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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殷玉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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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级陈胜芳新闻日志专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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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发表于 2016-1-5 20:45:21 | 只看该作者
                                                                 读《生逢宋代》有感
         所谓:时势造英雄。北宋一代,物华繁盛,俊杰辈出。古人云:“英雄不问出处”,“王侯将相宁有种乎?”政坛上的风云人物大多从平民中崛起。历朝将相中,赵普、吕端、刘平等风格迥异,寇准、狄青名垂青史,丁谓、吕夷简权倾一时,郭进、张亢、王韶等功勋卓越却又被人淡忘。这些士林将坛人物生于宋代,适逢其时,得以施展非凡的才干,他们个人的成败浮沉也攸关北宋国运的兴衰。
         弱水三千,我只取一瓢饮。在众多的宋代名将中,印象最深刻的还是要数赵普和吕蒙正。
         赵普,是一个十分有谋略的大丈夫,再加上他有越王勾践卧薪尝胆的能屈能伸的气度,所以才能够三入将相。在现代社会,缺的就是这样的可以洞察一切,却又自有谋略不致随波逐流,必要时还得有容乃大的胸怀。除此之外,赵普是一个半文盲,一生只读过半部《论语》,但他却用这半部《论语》稳稳地坐上了宰相的高位,说出来的话也是十分值得考究的。归根结底,他虽然只读过半部,但他专研地深入、透彻。现在做学问的就怕把学问做深了,因为他们追求网络时代的高效率,而没有真正静下心来用好几年的时间来认真地研读一本书、一门学问。
          说到赵普,不得不提的自然是吕蒙正了。相比起赵普的有勇有谋、血气方刚,吕蒙正显得文质彬彬。吕蒙正最大的特点就是低调、谦逊,从不邀功请赏,也不喜欢出风头,所以在朝中赢得了很多大臣的赞赏。在这个竞争激烈的时代,人人都努力把自己吹嘘得很好,以便把自己去推销出去,这自然是无可厚非的。但吕蒙正的这种谦逊的态度,还是很值得学习的。
          这里面还有很多这样的人物,只有细细读来才能体会其中的智慧。

52#
发表于 2016-1-5 21:52:32 | 只看该作者
                                                                          读《相见何如不见时》       
         “但曾相见便相知,相见何如不见时。安得与君相决绝,免教生死作相思。”
         作为第六世达赖,仓央嘉措为人所知,不是因为他在佛法上的造诣,而是由于他洒脱不羁的个性,以及他字字惊艳、句句动心的情诗。
         “住进布达拉宫,我是雪域最大的王。流浪在拉萨街头,我是世间最美的情郎。”他自从与她相遇,就情根深种,难以自拔。憧憬着这本不应该属于他的朦胧的爱情,他也知道这份爱是一种奢望,所以他将这份爱深藏于心底,唯一可以拿来寄托的就是手写的情诗。
        “那一夜,我听了一宿梵唱,不为参悟,只为寻你的一丝气息。
         那一夜,我转过所有经纶,不为超度,只为触摸你的指纹。
         那一年,我磕长头拥抱尘埃,不为朝佛,只为贴着你的温暖。
         那一世,我翻遍十万大山,不为修来世,只为途中与你相遇。
         那一瞬,我飞升成仙,不为长生,只为佑你平安喜乐。”
        渐渐地,他越陷越深,深到早已无法自拔。他曾问佛:“我还可以等待我爱的人出现吗?”佛曰:“执着如渊,是渐入死亡的沿线;执着如尘,是徒劳的无功而返;执着如泪,是滴入心中的破碎,破碎而飞散。”
       尽管佛已给出了忠告,但他终究没能敌过心中的执念。发出“曾虑多情损梵行,入山又恐别倾城。世间安得双全法,不负如来不负卿。”的感慨。
