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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刘海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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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法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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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11-14 14:46:54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阴影下的人脸识别产业:被低估的风险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劳东燕的抗争,赢得了一次小小的胜利。
    今年3月,劳东燕在小区单元楼电梯口意外看到一张公告:小区即将在每个单元楼门口安装人脸识别门禁系统,下方附了一个二维码,要求业主自行扫码登记,上传人脸、身份证和房产证等信息。出于职业本能,在人脸识别过度应用上,劳东燕一直是坚定的反对者。她给物业和居委会写法律函、邮寄过去,提醒对方,不经同意而收集个人的生物信息,违反现行的法律规定。在和街道、业委会与物业开展了四方“谈判”后,该小区推行人脸识别门禁的计划无限延期,至今尚未开启。
    不仅是劳东燕,越来越多的知名高校法学院教授站出来说不。“北大法学院的一位教授,他写过关于人脸识别的文章,有小区的业主拿着他的文章给物业公司看,随后物业搁置了人脸识别系统的安装。我有一位同门师兄,也是刑法专业的老师,在大学园区提出安装人脸识别系统时,他追问是哪个部门要求收集,能否拿出相应的法律依据?后来,安装的事情就不了了之了。”劳东燕写道。
    法学教授们的担心,正在逐渐成为现实。以人脸信息交易为核心的黑色产业链,不仅存在,而且非常猖獗。近日,央视新闻报道,在某些网络交易平台上,花2元就能买到上千张人脸照片,照片主人可能会遭遇精准诈骗、财产损失,甚至人脸可能被用于洗钱、涉黑等违法犯罪活动。“你面前的人脸识别机,只要扫一下你的脸,比你更清楚你的银行卡余额”。人脸数据,如果被泄露并与其他数据关联,将带来灾难性的后果。
       “人脸识别的风险超出你所想。”劳东燕告诉《中国新闻周刊》,“你不知道是谁在收集人脸,不知道到底收集了你哪些信息,也不知道对方保存了什么,更不知道对方怎么使用。后面全部都是黑箱。”
“人脸”被偷了
      “3万张人脸库、15万条记录,嵌入行业的深度学习算法为核心,人脸识别准确率>99.97%、识别速度<200ms。人脸识别终端,结合精准红外测温模块及人脸识别算法,就可以实现人脸识别和非接触测温二合一的功能。”这是一款人脸识别+测温一体终端的产品介绍。这样的产品,因为今年疫情而销售火爆,大量出现在了商场、写字楼、办公机构、地铁站、火车站的入口。除了测温,这些产品的另一个被忽视的功能是:采集人脸信息。
    从技术上来看,采集人脸信息很简单,只要有摄像头就可以不间断采集。很多人都有这种感受,收集并使用人脸数据的工具和场景,正变得越来越多:拥有相册读取权限的App、提供人脸解锁功能的手机厂商、进行身份验证和面部检测的各种金融类App,甚至是办公楼里的刷脸出入系统,以及无处不在的安防摄像头。
    除了少数获得用户同意的软件或场景,大量场景下的人脸信息采集,悄无声息。“部分商城会运用人脸识别技术,收集顾客的行为和购买手段”“一些高校运用人脸识别技术收集学生的抬头率、微表情、上课的姿态”,以及“基于人脸图像分析的换脸、美妆、性格判断、健康状态预测等应用”。南方都市报人工智能伦理课题组和App专项治理工作组发布的《人脸识别应用公众调研报告(2020)》(以下简称《报告》),列举的上述场景中,这些“静悄悄”收集的方式,被多数受访者难以接受。


331日,安徽合肥市红星路小学(国际部)的教师通过智慧校园人脸识别闸机系统进入校园。图/中新

    “从数据收集环节来看,人脸识别具有无意识性与非接触性,可以远距离发挥作用,并能长时间大规模地积累数据而不被用户察觉,具有很强的侵入性。”劳东燕撰文分析。

    数据采集是人脸识别产业的最前端,因为人脸识别的准确度,需要靠大量的人脸数据来“投喂”。多位技术人员告诉《中国新闻周刊》,技术发展早期,数据主要来自于机构或者高校实验室的公开数据集,公司找志愿者有偿采集也是重要途径。

    云从科技相关负责人告诉《中国新闻周刊》,云从科技为此构建了一个由91个摄像头组成的矩阵用于全方位采集人脸,2年时间采集了1000个人,每个人产生了20万张图片,共计2亿张图片。采集的人脸数据场景也非常丰富,包括不同表情和服饰,比如闭眼、皱眉、微笑、大笑、戴眼镜、戴帽子等等。另外还会搜集不同光线环境下的数据,例如逆光、背光、阴阳脸等。

    但线下采集的数据远远不够,云从科技还从网络抓取了1000万人大概10亿张人脸数据,加入到机器学习的数据库中。基于这些海量的数据,公司人脸识别准确率从68%上升到99%。

    使用爬虫工具抓取互联网上公开的照片,成为整个行业的普遍做法。中科院计算所研究员山世光研究计算机视觉和机器学习,也是人脸识别公司中科视拓的创始人之一。他曾告诉《中国新闻周刊》,人们在网站上传照片,如果能找到两三张或者十几张照片,这个人的数据就可以用来给算法做能力建设。这些数据包括一些明星、体育运动员、政治人物的照片,也包含普通人的照片,数量庞大。

    黄昊(化名)曾在微软研究院工作,他告诉《中国新闻周刊》,现在人脸识别模型最需要质量较差的数据,比如大角度的照片、光照不好的照片、年龄跨度较大的照片等。这些公司很少再爬取社交网站上摆拍的、质量较高的照片,而是直接在生活场景中主动放置摄像头拍摄和识别,这种无配合的数据效果最佳。

    多位人脸识别从业人员都提到,在人脸识别技术上,中国之所以走在世界前列,一定程度上得益于互联网上的大量数据以及相对宽松的网络环境。在他们看来,互联网上的照片是“主动公开的”,拿这些数据锻炼算法“不算侵犯隐私”,公司并不会获取除人脸外的其他个人信息。

    中国科学院自动化所研究员、北京智源人工智能研究院AI伦理中心主任、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治理专委会委员曾毅认为,这种爬虫的做法并不合理合法,“我甚至难以相信,技术公司只是单纯采集照片,不拿走网站上其他的个人信息。”他解释,在网上抓取的数据需要先整理和标注,再提供给算法训练。标注中,一张图可以有许多分类,比如女性、成年人、亚洲人等。曾毅指出,社交网站上有一些数据信息,比如生日、毕业院校、职业等,都可以赋予照片解释,用来帮助数据标注。

    这种做法在国外也引发了争议。澳大利亚摄影师Georg HolzerFlickr(图片分享网站)的用户,他喜欢把照片发布在网站,并同意将照片免费共享给非营利组织和艺术家。但是,让他意外和反感的是,巨头公司IBM在未经他同意的情况下,拿走了他拍摄的照片,也包括网站上其他数百万张照片,用以锻炼人脸识别技术的准确度。

    这是NBC(美国国家广播公司)的一则报道,指出了人脸识别行业的潜规则:IBM以及数十家研究机构免费采集网上的公开照片,用以锻炼算法,而照片中的人和摄影师并不知情,想要删除自己的照片,更是几乎不可能。

    今年1月,美国一家面部识别软件公司Clearview AI遭遇行业声讨。该公司发明了一款人脸识别的应用程序,使用者只需上传一个人的照片,就能搜索出这个人在网络上的公开照片以及网页链接。更让人惊恐的是,这个系统可以识别此人的名字、住址,曾经做过什么事情,以及人际关系网。


    系统背后,有一个超过30亿张图片组成的数据库。ClearviewAI称,这些图片是从FacebookYouTubeTwitterInstagram以及其他数百万个网站上搜集而来。此前1年,已经有600多家执法机构使用了Clearview的软件。由于牵扯隐私等问题,Clearview AI公司遭到抵制。新泽西州颁布州禁令,禁止执法机构使用 Clearview AI 的应用工具服务。TwitterGoogleYouTubeFacebook 等互联网公司也对其进行封杀。
“人脸”被卖了

    今年9月,李开复在一场峰会的言论,触碰到了行业的敏感神经。李开复称,早期他曾帮助旷视寻找到了美图、蚂蚁金服等合作伙伴,让旷视拿到了大量的人脸数据,帮助分析各个行业怎么切入。

