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跳路”也收费说明了啥
[新近事] 据华西都市报新近报道,省道206线安遂段到遂宁,路况较差,堵车现象严重。其中,到安岳的一段长达24公里的烂路,共用时133分钟,平均时速不到12公里。这一路段是南充、遂宁、绵阳、射洪、南部等地到内江、安岳的必经之地,往来车辆很多。即便路况如此之差,但依然要收费7元,令过往司机大惑不解。 □刘海明 [即时评] 公路公路,本该是公共的设施,免费使用。然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往往以 “修路需要先期大笔投入”、“收费用于还贷”等种种理由,使得一夜之间仿佛回到了“绿林时代”,“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打此处过,留下买路钱”。各地公路上林立的收费站,便是很好的写照。 这两年,国家开始整顿公路收费站,强制性关闭了一级公路以下道路的收费站。按说,目前有资格收费的公路,路况理应是不错的。像省道206线安遂段到安岳的这一段让行车速度堪比蜗牛的 “跳跳路”,不知本身有无收费资格?再退一步讲,即便具备收费资格,像这样的“跳跳路”,你收起费来难道能心安理得? 顾名思义,公路应该属于公益事业的一部分,纳税人缴了税,就理所应当享受到这种起码的公共产品服务。当然,如果是非公益性设施的道路,投资人为收回投资,按规定和程序收取过路费,这也并无不妥,但前提是这样的道路数量应该予以控制,道路质量要得到保证。这些年来,收费道路在数量上有过多、过滥之嫌,而且有的收费道路常年属于 “跳跳路”。在这些路段上行驶,司机们本身就苦不堪言了,最后还要留下收费还不算低的“买路钱”,无论哪个遇到这种事,心里都会堵得慌。 国家撤销一级公路以下的收费站,按说是一种很有力很合民心的政策。然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一些地方总是想尽办法,变着花样,千方百计保住那些五花八门的收费站。有的地方甚至置国家政策于不顾,认为天高皇帝远,没有人能管得到、管得住我,管他几级公路,凡是要从我处过,都必须留下“买路钱”,哪怕是路况极差的“跳跳路”,一概都成了他们的摇钱树。 我认为,如不够一级公路标准的路,坚持继续收费,是属于明显的违规行为,必须坚决纠正。而那种尽管过去具备收费资格,但目前道路质量糟糕的,如果也坚持收费,算得上典型的路霸行为,也应受到人们的指责。亟盼相关部门能够及时加以制止或责令其整改。
http://www.sichuandaily.com.cn/2010/12/23/2010122350429402423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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