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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伦理案例集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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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1#
发表于 2013-1-10 13:01:23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瑞典电视台新闻直播现10分钟色情电影



play电视新闻直播不雅画面



向前向后


   深圳晚报讯 据中国日报网消息,新闻直播本该是十分严肃和谨慎的,但是瑞典一家电视台日前却在直播现场的背景设置中出现严重纰漏,一段色情电影竟被足足播放了10分钟。
   在瑞典主要商业电视台“TV4”于当地时间1月7日播放的新闻节目里,当表情严肃的女主持人正在连线外派记者,报道叙利亚最新政治局势时,主持人身后一台背景电视机竟然开始播放成人电影。而且直到10分钟后,电视台工作人员才意识到出了严重意外,并将那台电视机关闭。
   事后,有观众在接受采访时表示,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TV4”电视台总编辑哈格林德解释称,那台背景电视机的屏幕被错误地连接到了公司内部电脑上,不过当时没有工作人员在观看色情片。哈格林德还说,“TV4”的母公司拥有多个电影频道,可在深夜合法播放成人影片,因此公司电脑里存储此类影片实属正常。
(原标题:TV转眼成AV)

http://news.sina.com.cn/m/2013-01-09/073925990743.shtml
662#
发表于 2013-1-10 17:12:20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李鸣生
请看下面图片,于建嵘先生为何如此激愤?@于建嵘@甘元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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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09:21來自360安全浏览器

663#
发表于 2013-1-11 23:05:44 | 只看该作者
【案例】今日
长沙记者被打,一直未敢转,因为你越激愤只会令你离事实越远。本帖以认真精神提出了专业问题:1、隐性采访到底是为什么?客观事实、“猛料”还是“扒粪”?2、什么情况下可使用隐性采访?原则应是非用不可的情形。3、片面令新闻失去公信;4、媒体监视社会,反之亦然,无人可以一手遮蔽事实。

@难以自拔苗助长
@邓飞@草容山长 说:造什么假?请详列证据贴出来。那样会比较有力! ——既然你要列证据,我就给你! @戴鹏 记者文章与@长沙市救助站 视频的对比,其中的某些画面与文章的冲突真是令人叹为观止。抄送@点子正 @马伯庸 @江宁公安在线 @三湘都市报 @AC空气稀薄 @余戈-腾冲之围 @央视网新闻 @董一点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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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20:44來自新浪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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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4#
发表于 2013-1-12 09:43:45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BBC主持人性丑闻调查公布 最小受害者仅8岁
2013-01-12 04:01:20 来源: 中国新闻网(北京) 有4人参与
原标题:BBC主持人性丑闻调查报告公布最小受害者仅8岁

中新社伦敦1月11日电 英国警方11日公布英国广播公司(BBC)已故主持人萨维尔性丑闻调查报告。调查报告称,萨维尔的恶行令人发指,英国各地28个警察局共接到214名受害者报案,年龄最小的受害者是一名事发时年仅8岁的男童。

萨维尔是上世纪60至80年代BBC的王牌主持人,2011年去世。他死后被陆续揭发出犯下多起性侵犯案件,在英国引起一场旷日持久的风波,也使BBC陷入自成立以来最严重的信任危机。

伦敦警察局和英国儿童保护协会11日联合公布的调查报告称,在长达50多年的时间内,萨维尔曾在医院、学校、BBC等多处场所施暴。共有214名受害者指控萨维尔性侵犯,其中34人指控其强奸。


受害者包括大批未成年人,73%的受害者事发时不满18岁,年龄最小的是一名年仅8岁的男童。萨维尔曾在13家医院里实施性侵犯,其中包括伦敦一家著名的儿童医院。

这份长达30多页的调查报告指出,根据目前的指控,萨维尔最早的一起性侵犯发生在1955年,最晚的一起发生在2009年,犯罪的高峰期是1966年至1976年。

针对萨维尔性丑闻事件,英国警方在3个月前发起了一项名为“杉树行动”的刑事调查,约谈了数百名受害者和证人。

随着调查的深入,萨维尔生前的多名同事和娱乐界名人也被指控曾实施性侵犯。本月6日,BBC老牌播音员、82岁的斯图亚特·霍尔出庭受审,他被指控曾对3名未成年少女实施性侵犯。

http://news.163.com/13/0112/04/8L07JVR20001121M.html
665#
发表于 2013-1-13 17:19:14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刘海明 于 2013-1-13 17:21 编辑

