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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电动三轮“国标”缘何惹众怒?

2016-4-13 13:00| 发布者: 刘海明| 查看: 204| 评论: 0|原作者: 欣岩|来自: 本网原创

摘要: 网上有个顺口溜:“一流企业卖标准,二流企业卖品牌,三流企业卖产品。”这表明,谁掌握了制定产品的标准,谁就是业界的老大。许是受此启发的缘故吧,这些年来热衷于制定产品标准的部门多了,有要给馒头制定国标的, ...

网上有个顺口溜:“一流企业卖标准,二流企业卖品牌,三流企业卖产品。”这表明,谁掌握了制定产品的标准,谁就是业界的老大。许是受此启发的缘故吧,这些年来热衷于制定产品标准的部门多了,有要给馒头制定国标的,有要给关公像制定标准的。虽然每次这样的准“国标”问世后,都会遭到舆论的冷嘲热讽,奇怪的是类似的标准“供应”热度依然不减。

近日,国家强制性标准《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技术要求》(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要求快递电动三轮车最高时速不能超过15公里,整车质量小于200公斤,一次充电后续航里程不小于60公里。(《新京报》4月13日报道)

深圳拿快递三轮开刀,很快其动机泄露:原来是推销某款电动车。现在又冒出个快递电动三轮车的“国家标准”,不免让人浮想联翩:这事会不会是个连环套,一环接一环,在给生意做得风生水起的民营快递业上套呢?

国标必然强制性执行。因为这个缘故,国标要有充分的科学依据,要经过充分论证。能做到这一点的国家标准,相信会有批评的声音,但不会惹起众怒。给快递电动三轮车制定标准,快递小哥和快递公司还没表态,网络舆论则抢先发声:“制定车速不超15公里每小时?毛病,自行车都不止这个速度。”“速度、载重你可以规定,人家充一次电跑多远你也管?”“又是一群坐着小汽车儿的人给快递三轮定速度。”“不调硏不考察不做实验只几个人凭想象,不考虑社会现实,不考虑快递企业运行状况。”“发生事故不是车子的错,是开车的人的错,只有懒政才用这种一刀切的做法。”

管得太宽,管得不合理,这样的国标如果真得尊重民意,最好还是束之高阁。如果碍于面子,想必在修修补补后,还会给颁布出来。只是稍微有点历史常识的人都清楚,电动三轮车的国标,早在1998年就已经有了。当时规定:车重不能超过40公斤、车速不能超过20公里/小时。18年后,这个国标再来个“轮回”,不知轮回的意义何在,也不懂新旧标准的制定者是不是同一个部门的同一拨专家。如果是,当时的标准为什么要改变;不是的话,哪个标准更合适,或者都不合适?

犯众怒的国标,必然有其原因。我很好奇,如果是工信部和公安部主导的标准,为什么制定如此外行的标准?起码,依照我个人的经验,骑个自行车,时速也不亚于15公里/小时。电动车的时速不够人力车的四度,岂不是给自行车厂家提供竞争优势吗?那么,制定这个标准的部门是谁呢?搜索一下相关信息,发现是国家邮政局组织邮政科学研究规划院等单位完成的此项工作。这样,一切都解释得通了。

国家邮政局自己经营快递业务,其业务主要是四轮的面包车。由这个“运动员”部门当裁判员,给民营的快递业制定运输工具标准,如果加盟派送快递的人买不起机动车,就只能用自行车速度干活了。自行车速度做快递,要不了多久,客户嫌慢的话,可能就咬咬牙,多花几个钱找邮政的快递了。如此标准,是否受标准制定者部门利益的驱动,纵然你不承认,也不能阻挡公众这么想了。

国标固然需要,但不是每个行业每个项目都需要国标。过滥的国标,必然是大大的、无形的“私”字作祟的产物。这样的利益驱动型标准,不挨骂反倒有点不正常了。


新闻链接:http://news.sina.com.cn/o/2016-04-13/doc-ifxrcizu409236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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