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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行政管理案例集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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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1#
发表于 2022-12-29 14:57:58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国家对国产网络剧片发行实行许可制度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网站12月27日消息,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发布关于国产网络剧片发行许可服务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稳步推进网络视听领域行政许可服务管理相关事项的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和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有关规定,现就国产网络剧片发行许可服务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对国产网络剧片发行实行许可制度。
二、国务院广播电视主管部门负责受理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中央单位及其直属机构等提出的申请,省级广播电视主管部门负责受理本辖区内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等提出的申请。
三、国务院广播电视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国产网络剧片发行许可实施规范。广播电视主管部门依照实施规范制定相应的办事指南。各省级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应严格遵照办事指南,加强本地区国产网络剧片许可管理,结合工作实际,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推进相关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
四、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应不断完善国产网络剧片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根据互联网规律特点和网络剧片管理工作实际,广播电视主管部门采取分级监管、重点监管、动态监管、主体监管相结合的策略,实施有针对性、差异化、精准化的管理措施。
五、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对国产重点网络剧片实施重点监管。符合以下一项或多项条件的网络剧、网络微短剧、网络电影、网络动画片,应依法取得广播电视主管部门颁发的《网络剧片发行许可证》:
1.投资额较大的,具体数额由国务院广播电视主管部门根据网络视听行业发展和管理工作实际,适时调整并通报;
2.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招商主推的;
3.在网站(客户端)首页首屏、专题版块或专区专栏中推荐播出的;
4.优先提供会员观看或以付费方式提供观看服务的;
5.网络剧片制作发行主体自愿按照重点网络剧片申报的。
六、国产重点网络剧片上线播出时,应使用统一标识,准确标注节目发行许可证号,固定于节目片头的显著位置展示。
七、本通知第五条规定之外的国产网络剧片,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应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实行先审后播的管理制度,落实总编辑内容负责制等管理要求,建立健全完善有效的审核把关机制。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应切实加强对拟上线内容的抽审和监看,并加强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播出行为的监管。
八、制作、播出重大题材或者涉及政治、军事、外交、国家安全、统战、民族、宗教、司法、公安等特殊题材的国产网络剧片,应当征求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或有关方面的书面意见。
九、广播电视主管部门支持鼓励优秀国产网络剧片的创作播出。对纳入中央和省级党委政府、宣传管理部门重点扶持计划的国产网络剧片,视情采取开辟许可审查受理绿色通道、加强全程指导帮助、发放扶持资金、推荐评优评奖、积累制作发行主体信誉等多种方式,予以重点关注和支持。
十、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应认真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求,从积极防范应对网上意识形态风险隐患不断变化的工作需要出发,加强对网上播出的网络剧片的风险预判、动态调控与监管。对发生问题的网络剧片,及时采取有效管理措施。
十一、国产重点网络剧片许可发行服务管理的条件、标准、措施、做法等,结合网络剧片内容管理工作发展的实际,视情向其他网络剧片延伸适用。
十二、网上播出的国产电视剧片,应当持有《电视剧片发行许可证》(名称待定),符合国家有关广播电视节目和网络视听节目的相关管理规定。
十三、国务院广播电视主管部门或者省级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公共利益的需要,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播出的网络剧片进行调控,可以做出临时停播、延期播出、要求修改等决定。
十四、上述要求自2022年6月1日起实施。2022年5月31日(含)之前通过广播电视主管部门网络剧片内容审核的,按原有管理要求执行。
来源:界面新闻
链接:https://view.inews.qq.com/a/20221227A05K8J00?uid=&chlid=news_news_top&c_buffer=aid%3D20221227A05K8J00%3Bappver%3D7.0.30%3Bts%3D1672133821237&sign=AAwWU3y3y3rZTVFYWYqOC%2Bw7yJ2LHmI94AEJrBeWRqCN9eM%2FIreeRyTCSEHVuvIX0SQm9cQM1ctvxv52qBL6u4er%2F2T6RX7oyaadD%2BwgPWq%2F7HcU1HQm8%2FZyGrbz%2FvZRU%2F1%3D&shareto=&openid=o04IBAD--_C2amzOheiz74h5VN3w&key=&version=28001f51&devicetype=android-29&wuid=oDdoCt4-YUAp64MpypslIHlC3RRY&sharer=o04IBAD--_C2amzOheiz74h5VN3w&openwith=wxmessage
编辑:邓秋雨

732#
发表于 2022-12-29 15:01:44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工信部征求意见:提升移动互联网应用服务能力,强化全流程个人信息保护



12月27日,工信部公开征求对《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提升移动互联网应用服务能力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意见。