    蚂蚁金服迅速做出回应,称“从未提供任何人脸数据给旷视科技”,双方过往合作仅限旷视科技授权其图像识别算法能力给蚂蚁单独部署和使用,不涉及任何数据的共享和传输。旷视也紧接着在微博澄清,公司不掌握,也不会主动收集终端用户的任何个人信息,旷视高度重视“数据隐私安全保护”问题,已在企业内部制定、实施了完善的数据隐私保护制度。当晚,李开复为此事道歉,称这只是一次口误。

    旷视科技成立于2011年,起家于人脸识别,在计算机视觉领域与商汤科技、依图科技、云从科技并称CV(计算机视觉)四小龙。这些AI创业公司,位于人脸识别产业的中游。同样在这个赛道与之竞争的还有微软、BATGoogle等大型互联网公司,坐拥海量数据。人脸识别创业公司对这些数据,也具有强烈的渴望。

        AI技术公司如何与客户合作,人脸数据被谁拿走、如何存储,受到公众大量关注,但从来都不透明。旷视科技《Face++人工智能开放平台开发者服务协议》中就曾指出,旷视有权保存用户的数据并用于旷视及其关联公司内部研究的目的,“主要用来提升人脸识别的准确率、算法升级和改善我们的产品和服务等”。





    76日,山西太原市,即将参加2020年全国高考的考生前往考点查看考场,考务人员运用“人脸识别”技术核验考生身份。摄影/本刊记者 韦亮
云从科技相关负责人对《中国新闻周刊》解释,公司为客户提供服务时,不管什么合作模式,一般情况下,数据都存储在客户那边,客户不可能愿意把数据给人脸识别技术公司。“特别是银行、公安都有内网,我们的服务器都是建在他们内网,相当于他们的私有服务器,没有办法外传数据。”
    北京市安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新锐长期关注数据安全和人工智能,在他看来,大公司不可能把数据传给AI公司,数据是大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万一AI公司把数据卖给别人怎么办?”
    不过,早期一些人脸识别技术公司疏于对数据的保护。2015年,黄昊注意到,有一家公司的人脸数据标注是由其他公司外包的,从一个网站上就能直接看到所有数据。那次泄露只有业内人士了解,他自己也下载了一批数据,不过没持续很长时间,漏洞得到了修复。黄昊解释,保护数据需要成本,对于初创公司而言是不小的费用。更为重要的是,对很多公司来说,对数据过分保护,会阻碍人脸识别技术的发展。“一些公司只能从服务器上获取数据,我想在自己的电脑上做一些可视化处理,也拿不到数据,就少了一些做分析的手段。”
    被“疏漏”的数据,很多流入了人脸信息贩卖的黑市。北京青年报曾报道,有商家在网络商城兜售“人脸数据”,涵盖2000人的肖像,每个人有50100张照片,共计17万条,照片的主人公不仅有明星,还有不同职业、不同年龄的普通人。此外,每张照片搭配一份数据文件,包括眼睛、耳朵、鼻子、嘴巴、眉毛等轮廓信息。商家告诉记者,这些人脸数据,一部分从搜索引擎抓取,另一部分来自境外一家软件公司的数据库。
    更严重的是,随着越来越多的人脸数据被上传到云端,数据泄露或违规使用的可能性大大增加,不排除运营工作人员的盗取、数据库被黑客入侵、公司破产倒闭数据库被倒卖等等可能。
    “从数据保管环节来看,一旦收集主体未能善加保护,会导致大规模泄露的情况;即便其采取合理的保管措施,也仍然面临被黑客侵入而泄露的危险。由于个人的生物学数据具有稳定不变性,一旦泄露,相应的风险及危害即不可逆转,也无法有效弥补。”劳东燕认为,可以确定的是,人脸数据的泄露,所带来的潜在的安全风险,远比手机号与账户信息的泄露更为严重。人脸、声音、虹膜等生物信息泄露后,没有办法再更改。
    匹配身份后的人脸数据危害极大
    中商产业研究院的一份报告显示,据预测,2020年我国生物识别技术(含人脸识别技术)行业市场规模将突破300亿元。围绕人脸识别,已经形成了基础层(芯片、算法、数据)、技术层(视频人脸识别、图片人脸识别、数据库对比检验)、应用层(硬件、应用和应用方案)的完整产业链结构。
    当下人脸识别技术的风险点,更多集中在存储环节。近期,央视新闻报道指出,由于人脸识别应用五花八门,也没有统一的行业标准,大量的人脸数据都被存储在各应用运营方,或是技术提供方的中心化数据库中。数据是否脱敏、安全是否到位、哪些用于算法训练、哪些会被合作方分享,外界一概不知。而且,一旦服务器被入侵,高度敏感的人脸数据就会面临泄露风险。
    在曾毅看来,去年深圳深网视界科技有限公司(SenseNets,以下称深网视界)发生的数据泄露事件集中体现了存储端的薄弱。20192月,荷兰著名安全研究员 Victor Gevers发现,中国安防视觉领域的一家企业深网视界未进行安全保护,导致其数据库在公网“裸奔”,任何人都可以访问数据。该数据库有超过250万名用户的信息,除了用户名,还有非常详细且敏感的信息,比如身份证号码、身份证签发日期、性别、家庭住址、出生日期、照片、工作单位以及过去24小时的到访记录等。
    深网视界并非业内知名企业,但与多地公安部门长期合作。数据库可供任何人在线访问,这意味着有恶意的人可以随时添加和删除、倒卖记录。Gevers曾给公司发送提醒,但是对方都置之不理。“很显然,一些地方政府主要关注系统的功能,忽略了公司以及它服务的对象对信息安全的保护。”曾毅对《中国新闻周刊》说。
    类似深网视界这样的数据泄露,后果是灾难性的。不少业内人士都指出,单纯的个人照片不构成太大风险,但匹配了身份信息的照片,危害极大。
人脸照片与身份信息相互匹配的渠道,越来越多样化。“第一种是通过支付软件,上面可能本来就有了个人信息,再加上人脸信息,就能匹配;第二种是一些园区、旅游景点,刷身份证进入,就有了数据库;第三种是不少金融服务公司会拿客户的信息去查询比对权威部门的数据库,对比完以后,有的公司会把信息储存下来,存在泄露的可能。”有业内人士分析。
    有专家提醒,不少场景或者应用软件,要求消费者举着身份证拍照,这是最危险的,因为既有身份证又有人脸信息,一定要尽量避免提供这样的信息。