【案例】跨文化时代的新闻道德推理
——访著名媒介伦理学教授克利福德·克里斯琴斯

2013年01月11日09:59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

  【核心提示】在当今全球化时代,新闻记者越来越进入跨文化语境,如何变革传统的新闻道德原则?如何通过伦理融合化解文化间的道德冲突?如何建构新的新闻道德?记者如何成为负责任的道德主体?不久前,笔者与克里斯琴斯教授在武汉大学展开了访谈,共同讨论媒体所面对的伦理和道德问题,并检视价值、原则、权利等概念,以及如何在跨文化背景下合理地运用这些概念。
  在当今全球化时代,新闻记者越来越进入跨文化语境,如何变革传统的新闻道德原则?如何通过伦理融合化解文化间的道德冲突?如何建构新的新闻道德?记者如何成为负责任的道德主体?不久前,笔者与克里斯琴斯教授在武汉大学展开了访谈,共同讨论媒体所面对的伦理和道德问题,并检视价值、原则、权利等概念,以及如何在跨文化背景下合理地运用这些概念。
  好的媒体道德原则能体现对弱者的关爱
  单波:我注意到您引入“波特方格”作为媒介伦理案例分析的基础。有这样一个案例,汶川地震中,一位女教师为照顾学生而来不及寻找自己的女儿。直到第二天,她发现孩子埋在废墟下,早已没了气息。随后,媒体将之作为好人好事的典型,不断进行报道,结果给这位女教师带来巨大的精神压力,最终这位老师疯了。这时人们开始怀疑记者与媒体的道德。那么,按照波特的这个理论,您将会怎样对这个中国例子进行推理呢?
  克里斯琴斯:我们把这个案例用“波特方格”来分析一下。第一步定义事实。第二步分析其价值,此案例涉及三种价值,分别是作为老师的社会价值、作为母亲的价值以及新闻价值。这三种价值相互冲突。“波特方格”让我们认识到,在做道德推理时,伦理不仅仅是对价值的阐明。不同的人会因不同的价值观而争论不休。媒体认为他们的职责就是发现有价值的新闻事件,然后对其进行报道,至于老师是不是疯了,不是他们的责任。
  所以,在各种价值观冲突的情况下,我们就需要进入第三步,让“原则”来告诉我们应该怎么做。一般说来,有五个基本原则可以帮助我们进行判断,其中最著名的就是密尔(John Stuart Mill)的功利主义原则,即以最小的伤害获得最大的利益。但我不太接受这种功利主义的原则,这种原则有许多明显的缺陷。它是结果导向的,强调新闻报道要符合大多数人的利益。在五个原则中,我支持的是罗尔斯的“无知之幕”所体现的正义原则:强调少数人的权利,与密尔的功利主义原则相对。只有把所有人都带到无知之幕的后面,还原最初的状态,才能够考虑到少数人的权益。我认为,当权力不平等时,当有承受最大痛苦的人(该案例中的女教师)存在时,应当像罗尔斯那样考虑,去捍卫这个女教师的权益、捍卫少数人的权益,这样的原则才会是最好的道德原则。
  单波:关于罗尔斯的无知之幕理论,有一种批评意见认为,罗尔斯的无知之幕纯粹是一种想象。您会如何回应这种批评?
  克里斯琴斯:这个批评是有道理的。无知之幕的理论很抽象,但这个理论启发人们要有这种移情的能力,以最弱者的心态来想问题,并不是说非要还原到那样一个阶段。我最喜欢这个原则的原因是,在权力不平等的情况下,行为对与错的标准应当是由最弱小、最痛苦、遭受最多困难的那一方来决定,他们的权利应得到优先的考虑。总之,任何人在原则运用上都会有所偏向,最好的原则就是能体现对最弱者关爱的原则。
  通过协商找到不同文化间的伦理融合
  单波:在进行跨文化采访时,用罗尔斯的推论可以使交流顺利进行,我们不是把他者客体化,而是站在他者的角度来思考问题,寻找文化的真相,这样才能理解新闻事实。您如何看待这一点?
  克里斯琴斯:我同意。在教学的过程中,我发现对跨文化研究和媒介传播感兴趣的人所面临的一个挑战是,如何找出适合弱势群体的伦理原则,并将其运用到跨文化的领域。许多记者都没有真正置身于另一种文化中,所以让其换位思考是比较困难的。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就必须要选择罗尔斯的原则,而是要以此来应对当今跨国家、跨文化的全球化复杂环境。
  只有通过对话、协商才能真正地理解不同的文化与不同的伦理。其实“波特方格”的第四步已经在朝这个方向努力了,它讲的是我们忠诚于谁。在刚才的案例中,那个记者如果考虑忠诚于公众,那他想的就是新闻价值;若考虑的是忠实于少数人,那他就会站在弱势者的角度上去想,我的这篇报道会对她造成什么影响,我应当负哪些责任。我们重视少数人的权利,站在他们的角度思考问题。这不仅对跨文化研究、教学是重要的,而且对于发展保障少数人的媒介伦理来说也是非常重要的。
