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黄岛爆炸”事件被免官员复出,引发舆论关注。与此同时,哈尔滨天价鱼事件剧情几经反转,真相终于浮出水面,距离画上句号已经不远。 2月17日晚,官方调查组通报称,因涉事饭店存在不以真实名称提供服务、餐饮许可证过期等问题,已被责令停止经营活动,并依法依规按程序进行行政处罚。(《新京报》2月18日报道) 前几天还很“委屈”、被官方“证明”无欺诈的涉事饭店,终于被鉴定成黑店。如果没有微博舆论的发酵,真相也许永远被掩埋不说,“天价鱼”黑店还会继续成天靠敲骨吸髓赚黑心钱。责令其停止营业,这样的结局,是终止符还是暂停符,这还是个不小的问题。 按照惯例,调查组查出问题,责令涉事饭店停业整顿。通过整顿,恢复营业,应该不难。这种由宰客-曝光-调查-整顿-再营业的模式,几乎没有悬念。所不同的,可能是哈尔滨这家涉事饭店曾极力否认过事实,当地执法部门曾给其站过台。换言之,剧情略显跌宕起伏。除此之外,并无更多特点。 饮食服务业没有问题不现实,有问题不治理不行。治理,不除根不行。社会问题和人体生病一个道理,治疗不除根,以后必然旧病复发。时间长了,还会变成慢性病。一旦变成季节性慢性病,纵然是华佗再世,想药到病除怕也不易。 中国的服务业宰客,可谓历史有点悠久。《水浒传》里的黑店,可不是一家。就连“梁山好汉”们,也有开黑店的。那时的黑店,没有官府或者梁山做后台,早不知被端掉多少回了。法治社会的服务业,无法避免有刁民出现,无法避免有不法的商家存在,只要依法治理,宰客现象按说不该成为令人头痛的社会问题。然而,青岛大虾、哈尔滨万元鱼,这些赤裸裸敲骨吸髓的宰客事件,相距的时间并不算长。如果把每天出现在新闻报道中的各类宰客事件统计一下,想必每天都有宰客事件上演。 古人说:穷山恶水出刁民。这个话,看似有理,却未必经得起推敲。山水属于自然物,和人的贫富可能有点关联,但不该有必然的关系。所谓刁民或奸商,更多在于法治阳光没有普照,导致了有人浑水摸鱼,扰乱市场,给外地人一种恐怖的心理。 要避免宰客现象蔓延,除了依法治理服务业没有别的灵丹妙药。要依法治理,就要通过法律程序让那些以宰客为经营手段的商家,受到法律的惩罚。够追究刑事责任的,绝不仅仅用民事赔偿了事。一旦有个宰客行为被曝光,这样的商家负责人及其直系亲属,应该在至少20年内禁止涉足同样的领域经商。只有这样,宰客现象才可能降温。正像网友所言:“像这种饭店,有一次欺诈行为,就该永远关门。” 黑店之所以黑,与有执法部门做后台有不小的关系。打击宰客行为不把给黑店做保护伞的执法部门的相关人员给一并处理,照样无济于事。不论是公安、工商还是其它组织,每查出一起宰客事件,只要存在有执法人员私下袒护过,这样的执法人员应该被开除,用不能录用为公职机关。对于长期袒护黑店的部门负责人,也该追究法律责任。正如网友所说:“地方保护等同于同流合污。不能只责令饭店整改草草了事,找个替罪羊敷衍塞责,应彻底铲除欺骗消费者的恶源。让旅游消费市场形成不能骗,不敢骗,最终不想骗的新气象。” 刮骨疗法,哈尔滨方面下得了这个狠心吗?下不了狠心,宰客事件就会还继续存在。不信,我们骑驴看唱本,走着瞧。 新闻链接:http://news.sina.com.cn/o/2016-02-18/doc-ifxprqea4620118.s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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