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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伦理案例集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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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1#
发表于 2013-4-24 22:22:21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叙黑客组织攻陷美联社 发“白宫爆炸”假消息
当地时间23日下午1时,美联社通过其官方推特账户发布一则消息:“突发新闻:白宫发生两起爆炸,奥巴马受伤。”
12分钟后,美联社发布紧急声明:“美联社帐户遭黑客入侵,有关白宫遭到攻击的推文是假的,我们将尽快告知更多信息。”美联社还表示,该社推特帐户在遭黑后已暂停使用,并正致力解决这个问题。

在假推文出现后,道琼工业指数大跌超过150点,在证实是假消息后,旋即反弹至推文张贴前的水平。白宫发言人卡尼在假推文出现后不久告诉记者,总统奥巴马“安然无恙”。
据最新消息,一个支持叙利亚总统阿萨德的黑客团队“叙利亚电子部队”(Syrian Electronic Army)宣称对这一事件负责。“叙利亚电子部队”此前曾入侵哥伦比亚广播公司及国际足联的推特账户,前不久曾入侵美国国家广播电台网站。(老任)

(原标题:叙黑客组织攻陷美联社 发“白宫爆炸”假消息)

http://news.163.com/13/0424/09/8T7F6B1700014JB6.html
732#
发表于 2013-4-24 22:31:52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报馆被关也要勇敢地做这些事”
李永得对大多数大陆人来说,并不是一个熟悉的名字,毕竟,在台湾灿若繁星的知名人士中,他算不上十分耀眼的一颗。但是,26年前,李永得却曾是全球媒体关注的新闻人物。当时,李永得作为台湾媒体的一名普通记者,与同事徐璐一起,冲破1949年以来的两岸隔绝,绕道日本到中国大陆采访,首开台湾记者“登陆”纪录。


从资深媒体人转型从政,李永得认为,是不断的学习让他得以适应新环境。

晶报驻台湾记者黎勇近日在台湾偶遇李永得,并与他进行了一场酣畅淋漓的对话。李永得在采访中回忆了戒严时和解严后台湾的媒体生态,分享了自己从媒体人转战政坛的人生感悟。本报道昨日已刊发部分内容。
关于戒严时期的台湾媒体生态
“他们对我们恨得牙痒痒的,但也不能把我们怎么样”
晶报:我在了解你们和当局对这件事的后续处理时,其实有一点小震惊。台湾当局为什么没有直接把你们的报馆给关了,把你们的人给抓了,或者在内部悄悄地发个通知、发个文件就把你们给免职了、处理了,并且捂住你们的嘴不让你们说话,然后对外发个新闻稿说你们违法,就把这事交待了?反而是,他们要把这事公开地拿到台面上,通过“地检署”这样的法律程序来起诉你们?而且你们还可以公开地在报纸上对当局的处罚决定发表声明进行抗议和反击;还允许媒体,包括你们自己的媒体来连篇累牍地报道这件事,并且反复提到“争取新闻自由”这样的字眼;还允许媒体进入法庭采访,甚至我看到你们的报纸还刊登了庭审记录?
李:这件事发生在解严之后、开放报禁之前。解严之前,其实台湾当局也会像你说的那样,不经过任何法律程序,直接就把你给处理了。我们《自立晚报》之前就经历过,就被查封、停刊过三四次(记者注:三次停刊分别为1950年11月,1953年2月和10月),但是解严之后就不能这样了。解严的意思是重新建立正常的法律秩序。在没有戒严法作为基础的时候,他们当然不能随便乱来。解严后,台湾慢慢地开始走向法治社会。
解严之前,媒体犯了错怎么处罚?各种可能性都有,要看情节。解严前,当局控制媒体的主要是两个部门,一个是国民党的文工会;一个是政府的警备总部(警总)。对于不想发的报道,他们还是会先很客气地给我们打招呼,比如说,“拜托这个文章是不是缓一下”,这是他们最常用的方式,是软性的。如果不听他们的招呼,那么累积久了,他们就会有积怨了。
《自立晚报》是比较独立的媒体,不怎么受他们的管制。当然人情这种事也是会有的。但大多数时候我们不听,他们也没办法。他们就发动其它报纸来批斗我们。比如军方所属的《青年日报》,国民党中央党部所属的《中央日报》,在解严前两三年,这两家报纸几乎每天“轮殴”我们。他们天天在报纸上说,《自立晚报》是叛乱团体啊,《自立晚报》是狗屁报纸啊,讲的都是祸国殃民的话啊,会发动这种批斗。但是他们没有能力要我们撤换哪个人,撤换哪篇稿。
当然,像《青年日报》、《中央日报》,他们的老板是国民党安排的,撤换总编辑是随时的。但《自立晚报》没有。《自立晚报》是民营的报纸,我们对国民党的批评是毫不留情的,这份报纸在促进台湾的民主发展上起到过非常重要的作用,他们对我们也一直恨得牙痒痒的,但他们也不能把我们怎么样。即使在戒严时期,他们要处理我们,也得有个法律上的依据,如果我们没犯法的话,他们不能把我们怎样。

