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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站再退款维护谁了的利益?

2015-10-18 13:12| 发布者: admin| 查看: 246| 评论: 1|原作者: 欣岩|来自: 本网原创

摘要: 人民铁路为人民。铁路部门的这个宣传口号,相信许多人并不陌生。宣传是树立形象,至于宣传的内容是否属实,关键要看宣传者的行动。铁道部被不少人称作“铁老大”,这个贬义色彩的称呼,何尝不是对“人民铁路为人民” ...


人民铁路为人民。铁路部门的这个宣传口号,相信许多人并不陌生。宣传是树立形象,至于宣传的内容是否属实,关键要看宣传者的行动。铁道部被不少人称作“铁老大”,这个贬义色彩的称呼,何尝不是对“人民铁路为人民”口号与实际服务不相称的嘲讽呢?这样的嘲讽究竟是民众挑刺,还是铁路部门的做派不合情理,作为旁观者,只能用具体的事实来做评判。


乘客因实名制车票丢失被要求补票一事起诉昆明铁路局。昆明铁路客票所回应称,铁路部门推出丢失车票挂失补办措施,旅客先补票乘车,核实后到站再退回补票款。这有利于维护乘客切身利益。(新华网10月18日报道)


安装铁路部门的说法,因为遭遇过甲的票被乙持票进站,甲则凭借购票记录进站,所以要求丢失票的乘客先补票到站后后退票。这样的例举,遭到网友的普遍质疑:“进站要查身份证吧?”“车票和身份证不符,乙是怎么进站的?”“这个公告真搞笑,维护旅客切身利益?简直让人笑掉大牙!”


铁路部门已经去行政化,属于标准的企业了。维护乘客利益,归根结底也是在维护自身的利益。企业的目标是盈利,要盈利必须尊重消费者。如果消费者不买账的话,最终受损的是当事企业。所以,维护消费者利益从来都是企业维护自身利益的被迫选择。有趣的是,铁路部门强调丢失车票的乘客先补票后退票,真的是维护乘客的利益吗?


表面上看,补票乘车的乘客,最终可以退票,自己并没损失什么。这样的没啥损失,建立在耗费时间和精力的基础上。换句话说,乘客至少要被折腾两次,才能保证自己的利益;反观铁路部门,通过售票、退票,也增加了自己的劳动成本。最终退票如果收取退票费,则是变相的赢利。如此说来,这样的规定避免了铁路部门的赔本风险,把麻烦留给了乘客。所谓这是维护乘客的利益,反而变成了一个冠冕堂皇的托词,实质上是企业利益优先。不少网友对铁路部门的这个托词不以为然:“说到底,就是不想改变现状。”“感觉不是维护消费者的利益,而是维护铁道部门的利益!”“不要拿人民群众的名义忽悠人民。”“把方便留给自己。”


铁路部门的这个回应,暴露出的问题是垄断经营者的霸道。改革开放几十年,经济领域的垄断局面并未被打破。但凡垄断经营,经营者都喜欢标榜自己如何心系消费者,如何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因为没有竞争,或者竞争不够,消费者的被动地位无法得到根本的改变。就像这个事件,尽管车票实名制已经执行数年,有没有车票不要紧,铁道部门的电脑系统完全可以查验谁的车票,进而决定该人有无资格进站。至于遗失的车票被冒用,责任本来在铁道部门自己,把关不严,把和身份证信息不符的人误放进站内。结果,铁路部门不检讨自己,一味要求乘客重复购票。这样的规定,如果我们的铁路经营者多元,我不信乘客会优先选择这样的客运公司。


垄断经营的格局不被打破,消费者的权利就无法得到有效维护。引入竞争机制,让垄断经营成为历史,这样的梦想为何至今还是个梦,这确实是个有待回答的问题。



新闻链接:http://news.sina.com.cn/c/nd/2015-10-18/doc-ifxivsch367381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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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刘海明 2015-10-23 22:59
2015年10月21日《泉州晚报》4版 评论·民声

到站再退款 维护了谁的利益

乘客因实名制车票丢失被要求补票一事起诉昆明铁路局。昆明铁路客票所回应称,铁路部门推出丢失车票挂失补办措施,旅客先补票乘车,核实后到站再退回补票款,这有利于维护乘客切身利益。(新华网10月18日报道)

按铁路部门的说法,因为遭遇过甲的票被乙持票进站,甲则凭借购票记录进站,所以要求丢失票的乘客先补票到站后退票。这样的列举,遭到网友的普遍质疑:“进站要查身份证吧?”“车票和身份证不符,乙是怎么进站的?”“这个公告真搞笑,维护旅客切身利益?简直让人笑掉大牙!”

铁路部门已经去行政化,属于标准的企业了。维护乘客利益,归根结底也是在维护自身的利益。企业的目标是盈利,要盈利必须尊重消费者。如果消费者不买账的话,最终受损的是当事企业。所以,维护消费者利益从来都是企业维护自身利益的被迫选择。有趣的是,铁路部门强调丢失车票的乘客先补票后退票,是为了维护乘客的利益,但真的是这样吗?

表面上看,补票乘车的乘客,最终可以退票,自己并没损失什么。这样的“没啥损失”,是建立在耗费时间和精力的基础上的。换句话说,乘客至少要被折腾两次,才能维护自己的利益;反观铁路部门,通过售票、退票,也增加了自己的劳动成本。最终退票如果收取退票费,则是变相的赢利。如此说来,这样的规定避免了铁路部门的赔本风险,把麻烦留给了乘客。所谓维护乘客的利益,反而变成了一个冠冕堂皇的托词,实质上是企业利益优先。

铁路部门的这个回应,暴露出的问题是垄断经营者的霸道。就像这个事件,尽管车票实名制已经执行数年,有没有车票不要紧,铁道部门的电脑系统完全可以查验谁的车票,进而决定该人有无资格进站。至于遗失的车票被冒用,责任本来在铁道部门自己,把关不严,把和身份证信息不符的人误放进站内。结果,铁路部门不检讨自己,一味要求乘客重复购票。这样的规定,如果我们的铁路经营者多元,我不信乘客会优先选择这样的客运公司。

垄断经营的格局不被打破,消费者的权利就无法得到有效维护。引入竞争机制,让垄断经营成为历史,这样的梦想为何至今还是个梦?这确实是个有待回答的问题。

□刘海明


http://szb.qzwb.com/qzwb/html/2015-10/21/content_16984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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