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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的信息文明意蕴

2018-9-23 17:29| 发布者: admin| 查看: 183| 评论: 0|原作者: 王天恩|来自: 社会科学战线

摘要: 编辑:何林

人工智能的信息文明意蕴

 王天恩 社会科学战线 6天前



人工智能的信息文明发展意蕴

新一代人工智能的发展,特别是对越过图灵奇点后人工智能发展的展望,不仅为人类信息文明的发展展开了更远的前景,而且为信息文明的理解提供了更高层次的整体观照。

关于“信息时代”和“信息社会”等领域的研究,国内外已有大量文献,而将研究提升到信息文明层次,则是近年来的新动向。

随着人类社会和科技特别是大数据和新一代人工智能的发展,一种新的文明悄然来临。在信息既不是物质也不是能量,但它既需要以物质为依附,又需要能量传播的意义上,信息文明是一种基于物能文明并与之相对的文明形态。信息与物能的并列地位,使信息活动越来越占主导地位的人类社会存在方式发生重要转变。这种新的存在方式意味着一种新的人类文明,一种在物能文明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以大数据为基础的更高层次人类文明的出现。大数据基础上的物数据化和数据物化使大数据时代扑面而来,物数据化和数据物化意味着物信息化和信息物化,正是这两方面的循环构成了与整个物能文明并列的信息文明。而随着人工智能的发展,信息文明的发展进入智能时代。由此引出的重要话题之一,就是智能时代的信息文明意蕴和定位问题。

智能时代的信息文明意蕴和定位,以对信息文明的理解为前提,而对信息文明的理解则与关于信息概念理解的当代深化密切相关。

关于信息概念的理解,已然成为人类认识史上的一个奇特现象。正如斯科特·穆勒(Scott J.Muller)所提到的,“信息是一个我们有着深刻直觉的基本概念。它构成我们和世界界面的一部分。因此似乎有点奇怪,只是在最近百年左右,人们才试图在数学上建立关于信息的严格定义。”而关于信息的一般定义,则直到现在仍难以形成共识。意想不到同时也是情理之中,随着大数据时代的发展,我们迎来了信息的大数据开显。

关于信息概念的定义之多,本身就是一个耐人寻味的现象。在认识之初,信息自然而然被归结为物质或物质属性。随着认识的发展,信息进一步被认为是相互作用或主客体关系,也有认为信息就是关系的。大数据的发展所提供的条件,可能是信息概念理解的进一步深化所不可或缺的。此前,即使是信息论奠基人香农(C.E.Shannon)的信息定义,也不是完全到位的。他将信息定义为不确定量的减少,作为通讯领域的科技信息定义,无疑不仅确切,而且具有比信息的科学定义更丰富的内涵,只是随着信息科技特别是数据科学今天的发展,才使我们看到法国哲学家狄德罗(Denis Diderot)“感受性”概念从物能到信息理解的启示意义。作为近代法国唯物主义者,狄德罗首次在哲学上探索到“感受性”,并把其区分为“迟钝的感受性”和“活跃的感受性”,从而在此基础上阐述了二者的过渡:“使一物体从迟钝的感受性的状态过渡到活跃的感受性的状态。”狄德罗把感受性看作物质普遍的和基本的性质,在哲学上显然具有局限性,但对于信息概念理解的启示意义却能与关于信息的当代研究相联系。近来关于信息的研究成果,正导向信息概念的更确切理解。在信息科学特别是人工智能研究中,人们在讨论信息是不是“一种实在的客观的量”;到底“信息是物理性的”,抑或“信息是关系性的”。这让人联想到信息是信宿和信源的关系,而信宿和信源关系不是一般的物质相互作用或相互关系。

信息离不开信宿和信源,信息是信宿和信源的关系。而信宿之所以为信宿,就在于具有接受能力;信源之所以为信源,则在于具有可感受的特质。作为信宿和信源关系,信息的特殊性与感受性密切相关。必须有信宿和信源同时存在,才可能有作为它们之间关系的信息。因此在最根本的意义上,信息不是物质也不是能量,而是一种基于物能的感受性关系,即信息是信宿和信源间的感受性关系。信息的感受性关系理解,不仅涉及哲学从实体性致思到关系性致思的转向,而且涉及信息进化。