“我们不可能给他写检讨”
晶报:有没有你们刊登了他们不想刊登的文章,然后他们暴跳如雷的?他们会不会让你们写检讨,在大会上把你们骂得狗血淋头?或者一个电话,一道指令,就让你们战战兢兢?
李:我们不可能给他写检讨。他们只是会表达他们对哪一篇文章不满。但是买不买账那是我们自己来决定。我举一个例子。那时候我写了一篇文章《军人气概》,才600字。那是我修理郝柏村的文章。我说,郝柏村当“参谋总长”七八年了,任期过长,违反制度,培养“郝家军”,而且军人管到社会治安,已经超越了军人本应有的捍卫国家的职责,这就有点类似军事管制了。当时军人的实权控制在“参谋总长”手上。郝柏村看了暴跳如雷。当天晚上,当时的“防长”郑为元就在新闻局开记者会,说我们这个报纸挑动社会仇恨,批判我们,痛骂和羞辱我们。台湾军队每个礼拜有个莒光日,就是在每周的这一天对军人开展思想教育和政治教育。他们就让每个军人写思想认识,说《自立晚报》是全台湾2300万人都唾弃的报纸,然后寄给我们。那段时间,每个礼拜我们都收到两大麻袋军人寄来的明信片;《中央日报》和《青年日报》也对我们展开“围殴”、“围剿”。当然我们也不客气,我们在报纸上用很大的篇幅发表声明,对他们给予回击。
这些论战都是公开的。国民党也不会偷偷摸摸。我们不会战战兢兢怕什么。
“报馆可能被关,但还是要勇敢地做这些事”
晶报:戒严时期,你当记者有没有因为有人打招呼,稿子发不出来的?你当总编辑时,有没有因为上面给你压力,而让你将记者的稿压下不发的?
李:戒严时期,很多报道是需要勇气的。我不敢讲这两种情况完全没有,但这种情况是比较少的。解严前高雄发生了几次重大的群众事件。一次是机场事件,许信良闯关回台湾,在机场发生了流血冲突。当时我们在现场看到的客观事实就是警察先打人,他们先动用了警力,包括催泪瓦斯和高压水枪镇压民众,这才导致了冲突的发生,警察应该对事件负很大责任。当时我们采访之后,就有人来向我们施压。国民党非常在乎这件事,透过很多管道来说服我们,说不是这样的。但我们选择相信我们的记者。尽管他们一再施压,我们还是登出来,还是报道警察先动手打手无寸铁的群众,报道引发动乱的原因不是“暴民”,而是警察。
后来还有好几次类似的情况,包括“520”农民示威运动,“319”大游行等等,都是因为警力使用不当导致示威发生冲突,我们都是站在群众这一边,当局每次都很不满意。但事实就是这样,事后也证明我们的报道是对的。那时还没解除戒严。我们顶着很大的压力,最大的后果可能是被告,也可能是报馆被封、被关,但还是要勇敢地做这些事情。媒体争取言论的空间,需要最大的勇气。那个时候《自立晚报》的总编辑是颜文闩,社长是吴丰山,他们两人承受了很大压力。所以报社的主管是谁很重要。后来陈映真的《人间》杂志把颜文闩拿来当封面故事,颜文闩当时被称为媒体的良心。
关于媒体客观报道
“事实新闻是不能引用平衡原则的”
晶报:作为一个资深媒体人,您有一个观点,认为“记者最有力量的是客观报道而不是评论”,这与我们平常了解的不太一样。中国传统的文人办报,不是说“评论是报纸的核心,是旗帜、是灵魂”吗?
李:什么叫客观报道?客观报道要有非常敏锐的观察力。在我看来,新闻大致分成两类,一类是“意见”(Opinion),另一类是“事实”(Fact)。意见性新闻要尊重多元及平衡,而事实新闻,则要尽到查证的义务,才可刊播。事实新闻是不能引用平衡原则的。比如你主不主张两岸统一?这是意见式新闻。如果你能观察到一些事实,这种叫事实性新闻,报道事实的新闻力量更大。
举例说,报道防疫新闻,媒体一直在评论如何防疫,这个必须建立在一个事实的基础上。即疫情是不是客观事实?因为如果大家对疫情有怀疑,防疫过程不够透明,就没法评论。媒体要把整个事实完整地呈现出来,让大家都能相信这个事实,相信对疫情没有隐瞒,那么你就对防疫做了很大贡献。如果媒体没有了解到核心事实,疫情到底如何都不明了,我们怎么评论?记者评论说防疫应该怎样应该怎样,这谁都知道。我们新闻工作者的职责是,客观的事实到底是什么,要透过你的观察力和调查了解首先作出报道。这是最首要和核心的。
晶报:如何理解“事实新闻是不能引用平衡原则的”?
李:比如说,有人指控某某人贪污了多少钱,然后记者为了平衡原则去访问某某人,这个某某人说我没有贪污。记者就这样报道了,好像“平衡”了。实际上记者一定要先调查某某人是否有贪污的客观事实存在,不能先没调查,就直接引用“平衡原则”,去向他求证,他否认就可以了。这不是平衡。台湾很多人这样做新闻,这是不可以的。

