典型,是因为它们多数受到法律的保护,甚至有专门的法律保护。至少,我国的《国歌法》和《国旗法》,就以立法的形式,奠定了国旗和国歌的法律地位。建设法治国家,自然也少不了对国歌和国旗的尊重。 遗憾的是,虽然升国旗唱国歌是每所小学每周的法定事务,相信每个受过学校教育的人,都懂得国旗和国歌不是普通的流行歌曲,国旗也不是普通的旗帜,它们只可以被尊重,而不能被自由改编。如果允许,就没有为它们立法的必要了。 篡改国歌事件的发生,反映出的问题是:在直播平台上,似乎没有神圣的东西。神圣是信仰的产物,对于以营利为目的的直播平台主播们来说,多数是靠剑走偏锋来赚取观看者的眼球。观众的眼球审美疲劳了,主播们就必须设法找那个空白的领域当作直播的对象。法律的禁区,比如说对国歌和国旗的尊重,在这个年轻的群体中,可能就变成了摇钱的小红树,她们眼里看到的是摇曳过后的喜人流量和白花花的银子,哪里有什么法治观念。从这个意义上说,国歌和国旗为什么被商业演绎,这才是值得反思的地方。 人要有所敬畏,才能有所顾忌;人要有所信仰,才能所有不敢。篡改国歌事件看似只是一个年轻女孩的无知的表演,暴露的何尝不是我们这个社会信仰真空的局部存在。我们的国歌早已唱响寰宇,但在网络直播这个虚拟空间里,不是外国人士在“辱华”,有时却是我们自己缺乏自重意识。这样的意识究竟是极个别人的匮乏,还是群体性的贫血。只有搞清楚这个问题,类似的荒诞违法事件才可以逐渐减少。 http://shanghai.xinmin.cn/xmsq/2018/10/14/31441333.html |
掌上论坛|小黑屋|传媒教育网 ( 蜀ICP备16019560号-1 )
Copyright 2013 小马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16-2022 Comsenz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