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媒教育网

 找回密码
 实名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做个试验
楼主: 刘海明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媒介批评案例集锦

[复制链接]
591#
 楼主| 发表于 2023-8-4 20:01:58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媒体又翻车了!
这些年,媒体报道翻车的事件频频发生,但前车之覆,并未成为后车之鉴,某些媒体依然沉迷于自嗨,我行我素。
最新的事例,是某媒体的一篇报道,该报道的标题是【美国多地出现创纪录高温,许多贫困家庭没有空调,有人要存12年的钱才装得上】。
普通中国人攒一个月工资就可以轻松买的空调,一些美国人存12年的钱都买不起,这标题传递出的信息,不仅让人惊诧,更给国人以十足的优越感。
然而,细看报道的内容,就发现根本不是这回事了。
原来,美国人存12年的钱都买不起的空调,并不是我们常见的那种几千元的空调,而是兼具供暖和制冷双重功能的中央热泵系统,售价高达2.5万美元。
这种中央热泵系统,在国内也不便宜,动辄十多万人民币,不过 ,普通人一般也用不上,因为,它只适用于几百平米的大别墅。
事实上,在美国,装那种普通的空调挂机,也就几百美元就轻松搞定的事。
这篇报道如此荒诞和可笑,立刻引发网友们的群嘲。
有人指出:10户有1户没空调,那就是90%的户都有空调。
有人揶揄:美国10户家庭里只有1户没有18万的中央热泵系统,此户被称为“贫困户”,黑得相当高级。
有人讽刺:我们的媒体看不得美国有穷人,这是怎样的情怀!
……
面对网友们的热烈评论,该媒体被迫关闭了该报道下面的评论,不过,报道没有删除,显然他们认为自己的报道没有任何问题。
我作为一个曾经的媒体人,看见现在某些媒体的沦落,不免一声叹息。
在我做媒体的那段时间,很多媒体还是比较有情怀和操守的,媒体把为民代言视为自己的责任,不仅努力提供真实客观的报道,而且一旦出现报道错误,往往会及时纠正。
但现在的一些媒体则完全变了,这些媒体热衷于关心的国外民众生活的“水深火热”,相关报道往往带有很大虚夸成分,有的根本就是捕风捉影,甚至事凭空捏造。
比如前几天,一则“德国中产家庭排队7小时领救济粮”的报道在网络上广为传播,报道中说,由于身陷能源危机,德国已经民不聊生,工资跌落,物价暴涨,连首都柏林的中产阶级都排着队去领救济。
许多身在德国华人们,看到这篇报道都哭笑不得,他们给出的最多反馈是:“要不是在德国,都要信了……”
实际上,那张德国人排队领食物的照片,只是教堂或慈善团体给穷人发食品,和中产根本没啥关系。德国物价确实涨了些,但还没有涨到中产都过不下去的地步。
此外,还有类似《去年,七分之一英国人吃不饱》,《德国五分之一的人口面临贫困危险》,《澳大利亚低收入家庭面临严重生活成本压力》,《通胀飙升,日本老人吃不起鱼》等媒体报道,仔细推敲,这些报道都存在偏颇,违背了媒体起码的公正和客观的立场。
更为重要的是,我不明白这些报道有何实际价值,即便别的国家的民众生活出现了困难,自然有他国媒体去关注报道,轮得到咱们的媒体来操这份闲心?
我们的某些媒体,为何总是对遥远国度发生的小灾小难兴奋不已,而对身边发生的,普通民众真正关心的事,却漠不关心呢?
来源:公民于平 鱼眼观察
编辑:洪韵

592#
 楼主| 发表于 2023-8-5 20:55:18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编辑:洪韵

593#
 楼主| 发表于 2023-8-7 23:08:38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编辑:秦克峰


594#
 楼主| 发表于 2023-8-7 23:28:22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河北日报“盗图”事件,既不是“技术性差错”,也不是“审核把关不严”

8月3日,《河北日报》的一则报道被微博账号“河北共青团”作了转发:在抗洪救灾现场,一名小战士吃着饭就睡着了。
新闻的力量在于现场感:一张图片赛过千言万语!