关于转型的人生感悟
“学习、读书让我可以做到尽职尽责”
晶报:从一个资深媒体人转型到从政,这对您是一个很大的跨越。您有什么感悟可以和我们分享?
李:我本来想一辈子做媒体人。但人生的道路不是自己能规划的。机缘之下,我到了政府单位。到政府单位当然要重新学习、重新适应,一般认为,我都适应得比较好。到了更高的位置和环境,要从更高的高度和角度去思考,想法和做法必须符合职务的要求。
做任何事情都一样,一些基本能力、基本素养,包括判断能力、决策能力、观察能力、领导能力,不管做任何行业,这些都是共通的。这些基本的素养要自己累积。你做过了媒体,你会碰到很多不同的人,见到很多不同的事,累积了很多不同的经验,就可以转化为自己的基本素养,这对自己很有帮助。
不管做什么工作,简单讲都要有学习能力。我到“客委会”,我觉得我学习了很多,开拓了我的视野。我以前从没看过文化人类学的书。我在“客委会”最大的收获,就是看了全世界很多很多语言的、文化人类学的书籍,我了解了很多国家的多元文化政策,包括看欧洲的很多研究报告。我认为一个社会里少数族群的语言,它最终的命运还是消失,只是时间早晚的问题,但采取一些强力的措施,可能可以减缓甚至挽救它。
我也了解了很多关于客家源流的论述,包括大陆一些学者写的文章,让我更了解客家。我读过这些书之后,才知道罗香林(记者注:1906-1978,著名历史学家、客家研究开拓者,被学术界誉为客家总问题专家、客家学大师)很多论述都是错的。罗香林说客家族群是几千年前五胡乱华之后,一群狂士后裔,从北方四处迁移。从文化人类学来说,这是根本不可能存在的事情。客家的渊源到底是什么?其实所有文化都跟土地有关。赣南、闽西、粤东这一块土地,大部分都是山陵、丘陵,这里原来也有很多原住民,后来历次动乱中从中原迁移避居到这一片地区来讨生活的人,包括汉人和土著人,血统也混了,文化也混了,但汉人文化终究是比较主流、比较优越,相对闽南文化来讲有一些不同的特征,所以形成一个比较特殊的叫客家文化。这个论述我觉得比较可信。如果我不是到“客委会”去工作,我根本不会也没有时间去阅读这么多相关资料。
每个职位我都是抱着一种学习一些新知识的心态,然后用过去累积的一些素养去解读一些新知识,从这个角度出发,我至少可以做到尽职尽责。
晶报:我知道您很喜欢看书,您一般都看一些什么书?
李:我看书很杂。像现在我在看一些经济发展、产业发展的书,包括自由产业示范区、绿能产业,甚至太阳能相关的书,我都要看。通过学习,你工作就会有成就感、有成长感。我们不是这个专业的,但我们吸收一些基本知识后,会对这个专业提出一些新看法。因为我们比原来这个专业的人视野更广,原来这个专业的人他就是这个领域的,他很专,但眼界不是那么大。可是我们经验是很广博的,当然某些专业知识不足。我们去学习、去请教、去吸收,加上我们的素养,我们提出一些看法,看的东西就会精准。