  单波:我们可以设想出一个跨文化的“波特方格”,在事实层面、价值层面、原则层面和忠诚度层面,都应当有一个跨文化的考量,可使“波特方格”的伦理推论变得更加全面。
  超越客观性建构新的新闻道德  单波:让我们转向另外一个问题,即西方新闻道德的冷漠。首先,新闻道德推论的原则主要来源于功利主义目的论;其次,新闻道德隐含着为媒介谋利益的内在逻辑性,特别是其核心价值的第五点“媒介效益”,包括了客观性原则、中立原则,这些原则都隐含了在最大数量上去吸引和保持受众注意力的利益需求,在这些道德的背后都可以和媒介的利益需求相联系;最后,新闻道德注重主体性话语下的现代性认同力量建构,并单向地向国际新闻界来推行这种西方价值观。从这三点出发,我认为现代新闻道德内含一种冷漠的特性。若想摆脱这种道德的困境,我们需要转向跨文化传播的层面,来考察、建构新的道德。您对此有何看法?  克里斯琴斯:我同意,尤其是您关于新闻道德冷漠的分析,这也是为什么现在西方媒介伦理被全世界的记者忽视,因为它不适应越来越复杂的国际环境与跨文化环境。西方的媒介伦理主要是为了抗拒政府的控制,尤其表现在言论自由与拒绝审查方面,而不是帮助我们逃离商业化的控制。我相信,西方记者会意识到,负责任的媒介伦理应该是跨文化的、国际化的、能容纳不同视野的,而不仅仅是西方的。  
您提到客观性是为了去吸引更多的受众,遵循客观性会导致商业优先权,在这一点上我表示赞同。但客观性一直是西方新闻界最核心的理念,在这个问题上若想寻求解决方法是最困难的,暂时还没找到代替的方法。  
单波:说到客观性,我认为新闻媒体应超越客观性,而不是抛弃客观性。超越客观性就是要求新闻从业者从主体间性的角度把客观性放置在对话性之上。新闻报道不能被某种导向左右、被某种单一原则所控制,而要形成不同文本之间的对话性,由此来重建新闻客观性。
  媒体不仅对职业负责还应对社会负责
  单波:在跨文化语境下,如何成为一个负责的道德主体?我非常认同美国学者约翰·马丁·费舍(John Martin Fischer)与马克·拉维扎(Mark Ravizza)的观点。他们谈到,人类的道德是以指导控制为基础的,指导控制包含两个基本方面,一是导致行为的机制必须是由行为者自己产生;二是道德行为必须是对理性的适度反应,不能是弱理性的,更不能是无理性的、被情感所牵制的。一个人如果被某种东西所控制或诱导,那么他承担道德责任的能力就基本上丧失了。如果您同意这种见解的话,您认为成为新闻道德主体的关键又在哪里?
  克里斯琴斯:我认为,这需要一个框架性的理解。作为一个负责任的记者,要遵守的不仅仅是职业道德,更重要的是对一般道德的理解和遵守,要对社会负责。例如,在社会伦理中有一个重要的概念——信守承诺。信守承诺就属于一般道德,比方说一个记者跟他的消息提供者说我会替你保密,但后来因为这个消息非常重要,具有轰动性,这个记者把它报道出来了。这个记者遵守了职业的伦理,但并没有遵守信守承诺的社会伦理。在此种情况下他不是一个负责任的道德主体。在美国,有一个“公共新闻运动”,它号召记者们在进行新闻报道时,要去感知公众的所思所想、从他们的角度去报道、同他们住在一起等,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则是,在这种复杂的国际环境下要把一般道德看得比职业道德更加重要;要从公众的角度出发,顾及到他们的权益。
  单波:其实在英文里,责任意味着有能力应对,它包含着两层意思,第一层意思是某种行为直接引发这样或那样的结果,当有人质疑这个事情时,责任主体就应该站出来说:“这是我做的,我对此负责”;第二层意思是,当别人问我们为什么要采取这一行动时,我们要申述自己的理由。这是在主体性哲学视野内的责任主体所应该做的事情,但是在跨文化的情况下,我认为还应做点调整,应当强调主体间性的这种责任观,即这是我做的,我有我做的理由;同时,我要充满责任感地去考察一个问题:我这样做的理由你们能理解吗?不同的文化是怎么来理解我这个理由的呢?除此之外,在应对这个问题方面,我还能怎样进行改善,能否听取不同文化的意见,若能这样做的话,作为一个责任主体,他就能发挥更大的意义。您以为如何?  克里斯琴斯:我同意。您在原先“自由而负责任”的这个观念上增加了互动、对话与倾听的元素,这同样也是施行一般道德的方式之一。新闻工作者在做报道时应持这样的观念:你是怎样想的,我希望你来指导我、来帮助我理解什么是责任,这不仅仅是对记者的自我意识负责,还是对新闻共同体负责,对伦理规范负责。
(武汉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教授单波;刘闵文/整理)
http://www.rmlt.com.cn/News/201301/201301110959399461.html