       直至最后,他命丧路途,仍未得到他想要的。但他却不后悔。“只是,就在那一夜,我忘却了所有,抛却了信念,舍弃了轮回。只为,那曾在佛前哭泣的玫瑰,早已失去旧日的光泽。我原本不是一个错误,却与你刹那永诀。”
       人生有八苦:生、老、病、死、爱别离、怨长久、求不得、放不下。仓央嘉措应该就有其中最痛苦的两种吧——求不得、放不下。
53#
发表于 2016-1-9 13:31:58 | 只看该作者
                                                                          读《论剽窃》
         新华网12月7日报道:“2015年,持续两年多的‘郭敬明抄袭事件’画上了句号。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维持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认定郭敬明所著《梦里花落知多少》对庄羽的《圈里圈外》整体上构成抄袭,判决郭敬明与春风文艺出版社赔偿庄羽经济损失20万元,春风文艺出版社与北京图书大厦停止《梦里花落知多少》的出版、销售行为。”
         这里出现了一个大家都不陌生的词——抄袭,也是大家所熟悉的“剽窃”。虽然二者之间还是有所差别的,但界限也并不那么明显,就像是对于剽窃的定义一样,界限模糊很难定义。在《论剽窃》这本书中,它提到:“词典上常见的定义是‘文辞上的偷盗’。这个定义是不全面的,因为除了文字外,还存在着对音乐、美术或者思想的剽窃。”
         这本书里提到了许多辩证的观点,或许事事都是如此吧,相互矛盾着。“并非所有的复制行为都是剽窃,甚至并非所有不合法的复制行为——版权侵权行为——都是剽窃。版权侵权行为和剽窃之间有相当大的重叠部分,但是,并非所有的剽窃都侵犯了版权,也并非所有的侵犯版权的行为都是剽窃。
         “版权法并不禁止复制思想或者复制事实。”
         “版权只能存续有限的时间,当一个作品的版权过期以后,它就会进入公共领域,任何人都可以复制,而无须承担法律责任。”
         所以,在写作引用时,务必要注明其出处,不然构成剽窃这事儿就闹大了。特别是在周刊、时报等媒体中,一定要注意不要出现剽窃现象。
54#
发表于 2016-1-9 13:33:51 | 只看该作者
                                                                     这剧有毒,请移开视线
          “晚安!早点休息吧!”
         “嗯嗯!晚安!你先睡吧,我再看一集《太子妃升职记》就睡了!”
         这是我昨晚无意间听到的一个视频对话,当时就笑翻了。
          没错,《太子妃升职记》是继《芈月传》、《甄嬛传》、《伪装者》、《琅琊榜》之后又一部神剧,仅仅几天就上了热搜的前三。不仅如此,这剧还有毒。一个男生在游泳池被一女的踢了一脚居然还玩起了穿越,这都不是重点,重点的是,你穿越就穿越吧,不是个皇帝、太子,再怎么是个太监也好啊,至少还是个男的嘛。结果,却是这般的出人意料,穿越后变成了太子妃。一个女人的身体里却有一颗男人的心,每每看到激动人心的太子告白的环节,就会不由自主地联想到她其实就是个男的,两个男的搂在一起,着实内心煎熬、纠结。
         里面的每一个剧情都超出常人的想象。秀秀是一个追剧狂,她可以用两个小时看完每集时长达40分钟的20多集电视剧,因为她说后买你的剧情都能够猜到何必再看一遍呢。每次听到她在敲击键盘时,还以为她又在码字呢,结果只是按快进键的声音。但《太子妃升职记》是为数不多的她没有按快进键看完整集的,甚至,她还曾陪我这个从不追剧的人又看了一遍,这已经足以证明这剧真的有毒。
除了剧情有毒,这个剧组也是扣得让人哭笑不得。话说,很多群演都是去隔壁剧组挖来的。全剧组一共只有一台鼓风机,还漏风,还得买绝缘手套以防下雨时漏电。里面最贵的恐怕就是服装了,基本上都是淘宝上的雪纺蚊帐窗帘布。所有的演员都不穿裤子,鞋子都是凉鞋,最奢侈的怕是皇帝的“金龙鱼”龙袍了吧。据说,开机时化妆师不干了,所以,就出现了男主给女主换服装,女主给男主化妆的恩爱场景。就来你片尾曲都是演唱者自掏腰包录的。
         对了,这里还有一个不要钱的龙套——导演。导演一边摆弄着剧组唯一的一台鼓风机,还要身兼摄像,最后,如大家所想,导演终于受伤了,只能拄着个拐杖。
         这剧真的有毒,原本只打算写500字就去吃饭的我,居然不停地敲到了近800字。我已毒入骨髓!