http://www.jingme.net/content/2013-04/23/content_7976274.htm
733#
发表于 2013-4-25 13:35:50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写字李华良
回复@伍福生音乐:您真能编,您是编剧吧。这么能造谣。 //@伍福生音乐:小妹妹,报纸倒过来看了!是拍照的记者叔叔教你怎么看的吧?

@写字李华良
雅安,自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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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4#
发表于 2013-4-26 00:00:29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不沉默的大多数
媒体记者上千人,能不是灾区的负担?

@人民日报
【媒体,请不要打扰救援】目前芦山县的媒体记者已有上千人,汽车三四百辆,其中境外媒体记者一百多人。这还只是登记过的,没登记就硬往里闯的记者没有统计。媒体人当然追求“在现场”,但如果在现场的作用添乱大于贡献,就需要掂量一下了。其实,新闻理想并不是只有在热闹喧嚣处才能实现。(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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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4日 08:07來自人民日报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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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5#
发表于 2013-4-26 00:12:48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英国报纸反对报业监管计划

更新时间 2013年4月25日, 格林尼治标准时间14:53



在《世界新闻报》窃听丑闻爆发之后,英国报业受到极大的批评压力。


英国报业拒绝了英国政党跨党派提出的报业监管机制,并提出了自己的报业自律提案。
英国三大主要政党——保守党、自民党和工党上个月就报业监管条例方案达成协议。

相关内容



三大党表示,将按照皇家宪章设立一个独立的报业监管机构,该机构具有对媒体重罚和迫使媒体道歉的权力。
但是英国各大报纸联合反对提案,表示协议最终的讨论阶段并没有咨询报纸行业的意见和建议。
声明英国报纸协会(Newspaper Society)代表全国和地方报纸发表一篇声明。
声明说,英国政府3月18日发表的报业监管机制“受到许多国际媒体自由机构的谴责”,并且“没有获得英国报业的支持”。
声明警告说,“它的一些内容和建议是根本无法运作的,而且它使政客在监管报业方面拥有太大的干预权限。”
报业自律英国报纸根据2月12日公布的皇家宪章草案(这一草案在制定期间曾经咨询过全国和地方报纸及杂志),提出了一个自己的报业自律提案。
按照报业自律提案,英国议会没有权力阻止或批准未来报业监管规定的修改。
只有监管机构、工会团体和“受到认可的业界人员”,才能同意修改监管规定。

http://www.bbc.co.uk/zhongwen/simp/uk/2013/04/130425_uk_press_regulation.shtml


736#
发表于 2013-4-27 21:51:19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深夜一只猫
//@山猫小王子://@李蒙不蒙你:天天都有假新闻,虱多不痒债多不愁。
◆◆
@袁凌-
官媒造假的尴尬:今天,10多位被劳教的女子前往新华社,要求解释为何按辽宁调查组虚假结论发稿?新华社答以稿件由新华网刊发,众女前往新华网被拒见,拨打110,警察到场。新华网又告以稿件由新华社刊发。众女随即录音拍照,揭露其互相推诿,并警告不负责任刊发假新闻必受惩罚。官媒造假者诫之。@罗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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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7#
发表于 2013-4-27 21:59:53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袁凌-
根据本人得到的消息,辽宁调查组邀请新华、人民、辽宁日报和法制日报四家媒体参与所谓调查,完成虚假报告时曾让四家媒体记者到场签字,新华社记者未到场,人民日报记者拒签字,甚至辽宁日报也未发稿,只有法制日报及其记者霍仕明忠实背书。在此向该位人民日报同仁高度致敬,方便时再告知大家他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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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8#
发表于 2013-5-7 10:44:58 | 只看该作者
[anli]
章文的文章
我看这里面有猫腻

