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进3月,全国“两会”的新闻多了起来。每到这个时候,还有一个主题的新闻,通常也会高频率出现,这就是雷锋精神的话题新闻。 2015年,四川省委宣传部、四川日报报业集团等单位联合开展了“身边雷锋·时代榜样——争创’岗位学雷锋先进集体’、争当’岗位学雷锋敬业标兵’”主题实践活动。对这个“双争”活动,近日,雷锋生前战友乔安山说:“四川这个活动办得很好,让爱岗敬业成为了新时代雷锋精神的突出体现。” 尽管网络媒体上关于雷锋个人的经历有争议,争议一个人和已经被符号化了个体精神,应该不是一回事。雷锋精神就是如此。 一个人都是一个独立的宇宙,一个人的世界都是多元的。那么,由无数个个体组成的人类社会,更是多元化的。这种多元,既体现在行为的多元,有人做善事就有人做恶事;也体现在精神层面,有人阳光积极向上,就有人萎靡不振。人的价值观也无法统一,有喜欢助人为乐,有的喜欢斤斤计较。社会发展,是由全体社会成员合力发展的结果,社会发展的方向,要看不同类型社会成员的选择哪一方占优势了。 雷锋精神之所以被肯定,在于她代表了积极向上、代表了善、代表了助人为乐。这些内核,无不是人类道德正能量的集中体现。作为个体的雷锋,相信他不是神,他在世的时候肯定有其缺点。评价一个人,是看他的主流,而不是琐碎的细节。而从雷锋优点中升华出来的雷锋精神,在我看来,已经超过了雷锋个人的具体优点,而成为抽象的普遍的道德力量的具体化和符号化。这样,雷锋和雷锋精神,有重合的地方,也应有不同的地方。正如马克思和马克思主义不能划等号,毛泽东和毛泽东思想不能划等号,一个道理。 既然雷锋精神是道德力量的具体化,所以我们才说社会需要雷锋精神。今天,雷锋精神没有过时,也是这个原因。 在市场化的浪潮中,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经济利益诉求。优先满足个体的利益诉求,对社会的发展有利无弊。只是在满足个体的合理利益诉求之外,作为社会共同体的成员,我们对社会还应有所贡献。在这个时候,雷锋精神就显得必要了。弘扬雷锋精神,就是需要我们为社会做点有益的事情。这么做,看似是为别人在服务,其实何尝不是在为自己铺路呢?毕竟,离开外部社会,我们将举步维艰,甚至一事无成。 我们作为社会之一员,首先要管好自己。自律是文明社会的前提。一个人只有约束好了自己,才可以有益于社会。模仿是人的天性,约束好自己的人多了,必然会被其他人所模仿。特别是社会身份显耀的人,这些人以身作则,这些人服务社会,他们本身就是雷锋精神的传播者。同样道理,具有知识的学者、具有名气的名人和成功的经济人士,他们也是被社会广泛模仿的对象。如果这些群体也意识到自己可以是雷锋精神的传播者,或者是承载者,那么,我们社会上的不良现象自然少了许多。 三月,通常被认为是植树造林的季节。那么,我们能不能说,三月也是传播雷锋精神的好时节。我们不但传播,也要造精神之林,让我们的社会精神面貌多点朝气少点“雾霾”呢? 新闻链接:http://www.wenming.cn/syjj/dfcz/sc/201602/t20160229_3175861.s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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