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论什么时代,都渴望在文化创造方面有所建树。文化创造,贵在个“新”字。出点新不难,难的是新的有质量,得到社会广泛承认。创造可以借鉴,但不宜“拿来主义”地照搬。只有文化贫困的时代,大量的照搬别国的文化才成为普遍性的行为。
现在,国家在倡导文化创新。独创的新颖的文化实行不多见,有些看似新颖的东西,不过是拾人牙慧的东西而已。 3月19日12点半,常州市首届发呆大赛。一大学生发呆近4小时获“呆神”。大赛主持人表示,发呆活动是一种现代减压方式,是要让都市人在大自然下放空发呆,释放平常工作与生活中的压力,传递“慢能量”,倡导“慢生活”。(《常州日报》3月20日报道) “发呆”也成了比赛项目,本已经让人诧异。发呆本是个人瞬间的生理性反应。若把发呆作为比赛项目,那么,赛手们的发呆,究竟是靠演技还是靠天佑自己?如果老天恩赐其发呆,并且是足够时长的发呆,倒也罢了。如果没这么幸运,单靠演技假装发呆,这样的大赛意义何在,的确是个问题。 网络舆论对这个大赛褒贬不一。持赞成态度者认为:“很有意思。”“发呆大赛不错!这里头很可能会出现几个剑神、爱因斯坦什么的。”持批评态度的则不以为然:“呆若木鸡。”“有病。”“有没有上班打瞌睡大赛?”
对于第一次听说发呆大赛的人而言,可能觉得有趣。如果意外发现这是个克隆活动的话,想必就索然无味了。别的不说,3月15日,宁德师院就举办了一场“发呆大赛”。百度一下,不难发现北京都举行过至少两次这样的“国际大赛”了。继续考察,才知道这是韩国艺术家WoopsYang发起的,曾在韩国首都首尔市举行过。 有趣的是,就网络搜索的结果看,除了韩国首尔和中国外,暂时没发现还有别的国家举办过类似的比赛。倒是咱们内地的一些城市,开始把发呆大赛当作新时尚,玩得有点乐此不疲了。 一个人偶尔发个呆蛮好,一伙人同时发呆就未必是好事。一帮人为获奖假装发呆,就成问题了。毕竟,发呆不是生存之道,也不该是博取功名的手段。为功利目的假装发呆,这样的文化创造如果作为昙花一现的行为艺术,还勉强说得过去。只是行为艺术强调惟一性,模仿的行为就失去了艺术创造的价值。韩国艺人搞的一个行为艺术,最终在我们这边变成了你学我仿的“文化”产品,您说是该喜还是忧呢? 克隆、模仿、山寨,这样的“帽子”我们戴了几十年了,是到了需要摘掉的时候了。如果我们继续满足于去海外走私个文化形式,即便可以娱乐一下公众,也掩盖不了文化贫贫困的现实。尤为可悲的是,这样的“文化走私”,只会加剧我们的文化贫困程度,而不是相反。 少点发呆大赛,多点创意大赛,对于改善我们的文化贫困现状,是不是更有益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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