不少媒体都曾曝光,“照片活化”工具可将人脸照片修改为执行“眨眨眼、张张嘴、点点头”等操作的人脸验证视频。匹配了身份信息的照片,经过“照片活化”后,能实名注册市面上大多数软件,加上验证码破解方式,不法分子在办理网贷、精准诈骗等方面几乎毫无障碍。
20191月,四川省公安机关网安部门打掉一个使用软件制作动态人脸图片,破解人脸识别系统,盗窃支付宝资金的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8名,查获公民个人信息数据3000余万条。
    20198月,深圳市龙岗警方抓获一个人脸识别认证黑产团队。据报道,一位市民在某机构网站办理业务时,发现自己早已是网站注册用户,而注册这个网站,必须输入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验证码,并且要进行人脸识别认证才可以注册。警方破获案件后了解到,黑产团伙的做法是,在黑市购买“姓名+身份证号+头像照片”的资料,然后利用软件,对照片进行调色、3D建模、渲染,让照片活化,此时,照片便可以做出张嘴、摇头、眨眼等验证指定动作。团伙把事先做好的视频保存在经过特殊处理的手机上,验证时,手机会直接弹出“选择媒体”的模块,而不是打开摄像头。打开事先准备好的视频,该团伙便能顺利通过认证,注册该网站的会员。
    王斌(化名)曾在腾讯优图实验室做人脸识别的活体检测工作,他告诉《中国新闻周刊》,2017年,他就曾见过上述操作的黑产攻击用户的其他系统,获取重要资产,当时技术骗过了算法,但是幸好被后续的人工审核查了出来。“人眼可以轻易判断这是个假人,但让当时的活体检测技术识别这种攻击,仍有一定难度。”王斌说。
    “谷歌已经明确拒绝将人脸与身份进行匹配,担心因此遭到滥用。其他科技公司似乎没有那么坚决。亚马逊和微软都在使用云计算服务提供人脸识别,而Facebook也将其列为核心计划。”《经济学人》杂志在2017年的一篇文章中指出。
    有专家指出,“人脸识别应用主要存在技术风险(包括误识率风险、歧视风险以及技术对抗漏洞)、滥用风险以及信息风险,继而导致‘钱、安全’等各方面的风险随着人脸识别应用的普遍化而增长。”
被滥用的技术
    早在2017年,前美国中央情报局技术分析员斯诺登就曾经预言:以手机解锁为代表的人脸应用出现,会让人脸扫描正常化,也会让人脸识别终将被滥用。
如今,预言已经成为现实。2017年,苹果推出支持人脸识别解锁的新款手机iPhone X,同年,支付宝、京东、苏宁也都先后开启刷脸支付功能。人脸识别的消费级应用场景开始不断延伸。
    “由于未作任何限定,随着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场景的大肆扩张,滥用与歧视的现象必将不可避免。当下常见的应用场景,除了安保、门禁、支付与认证等之外,人脸识别技术也被广泛用于商场流量统计、社区管理、养老金领取、办税认证、物品保存、景区出入与演出场所的检票等。它甚至还进一步被推广用于教学过程,以监控与管理学生的课堂行为。”劳东燕撰文写道。
    教育是人脸识别的“重灾区”。不少教育科技公司都推出过类似旷视的监控功能,声称可以分析学生在课堂上的行为,并对异常行为实时反馈。除了课堂以外,高校所谓的“智能校门”,教室门及宿舍的出入也都在加装人脸识别系统。《2019年中国智慧教育行业市场发展及趋势研究报告》数据显示,2018年智慧教育的市场规模超过5000亿元。众多AI技术公司、教育场景公司加入红利的争夺中。
    小区引入人脸识别门禁系统,在今年也引发越来越多的争议。近四五年来,国内不少小区都开始引入人脸识别做门禁。2017年,一家技术公司厦门云脉曾宣传,“人脸识别门禁正逐渐成为国内‘智慧小区’标配,传统小区的开发模式已逐渐被颠覆。”
    但是,作为法学教授,劳东燕本能地意识到其中的法律漏洞和安全隐患。“我们上传的人脸数据怎么保存,如何使用?”街道办主任说,数据使用局域网存储,也可以保存在政府部门的数据库,这个回答依旧让劳东燕摸不清头脑。她对《中国新闻周刊》说,假如由物业保管,此后物业如果没有动力投入安保,数据就有安全隐患。她经常接触信息泄露的法律案件,一些房地产公司、物业将个人详细的地址、联系方式等泄露出去,只要其中有利益,就难以防范。
    劳东燕从多方了解到,小区安装人脸识别门禁,并非物业的主意,而是街道办的“规划”。2017年,北京有12家小区入选首批智慧小区示范工程建设单位,人脸识别门禁便是标配。不仅北京,作为“智慧城市”、“智慧社区”、“旧改”、“雪亮工程”中的一个重要系统,集人脸识别、门禁控制于一体的智能门禁闸机,正在渗透中国许多省市的社区。
    北京太川科技有限公司的一位销售人员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去年年底开始,找他们安装人脸识别门禁的小区多了起来。据他介绍,“石景山区30个社区300台云对讲门口机、西城区旧改23个社区的楼宇智能化系统改造、昌平回龙观街道5个社区智慧化改造,以及通州的雪亮工程等”,使用的都是该公司的产品。这些项目多是对方主动找上门合作,一些街道办有相应的补贴政策。
    在劳东燕看来,政府部门有需求,公司要抢占市场,二者“合谋”,让存在大量风险隐患的人脸识别应用“遍地开花”。“从政府角度,人脸识别不失为便捷的技术工具,为安全需要,尽可能做出严密的防控。在资本的维度,从事研发推广的企业,接近疯狂地拓展业务,是为了尽快提升自身的市场估值与利润。不得不说,正是二者的亲密合作,人脸识别技术跑马圈地,得以像洪水一样势不可挡。”
    面对越来越多的人脸识别“入侵”生活,劳东燕一直站出来抗争。20191029日,北京市轨道交通指挥中心主任战明辉在一个论坛上透露,北京将应用人脸识别技术实现乘客分类安检,安检人员据此对应采取不同的安检措施。两天后,劳东燕便发表文章《地铁使用人脸识别的法律隐忧》,坚决反对这样的做法。目前,北京地铁引入人脸识别技术的计划被暂时搁浅。
    “由于对如何收集、保存、传输、使用与处理数据,以及是否允许出售或提供给第三方,能否放在网上等,现行法律并未做任何的介入,这就使得应用场景的大肆扩张可能引发的风险,也呈几何倍数地增长。”劳东燕直言,这不只是细思极恐,根本就是不敢想象。