这则“新闻”从侧面形容了子弟兵奋不顾身战斗在一线的奉献精神,如果确实是抓拍的,可谓深得新闻报道之真髓,至少熟悉掌握了中学作文技艺。
以小现大,见微知著!
可惜这则“新闻”发出不久就翻了船——有网友发现并指出它盗用了“人民日报”微博账号2020年7月的一幅新闻图片。


此事顿时在全网成为笑谈,无数微信群、朋友圈将两则报道的截图放在一起广泛传播。
“河北共青团”微博取材的《河北日报》一声不吭地装聋作哑了两天,发现舆论有越传越热的趋势,不得不于8月5日晚公开道歉,称原因是“审核把关不严”

一个多小时后,胡锡进也就此事发了一则微博——我不知道老胡是主动评论还是特邀嘉宾评论——将这出乌龙归之于“技术性差错”。
并且老胡还难得地展示了其温柔的一面。
——他不担心上千个煤气罐吓人,但他担心真话会把小编吓着了。

无论是河北日报的“审核把关不严”说,还是老胡的“技术性差错”说,都回避了问题的本质,都是和稀泥。
往轻里说,不把读者当回事;往重里说,遗弃了媒体人的良心和使命。
关于媒体的使命是什么的问题,河北日报和老胡都比我们专业得多,就是告诉读者-公众,什么时间、什么地点、什么人、发生了什么事和为什么(幕后来龙去脉)。
就是新闻的五个“W”——When、Where、Who、What、Why。
作为媒体,你只要告诉我们这些就行了,怎么去思考、如何去评价,我们自己有大脑,不麻烦你们代劳。
所以媒体和记者的责任是代替公众到现场去采访,搜集现场的真实事件和细节,再把它们传播给公众。
好事就是好事,坏事就是坏事。有一说一,有二说二。
河北日报下属账号“河北共青团”盗图的乌龙事件,说明他们在报道新闻时并不是这么做的。
可以看出,他们实际的工作流程是这样的——
事件发生了,在开始报道之前就先设定好了准备“报道”的主题,然后根据这个主题去找素材;现场找不到需要的素材就到庞大的网络上去找,然后把这个主题投喂给公众。
这不是新闻报道,这是宣传媒体自己一厢情愿的想像。
五个“W”,已经被他们扔到臭水沟里了。
老胡所谓的“技术性错误”,就是他们选用了一张传播量比较大的图片。
假如选一张没有公开发表过的,或者虽然公开发表过但是传播量不大的,是不是就没有“技术性错误”了?
或者,干脆像某救援队用直升机救人那人,如拍大片一般实地制作,技术性就过关了?
请看下图——这是“央视网”报道的消息:河北涿州内涝,6人被困屋顶72小时,直击直升机提调救援!

视频截图中,可以清楚地看到街道上的水只淹没了一小半汽车车轮,有人在街上轻松地散步。
再看直升机吊着的两个人,其中一名女性笑容满面,好似玩得很开心的样子。
——这根本不是真实的救援被困人员,而是摆拍!
这么大的灾情,无数人受灾需要帮助,他们竟然有空、有钱、有闲情这么玩!
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事?
就是因为他们在报道事件之前,先定下了主题。
如此大手笔制作,却轻松地被公众看破,确定是“技术性错误”,只不过不是新闻报道的技术性错误,而是作假的技术性错误。
那么,是否有“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呢?
绝无可能!
只不过审核的方向不同而已。
审核者把的关是能量的正负问题,而不是事件的真假问题。
正能量,过!
负能量,毙!
不然的话,记者拍个洪灾中令人心痛愤怒的视频试试,看看能不能通过审核。
当然通不过,因为审核者真的是很认真的。
把负能量的消息发出来,轻则前途尽毁,重则饭碗可能不保。
所以呀,别扯什么“技术性错误”了,也别用“审核把关不严”来糊弄人。
根本原因是:你们已经不做新闻了。
——正文完——
来源:沧浪闲话(公众号)
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eBxDC2i-mXPrkgo6-dBakA
编辑:秦克峰
595#
 楼主| 发表于 2023-8-8 22:00:13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编辑:秦克峰



596#
 楼主| 发表于 2023-8-10 22:59:40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编辑:秦克峰



597#
 楼主| 发表于 2023-8-18 22:52:19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编辑;覃韵琪

