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知识,尊重人才,按说该是标准的国际惯例。就我国而言,对师道尊严的强调,这个传统沿袭一只延续到“文革”前夕。只是在十年浩劫期间,教师被当成“臭老九”,人人可以羞辱。1993年颁布的《教师法》,明确要求“全社会都应当尊重教师”。设立教师节,也是出于尊师重教之目的。也许出乎不少人意料的是,正在学校读书的学生,他们的尊师意识未必合格,有的甚至令人堪忧。
不久前,湖南省娄底市一中英语老师谭胜军在给高二263班学生上课时发现两名学生在英语课上课时间下五子棋,谭老师去制止,结果学生与老师发生了冲突,其中一个学生抢了谭老师的教鞭,将老师压在地上长达十分钟之久。第二天谭老师在班上下跪,向那两名同学道歉。谭老师称下跪向学生认错,是为了感动学生,并不是网络上所流传的来自学生家长的压力。惹事学生则说,老师应该列入服务行业,学生就是上帝,是来享受服务的。(《中国青年报》12月2日报道) 作为受害者的老师,公开给学生下跪,不论这种举止是否得体,是谭胜军老师个人的权利。在我看来,这则新闻的最大“亮点”不在于老师的当众屈膝,而在于接受跪礼的学生的惊人言论。当众受辱的老师率先道歉,当事学生非但不领情,反而抛出“学生就是上帝”的论调,如此“学生上帝”,大约只有殖民地时期的教育界却可能上演。不幸的是,将老师视作服务生,只许“学生上帝”在课堂上随心所欲,不许老师干涉其行为。这样的“教育服务”观倘若真正,则教育就成了餐馆,老师上课前未必知道学生想听什么,必须先得让学生每次先“点播”教学内容,老师才能照单开讲。这样的教学模式,即便是私塾教育,也未必适用。几十个孩子汇聚一堂,若人人都是“上帝”,这个课很难上得了。学生的兴趣不一,哪个上帝都惹不得,课堂还叫课堂吗?就像娄底一中这个班级,明明是英语课,学生有自由下棋的权利,当老师的没有制止的权利,制止的话就得受皮肉之苦。都已经下跪过了,“学生上帝”一副心安理得的样子,这样的学生,假如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倒也罢了,倘若以后层出不穷,中国教育岂不是又退化到“文革”时代?
世上的任何职业,从本质上都具有服务的性质。但是,不同的职业,服务的形式,服务者的权利和义务也不尽相同。就教师而言,尊重学生很有必要,服务学生也是其天职,但其服务不是商业领域的服务。教师的服务,属于内启式的服务,其使命在于将学生摆渡到一个更高层次的彼岸。这就决定了老师对学生的服务具有导航和启迪两种特质,要实现这样的服务,“教育服务员”有权对“学生上帝”进行必要的约束和管理。不管不问学生的放纵,反而是其失职的表现。“学生上帝”的振振有词,是家教和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的共同失败。学校应该与世俗保持距离,但学校无法与世俗脱离关系。当惊世界殊的“学生上帝”,真该我们每个人好好反思一下:现在的孩子,为何先得如此野蛮和荒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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