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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殷玉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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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与版权案例集锦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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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2-16 10:23:43 | 只看该作者
【案例】《锦绣未央》被指抄袭“拼凑” 证据摞满桌
昨日《锦绣未央》被诉侵权案交换证据,原告方提交的证据摆满了原告席

新京报讯 (记者刘洋)去年底热播的电视剧《锦绣未央》,因原著作者被诉抄袭而再受关注。11名作家诉《锦绣未央》著作权侵权案,昨日上午在朝阳法院进行庭前交换证据。众作家要求《锦绣未央》原著作者周静及销售商停止侵权并道歉,并索赔200余万。

据新京报记者了解,《锦绣未央》此前曾被指通过抄袭百余部小说“东拼西凑”而成。此次提起诉讼的11名原告作家所提交的证据,被装进三个大旅行箱拎进法庭,摆了原告席的桌子

一小说称被抄540句

提起诉讼的11名作家诉称,2012年6月14日至2013年12月5日期间,周静(笔名秦简)以抄袭方式创作了文学作品《庶女有毒》,后改名为《锦绣未央》正式出版,作品抄袭了大量现有文学作品中的语句和情节,拼凑成为现有小说。《锦绣未央》于2013年出版后,除在书店线下销售以外,还在网上进行公开销售,其中在当当网的销售近万套。

众作家要求被告周静和当当科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当当网)停止侵权、停止销售侵权书、在新京报上刊登致歉声明,同时提出了共计200余万元索赔。

据了解,这11名作家维权的作品包括《身历六帝宠不衰》、《胭脂泪妆》、《一世为臣》、《啸剑指江山》、《一斛珠》、《世婚》、《流水迢迢》等共计11部。

因指被告作品是“东拼西凑”而成,这11部被侵权作品被侵权的证据也非常多。昨天一早,4名原告律师拎了三大旅行箱来到法庭,新京报记者看到,所有证据被分装在塑料袋中,摞满了原告席前的桌子。

原告代理律师王国华介绍,证据被分为“语句的重复、情节的重复”两大类,仅仅A4纸打印的侵权目录,每一个小说就有五六页那么厚。每部作品称被侵权语句相同的有上百句,情节相同的有几十个,“比如《身历六帝宠不衰》这部小说,仅语句相同的就有540句,是11部作品里最多的”。

原告暂未追究影视剧

原告方称,《锦绣未央》出版后,还被改编为54集同名电视剧,以及同名漫画和同名手机游戏,周静因此获得了较高的版权收益。

王国华介绍,本案与琼瑶于正案的不同之处在于,后者直接诉了影视剧出品方,而本案诉的是原著著作权人,是否追究影视剧、漫画等改编作品的责任,视案件审理情况再定。

此次庭前证据交换时间长达3个多小时,被告周静的代理律师出庭,并进行了简单质证。周静的代理律师说,被告1月22日才收到了起诉材料,由于中间有春节,因此代理人接触案件时间比较短,此案准备工作量大,无法进行实质性质证,因此申请延期举证质证。

法院认为,鉴于案件特殊性,证据比较多,因此此次证据交换不意味着举证期截止,此次初步交换证据,之后再看双方举证情况再确定下次开庭时间及内容。最后法院给被告一个半月时间准备,书面提交质证意见。

另一被告当当网代理人向新京报记者表示,当当网销售的是经过版权局核准的正版图书,涉案图书涉及侵权应该与当当网无关。

■ 追访

律师:共同诉讼有助反映恶意侵权程度

日前,琼瑶起诉于正抄袭案胜诉获赔,人们对著作权投以越来越多的关注,那么如何认定抄袭标准?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庞理鹏介绍,著作权作品有明显的可识别性,是否认定其抄袭存在对比度的问题。判断作品是不是抄袭,包括但不仅限于语句、故事、情节结构和架构抄袭。

“不能说单纯的语句抄袭就是侵权,最终是否构成侵权,法院会从整个的故事情节设计来判决”,庞理鹏举例说,即便函明朝的事情,被改写成了宋朝、清朝,虽然时代背景不同,但只要文章核心内容、核心意思架构相同,也算是抄袭。”

另外就本案针对11部的抄袭如何认定,庞理鹏认为,单纯一个作者的作品去起诉他,单凭一个片段相似可能达不到整个作品的抄袭行为,但发起了共同诉讼,能够反映的恶意侵权程度更高,判决构成抄袭的可能性就比较大,“无论抄袭一部还是十部,都构成侵权”。

庞理鹏介绍,随着时代发展,著作权人的版权保护意识增加,法律意识越来越强了,同时去年琼瑶诉于正案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以前很多知名或多或少有抄袭的问题,但著作权人意识不强,维权成本太高,律师费诉讼费时间长,现在这种情况已有所改善。”

■ 焦点

《锦绣未央》被指抄了哪些内容?(原告证据摘录)

权利作品《流水迢迢》

一道银色身影在人群中纵跃,随着他一纵一跃之势,手中刀鞘有若飞鹰展翅,拍起一波波劲气,激得他身边的桓兵纷纷避退。

有十数人合成一团挺枪刺向这银甲人,却听得他大喝一声,身形急旋,刀鞘随着他精奇的步法,格开这十余人手中的长枪。

涉嫌侵权作品《锦绣未央》

然而郭腾毕竟也是带兵打过仗的人,他一纵一跃之间,手中的长剑如同飞鹰展翅,激得身边护卫纷纷退让避开。

于是十数人合成一团,冲上去攻击郭腾,却听得他大喝一声,身形快速后退,长剑随着他精准的步法,隔开这些人手里的长剑,他自己却是向着陈留公主的方向直奔而去。

权利作品《胭脂泪妆》

戴月仪是长房嫡妻的独生女儿,以传说中惊人的美貌而著名,因为高贵的出身,戴家又世享隆恩,月仪自小便是锦衣玉食,行路无愁。

她有着一张精致可人的瓜子脸,修长纤巧的淡淡眉,幽幽的丹凤眼儿剪出一丝凌凌的光,樱桃小口……

涉嫌侵权作品《锦绣未央》

方德珍是中极殿大学士方家的女儿,家里只有一个庶出的弟弟,她以传说中惊人的美貌而著名,因为高贵的出身,方家又是清贵之家、世享隆恩,她自小便是锦衣玉食,千万个宠爱在一身的。

那位方小姐有着一张精致可人的瓜子脸,修长纤巧的淡淡眉,幽幽的丹凤眼,樱桃小口……

权利作品《身历六帝宠不衰》

义成公主呆呆地看着他走出大帐,眼中几乎要喷出火星来,然后几乎是扑到萧美儿的面前,惶急地问:“这是怎么了?你和他怎么了,到底怎么了?”

