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玉玉事件还在发酵:骗子的手机实名登记,银行卡号被锁定。看来,骗子落网已经板上钉钉。
以一个鲜活的生命为代价,若不能换来制度性的某些变革,不是这样的代价太廉价,就是人命贬值得太厉害。生命贬值,与现代文明格格不入,也有悖于人人平等的法律精神。所以,徐玉玉之死,不该仅仅满足于侦破一个具体的刑事案件,而在于由此成为社会改良的契机。 徐玉玉事件最值得反思的是:今天,我们每个人的信息基本没有秘密可言。产妇刚分了娩,相关服务的商家电话不期而至;你刚拿到商品房的钥匙,装修电话就到了;你刚买了汽车,推销保险的就在电话里跟你在套近乎;高考生刚得知被录取,就被诈骗电话锁定了目标…… 这些看似微乎其微的事情,几乎没谁可以逃脱得了商业推销或商业诈骗的魔爪。究竟是我们的个人信息毫无秘密可言,还是自己的信息被商品化了,给人倒卖后过早进入了公共领域。这样的问题不引起重视,我们每个人都会成为被诈骗的对象。至于谁会倒霉,那要看各自的造化了。 警惕诈骗的提醒确实必要,但被动地警惕总有失灵的时候。一个再具有警惕心的人,也有栽跟头的时候。至于那些涉事不浅的孩子,或者接社会触面不多的成年人,被诈骗的概率自然更高。问题来了:个人信息保护是你我的私事,还是社会治理部门的公干,这是个问题。如果是私事,我们纳的税里给公共安全部门使用没,使用的话,他们不提供保护的依据何在?如果包含了,为什么个人信息被泄露的速度这么快,个人信息泄露的面如何广泛,以至于我们没有多少真正不受侵犯的隐私了呢? 我们在为徐玉玉鸣不平时,更该设身处地为自己考虑一下:我们的个人信息泄露过没,如果泄露了是自己泄密的还是被人给悄悄卖了。如果大家都来思考这个事情,就该意识到个人信息保护的重要性,也该考虑我们是否需要一部《个人信息保护法》了。国家安全的信息,相关的法律早颁布了。谁敢动国家安全信息的奶酪,谁就要受到法律的惩罚。那么,公民个人的信息是不是也需要类似的防火墙?没有这样的防火墙,每个人就像在公共澡堂里洗澡,如此透明的个人信息,就连原始社会的居民也未必这么慷慨。起码,树叶遮体,在那个时候应该已经流行了吧。 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社会文明也不是逐渐累积起来的。对于社会问题,我们不必过于苛刻,也不必过于失望,只要针对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寻找对策,减少类似问题的重复发生就足够了。就个人信息被保护而言,如果像保护官员个人财产信息那样,谁敢泄露就可能要被拘留,也许徐玉玉的命就可以保住了。不该保护的官员财产信息被意外地保护得不错,本该享受严格保护的普通公民个人信息却意外地经常化地被泄露,这样的反差,总觉得《个人信息保护法》有局部的实践而无普遍性的成文法。这样的遗憾,是到了该弥补的时候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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