征求意见稿提出,要加强移动互联网应用服务全流程的个人信息保护。应坚持合法正当必要原则、明示个人信息处理规则,合理申请使用权限;通过简洁、清晰、易懂的方式告知用户个人信息处理规则,突出显示敏感个人信息的处理目的、方式和范围,建立已收集个人信息清单等。
全文如下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提升移动互联网应用服务能力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近年来,我部大力推动提高移动互联网应用服务质量,切实维护用户合法权益,取得积极社会成效,但部分企业服务行为不规范、相关环节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仍时有出现。为优化服务供给,改善用户体验,维护良好的信息消费环境,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依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电信条例》《规范互联网信息服务市场秩序若干规定》《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升全流程服务感知,保护用户合法权益
(一)规范安装卸载行为
1.确保知情同意安装。向用户推荐下载App应遵循公开、透明原则,真实、准确、完整地明示开发者信息、产品功能、隐私政策、权限列表等必要信息,并同步提供明显的“取消”选项,经用户确认同意后方可下载安装,切实保障用户知情权、选择权。不得通过“偷梁换柱”“强制捆绑”“静默下载”等方式欺骗误导用户下载安装。
2.规范网页推荐下载行为。在用户浏览页面内容时,未经用户同意或主动选择,不得自动或强制下载App,或以折叠显示、主动弹窗、频繁提示等方式强迫用户下载、打开App,影响用户正常浏览信息。无合理正当理由,不得要求用户不下载App就不给看,或者不让看全文。
3.实现便捷卸载。除基本功能软件外,App应可便捷卸载,不得以空白名称、透明图标、后台隐藏等方式恶意阻挠用户卸载。
(二)优化服务体验
4.窗口关闭用户可选。开屏和弹窗信息窗口提供清晰有效的关闭按钮,不得频繁弹窗干扰用户正常使用,或利用“全屏热力图”、高灵敏度“摇一摇”等易造成误触发的方式诱导用户操作。
5.服务事项提前告知。清晰明示产品功能权益及资费水平等内容,存在开通会员、收费等附加条件的,应显著提示。未经明示,不得在提供产品服务过程中擅自添加限制性条件,并以此为由终止用户正常使用的产品功能和服务,或降低服务体验。
6.启动运行场景合理。在非服务所必需或无合理场景下,不得自启动和关联启动其他App,或进行唤醒、调用、更新等行为。
7.服务续期及时提醒。采取自动续订、自动续费方式提供服务的,应当征得用户同意,不得默认勾选、强制捆绑开通。在自动续订、自动续费前5日以短信等显著方式提醒用户注意,服务期间提供便捷的随时退订方式和自动续订、自动续费取消途径。
(三)加强个人信息保护
8.坚持合法正当必要原则。从事个人信息处理活动,应具有明确合理的目的,不得仅以服务体验、产品研发、算法推荐、风险控制等为由,违规收集个人信息,或强制用户同意收集与服务场景无关的个人信息。用户拒绝提供非当前服务所必需的个人信息时,不得影响用户使用该服务的基本功能。
9.明示个人信息处理规则。通过简洁、清晰、易懂的方式告知用户个人信息处理规则,突出显示敏感个人信息的处理目的、方式和范围,建立已收集个人信息清单,不得采用默认勾选、缩小文字、冗长文本等方式诱导用户同意个人信息处理规则。
10.合理申请使用权限。在对应业务功能启动时,动态申请所需权限,不得要求用户一揽子同意打开多个非必要权限。在调用终端的相册、通讯录、位置等权限时,同步告知用户申请该权限的目的。未经用户同意,不得更改用户设置的权限状态。
(四)响应用户诉求
11.设立客服热线。鼓励互联网企业建立客服热线,主要互联网企业在网站、App显著位置公示客服热线电话号码,简化人工服务转接程序。鼓励提高客服热线能力,月均响应时限最长为30秒,人工服务的应答率超过85%。
12.妥善处理用户投诉。公布有效联系方式,接受用户投诉。按照规范要求答复互联网信息服务投诉平台上的投诉,确保在15日内处理完成,提高投诉处理满意率。鼓励在App中设置用户满意度测评链接,引导用户参与测评。
二、提升全链条管理能力,营造健康服务生态
(一)落实App开发运营者主体责任
1.完善内部管理机制。明确用户服务和权益保护的牵头管理部门和负责人,建立全生命周期个人信息保护机制,健全考核问责制度,将相关法规政策要求落实到产品研发、推广和运营各环节,不断提高合规水平。定期对个人信息保护措施及执行情况等进行独立审计,有效防范潜在风险。
2.增强技术保障能力。采取访问控制、技术加密、去标识化等安全技术措施,加强前端和后端安全防护。主动监测发现个人信息泄露、窃取、篡改、毁损、丢失、非法使用等风险威胁,及时响应处置要求。
3.加强软件开发工具(SDK)使用管理。使用SDK前对其进行个人信息保护能力评估,通过合同等形式明确约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确保个人信息处理依法合规。集中展示并及时更新嵌入的所有SDK名称、功能及其处理个人信息的规则。共同处理用户个人信息,侵害用户权益造成损害的,应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二)强化平台分发管理
4.严格App上架审核。准确登记并核验App开发运营者的真实身份和联系方式、App的主要功能及用途等基本信息,并对拟上架App进行技术检测。相关审核应明确负责人,并留存审核日志记录,不符合要求的不予上架。全量公示在架App,并在显著位置标明App名称、开发运营者、版本号、所需获取的用户终端权限列表及用途、个人信息处理规则等信息。尚未建立分发明示界面的,应将App下载链接到应用商店,引导用户从正规渠道下载所分发的App。
5.强化在架App巡查。加强对App的动态巡查,确保公示信息真实准确。对与公示信息不一致,或采用“热更新、热切换”等方式擅自更改App主要功能、申请的权限、个人信息收集使用的场景和范围等违规App,应当停止提供服务。
6.完善分发管理机制。建立App开发运营者信用评价、风险提示等机制,鼓励对分发App进行电子签名认证,实现上架应用、分发行为全流程可溯源。加强与面向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的检测及认证公共服务平台联动,配合监管部门做好数据上报、监测溯源、信息共享、响应处置工作。
(三)规范SDK应用服务
7.建立信息公示机制。公开明示SDK名称、开发者、版本号、主要功能、使用说明等基本信息,以及个人信息处理规则。SDK独立采集、传输、存储个人信息的,应当单独作出说明。鼓励发挥SDK管理服务平台作用,引导App开发运营者使用合规的SDK。
8.优化功能配置。遵循最小必要原则,根据不同应用场景或用途,明确SDK功能和对应的个人信息收集范围,并向App开发运营者提供各功能模块及个人信息收集的配置选项,不得一揽子过度收集个人信息。
9.加强服务协同。在产品使用全生命周期过程中,通过明确易懂的方式主动向App开发运营者提供合规使用指南,引导App开发运营者正确合理使用,共同提高合规水平。当个人信息处理规则变更或发现风险时,及时更新并告知App开发运营者。
(四)筑牢终端安全防线
10.强化App运行管理。为用户提供App自启动和关联启动的关闭功能,以及便捷的设备识别码重置选项,加强对App静默下载、热更新的监测,防范未经用户同意私自下载、安装的行为。
11.加强App行为记录提醒。增强对权限调用行为的记录能力,为用户查询权限调用情况提供便利。建立通讯录、麦克风、相机、位置、剪切板等权限在用状态的明显提示机制,保障用户及时准确了解个人信息的收集状态。
12.提高App风险预警能力。推动开展App电子签名认证,并向用户进行预警提示,提高对仿冒、不良、违规等风7险App的识别能力。
(五)夯实接入企业责任
13.准确登记信息。在为App、SDK提供网络接入服务时,登记并核验App、SDK开发运营者的真实身份、联系方式等信息,提高追溯能力。
14.确保有效处置。按照电信监管部门要求,依法对违规App、SDK采取停止接入等必要措施,有效阻止其侵害用户权益的违规行为。
三、工作要求
(一)抓好组织落实。各单位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细化分解任务,认真抓好各项要求组织实施,确保取得实效。相关企业要落实主体责任,对照本通知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切实维护用户合法权益。同时,健全长效机制,创新模式方法,不断提升移动互联网应用服务水平,让广大用户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加强监督指导。工业和信息化部健全完善测评、通报、排名、公示机制,推动工作扎实有序开展,及时总结、推广优秀案例和经验做法。各地通信管理局要加强监督检查,指导督促属地企业落实本通知各项要求。对落实不到位或出现违规行为的,依法采取责令限期整改、向社会公告、组织下架、暂停服务、行政处罚等措施,严肃问责查处。
(三)强化技术手段。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要组织产业力量,综合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技术新手段,升级打造面向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的全国检测及认证公共服务平台,持续完善平台功能,做好技术检测、监测服务和监管支撑工作。积极推广应用电子签名认证等可溯源技术手段,促进提高服务管理能力。
(四)推动行业自律。鼓励行业协会及相关机构制定行业自律公约、技术标准,加强评估认证和人才培养。进一步畅通渠道倾听群众意见,促进各方交流互动,引导企业依法合规经营,不断优化改进服务,营造争先创优、互促共进的良好环境,以高质量服务促进高质量发展。
*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



