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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伦理案例集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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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0#
发表于 2019-7-30 22:02:52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暗访新闻

949#
发表于 2019-7-29 22:49:04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四川暗访节目播出涉黄镜头 电视台称视频是线人提供
7月29日上午,四川省的一家电视台暗访按摩店的节目火了。
原因是,暗访画面出现不可描述的不雅一幕,这名“记者”的下体部位出现在电视屏幕上,且没有马赛克。
不少人网上留言,称审核太不过关,万一有小朋友看到了会怎么想?
当日下午,潇湘晨报记者联系涉事栏目热线接线员,对方回复称,知道此事,并称画面上不是记者,而是线人,即视频是线人提供,详细情况目前正在调查。
【1】视频:“记者”调查涉黄按摩店
28日播出的这档节目,“记者”以暗访身份奇袭按摩店,新闻标题为《女儿“工作”的那条街:记者加入调查涉黄按摩店》。
节目里,站街女把“记者”带进房间,被问“我又不晓得你这个干不干净”时,回答说,“很干净”。
接着,“记者”做了个“正规按摩”,然后“借故离开”。
潇湘晨报记者注意到,这本来是一个非常稀松平常的节目,然而,画面上却出现了不可描述的画面:
“记者”的下体部位直接暴露在电视镜头上,并且没有打码。
【2】业内:猎奇争夺眼球,没进步
有观众微博发文,“如果一家人恰好在一起欣赏,那该是多么尴尬的场面。”
这太辣眼睛,有人指称,是节目组剪辑方面的严重失职。
业内人士称,新闻内容的发布,有记者、编辑、校对、主编等多层把关,在电视台,还要经过制片人等的审核,才能最终呈现在电视上,出现如此不雅一幕,是典型的播出事故。
当然,有说法称,视频是经过审核的,尴尬在于电视台里的监视显示屏,与实际播出显示效果,同样差别巨大。但是,无论如何,这都是不应该发生的。
自媒体“记者站”也引述一种观点:这种涉黄的暗访报道,从二十年前各地新闻媒体就开始操作,并且从未间断。而这种暗访新闻,至今并没有看到有什么长足的进步,仍停留在猎奇争夺眼球的阶段。
【3】回复:视频是“线人”提供
29日下午,潇湘晨报记者联系了四川省的这家电视台新闻栏目热线。
问:我看到有个暗访节目播出,有个记者……
答:我们正在查,谢谢你们。我们知道了,正在查这个事。
问:传言说这个记者不是记者,只是个线人?
答:是的,为我们提供视频的是一个“线人”。
问:我们会有一个调查、处理说明吗?
答:不太清楚。
截止发稿时,涉事电视台尚未就该播出事故作出正面说明。
潇湘晨报记者王小明
原文链接:

948#
发表于 2019-7-29 22:06:29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南都女记者:这样舔屁沟我很激动
《南方都市报》2009年1月22日的深圳新闻栏目由一篇报道标题是《“深圳是你们第二个家” 市有关领导与外来工一起包饺子》,在当天南都深圳读本头版大图导读,主要内容写的是“深圳市领导来到长城开发科技园区,与300多名来深建设者共同包饺子、吃饺子。”
莫名其妙的是,在这篇报道的第三段(最后一段)第一句话,竟突然冒出来这样一句话:“这样舔屁沟我很激动会上,一首《祝酒歌》将活动现场气氛推到了高潮,领导们与外来工们手牵手,大家载歌载舞,现场一时成了欢乐的海洋。”报道刊出后,在网络上引起热烈讨论。
下面的是南都某编辑的解释:
本报深圳新闻部有个入行不久的记者,当日去采写了一个市领导与外来工包饺子的稿子,写得比较正统、党报、主流,在最后一段中,记者写到:“从来没有和这么高级别的领导一起吃过饭”,外来工们见到这么大领导的到来,每个人都十分激动。稿子顺利上版以后,在二校的时候,校对员看见后十分反感,将这句话用黑线框了起来,批注了一句话“这样舔屁沟”,表达对记者谄媚的愤怒。没想到排版员没有看出来这句话的意思,直接把这句话改称了“这样舔屁沟我很激动会上”。
报道原文:
“深圳是你们第二个家”
——市有关领导与外来工一起包饺子
本报讯 (记者 吕婷)大家一起包饺子喽!不一会,热气腾腾的饺子便新鲜出炉了!昨晚6时15分,深圳市委常委、市委教育工委书记李意珍,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许勤,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华楠,市政协副主席姜忠等市领导来到长城开发科技园区,与300多名来深建设者共同包饺子、吃饺子。市领导还现场给大家派发了新年礼物, 与在场的300多名外来工一起载歌载舞,共贺新春。
热腾腾的饺子将所有人的祝福连在了一起。联欢会上,李意珍代表市委、市政府向广大来深建设者拜年。他说,深圳是一座年轻的城市,许多外来青年员工在这里表现得非常好,见证了这座城市的发展。这些外来工共有两个家,深圳是他们的第二个家, 深圳也会像他们的父母、亲人一样关心他们。大家参加了深圳的建设,以后不论是否留在深圳,或是回到家乡,深圳都不会忘记大家。
晚会现场,来自四川的女工王惠琼告诉记者:“我来自四川,我要向深圳市领导和人民拜年!非常感谢大家在我的家乡遭受地震灾害时给父老乡亲们送去了温暖和爱!”
这样舔屁沟我很激动会上,一首《祝酒歌》将活动现场气氛推到了高潮,领导们与外来工们手牵手,大家载歌载舞,现场一时成了欢乐的海洋。领导们走到外来工中间为大家派发了礼物,每人一张100元的亲情电话卡,电话卡的一头连接着故乡,另一头连接着大家的第二故乡“深圳”。今年22岁,来自山东的吕玉杰向记者表示,收到这份礼物她感到十分高兴,包饺子、吃饺子也是她的最爱,收到祝福很高兴。

