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之所以神圣,在于其威严。依法治国,法律如果“缺钙”甚至“肾亏”,法律的威严无从谈起,依法治国也就成了空谈。法律是否威严,民告官官司的判决是否公正、判决被执行情况,就是最好的试金石。 七旬妇状告华阴市政府违法行政,被告华阴市政府既不应诉也不出庭,渭南中院送达行政判决后,该市政府依然不闻不问。16日上午,该案审判长王洪池称,该案是近两年来渭南中院审理的200多起民告官案件中,唯一一起政府被告既不应诉也不出庭的案件。(《华商报》2月17日报道) 渭南市中级法院判决华阴市政府败诉,被诉方压根不予理睬。对被告单位的高傲,审判长虽有所不满,却也奈何不得。至少,在这则新闻中,法官没有告诉记者,下一步法院对华阴市政府将采取什么措施,迫使这个县级市政府低下其高昂的头颅。 民告官,起诉难的问题不再老大难了,执行难的问题依然无法乐观。人们想知道:华阴市政府明明败了诉,咋就这么牛气哄哄,开庭不出席,败诉不理睬? 在我看来,法律的婢女地位并无实质性改观,这才是华阴市政府“腰板硬朗”的关键所在。依法治国喊了几十年,依宪治国的口号也在宣传,但宣传和现实之间,永远无法划等号。不然,宣传就成了多余。所以,对某个事项宣传得越多,说明该事项和现实的距离越远。依法治国的宣传,又何尝不是这样呢。 法律的地位如何,要看它能不能管住一切单位和个人。只要有法外之人和单位,依法治国就有了难度。逃离法网的人和单位越多,依法治国就可能进入“梦想”状态。 在我国,法律没有行政级别,但咱们的法院和法官却有行政级别可循。这样的级别,看似蛮好,麻烦更多。同级法院能判决同级政府吗?判决的话,能执行吗。这个问题不解决,依法治国在理论层面探讨没问题,大规模宣传也不难,唯独实践起来就可能到处碰壁了。假如是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决华阴市政府败诉,华阴市政府还会置之不理吗?如果是最高人民法院判决其败诉,这个县级政府会不会继续不予理睬呢? 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充其量也就是个县级单位,和华阴市政府“平级”。进一步而论,其实权和一个县级市的差距还比较悬殊。如此一来,在行政级别适用司法机关的今天,凭什么让华阴市政府买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账呢?买你的账,是礼貌;不买你的账,是底气。也许,在华阴市政府负责人看来,就算藐视了中级法院的法庭,你们又能如何得了我们? 同样的事情,如果换个系统,让渭南市纪委跟华阴市政府打个招呼,华阴市政府又该有何反应呢?除非华阴市政府官员个个廉洁奉公,都是焦裕禄和孔繁森,不然,想必早屁颠屁颠地去纪委汇报工作了。这样,我们不妨设想:如果中国各级法院的地位能和各级纪委的地位一样高,甚至再高纪委一阶,依法治国的效果是不是更理想一点了呢? 新闻链接:http://news.163.com/16/0217/03/BG0DTQTK0001122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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