义成公主见她脸色沉静,以为她虚心受教,稍稍放下了心,又把她的手握到了手心里,用手温轻轻地焐着,“为今之计……你若是和他硬碰硬的话,肯定凶多吉少,只有躲着不见他。他身边也有很多女人,对你说不定只是一时兴趣……我也去找一些美女献给他。等他的兴趣转了向了,大概就能渡过难关了。”

涉嫌侵权作品《锦绣未央》

九公主呆呆地看着他走出大帐,完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随后她快步走到李未央面前,急切地问道:“未央姐姐,三哥欺负你吗?”

九公主帮她出主意:“未央姐姐,我三哥是个很固执的人,你若是和他硬碰硬的话,肯定很不好,只有躲着不见他。他身边也有很多女人围着,对你说不定只是一时兴趣……我也去找一些美女献给他。等他的兴趣转了,你就没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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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12 22:10:26 | 只看该作者
【来源】电视台未来竞争的是版权
说到电视台版权管理,很多电视台版权管理人员认为,只要建立版权管理制度,研发一套版权管理系统,拟定好一些格式合同就算大功告成,但其实这些仅仅是基础,做完这些,真正的工作才刚刚开始。

  提高意识

  应把版权运营视为核心业务

  众所周知,过去电视台的核心业务是制作和播出,为了满足电视观众需求的多元化,吸引大量社会资源投入广播电视行业,创新制作出更多精品电视节目,制播分离成为当时的业内共识,并得到大力推广。随着各电视台内部制播改革的推进,的确卓有成效的繁荣了我国广播电视行业,但与此同时,很多电视台的制作和创新能力也逐渐弱化,特别是在影视剧、纪录片、动画片、综艺节目等方面甚至是失去了制作能力。

  时过境迁,互联网通讯技术的迅猛发展助长各类新兴媒体的野蛮发展,以超乎想象的速度改变着广播电视行业的格局,短短数年,电视台便成为众多播出平台之一,被迫加入竞争激烈的优质内容版权争夺战中。一方面,新兴媒体通过资本融资获得大量资金,不惜成本的抢夺、储备版权资源,内容资源价格不断被推高,另一方面,激烈的版权资源竞争下,买方市场逐渐转变为卖方市场,版权持有方的销售策略也发生了改变。一时间,首播权、播放权、信息网络传播权、IPTV播放权、VOD播放权等权利被一一细分销售,电视台动辄数千万人民币仅能买来一部电视剧,或是一部纪录片的一次性播放权,与过去相比,再也没人会傻乎乎地一次性把全部版权权利卖给别人,因为大家都清楚的知道版权作为无形资产,可以持续获得收益。

  有数据显示,过去5年,很多电视台自有版权资产的积累和储备不升反降,反观很多新兴媒体却在招贤纳士,自制网剧、网综做的也是风生水起。这一现象已成为电视台在未来竞争中的不利因素,同时伴随着我国著作权法的不断完善和著作权人对版权价值的重新认识,各种版权纠纷不断上演,电视台同时成为侵权和被侵权大户,版权纠纷不断,在名誉和经济利益方面给电视台带来了不可估量的损失。所以,加强版权管理与运营,重拾创新自制应该逐步成为电视台核心业务之一。

  运作难点

  版权管理充满困难与艰辛

  对于电视媒体机构来说,版权管理工作是一项艰辛的工作。

  首先,版权管理前期投入人力、财力较大,但在目前国内版权交易市场及法律保护并不完善的环境下,无法立竿见影的取得经济收益,同时需要协同节目制作部门、市场开发部门、财务部门、媒资管理部门、法务部门、新媒体部门、技术支持部门等多个环节,职责权限划分复杂,领导协调起来困难重重。但这里要强调的是,版权管理是个一把手工程,一把手是否重视与工作能否顺利开展紧密相关。

  其次,版权管理的核心是签合同、做记录,管理过程中的版权培训学习、信息收集、填报等工作也的确给一线节目制作人员增加了负担,因此一定会有人因不理解版权管理工作的意义而产生心理抵触,所以版权管理应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

  开展版权管理工作前期应从以下三方面着手,一是积极汇报业态趋势,影响领导使其了解版权管理的重要性。二是加强版权培训,提高一线工作人员的版权意识,使其认同版权保护对于电视台的价值,同时拟定良好的奖惩机制,激发一线员工创新和版权保护意识。三是努力理顺与各部门之间的协作关系。

  如何定位

  版权管理应兼备服务功能

  很多电视台版权部门成立之初,很难天然的做到全面强势管理,因此版权部门在初期的定位至关重要,管理范围过大、过硬,则招致强烈反弹,版权管理软弱,管理所需的必要权限不去争取,则同样无法达到预期效果,左右都不利于版权管理工作推进。

  版权管理部门的定位应该是一个管理与服务兼备的部门,主要功能是归口化管理版权资产,收集管理与版权相关的合同与电子信息,在购销版权过程中肩负起协调作用,避免各部门独自购买和销售版权资源时容易产生的高买和贱卖。同时向台内各部门提供版权服务支持,帮助其更好地拓展业务。

  版权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是建立监督版权规章制度,统筹协调全台版权事务。具体为合同签约指导、版权监管审查、信息归集管理、版权服务支持四大部分。

  1.合同签约指导:鼓励、指导节目团队使用格式合同签约,提高一线节目制作人员版权意识与知识,避免节目版权不清、再开发利用时无法使用的问题。

  2.版权监管审查:版权合同是明确节目版权及相关法律关系的重要凭证,对电视台节目的播出、重播、新媒体使用及开发等有着重要影响。电视台应理顺合同审批流程,明确版权管理部门的职责与权限,在购买节目时保障电视台版权利益最大化,在播出、开发节目时规避无权或超权限使用造成侵权风险。


  3.信息归集管理:版权管理部门应是全台唯一的纸质合同文书正本回收与管理部门,建立版权管理系统,对版权信息进行提取与著录,形成完整、科学的版权信息数据库与档案库,为台属公司版权开发、媒资社会化服务、台领导决策提供大数据分析与服务支持。

  4.版权服务支持:在理清了版权资产后,便可进一步提供版权支持服务,有以下几点可供参考:(1)前期介入重大节目交易谈判,协助购买或开发销售部门完成合同签署。(2)前期介入重大自制节目制作,现场签约,指导版权作品合理使用。(3)提供版权查询、授权服务,实现版权权利进和出的归口管理。(4)协助媒资管理部门实现社会化有偿服务、协助节目开发部门利用互联网实现成品节目线上版权交易。(5)与各类集体管理组织谈判,签订一揽子协议,解决节目制作过程中常用的音乐、图片,文字等作品的合法授权,为节目制作提供便利。(6)商标管理。(7)开展版权监测,维权诉讼服务。
来源:人民网
http://media.people.com.cn/n1/2017/0309/c40606-291342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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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23 23:47:23 | 只看该作者
【案例】10个月删了7万多侵权稿 抄袭维权到底有多难?
今天,今日头条宣布和第三方机构“快版权”、“维权骑士”合作,升级原创保护“维权”功能,向所有头条号原创作者开放全网跨平台维权删文和追缴赔付功能。