@丁来峰
媒体对新闻价值的判断,媒体人心里都有数。如果说连续27天68个版报道一个企业的“标准问题”而非质量问题,恐怕不是基于“新闻价值”的判断。巧的是,京华时报原来也卖瓶装水,跟农夫山泉是竞争对手;雷的是,京华声明是“党的一家负责任的媒体”,那么京华更应监督央企,比如中石油中移动什么的,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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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9#
发表于 2013-5-8 00:24:07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1997年,热心记者委员会(Committee of Concerned Journalists)进行了4年的研究,包括在全国各地举行了20次公共论坛、推出了一本新闻历史读物和一项全国记者调查。之后,该机构发布了一份共同目标报告,提出了9项原则。
新闻的原则




译者:东西合璧
发布:双语对照 | 查看译者版本 | 收藏本文


1997年,PEJ旗下的一家机构——热心记者委员会(Committee of Concerned
Journalists)开始在全美的公民和新闻从业者中展开对话,以找出并阐明新闻的原则。该机构进行了4年的研究,包括在全国各地举行了20次公共论坛、推出了一本新闻历史读物和一项全国记者调查。之后,该机构发布了一份共同目标报告,提出了9项原则。这些原则成为了《新闻要素》(The Elements of Journalism)一书的基础,该书的作者为PEJ的总监Tom Rosenstiel和CCJ的主席兼PEJ高级顾问Bill Kovach。以下是最初的共同目标报告概述的这些原则。
目标报告
当记者们在20世纪末详尽研究了新闻的特征之后,我们提出了这项对我们工作内容定义的理解。新闻的核心目的是为公民提供他们在自由社会中活动所需的准确而可靠的信息。
这包括新闻的众多作用——帮助定义社群、创造共同语言和共同知识、找出社群的目标、英雄和恶人、以及让人们不要骄傲自满。新闻的目的还包括其他要求,例如娱乐、监督和为弱势群体发出声音。
记者们建立起9项核心原则以完成这些任务。它们包括可以被称为新闻理论的内容:
1. 新闻的首要责任是真实
民主依赖于公民了解有关背景中可靠而准确的事实。新闻并不追求绝对意义或哲学意义上的真实,但它可以——而且必须——追求实际意义上的真实。这种“新闻性真实”是一个从收集和验证事实的专业训练开始的过程。然后,记者试图根据深入调查,传达对其含义的公允而可靠的解释,当前这种解释应该是有根据的。记者应该尽可能披露信息来源与收集方法,这样受众就能自己对信息做出评价。即使在意见得以充分阐述的世界中,准确性也是其他一切事物——背景、解释、评论、批评、分析和争论——的基础。真相将随着讨论的进行而浮现出来。当公民接触到更多资料时,他们对找出用于验证信息、分析信息的来源的需求也会增加——而不是减少。
2. 新闻首要的忠诚对象是公民
尽管新闻机构需要对许多群体负责,包括广告商和股东,但这些新闻机构中的记者要无偏无惧地提供新闻,必须将对公民和公共利益的忠诚始终放在首位。这种首先对公民负责的承诺是新闻机构可信性的基础,这种隐含的契约告诉受众,新闻报道不会偏向友方或广告商。对公民的承诺还意味着新闻应提供社会各群体的代表性情况。忽略特定公民会产生剥夺其权利的影响。现代新闻业的基础理论秉持这一信念:可信性造就了广泛而忠诚的受众,经济上的成功也会随之而来。从这一点看,新闻机构中的商人也必须培养——而不是利用——他们对受众的忠诚,这点比其他因素都重要。
3. 新闻的本质是一种证实方法