在关于信息进化的研究中,“agent”概念至关重要。在当代哲学和科学领域,“agent”概念本身就构成了一个重要课题。随着信息文明的发展,“agent”这一概念的地位越来越得以凸显。“agent”的翻译正反映了这一课题的特殊性,目前“agent”的中译有“主体”“行为者”“行动者”“代理人”“施事者”“自主体”和“智能体”等,由于这是一个其含义因具体使用情景不同而有很大差别的概念,在中文文献中有时不得不使用原文,或音意结合译为“艾真体”。从人工智能的当代发展看,“智能体”的译法虽然在形式上含义难以确切对应,但能体现具有智能的“agent”的性质,而这一点,正是人工智能的当代发展为哲学上关于agent概念的理解提供了重要启示。

“Agent”概念引入人工智能领域,带来了这一概念的广阔智能背景。人工智能的学科创始人之一,美国人工智能专家马文·明斯基(Marvin Minsky)首次将“agent”引入人工智能研究。为了解释“智能如何从非智能涌现”,他将很多更小的过程(smaller processes)以某种非常特殊的方式在社会中结合产生的真正的智能称作“agent” 。如今,人工智能研究领域广泛使用“information agents”“intelligent agents”和“intelligent information agents”等概念,中译分别为“信息体”“人工智能体”和“人工智能信息体”。在这里,虽然“agent”的中译在形式上不能一一对应,但其含义却体现得颇为传神。在人工智能领域,“一个人工智能信息体(intelligent information agent)是一个计算的软件实体。”“一个信息体(information agent)是一个自主的、计算的软件实体。”人工智能的发展,为从信息到信息体的理解提供了系统的概念工具。当信宿和信源通过信息反馈机制一体化,就构成信息体。由于在信宿信源一体化基础上的内部信息反馈机制的发展,信息体不仅自身具有建立感受性关系的能力,而且发展出日益复杂的信息加工能力,从而能够进行信息加工和生产。信息加工和生产能力的发展,使信息体不断进化。当信息体的进化出现对象感觉时,就出现了意识,出现了意识信息体,发展出理解能力。当意识信息体开始将自身作为对象时,就出现了自我意识,出现了自我意识信息体。正是自我意识信息体的自然进化和发展,创造了信息文明。

人类智能的发展带来了信息文明,而人工智能的发展则在人类智能之外,为信息文明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人类环境从信息化到智能化的重要基础。当人工智能越过图灵奇点自主进化,信息文明的发展就不仅将进入智能发展时代,而且将进一步彰显自身的性质。作为信息文明的智能发展阶段,人工智能在信息文明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得以空前凸显。

人类文明的当代发展越来越清楚地表明,信息文明的实质与智能化密切相关。毫无疑问,人类的发展,每一个阶段都伴随着信息进步,人类社会的发展就是一个信息越来越居于主要地位的过程。正是这一发展性质,使人类文明最终表现为信息文明。而人工智能的发展则是人类信息文明的本性得以展开的智能发展阶段,这一展开展示了信息文明的实质:一种从整体性信息化到整体性智能化发展的文明。在这过程中,人工智能是信息文明整体性智能化发展的重要基础。

整体性信息化意味着从物能到信息,意味着信息化程度从局部到整体的发展。作为生物进化到最高阶段的结果,人也是信息化的产物,生物进化的实质就是信息进化,生物体只是信息进化的载体形式,人是具有自我意识的信息体。在人类文明发展过程中,作为信息体,人所处的环境一开始主要是自然的物能状态。随着信息科技的发展,人越来越多与信息打交道,人与外部环境之间的相互作用越来越是信息的而非物能性质的。人类环境逐渐信息化,意味着人作为信息体与其环境构成的整体,进入整体性信息化发展过程,人类文明发展由此进入基本层次的信息文明。

整体性智能化意味着信息化的高层次发展,意味着智能化层次从局部到整体的提升。作为信息体,人是信息化发展到高层次——智能化的产物,信息化发展的高层次,其实质就是智能化。作为具有自我意识的信息体,人也是智能体。在人类信息文明发展过程中,作为智能体,人所处的环境一开始则主要是没有智能化的信息甚至物能状态。随着人工智能的发展,人作为智能体的环境才开始在整体性信息化的基础上整体性智能化,人越来越多与智能体而不是信息体或物能打交道,人与外部环境之间的相互作用越来越是智能体之间性质的,而不是智能体与没有发展到具有智能的信息体之间,更不是物能性质的。人类环境逐渐智能化,意味着人作为智能体与其环境构成的整体,进入整体性的智能化发展过程,人类文明进入信息文明发展的整体性智能化高级阶段。