按照今日头条的描述,作者签约授权后,今日头条不但可以全网监测侵权,还将与维权骑士配合进行站外侵权稿件的删除。此外,只要确认侵权可立案,无论能否维权成功,“快版权”都将立刻预先赔付作者50元,如果后续索赔成功,将会再赔偿100元。

被侵权就能拿到钱,这无疑是业内的一次新尝试,对那些因为维权成本高而放弃的作者来说,则是一个利好。据蓝媒汇了解,从去年5月开始,头条就已经上线跨平台维权删文功能,去年底开始小范围内测赔付功能,有自媒体靠维权赔付所得月入过万。

蓝媒汇从此次头条原创保护的合作方——第三方维权机构“维权骑士”和“快版权”处独家获得了原创保护的内测数据。虽然只是小范围内测,从数据里还是可以看出,即使有第三方专业机构的支持,维权仍然面临成本高,维权意愿低,平台不配合等等困难。

最多被抄2000多篇,作者维权意愿低

抄袭盗版是内容创业领域老生常谈的问题了,限于种种原因,除非被知名大号抄袭,大多数时候,内容生产者们通常选择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在这一波“内容创业的春天”里,抄袭到底有多严重?

头条号的全网快速删文功能是去年5月开始逐步上线的。到今年2月,大约有5000个原创帐号使用了该功能,但其中活跃的维权帐号只有2451个,不到50%。显然,受到大环境影响,即使只是打个勾就有人去删稿维权,很多作者还是对维权失去了兴趣。

虽然帐号总数不多,但维权骑士提供的数据显示,监测到的侵权文章接近15万篇,最终经过各方确认后的抄袭文章接近9万篇,而删除的侵权稿件则超过7万篇。这些侵权文章的来源包括一点资讯、天天快报、百家号以及微信公众号等内容分发平台。

由于不活跃帐号维权较少,这意味着,以活跃帐号计,不到10个月的时间里,每个帐号被抄袭了接近37篇。被抄袭次数最高的自媒体,10个月里一共被抄袭了2182次。平均每个月要被抄上200多篇,看来养活了不少其他自媒体。

维权赔付功能则从2016年12月底开始内测。据了解,内测后一个半月的时间,大概有200名作者使用了这个功能,累计获得超过8万元赔付。此外,已经有开通赔付功能的作者,单月收入过万元。

提前赔付和跨网删除仍面临困难

虽然今日头条选择与专业第三方合作进行维权,但牵扯到跨平台的稿件沟通和删除,很多时候结果并不能尽如人意。

维权骑士这份从去年5月到今年2月的监测数据能给人一个更清晰的观感。





当然,即便维权成功删掉了,也可能是拖了很久的结果。维权骑士统计了11月发函后各家的响应时间,UC头条响应最快,企鹅系比较拖拉。



内容领域的新玩家百度的情况比较特殊,针对其的维权没有成功过一次。维权骑士的数据还显示,百度是几家平台里,唯一一家使用机器转码直接抓取内容的平台。
2016年11月的监测数据如下:



这意味着,百度上相当数量的侵权内容,并非由平台上的自媒体上传,而是平台直接通过机器抓取。

这与百度此前的套路很像,从百度文库到百度音乐再到百度贴吧,都曾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因为版权问题存有争议。

2010年,文著协联合磨铁公司、盛大文学曾连发3次声明,要求百度文库清查盗版链接和侵权作品,都被百度挡了回去。当年11月底,盛大文学网站在上海起诉百度。

2011年3月15日,贾平凹、刘心武、阎连科、慕容雪村等50位作家联合署名,发起了《三一五讨百度书》,指责百度文库盗窃这些作家的全部作品。而早在同年3月初,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就曾将百度公司列为“恶名市场”。



如今“All in”内容战略的百度,显然还是沿袭了此前做搜索的思路来做内容。而抗拒这样一个由自己最大对手发起的版权保护计划,也在情理之中。毕竟,一方面按照法律上“避风港原则”,第三方需要举证平台“明知或应知”相关是盗版还故意放纵,周期漫长;另一方面即便打赢了官司,自媒体的文章也赔不了多少钱,整个司法流程也需要一到三个月。

而假如平台不配合,今日头条的原创保护显然将遇到大麻烦。一方面平台可以以“避风港”为由拒绝删稿。而新推出的维权赔付,也需要针对可立案对象。但是如果侵权方所在平台拒绝配合,导致无法获得侵权方的联系方式或联系地址,案件将无法在法院立案,作者也就无法获得赔付。

版权春天还有多远?

和视频版权相比,文字版权的价格仍然处于一个非常低的阶段。但是对于内容生产者来说,尊重版权更多的是体现平台对内容的一种尊重和责任。但平台对侵权的默许,将会催生更多的投机者。在这个蝴蝶效应下,原创者陷入困境,内容生态破坏,内容平台也寸步难行。

换句话说,要想赢得竞争,所有玩家都应尊重内容本身、提高版权保护意识,从平台规范、保护原创等源头抓起,包括平台入驻机制和严格审核发布内容,提升自媒体人对平台的认可和依赖。

当然,必须承认,抄袭很多时候并非平台刻意为之。

依托互联网发展起来的内容分发市场,一个最显著的特点就是提供海量内容。每天平台上自媒体要生产十几二十万篇内容,任何一个平台都很难做到全网比对。

在这一点上,微信和今日头条相对而言做的更好一些。微信开通原创标签,帮助创作者过滤侵权文章。今日头条除去平台本身的技术消重机制,还提供原创保护功能,支持创作者后台一键删除平台内侵权文章。

但是,版权保护问题,单靠某一平台的努力并不够,相关政府部门的规范整治将更有助于营造良好媒体版权环境。

2016年,一点资讯因批量抓取自媒体内容遭遇了自媒体的联名维权,并于当年8月被国家版权局进行点名批评和行政处罚。此后,一点资讯对版权的处理就规范了很多。

根据维权骑士提供的数据,尽管一点资讯在平台内容侵权上并未有更多举措,但在涉嫌侵权下线这一环节中平台提高了处理速度。

版权局规范引导平台,让其承担其应有责任,才能让每一位原创者能获得应有的尊重,也唯有此,内容创业的热情才能经久不衰,入局者方能分羹这个巨大蛋糕。
来源:记者站
http://mp.weixin.qq.com/s/Kqo2gagWK8LTG7GR3NUvU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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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7-8 07:52:16 | 只看该作者
【案例】谁收到的稿费最少(版权案例)
原创: xmhkxm 何况文园夜读

写稿累了,拿起手机刷微信朋友圈权当休息。某报文化周刊杜编辑刚发的一条微信引发我的好奇心:“刚刚银行卡收到一笔人民币17元的稿费,怎么想也想不明白是从何而来,望知情人点化。”

我熟悉的黄诗人马上附和:“我刚刚收到一笔120元的稿费,也不知哪来的?”