来源:赛博研究院


编辑:邓秋雨

733#
发表于 2022-12-30 19:37:43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高翔出任中国社会科学院院长!曾任福建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附简历)



据中国社会科学院网站“院领导”栏目显示,高翔已任中国社会科学院院长、党组书记。
截图来源:中国社会科学院网站
高翔简历
高翔
高翔,男,汉族,1963年10月生,四川南部人(四川盐亭出生),1994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8年7月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历史学博士,研究员。
1988.07—1994.03 中国人民大学清史系教师(其间:1990.09—1993.06在中国人民大学清史系中国古代史专业学习,获历史学博士学位)
1994.03—1996.11 中国人民大学清史系清前期历史第二教研室副主任
1996.11—1999.03 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副研究员
1999.03—2002.07 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明清史研究室主任
2002.07—2002.08 中国社会科学院直属机关党委秘书处处长
2002.08—2006.07 中国社会科学院直属机关党委副书记(副局级)
2006.07—2012.07 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总编辑(其间:2012.03—2012.07在中央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一班学习)
2012.07—2013.06 中国社会科学院副秘书长兼《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总编辑
2013.06—2013.07 中国社会科学院党组成员、副秘书长兼《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总编辑
2013.07—2016.03 中国社会科学院党组成员、秘书长(按中央国家机关副部长级待遇)兼《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总编辑(其间:2014.11—2015.01在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进修班学习)
2016.03—2017.12 福建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兼福建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主席
2017.12—2018.11 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副主任
2018.11—2019.01 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党组成员
2019.01—2021.03 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党组成员,兼中国历史研究院院长、党委书记
2021.03起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党组副书记(正部长级),兼中国历史研究院院长、党委书记
现任中共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院长、党组书记,中国历史研究院院长、党委书记

