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灵运写诗,据说有个毛病,这就是末了说理,后人批评这是“玄言的尾巴”。美要讲究整体性,局部的美破坏了美的结构和意境。做人虽也追求美,怎奈世无完人,没有缺点就不是现实世界的人。人会犯错,但大错即罪。犯罪受到惩罚,受到惩罚者有些感慨,并不奇怪。
7月20日下午,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原副总经理王永春受贿案在湖北襄阳中院结束辩论,法庭宣布将择期宣判。王永春作最后陈述说:“我完全彻底地认罪悔罪,我愿意接受一切法律制裁。今后,我将积极改造,重新做人,争取早日回归社会,做一名对社会有用的人。”(《现代快报》7月21日报道) 受审的贪官希望“重新做人”,作为一种瞬间的个人感言,应该肯定。只是类似的特殊誓言听多了,反倒有点滑稽的味道。我把这样的滑稽语言称作“忏悔的尾巴”。大肆受贿,其实质是把国有资产私人化。这样的私人化过程,相信非一天所为。毕竟。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贪官收受的巨额贿金,想必也经历了个漫长的过程。这就让人生疑:王永春们在没有当官前,是否贪婪?如果贪婪,他当官后有人约束他的贪欲没?假若他以后真的重新做人,再给他复出的机会,他还会不会重蹈腐败的覆辙呢? 问题官员复出不是新闻,问题被发现后,相信跟纪委跟法庭忏悔过的官员不少,发誓“重新做人”者想必也不计其数。其他在于,忏悔是对过失的检讨,“重新做人”是对个人未来人品的承诺。这个承诺,首先是对现在自己人品的否定。一个人若非智商余额不足,否则,自己长时间的行为,应该分得清是非。换句话说,长时间在做“不是人”做的事情(犯罪),几年的牢狱之后,真的能让其痛改前非,把人品的指针给逆转过来? 人有贪欲,这是人性的核心组成部分。所以,承认自己有贪欲并不可耻,倒是那些拍着胸脯拒不承认个人有私心,这才是最值得怀疑的。一个人为官前有贪欲不可怕,只要不给他满足过分贪欲的机会就行。打老虎、打苍蝇以来,落马官员的队伍在迅速膨胀。随着反腐败的深入,谁也不敢保证就彻底铲除了腐败。如此说来,受审官员所说的“重新做人”,我倒很是怀疑这个承诺的可靠性几何了。 忏悔者希望自己有机会“重新做人”,其真实意思是向组织表白:再给我个为官的机会。至于这样的机会真的如愿以偿后,这些人会不会“梅开二度”,恐怕还要看我们的权力监督力度怎么样了。没有有效的权力监督机制,再正直的人也可能禁不住利益的诱惑。 忏悔是宗教仪式。对于官员来说,这样的仪式有点多余。至于拖着我要“重新做人”这个“忏悔的尾巴”,说白了忏悔者还是满脑子的权本位思想。这样的想法滑稽不可怕,就怕被轻易满足,那才是最滑稽的事情。问题是,这样的滑稽之事,我们见得还少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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