编辑朋友圈不乏作者,稿费正是敏感话题,类似稿费“来路不清”的问题大家都遇到过,于是你一言我一语热议起稿费发放方式来。归纳起来有两种意见,一种认为,过去发稿费的惯常方式是汇款,汇款单上清楚注明汇款单位及刊稿日期、版面等信息,收款人不用“猜谜”,拿着汇款单取钱也有成就感。另一种意见认为,现在网络全覆盖,稿费直接打入作者提供的银行卡,工作人员省时省力,作者也不用费功夫跑邮局,于己于人两方便,何乐不为?

就在这时,挑起话头的杜编辑回复黄诗人的一句话立马扭转了讨论的方向:“你好歹比我的17元强一些,吓得我以为看错了!”原来,杜编辑发那条微信的真实动因,不是要讨论新旧两种稿费发放方式的优劣,而是嫌17元稿费太少!

有人立马跳出来“开导”杜编辑:“我10年前收过10元的稿费,至今不知从哪儿来的?有就好,多少是个尊重。”

我向来对报刊稿费不太较真,本来就没几个钱嘛,稿子发了就高兴,至于有没有收到某篇短文的稿费,或稿费几何,于我常常是一笔糊涂账。但有一笔稿费却令我记忆犹新。我@杜编辑说:“早几年我收到过《福建日报》的8元稿费,后来才知道,编辑选用了我一条微博。”

我的意思是,选用一条微博还给开8元稿费,这样的报纸是值得信赖的。

杜编辑是何等冰雪聪明的人,马上心领神会回复说:“我猜我的17元稿费也是本报官微发的。”同时回复那位收到10元稿费的作者:“对,一点钱也不忘发,确实诚信。”

我连发几个笑脸,说:“目前看,还没有打破我纪录的。”

不料一位小小说作家立马@我:“我打破,收过《恩施晚报》5元稿费。”

原来还有更少的?杜编辑终于释然:“我竟为此苦思了半个小时。”

一位获过全国儿童文学奖的女作家和杜编辑开玩笑:“哈哈哈哈,17块!得想办法把脑汁的本儿捞回来。”

杜编辑自嘲:“想想真是个段子!”

没人再接话,讨论到此结束。




编辑:冉玲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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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7-9 23:02:24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中国互联网内容产业报告:内容付费崛起,优质内容为王



文:恒大研究院 沈明辉 孙婉莹

摘要

爱奇艺、抖音、王者荣耀、掌阅,都是你我耳熟能详的互联网内容平台,爆发迅速且影响力大。那么,互联网内容产业究竟包含哪些子行业?每个子行业的商业模式是怎样的?哪个子行业在加速崛起?中美互联网内容产业有什么不同?

精神消费升级,用户需求驱动互联网内容产业繁荣,知识产权保护与移动通信技术为行业发展保驾护航。在内容供给端,不同的内容展现形式与不同的用户定位相结合,诞生出丰富多样的内容产品,为消费者带来多样产品体验,并催生多种内容付费方式。

从总体来看,中美互联网内容产业总体发展步调一致,但消费习惯和产品结构上存在差异。中国长视频、音乐等内容付费行业正向美国看齐;短视频、直播领域则是中国企业走在世界潮流前沿,并在海外市场开辟出一片天地。

内容付费是继广告、电商之后,互联网重要的盈利模式,并成为互联网内容行业重要发展趋势。互联网内容产业按内容展现方式可分为文图(网络文学、资讯、漫画)、音频(音乐、有声平台)、影音(网络游戏、长短视频、直播、在线课程等),多样的产品体验,催生多种内容付费方式。先支付后消费的“消费前付费”是主流内容付费类型,以打赏型为主的“消费后付费”最适宜粉丝经济。
在线音频、长视频、漫画行业用户集中度最高,用户和内容资源向头部平台聚集。我们以各个内容行业前3名MAU/前10名MAU来衡量行业(用户)集中度,发现在线音频平台集中度最高;长视频平台由BAT三分天下;短视频暂时形成快手抖音双龙头;漫画、音乐行业格局稳定;腾讯网易主导网游行业;直播行业集中度最低,竞争激烈,未来集中度将提升。
跨类别竞争成为常态,各内容平台以抢占用户时间为核心发展目标,提升用户体验成为各内容平台制胜之道。短视频爆发,抖音与快手的崛起已对社交平台、长视频平台的流量产生一定影响,跨子行业类别竞争将成为互联网内容行业常态。
互联网内容行业仍然存在诸多发展问题,版权之争、内容监管及质量问题、用户隐私保护成行业三大痛点。
风险提示:内容监管政策风险

目录

1 行业概况:消费升级推动内容付费崛起,中国企业出海引领国际潮流

1.1用户需求驱动互联网内容产业繁荣,制度技术保驾护航

1.1.1 内容付费——精神层面的消费升级体现

1.1.2 版权保护助推互联网内容生产

1.1.3 流量时代的馈赠:4G全面普及,5G脚步渐进

1.2文图、音频、影音——互联网内容产业三大领域

1.2.1 非游戏类应用发展迅速,影音类应用最受热捧

1.2.2 从娱乐到知识,多样互联网内容产品满足消费者分类需求

1.3不同的内容+不同的用户催生多样付费方式

1.3.1 消费前付费:主流内容付费类型,先支付后消费

1.3.2 消费后付费:打赏型为主,最适宜粉丝经济

1.3.3 内容付费总结:免费资源虽存,用户付费崛起,消费体验至上

1.4群雄抢占领地,优质内容为王

1.4.1 行业集中度提高——群雄争霸的时代

1.4.2 内容平台:跨类别经营,构建内容生态

1.4.3 内容创作:从追逐焦虑到内容沉淀

1.4.4 UGC时代:艺术来源于生活

1.5中美对比:内容付费迅速发展,企业出海小有所成

2 互联网内容产业族谱

2.1 文图类:资讯免费,网络文学、漫画付费模式成熟

2.1.1 网络文学:出版型崛起,纸电一体化潮流兴起

2.1.2 信息/新闻资讯:用户集中度高,平台间差异化程度较低

2.1.3 特色/专业资讯:瞄准细分市场,平台内容特色分明

2.1.4 漫画/彩绘:资源聚集头部平台,付费迅速增长

2.2 音频类:音乐发展稳定,知识付费注入活力

2.2.1 音乐:头部平台胜在歌曲数目,各平台积极构建内容生态

2.2.2 在线音频:知识付费促进内容生产,用户付费前景广阔

2.3 影音类:各平台展开跨类别竞争,抢占用户时间

2.3.1 网络游戏:付费模式最为成熟,热门网游层出不穷

2.3.2 长视频:三大头部平台聚集IP资源,原创内容为平台独特优势

2.3.3 短视频:用户流量爆发式增长,广告收入为核心变现模式

2.3.4 直播:行业竞争激烈,竞争格局洗牌重构

2.3.5 在线课程/考试学习:线下课程向线上延伸,内容品类更丰富

2.4 互联网内容子行业大比拼

2.4.1 比一比市场规模:在线教育、网游、长视频最为领先

2.4.2 比一比活跃用户数:长视频“老少咸宜”,漫画、特色资讯“小而美”