598#
 楼主| 发表于 2023-8-27 13:38:49 | 只看该作者

主城3盘齐发!没想到,广州日报竟是包租公?
广州日报,相信很多小伙伴小时候都看过。
我们家以前每年必订《广州日报》,喝茶的时候,没有它是万万不行的。
(广州日报刊物旧照 图片来源:网络)
但到了现在,人手一台手机,报纸,好像就没有那么常看了。
那广州日报又要怎么盈利的?
难道还是广告?
不,真正的答案是——收租!
原来“卖报小行家”,背地里还是一个低调的“包租公”?
01、广州日报发力,推出主城三大项目
近日,广州日报旗下的三大项目(粤传媒大厦、广报云汇、大洋江畔雅苑)频频出现在广州日报的宣传中。
1)粤传媒大厦
12月1日,广州日报社迎来69周年社庆,该社举办了“粤传媒大厦发布仪式”。
据了解,粤传媒大厦由广州日报报业集团下属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传媒”)打造,位于广州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试验区琶洲片区,定位为“琶洲数字文化创新坐标”。

(图片来源:广州日报)
而粤传媒大厦也是继广报中心之后,该报业集团在琶洲打造的第二个项目。
并且,粤传媒即将在2022年迁入粤传媒大厦。与此同时,其还将推出建面约200-2100㎡超甲级写字楼和建面约40-2100㎡临街商铺。
2)大洋江畔雅苑
近日,由广州日报全资子公司—广州市大洋房地产开发公司(现更名:广州市广报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洋房地产公司”)开发打造的大洋江畔雅苑传出了入市推新的消息。
大洋江畔雅苑,位于北京南路太平沙市场旁,紧临地铁6号线海珠广场站,楼下就是北京路商圈。
据介绍,按越秀区教育局最新的招生地段,大洋江畔雅苑业主可以直接入读八旗二马路小学,对口中学中有5所是省一级学校,更有机会派位省实。
但是,大洋江畔雅苑不是早就在2015年开盘了吗,6年过去还没卖完吗?
(截图来源:广州日报置业会)
小编调查之后发现,2015年开盘当天,大洋江畔雅苑推出了首批的110多套单位。在2019年也集中推过一波货。但后续就没听什么声音了。
直到最近,各路中介才开始大力推广该盘。
不过,这大洋江畔雅苑推出的,的确都是全新单位。
具体位置在项目的28-31层,建筑面积为36㎡北向单间(有阳台)、79㎡西北向两房一厅、145㎡南向、西南向三房一厅。其中145㎡南向和西南向的产品视野无遮挡,还可以南向望江。
3)广报云汇
除了前两个项目,广报近期上市的项目,还有位于鱼珠CBD的广报云汇。
据悉,广报云汇是由广州日报、开发区控股双国企联合打造的南向瞰江全资源企业总部,同时也是黄埔区重点项目之一。
2019年末,广报云汇开工。2021年5月,该项目正式封顶。
(图片来源:网络公开报道)
封顶后的两个月,广报云汇顺利获得预售许可,在同月全面开放示范层。
据公众号“广州开发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介绍,广报云汇作为鱼珠湾总部集聚区的首作,落位在鱼珠湾总部集聚区头排位置,将共建珠江黄金十公里天际线。
目前,项目首推约469-2200㎡南向瞰江写字楼。
(图片来源:网络公开报道)
未来,项目还将引入新媒体、文化产业、文化金融等三大板块产业,吸引高端企业、行业独角兽企业进驻。
02、落地琶洲、鱼珠CBD,占据江景靓地
当然,前面讲到的大洋江畔雅苑和广报云汇,并不是广报集团布局物业的全部。
小编整理发现,近10年广报集团通过公开招拍挂市场,将3宗地块收入囊中。
(近10年广州日报拿地一览)
1)广报中心
2012年12月,广州日报新大楼——广报中心早已举行奠基典礼,项目面积50370㎡。
2018年9月,广报中心正式启用,在珠江边上亮相。
(广报中心 图片来源:广州日报)
广报中心北倚珠江,眺望珠江新城,比邻珠江啤酒博览园,与广州塔、广州国际媒体港、广交会展馆比邻而居。
2)粤传媒大厦