947#
发表于 2019-7-18 21:52:56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央视主持人尼格买提进群打假被踢,律师:侵犯肖像和名誉权
想提高普通话水平的朋友可以进群了,央视主播在线指导,每天10分钟,让你的声音更动听,让普通话更标准,不走音,不尴尬,让讲话更有说服力!我已加入,强烈推荐!”
这是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主持人尼格买提在一个自称“央视主播在线指导提升普通话水平”的微信群打假时,群里发布的广告语。717日晚,尼格买提发微博称,在进入前述微信群打假时,被踢出群。
央视主持人@尼格买提微博截图
该微信群名为“尼格买提在线指导提升普通话水平”。
尼格买提公开的聊天截图显示,他在群里提醒,“我是尼格买提,这个群和广告都是骗人的。大家别上当!!!别再发了,全是假的。”
但微信群的管理员“何老师”连发三个问号,并称,“亲,您在骗人呢?”尼格买提随后被移出群聊。
尼格买提在微博中表示,“很多人私信问我,据说还有好几个群,大家千万别上当,这事我没参与,更不知道。”
尼格买提在微博评论中回复网友称,据他了解,进该微信群会被要求转发活动海报,并要求截图发回群里。
18日下午,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扫描印有尼格买提照片的活动海报二维码,但显示目前已无法加群,该海报提及“仅限前70名免费;零基础跟着央视主播免费学习”。
就此事,北京市社会组织法律调解中心副理事长张新年律师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在这起“李鬼遇李逵”的事件中,冒名者首先侵犯了尼格买提依法享有的姓名权。视事件的具体情节,行为人亦可能同时侵犯了尼格买提的肖像权或名誉权。尼克买提可依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要求侵权人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赔偿损失等侵权责任。
此外,张新年指出,侵权人冒名卖课的行为也可视为一种欺诈行为,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服务“如其所说”,不能做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在这起事件中,侵权人以尼格买提的名义销售课程的行为已经属于一种以欺骗手段使消费者因陷入错误认识而处分财产的欺诈行为,受骗的消费者可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要求侵权人承担损失三倍的惩罚性赔偿。
张新年说,同时需要强调的是,结合事件的现有情况,尚不能排除侵权人具有相应的非法占有目的。倘若如此,则可视侵权人因欺诈获得不法收益的数额情况判断侵权人是否涉嫌诈骗罪。若经有关部门认定涉嫌罪名属实,则依据《刑法》规定一般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则最高可判处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原文链接:http://www.sohu.com/a/327737304_260616?spm=smpc.news-home.top-news5.2.1563444021133qCZtlYK
编辑:陈茗

946#
发表于 2019-7-16 14:08:42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编辑:陈茗

945#
发表于 2019-7-15 22:40:48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原财经主持人廖某强等8人被拘:非法从事证券、期货投资咨询
上海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总队官方微博715日晚通报,原财经节目主持人廖某强伙同胞兄等人,非法从事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非法获利金额巨大。
编辑:陈茗

944#
发表于 2019-7-13 22:22:51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江苏盱眙宣传部干部作品惹摆拍争议,当地媒体寻访当事人

7月11日,人民日报官方微信发布文章“这张婚纱照,真美!”,成为全网热转爆款。图片显示:江苏淮安盱眙县一对新人正拍着结婚照,突然听见哭救声,他们毫不犹豫,挺身而出,留下了这张意义非常的“婚纱照”。



新人拍婚纱时勇救落水女孩,正能量满满!消息一经发布,网友纷纷留言点赞。


央视新闻官方微信也推文盛赞:这张婚纱照刷屏了,网友说它提前锁定年度最佳!
7月12日,我苏特报记者找到了救落水女孩的当事人,以及拍摄这张照片的摄影师,尝试还原当时的“最美”一幕,同时也请当事人对一些网络质疑声进行回应。
“最美婚纱照”的拍摄地点位于淮安市盱眙县迎宾公园。12日下午,我苏特报记者在公园内见到了照片中的新人张先生和衡女士。张先生表示,他们其实还未正式步入婚姻殿堂,当天也不是在拍婚纱照。因为自己即将参军入伍,在入伍之前,他与女友衡女士商定,拍摄一组穿着婚纱的照片留作纪念。于是,他们邀请了衡女士在县文化馆工作的好朋友孙培培来给他们拍摄。然而,当天他们还在准备服装的时候,就听见了一名落水小女孩的呼救声。
张先生回忆,当时他听到呼救声,就赶紧跑过来,跳到水里,把小女孩抱了起来。张先生表示,虽然自己不会游泳,但还有水不深。“这个水不深,不会游泳也要去捞啊,又不是在(湖)中间,顶多呛几下。”
张先生随后把小女孩抱起来递给了岸上的女友,没想到竟被拍成照片成为“网络爆款”。