作为一种整体性智能化的文明,信息文明意味着以人工智能的发展为关键环节,正是人工智能使信息文明进到一个更高的发展阶段。

信息文明发展整体性智能化的复杂过程,涉及信息和智能、智能和人工智能、人工智能和人类智能的复杂关系。无论在方向还是形态上,信息的进化就意味着智能。智能是信息进化的方向和高级形态。当人类智能进化到能创造出越来越高端的信息技术阶段,社会基本结构、经济和文化等高度信息化,人类便已进入信息文明时代。而当人类智能创造出日益增强的人工智能,就开始了人工智能和人类智能的协同发展,人类信息文明便进入整体性智能化发展阶段。随着人工智能的发展,不仅人类的生存环境信息化,而且人本身也在人工智能的支持下,以比生物进化快得多的速度进入更高层次的智能进化。正因为信息文明进入整体性智能化水平越来越高的发展阶段,人类社会才真正得以逐渐从“人为物役”转向“物为人役”的状态,进入一种创构文明。



人工智能的创构文明意蕴


作为比物能文明更高层次的文明,信息文明意味着物能的地位变得更为基础,人类物能活动越来越为信息活动所取代,物能性质的工作越来越由人工智能体代劳。信息文明是一种役物文明,而人工智能的发展,则真正展现了信息文明作为一种役物文明的具体图景。

信息文明的智能发展阶段,正是从“人为物役”到“物为人役”转化的完成时期。中国古代思想中的“人为物役”和“物为人役”的思想,正是信息文明智能发展时代的深刻表达。“君子役物,小人役於物。”在物能文明时代,这一表述主要是就个人层面控制对物质的追求而言的;而在信息文明时代,却成了整个人类从主要是“人为物役”状态向主要是“物为人役”状态过渡的深刻写照。只有进入信息文明,我们才有可能看到人类社会从“人为物役”到“物为人役”转变的现实可能;只有拥有人工智能体,人类才可能真正通过信息中介“役”物,才可能看到实现从“人为物役”到“物为人役”转变的具体途径。正是人工智能的当代发展,使我们更清楚地看到这种转变的具体方式和机制。只能通过人工智能的发展,信息文明才可能发展为一种更高形态的创构文明,人类才可能真正实现从“人为物役”到“物为人役”的根本转变。

大数据为人类的信息创构活动提供了前所未有的舞台,以大数据为基础的信息文明是一种创构文明。作为一种创构文明,信息文明是通过信息创构物能文明的文明。正是通过信息创构,人类社会得以从“人为物役”的状态逐渐向“物为人役”的状态转化。从总体上说,物能文明是“人为物役”的文明,黑格尔和马克思的异化理论对此作了深入系统的揭示。正是人工智能使信息活动成了人的本真活动,为消除活动的异化提供了基础。没有人工智能的发展,人类就不可能整体地以信息活动为基本活动。

毫无疑问,在人类发展史上,信息活动一直是人类活动的重要内容,在人类进化过程中,始终伴随着信息活动。而且,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分工的深化,一方面,越来越多的人从事信息活动;另一方面,又始终必须有更多的人从事物能活动。因此,没有人工智能的发展,直接的物能活动就始终必须由人进行,否则就不可能有必不可少的物质生产。这就意味着,只有通过人工智能的发展,人类才可能整个从这种直接的物能活动中解放出来;而作为一个类从直接的物能劳动中解放出来,绝不是一个具体个人的数量问题,而是关系到整个人类。只有整个人类从直接的物能活动中解放出来,人类社会才可能从“人为物役”的状态整个转变为“物人为役”的状态。因为正如只要有人没有电话或者通话终端,就不可能有任何人能获得通话的全部自由度,只要有人处于“人为物役”的状态,任何人都不可能真正超越“人为物役”的处境,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看到马克思和恩格斯所阐述的那一重要原理的信息文明时代彰显:无产阶级只有解放全人类,才能最后解放自己。也就是说,“物为人役”是通过整个人类从事信息创构活动实现的。信息文明之所以是“物为人役”的文明,绝不简单地是个人通过信息支配物能,而是人类作为一个整体,可以通过用信息支配物能,从而使物能更好地满足人类而不仅仅是某些个人的需要,这样才可能使整个人类走出物化造成的人的异化,使每个人的低层次需要从物能的压迫中解放出来。只有这样,人类活动才能完全实现直接与信息打交道而不是传统的主要与物能打交道。这种情景和具体机制,用“人类agent”可以得到更为贴切的描述。