2015年11月,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曾以7.1955亿元竞得琶洲A区AH040246地块(现已命名粤传媒大厦),宗地面积4432㎡,临近华南大桥。
(粤传媒大厦宣传页面)
不得不说,广报中心和粤传媒大厦占据了会展总部功能的重要桥头堡。
与其一起入驻的,基本都是腾讯、阿里、小米等互联网巨头。
3)广报云汇
2019年4月15日,广州市大洋房地产开发公司(广州日报全资子公司)、广州传媒控股有限公司、广州永龙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现更名:广州开发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为广州开发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62611万元拍下黄埔区LG-YZ-05地块(即广报云汇),楼面价为10990元/㎡。
琶洲、鱼珠,近些年来,广州日报拿下的地块,基本都是重点发展区域,而且宗宗都是清一色的江景靓地。
而且短短几年就拿下3个地块,对于一个主营业务是报纸的集团来说,真的是“猛”。
03、房产丰厚,广州日报“大地主”无疑了
没想到,广州日报不仅是媒体,还是隐形的大地主啊!
而且,广州日报旗下的物业,可不止有前面说的几个哦。
(数据来源:广州日报、公开报道)
通过上面的图,我们可以看到,除了媒体相关的产业外,广州日报旗下的大洋房地产公司,已独立或合作开发了大德路丽日广场、富力路钰日大厦、文昌路祥日苑、太平沙海日苑一期等多个项目。
除此以外,大洋房地产公司还以1.52亿元的价格从粤传媒手中购置了清远市新城连江路建北大厦房地产。
值得一提的是,本次交易的双方,大洋房地产与粤传媒的控股股东均为广州传媒控股有限公司(广州日报100%控股子公司)。
所以,此次交易也被坊间称为“左手倒右手”。
在此之前,粤传媒也曾将子公司先锋报业,所拥有的北京市“天坛公馆”的房产出售给大洋房地产(暂未追踪该房产后续动态)。
俊怡悦景台项目,其前身地块也曾是广州日报旗下资产。
另外,广州日报也有不少房产,广州花都区华南苑、南沙区创景街、荔湾区翠琳街和韶关市鸿发花园、佛山市金碧海岸花园、江门市白石大道等。
而且,广州日报还有和恒大地产、富力地产和碧桂园等大型房地产商进行过广告置换房产的交易。
据财新网报道,这些房产都被当做投资性房地产持有,广州日报的主要收益来自租赁收入。
照此看来,广州日报还真是隐形的”包租公”啊。
不过,放眼全国,很多报业集团都是新闻、房产两手抓。
南方报业、羊城晚报、吉林日报、河南日报、江西日报、湖北日报、安徽报业集团、湖南报业、哈尔滨日报、济南都市报......纷纷试水进军房地产领域,独立/合作开发或房地产项目,有些还取得了不错的成绩。
这也证明了,不少怒局实体产权物业的媒体集团,对于其未来发展,都抱有很大的信心。
对于这些报业集团的跨界,我们也抱有期待~
来源:新鲜驾到GTR
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frmhwPMO9ZvJIRyfZml1uA
编辑:程博

599#
 楼主| 发表于 2023-9-7 16:45:51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关于《治安管理处罚法》,媒体的沉默震耳欲聋


文/魏春亮

泛道德化的法律惩戒将处罚依据诉诸于公众情感、社会价值等抽象观念,结果不仅会纵容公权的滥用,也会使刑罚和行政处罚蜕变为推行某种特定道德观念的工具,进而伤害由法治国家所保障的权利和自由。

——中国政法大学赵宏教授

昨天,《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第三十四条第二款和第三款,刷屏了。(我也写了一篇文章,表示反对:《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第34条,我反对!
我加入的大部分群里都在讨论这件事,朋友圈隔几条就是关于这个事的发布,写这件事的好几篇文章光点赞都一两万……