小女孩落水地点小女孩落水地点

当事新人向记者指认救人地点

据悉,拍照的是盱眙县的宣传部干部周海军。然而,随着“最美婚纱照”的火爆,网络上的质疑声也随之而来。有网友发现,2005年周海军就曾在当地发表过类似的新人拍婚纱照救幼童的新闻。
为何这次在上班时间,周海军会出现在公园里?还正好拍下了那个“最美”瞬间?
对此,盱眙宣传部副部长周海军说,当天他是应县文化馆工作人员孙培培的临时邀请,过来拍摄“文明小义工”公益宣传活动照的。
周海军回忆:“应该是在5点多一点,我接到电话,她说我想请你拍个照片。我说拍什么照片啊,她说拍小义工,就是小孩子在践行文明,捡捡垃圾。我说这是好事啊,那行啊。到了现场我还根本不知道有一对新人。”

周海军向记者展示照片原图信息

周海军表示,事发当时,他正在池塘对面拍水鸟,听到孩子的呼喊,他第一时间跑了过去。就在跑过去的过程中,他目击了一对新人勇救小女孩。“跑的过程中,我就是把这个蹲下来,上去咔咔几张,这个连拍的过程一共没有几分钟,一共我拍了13张”。
我苏特报记者注意到,迎宾公园位置较偏,属于开放式公园,事发地点在公园内的人工湖区域,周边没有监控。几位当事人表示,当时公园内并没有什么游客。
在周海军的办公室,我苏特报记者看到了当时拍摄的原片。照片EXIF信息显示,这组照片的拍摄时间为7月10日下午的5:11分,最终他从13张照片中挑了2张发给了媒体。

周海军展示的原图EXIF信息

既然自己会拍照,为何又请了周海军来帮忙?孙培培解释,“文明小义工”的照片是要用到文化馆的宣传墙上的,为了更好的呈现效果,她当天才邀请的周海军。她计划把朋友家孩子的“小义工”的活动照拍完后,自己再去帮好姐妹拍婚纱纪念照。

孙培培

此外,孙培培表示,由于小朋友年龄太小,拍摄时不配合,周海军就先到一旁拍摄水鸟了。当时自己正好在接电话,疏于对小朋友的照顾,没想到意外发生了。
“等我跑过来的时候,他们都已经上岸了。网上说她(小女孩)头发都没湿,其实他们头发都湿了。小孩哭的鼻涕都下来了。”孙培培说,她也不知道网上为什么会有那么多质疑摆拍的声音,“当时你看到小朋友的表情你就完全知道啦”。
截至记者发稿,被救孩子的父母并未接受记者的采访。孙培培表示,事后她已经向小孩父母进行了解释:“完了当时立马给家长打电话,家长说没关系的。但我讲的时候没有说这么严重,就讲小朋友滑进了水里,衣服都湿掉了。”
(原题为《刷屏的“最美婚纱照”被网友质疑摆拍,当事人找到了!》)

来源:澎湃新闻
编辑:马晓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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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3#
发表于 2019-7-12 22:14:05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内蒙古涉黑记者苗迎春一审被判无期:滥用媒体监督权力欺压群众
以苗迎春为首的被告人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达9人,以暴力或者滥用新闻媒体监督权力的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群众。
图为庭审现场。 石恺 摄
中新网呼和浩特712日电 (记者 张林虎)12日,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以苗迎春为首的10名被告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犯罪一案,苗迎春一审被判无期徒刑。
值得一提的是,该案涉及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贪污罪、行贿罪、寻衅滋事罪、诬告陷害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持有枪支及弹药罪、损害商品声誉罪等多项罪名。
图为庭审现场。 石恺
呼和浩特市中院认为,以苗迎春为首的被告人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达9人,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有组织地通过操纵舆论工具、插手民间经济纠纷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以暴力或者滥用新闻媒体监督权力的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群众。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同案另一被告人刘晏)的包庇或者纵容,称霸一方,在所辖区域的媒体行业形成非法控制,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秩序,呼和浩特市中院遂依法认定该组织为黑社会性质的组织。
呼和浩特市中院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对主犯苗迎春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图为庭审现场。 石恺
另外,该组织积极参加者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到14年,剥夺政治权利,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一般参加者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到2年。
同时,被告人刘晏作为国家司法机关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行职责,放纵黑社会性质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其行为构成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为了徇私故意歪曲事实和违背法律,使他人受到刑事处罚,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徇私枉法罪。
呼和浩特市中院故依法对被告人刘晏犯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8年。