记者依靠专业方法来证实信息。当最初发展出客观性的概念时,它并不表示记者不会带有偏见。但它要求采用检验信息的一致性方法——透明的证实方法——这种方法应该很精确,使个人偏见和文化偏见不会削弱其工作的准确性。具有客观性的应该是方法,而不是记者。寻找多位证人、尽可能地披露信息来源、请不同方面发表评论,所有这些都标志着这种标准。这种证实方法将新闻与其他传播模式,例如宣传、小说或娱乐相区别。然而,尽管新闻建立了多种确定事实的方法,但对专业方法的需求并不总能得到充分认识或精细区分。例如,在建立检验新闻诠释可靠性的系统上,它做的并不够。
4. 新闻从业者必须保持与报道对象的独立
独立性是新闻的基本要求,是其可靠性的基石。精神和思想的独立性,而非中立性,是记者必须保持专注的原则。尽管社论作者和时事评论员并不中立,但他们可信性的来源仍是他们的准确性、思想的公平性和提供信息的能力——而不是他们对特定群体或结果的忠诚。然而,在我们保持独立性的同时,必须避免误入傲慢自大、自视优越、与世隔绝或虚无主义的歧路。
5. 新闻必须是权力的独立监督者
新闻有着不同寻常的能力,它可以监督其权力和地位对公民有巨大影响的人。开国者确保传媒的独立时,认为它是反抗专制的堡垒。法院认可这种能力,公民依赖这种能力。作为记者,我们有责任不滥用它且不将其用于获取商业利益,从而保护这种监督自由。
6. 新闻必须为公众批评和调解提供讨论空间
新闻媒体是公众讨论的公共载体,这种责任形成了我们的特权的基础。当这种讨论以事实而非偏见和假定为基础时,可以最好地服务于社会。它还应尽力公平地代表社会中的不同观点和利益,并结合其背景,而不是只强调讨论中的冲突一面。准确性和真实性要求我们作为公众讨论的载体不应忽略共同点,而这正是产生问题解决方法的所在。
7. 新闻必须尽量让重大问题具有吸引力和切要性
新闻是有目的地讲故事。它的任务不仅是聚拢受众或罗列重要问题。为了自身的生存,新闻必须平衡读者知道自己想要的内容和他们不知道自己想要但需要的内容。简而言之,新闻必须尽量让重大问题具有吸引力和切要性。一则新闻的效果既由它对受众的重要程度,也由它引起受众的兴趣程度衡量。这意味着记者必须持续提问,什么信息对公民最有价值?应该用何种形式传达这些信息?尽管新闻的内容不应仅是政府和公共安全等问题,但充斥着鸡毛蒜皮和放错重点的新闻最终将使社会风气流于浅薄。
8. 新闻必须保持报道的全面性和均衡性
保持新闻报道的均衡性,不遗漏重大事件也是真实性的基石。新闻是一种绘图法:它为公民描绘出一幅探究社会的地图。出于感情夸大某些事件、忽视其他事件、思维僵化刻板、过于偏重负面等等都会让这幅地图的可靠性降低。这幅地图还应包括所有社群的消息,而不仅仅是引人注意的社群的消息。通过在编辑部中吸纳多元背景的人才和不同观点,可以最有效地实现这个目标。地图只是一个类比。全面性和均衡性是主观的,但它们的重要性并不因其难以捉摸而降低。
9. 必须允许新闻从业者表达个人良知
每位记者都有个人道德感和责任感——这是道德指南针。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愿意——如果公平性和准确性有所要求的话——发出与同事不同的声音,不管是在编辑部中还是在商务套房里。新闻机构鼓励个人说出自己的想法,从而很好地培养出这种独立性。这有助于鼓励理解和准确报道日益多元化的社会所需的思想多元性。重要的不仅是数字的多元性,还有思想和声音的多元性。
译者i斯人 经译者授权东西转载 ,via 译者 博客 特此感谢!

http://toutiao.com/i/group/article/1720354738/?id=1724984149&tt_from=sina&app=news_article
740#
发表于 2013-5-8 17:30:19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日本记者为何没有“车马费”