55#
发表于 2016-1-9 13:34:59 | 只看该作者
                                                                          掉肉,不易啊!
          “107、108、109、108.5······”五食堂的称上的数字在107和109之间徘徊,不时还有突破110的趋势。站在称上的我,一动不动,生怕动一下,称上的数字马上就冲破110的防线了。终于,还是屏住呼吸没有悲剧的发生,可是,此时的我心里的阴影面积已经无法计算了。
          从进大学到现在,足足长了8斤。这一切的一切都要归功于秀秀,每顿吃饭她都会把她碗里的肉给我吃,当我想吃好吃的的时候,她也是义无反顾地赞同,并且还陪我一起去吃。终于,长时间的喂食,我胖了。
           每每想到那可怕的数字,就有一种减肥的欲望,这次是真的,不只是说说而已。自从这周开始,我就开始中午只吃4毛钱的白米饭(其实比秀秀2毛的饭还少,这叔叔可能也是在叫我减肥吧!)再加上一个几乎没有肉的所谓的荤菜。晚上也不再出去吃好吃的了,鸡腿、烧烤更是没有碰过。
          在这期间,也有忍不住的时候。每到吃饭的时候,他们就会在QQ上给我发各种好吃的特别是肉类的图片,应该还是开的极致美颜,每一张图看着都是那么诱人。看着就垂涎欲滴,但一想到那个快要爆表的数字,还是忍了回去。
          昨晚,实在是饿得看见什么都会联想到吃的,犹豫了好久,终于鼓足了勇气拿上饭卡去吃饭。吃了一大碗蛋炒饭后,在四食堂外面卖鸡腿的地方徘徊了许久,差点就没忍住了。后来终于想到了一个好办法,只要想吃肉,就看图。画饼充饥、望梅止渴。
56#
发表于 2016-1-9 13:36:17 | 只看该作者
                                                            还有一半的人去哪了?
         所谓:言必信,行必果。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国无信则衰。
         由此可见,信用无论是在人际关系、事业合作,还是在国家的运作中,都是不可或缺的最基本的要求。而,一个人的信用程度从一些小事儿就可以看出一二。
        临近期末了,为了迎接期末考试,各种课程都已经结课了。各个班级的、部门的聚餐也接踵而至,每次一处校门就会看到一大群扫荡自助火锅、自助烤肉的有组织的人。而,我们部门的聚餐在这几天也在开始谋划着了。
        可能是我们新闻专业在周四就结课了,刚好有时间,就让我去负责安排。现在在群里发再重要的消息都不及一个打开后可能只有1分钱的红包有吸引力、号召力。所以,迎合他们特殊的爱好,就在群里发了一个17人的红包,奇怪的是都没有人来领,可能他们的爱好又变了吧。
       终于在一个谁也屏蔽不了的讨论组里在此发红包,在历经数小时后,红包终于被抢了一半以上了。发觉口令红包是一个特别棒的东西,只要有人抢了我的红包,我就马上艾特他问他有空没。又历经了一个晚上,换了两次时间,打了好几通电话,终于确定好了。
       第二天下午,我兴高采烈地去太平洋自助火锅去订座位。回来时,手里拿着交押金的收据条,心里的一块石头终于落地了。随后又立马给他们发短信通知,这又是一个极其漫长的过程,等了一个下午,一共就只有几个人回了我,无奈之下有一个一个打电话去通知。
       每次一到关键时刻就掉链子。就在已经定好了位子之后,陆陆续续有人打电话来说有事儿来不了,而且理由十分充分,有说要去参加婚宴的,有说要去见辅导员的,还有说第二天要考试在复习的,这一个一个的理由让我没法拒绝。并不是说,必须得为了一个聚餐就放弃考试,只是觉得既然答应了就应该要履行承诺。如果不能来可以在统计人说的时候说清楚就可以了啊,毕竟考试这种事是很早就应该知道的,为何要在答应以后都安排好了才说呢。
      到最后,去的人只有之前统计的一半,还有一半的人呢?应该是去找回失掉的诚信了吧!