2.4.3 比一比行业集中度:在线音频、长视频用户集中度最高

2.4.4 比一比用户画像:漫画用户最年轻、女性比例最高

2.4.5 比一比消费性价比:VIP价格中,音乐最亲民,漫画最昂贵

3 内容付费行业发展趋势

3.1 内容付费大势所趋,行业整合升级

3.1.1 人心需求所在,内容付费不会止步

3.1.2 用户体验至上,内容 “更精细、更专业”

3.1.3 时间之战,流量之战

3.2 行业痛点

3.2.1 版权之争:盗版资源侵蚀平台利益,诉讼频频折射平台焦虑

3.2.2 内容之争:AI入局提高效率,审核难题依旧难解

3.2.3 信息之争:个性化or保护隐私?

3.3 投资风向

3.3.1 小程序/轻量化程序前景广阔

3.3.2“完整生态+一站式服务”=未来内容头部平台

3.3.3 “大数据+AI”加速行业纷争与发展

附件:iPhone APP畅销榜前100名应用

正文

1 行业概况:消费升级推动内容付费崛起,中国企业出海引领国际潮流

1.1用户需求驱动互联网内容产业繁荣,制度技术保驾护航

1.1.1 内容付费——精神层面的消费升级体现

内容付费产业繁荣的根本原因在需求端的升级与进化。一方面版权保护和新付费模式改变人们的消费观念,越来越多的人愿意为优质内容付费。另一方面,人们的基本生活需求都已经得到满足,人们真正需要的不再是马斯洛需求曲线中的生存需求、安全需求,而是自我实现、自我提升的需求。

多样化场景和空闲时间分段化催生多样型用户需求。从娱乐、情感到信息、知识,不同的消费者有不同的诉求、不同的喜好,配合多样的消费场景,衍生出适用于各类内容需求的产品组合。想学习知识却只有零碎时间的消费者可以每日在地铁上听一听音频课程,想每天饭后娱乐放松几个小时的消费者可以看看热播剧或体验一下最新爆款游戏,正是这样多样型的用户需求促进互联网内容产业的百花齐放。

“互联网+”时代内容创作门槛进一步降低,知识、技能、信息更高效的被传播。与多样用户需求相对的是日益发展的内容创作,大数据、人工智能、软件技术为新时期的内容创作变得简单快捷。只要有一部智能手机,任何人都能成为短视频创作者、音频课程创作者。而原本拥有“尘封”资源的创作者们开始积极的将自身资源向外传播,从而变现,从文字能力、音乐创作、成长故事,到职场经验,每一种有价值的内容都值得被传播。



1.1.2 版权保护助推互联网内容生产

内容付费的基本商业核心在于“付费”,而付费依赖于法律层面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和合法盈利的认可。尽管我国较早就在法律上提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尤其是《著作权法》全面规定了著作权人所享有的合法权益,这其中就包含最重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而在天然带有免费资源共享属性的互联网经济中,盗版横行的困扰由来已久。

近年来我国在严打侵犯版权违法行为、保护知识产权领域进行了卓有成效的努力。从2013年钱钟书书信手稿案、2015年琼瑶诉于正抄袭案到近来斗鱼直播侵权案,司法在版权保护历程中扮演重要角色。行政上,国家版权局、网信办、工信部、公安部连续多年开展网络侵权盗版的“剑网行动”,不论是视频网站、音乐、网络文学、影院等都在一步步走向健康经营发展。



2018年4月23日,国家版权局发布《中国网络版权产业发展报告》,测算2017年中国网络版权产业市场规模达6365亿元,相比2016年增长27.2%,其中用户付费规模达3184亿元,占比超过50%。产业生态上,互联网与影视、出版、音乐、动漫等上游产业将进一步融合,培育更加繁荣的原创市场。

1.1.3 流量时代的馈赠:4G全面普及,5G脚步渐进

4G普及助力移动娱乐抢占碎片化用户时间,5G网络将进一步助力信息传播突破空间限制。互联网是信息集聚之地,而移动互联网的普及将信息从定点转化为随时随地,“4G+智能手机”的组合极大的丰富了人们的移动生活,催生移动经济繁荣。电子设备承载的各项内容也在技术支持下不断丰富起来。目前5G网络已在部分城市开始部署试点运行,2020年将有望全面实现5G网络。不论是在家中,还是在地铁上,有信号覆盖的地方都将成为各类内容的享用场所,内容的消费真正突破了空间的限制。






1.2文图、音频、影音——互联网内容产业三大领域

1.2.1 非游戏类应用发展迅速,影音类应用最受热捧

多样内容产品催生互联网内容产业繁荣,快速崛起的用户付费模式成为平台核心变现模式之一。从喜马拉雅FM平台上的经济学课程到腾讯视频上的最新网剧,从今日头条上的新闻资讯到抖音上的百变短视频,互联网内容作品以文字、音频、影音等多种形式呈现,通过广告和用户付费等方式实现盈利。而广告早在谷歌、百度等搜索引擎崛起的“互联网初时代”崛起成为互联网平台变现首选,但在知识付费风潮兴起、版权保护意识逐步树立的“互联网+”时代,用户直接付费正高速发展,对平台盈利贡献日益突出,更成为催生高质量内容生产的加速器。

移动端内容应用发展迅猛,内容付费模式渐成熟,视觉听觉享受为核心。互联网内容应用在移动APP畅销榜上正占据着越来越高的比重,该比例从2015年末的10%上升到2018年5月的20%,其中阅读类、视频类、知识类应用受到热捧。各平台的付费用户比例上升,移动支付更加普及,顺应碎片化用户时间趋势诞生多类视听内容消费。



1.2.2 从娱乐到知识,多样互联网内容产品满足消费者分类需求

互联网内容天下三分,文图、音频、视频三大形式与不同特色内容相交融,形成完整内容付费产品矩阵。根据为用户展现内容的形式,互联网内容可分为“只看不听”或“只听不看”的单元素类,与 “边听边看”的多元素类。因此,图文、音乐都属于单元素内容,而音乐MV、短视频、长视频、游戏等影音内容属于“视听双体验”的多元素内容。在任一内容展现类别下,各类产品根据其具体定位不同,在娱乐性与知识性上也体现出不同的侧重点。