来源:中国新闻网
链接:
https://mbd.baidu.com/newspage/data/landingshare?pageType=1&isBdboxFrom=1&context=%7B%22nid%22%3A%22news_9689080838371095563%22%2C%22sourceFrom%22%3A%22bjh%22%7D
编辑:马晓晴

942#
发表于 2019-7-11 21:35:25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世界最美机器人-佳佳之父”陈小平:人工智能伦理体系之基础架构与关键问题
2019年6月9日,二十国集团(G20)贸易和数字经济部长会议发布《G20人工智能原则》。至此,人工智能伦理建设提上了各国政府的议事日程。针对符合我国国情的人工智能伦理体系建设问题,中国人工智能学会人工智能伦理专委会(筹)主任陈小平教授提出了一个系统性建议方案。原文发表于《智能系统学报》2019年第4期。

世界最美机器人-佳佳之父 陈小平
(图片来源:陈小平)

随着人工智能第三次浪潮带来的重要进展,人工智能伦理挑战已成为当前国内外普遍关注的一个焦点,一些组织和机构开展了相关议题的研讨,发布了一批人工智能伦理准则的建议。中国人工智能学会对人工智能伦理问题高度重视,于2018年年中开始组建人工智能伦理专委会。在2019全球人工智能技术大会上,5月26日举行了“全球视野下的人工智能伦理”论坛,在国际上首次提出了人工智能伦理体系规划问题,这意味着人工智能伦理建设开始进入第三阶段,而人工智能伦理体系的关键问题研究提上了议事日程。正如中国人工智能学会理事长李德毅院士在论坛致辞中指出的那样,本次论坛具有里程碑意义。
1 人工智能伦理建设:
从伦理准则到伦理体系
人工智能伦理建设已经历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人工智能伦理必要性的讨论,从专业角度说,耶鲁大学Wendell Wallach等美国学者起了带头作用,在国际上引起了普遍重视;从更广泛的背景看,尤瓦尔·赫拉利的《人类简史》发挥了重要的推动作用。第二阶段是人工智能伦理准则的讨论,欧盟走在前面,中国和其他一些国家也积极参与其中。
在第二阶段,欧盟人工智能伦理高级专家组提出了人工智能伦理的7条准则[1],包括:确保人的能动性和监督性、保证技术稳健性和安全性、加强隐私和数据管理、保证透明度、维持人工智能系统使用的多样性、非歧视性和公平性、增强社会福祉、加强问责制。我国清华大学人工智能与安全项目组提出了6条准则[2]:福祉原则、安全原则、共享原则、和平原则、法治原则、合作原则。据不完全统计[3-15],迄今已有40多个机构或组织提出了各自的人工智能伦理准则建议。总体上看,所有这些准则建议是基本一致的。
因此本文认为,人工智能伦理准则讨论阶段已达成共识而基本结束了。在这些共识的基础上,人工智能伦理建设需要进入第三阶段,即人工智能伦理体系的讨论。
那么,“人工智能伦理体系”与“人工智能伦理准则”有什么不同?展开人工智能伦理体系的讨论有什么必要性和紧迫性?我认为,以下4个关键问题,是伦理准则无法回答,人工智能伦理体系建设无法回避的。不解决这些问题,就不可能建立完整、有效的人工智能伦理体系。
第一,人工智能伦理体系的运作机制问题。任何伦理准则都不可能自我执行,都必须借助于伦理体系中的一系列相互配合的运作机制才能得到落实。这就如同法律条文制定得再好,也不可能自我执行,必须在完整的法制体系中才可以得到落实,而法制体系是由立法、司法、执法等机制组成的。没有完整的法制体系的支撑,必然出现有法不依的问题。当然,伦理体系与法制体系是十分不同的,不可能完全照抄法制体系的“模板”,所以必须开展人工智能伦理体系的讨论,尤其是运作机制的讨论。
第二,人工智能伦理准则的场景落地问题。已经提出的人工智能伦理准则,大部分属于反映普世价值的原则。当把这些准则应用于具体的实际场景,就需要细化为可操作的具体规定,否则必然停留在口号的层面上无法落地。例如,无人驾驶可以有两种本质不同的应用场景。一种是完全无人驾驶交通系统,这种交通系统中只有无人驾驶汽车,没有有人驾驶汽车,行人必须严格遵守与普通道路交通完全不同的规则。另一种应用场景是混合交通系统,其中无人驾驶汽车和有人驾驶汽车同时存在,行人遵守普通道路交通规则。这两种交通系统虽然都是无人驾驶的应用场景,它们所面临的技术和伦理风险却是非常不同的。在混合交通系统中,人工智能技术面临着难度和复杂度更大的挑战,而其中大部分最难的挑战在无人驾驶交通系统中是不存在的。因此,在人工智能伦理体系中,需要为两种交通系统制定非常不同的监管规定,即使这两种交通系统符合相同的人工智能伦理准则。
第三,人工智能伦理风险的预测判别问题。世界上所有民航局都规定了禁带物品清单,同时强制实行登机安检,以检测乘客和乘务人员是否携带了禁带物品。在人工智能伦理体系中,也需要有对应于“禁带物品清单”的某种“违禁物清单”,以便有针对性地进行风险监督和管控。显然,人工智能伦理准则只是一些原则,并不包含人工智能的“违禁物清单”,比如“安全原则”不可能具体指出哪些人工智能技术是不安全的,“公平性原则”不可能具体指出哪些人工智能技术是不公平的。同时,人工智能处于不断发展之中,不可能一劳永逸地列出完整的“违禁物清单”。所以,只能在人工智能伦理体系中建立某种常态化机制,该机制能够预测、判别任何一项人工智能技术有什么风险、风险多大、是否应该禁用等等。这种机制过去并不存在,这是人类面临的一个全新课题。
第四,重大社会问题综合创新的动力机制问题。伦理学的基本落脚点围绕着“正确的和错误的行为”[16-17];也就是说,伦理并非只关心“不做错事”,也关心“要做好事”。可是在迄今人工智能伦理的讨论中,防范风险的一面得到了普遍重视和广泛讨论,而推动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的一面却没有受到足够重视,这已成为人工智能伦理体系建设的最大短板。有一种观点认为,推动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问题,应该并且已经由人工智能研究和产业化承担了,无需人工智能伦理的介入。这种观点是不符合当今社会现实和未来发展态势的。例如,根据民政部等部门的统计,中国有2.5亿个家庭需要家政服务,而现有家政服务人员不到1700万。根据中国老龄办2016年调查,中国失能和半失能老人总数已达4000万,而且每年增加800万。类似问题在发达国家也不同程度地存在着。目前,这些问题难以找到有效的解决办法,因为现存科技和产业创新(innovation)的主要动力机制是商业化,而商业化机制应对老龄化等社会问题的效力是严重不足的,未来这种情况将越来越严重。因此,有必要在商业化机制之外,增加一种新型的综合创新机制,即借助于人工智能技术的伦理性创新。
2 人工智能伦理体系的基础架构
人工智能伦理体系的一种基础架构如图1所示。这个架构并不包含人工智能伦理体系的全部内容,而是重点回答上面指出的4个关键问题。

