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现代快报》起诉今日头条版权侵权获赔10万元的消息引发了媒体界的高度关注。尽管赔偿额度较高,但1个版权官司打了3年也令人唏嘘不已。 《传媒茶话会》通过查询相关资料发现,今日头条在应对版权官司时有其套路。 今日头条的应诉套路究竟是什么? 10月15日、16日,《传媒茶话会》分别对话《现代快报》总编辑赵磊,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徐凯,辽宁瀛沈律师事务所律师杨帆,以及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互联网法务。 16日,今日头条相关工作人员以“是普通工作人员”为由挂断了《传媒茶话会》的沟通电话,并不再接听。《传媒茶话会》将沟通需求通过短信方式联系今日头条工作人员,截止到发稿时间,《传媒茶话会》仍未等到今日头条的回复。 “管辖权异议”?别闹,“就是为了拖时间!” 《现代快报》与今日头条的1个版权官司打了3年引发了媒体圈的热议:时间都去哪儿了? 中国裁判文书网信息显示,在被起诉后,今日头条就管辖权问题先后提起了管辖权异议申请和管辖权异议上诉。 2015年9月,《现代快报》以侵犯著作权为由起诉今日头条。 同年,今日头条向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申请,被驳回后,2016年,今日头条再次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管辖权异议上诉。江苏省高院于2016年5月10日作出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所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 该解释第二十五条规定,信息网络侵权行为实施地包括实施被诉侵权行为的计算机等信息设备所在地,侵权结果发生地包括被侵权人住所地。 作为非法律科班出身的人,在看完上述法律规定和解释就可以看出,在《现代快报》与今日头条的版权纠纷中,信息网络侵权结果发生地包括被侵权人住所地。现代快报无锡分公司作为被侵权人,其住所地为无锡市,因此,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享有管辖权。 那么,今日头条的法务人员为何看不出来呢? “管辖权异议,在著作权官司里的功能主要就是拖时间。”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徐凯告诉《传媒茶话会》,原告就侵权问题起诉后,被告可以申请管辖权异议,法院裁定后,被告如果不服可以就管辖权异议提起上诉,仅这一个环节就可以拖上半年时间。 而事实上,从2015年9月起诉,到2016年5月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也的确拖了近8个月时间。 徐凯告诉《传媒茶话会》,他正在代理的《财经》杂志起诉趣头条侵犯著作权的案件,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在今年6月11日立案,原定于8月23日开庭,但因为趣头条提出了管辖权异议申请,因此开庭时间延后,到目前为止,管辖权异议的程序还没有走完。 《现代快报》总编辑赵磊告诉《传媒茶话会》,处在转型阵痛期的传统媒体,连生存都是问题的时候,很少愿意耗费巨大的时间成本与侵权方耗。《现代快报》之所以能坚持3年,就是希望要改变这种侵权方有恃无恐、被侵权方无处伸冤的不正常现状。 提出管辖权异议是当事人的权利,但谨防滥用! “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向法院提出,这是对方当事人的合法权利。”辽宁瀛沈律师事务所律师杨帆告诉《传媒茶话会》,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未经审查或审查后尚未作出裁定的,不得进入该案的实体审理。 “提出管辖权异议是侵权方的惯用伎俩,每次都拖上一年半载,下次再遇到版权官司,很多原告方就自动放弃了。”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互联网法务向《传媒茶话会》透露,目的就是为了耗尽原告方的精力,把原告方拖疲劳,很多最后就不了了之。 “明知对方是在借管辖权异议拖延时间,但是原告也无计可施。”徐凯告诉《传媒茶话会》,法院在处理时也会非常谨慎,很少作出滥用管辖权异议的惩罚。正因为如此,管辖权异议成为了侵权平台拖延诉讼时间的工具。 2017年,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对一名滥用管辖权异议的当事人进行了惩罚。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法院在答记者问时解释了少有当事人因滥用管辖权异议被惩处的原因。 该法官解释道,由于当事人的恶意是行为动机,属于主观因素,因而在认定上存在较大的困难。加之民事诉讼法规定了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主要是对扰乱法庭秩序、伪造毁灭证据、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等行为作了规定,但对滥用诉讼管辖权异议等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并未作出明确的规定。对于不诚信的诉讼行为,法官可能觉得应当处罚,但又怕依据不足,所以对不少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未予处罚。 今日头条除了在与《现代快报》的著作权纠纷中提出了管辖权异议外,《传媒茶话会》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看到,在与南方日报社、温州日报报业集团、飞狐信息技术(天津)有限公司、广州网易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北京天盈九州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等单位的著作权纠纷或不正当竞争纠纷中,今日头条均就“管辖权异议”提起过申诉。 “如果管辖异议泛滥成灾,将导致执业环境的整体恶化。”这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互联网法务告诉《传媒茶话会》,如果被告将申请管辖权异议作为拖延诉讼的手段,将造成极坏影响,一方面会导致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不能得到及时保护;另一方面也浪费了司法资源。 2017年7月28日,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今日头条赔偿《现代快报》经济损失10万元,另赔偿《现代快报》为维权支出的合理费用1.01万元;今日头条不服判决,向江苏省高院上诉,2018年6月12日,江苏省高院开庭审理,并于10月8日作出了判决。 从2015年9月上诉至2018年10月8日得到最终判决,《现代快报》与今日头条的版权官司打了3年。如果让滥用“管辖权异议”成为侵权方的诉讼策略,下一个原告想保护自己的权益需要多少年? 对当今媒体而言,今日头条俨然成了一个挥之不去的存在。 “我们不生产新闻,我们是新闻的搬运工”,今日头条创立之初喊出这样口号时,就有明白人说,不生产新闻却要当新闻搬运工,这不是明目张胆地表示要偷稿子吗?这是偷了你的东西去卖,以扩大你文章影响力为名,还想让你去帮着数钱。 在被侵权媒体眼中,这样的行径就是少了点厚道,多了些无耻。可面对著作权官司缠身,今日头条就一个“拖”字诀,1年、2年、3年……不少维权媒体被拖得个七荤八素。五六年后,人家早已发展成商业新媒体平台的巨无霸,将巨额收益揣进了口袋。 无耻是无耻者的通行证。眼看它起高楼,被侵权媒体就要气馁不打版权官司了?《现代快报》用3年时间打赢了今日对条,告诉大家一个现实道理:打得一拳开,免得百拳来。4篇文章赔了10万,今日头条今后还敢不经允许抓取《现代快报》的文章吗? 诚然,打住不如吓住。这个吓住的前提条件之一就是媒体要重视自家版权,之二就是媒体发现被侵权要有敢把官司打到底的气势。只有媒体群策群力,形成合力,“版权是个宝”的价值才能充分挖掘出来。 《传媒茶话会》总编辑:陈银峰 编辑:付莎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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