来源:中国新闻周刊

编辑:马皖雪






949#
 楼主| 发表于 2020-11-13 22:04:55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关于《互联网直播营销信息内容服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加强互联网直播营销信息内容服务管理,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互联网直播营销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起草了《互联网直播营销信息内容服务管理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email protected],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01128日。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20201113


互联网直播营销信息内容服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互联网直播营销信息内容服务管理,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互联网直播营销行业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互联网直播营销信息内容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从事互联网直播营销信息内容服务,应当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正确导向,遵守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促进行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网络生态。
  第四条国家网信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依据职责负责全国互联网直播营销信息内容服务的监督管理工作。
  地方网信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互联网直播营销信息内容服务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直播营销平台
  第五条直播营销平台应当依法依规履行备案手续,开展安全评估,并向所在地地市级以上网信部门和公安机关提交安全评估报告。
  第六条直播营销平台应当建立健全账号及直播营销业务注册注销、信息安全管理、营销行为规范、未成年人保护、用户权益保护、个人信息保护、信用评价、数据安全等机制。
  直播营销平台应当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直播内容管理专业人员,具备维护互联网直播内容安全的技术能力,技术方案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第七条直播营销平台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并公开互联网直播营销信息内容服务管理规则、平台公约。
  直播营销平台应当与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直播间运营者签订协议,要求其规范直播营销人员招募、培训、管理流程,明确直播营销信息内容生产、发布、审核责任。
  直播营销平台应当制定直播营销目录,设置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生产销售、禁止网络交易、禁止商业推销宣传以及不适宜以直播形式推广的商品和服务类别。
  第八条直播营销平台应当对直播间运营者进行基于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真实身份信息认证。
  直播营销平台应当建立直播营销人员真实身份动态核验机制,在直播前核验所有直播营销人员身份信息,对于不符合相关规定的,不得为其提供直播服务。
  第九条直播营销平台应当加强互联网直播营销信息内容服务管理,发现违法和不良信息,应当立即采取处置措施,保存有关记录,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直播营销平台应当防范和制止违法广告、价格欺诈等侵害用户权益的行为,以显著方式警示用户平台外私下交易等行为的风险。
  直播营销平台应当根据直播间运营者账号信用评价、关注和点击数量、营销金额及其他指标维度,建立分级管理制度,对重点直播间运营者采取安排专人实时巡查、延长直播内容保存时间等措施。
  直播营销平台应当建立健全风险识别模型,对高风险行为采取弹窗提示、违规警告、限制流量、阻断直播等措施。
  第十条直播营销平台应当加强新技术新应用新功能上线和使用管理,对利用人工智能、数字视觉、虚拟现实等技术展示的虚拟形象从事互联网直播营销信息内容服务的,应当以显著方式予以标识,并确保信息内容安全。
  第十一条直播营销平台应当建立健全未成年人保护机制,注重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对不适宜未成年人参与的互联网直播营销信息内容服务,直播营销平台应当在信息展示前予以提示。
  第十二条直播营销平台应当建立直播间运营者账号信用评价管理制度,将用户评价和投诉举报、平台处理、监管部门通报等信息作为信用评价指标,根据信用情况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并对直播间运营者账号信用情况进行公示。
  直播营销平台应当对违反法律法规和服务协议的直播间运营者账号,视情采取警示提醒、限制功能、暂停发布、注销账号、禁止重新注册等处置措施,保存记录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直播营销平台应当建立黑名单制度,将严重违法违规的直播营销人员及因违法犯罪或破坏公序良俗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人员列入黑名单。
  第十三条直播营销平台应当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机制,明确处理流程和反馈期限,及时处理公众对于违法违规信息内容、营销行为投诉举报。
  用户通过直播间内链接、二维码等方式跳转到其他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发生争议时,相关直播营销平台应当积极协助用户维护合法权益,提供必要的证据等支持。
  第十四条直播营销平台应当记录、保存直播内容,保存时间不少于六十日,并提供直播内容回看功能;直播内容中的商品和服务信息、交易信息,保存时间自交易完成之日起不少于三年。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章直播间运营者和直播营销人员
  第十五条直播营销人员或者直播间运营者为自然人的,应当年满十六周岁;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申请成为直播营销人员或者直播间运营者的,应当经监护人同意。
  第十六条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从事互联网直播营销信息内容服务,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遵循社会公序良俗,真实、准确、全面地发布商品或服务信息,不得有以下行为:
  (一)违反《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第六条、第七条规定的;
  (二)发布虚假信息,欺骗、误导用户;
  (三)虚构或者篡改关注度、浏览量、点赞量、交易量等数据流量造假;
  (四)知道或应当知道他人存在违法违规或高风险行为,仍为其推广、引流;
  (五)侮辱、诽谤、骚扰、诋毁、谩骂及恐吓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六)可能引发未成年人模仿不安全行为和违反社会公德行为、诱导未成年人不良嗜好等;
  (七)涉嫌传销、诈骗、赌博、贩卖违禁品及管制物品等;
  (八)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的行为。
  第十七条直播营销人员不得在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影响他人及社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场所从事互联网直播营销信息内容服务。
  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应当加强直播间管理,在下列重点环节的设置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含有违法和不良信息,不得以暗示等方式误导用户:
  (一)直播间运营者账号名称、头像、简介;
  (二)直播间标题、封面;
  (三)直播间布景;
  (四)直播营销人员着装、形象;
  (五)其他易引起用户关注的重点环节。
  第十八条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应当依据平台服务协议做好语音和视频连线、评论、弹幕等互动内容的实时管理,但不得以删除、屏蔽相关不利评价等方式欺骗、误导用户。
  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与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合作开展直播营销信息内容策划、生产等合作的,应当共同履行信息安全管理责任。
  第十九条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使用其他人肖像作为虚拟形象从事互联网直播营销信息内容服务的,应当征得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对自然人声音的保护,参照适用前述规定。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条各级网信部门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教育培训、联合检查执法等工作机制,协同开展互联网直播营销信息内容监督管理工作。
  各级网信部门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对平台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存在问题的平台开展专项督查。直播营销平台对网信等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和调查,应当予以配合。
  第二十一条违反本规定,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网信等有关主管部门根据各自职责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互联网直播营销信息内容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小程序等,以视频直播、音频直播等形式向社会公众推销商品或服务的活动。
  直播营销平台,是指在互联网直播营销信息内容服务中提供直播服务的各类平台,包括互联网直播服务平台、互联网音视频服务平台、电子商务平台等。
  直播间运营者,是指在直播营销平台上注册账号或者通过自建网站等其他网络服务,开设直播间从事互联网直播营销信息内容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直播营销人员,是指在互联网直播营销信息内容服务中直接向社会公众介绍、推销商品或服务的自然人。
  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是指为直播营销人员从事直播营销信息内容服务提供策划、运营、经纪、培训等的专门机构。
  第二十三条本规定自2020 日起施行。

(来源:“网信中国”微信公众号)


来源:微信公众号:网信绵阳

编辑:冯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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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11-12 00:11:35 | 只看该作者
【案例】已贴网站
对照表 | 2020年新《著作权法》修改对照表
凡例
1、“著作权法(2010)”,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2010修正)》。
2、“著作权法(2020)”,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01111日通过的《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决定 》所整理。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2号。
3、本对照表,遵照现行著作权法(2010)条款顺序,与著作权法(2020)对应条款进行比对。
4、增加文字、顺序调整等文字变动,以红色粗体字标出。删减部分为黑色加粗字体,并带有删除符号。
来源:微信公众号:北京知识产权法研究会

编辑:冯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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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11-11 23:57:00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欧盟对亚马逊利用独立卖家数据行为发出异议声明并发起反垄断调查


来源:欧盟委员会
原文标题:Antitrust: Commission sends Statement of Objections to Amazon forthe use of non-public independent seller data and opens second investigationinto its e-commerce business practices

导读
        20201110日,欧盟委员会宣布,其已向亚马逊传达了初步看法,认为亚马逊扭曲了在线零售市场的竞争,违反了欧盟反垄断规则。欧盟委员会称,亚马逊系统地依赖在其平台上销售的独立卖家的非公开商业数据,这有利于亚马逊自己的零售业务,而亚马逊的零售业务直接与那些第三方卖家竞争,对于这种做法,欧盟委员会表示异议。此外,欧盟委员会还针对亚马逊启动了第二项正式的反垄断调查,调查对象是针对亚马逊自身以及使用亚马逊物流和快递服务的平台卖家零售报价的可能的优待。欧盟委员会负责竞争政策的执行副主席玛格丽特·维斯塔格(Margrethe Vestager)表示:“我们必须确保像亚马逊这样具有市场力量的双重角色平台不扭曲竞争。当亚马逊作为第三方卖家的竞争对手时,第三方卖家的活动数据不应该被用来为亚马逊带来利益。亚马逊平台上的竞争条件也必须是公平的。它的规则不应人为地偏袒亚马逊自己的零售报价,或使使用亚马逊物流和送货服务的零售商的报价获得优势。随着电子商务的蓬勃发展,以及亚马逊成为领先的电子商务平台,一个公平和不受扭曲的在线渠道对所有的卖家来说都很重要。”

TheEuropean Commission has informed Amazon of its preliminary view that it hasbreached EU antitrust rules by distorting competition in online retail markets.The Commission takes issue with Amazon systematically relying on non-publicbusiness data of independent sellers who sell on its marketplace, to thebenefit of Amazon's own retail business, which directly competes with thosethird party sellers.

TheCommission also opened a second formal antitrust investigation into thepossible preferential treatment of Amazon's own retail offers and those ofmarketplace sellers that use Amazon's logistics and delivery services.

ExecutiveVice-President Margrethe Vestager, in charge of competition policy, said: “Wemust ensure that dual role platforms with market power, such as Amazon, do notdistort competition.  Data on theactivity of third party sellers should not be used to the benefit of Amazonwhen it acts as a competitor to these sellers. The conditions of competition onthe Amazon platform must also be fair. Its rules should not artificially favour Amazon's own retail offers oradvantage the offers of retailers using Amazon's logistics and delivery services.With e-commerce booming, and Amazon being the leading e-commerce platform, afair and undistorted access to consumers online is important for all sellers.”

Statementof Objections on Amazon's use of marketplace seller data
Amazonhas a dual role as a platform: (i) it provides a marketplace where independentsellers can sell products directly to consumers; and (ii) it sells products asa retailer on the same marketplace, in competition with those sellers.

As amarketplace service provider, Amazon has access to non-public business data ofthird party sellers such as the number of ordered and shipped units ofproducts, the sellers' revenues on the marketplace, the number of visits tosellers' offers, data relating to shipping, to sellers' past performance, andother consumer claims on products, including the activated guarantees.

TheCommission's preliminary findings show that very large quantities of non-publicseller data are available to employees of Amazon's retail business and flowdirectly into the automated systems of that business, which aggregate thesedata and use them to calibrate Amazon's retail offers and strategic businessdecisions to the detriment of the other marketplace sellers. For example, itallows Amazon to focus its offers in the best-selling products across productcategories and to adjust its offers in view of non-public data of competingsellers.

TheCommission's preliminary view, outlined in its Statement of Objections, is thatthe use of non-public marketplace seller data allows Amazon to avoid the normalrisks of retail competition and to leverage its dominance in the market for theprovision of marketplace services in France and Germany- the biggest marketsfor Amazon in the EU. If confirmed, this would infringe Article 102 of theTreaty on the Functioning of the European Union (TFEU) that prohibits the abuseof a dominant market position.