来源:观八闽

编辑:邓秋雨

734#
发表于 2023-1-8 23:01:16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近4亿欧元!脸书母公司又被罚款 理由是违规投放广告
据央视新闻1月5日消息,当地时间1月4日,爱尔兰数据隐私监管机构对社交媒体巨头、脸书的母公司元宇宙开出3.9亿欧元(约合人民币28.5亿元)的罚单,理由是该公司旗下的社交媒体软件在欧盟区域内违规向用户投放广告,元宇宙公司表示不同意这一裁决并计划提出上诉。

爱尔兰数据保护委员会4日表示,元宇宙公司违规利用旗下社交媒体脸书以及其他产品的用户协议作为法律依据,从而根据用户的在线活动向用户投放行为定向广告。爱尔兰数据保护委员认为,元宇宙公司的这一做法违反了欧盟的用户隐私保护法,因此对该公司处以3.9亿欧元的罚款,并要求其在三个月内对用户数据的使用情况需符合欧盟相关的法律规定。

据报道,元宇宙公司2018年曾对旗下社交媒体软件及服务的用户使用协议进行了更新,其中包括用户同意该公司通过用户数据进行广告投放的条款,元宇宙公司认为这些条款可以作为向用户投放广告的依据。元宇宙公司不认同爱尔兰数据保护委员会的这一处罚,并表示将提出上诉。

这已不是元宇宙公司第一次遭到爱尔兰数据隐私监管机构的处罚。去年11月,由于旗下社交媒体脸书有超5亿用户数据遭到泄漏,元宇宙公司被爱尔兰数据保护委员会罚款2.65亿欧元。

截至目前,爱尔兰数据保护委员会已累计对元宇宙公司开出了13亿欧元的罚单,同时还有针对该公司的其他11项调查正在进行中。

此前,欧盟已指控Facebook母公司Meta违反了反垄断法,因为该公司将其在线分类广告服务与其社交网络挂钩,涉嫌扭曲竞争。在委员会做出最终决定之前,Meta将有机会对其案件进行辩论。如果委员会认定该公司违反了反垄断规则,Meta可能面临最高为其全球年收入10%的罚款。按照Meta2021年1179亿美元的营收计算,罚款将达到117.9亿美元。

据券商中国报道,2022年,美股科技股在长达20年的大牛市后势头戛然而止,大型科技公司的市值年内损失了近4万亿美元(约合27.6万亿元人民币)。奈飞、亚马逊以及Meta等知名公司股价均腰斩,机构投资者损失惨重。

“在新冠疫情开始时,全球范围内人们将生活方式转为了线上,电子商务的激增导致了极快的收入增长。”回顾两年前,扎克伯格在给员工的备忘录中写道。“许多人预测,这将是一个永久性的高增长,所以我也决定大幅增加我们的投资。”

但在疫情好转、政策逐渐趋于放松的2022年,行情急转直下。道指年度收跌8.8%,纳指跌33.1%,标普500指数跌19.4%,均创下2008年金融危机以来最差表现。科技股也在年内结束了长达20年的大牛市,大型科技公司在2022年市值总共损失了近4万亿美元。苹果的市值现在徘徊在2万亿美元左右,奈飞、亚马逊的股价均腰斩,Meta的股票受到的打击更大,2022年损失了近三分之二的市值。截至收盘,Meta报收127.37美元,总市值3340亿美元。

美国众多科技公司接连宣布裁员。几个月的时间里,Netflix、英特尔、Lyft、Twitter、Meta、亚马逊、Salesforce、Stripe、Snap等公司都陆续开启了规模空前的裁员行动。即便是尚未宣布裁员的谷歌和苹果也已冻结招聘。

有分析师认为,美国科技股在经历了2022年的暴跌后,2023年将大幅反弹,因为上市公司将努力维持其盈利能力,而美联储也将逐步结束加息行动。据预计,2023年,处于有利地位的公司将走上一条“起伏但积极”的道路,而当前对长期投资者来说是一个很好的入手位置。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编辑:陶鹏辉

735#
发表于 2023-1-10 21:48:37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新规!7种情形不得报名参加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