666#
发表于 2013-1-15 21:39:56 | 只看该作者
【案例】草根牛博
【公平与正义】 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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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分鐘前 來自FaWave


667#
发表于 2013-1-16 01:21:30 | 只看该作者
【案例】@周智琛
这份新华社的报道禁用词涉及新闻伦理和禁忌,是不错的业务指针,几年前就流传过,但很多媒体没好好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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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5日15:09來自新浪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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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分鐘前 來自新浪微博


668#
发表于 2013-1-18 17:44:56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传媒公司买断多省卫视节目 养生节目疯狂卖药


高寒在陕西卫视《中华养生智慧》节目上侃侃而谈。
  中国网1月17日讯(记者 刘永晓) 某企业打着健康传播、公益养生的旗号,狂揽国内十余家省级电台和数家省级电视台时段,通过公益健康节目,向中老年人推销保健食品和药品。近一段时期,消费者多次向中国网财经中心举报上述情况。经中国网财经中心记者调查,这家手握十多家电台、电视台频道资源的“声广传媒”浮出水面。
  左手电台,右手保健食品厂商
  半年间,中国网医药频道接到多次举报,称在黑龙江、新疆、陕西等省级卫视以及各地电台播出的一系列变相推广保健食品的健康养生节目中,总有“声广传媒”的影子。
  这些节目大都通过所谓的“某知名专家”或某公司高级顾问,变相推介各种不同的保健食品,在这些节目的最后,一般都明确指出“本节目由声广传媒制作播出。”
  记者调查发现,在这些节目中,不论是电视节目还是广播节目,主持人和专家并不会直接提到某一产品,但是所有的节目现场观众热线接通时,总会有来电者提到某种产品的良好疗效,比如“归元胶囊”或“蛤蚧大补胶囊”。
  记者根据陕西卫视《中华养生智慧》上提供的热线电话拨打过去,接线员自称是节目中专家的学生,而不论记者提到自己头晕胸闷还是说起自己朋友内分泌的问题,这位接线员称归元胶囊都可以解决,强烈推荐。
  而记者在节目时间拨打,却从未接通过。中国网财经中心接到的多名网友提供的线索也反映了这一问题。节目期间无法接通,其余时间打通之后就是推荐药品。这家声广传媒,究竟是做什么的呢?
  记者通过吉林省工商局查询得知,这些节目的制作方吉林声广传媒有限责任公司是一家专门从事广播健康节目制作与售后服务的文化传播服务公司,公司的前身成立于1999年,位于长春市高新开发区。据行业内知情人士透露,声广传媒健康节目讲座至少覆盖全国12个省市,44家电台,售后服务网络也辐射至黑龙江、吉林、辽宁、天津等12个省市。
  声广传媒公司在相关介绍资料中,自称其通过广播媒体频率进行产品推广,培养中老年人保健意识。以“媒体推广+呼叫中心+实体加盟店”的三维立体营销模式,搭建起了面向中老年人群的保健品、老年用品、保健知识普及的健康服务平台。通过对业务平台的经营和管理,培养中老年客户对产品和服务的黏贴性,促进产品销售,推动健康服务产业的快速发展。
  “实际上,就是买断电台和电视台广告时段,录播一些看似客观的健康节目,却通过各种隐性手段植入广告,推销保健品。”声广传媒节目热播的某电视台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高寒是谁,第二个张悟本?
  在声广传媒制作的各类健康养生节目中,陕西卫视的《中华养生智慧》影响最大,该节目每天都有,每期接近50分钟。
  随便点开某一期《中华养生智慧》,都能看到“知名专家”高寒和主持人侃侃而谈,高寒旁征博引,通晓天文地理,养生知识和各种常识信手拈来。在节目介绍中,高寒是“国内著名中医养生专家”、“北京大学国家公共营养师”、“声广健康首席健康顾问”,曾进入北京大学专攻公共营养学专业,并获得劳动部颁发的国家公共营养师证书。
  2009年,《北京商报》曾曝光高寒在新疆等地电台做过的各种养生节目,节目推销当时一种名叫“天参口服液”的产品,高寒当时所做的养生节目都是由“声广传媒”制作播出。
  针对所列头衔,中国网医药频道记者一一进行了求证。
  记者致电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该学院负责北京大学所有有关营养的专业学科。公共卫生学院办公室人员经过仔细查询,证明并无高寒其人。而且,也从来没有过“北京大学国家公共营养师”这一称谓。
  而针对“国内著名中医养生专家”的头衔,记者通过网络检索发现,除了《中华养生智慧》有高寒其人,剩下的信息都是对他的质疑。而且,这个头衔也是最虚的头衔,并没有机构对此进行认证。
  2012年12月18日,记者又联系到吉林声广传媒有限责任公司,希望对高寒的身份进行核实,但截至发稿,声广传媒一直未作出回应。而电视台一位员工告诉记者,高寒就是声广传媒的一名工作人员,节目中的那些话,都是对着稿子念出来的。
  “公益养生热线”实为卖药平台
  声广传媒节目上极力推荐的“归元胶囊”全称叫“祁尔康牌裕康茸参胶囊”,由“声广健康E家销售店”和“声广保健园”专售,别的地方根本买不到。
  国家药监局官方网站数据显示:“祁尔康牌裕康茸参胶囊”为保健食品,批准文号为:国食健字G20041122,申请方为甘肃祁连山生物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主要原料为茯苓、枸杞子、黄芪、人参和马鹿茸,其标注的主要功能仅仅只是延缓衰老、免疫调节,不具备治疗作用。
  而在高寒学生们的口中,“祁尔康牌裕康茸参胶囊”成为了疗效神奇、可治百病的灵丹妙药。除了“祁尔康牌裕康茸参胶囊”,声广传媒负责的项目还有武汉健民蛤蚧大补胶囊、吉林瑞祥六合茶、祥康三七银行茶等。
  相关记录显示,声广传媒每年的广告经营业绩增幅达70%。2007年全国广告市场代理额度达3亿元,2008年经营额预计5.1亿元。业务范围覆盖全国,与10多家省级电台签订了整频广告代理合同,业务范围覆盖人口达4亿,密切合作的电台频率数量达100多个。
  “为应对激烈的竞争,许多企业在宣传上打‘擦边球’。”中国保健协会保健品市场工作委员会市场监测中心主任王珏接受记者采访时称。根据中国消费者协会和中国保健科技学会的一项联合调查,国内保健品的宣传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占73.5%,其中对产品功能进行虚假宣传、擅自宣称产品具有治疗功能的占31.4%。
  “声广传媒的这种做法其实有违广告原则,本是利用广告时段,但却让受众误以为是电视台电台的正常节目,却暗含各种推销。”一名曾在保健品公司任职的内部人士表示,这种在保健食品市场并不鲜见,但像声广传媒如此大规模、大范围的打“擦边球”,确实需要各地药监局介入监管。