在人类活动中,不仅活动对象,“人类agent”本身也有物能和信息的方式或状态之别。一方面,“人类agent”越是作为物能相互作用中的因素起作用,就越是“人为物役”的时代;“人类agent”越是作为信息相互作用中的代理者起作用,则越是“物为人役”的时代。另一方面,“人类agent”越是作为物能体活动,就越是“人为物役”的时代;“人类agent”越是作为信息体活动,则越是“物为人役”的时代。因此,从“人为物役”到“物为人役”关系的转化,不仅是通过人对信息的支配呈现对物能的支配,而且作为信息体,“人类agent”是通过“人工智能agent”实现对物能和信息的支配和创构的。人工智能的发展既是智能发展的必然形式,又是人类从“人为物役”到“物为人役”的必由之路。由于信息文明是一种创构文明,人工智能具有重要创构文明意蕴。

大数据相关关系提供了由因素创构结果的广阔空间,它开启了一个创构的时代。创构是从未存在的感性对象的创设,它是基于人们的需要,根据所设立的潜在结果,得到与之相联系的因素体系,并确定和控制这些因素的相互作用,获得预想结果的过程。根据人的需要,从大数据中寻找相关因素,导向信息文明时代典型的创构活动。信息文明时代,创构活动在对外部世界认识的基础上获得越来越重要的地位,信息创构活动就是通过信息活动役物。在大数据基础上,信息文明日益成为一种人以自身需要为出发点,以这种需要的满足为最终目的的文明,这正是信息文明作为一种创构文明的人类学意义。而人类作为创构者地位的根本转变,只是到了人工智能的发展阶段才成为可能。不通过人工智能与对象世界打交道(相互作用),不仅整个人类不可能从物能的束缚中彻底解放出来,而且信息文明就不可能真正提升到整体性智能化发展阶段。在这一发展阶段,人工智能涉及创构者的创构及其所构成的重要循环。由此作为创构文明,信息文明进入更高的整体性智能化发展形态。

人类信息文明发展到以人工智能为基础的阶段,作为创构文明的信息文明将经历四个发展环节,这也正是人工智能的创构文明深刻意蕴所在。

首先,对于人类智能体创构一般的新硬件和新软件来说,信息文明是一种基础层次上的创构文明。如果说,自然进化是智能进化的始作俑者,那么,人类就是信息文明的最初创构者。随着创构水平的提高,人类作为创构者,不仅创构一般的新硬件和新软件,而且能够创构出人工智能,但只要人工智能的发展没有越过图灵奇点自主进化,信息文明就仍然处于整体性智能化发展的基础层次。

其次,对于人类智能体创构人工智能体来说,信息文明将发展为一种创构创构者的文明。作为创构文明的开启者,人类创构了人工智能。当人工智能体的发展越过图灵奇点,具备创构出具有比自身更高层次智能体的能力,成为具有创构能力的智能体时,人工智能的发展就开始非人工化,发展成自主进化的机器智能体。人工智能发展到这样一个阶段,就与人一样,可以自主创构出新硬件和新软件,因而机器智能体也成了创构者。由于具有创造能力,一方面,自主进化的机器智能体成为继人类智能体之后新的创构者;另一方面,作为最初的创构者,人类随之升级为创构新创构者的创构者。由此可见,在广义智能进化过程中,“创构”概念从而“创构文明”还有另一个方面的合理性,即与自然进化形成智能的过程和机制的区别。人类创构创构者是信息文明整体性智能化发展阶段的真正开始,信息文明由此完全进入整体性智能化发展的加速循环迭代过程。

再次,对于越过图灵奇点的机器智能体创构新硬件和新软件来说,信息文明在某种意义上也是被创构者创构的文明。被创构者创构的文明,意味着作为最始端的创构者,人类创构了具有创构能力的机器智能体;而作为被创构的创构者,越过图灵奇点的机器智能体能够迭代创构出创构能力越来越强、智能层次越来越高的创构者。那将是一个创构能力呈连锁反应或爆炸式发展的时代,由此可见雨果·德·加里(Hugo de Garis)的描述并不夸张:“作为一个职业的人工大脑制造研究者和曾经的理论物理学家,我认为,对于21世纪科技所产生的‘高智机器’的潜在能力,我比大多数人看得更清楚。所谓‘高智’,是指比人类大脑智慧不止2倍或者10倍,而是万亿个万亿倍的人工大脑,也就是真正神一样的东西。”因为一个创构者逐渐进化升级的过程,必定带来广义智能进化的迭代爆发。