1 人工智能伦理机制构架
(图片来源:陈小平)

按照流行观点,人工智能创新生态包含3个主要环节,即“社会需求”“研究”与“应用”,它们形成一个循环演进的闭环,即需求推动研究,成熟的研究成果经过商业化途径实现实际应用,而实际应用又可引发新的需求。这个闭环正是人工智能伦理体系的作用对象,而人工智能伦理体系建立之后,整个人工智能生态的构成和运作机制也将大大改变和升级。
人工智能伦理通过3个层次发挥作用:上层为人工智能伦理的基本使命;中层为人工智能伦理准则;下层为针对具体应用场景的可操作的监督治理规定。
在图1所示的人工智能伦理体系基础架构中,我们将人工智能伦理的基本使命定义为“为增进人类福祉和万物和谐共存提供伦理支撑”。这个使命本身也是一条伦理准则,但相对于其他准则,它的价值具有更大的普遍性和稳定性,它的内涵概括了其他伦理准则的内涵,而其他伦理准则未必能概括基本使命的内涵。因此,基本使命可用于指导人工智能研究与应用,以及中层伦理准则的制定、改进和完善,而其他伦理准则未必可以或未必需要用来指导伦理性研究。另外,人工智能伦理性研究不太可能改变基本使命的内涵,却可以影响和改变其他伦理准则的内涵。总之,人工智能伦理的基本使命可以视为“伦理准则的准则”,也就是人工智能的基本价值观。
中层的伦理准则即在人工智能伦理建设第二阶段中达成共识的那些价值原则。这些伦理准则是基本使命的具体体现,并为实施细则的制定和科技研究实践提供引导。
为了将伦理准则落实到一个个具体的应用场景中,需要制定针对性、强制性、可操作的实施细则,即一套完整的监督治理规定。每一个应用场景都由一套对应的规定加以约束,不同的应用场景可以有不同的规定。针对一个具体的应用场景,一套规定往往包含下列多方面的具体要求和规范:产品标准(企业标准)、技术标准(团体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行规、产业政策、法规等。这些不同方面的规定是由不同的机构制定和监管的,包括企业、标准化组织、行业组织、政府部门和法制机构,这些规定之间存在复杂的相互关系。例如,企业制定的产品标准的指标不得低于标准化组织制定的技术标准的指标。产品标准和技术标准是针对一类具体产品或服务的,而行规和产业政策是针对整个行业的,所以它们是互补的。法规是从法律层次做出的规定,具有最高的强制性和权威性,通常不是针对特定产品和服务的,甚至可以不针对具体行业。
从作为伦理实施细则的规定的构成可以看出,人工智能伦理建设不可能由某一领域的专家完成,而是必须涉及一系列相关方,从企业、大学和科研机构、标准化组织、行业组织、政府机构到法律部门,需要所有这些相关方的相互协调和共同努力。在相关方的协调中,不仅需要遵守共同的伦理准则,而且需要遵守伦理体系基础架构对各自角色的定位和相互关系的约定。
3 人工智能的风险预测判别机制
实现人工智能伦理基本使命的一项必要前提是确保人工智能的伦理底线,即确保人工智能研究和应用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综合看来,人工智能有以下3种风险。第一,技术误用:由于人工智能技术不够成熟、不够人性化或缺乏足够的伦理约束等原因,给使用者带来直接的损害,比如数据隐私问题、安全性问题和公平性问题等。第二,技术失控:即人类失去对人工智能技术的控制而出现严重的后果。例如,现在不少人担心,将来人工智能会全面超过人类的智慧和能力,以至于统治人类。第三,应用失控:人工智能技术在某些行业的普遍应用带来严重的负面社会效果,如导致很多人失业。
目前全球不存在相关机构和充分的研究力量,能够对这3种风险进行预测和判别。因此,有必要在人工智能创新生态中,增设一种新型研究模式和部门——人工智能伦理性研究,这种研究的一个核心职能是承担对3种风险的预测和判别,也就是担任人工智能风险底线的守护者。因此,在未来人工智能创新生态中,“研究”将被划分为两个相对独立的部门,一个是传统的科技研究/技术性研究部门,一个是伦理性研究部门,它们之间存在相互支持的关系。
人工智能风险预测判别研究与传统的科技研究之间存在本质区别。技术学科的研究历来以“潜在应用”为目的,自然科学研究则以“求知”为目的,而人工智能风险预测判别研究的基本职能是依据伦理准则,通过科学手段,探明某项技术的风险及其严重性,从而为是否应该禁用该技术提供可靠依据。因此,风险预测判别研究以“潜在禁用”为主要目的。由此可见,建立人工智能伦理研究部门是绝对必要的。在图1中,有一个从伦理研究到伦理准则、到实施细则、到应用场景再到伦理研究的闭环,这个闭环反映了人工智能伦理研究在整个创新生态中的作用。
针对3种风险,人工智能风险预测判别研究的主要任务及其必要性概述如下。