57#
发表于 2016-1-9 13:37:37 | 只看该作者
                                                                      九个人的包场
             北门外、农行前、马路旁,几个在风中萧瑟的身影在不停地抖动着,不只是呼啸的冬风太猛,还是风太冷。总之,都是风的错,它让我再次裹成了一个真人版的雪人从西一晃过。
             看着熟悉的身影,(尽管是个近视眼,但女生的第六感告诉我不会出错的!)立马朝他们走过去,果然证明我还是个女生。原本以为我已经够迟的了,没想到,我去了以后并不是立马去往目的地的,只是加入了他们等人的列队而已。“千呼万唤始出来,犹抱琵琶半遮面。”人最终还是陆陆续续地来齐了,尽管一共只有九个人。值得一提的是,还有一个居然还是部长去网吧给请出来的。
             原本订的16个人的拼桌换成了大圆桌,由大排档式的开放的空间换成了安静的雅间,这可能就叫做有失必有得吧!
             作为一个几乎是吃了一周素的我来说,这是一个可以放心大胆地吃而可以暂时把减肥抛到脑后去的机会。一进包间,他们去拿菜,我就在一旁一直叫着要吃肉,没错,我确实吃了很多的肉。
             撑得都开始换姿势了,这时,我准备的小游戏终于可以登场了。每个游戏都是之前没有玩过的,很机智的我知道每个游戏都很坑,所以果断选择当了裁判,目睹了他们的悲惨遭遇。最开始“开火车”,这个游戏觉得是最没有难度的,然而,却被他们玩出了“高智商”的感觉,一开口说错一连喝了好几杯的也是够可以的。最后大家建议换一个简单的,此时,里面最坑的就出来了。叫做“猜瞎子”,这是一个最没有技术含量的游戏,主要是看“瞎子”旁边的人坑不坑。没错,他们把这个游戏又玩出了一种高大上的感觉,可怜赵俊宇一个人被指了好几次。高潮还是要数最古老的“猜数字”,最开始范围是1到100,后来觉得不够刺激,就又缩小范围,变为1到50,再变为1到10,追后直接变为了1到9。越玩越刺激,因为每次部长和赵俊宇都会猜中,不论是被队友坑,还是自己坑自己,只记得最后他俩都喝了很多。
           就在要走的时候,感觉都还没有玩尽兴。九个人的包场,照样嗨!
58#
发表于 2016-1-9 13:38:56 | 只看该作者
                                                                            开卷考前的壮观场面
         继上次的计算机信息素养考试后,仅剩的开卷考试——思修也紧随其后到来了。
         考试前一晚的备考场面更是壮观。寝室里,有的室友在10点多才知道第二天早上要考思修,急急忙忙把比脸还干净的思修书拿出来划重点。最可爱的还是要数新疆姑娘了,她用标记条把每一个单元,每一个重要的地方都标记了。最后的成果就是,一本原本素净的思修书摇身一变,竟成了一个穿红戴绿的“花姑娘”。
          这还只是寝室里的小小动作,更加猛烈的准备是在QQ动态上。“人有多大胆,复习拖多晚。”“一花一世界,一叶一菩提。一天一本书,一周一学期。”各种抵制复习的言论在QQ上四处转发,还给每段话都配上了各种呆萌的插图。其中最无敌的还是要数引用毛泽东在《毛泽东论教育革命》中的一段话了,其中谈道:“考试可以交头接耳,无非自己不懂,问了别人懂了。懂了就有收获,为什么要死记硬背呢?人家做了,我抄一遍也好。可以试试点。旧教学制度摧残人才,摧残青年,我很不赞同。”而就在下面又有人引用了北大校长蔡元培的一段话进行反驳:“平时则放荡冶游,考试则熟读讲义,不问学问之有无,唯争分数之多寡;试验既终,书籍束之高阁,毫不过问,敷衍三四年,潦草塞责,文凭到手,即可借此活动于社会,岂非与求学初衷大相背驰乎?光阴虚度,学问毫无,是自误也。”
           在考前的英语课时,发现很多同学都来得比较迟,觉得很奇怪。但,当他们走进来时,手里拿的一大叠打印的单子,瞬间觉得明白了些什么。我和秀秀看着他们手里的准备的资料,莫名地有一种巨大的压力。