Thesending of a Statement of Objections does not prejudge the outcome of aninvestigation.
Investigationinto Amazon practices regarding its “Buy Box” and Prime label
Inaddition, the Commission opened a second antitrust investigation into Amazon'sbusiness practices that might artificially favour its own retail offers andoffers of marketplace sellers that use Amazon's logistics and delivery services(the so-called “fulfilment by Amazon or FBA sellers”).

Inparticular, the Commission will investigate whether the criteria that Amazonsets to select the winner of the “Buy Box” and to enable sellers to offerproducts to Prime users, under Amazon's Prime loyalty programme, lead topreferential treatment of Amazon's retail business or of the sellers that useAmazon's logistics and delivery services.

The “BuyBox” is displayed prominently on Amazon's websites and allows customers to additems from a specific retailer directly into their shopping carts. Winning the“Buy Box” (i.e. being chosen as the offer that features in this box) is crucialto marketplace sellers as the Buy Box prominently shows the offer of one singleseller for a chosen product on Amazon's marketplaces, and generates the vastmajority of all sales. The other aspect of the investigation focusses on thepossibility for marketplace sellers to effectively reach Prime users. Reachingthese consumers is important to sellers because the number of Prime users iscontinuously growing and because they tend to generate more sales on Amazon'smarketplaces than non-Prime users.
Ifproven, the practice under investigation may breach Article 102 of the Treatyon the Functioning of the European Union (TFEU) that prohibits the abuse of adominant market position.
TheCommission will now carry out its in-depth investigation as a matter ofpriority. The opening of a formal investigation does not prejudge its outcome.

Backgroundand procedure
Article102 of the TFEU prohibits the abuse of a dominant position. The implementationof these provisions is defined in the Antitrust Regulation (Council RegulationNo 1/2003), which can also be applied by the national competition authorities.

TheCommission opened the in-depth investigation into Amazon's use of marketplaceseller data on 17 July 2019.

AStatement of Objections is a formal step in Commission investigations intosuspected violations of EU antitrust rules. The Commission informs the partiesconcerned in writing of the objections raised against them. The addressees canexamine the documents in the Commission's investigation file, reply in writingand request an oral hearing to present their comments on the case beforerepresentatives of the Commission and national competition authorities. Sendinga Statement of Objections and opening of a formal antitrust investigation doesnot prejudge the outcome of the investigations.

Moreinformation on the investigation is available on the Commission's competitionwebsite, in the public case register under case number AT.40462.

TheCommission has informed Amazon and the competition authorities of the MemberStates that it has opened a second in-depth investigation into Amazon'sbusiness practices.

Thisinvestigation will cover the European Economic Area, with the exception ofItaly. The Italian Competition Authority started to investigate partiallysimilar concerns last year, with a particular focus on the Italian market. TheCommission will continue the close cooperation with the Italian CompetitionAuthority throughout the investigation.

Moreinformation on the investigation will be available on the Commission'scompetition website, in the public case register under case number AT.40703.

There isno legal deadlines for bringing an antitrust investigation to an end. Theduration of an antitrust investigation depends on a number of factors,including the complexity of the case, the extent to which the undertakingsconcerned cooperate with the Commission and the exercise of the rights ofdefence.


来源:微信公众号:经济犯罪治理
编辑:冯梦玉

946#
 楼主| 发表于 2020-11-9 08:17:08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林伍德大律师正式加入川普团队 | 共和党议员呼吁: 抗争是唯一的途径


林伍德律师正式加入川普竞选团队
视频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KQcrbb8cCkbK0wjUn8eTmg


林伍德(Lin Wood)大律师,全名是Lucian Lincoln Wood, 是在北卡罗来纳州因为以维护个人名誉权利著名的律师。他最著名的官司就是替那位被抹黑的17岁高中生尼克.山德曼 (Nick Sandmann) 诉讼CNN和华盛顿邮报诽谤罪获得高赔款庭外和解。他现在又接下了替威斯康星州肯洛沙暴乱中,自卫击毙两名匪徒少年英雄凯尔.里顿豪斯(Kyle Rittenhouse)的辩护案。

林伍德的推特账号头像


林伍德律师加入川普团队讲话(视频内容)
视频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KQcrbb8cCkbK0wjUn8eTmg


维农.琼斯(Vernon Jones)
我非常高兴能够欢迎进入我们的阵营,这一位可以说是我国法律界最顶尖的精英律师。如果你觉得我是瞎掰的话,你问问CNN,问问那些靠抹黑他人,摧毁他人生命为业的人就知道。我们带进我们阵营的是一位斗士,他是为乔治亚人争战,为我们的总统而争战,我们一起欢迎林伍德。


林伍德律师:
周二晚上我正在看大选点票的报道。自从我1972年第一次投票之后,我一直都是很关心政治的人。这次我看到的就如我预期的一样,我看到的是川普总统领先越来越多,接近碾压性大胜。然后,所有的主要电视台,包括福克斯新闻,不约而同地开始是他们惯用套路,就是向美国人民撒谎。他们把川普总统的得胜说成是谎言,把拜登已经遭到的败绩谎称为得胜。他们先停止了计票,然后等我们每个人第二天起来的时候,都惊讶的说昨晚发生什么事了? 当川普总统邀请我在乔治亚洲,也许也要在其他的州帮助他的时候,我说同意。当前州长普度,还有琼斯,还有共和党委员会请我帮忙,我的回答跟尼克.山德曼请我帮忙的时候一样,也是同意。当凯尔.里顿豪斯请我帮忙的时候,我也是同样的回答。因为有一股乌云压在这个国家的天空。如果我们不能够搞清那天晚上所发生事情的真相,拨乱反正,头上这片乌云就会变得越来越黑,酿成一场暴风雨,我们会失去我们一切的自由。我们现在必须反击。在过去的几个月或者更长的时间,他们已经让宪政危机这个词被滥用得失去了意义。什么是宪政危机?我们现在面临的就是宪政危机。我正在说的就是我们面临的宪政危机。如果我们不能够查出真相拨乱反正,我们就会失去宪法所保障的自由。


我也在为其他的客户关注这方面。我在美国做律师已经43年,但从没有想象过我们在这国家言论会被封闭。如果你的言论自由被剥夺,他们接下来要剥夺什么权利?如果你去教会的权利被剥夺,他们接下来要剥夺什么权利?他们拿去了你第一修正案权利之后,他们就来拿你第二修正案的权利。然后他们就会拿走你合法程序的权利。然后因为你的言论与统治精英阶层的相左,他们会把你关到监狱,你甚至都没有陪审团的审判。你所有的宪法保障的权利都没有了,这是宪法危机。


我们查清那天晚上发生什么事情。这是真相与谎言的对峙。前州长普度所说的千真万确,每一张合法投出的选票都要算数,但是不合法的票不能算。不合法的就是不合法。让我们查明真相,他们把共和党的监票员送回家之后在那里还点票的三个钟头,到底干了些什么?一定发生了一些事情,这些事情绝非偶然。有被常理的事情最好的解释就是,这些是作伪的事,至少肯定不是真相。我们需要真相。这是为什么我们常常要举手宣誓说,我宣誓要说出真相,全部真相,无伪真相,上帝帮助我。我们这国是在上帝护佑之下建立的国家,绝对不要忘记。


今年很多邮寄投票。可能巧合地由于今年的新冠疫情?没有什么是巧合发生的事情。最有可能发生舞弊,或者直接说就是舞弊,是在什么地方呢,就是邮寄投票。如果你不觉得这是有预谋的事情的话,把这称为疫()情是我的想到的名词之一,如果你不觉得这是有预谋的事情,那很可能你就要习惯在哈里斯政府下过没有自由的生活。实际上,她也不会真正说了算,真正说了算的是那些富有的全球主义者,很多并不住在美国,他们很多时候跟外国的势力有关。现在我们需要说出真相,全部真相,并且面对真相。我们的国家现在面临着攻击,一场革命正在酝酿,他们想要进来拿走你的自由,拿走你的权利,废除我们的宪法。不要让他们得逞。


114日凌晨2am,川普与彭斯的讲话
川普总统为人民而战,这是为什么人民拥戴他。那天晚上,看了总统的发言,他肯定已经非常疲惫,因为在前面几天他马不停蹄地在各地拉力常常到凌晨2:00am,他那时候看起来与他平常的状态大不一样。当他说话的时候,你看得出来,他其实心里面非常挣扎。因为他看到这些人对人民所行的。你可以对总统有各种的评论,但是我可以实在告诉你,他之所以想当总统是为了这个国家的人民。