最后,对于被创构者创构创构者来说,信息文明则是被创构者创构创构者的文明。作为创构文明,这是信息文明的极致发展。作为创构文明发展的起点,人类创构创构者的最终目的是自己作为创构开启者的自身发展,这意味着被创构者始终为创构者的发展所用。由此,无论对这一进程后的发展形势持乐观还是悲观态度,一个即将到来的客观事实都将必定是:构成由创构者创构被创构者,再由被创构者反过来创构创构者的循环。

正是创构者与被创构者之间所构成的整体性智能化发展的循环,构成了信息文明整体性智能化发展阶段的特殊机制,构成了人的信息存在方式的不断快速迭代升级。而人工智能则是从人类智能体到机器智能体及其融合进化,也就是信息文明整体性智能化发展不可或缺的过渡智能形式和基础。



人工智能的人性文明意蕴


一个不断快速迭代升级的创构文明,所催生的将是一种人的活动人性化的文明。人工智能的发展及其所展示的人类智能发展前景,为信息文明作为一种人性文明的发展提供了人类解放的真正进路,甚至具体机制。

包括整体性智能化发展阶段的信息文明,始终都是一种基于信息创构的人性文明。人类文明的发展,在以物能文明为主的阶段,既是人作为物能体从物能压迫中解放出来的过程,也是人作为信息体或人性与社会文明冲突的过程。只有到了信息文明时代,人类历史才真正步入人性文明的轨道。

创造是最符合人性的活动,而创造就是信息创造活动,所有的创造活动,归根结底都是信息活动。正是信息活动,使人类生存活动更符合人的本性;正是信息文明,使人类文明成为标志着人性解放的文明。作为人性化的信息平台,创构活动通过信息役物奠定了“物为人役”的机制基础,而“物为人役”的发展过程则不仅决定于物能文明的发展,而且决定于人的需要及其满足能力的发展。

在最为直接也是最具决定性的意义上说,正是人的需要的发展,带来了人的自由全面发展;而在相互关系的意义上说,人的需要的发展与满足需要能力的发展构成互动关系。作为一种为思想的文明提供了前提的文明,信息文明所带来的思想文明本身的发展,又决定于人的思想生产能力的发展。一个创意是第一生产力的时代,意味着思想是生产力。信息文明时代为信息创造能力的发展奠定了基础,而这则意味着为人性解放提供了信息平台。一方面,人性解放恰恰意味着类关系的提升,其结果就走向“自由人的联合体”。从信息文明的角度,我们可以看到这种理想社会实现的物能信息基础甚至具体机制,看到将这一理论的重要环节更具体化了。这也是我们在当今人类社会发展的现实中,所能看到的新的更清晰景观、视野和前景。另一方面,这种“联合体”之中的“自由人”一定是需要层次足够高,满足高层次需要能力足够强的人,不仅他们的需要已经达到自我实现层级以上,而且他们的创造能力已经得到空前发展。

当人的需要发展到自我实现层级,人性的解放便已经达到完全不同的层次。人的自我实现最核心的内容,就是人之所以为人的展开。这方面最为关切的,就是创造活动和创造能力。作为最符合人性的活动,信息创构是创造活动的基础。而人的创造活动的普遍和充分展开,则一方面需要完全不同的外在物能(自然)和社会条件,另一方面需要内在发展和机制根据。就外在条件而言,必须是社会对物能的控制达到了全社会甚至全人类实现“物为人役”的水平,社会文明发展到了人性在社会维度获得程度越来越高的文明水平;从内在发展根据来说,则只有在这样的条件下才有可能:人的创造活动的充分展开,不仅必须在自己的创造物本身具有创造能力,而且这种次生创造能力能够反过来促进人的创造活动进一步展开,甚至提升人的创造性层次。正是由此可以清楚地看到,人工智能不仅是人类创造活动的产物,而且对于人类创造活动的进一步展开,具有不可取代的地位和意义。这也正是人工智能的发展使信息文明真正提升到整体性智能化发展阶段的更深层次内涵:人类的创造活动与自己的创造物——人工智能构成了一个相互生成的更高层次循环发展机制,这一发展机制对于信息文明发展中人类智能和机器智能的融合进化至关重要。