1.3不同的内容+不同的用户催生多样付费方式

用户付费逐步成为主流,平台盈利来源多样化。传统互联网内容以广告主单边付费形式,向用户免费开放资源形式运营,而在时下IP为王,知识付费风潮兴起之下,用户直接付费逐渐成为各平台共同趋势。用户直接付费不仅可以提高平台直接收益,且为用户提供了免广告、高附加值内容的消费体验。

“多元形式+丰富内容+分类客户”催生多样内容付费方式,直接类型为“消费前付费”和“消费后付费”两大类。“消费前付费”包含作品型付费、会员型付费、问答型付费、道具型付费、社群型付费、“消费后付费”主要表现为打赏型付费。目前内容付费仍是以“消费前付费”为主流,“消费后付费”模式主要依赖客户自主意愿型支付,需要较高的客户忠诚度和持续支付意愿。众多平台由于其消费者画像的不同、产品特性的不同,而选择不同的付费方式或付费方式组合实现盈利。



1.3.1 消费前付费:主流内容付费类型,先支付后消费

1) 作品型付费:多消费多支付,少消费少支付

作品型付费最适用于知识版权保护作品的收费,如用户原创作品或版权影音作品等。文图领域,快看漫画、掌阅等均以作者原创作品为单位向消费者出售,每一篇文章/漫画收取一定费用,多消费多支付,少消费少支付。音频领域如喜马拉雅平台上的音频课程、影音领域爱奇艺平台上的版权电影、电视剧、原创剧等均以作品为单位向用户收费。作品型付费由于其“多消费多支付”的特点,“常客”型消费者往往可通过平台推出的会员型付费减少整体支出。

作品型付费内采用阶梯型价格适应差异化供需关系。作品制付费考虑作品的制作成本、消费者支付意愿、市场估值等因素对不同的作品支付阶梯式价格,如知名经济学家的音频课程相比普通教师同类音频课程可收取更高的价格。此外,文图创作相比音频作品而言制作成本相对低,而影音作品相比制作成本更高,从而单位影音作品可比一章小说或一节音频短课收取相对较高的价格。

2) 会员型付费:一键付费,“无限”消费

会员型付费往往与作品型付费相结合,为高消费量客户提供“更优性价比”。如酷我音乐的付费,既可通过办理会员享受会员特权来收听和下载音乐,也可针对单首音乐支付固定价格,但是对于消费量较大的用户来说,会员型付费往往性价比更高。

“作品型+会员型”平台特点:1)会员型付费对于消费较多的客户而言更为“实惠”,若以作品型消费计算单位时间内花费,则音乐消费最昂贵,而以会员型付费参考,则音乐付费最划算;2)会员型付费基本都包含部分资源免费,非免费资源折扣购买的特点;3)知识型产品收费相对娱乐型产品更高;4)阶梯型会员费,年费在月费基础上享有一定折扣,掌阅折扣率为85%,爱奇艺与喜马拉雅均为96%。



3) 问答型付费:定制服务,价格更高

问答型付费为访谈交流的“咨询式”付费,个性化较强,价格更高,更适用于知识型产品。与版权产品相比,具有“一次性消费”的特点,边际成本高,定制程度高,是眼下“知识变现”最热门的方法之一。采用问答型付费的内容付费产品主要包括在行、分答、知乎live、简单心理、微博问答、好大夫在线等。这些产品或服务的消费对象不同,往往集中于一个领域或主题,如专注于行业知识技能共享的在行、如专注于医疗健康的好大夫在线等。在行为用户提供一对一约见行业专家进行访谈的机会,定价由行家自定,价格从200-1000元/小时不等。



4) 道具型付费:特定场景产品,娱乐性强

道具型付费最典型的应用场景为网络游戏和社交媒体,这种付费方式由来已久,是消费者较容易接受并使用的模式。腾讯QQ产品在电脑端互联网时期就已经普及了QQ形象产品,如QQ头像、QQ人物服饰、QQ游戏道具等。其特点是基于特定虚拟产品,是目前游戏类产品变现最为主要的手段。道具的类型与价格千差万别,不同游戏或社交媒体的道具相互之间的可比性不强。



直播场景中,尤其是秀场直播场景中,观众也可以打赏道具,但此处的道具与“道具型付费”的模式有本质不同。道具型付费一般购买道具主要由个人使用,难以转让,而直播打赏的直接目的并非购入增加娱乐体验的道具,而是通过赠送直接表达对主播的赞赏(详见后文打赏型付费)。

5) 社群型付费:以核心人物为中心,预缴费用获取长期社群福利

社群型与会员型基本模式类似:通过预先缴纳一定费用获得长期内容消费资格。但社群型付费的“会员对象”不是整个平台,而是以个体为中心的群体。最典型的的例子是知识星球(原小密圈),每个星球有一位发起人,通常是特定领域较有声望的专业人士,建立该星球后向每一位加入者收取费用,此后发起者将长期在群内发布个人经验、知识、回答问题等。知识星球对加入者的收费因群而异,常见于50元/年-365元/年,参与者人数可达万人。



社群型付费背后往往是非专业团队运作,长期稳定输出高质量内容难度高,而预缴费用不可退费制度为消费者带来额外风险。与喜马拉雅等在线课程不同,知识星球平台并不对星球(社群内)的内容质量进行监督和管理,而社群发起人也不需要预先提交课程目录或知识清单,消费者从社群发起人处得到的仅仅是一句此后会发布各类个人经验与知识的口头承诺。

因此社群型付费对于消费者而言风险较高,缴费后是否能获得长期稳定高质量内容与知识不确定性较强。若社群发起人收费后不久停止内容输出,则已经预付款的消费者无法维权。从这个角度看,社群型付费目前尚未形成有效保证内容质量、维护消费者权益的机制,相对其他类型付费风险较高,普及程度低。



1.3.2 消费后付费:打赏型为主,最适宜粉丝经济

6)打赏型付费:粉丝经济,自主支付

打赏模式往往基于粉丝经济,基本特征是“消费后付费”、全自愿、对内容生产者的忠诚度和付费意愿要求高。最普及的应用场景为文学网站(打赏作者)、直播(打赏主播)、社区问答(打赏答主、微博博主等)、创意制作(打赏制作者,如微信表情制作者)等。为适应不同消费能力和消费意愿的用户需求,打赏型付费的支出弹性大,如下图虎牙为用户推荐的不同等级价格的道具,愿者多花,不愿者少花或多花,从而对用户的消费限制不强。

打赏付费模式下的收益一般由“平台+直接打赏方”分成。以时下流行的各秀场直播为例,用户通过购入平台出售的不同价位虚拟物品赠送给主播,平台与主播分成约在65:35,即主播将获取约4成的打赏分成。不同平台的分成比例略有不同,以及不同的返现和鼓励机制。对于直播平台而言,广告收入远没有打赏收入来的直接快速,且流量网红与明星带来的现金效应让平台收益井喷。