我很高兴在这里看到前州长普渡和琼斯。但我需要看到参议员格莱姆,需要看到前州长尼基黑妮,我需要看到他们更多的共和党人在这里挺身而出,站在总统的旁边,因为在过去的四年里面我看到总统在为人民争战,常常是独自一人孤军作战,与民主党作战与共和党作战,对抗朝鲜,对抗伊朗,俄罗斯。现在该是我们来为总统争战的时候了。


我们要查出到底有没有人双重投票。一共有160万张的邮寄投票,这是创记录的,我们要查出到底有没有双重投票。虽然在乔治亚州投了邮寄票,又在其他的州也登记去投票。有没有这样的双重投票,三重投票,我们要查清楚。有这样的传说,在底特律100岁以上的人投票人数创了记录。我不想一些预判调查的结果到底会怎么样,但是肯定就会调查出结果。每人都希望大选日第二天早上醒来,能够知道我们的下一任总统是谁。我们都不希望要等很长的时间,还要弄清楚那些没有完全打穿的孔洞到底是什么意思?在这个漫长,非常消耗精力的竞选之后,人们不希望还要多等很多天都弄不清楚谁是总统,而在我们今天面临的世界,知道谁是总统是非常重要的。


但我要告诉你们,我们下一步要做什么,我们必须等待。必须有耐心。因为如果我们所做的程序不正确,没有使用足够的耐心把它做对,那么我们面临的情况就很糟糕,只能求上帝帮助我们了。谢谢你们,也谢谢川普总统先生邀请,我可以来参与一起奋起抗争。(讲话结束)

林伍德昨天的推特:我们的国家笼罩在一片阴云之中。我们需要真相。我们需要阳光。否则我们将面临一场风暴。
#为川普而战 #为美国而战 #为自由而战。



林伍德今天的推特:今晚是个不错的夜晚,我们要记住 "十个童女的寓言"(圣经里)。

“那时,天国好比十个童女拿着灯出去迎接新郎。其中有五个是愚拙的,五个是聪明的。”‭马太福音‬ ‭25:1-2‬。
今晚要非常聪明。




抗争是唯一的途径
以下是亚利桑那州众议员安迪.比格斯(Andy Biggs)在 Townhall 杂志上的撰文。明确呼吁共和党人不能够在这个时候有任何妥协政策。这可能是在目前已经发言的现任共和党人中最有力度的发言。


比格斯:左派的猛兽,民主党的毒蛇已在地上肆意横行。每一个暴政都需要有叛徒的支持。很不幸的是在共和党里面有这样的绥靖主义者。左派里面的那些有用的傻瓜已经被内部斗争吞噬掉了下一个吞噬对象就是绥靖主义者。




当国家在我们眼皮底下被偷走的时候还鼓吹川普支持者应该大度地服输的那帮人否认这些毒蛇猛兽所带来的残害,最终会把我们的自由耗尽,使人们陷入枷锁。


南希.佩罗西还没从在两年前升任众议院议长后的一系列向左急转弯缓过劲来,吃人鱼四人帮(国会议员)已经迫不及待地发动新攻势了。佩罗西为了得到议长席位与四人帮达成了魔鬼协议。所有控制不住他们帮凶的专权者,最后都会被他们的爪牙吞噬。大选的权力还没真正到位,这帮极端左派已经开始对她施压。


四人帮从左到右:麻州的非裔普斯莉(Ayanna.Pressley)、明尼苏达州的索马利亚裔奥玛尔(Ilhan.Omar)、纽约州的波多黎各裔欧凯秀.柯提兹(AlexandriaOcasio-Cortez-AOC)、密西根州的巴勒斯坦裔特莱布(Rashida.Tlaib)


因为这些极端左派坚定地致力于摧毁我们的经济,推行左派一个又一个的危险思想,他们所期待的上至总统下至各级议会的横扫美国的蓝色海啸并没有实现。

那些在大选中侥幸没有落败的民主党议员,如果敢出言不逊把这次议会选举中的落魄表现归咎于他们极左党纲领,就会视为异类,并且被民主党现在的实际领袖AOC直接威胁。


共和党内的投降派,就是所谓的林肯项目几个恨恶自由的分子,得到了国会里面看不到美国面临悬崖危险的几个议员的支持。现在张伯伦们没有从历史中学到任何功课,就是独裁者一旦不受抑制,他们就会继续吞噬他们路上的一切,包括过去的盟友。在这时隔岸观火或者企图坐享渔利,都只是推迟被吞噬的时间,就如丘吉尔所说的那样,一个绥靖者不断养肥独裁猛兽,只是希望被吞噬得晚一些。


你不相信这些左派的疯子会秋后算账吗?看AOC所背书的这个川普追责项目,其目的就是"要让所有曾经拿川普的工资来削弱美国的那些人都必须为他们所做的负责"


这些是那些独裁者的所作所为,就如北韩的金正恩,委内瑞拉的马德洛,还有那些控制他们没有自由的人民的手段。历史上的暴君列宁和斯大林也用同样的手段。


左派如AOC,还有他们媒体里面的走狗,公开宣称要把总统逮捕驱逐出白宫。基思.欧伯曼(Keith Olbermann,最激进左媒电视人物,曾是MSNBC里面主评论员) 对右派仇恨到一个程度,会幻想能够把像塔克.卡尔森(Tucker Carlson,福克斯保守派主持人)这样公开表示支持川普或者揭露左派行为的人都逮捕起来。左派媒体和民主党继续使用疯子来发泄他们对所有与他们意见相反的人的仇恨。


我们现在唯一的选择就是奋战,保卫我们的国家。当左派使用如此诡计偷窃总统的位置,我们不能对此视而不见。我们必须有信心,我们必须有希望,我们必须有勇气去奋战。


如果这个抗争需要和平抗议,我们就必须带着平静和坚定的尊严走到街头,表示出有思想的右派与那盲目的左派的区别。

如果需要诉讼,我们就必须给那些律师们提供足够的资源和支持,让他们打赢官司。

当然还需要与美国人民的沟通,每天沟通,用所有的方式沟通。如果那些主流媒体要封你的口,就绕过他们进行沟通。

我们必须敦促那些州的议员,当他们看见左派的篡改选举过程偷窃结果的证据时,把选举人的位置确认给支持川普的选举人。

我们必须用我们的美国精神和信念压倒左派。我们为着自由联合发出的声音必须淹没企图摧毁自由的疯狂左派的尖叫。(结束)


10点解释在提出选民舞弊指控前不需要 "有确凿的证据"
2020大选中所出现的不正常现象带来舞弊的指控,但我们常常听到记者或其他人宣称,”你如果没有确凿的证据,就不能够指控什么”来扰乱这个争论。
这种说法是不正确的,我有下面10点回答。


提出指控是常有的事,正是因为这些指控才导致调查,有些调查找到确凿证据,有些没有。
证据不会自己送上门来敲门让你来接受。

舞弊或者做其他罪恶的人,通常会想方设法隐藏他们的罪行。
某些证据是只有当指控者能被授权去取证才可以挖掘到的。
手头上暂没有确证不证明没有犯罪。
提出问题并因此进行调查是合理而且重要的。
武断地宣称被提出的问题为“无理”只会更加怀疑。
造成严重后果的舞弊不需要是大规模舞弊。
那些直接宣称没有舞弊的人是在做没有证据的声明。
其中如果调查后发现没有证据支持指控,就不会提出法律的起诉,指控的问题就得到回答。

过去不久,记者曾经去发掘第一手资料作为证据,而不是对提出指控的人说,你要把证据给我。


2020大选中,至少数以千计的选票有错误,这是不容置疑的事实。

以过去四年所发生的一切事件作为背景,正常的思维应该怀疑并且质问是否有居心不良分子继续在竭力做不利于川普总统的事情。

深入细致的调查会找出任何一方所进行的不当行为。

双方为每一张合法投出的选票据理力争并没有错。
让这个程序完全进行,而不是抹黑那些提出问题的人,这样才能在撕裂时刻恢复全民对大选最终结果信心的行为。



来源:微信公众号—萧参客
作者:林伟雄医生
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KQcrbb8cCkbK0wjUn8eTmg