关于第一种伦理风险,事实上已经在现有人工智能和其他技术的应用中存在着,这种情况的严重性被普遍低估了,也没有受到有效的监督与管控。因此,针对数据隐私、安全性、公平性等伦理问题,亟需加强人工智能和相关技术的伦理体系建设,加强专业队伍的建设,加强针对具体伦理问题的研究,设置更高标准的相关规定,实行有效的监管和治理,这些应成为当前人工智能伦理研究与治理的重点任务。
第二种风险的近期紧迫性不强,但长期严重性绝不可低估。传统技术都不是自主的,而人工智能可以具有完全自主性。完全自主性意味着,人工智能可以完全独立于人类而实现现实世界中复杂任务的感知、决策和行动。有分析认为,具有类似于人的自我意识的完全自主的人工智能系统一旦研制出来,就会独立地自我繁殖和自我进化,并突破任何伦理规范和人类控制[18]。果真如此,允许这样的人工智能系统被研发出来,就意味着人类将被人工智能统治,也就意味着任何人工智能伦理准则都沦为空谈。当然,现有哲学分析还不是充分的科学论证,所以这种可能性尚未得到证实,但有必要认真对待。对于这种风险进行预测和判别,是一项极其艰巨、复杂且无先例的工作,关系到人类长期生存的安全底线。
第三种风险目前没有严重表现,但潜在风险肯定是有的。以工业生产为例,一些劳动密集型产业已经在部分地区普遍出现了“用工难”现象,但这种现象并不是由于人工智能、机器人等新技术的应用引起的,而是由于大量岗位的工作性质已经变成了简单操作的机械性重复,这种作业是不符合人性的。未来的必然趋势是,愿意承担这种工作的人将越来越少,因而对人工智能、机器人技术产业应用的需求将越来越强,于是在一些行业中人工替代率将越来越高。如果无法解决再就业问题,就可能引起应用失控,产生极其严重的社会后果。由此可见,对这种风险的预测和判别是极其复杂、极其困难的,需要多学科合作和长期努力。
4 面向重大社会问题的伦理性创新
人工智能的根本价值在于增加人类的福祉。在本文建议的人工智能伦理体系中,这条原则被列为基本使命,而且所有已经提出的伦理建议都包含这条准则。人类福祉的一个集中体现,是帮助解决社会面临或将来面临的重大问题,例如:气候变暖、环境污染、人口老龄化、资源分布不均、经济发展不均衡、产业少人化等。
这些重大社会问题有三个基本特点:第一,从本性上看,现有商业化机制不适合解决这类问题;第二,目前也不存在其他有效的应对手段;第三,这类问题的解决方案往往不是纯技术性的,而是综合性的,并且人工智能技术可以在其中发挥重要作用。那么,人工智能伦理如何为解决重大社会问题发挥重要作用?目前,对这个问题的研究是整个人工智能伦理建设中最为薄弱、最为欠缺的一环[19]。
本文认为,在人工智能伦理体系中的“伦理性研究”部门,应该包含两项基本职能。一项是上文提出的“风险预测判别”,另一项是“伦理性创新”。作为一种全新机制,伦理性创新将为重大社会问题的应对提供研究支撑,其主要工作任务如下。
第一,社会变化主客观数据的采集分析。在科技和产业创新飞速发展的时代,民众的生活、工作和心理状态也在快速变化,而且不同群体的主观感受、教育观念、就业倾向、消费观念、生活态度和人机关系认知等等也处于不断变化之中。目前,社会对这些信息的把握是十分有限的,这种状况对于社会的健康发展是十分不利的,亟需加以改变。因此,开发相应的人工智能和大数据等技术,及时充分地收集反映这些变化的指标数据,并与传统的产业和社会统计数据相结合,通过系统性分析得出社会状况的科学判断,对于维持社会平稳运行,更加合理地进行政策决策和规划制定,具有极其重大的现实意义,同时也为更好地应对重大社会问题奠定了必要基础。
第二,社会发展可能态势的分析预测。在未来某个时段,完全可能出现大量工作被机器取代、大批工作年龄人口无工可做的情况。这种情况下的社会结构、经济运行机理和社会发展动力,与当下社会是根本不同的。因此,在应对某些重大社会问题的过程中,未来人类很可能进入一个全新的社会文明阶段。为了保证这种社会演化符合人类的根本利益,保证宇宙万物的和谐共存,人类完全有必要未雨绸缪,而不应被动地随波逐流。对未来社会发展可能态势进行分析预测,是社会长期发展规划的必要基础。这种分析预测是非常困难的,需要多学科合作,而人工智能技术可以在其中发挥重要作用。
第三,重大社会问题解决方案的创新设计。人类面临的重大社会问题,往往难以就事论事地得到解决,需要通过综合性创新找出化解之道[20]。然而面对如此高维复杂的问题,单纯依靠人工智能技术和其他相关技术手段,是不可能自动求解的。因此,有必要探索人机合作的求解模式,而人工智能技术可以显著提升人机合作问题求解的水平和性能。例如,利用人工智能“暴力法”[21]中的“假设推理”方法,可以进行人机合作式问题求解,而且在高维复杂应用场景中已有成功案例,假设推理发现了单纯依靠人或机器都无法发现的有效的解决方案。因此,针对重大社会问题,借助人工智能技术,通过人机合作方式,完全可能发现以往无法发现的综合创新方案。在未来科技和产业革命时代,这将是人工智能伦理体系为人类做出的巨大贡献。
