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问世上什么东西最重?我的答案是:民意。民意如波涛,顺应了它,则风平浪静;背离了它,则波涛汹涌。民意的重量是弹性的,因此也最难估量。最难估量的东西须臾不可掉以轻心。对民意的重视,关系到民众幸福指数的高低,关系到人心的向背,关系到国家的长治久安。在这方面,我们也在朝着以民为本的方向努力。
今年有超过50件法规或规章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其中网络平台被排挤在征集渠道之外;草案制定完成后才向社会征求意见;市民征求意见得不到反馈等问题凸显。专家表示应该对征求意见的程序进行规范,同时应重视通过网络民意的表达。(《新京报》12月20日报道) 在出台法规和公共决策之前,不再像以往那样轿子抬进家门才给公众掀开“法规”这个“新娘子”的盖头来,事先听取一下公众的意见,这是职能部门眼中有人的写照,应该肯定。对于长期不受尊重的民众而言,对公开征求意见持怀疑态度也很正常。以前是关门立法,立法的过程保密,等颁行了我们只有遵照执行的份儿,压根没有问问我们有无意见。现在虽然开始问计于民了,言路不畅,发表意见半天,末了未见采纳哪个人的意见,这样的公开征求意见,除了逗咱玩又有吗用?对说了白说的怀疑,让不少人担心公众的意见被当作耳旁风。公众的这种心理,究竟是杞人忧天,还是不无道理,网民普遍倾向于前者,这回他们真怕“心想事成”。 公众的担忧并非多余。当下,社会上对强行拆迁怨言最大,修改拆迁条例,取消行政拆迁,又赋予司法强行拆迁的权利。司法不独立,它在某种意义上就是行政的“小丫鬟”,行政部门执意要做成的事情,求助司法部门帮忙,敢问司法部门真的能撕破情面吗?不能的话,行政强拆最终以司法强拆的名义进行,最终遭受蹂躏的还是民意。再如对劳动法的修订,修订者名义上是在替普通民众着想,真的执行起来,劳动法到底偏向的是雇佣者还是劳动者,真的还在两可之中摇摆。还有听证会,哪次不是扯出聆听民意的大旗,最终哪次不是在民意的怨声载道中战败民意的?公众是有记忆的,见识同样的事情多了,他们自然会有个基本的判断。 立法也好,制定公共政策也罢,事关社会大众的切身利益,制定之前需要先行广泛征求民意,而不是等初稿拟定好了,等老百姓来提意见。倘若商讨伊始就真的倾听民意,制定出来的草案就不会有太大的反响。纵然有完善的地方,也不会伤筋动骨。假如事先忘记了公众的存在,只是等末了需要罩上一层民意的光彩,在网上发布出来,让大众提几条意见,甚至可以象征性地修改一点。如此丢卒保车的征求民意之举,不凉了老百姓的心才怪。所以,人们将公开征求意见当作“看戏”,本身就很具讽刺意味。 要想消弭公众的担忧,还是在事前真诚听取民意,别再他们总是做狗尾续貂的事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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