今天早上,我突然想到媒体怎么看此事。于是去翻了翻自己经常看的媒体公众号这几天的文章,再用“治安管理处罚法”做关键词,在媒体公众号上搜索,看看他们有没有发过文章。

《南方都市报》,没有。

《澎湃新闻》,没有。

《中国新闻周刊》,没有。

《新京报》,没有。

《南方周末》,没有。

《南风窗》,没有。

《中国青年报》,没有。

《三联生活周刊》,没有。

《财新网》,没有。
《新民晚报》,没有。

《封面新闻》,没有。

《极目新闻》,没有。

《红星新闻》,没有。

《潇湘晨报》,没有。

《九派新闻》,没有。

《齐鲁晚报》,没有。

《都市快报》,没有。


《新晚报》,没有。


《新周刊》,没有。


《Vista看天下》,没有。

……

我想,已经没必要再罗列了,这已经能说明一定的问题了。

他们发了地铁判官,发了天津跳水的大爷,发了《逃出大英博物馆》大结局,还表示“网友心疼到泪目”,但对涉及到所有中国人的《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他们集体保持着得体而默契的沉默。

这不正常,一点都不正常。


我唯一看到的正经媒体发的正经文章,来自“凤凰网”,作者是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陈碧,《[color=var(--weui-LINK)]对<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第34条的一个建议




系统显示,这篇文章发表于2023年9月6日15:58,但“凤凰网”在2023年9月6日(也就是“昨天”),只在18:52发送过一次文章,一共三篇,并没有上述文章。




也就是说,这篇文章不是通过“群发”,发给所有粉丝。而是通过“发布”发出去,只有公众号运营者能看到,然后通过朋友圈、微信群或者点对点的转发,才能传播出去。

想要发声,竟然如此曲折,太不容易了。如此艰难,还要想方设法在夹缝中发声,向“凤凰网”致敬!

这也似乎从侧面回答了为何媒体会集体沉默。

我曾在《南方都市报》待过,见过从内部系统上弹出来的指令,什么不能报道,什么不宜渲染,都有外人看不到的规定。
所以,媒体的集体沉默我能理解,但看到这万马齐喑的画面,还是觉得悲凉。

因为,在传递真相之外,大众传媒还起到在重大的公共议题上进行“议题设定”的作用。大众传媒虽然不能决定人们对某一个议题的具体看法,但完全可以通过报道,引导人们去讨论。


而大众,也会因为媒体的报道本身,以及报道的数量,而改变对某个议题重要性的认识。也就是说,大众传媒报道的越多,人们就越会觉得那是一件重要的事。

只有重视了,讨论了,才能形成一个有声量的舆论场,才能形成越来越多的公共意识,才有可能推动某些事情的艰难改变。

但,很不幸,传统媒体的这个功能,早已被新媒体取代。在越来越的公共议题上,传统媒体越来越表现出一直畏缩的状态,不敢发声,不能发声。只能把目光聚焦在普通人的家长里短,鸡毛蒜皮上。

我们的传统媒体,渐渐失去了对真问题的感知力和影响力。


反而是一群自媒体,和专业人士,撑起了公众舆论的责任。

除了数不清的自媒体,最重要的发声者,还要数一些法学界著名人士,如清华大学法学院劳东燕教授、北京大学法学院车浩教授、华东政法大学宪法学童之伟教授、香港大学法律学院刘思达教授、中国政法大学赵宏教授、华南理工大学叶竹盛副教授等。


但他们的言论,几乎不是发在自己的个人微博和朋友圈上,就是发在自己的微信公众号上,要不是被其他自媒体转发引用,触达人群很是有限。





我记得以前类似这样的事件,操作方式都应该是像“凤凰网”那样,邀请真正的业内人士亲自撰文,或者采访,提供专业意见,以引起更多讨论。

但现在,在某些问题上,这样的操作越来越少了。


当这个社会出现越来越多的怪现象,而媒体又有意或被迫无视时,只剩下我们松散的个人,悲壮地站出来,为自己发声了。


《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的征求意见时间为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


在9月30日前,社会公众均可通过中国人大网或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提出意见,具体的网站链接为:
http://www.npc.gov.cn/flcaw/userIndex.html?lid=ff8081818a22132f018a499710595932

可以复制到浏览器中打开,填写你的意见。



如果网页打不开,也可以先登录中国人大网(www.npc.gov.cn)官网,然后下拉网页,在左侧找到“法律草案征求意见”的图标,进入后,在“正在进行征求意见”第五个,选择“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即可提出意见。