今日(1月10日),国家新闻出版署官网发布《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办法》和《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实施细则》的通知。
通知明确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已经参加考试的考试成绩无效:
(一)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公职的;
(三)受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的;
(四)被列入新闻采编不良从业行为记录并在限业期限内的;
(五)伪造学历、工作资历证明的;
(六)因严重失信行为被国家有关单位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并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
(七)国家新闻出版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下为通知全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有关主管部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宣传局,中央各主要新闻单位:
现将《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办法》和《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国家新闻出版署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22年12月30日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和加强党对宣传思想工作的全面领导,落实党管宣传、党管意识形态、党管媒体的要求,加强新闻采编队伍管理,规范新闻采编秩序,促进党和国家新闻事业发展,依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和国家对职业资格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家对新闻记者实行准入类职业资格制度,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的统一规划。
第三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面向已入职新闻单位的从业人员,考评其是否具备从事新闻采编工作所必需的政治素养、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
本办法所称新闻单位,是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依法批准设立并列入新闻记者证核发范围的单位。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闻单位从事新闻采编工作的人员,应当参加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合格并依法取得新闻记者证。
第五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由国家统一组织、统一时间、统一大纲、统一试题、统一标准。
第六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应当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考试组织工作应当接受监察机关、保密机关和社会监督。
第二章 考试组织
第七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在国家新闻出版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具体考务工作委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各地考试工作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管理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共同负责。具体职责分工,由各地协商确定。
第八条 国家新闻出版署负责审定考试科目、考试大纲、考试题目,研究并建立考试题库。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考试工作的组织实施,会同国家新闻出版署对考试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确定合格标准。
第三章 考试报名
第九条 报名参加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新闻志向、工作取向,热爱新闻工作,恪守职业道德。
第十条 报名参加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应当具备本办法第九条所列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三)在新闻单位编制内或者与新闻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新闻单位为非法人编辑部的人员,须为新闻单位的主管(主办)单位在编人员或者与主管(主办)单位签有劳动合同。
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已经参加考试的考试成绩无效:
(一)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公职的;
(三)受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的;
(四)被列入新闻采编不良从业行为记录并在限业期限内的;
(五)伪造学历、工作资历证明的;
(六)因严重失信行为被国家有关单位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并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
(七)国家新闻出版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条 参加考试的人员,须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新闻单位审核同意,按照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考试管理机构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完成报名,凭准考证、身份证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中央单位主管、主办新闻单位的人员参加考试,实行属地管理原则。
第四章 考试内容
第十三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的内容和命题范围以国家新闻出版署公布的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为准。
第十四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设置基础科目和专业科目,综合考核应试人员从事新闻采编工作应当具有的政治素养、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
第五章 考试方式
第十五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具体考试日期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确定。
第十六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纸笔考试或者电子化考试。
第十七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评卷,统一确定合格分数线,考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布。
第六章 考试违纪处理
第十八条 应试人员在考试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终身不得参加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
应试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 考试工作人员有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视其情节、后果给予相应的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资格管理
第二十条 国家新闻出版署建立新闻记者职业资格数据库和诚信档案,将参加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以及依据本办法第十八条作出相应处理人员的有关信息,录入新闻记者职业资格数据库和诚信档案,并为应试人员、新闻单位和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提供线上查询服务。
第二十一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合格的人员,由所在新闻单位按规定为其申领新闻记者证。
第二十二条 国家对新闻记者依法实行执业准入管理,由国家新闻出版署统一核发新闻记者证。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施行前已获得国务院有关部门认定的新闻采编从业资格或者持有有效新闻记者证的人员,视同通过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国家新闻出版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按职责分工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其他相关规定,凡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照本办法执行。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实施细则
第一条 根据《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办法》和有关法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国家新闻出版署成立全国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专家委员会,负责拟定考试大纲、考试命题、考试阅卷、提出考试合格标准等工作。
国家新闻出版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成立全国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办公室,设在国家新闻出版署,负责考试大纲、考试试题审定和考试监督检查等,承担考试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设立《新闻基础知识》和《新闻采编实务》2个科目。
2个科目考试在同一天上、下午分别进行,每个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第四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方法,应试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参加全部应试科目考试合格,方可取得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合格证明由国家新闻出版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委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制作发放。
第五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考点原则上设在直辖市和省会城市的大中专院校、中考高考定点学校或者考试机构建设的专门场所,优先安排在人事考试标准化考场、教育考试标准化考场进行。
第六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在当年度考试6个月前向社会公布,保证应试人员及时了解考试要求,进行充分的学习、备考。
第七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坚持回避原则和考试与培训分开的原则。凡参与考试命审题、阅卷等工作的专家及工作人员,不得参加考试,也不得参与或者举办与考试内容相关的培训;参与考试组织实施的单位和机构,不得举办与考试内容相关的培训。
应试人员参加培训坚持自愿原则。
第八条 考试相关工作和试题试卷的秘密等级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各级考试实施机构会同有关部门切实做好考试各环节的安全保密工作。
第九条 参与考试组织实施的有关机构、专家及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法规规定,遵守考试工作纪律。
第十条 本细则由国家新闻出版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按职责分工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细则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其他相关规定,凡与本细则不一致的,按照本细则执行。

来源:传媒茶话会(公众号)