          开考前,神经就已经绷紧了。
59#
发表于 2016-1-9 13:40:09 | 只看该作者
                                                                   米粉“有毒”,别乱吃
           在这周开始的“疯狂”减肥中,足足一周都没有出去吃过好吃的了。今天,决定出去浪一把。
           当我告诉秀秀晚上我们出去吃好吃的的时候,她自然是十分高兴。在学校食堂吃了一周的素菜,终于可以吃点好的补补了。一路上,我们就在讨论着到底吃什么,当时想吃的特别多,有冒菜、炒菜,还有牛肉拉面。就像是鬼子进村一样,什么都想要拿一份。可当走到北门外面时,心里挣扎了许久,还是决定本着减肥的原则就吃碗米粉就好了。
           最后,还是存一点小私心,点了一碗素材肉丝饭米粉。米粉熟得很快,刚一上桌,我就开始吃了起来,不到两分钟碗里连米粉的汤都没有了,秀秀瞬间惊呆了。
           吃得饱饱的我,回味着米粉里仅有的肉丝的香味回到了宿舍。可能是才吃了肉的缘故,一晚上精力都特别好,在寝室蹦蹦哒哒了许久才上床。可就在刚要准备上床的时候,突然觉得肚子里有一个巨大的漩涡,将我的肠胃都卷进去了,在里面不停地搅动着。
           这时,我还没有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原本以为只是疼一下,待会就会好了的,结果,证明我还是太天真了。从晚上10点到11点,感觉都已经疼到快没有了知觉了,只是习惯性地用手捂着肚子,整个人就像只仓鼠一样蜷缩在床的一角。
            就这样,在床上呆了足足一个多小时,感谢小天使冒雨送来的药,终于在睡觉前恢复了正常。真诚告诫,米粉“有毒”,别乱吃。
60#
发表于 2016-1-9 13:42:04 | 只看该作者
                                                                                   “一滴”就白
             近朱者赤,近墨者黑。
             自从大学宿舍里每层楼都有全自动洗衣机后,衣服都不用自己洗了。洗衣服的时间,也不再是固定的一周两到三次,而是看脏衣服堆到什么时候正好可以一缸洗完。
            最开始时,觉得洗衣机洗得还是蛮干净的,但后来一天猛然间发现,一件纯白色的衬衣才洗了两次居然已经开始泛着黄斑了。看着白里透着暗黄的衬衣,心里着实失落,后悔当时因为懒而没有用手洗。但,事已至此,总要找办法解决吧。突然,灵机一现,想到了一个十分神奇的东西,没错,那就是漂白液。
            在这件事被遗忘了许多次以后,今天中午终于想了起来。怀着好奇的心理在超市里搜寻了许久,在洗衣液旁边的一个角落里,我发现了它的光芒。
           拿着沉甸甸的漂白液,怀着激动的心情,迈着欢快的脚步走在已是光秃秃的梧桐大道上。一回到寝室,放下手中的东西,就迫不及待地拿出那件又爱又恨的白色衬衣来做实验。我迅速的接满了一脸盆水,将衣服放进去,再小心翼翼地拧开漂白液的盖子,仔细地看着上面的说明,又用瓶盖量了又量才倒进去。
          我在旁边怀着忐忑的心等待了十分钟,终于还是忍不住地开始洗了起来。可是,并没有什么效果,大胆的我又往里面倒了一瓶盖。洗着洗着,不知不觉见,我已经往里面到了不知有多少个又一瓶盖了。
           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白色的衬衣终于可以看到它之前的本色了。只是可怜了那衬衣充斥着漂白液刺鼻的味道。“一滴”不一定白,有时需要很多个“又一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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