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中的诺亚方舟,被奉为人类的“救星”,可以让人类和地球上生物躲过水灾。虚构的“诺亚方舟”,不等于在现实生活中找不到它的影子。这样的“方舟”,多数是意念“投胎”到人间的产物。
2007年,贵州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荔波县申请“世界自然遗产”。这对农民人均纯收入只有2618元的小县而言,是通往小康的诺亚方舟。作为国家级贫困县的荔波县,为了申遗,选择了产业发展遵循“适度负债”模式,不惜举债约2亿元,此举备受质疑。(《中国经济周刊》12月7日报道) 穷则变,变则通,通则久。经济方面的贫困,同样讲究穷则思变。就荔波县来说,其贫困的局面需要改变,县领导希望通过开发旅游资源脱贫,应该肯定。荔波的自然风光符合世界自然遗产的要求,申遗的必要性毋庸讳言。只是申遗和脱贫相提并论,必然会存在某些冲突。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设立世界文化遗产和自然遗产项目,旨在保护这些遗产。恕我孤陋寡闻,不晓得其它国家的申遗工作究竟是将申遗对象作为赚钱工具还是保护的对象。答案如果是前者,我想教科文组织对获得世界遗产称号的项目予以资助的意义就不大了。正因为这些遗产缺乏必要的资金来用于保护,才有资助的必要。假如申遗就是为了开发旅游资源,间接地为了发展经济,那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此项工作岂不是变成了一艘发财致富的“诺亚方舟”,哪个项目获得了此项殊荣,就可以将此作为招牌进行炒作,以获取经济利益?这样的话,“世界文化遗产”和“世界自然遗产”倒成了慈善证书,谁握有了它就可以走向富裕。我想,这样的申遗模式应该违背了教科文组织设立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项目的初衷。 多年来,我国一些地方热衷于申遗(何止是申遗,申报体育赛事,不也是如此?),他们打着文化遗产保护的旗号,心里盘算着如何发展地方经济,如何创造政绩。像这样大大小小的地方性“诺亚方舟”,悬挂着文化或者遗产之类的旗帜,骨子里是伸开大嘴等着收钱。掉进钱眼里的“诺亚方舟”,在短时期内也许能够推动地方经济发展(遗憾的是,像荔波这样的国家级贫困县,款倒是贷了,申遗也达到了目的,貌似没有带来相应的经济效益,不知道其债务会不会越来越制约荔波的发展),从长远看则有点不容乐观。 贫困县的“诺亚方舟”的“造船”动机值得商榷,但有人却不以为然:“虽然现在是负资产,但是申遗成功了,这将带来巨大经济效益!就算不成功,财政年末,审计来了也可把这钱归到无形资产!”这种想当然的建议看似有点道理,实则非常弱智,因为审计部门不是债主,债主(银行)能认这笔账吗?如果不认,这样的的“无形资产”意义何在? 遗产保护的归保护,经济发展的归发展,这才是人间正道。梦想通过弄个洋招牌来脱贫,未免有点滑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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