编辑:马源

736#
发表于 2023-1-18 12:49:01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多家央媒领导履新
日前,徐立京任人民日报社副总编辑,此前在经济日报社任职。
12月7日下午,编委会召开会议热烈欢送徐立京同志履新。经济日报社社长兼总编辑郑庆东同志主持会议,宣读中央关于徐立京同志任职的通知,编委会成员、秘书长及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郑庆东同志讲话指出,徐立京同志交流提拔到人民日报社任副总编辑,是经济日报社的荣光和喜事,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经济日报社的高度重视,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编委会和干部的精心培养,同志们都深受鼓舞、倍感振奋。
徐立京
公开资料显示,徐立京,女,汉族,1970年11月生,四川西昌人,1991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5年7月参加工作,中国人民大学世界文学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文学硕士,高级编辑。
徐立京长期在经济日报社工作,曾任经济日报编辑委员会委员兼人事部主任,还曾挂职担任广西钦州市委常委、副市长。
CMNC—主编温静发现,今年有多家央媒领导履新。
傅华任新华社社长
新华通讯社社长 傅华
6月7日,国务院发布任免国家工作人员的通知:任命傅华为新华通讯社社长;免去何平的新华通讯社社长职务;免去傅华的新华通讯社总编辑职务。
公开资料显示,傅华,男,汉族,1964年8月出生,江苏如东人,1993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5年7月参加工作,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中共党史专业毕业,在职博士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
傅华曾任北京日报社党组书记、社长,经济日报社总编辑,广东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中宣部副部长,2021年7月任新华社总编辑。
赵承任新华社副社长
新华通讯社副社长 赵承
国务院任免国家工作人员:任命赵承为新华通讯社副社长。
公开资料显示,赵承,男,汉族,1967年10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高级记者。现任新华通讯社副社长、党组成员兼国内部主任。
2009年,赵承当选“新华社十佳编辑记者”;2018年11月2日,获得第十五届长江韬奋奖长江系列。
赵承在谈到融媒报道时指出: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融媒化编辑部不是一天建成的。思想观念在变,过去,大家重视的是大报有没有刊登;现在,除了对传统媒体采用重视之外,大家还重视开话题,重视转评赞,重视上热搜。以前,发完稿就万事大吉了;现在,发完稿还要琢磨怎么样运营话题,怎么样提高在网络上的能见度。
“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不是取代关系,而是迭代关系。”赵承说,“我们在学习新本领的同时,一定不能削弱了、丢了老本领。”
赵承多次参加全国两会等重大报道,撰写了一系列重点稿件、社评,受到中宣部领导、社领导的表扬。他策划、组织并参与采写近几年历次关键点上的经济形势报道、一揽子刺激计划等重大政策调整报道、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报道等,在经济报道方面有着比较深入的研究。
赵承在参加中央领导同志活动报道中,创新时政新闻报道方式,通过描写现场和细节、叙述故事、刻画人物,表达思想,特色鲜明,受到广大读者的肯定。
张碧涌任科技日报社社长
科技日报社社长 张碧涌
6月14日,人社部网站发布国务院任免国家工作人员信息:任命张碧涌为科技日报社社长。
据光明网介绍,张碧涌,1968年10月出生于山西,1990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清华大学毕业,工学文学双学士,高级编辑。现任科学技术部党组成员,科技日报社社长。
1986年至1992年,在清华大学机械工程系、中国语言文学系学习。
1992年8月起,历任光明日报社总编室编辑、科技部记者、科技专刊主编、电子网络版编制部主任、网络信息部主任、光明网总编辑、记者部主任、编委、机关党委书记,光明日报副总编辑。
1997年,负责创建光明网。
2007年,任辽宁省辽阳市委常委、辽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挂职)。
2022年6月,任科学技术部党组成员,科技日报社社长。
此外,张碧涌还是全国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第四届“中直机关十大杰出青年”、第十一届“中国青年五四奖章”获得者。
曲莹璞任中国日报社社长兼总编辑
中国日报社社长兼总编辑 曲莹璞
今年5月,有媒体查询中国日报中文网“报社编委会”一栏注意到,曲莹璞已接替周树春担任中国日报社社长兼总编辑职务。
曲莹璞,1965年出生,河南唐河人,高级编辑。现任中国日报社社长兼总编辑。先后获得上海外国语大学英语语言文学学士学位和国际新闻学士学位、美国哈佛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学位。
1987年加入中国日报社,历任经济新闻部副主任、总编室主任、总编辑助理、编委会委员、中国日报香港版总编辑、中国日报社副总编辑等。
曾任北京奥组委奥运火炬接力新闻发言人、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第八届理事会常务理事。
刘家伟任工人日报社社长
工人日报社社长 刘家伟(右一)
4月8日,刘家伟正式接任工人日报社社长。此前,刘家伟任工人日报社党组副书记、总编辑。
工人日报社原社长孙德宏已于今年3月调任南开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教授。
刘家伟,博士,高级编辑,现任工人日报社党委书记、社长、总编辑。多次获中国新闻奖、中国新闻名专栏奖,入选“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和“全国新闻出版行业领军人才”,是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1996年5月进入工人日报社工作,历任新闻中心一版编辑、国际部副主任(主持工作)、要闻部副主任、新闻评论部主任等职,2005年起担任副总编辑、总编辑等职。职业生涯中,从事或分管过包括国内要闻、国际新闻、新闻评论等在内的绝大部分编采业务,著有《新闻文论集》《融媒评论观察》等。
王晓真任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副台长
3月3日,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编务会议成员兼总编室主任王晓真以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副台长身份,陪同总台台长慎海雄会见了浙江省和杭州市委宣传部有关负责人。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副台长 王晓真
在此前的内部干部会议上,中央宣传部副部长、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台长兼总编辑慎海雄已经宣布了中央此项任命。慎海雄在讲话中说,王晓真同志的提任,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干部队伍的充分信任,我们要倍加珍惜,继续努力。
2020年1月7日,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召开总编室干部宣布会议,宣布总台党组决定:任命王晓真同志为总编室主任。
2021年12月28日,“新春新风·魅力隽永——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文体节目焕新季”发布活动在北京举行。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编务会议成员王晓真参加发布活动。
公开资料显示,王晓真于1987年担任央视《综合经济信息》《经济半小时》栏目主持人、记者。开办、策划过多档栏目。曾任中央电视台信息部主任、新闻中心副主任、综合频道总监等职务,2020年1月,任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总编室主任。现任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副台长、党组成员。
来源:传媒见闻
编辑:吴漫