1297 次点击
12 个回复

大海的女儿R 于 2013/5/8 10:19:16 发布在 凯迪社区 > 猫眼看人
    5月6日下午,农夫山泉在北京召开“饮用天然水标准新闻发布会”,数百家媒体云集,但显然这场发布会变成了一场波澜迭起、火药味十足的PK。对于这场“公民企业”与“党的一家负有社会责任的媒体”之间的PK,在更多的细节被披露之前暂不置喙,不过,参加发布会的知名微博主五岳散人随后发布的一条微博引起了笔者的注意。

    五岳散人发长微博称“农夫山泉的水军、京华时报的蛮横”,矛头直指昔日的媒体同行,质疑他们将收取企业车马费视为理所当然的心态。一时间,质疑农夫山泉500元“收买”记者、记者欣然接受的声音四起,记者再一次悲催地被批评为“妓者”。

    但事实上,企业等会给记者红包或车马费在中国早已是公开的秘密,甚至堪称中国媒体圈默认的“行规”。笔者在日本采访多年,但真的从未想过会从采访企业那边得到任何好处费,即使采访企业的负责人邀请一起吃饭,也会选择AA制。但有一次,国内某大型机构来东京举办经济论坛,发来邀请函,到了会场领到论坛资料打开后,发现数万日元的“车马费”,着实大吃一惊,拿去退还时,对方答曰“这是应该的辛苦费”,笔者禁不住流汗三滴,最终还是坚持退还了。

    这般冥顽不灵的退还,无疑只可能换来两种评价:要么是获得尊重,要么是“不识趣的装逼”,而且后一种评价的可能性更大。但笔者还是抱最大善意地坚信,大部分中国记者恐怕对这样的“行规”都是内心纠结、矛盾的,这样的“行规”虽可得到一些物质受益,却不可避免地造成精神受损,正所谓“拿人手短,吃人嘴软”。

    显然,这样的“行规”充满了浓浓的“中国特色”,至少在日本媒体圈是不被允许的,因为这已经违反了最起码的职业伦理。实事求是地说,日本一些不入流的所谓媒体虽然也曾爆出类似丑闻,但主流大媒体很少出现这样的情况。日本早在1946年就制定了“新闻伦理纲领”,两年后又发布“编辑权声明”,对报纸的新闻报道进行明确规范。此后,日本的电视、广播、出版等业界也陆续推出行业伦理纲领或行业基准。上世纪90年代之后,《朝日新闻》、《读卖新闻》等大媒体率先推出自家的报道指针。

    这些报道指针、基准或纲领,无一例外地对记者与报道对象之间的关系进行了明确界定。简而言之,真正的媒体应志在成为社会公器,若利用本该属于公众所有的资源牟取私利,不仅是无限逼近职业操守崩盘的底线,也是对公众利益的严重侵犯。

    必须指出的是,从事媒体行业固然需要理想主义情怀,却也不必然地要求记者清心寡欲甚至是无欲无求,相反,理想更需要切实的物质支撑。日本媒体通过自我设定报道伦理,关上了记者收取不正当好处的窗,却也为从业人员打开了一扇门:通过高薪保证记者衣食无忧。

    媒体记者在日本属于偏高收入阶层,尤其是电视记者收入较高,知名电视台记者大多年薪超过1300万日元(约合80万元人民币)。据日本新闻协会2012年统计,报社记者平均年薪为680万日元(42万元人民币),若是规模超过1000人的大报社,记者平均年薪约890万日元(55万元人民币),其中《朝日新闻》薪水最高,记者平均年薪约1287万日元,《日本经济新闻》记者的平均年薪约1247万日元,在“六大报社”中,薪水相对较低的是《每日新闻》(平均年薪约796万日元)、《产经新闻》(平均年薪约718万日元)。此外,中小媒体的记者薪水一般维持在大媒体记者薪水的四到七成,年薪约350万-600万日元(20万-37万元人民币),无所属的自由媒体人年收入一般为300万-500万日元(18万-30万元人民币)。

    社会转型离不开各种社会力量的合力,媒体的作用不可取代,正如陈丹青所言“国家的进步要看媒体”。要培育健康的媒体,让记者摆脱“妓者”形象,除了记者等媒体人需加强自我约束外,整个社会更需要为其解除紧箍咒,营造适合媒体人生存、发展的环境,让记者堂堂正正地直起腰来。


    2013年5月8日    南方都市报

    蔡成平:(作者系新浪财经日本站站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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