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每日一怼(745) 生发 shēngfā 作者:周俊生 (一) 2020年9月25日《北京日报》第14版刊登文章《古华与〈芙蓉镇〉》。文中写道:“《芙蓉镇》取材于他家乡一个年轻寡妇的故事。古华由此拓展,生发塑造了‘芙蓉仙子’胡玉音的形象。”这段文字中的“生发”一词使用有误。 “生发”的意思是滋生,发展。句中说的是行为主体“古华”把“他家乡一个年轻寡妇的故事”作提炼、加工,使之成为“‘芙蓉仙子’胡玉音的形象”,“生发”的词义与此不合。 一般地说,文中的“‘芙蓉仙子’胡玉音的形象”已经有“塑造”一词对其支配,因此可以把“生发”删去。但是,文中之所以使用“生发”一词,可能的目的是想用“生发”表示出利用文学提炼的手法使“他家乡一个年轻寡妇的故事”成为“‘芙蓉仙子’胡玉音的形象”,如果确是这样,可以把“生发”改为“升华”之类的词。“升华”和“塑造”可以并列在一起,共同对“‘芙蓉仙子’胡玉音的形象”产生支配作用。 (二) 2020年9月23日《文艺报》第3版刊登文章《一些余情》,文中写道:“因为一次城市漫游,5年前的2015年,我把位于上海东区的杨树浦水厂和周边毗邻的霍山公园、二战期间犹太难民聚会的摩西会堂旧址写进小说,成了《像蝴蝶一样自由》故事生发的背景之地。”句中“生发”一词使用有误。 “生发”一般用于自然界的现象,其指向对象要求具有抽象性。句中“生发”的使用对象是“《像蝴蝶一样自由》故事”,就这个“故事”的文本来说,它具有实指性,但它是作为作家的“我”的创造,不是自然界的事物,“生发”不能适用。 应该把“生发”改为“发生”。“发生”和“发生”是一对逆序词,词义不一样,在使用范围、使用对象等各个方面更有很大不同。 (三) 2020年5月7日《羊城晚报》第7版刊登报道《虎门大桥风中抖动,让我们重新认识混沌现象》。文中有这样一句话:“正因为此,有人震惊、恐慌乃至生发出种种猜想,都是情有可原的。”句中的“生发”一词使用有误。 我们已经知道,“生发”一般用于自然界的现象,其指向对象要求具有抽象性。句中“生发”的使用对象是“种种猜想”,它虽然具有抽象性,但不是自然界的事物,而是人的一种心理活动,“生发”不能适用。 应该把“生发”改“产生”。在这样改了以后,原句“生发”后的趋向动词“出”要删去。与上面一个句子不一样的,这里不宜把“生发”改为“发生”。 另外,《现代汉语词典》对“生发”的释文存在不当之处。《现汉》的释文在对“生发”作出释义后,提供了一条书证:“万年青默默地~着根须,把嫩芽变成宽大的绿叶。”这条书证虽然描写的是自然界的情况,但句中的“生发”,其使用对象“根须”为具象的事物,这与“生发”所要求的指向对象的抽象性是不合的。 这里需要解释一下“生发”的指向对象为什么应该是抽象性的。《现汉》对“生发”的释义为“滋生;发展”,这个释义是准确的。但在汉语实际使用中,“滋生”和“发展”的指向对象基本上都是抽象事物,这就决定了“生发”的指向对象要求是抽象性的。 《现汉》的这条书证,在其早期版本中是没有的,是在最近的版本中新加上去的,这与《现汉》近年来对汉语实际使用中出现的一些不规范现象过于迁就的倾向是一致的。《现汉》虽然不是标准的汉语规范词典,但选择不规范的书证,是不合适的。 编辑:宋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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