737#
发表于 2023-1-20 21:54:25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网信办:#严查借演绎情感纠纷等低俗庸俗剧情# ,#严控借回乡笔记等不实信息煽动地域攻击等问题#】
1月18日,据网信中国消息,中央网信办决定即日起开展为期1个月的“清朗·2023年春节网络环境整治”专项行动。其中提到深入整治虚假信息等问题,防止渲染灰暗情绪。从严查处炮制年终催债讨债、破产倒闭、哭穷卖惨等虚假情节,借演绎情感纠纷、有悖家庭伦理等低俗庸俗剧情,诱骗网民打赏消费等问题。严格管控借发布回乡笔记、返乡见闻等不实信息刻意煽动地域攻击、散布焦虑情绪、渲染社会阴暗面等问题。

来源:新浪新知
编辑:吴漫

738#
发表于 2023-1-29 11:22:54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编辑:吴氏垂心

739#
发表于 2023-2-2 18:55:32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我国信息通信服务持续提升整治APP广告“乱跳转”有了新标准

本报记者 韩 鑫

《人民日报》( 2023年02月01日 第 07 版)

  “手机APP开屏广告,‘摇一摇’就‘乱跳转’”“走着路打开软件,手机不小心晃一下就自动跳转”……如今,APP“摇一摇”功能日益普遍,增强了使用的便捷性,但部分应用出现“乱跳转”现象,给用户带来了困扰。

  近期,在工信部指导下,中国信通院、电信终端产业协会联合多家行业重点企业制定并发布实施相关标准,以规范“乱跳转”问题,切实保护用户合法权益。

  “‘乱跳转’现象引起用户投诉,主要存在3方面问题。”中国信通院总工程师魏然表示,一是未向用户明示,即APP信息窗口未向用户明示触发后将发生跳转或打开第三方APP的动作,或明示动作与实际行为不符;二是灵敏度过高,即APP信息窗口设置的交互动作参数灵敏度过高,在用户非主动意愿情况下即发生跳转第三方页面的行为;三是欺骗误导用户,即APP信息窗口跳转后,在用户不知情的情况下,自动为用户下载安装APP等。

  “通过信息窗口推送广告是APP的主流商业模式之一。”魏然分析,由于开屏广告曝光度高、营销效果好,部分APP便无视用户合法权益,通过提高加速计、陀螺仪等传感器的灵敏度,提高跳转第三方页面的概率,从而增加广告收益,“这类行为变相强迫用户进入广告页、下载APP,侵犯了用户的知情权、选择权。”

  此次标准制定修订提出多方面参考指标要求,以更好治理规范“乱跳转”行为。一是强化明示告知义务。指出应向用户清晰明示要执行或触发的交互动作及结果预期。二是细化参数设置参值。提出将“摇一摇”动作的设备加速度设置为不小于15米每平方秒,转动角度不小于35度,操作时间不少于3秒等一系列参考数值,确保APP在走路、乘车、拾起放下终端设备等日常生活场景中,信息窗口不会出现误触发而跳转的情况。三是保障用户选择权。明确未经用户主动选择同意,不得强迫下载、安装、打开APP,不得使用欺骗误导用户的图片、文字和链接进行页面跳转或使用第三方APP。

  规范APP“摇一摇”“乱跳转”问题,是近年来我国持续提升信息通信服务的缩影。聚焦影响用户服务感知的关键环节,自2019年以来,工信部持续推进APP侵害用户权益专项整治,开展信息通信服务感知提升行动,督促企业依法合规经营,加强个人信息保护,提升客服服务能力,形成服务提质和感知提升的良性互动。

下一步,工信部将进一步聚焦用户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度高的问题,综合运用制度建设、监督检查、技术支撑、行业自律等手段,强化“全流程、全链条、全主体”治理,全力提高移动互联网应用服务感知,为用户营造良好的信息消费环境。