1.3.3 内容付费总结:免费资源虽存,用户付费崛起,消费体验至上

综前所述,互联网内容产业以传统广告主付费和用户直接付费模式并存发展,而直接付费高速发展,日益普及,逐渐成为互联网内容产业变现的中流砥柱。在用户付费的六大类付费类型中,不同类型的平台适用的付费类型呈现多样组合,IP作品集中的平台尤其适用于作品型和会员型,而游戏和虚拟消费场景主要以道具型付费为主,基于粉丝经济的直播等内容平台因用户粘性强,适宜打赏型付费。



1.4群雄抢占领地,优质内容为王

1.4.1 行业集中度提高——群雄争霸的时代

互联网三巨头BAT(百度、阿里巴巴、腾讯)重点布局领域内容付费行业,各大文娱版图已经初步建立。以文娱发家的腾讯,历来就是内容付费行业的领头羊,从最初的QQ配套道具、QQ游戏,到如今始终保持热度的QQ视频、QQ阅读、QQ音乐,腾讯的内容付费产品线逐步走向全面。不仅如此,腾讯依然以投资方式进一步提高企业实力,喜马拉雅音频平台、红袖添香文学网、近期上市的哔哩哔哩、虎牙直播、斗鱼直播,近期获得A轮融资的梨视频等都在腾讯版图之内。

尽管百度与阿里在投资版图上的战略与腾讯不尽相同,但也未错过内容付费的风口。百度在内容付费领域产品有百度视频、百度音乐、百度阅读等,投资包括梨视频、蜻蜓FM、爱奇艺视频等。阿里在文娱领域自有业务包括阿里音乐、阿里影业、淘宝阅读等,投资包括优酷土豆、虾米音乐等。

内容付费行业平台边际创作成本低,而初始投资建设高,且初期若能有流量巨头的导流,则其发展事半功倍。互联网行业巨头所拥有的资本和流量实力助力内容付费平台的崛起,也助力其自身在互联网领域实力的增长。未来的内容付费行业在整合发展的背景下将成为另一群雄争霸的战场。



1.4.2 内容平台:跨类别经营,构建内容生态

在互联网各内容板块百花齐放的同时,各平台积极拓展内容展现方式,从“单元素”向“多元素”转变。QQ阅读、掌阅等在线阅读平台引入音频频道,微信公众号语音播报节目不断涌现,今日头条也引入短视频模块以适应不同用户内容需求。就整体转变趋势而言,以图文平台引入音频元素、短视频元素为主流,影音平台甚至通过“降维”引入图文元素。



1.4.3 内容创作:从追逐焦虑到内容沉淀

新兴内容领域发展初期创作井喷却乱象丛生,内容生产追逐用户焦虑,哗众取宠,却于改变现实无益。以短视频为代表的新模式正在不断涌现,为“速成网红、吸引眼球”,不少内容创作以迎合消费者需求为目标,哗众取宠甚至跨越监管红线。2018年4月以来,短视频行业因低质内容、大量制假售假等违法视频迎来空前的严监管期。广电总局约谈今日头条与快手、网信办约谈快手与火山小视频,各大平台纷纷开始经历全面整改。

头部内容为王,长期稳定优质内容产出促使“网红”成长为“标杆”。尽管短视频行业乱象丛生,监管频频出招,但行业正不断蜕变,优胜劣汰。短视频创作者们也将从迎合市场回归到内容沉淀,关注内容核心价值上来。抖音联合七大博物馆制作《第一节文物戏精大会》,弘扬中国古典文化;哔哩哔哩推出短片《寻找手艺》,向中国传统手工艺者致敬,这都是平台引导优质内容生产正在进行的努力。

1.4.4 UGC时代:艺术来源于生活

任何优质内容都值得被传播,每个人的才艺都值得被欣赏。内容付费为任何有价值的内容变现提供了可能性,从网络文学写作、才艺直播到短视频,PGC(Professional Generated Content,即专业团队创作内容),即专业生产内容正在逐渐褪色,而UGC(User Generated Content,即用户原创内容)正在随着创作门槛的降低,内容表达形式的丰富,逐渐成为内容付费行业的主流。内容生产者与内容消费者之间的界限正在逐渐走向模糊,全民创作成为新时代内容创作的刻画。

1.5中美对比:内容付费迅速发展,企业出海小有所成

得益于美国成熟的知识产权保护体制,美国互联网内容产业的付费模式较为成熟,但美国互联网内容中以广告模式支持下的免费资源仍然占据重要地位。从总体来看,中美互联网内容产业总体发展步调一致,但消费习惯和产品结构上存在差异,而中国企业出海已取得令人瞩目的成绩。



1)原创文学/小说:美国版权作品比例高,热门作品类型与国内差异较大

美国在线阅读类产品主要包括出版作品的电子版、原创故事等,电子书最热门平台为亚马逊旗下的Kindle,其特点是版权作品比例高,书籍展现出“纸电一体化”趋势,即同时出售纸质版书籍和电子版书籍。而在热门作品类型上,中美阅读平台展现出较大差异,短信类(短篇)故事在美国尤为热门。美国畅销榜阅读类前5款APP几乎都被短信故事类平台霸榜。



短信类故事是时下美国最热的在线阅读品类,在国内却尚未登上舞台。阅读短信类故事,用户仿佛在读取他人的聊天记录。短信类成为美国最热的原因主要是1)适应碎片化时间,故事较短,被称为“Bite-size”(可一口吃下),阅读一篇故事时间通常只需10-20分钟;2)适应不同阅读速度和环境,可选择自动出现新消息或点击出现,可选择是否配合音频;3)简洁阅读,场景氛围营造,对话形式展现故事,尤其适合惊悚与言情主题。



2)漫画:中韩漫画受热捧,传统漫画商向线上拓展

而漫画平台中,UGC创作平台较少,最为热门的是传统漫画公司漫威和DC的APP,原创平台中以韩国Lezhin最热门。此外,中国的快看漫画、起点读书、腾讯动漫均在美国娱乐图文领域取得可观的成绩。总体而言中美在互联网文学/漫画的付费模式和运营上类似,但具体热门品类和风格差异明显:热血、超级英雄类漫画在美国最受欢迎,而在国内仍以言情玄幻最受用户喜爱。



3)新闻/特色资讯:中美模式相似,免费型为主

中美新闻资讯以广告型免费资源为主,特色资讯以付费订阅为主。中美互联网内容在资讯领域模式类似,尽管美国付费模式起源更高,付费更普及,但中国经历近几年迅速发展正加入付费潮流。