http://news.sina.com.cn/m/2013-01-18/145426068351.shtml
669#
发表于 2013-1-19 11:55:28 | 只看该作者
【案例】@全勇先
特别感谢新浪,关闭了@艾特关 的微博。政治导向,大家心里都很清楚,这不是一个网站所能左右的事。但这种直播杀猫杀狗,宣扬血腥残忍,明显挑战人类道德底限的人,就是要阻击他们传播丑陋阴暗和邪恶。这其实是一件大事,它的意义也许在未来会慢慢显现出来。表明无论多么艰难,我们都要向文明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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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分鐘前來自新浪微博


670#
发表于 2013-1-19 13:42:05 | 只看该作者
【案例】初广志_传媒大学
有道理。 //@田耕公关时评:现在公众每天接受太多信息, 文章登出来不代表看得到, 看得到不代表有反应, 有反应不代表记得住, 记得住也不代表改变认知; 唯有既有传播力, 又有影响力的文章才会产生效果. 而许多商业稿件, 就是自娱自乐地写给自己看, 写给老板看罢了.

@程苓峰-云科技
以前觉得商业记者写文章是给公众看。现在猛省那也是写给该公司员工看。公司越大员工越无力,越不易知道公司在发生什么,被群体意识绑架。商业稿件很大的现实影响力来自于此。除非极端事件,公众态度对企业并无直接影响。但员工态度将直接、迅速影响公司的气氛、执行力、管理难度、以至文化。与记者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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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8日21:43來自新浪微博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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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分鐘前 來自新浪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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