5 结束语
在人工智能伦理准则达成的基本共识的基础上,本文提出人工智能伦理体系规划问题,重点讨论解决伦理准则无法解答而伦理体系必须解决的4个关键问题——运行机制问题、场景落地问题、风险预测判别问题和发展动力问题,并对这些问题提出了初步解决方案。
人工智能伦理体系的运行机制由它的基础架构决定,该架构规定了伦理体系的主要部门以及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其中包括场景落地的机制。本文建议,在人工智能创新生态中增设一个新型研究部门——伦理性研究,它有两项基本职能:人工智能风险预测判别和应对重大社会问题的伦理性创新。根据这些分析和建议,在未来人工智能时代,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将进入“双轮驱动”模式,以传统的商业化创新和新设立的伦理性创新作为两个不同而相互关联的动力机制。
总之,人工智能伦理建设面临一系列挑战,不是将一般伦理学原则、方法和规则具体化到人工智能就可以奏效的。如何建立这样的人工智能伦理体系,仍需要相关各方紧密合作,进行长期、艰苦的探索。(本文转载自《智能系统学报》2019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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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中国科技大学教授  陈小平
来源:《智能系统学报》2019年第4期
来源:微信公众号“产业头条”
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NyCI8Mx0wInXfXQlbx-GPA
编辑:马晓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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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7-10 22:11:15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中新社记者吴扬:舆论监督报道要满怀善意
作为一名记者,一名新闻工作者,我认为新闻报道就是新闻报道,是新闻了我们就报道,达不到新闻的要求就不写稿,并无所谓“舆论监督报道”之说。
“舆论监督报道”这个词汇在我们这个圈子里早已形成了, 并成为一个流行词,好像这种报道一开始就带有强烈的目的性和警示性:“我要监督你”“你要小心点”。
在一个新闻单位的内部如果你是作舆论监督报道的,也有叫深度调查报道的,似乎又比别的记者更“牛”一点,因为你可以“找事”。
或许正因为此,我认为作为舆论监督报道的记者,或者准备去作监督报道的记者,你的出发点很重要。这个出发点就是你要满怀善意。
作为新闻工作者,尤其是舆论监督报道记者,我们应该明白这个社会是不完美的:不完美的制度,不完美的规则,不完美的单位,不完美的政府,正如不完美的人。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你带着功利、带着找事的心理,甚至心怀恶意的去采访 、报道,那么你只能给我们这个社会添堵、添乱、添麻烦。
什么是恶意?钓鱼执法就是恶意。他把人性中的不完美当做了自己的敛财工具,这种执法表面正义,但积累的是社会怨恨。
舆论监督报道也是一样,当我们试图用监督报道谋取钱财的时候,就偏离了舆论监督报道的本意,就有可能坠入别人或者你自己编织的陷阱里。近一二十年里,在媒体圈子里这种事件不少,一些人因此进了牢房。
当我们试图用监督的方式打击另一方时,就有可能让我们陷入纠纷当中,长年不得脱身。当年,三一重工和中联重科之争,就有记者卷入其中,受一方委托去揭露另一方问题,结果企业陷入麻烦之中,记者也陷入麻烦之中。
当我们怀着恶意去做监督报道时,问题可能更严重,他伤害的不仅是某个人,某个单位,还可能是整个社会和国家。这一点在西方的媒体中表现的特别充分,比如,叙利亚的化武危机、伊拉克的大规模的杀伤性武器,都是西方媒体带着恶意的炮制出新闻报道,最终导致整个国家处于崩溃当中。在舆论监督报道中,西方媒体似乎更自由,更大胆。但更自由、更大胆的结果是更不负责任,更混乱。
