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社会,民众应具备起码的媒介素养,对于剧情逆转的新闻,才不至于被高得如雾里看花。媒介素养是全民性的社会素养,但这并不等于说,媒体从业者的媒介素养就一定合格。编辑记者的媒介素养不及格,有时难免惹出是非。
连日来,“僵尸肉”话题持续发酵。7月12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证实曾查获距今达四五年之久的走私冷冻肉,未提及“僵尸肉”。率先报道“僵尸肉”的新华社记者李丹称对稿件中的核心事实进行过两次确认。(《南方都市报》7月13日报道) 食品安全记者洪广玉质疑李丹“僵尸肉”报道的真实性,两人隔空对话,这样的争论有利于让“僵尸肉”报道的真伪浮出水面,应支持这种为探寻新闻真相的争论。 争论虽好,若能及早避免这样的争论,让公众少点揪心的事情,显然更有价值。解铃还须系铃人。“僵尸肉”报道的真伪之争,在于某些媒体从业者媒介素养不够。所以,这个争论对新闻界的教育意义不容忽视。 首先,这个争论提醒媒体从业者,新闻报道应避免娱乐化。不论我们是否愿意承认,新闻报道的娱乐化现象早已客观存在。新闻报道娱乐化,不一定非要追星,生造词语以哗众取宠,同样是娱乐化的写照。“70后”猪蹄、“80后”鸡翅、“僵尸肉”,这样的词语出现在新闻报道中,报道的形象化效果凸显了,只是这样的形象化语言对新闻的真实性和客观性造成了威胁。在形象和真实、客观之间,选择什么不选择什么,显然是个需要考量的问题。形象的东西,容易刺激公众的感官。感官受刺激过度,新闻娱乐的成分增加,危害也显而易见,这就是让公众浮想联翩。所以,若没有可信数据辅助,这类形象化的词语和生造词语,最好还是谨慎使用。 其次,这个争论再次告诫媒体从业者,新闻采访应到实地调查。新闻专业的教科书,不论是理论课还是实务课,都强调新闻采访要坚持实地调查,记者对于受访者的话要多方核实。对于说法迥异的内容,要同时呈现,结论留给公众去判断。现有资料表明,“僵尸肉”之争的双方,都是依据受访的某一方给出的说法,貌似没看出哪一方到实地进行过调查。这样,反倒让公众有点懵了,不知该相信谁的。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或者说没有下结论的权力。遗憾的是,时下一些媒体的采访,基本是在微博找热点素材,通过电话采访,然后做报道。这样的“调查”,作为辅助手段可以,但不宜常用。对此,网友也有所批评:“道听途说, 然后电话‘采访’+臆想, 这是现在一部分记者的工作方式。” 此外,这个争论从侧面提醒媒体从业者,对同行质疑要学会有所道歉。认错是一种美德。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新闻报道是在尘埃飞扬状态做的描述,难免有所纰漏。对于纰漏及时纠正,对于别人指责的地方拿出事实来说服对方。就这个争论而言,很遗憾没有发现这样的美德,有的只是争论双方的各执一词。 “僵尸肉”之争,考验着媒体从业者的媒介素养,考验着他们对公众的态度。对于当事双方来说,能从中汲取教训就行;对于旁观的同行而言,能从中受到启发教育才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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