不要觉得《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和你无关,不要觉得自己可以是那个例外,不要觉得发声没用,再渺小的个体,也有不屈服的尊严。

哈维尔说:“我们坚信一件事情,并不是因为这样做了会有效果,而是坚信,这样做是对的。


现在发声,就是为未来的自己呼救。

来源:亮见(公众号)
链接:
https://mp.weixin.qq.com/s/bVSMjMhafKsVdLvjELWsvg
编辑:潘洁



600#
 楼主| 发表于 2023-9-8 21:48:55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江西广电台《从事舆论监督报道记者113人名单公示》之热议

名单之外之该台持证记者能否进行舆论监督?
此名单之上之记者,以后能否顺利完成舆论监督任务?
作者:陳安慶(南方傳媒書院創始人)
9月7日,江西广播电视台公布了《从事舆论监督报道记者名单公示》,其中公布了113位记者的姓名。
根据主管部门要求,媒体定期公示记者证的人员名单是法定义务。但这次主动公布“从事舆论监督报道”的记者名单,在传媒业界很少见。


查看了江西台《2022年度新闻记者证核验通过人员名单》,总共有数百人,基本涵盖上述“从事舆论监督报道记者”名单。

从传媒业界惯例来看,一般来说,为了避免干扰,媒体对从事舆论监督的记者身份严格保密。甚至在正式刊登时,为了保护记者,有时会使用“本报调查组”的身份。

因此,这个消息一出,业界议论纷纷。很多人质疑的是,这份名单之外的该台持证记者能否进行舆论监督?这份名单上的记者以后还能不能顺利完成舆论监督任务?

不过,也有资深传媒人士分析,作为当地党媒,江西台公布此名单的用意可能会被误解,更多的是为了打击社会人员利用该台记者身份进行敲诈等违法行为而作出的无奈之举。

传媒业时事评论
江西台《从事舆论监督报道记者名单公示》之热议
九月七日,江西广播电视台之举,引起传媒界广泛关注与讨论——公布《从事舆论监督报道记者名单公示》,一百一十三位记者之名,公之于众。此举在业界引起不小震动,虽媒体定期公示记者证人员名单乃法定义务,但主动公布“从事舆论监督报道”之记者名单,于传媒界实属罕见。

江西台此举可理解为其对舆论监督工作之重视及对公众之透明度之追求。

然而,此举亦引来业界与公众之疑虑。

名单之外之该台持证记者能否进行舆论监督?此名单之上之记者,以后能否顺利完成舆论监督任务?

此皆为人们所关心。

首先,对于名单外之持证记者是否能进行舆论监督,吾等认为此并不构成问题。记者证仅对记者身份之认证,而舆论监督之实质,乃媒体与记者对社会现象、问题之深入调查与公正报道。只要有事实与真相之追求,持证记者自然可在职责范围内进行舆论监督。

然后,对于名单上之记者以后能否顺利完成舆论监督任务,此更多地取决于其自身之专业素质、勇气与决心。公开透明并非压力,反而可以成为推动其前行之动力。只要其坚守职业操守,坚持真实、公正、客观之原则,彼等就能顺利地完成舆论监督任务。

然而,资深传媒人士对此可能有不同之解读。彼等认为江西台公布此名单之用意可能会被误解,更多乃为打击社会人员利用该台记者身份进行敲诈等违法行为而作出之无奈之举。此看法并非空穴来风。当前,新闻媒体行业之自律机制尚面临一些挑战,公布名单的确有可能被一些居心叵测之人利用,从而对记者进行攻击或抹黑。

总的来说,《从事舆论监督报道记者名单公示》这一事件在业界引起广泛之关注与讨论。此既体现江西广播电视台对舆论监督工作之重视及对公众之透明度,亦反映当前新闻媒体行业之困境与挑战。然而,无论前路如何曲折,吾等皆坚信,只有坚守真实、公正、客观之原则,媒体与记者才能真正肩负起舆论监督之重任,为社会公正贡献力量。

(傳媒智庫—南方傳媒書院陳安慶)
来源:新传媒体研究(公众号)
编辑:潘洁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实名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掌上论坛|小黑屋|传媒教育网 ( 蜀ICP备16019560号-1

Copyright 2013 小马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16-2022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