来源:《人民日报》
链接:http://paper.people.com.cn/rmrb/ ... b_20230201_1-07.htm

编辑:张铭麟

740#
发表于 2023-2-8 13:07:01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人事 | 徐麟不再担任广电总局局长

主编温静导读:日前,国务院任免国家工作人员。其中提到,免去徐麟的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局长职务。此前,中共中央决定:徐麟同志任贵州省委委员、常委、书记。
来源:CMNC—广电头条
综合自新华社
日前,国务院任免国家工作人员。其中提到,免去徐麟的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局长职务。此前,中共中央决定:徐麟同志任贵州省委委员、常委、书记。
相关阅读:
2022年6月8日,广电总局官网更新“总局领导”信息:徐麟已出任中央宣传部副部长,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局长、党组书记。

同日,广电总局召开迎接党的二十大重点电视剧创作暨现实题材电视剧创作工作推进会,中宣部副部长,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党组书记、局长徐麟出席会议并讲话。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朱咏雷主持会议,并传达了王沪宁同志在纪念毛泽东同志《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发表80周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宣部有关会议精神。
徐麟指出,电视剧行业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的重要论述,牢牢把握现实题材电视剧创作的正确方向。
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找准自身在时代大势中的定位、在艺术长河中的航标,义不容辞担当起构筑中国精神、中国价值、中国力量的历史责任。
要解决好“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的问题,让人民始终处于叙事的核心、舞台的中央、镜头的焦点,为人民群众奉献精品。
要把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根本任务,把爱国主义作为主旋律,坚守中华文化立场,传承中华文化基因,赋予作品强烈的思想穿透力、价值影响力。
要认真落实“找准选题、讲好故事、拍出精品”重要要求,加强选题规划、紧盯重点项目、强化组织推进,奉献高水准的艺术盛宴。
要在以文化人、以文育人、以文培元上树立标杆,发挥塑造美好心灵、培养道德情操、引领社会风尚的作用。
徐麟指出,要凝心聚力铸时代精品,志存高远攀文艺高峰,努力开创现实题材电视剧创作新境界。
要聚焦新时代新思想新征程挖掘选题,准确把握时代大势,把握民族复兴的时代主题,把反映新时代作为重中之重。
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讲好故事,始终站稳人民立场,通过塑造富有吸引力、感染力的人物形象,展示千千万万平凡中国人的故事;坚持现实主义创作手法,写出生活味、烟火气,以真实、平实、朴实的艺术风格描绘人民群众的智慧和创造,真情讴歌新时代人民群众的新风貌、新奋斗。
要传承中华文明增强内涵底蕴,坚定文化自信,深入挖掘中华文明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思想观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作为开拓艺术境界、提升原创力的坚实根基。
要以中华美学塑造国剧风范,坚定对中华美学精神的自信,涵养崇高的审美追求,彰显高尚的精神境界,成就中国电视剧的大国文化气象。
要秉持工匠精神提高作品质量,按照文艺创作规律办事,精心打磨、精益求精。
徐麟强调,要加强组织协调,聚行业之力、集行业之智,高质高效保障精品创作生产。广电管理部门要进一步提高组织化管理程度,制作机构要全力投入精品创作生产,行业各方面要共同维护良好行业生态。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上海市广电局、湖南广播电视台、浙江省文化产业投资集团、爱奇艺、正午阳光影视公司、华策影视公司等做了交流发言。
广电总局相关部门、直属单位,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各省(区、市)广电局、广播电视台、电视上星综合频道负责同志,部分重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重点电视剧制作机构,电视剧网络剧行业组织负责人,以及电视剧编剧、导演、演员代表等380余人分别在广电总局主会场、各省(区、市)广电局分会场或通过视频会议系统参会。
附:
徐麟个人简历
徐麟,男,1963年6月生,汉族,上海市人,1982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2年10月参加工作,在职研究生,工商管理硕士。
1982.10—1990.06 上海市南汇县周浦中学团委书记,县团委副书记、书记,三墩乡党委书记
1990.06—1995.03 上海市南汇县委政策研究室主任,县委常委、政策研究室主任,县委常委、副县长
1995.03—1998.07 上海市嘉定区委副书记(1995.05—1998.05 援藏,任西藏日喀则地委副书记、上海市第一批援藏干部联络组组长)
1998.07—2003.03 上海市农工商(集团)总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
2003.03—2007.05 上海市民政局党委书记、局长,上海市农业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
2007.05—2008.02 上海市委常委、市农业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
2008.02—2013.05 上海市委常委、浦东新区区委书记
2013.05—2015.06 上海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2015.06—2016.06 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副主任
2016.06—2018.04 中央宣传部副部长,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主任
2018.04—2018.07 中央宣传部副部长,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主任
2018.08-2022.05 中央宣传部副部长,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主任
2022.05-2022.12 中央宣传部副部长,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局长、党组书记
2022.12-2023.01 贵州省委书记
2023.01-贵州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

来源:主编温静
编辑:马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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