由此可见,信息文明的整体性智能化发展阶段,绝不仅仅是一个有人工智能基础的信息文明发展过程,而是整个信息文明日益成为一个由整体性智能化发展向智能体发展的阶段,或朝着发育成一个智能体的信息文明发展阶段;而人工智能是其整体性智能化发展的关键环节。这也正是人工智能之于信息文明更深刻的意蕴所在,它涉及人类及其信息存在方式的根本转变。

在信息文明的一般发展阶段,物能文明和信息文明的区分不是一种基于社会生产方式的区分,而是一种基于人的生存状态的人类文明划分。而在信息文明的整体性智能化发展阶段,物能文明和信息文明的区分则是一种基于智能整体层次的区分,更确切地说,一种基于人的信息存在方式层次的区分。

以信息方式存在,才是人的本真存在,而以什么样的信息方式存在,则属于人的本真存在的层次问题。关于人的本真存在的层次,人工智能注定与之密切相关。

作为最符合人性的活动,信息文明时代占主导地位的信息创构活动,为人的类解放提供了理论根据,而人工智能的发展和机器智能的自主进化,则为此提供了现实路径。

在人们的观念中,当下人工智能的发展,呈现为如此矛盾的现象:一方面,人工智能的发展使人们忧虑工作岗位会越来越多地被智能机器所取代,越来越多的人将面临失业的威胁;而另一方面,我们不难看到,人工智能的发展正是人类解放的序幕拉开,它所带来的不应当是忧虑,而是欢欣鼓舞才对。人工智能的发展将导致越来越多的工作为人工智能体所取代,在这一意义上,“失业”对于某些个人来说肯定是事实,只是这个事实不会构成对被取代者的威胁,因为正是越来越多的智能机器,使人类社会越来越能以更低的成本生产更多的财富,而这正是人类真正解放最重要甚至是唯一的红利,社会的正常发展会把这种“失业”转化为“解放”。因而对于整个人类而言,其所意味的显然是另一个方面:人类会随着人工智能的发展,从非创造性活动中解放出来。这对于人类的真正解放来说,应当是我们目前能看到的唯一方式和途径。至于人工智能的发展对于人类具体个体来说意味着什么,那就有赖于人类怎样把这种“灾难”顺理成章地转化为人类解放的准备和把握了。事实上,由于与人类及广义智能进化密切相关,人类将面临更为复杂的观念转换。

由于是只能在生物智能进化的基础上发生的智能进化,越过图灵奇点后的机器智能进化是一种次生进化,但在生物智能进化的基础上,无论智能形式还是进化方式,那都是比人类智能更高层次的超级智能。

机器智能发展到超级智能出现的可能,将使人类更涉及自身存在方式的前提性反思。人工智能进化的实质是信息进化,即信息体发展的层次提升。智能进化的初级形式以生物进化的自然方式进行,而其高级形式则将涉及信息体载体的升级,从生物体向更有利于智能发展的更良载体发展。这一发展过程将表明,人类并不以生物载体为不可替换的根本。以生物为载体的人类只是自然人类,属于智能的初级载体,随着智能的进化,更高层次的物能利用将为智能发展创造更有利的条件。因此智能载体的升级换代是智能本身发展的必然结果,即使人类的生物载体被替换,也不会因此而不复为人类。因此,所谓超级智能的发展,实质上是智能进化从生物载体到更高层次载体的升级。相对于人类智能进化,这种智能载体的升级速度是生物进化不可比拟的。一旦关键性环节取得突破,超级智能时代将很快到来。这样一个时代所能为每个人提供的发展条件,将使人类文明发展达到一个完全不同的水平。

人类文明一方面是类文明,只有当类文明发展到一定水平,每个人的文明水平才可能有真正的相应提升;另一方面也是个体的文明,只有每个人的发展才可能构成整个人类文明的发展。在这一相互关系中,人类通过自己对于具有创造力的人工智能的创造,使人类个体智能的发展进入良性循环,这正是信息文明不断发展的基本机制。人工智能的根本信息文明意蕴,正在于这样一个循环机制:从自然发生的人类智能,到由人类创造的人工智能,再以越过图灵奇点的机器智能创构更高层次的人类智能,由此构成一个整体性智能化发展的双向循环。也正是这个双向循环过程,蕴含着人类解放的具体路径和机制。人类文明归根结底是信息文明,而信息文明则以整体性智能化为发展方向。在这一整体性智能化过程中,以信息方式存在的人不断从包括自身载体在内的物能束缚中解放出来,不断提升自己的信息方式存在层次,从而使信息文明的发展层次不断提升。而在这整个发展过程中,人工智能是通向人类智能和机器智能融合进化的关键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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