编辑:宋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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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11-7 23:43:21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陕北有奇人:抢劫犯当记者,首富奉为座上宾
近期,一场未公开的审判,将常年活跃在榆林神府两地的记者李浩送入牢狱。审判席上,较之从前消瘦不少的李浩目光呆滞,不曾想命运轮转,自己会再度入狱。
早在2002年,李浩曾因抢劫罪被陕西省靖边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历经减刑后被释放的他更改姓名,居然成为《智库时代》杂志社的持证记者。
判决书显示,李浩利用记者的身份实施敲诈勒索、诈骗、非法经营,最终被陕西省府谷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9年,李浩随即提出上诉,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有知情人士对财经西部表示,倚仗着记者身份,李浩一度在榆林地区可谓风生水起,与陕西前首富高乃则交往甚密,后者将其奉为座上宾。
抢劫犯缘何成为真记者?
李浩早年并不叫李浩,他上学时的名字叫李生明,还有个曾用名叫李海会。
19821017日,李生明出生在陕西省榆林市子洲县一个并不富裕的农民家庭。子洲县位于陕西省榆林市南部,境内多山地,农民多靠天吃饭。
正因为环境的缘故,但凡有些远见的家庭,多数都会供养小孩求学,希望通过读书能改变命运。李生明年纪稍大时,便被父亲送到学校,可惜他并不爱读书,几番折腾后辍了学,开始了在外闯荡的日子。
20岁时,生活无着落的李生明,铤而走险去抢劫,落网之后被陕西省靖边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8000元。
20027月至20085月期间,李生明都在陕西省红石岩监狱服刑。服刑六年后,李生明被减刑释放。之后改名为李浩,2011年又办理了名为李丰的户口。
陕西榆林因煤而兴,号称中国的科威特。然而,煤炭开采带来造富神话的同时,也产生了很多灰色领域,比如假记者的兴起,低投入、高回报的刺激下,不断有人加入到这个行列中……
出狱之后的李浩也参与其中,摇身变成了《智库时代》杂志社的记者。公开资料显示,《智库时代》杂志社由山西省社会科学院主管、山西省社会科学报刊社主办。
根据府谷县公安局的调查,李浩于201766日至2018108日,持有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核发的《智库时代》新闻记者证。
令人疑惑之处在于,有过服刑经历的李浩,如何通过审核,成功领取记者证的呢?
根据《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第十条第四款规定,有不良从业记录的人员、被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吊销新闻记者证并在处罚期限内的人员或者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不发新闻记者证。
事实上,李浩在外行走还有个身份,其曾自称是城市青年网驻府谷县记者李丰。
工商资料查询显示,城市青年网全称为榆林市榆阳区城市青年网络传媒有限公司,于20161214日成立,法定代表人即为李浩。
来自府谷县公安局的调查显示,城市青年网也是李浩敛财的平台之一。
前首富高乃则的座上宾
知情人士透露,陕西前首富高乃则与李浩往来频繁,关系匪浅。高乃则将其奉为座上宾,让其帮忙处理了很多媒体方面的事情。
20167月中旬,李浩曾以记者李丰的名义独家采访了高乃则。这篇名为《2016看兴茂 零距离观察高乃则》的稿件,字里行间不吝溢美之词。
彼时,外界对高乃则的传闻较多,称其名下企业资金链紧张,后续发展堪忧。此背景下,李浩对高乃则进行了专访,对处于传闻漩涡中的高乃则进行正面澄清。
采访期间,中年发福的李浩与高乃则相谈甚欢,二人并排而坐,合影留念。


日后,李浩与高乃则的交情日渐加深。涉及媒体舆情方面的事务,高乃则都会找李浩帮忙处置,比如删除网络上的一些负面帖文。
司法文书显示,20167月,府谷县弘建煤矿负责人苏某某告诉股东高乃则,说网上关于该矿环保方面的负面新闻太多,需要解决一下,否则对煤矿的生产经营有影响。
对此,高乃则称可以联系李浩删帖,并将李浩的联系方式告诉了苏某某。随后,苏某某和李浩在府谷县兴茂酒店见面协商删帖事项。
据统计,在20167月至8月期间,李浩共有偿删帖7次,收取苏某某的好处费17.98万元。
对于李浩的删帖行为,法院最终认定其提供有偿信息删除服务,扰乱了信息网络的传播秩序,并且情节严重,构成非法经营罪。
事实上,李浩也的确神通广大,主要是源于其从业以来掌握有不少媒体资源,这也为其自身谋取经济利益提供了诸多方便。
上述知情人士称,李浩为人江湖,常常充当媒体掮客,通过帮助他人处理或摆平舆情方面的事情,从中获利。
此外,李浩还曾以多次报道过知名企业家为由,对部分企业主提出专访报道的要求,而此举也只是其敛财的一块敲门砖。
李浩的敛财之道
除了有偿删帖之外,李浩对部分工矿企业的敲诈勒索也是花样繁多。
司法文书显示,2017年的夏天,李浩来到府谷县昊天集团董事长王爱某的办公室,以昊天集团下属飞马梁煤矿安全事故中未给受害人员解决医疗费及后续赔偿,准备报道此事相要挟,向其索要10万元。
王爱某害怕网上负面报道给企业造成不良影响,无奈之下答应了李浩的条件。
不仅如此,李浩还强迫企业主购买白酒。20181月,李浩前往府谷县郭家湾工业园区坤泰煤炭有限公司,称该公司环保方面不合格要进行负面报道,强行向企业负责人张某售卖飞天贵宾白酒6箱,总价格为42400元。
司法文书显示,李浩曾伙同他人以相同手法向部分工矿企业兜售名贵白酒十余次,后经鉴定,这些高价白酒在各项指标上均名不符实。


值得一提的是,李浩还曾称自己可以找关系,帮助陕西省府谷县三忻集团一分公司办理煤矿明盘开采手续,为此向其原负责人朱某某索要20万元用以疏通关系,保证办不下来全部退还,最终事没办成,钱也未退。
2018年,针对榆林的假记者现象,陕西省发起了舆论环境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一批假记者和部分不法持证记者先后被处理,李浩也因此案发。
知情人士透露,李浩在被抓捕过程中,甚至驱车将警车别入边沟。时隔十余年,他再次落入法网,其所持记者证也被府谷县公安局扣押。
20191112日,府谷县人民法院作出(2019)陕0822刑初444号刑事判决,认定李浩犯敲诈勒索、诈骗、非法经营罪,数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19年。
司法文书显示,在2016年至2018年期间,李浩曾伙同多人利用或冒用新闻工作者身份,以涉案企业的负面消息相威胁,在府谷县、神木市等地多次敲诈勒索,强迫对方接受服务……
一审判决后,李浩不服,提出上诉,2020922日,陕西省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0)陕08刑终31号刑事裁定书,维持原判。
(部分图片来源:记者联盟曝光台)

作者:布衣执笔  
来源:微信公众号财经西部
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4ZBeTsyXidJohP2iDhvvkA