新闻工作者是舆论方向的引导者
防火、防盗、防记者,这句话一度很流行。反映的就是我们这支队伍中一部分人的不当行为,引起了社会的反感。舆论监督本身是为促进社会的公平和正义,为什么会引起人们的反感呢?这一点,媒体人应该深思。
舆论监督报道面对的是具体的事件。具体事件各种各样,千差万别,事前很难划个框框确定哪些应该报道,哪些不应该报道,以及如何报道?
我在做这类报道时,常常会思考三个方面的问题:第一,这件事是否与大道相符,即符不符合天道和公理。我所说的天道和公理就是自然规律和举世皆认可的准则;第二,这件事情合不合法,符不符合我们国家的大政方针;第三,这件事情符不符合人情,这个人情不是你来我往这种人情,而是普世价值观。也就是大多数人民群众是怎么看的,然后再决定是否去采访报道这件事及报道的方向。
河南新乡有个掏鸟案,当事人一审被判十年,引发社会强烈反响。新乡法院宣传处的一位同志在和我谈起这个案件时说,单从法律的角度讲,这个案件判的并不错。或许是这样,但为什么一个在法官看来并没有判错的案件会遭到社会的普遍质疑?
因为他不符合人们普世价值观:一个普通的善良的人,一个没有前科的公民,偶而玩了一次少年时的游戏,竟然被判了十年。多数人都觉得这不对。这就是普世价值观。
我经常给朋友们讲,天理,国法,人情,不仅是法官判案需综合考虑的方面,也是每一位媒体人,尤其是舆论监督报道记者应统盘思考的问题。只有这样,你的报道才能把握住问题的核心,不失偏颇,让人们口服心服。
从社会心理学的角度看,大众常常是盲从的,他们没有时间、也没有机会和能力对某件事情的真相进行深入的调查和分析,他们会围观媒体报道的热点问题,并根据媒体报道的提示发表评论,冷嘲热讽,甚至谩骂。这更凸显舆论监督报道中舆论引导的重要性。
在这里,舆论监督记者要格外注意的是,舆论监督不仅仅是局部丑恶现象的揭露者,事件真相的探索者,更是舆论方向的引导者。
舆论监督决不能成为“披着羊皮的狼!”
坦率的讲,在新闻实践中,媒体人似乎曝光了很多事情,也挖掘了一些秘密,但在舆论引导上有时作的并不好。在很多时候,很多媒体人也像普通大众一样喜欢围观具体事件,喜观看热闹。所不同的是,看热闹的群众看完就走了,而看热闹的记者可能写一篇稿子把热闹的现场又复述一遍,引来更多围观。
中国有句古语:“上有所好,下有所效”。我认为这句话更多是指舆论影响的,因为上级倡导的不通过媒体报道,其舆论影响也是很有限的。舆论关系到民心的向背,因此舆论监督报道在揭露某一时弊时,不能只是一味的挑刺,一味的指责,一味的口诛笔伐,一味泄愤,而是引导人们从不同角度思考,用理智代替冲动。
(本文由作者吴扬授权发布)
吴扬新闻往事
吴扬,出生于1962年,从事新闻工作30年,现任中新社河南分社副总编辑。
2008年,他采写的《河南长葛公路局长称:村村通基本上都是豆腐渣工程》稿发表后,时任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对此作出批示,轰动一时。而长葛市的“村村通”道路因这篇仅500多字的报道重修一遍,无意中说实话的局长被网友称为“敢说实话的局长”“官员的楷模”。
时隔十年,20175月份,吴扬采写的《万吨小麦“被忘”7年变质 中储粮河南三级粮官集体噤声》稿件发出后,引发舆论广泛关注。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习近平与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分别对此事作出有关批示,国家有关部门会同河南省人民政府对此披露的问题介入调查。
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总局二局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与时任检察长曹建明等院领导的要求,第一时间对上述事件挂牌督办,并派员赴事发地河南南阳进行督办。经大量调查取证,检察机关对中储粮河南分公司南阳直属库原主任任国强等10,依法以涉嫌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和受贿罪立案侦查。
来源:澎湃新闻
编辑:马晓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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