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后汉书》卷五八,第1870—1871 页。
② 《后汉书》卷六,第261 页。
③ 《后汉书》卷六一,第2015—2019 页。
① 《后汉书》卷八二,第2722 页。又见司马光《资治通鉴》卷五一,第1648 页注文。关于不愿意做官的
情况,见本书第15 章。
②
《后汉书》卷三十,第1054 页;雷夫·德克雷斯皮尼:《东汉抗议的预兆:襄楷呈给桓帝的奏议》(堪
培拉,1976),第98 页注88。
① 关于宦官的早期历史,见上面第3 章《宦官的作用》。
② 关于这些宦官,可看《后汉书》卷三四,第1186 页;《后汉书》卷四五,第1523 页;《后汉书》卷七
八,第2522—2538 页。
③ 《后汉书》卷七八,第2525、2534—2535 页。
①
《后汉书》卷八,第337 页;《后汉书》(志)卷二六,第3590 页以下;见本书第8 章《中央政府》的
有关部分。
② 《后汉书》卷八,第330—331 页;《后汉书》卷六七,第2183 页以下。
① 《后汉书》卷八,第338、343 页;《后汉书》卷六七,第2189 页。
② 关于这些事件,见《后汉书》卷七八,特别是第2534 页以下。
① 《后汉书》卷八,第333 页;《后汉书》卷五五,第1798 页;《后汉书》卷六四,第2109 页。
②
《后汉纪》卷二五,第12 叶(第305 页);《资治通鉴》卷五九,第1894 页(德克里斯皮尼:《汉朝
的末年》,第44 页)。
③ 《后汉书》卷八,第345、347 页;毕汉斯:《东汉的洛阳》,第81 页。
① 《后汉书》卷八,第329、332、333 页。
② 《后汉书》卷八,第342 页;毕汉斯:《汉代的官僚制度》,第141 页;毕汉斯:《东汉的洛阳》,第
78 页。
③
关于这些事情及其与政治和其他发展的关系的记载,见《后汉书》(志)卷十二——十八。关于把这些
③ 《后汉书》卷八,第339 页;《后汉书》卷八九,第2964 页。
④ 见本书第3 章《边境和邻邦》;以及第6 章《匈奴》的有关部分。
① 见下面第6 章《羌族》。
② 《后汉书》卷八,第350、352 页;《后汉书》卷七二,第2320 页;《后汉书》卷八七,第2898 页。
③ 《后汉书》卷八,第340、345 页;《后汉书》卷八六,第2839 页。
① 《后汉书》卷八,第332、352、354 页。
① 《后汉书》卷八,第356 页;《后汉书》卷七五,第2432 页。
② 《后汉书》卷八,第354—357 页;《后汉书》卷七三,第2353 页;《后汉书》卷八九,第2964 页;《后
汉书》卷九十,第2984 页。
③
例如见《后汉书》卷八,第352、354 页。关于这些事件的其他记载,见《后汉书》(志)卷十二和十三
——十八。
① 《后汉书》卷八,第347、353 页;《后汉书》卷七八,第2537 页。
② 关于蔡邕,见《后汉书》卷六十下,第1979 页以下;《后汉书》卷七八,第2533 页;《后汉书》卷79
上,第2558 页。钱存训:《竹书和帛书;中国书籍和铭文的开始》(芝加哥与伦敦,1962),第74 页以
下;马衡:《汉石经集存》(北京,1957)。
① 《后汉书》卷八,第358 页:《后汉书》卷六九,第2252 页。关于袁术,见《后汉书》卷七五,第2438
页以下。
② 《后汉书》卷七八,第2534、2537 页。
③ 《后汉书》卷八,第358 页;《后汉书》卷六九,第2252 页;《后汉书》卷七八,第2537 页;《三国
志·魏书六》,第189 页。
① 《后汉书》卷八,第358 页;《后汉书》卷七二,第2323 页;德克雷斯皮尼:《汉朝的末年》,第54
页以下。
① 《晋书》卷一○一,第2649 页。
② 《后汉书》卷九,第391 页。
③ 关于对这两个皇帝的赞誉,见《后汉书》卷二,第124—125 页;以及《后汉书》卷三,第159 页。关于
王夫之的意见,见《读通鉴论》卷七,第198—199 页。
① 《资治通鉴》卷六八,第2173—2174 页;德克雷斯皮尼:《汉朝的末年》,第356—358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