编辑:宋婷
944#
 楼主| 发表于 2020-11-6 16:28:04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公告
  原告朱瑞峰诉被告刘虎名誉权纠纷一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8)京02民终12547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该判决书判决如下:
  一、维持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2018)京0102民初32895号民事判决书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
  二、撤销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2018)京0102民初32895号民事判决书第一项、第五项;
  三、驳回朱瑞峰其他诉讼请求。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2018)京0102民初32895号民事判决书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判决内容如下:
  一、自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被告刘虎连续七日在南京韶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辩护人defender”和搜狐博客置顶位置刊登赔礼道歉声明,向原告朱瑞峰赔礼道歉,声明内容需经本院审核,逾期不执行,本院将在相关媒体上刊登本判决书的主要内容,所需费用由被告刘虎承担。
  二、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被告刘虎赔偿原告朱瑞峰精神损害抚慰金人民币10000元。
  三、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被告刘虎给付原告朱瑞峰公证费人民币2690元。
  判决生效后,被告刘虎拒不履行生效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朱瑞峰于201913日申请执行。执行中刘虎将精神损害抚慰金人民币10000元、公证费2690元、案件受理费150元交到法院指定账户。
  鉴于被执行人刘虎没有主动履行刊登赔礼道歉声明的义务,本院强制刊登(2018)京0102民初32895号民事判决书的主要内容。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2020113
来源:中青在线
链接:http://m.cyol.com/content/2020-11/06/content_18842089.htm?from=groupmessage
编辑:宋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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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11-5 22:27:06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郭学东与成都市广播电视台劳动争议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19)川0191民初2337
原告:郭学东,男,汉族,196988日出生,住成都市青羊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宗蕾,四川知石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李环,四川知石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成都市广播电视台。住所地:成都市成华区双林路**
法定代表人:李川。
委托诉讼代理人:舒长中,男,汉族,19621029日出生,系单位员工,一般授权代理人。
委托诉讼代理人:周瑾,女,汉族,196922日出生,系单位员工,一般授权代理人。
原告郭学东与被告成都市广播电视台劳动争议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118日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由本院审判员周航独任审判,于201942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及其委托代理人宗蕾、李环,被告的委托代理人舒长中、周瑾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诉称,原告自20007月入职被告成都市广播电视台工作,先后签订了三份《劳动(聘用)合同》,后于201411日起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0171120日,被告成立了成都广电能量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要求开放竞聘,原告竞聘未果,被告则撤掉原告的岗位,原告的工位也交由其他人使用,而被告则未给原告安排新岗位,不提供劳动条件,且每月只发放600余元。20181011日,原告向被告送达了《解除劳动合同告知书》,解除了双方的劳动合同。现诉至法院,请求判令:一、确认原、被告双方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已于20181011日解除;二、被告支付原告被克扣的工资93022.36元及赔偿金23255.59元;三、被告支付原告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102597元;四、退还原告支付的风险保证金2500元;五、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被告辩称,对原告的第一个诉讼请求没有异议。对第三、四个诉讼请求没有异议。对第二个请求就是没有落实的争议焦点,听从法院的判决。
围绕原告的诉讼请求,本案查明事实如下:
一、20071225日,原告与成都传媒集团签订了自200811日起至20101231日止的《劳动(聘用)合同》,约定原告从事项目部执行主编工作。之后,被告成都市广播电视台从成都传媒集团剥离,原告继续在被告成都市广播电视台工作。
二、201111日,双方又续签了自201111日至20131231日的劳动合同。201411日,原告与被告成都市广播电视台签订了自201411日起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约定原告从事项目部执行制片人工作。
三、被告成都市广播电视台在原告20172月至9月期间的工资中,以其他扣款的名义合计扣款11725.56元,被告亦无证据证明该部分扣款有合法的扣款事由。
四、2017224日,被告成都市广播电视台成立了下属全资子公司-成都广电能量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并进行岗位双选,原告于201711月下旬至12月期间,参加了岗位竞聘但未成功,被告遂将原告定性为待岗员工
五、自20181月起,被告成都市广播电视台未再为原告提供工作岗位及工位,每月仅向原告支付1800元左右的基本工资。
六、20181011日,原告向被告成都市广播电视台提交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以被告未提供劳动条件和工作岗位,并拖欠工资为由,要求解除双方的劳动关系。该通知书于当日送达至被告成都市广播电视台。
七、经审核原告提交的《银行转账记录》及《工资表》,原告郭学东于2017年度正常发放工资期间的工资金额为:
八、经审核原告提交的《银行转账记录》及《工资表》,原告郭学东于20181月起至离职之日的月工资情况为:
九、于庭审中,被告成都市广播电视台认可于2016年度向原告收取了风险保证金5000元,至今仅退还了2500元,尚余2500元未退还给原告。
另查明,就本案所涉劳动争议事项,本案原告作为申请人于2018912日向成都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成都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于20181129日作出成劳人仲委裁字(2018)2584号《仲裁裁决书》,裁决双方的劳动关系解除,被告向原告支付工资11725.56元、经济补偿金29059.14元、保证金2500元,并驳回了其他仲裁请求。原告不服该仲裁裁决,在法定期限内向本院提起诉讼,其诉请如前。
以上事实,有原告提交的《营业执照》、《劳动(聘用)合同》、《工作证》、《银行转账记录》、《工资表》、《关于内容机构待选人员安排的建议》、《关于公开竞聘内容机构主编、主管岗位的通知》、《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收条》、《仲裁裁决书》等证据及当事人陈述在案为证。被告无证据向法庭提交。
结合双方的诉辩主张及查明的事实,本院对原告的诉讼主张评判如下:
关于原告要求确认原、被告双方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已于20181011日解除的主张。本院认为,原告于20181011日向被告成都市广播电视台提交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以被告自201811日起,撤掉本人岗位,扣减本人工资为由,要求解除双方的劳动关系。由于该通知书于当日送达至被告成都市广播电视台,故双方的劳动合同关系已于20181011日解除,本院对原告的该项主张予以支持。
关于原告要求被告支付其被克扣的工资93022.36元的主张。本院认为,原告明确该部分工资分为二个部分:一部分为被告于20172月至20179月以其他扣款的名目在原告正常工资中扣发的工资11725.56元。由于被告并无证据证明该部分扣款的合法性,故应当向原告补发该部分工资。另一部分是被告将原告定为待岗人员后,于20181月起至20181011日离职之日期间少发的工资。由于被告并未停产停工,而是以改革竞聘为名未为原告提供工作条件与工作岗位,并单方面少发了原告的工资,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之规定: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由于被告在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明确了工作岗位的情况下,单方面以竞聘的方式不向原告提供工作岗位与工作条件,并单方面减少工资于法无据,应予补发。为准确核实要发的金额,本院以原告于2017年度全年的月平均工资(过节费、年终奖等非月工资金额未计入)为基数6848/月进行计算,原告于201811日至1011日期间的工资总额应为64465.6(6848/×9个月+6848/÷21.75×9)。扣减被告公司已支付的17700元,被告公司还应补发原告20181月起至20181011日离职之日工资46765.6(64465.6-17700)。以上二部分合计,被告还应支付原告工资58491.2(11725.56+46765.6)
关于原告要求被告支付因拖欠工资而加付25%的赔偿金23255.59元的主张。本院认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之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之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上述法条均表明,劳动者就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加班工资以及经济补偿金的行为,要求用人单位加付赔偿金的适用条件是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支付而用人单位仍逾期不支付。于本案中,并无上述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支付而用人单位仍不支付的情形,故本院对原告要求加付赔偿金的主张不予支持。
关于原告要求被告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102597元的主张。本院认为,被告成都市广播电视台于答辩中表示对原告的该项诉讼请求并无异议,于庭审中,经本院再次询问,被告成都市广播电视台再次表示认可原告的该项诉讼主张。故本院对原告的该项主张予以支持。
关于原告要求被告退还保证金2500元的主张。本院认为,被告于庭审中认可其收取了原告风险金共5000元,尚未退还保证金2500元,且对于仲裁裁决被告向原告退还风,险金2500元的裁决事项,被告并未起诉,视为其认可仲裁裁决结论,本院予以确认。
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六十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原告郭学东与被告成都市广播电视台之间的《劳动(聘用)合同》于20181011日解除;
二、被告成都市广播电视台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郭学东工资58491.2元;
三、被告成都市广播电视台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郭学东经济补偿金102597元;
四、被告成都市广播电视台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退还原告郭学东保证金2500元;
五、驳回原告郭学东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5元,由被告成都市广播电视台负担(该款项原告已预交,被告履行上述给付义务时一并向原告支付)
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判员  周航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一日
书记员  石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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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10-31 14:23:02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视频来源:CCTV中文国际频道
编辑:刘佳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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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10-31 13:44:17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临沂日报报业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冯华昕接受审查调查

临沂日报报业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冯华昕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临沂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冯华昕简历:

冯华昕,男,汉族,1962年11月生,山东莒县人,大学文化,1986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4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临沂市委党校哲学教研室副主任,教务处副处长、处长等职。2003年11月任临沂市委党校党委委员、副校长;2004年5月任临沂市社联党组书记、副主席;2005年6月任临沂市委副秘书长(正县级);2007年9月任临沂市委副秘书长、政策研究室主任;2008年6月任临沂市委宣传部副部长,临沂日报报业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2014年8月任临沂日报报业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2019年1月任临沂市委政策研究室调研员;2019年6月任临沂市委政策研究室二级调研员。


原文来源:沂蒙清风微信公号

编辑:刘佳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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