4)音乐:美国付费与广告模式并行,国内以免费为主,付费模式发展紧赶直追

为音乐付费向来是美国的消费传统,常见平台如iTunes、Spotify、Pandora。美国用户可选择的音乐消费方式有两种,一是在线听音乐,则用户可选择免费听歌,但歌曲中将插播广告,付费可免除广告,典型平台如Spotify、Pandora。第二种方式是下载听歌,则下载必须付费,付费模式可单曲购买、可套餐包月购买,典型平台如iTunes。国内的音乐平台则采取两种模式相结合,即可免费在线听歌(无广告),也可付费下载。



5)有声平台:美国以有声出版物为主,UGC与PUGC主导的知识付费稀缺

有声平台上,中美发展的步调相差甚远。得益于美国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有声作品长久以来与音乐专辑、纸质书获得同等版权地位,可通过出版商或第三方(如亚马逊)上线并按作品收费。亚马逊等第三方在集结资源的同时也推出了套餐付费形式,此外美国仍盛行订阅在线广播(Broadcast)的机会获取有声资源。但在UGC和PUGC为主导的在线知识付费内容较少,尤其缺乏如国内得到、在行等独立有声知识平台。

6)长视频:广告模式与版权模式并存,原创剧成为平台护城河

美国电视付费由来已久,但视频付费也是在2005年以后逐渐发展起来,与国内的付费会员模式不同的是,美国IP内容与非IP内容有明确界限。中国如爱奇艺等平台同时采取用户免费看(贴片广告模式)和会员免费看(无广告模式),但美国平台通常专注于一类选择,如贴片广告模式、主打用户分享视频的Youtube和只向订阅用户开放的Netflix。此外,美国长视频平台与国内平台最大的区别在于美国长视频平台已初步建立起原创剧集为核心的护城河,外购版权剧集非主打模式。



7)短视频:美国以社交短视频为主,国内独立短视频平台拓展海外市场

短视频对于美国人民而言并不陌生,但短视频最大的聚集之地在于Facebook、Twitter、Instagram,这些大社交平台下或另开发短视频APP,可关联社交账号。但这类短视频与国内如抖音类短视频相比,社交属性更强,熟人分享较多,而娱乐属性相对较弱。美国同样有类似抖音的产品,最热门的musical.ly由中国团队打造,现已被今日头条收购,今日头条下的火山小视频海外版(Vigo)同样为美国短视频最热门APP之一。总体而言,在短视频领域,中国在短视频发展走在世界前沿,中国团队开发的平台甚至在美国市场占据一席之地。



8)直播:娱乐型直播兴起较晚,中国团队创意为美国直播注入活力

在互联网内容产业中,美国的娱乐型直播起步较晚,尽管如Facebook、Twitter社交平台同样开发了直播功能,但直播主要作为社交功能的辅助。而美国娱乐型直播中,会员/订阅付费更普及,而打赏型直播较少,最热门的打赏型平台包括LiveMe,Live.ly,BIGO LIVE等。这三款作品分别出自猎豹移动、Musical.ly(今日头条已收购)和欢聚时代,故背后主要是中国团队在运作。此外,LiveMe是最早将打赏型直播在美国推广开来的平台之一。在打赏型直播领域,中国走在世界时尚前沿,未来中国企业出海将继续加强国际影响力。



9)在线课程:中美差异较小,以用户直接付费学习为主

在线课程是中美互联网内容领域差异较小的一个类别,由于在线课程更多来自线下课程向线上课程的延伸,故而用户付费意愿较高,运营模式较为类似。美国热门平台与中国国内类似,既有语言型、音乐型等特色平台,也有如网易云课堂等综合型课程平台。



2 互联网内容产业族谱

互联网内容产业分为文图、音频、影音三大类,每个类别下均有不同特色的子类别,这11个子类别构成了丰富多样的互联网内容生态。各大子类别中,长视频类综合月度活跃用户数最高,漫画类最小众,不同子行业呈现不同行业格局与用户画像,但整体而言互联网内容产业发展迅速,前途仍是一片蓝海。



2.1 文图类:资讯免费,网络文学、漫画付费模式成熟

2.1.1 网络文学:出版型崛起,纸电一体化潮流兴起

掌阅、QQ阅读领跑在前,腾讯文学产品优势突出。以月活跃用户排名,网络文学类APP前三名分别为掌阅、QQ阅读和咪咕阅读。其中QQ阅读为腾讯自主研发产品,腾讯旗下阅文集团在网络文学类拥有全面的内容品牌矩阵,包括起点中文网、云起书院、起点女生、红袖添香、潇湘书院等耳熟能详品牌。掌阅的活跃用户数超出第二名与第三名之和,在网络文学类中居于市场领导地位。(注:本文各子领域排行以艾媒北极星数据为准,暂未接入北极星的APP未收录。)



作品型收费和会员型收费为主,平台经营差异化。以QQ阅读为例,QQ阅读核心为网络原创文学,目前书库藏书上百万册。为精准匹配客户,QQ阅读提供男生、出版、女生、漫画、音频五个频道,在主题上包含古代言情、游戏竞技、N次元等9个主题,言情主题占比最高。



出版型作品平台正在崛起,“纸电一体化”趋势锐不可挡。除网络文学外,互联网图文内容领域还有另一颗冉冉升起的新星——出版文学。相比网络文学,出版文学(又称为严肃文学)创作门槛高、制作成本高,长久依赖于纸质媒介传播。而在当下文字传播媒介多样化趋势下,出版类作品无法固步自封于纸质媒介,“纸电一体化”成为时下阅读场景中不可忽视的新潮流。而出版类APP最畅销的前两名分别是当当云阅读和京东阅读,此外阿里文学推出天猫读书也正在建立与全国各地主流出版商合作销售新模式。未来在“纸电一体”趋势下,人们阅读知识类、工具类书籍不再与网络娱乐型书籍割裂,文图传播也将更便捷、高效。

从用户来看,网络文学为“老少咸宜”适合各类人群“食用”的产品。24岁及以下用户占到网络文学用户的将近一半,男生女生比例较为均衡。Top10平台中搜狗阅读女性占比最高(71%),是最为面向女性读者的网文平台。工信部发布的《2018年中国泛娱乐产业白皮书》统计,截至2017年12月,网络文学用户达到3.78亿,较2016年12月增加4455万,占网民总体的48.9%,其中手机网络文学用户规模约3.44亿,占手机网民比重为45.6%。



市场增长快,付费率较高。2017年阅文集团上市曾引发市场广泛关注,网络文学市场被市场看好。假设付费用户人均消费120元(类比网文平台VIP会员年费),参考2017年底3.78亿总用户与63.3亿元市场规模,则用户付费率 为21.8%,未来在内容付费更加普及背景下,用户付费比例预计将进一步提高。






2.1.2 信息/新闻资讯:用户集中度高,平台间差异化程度较低

今日头条、腾讯新闻MAU远超同行,巨头割据资讯领域。新闻类别下月活跃用户数前三名分别为今日头条、腾讯新闻、网易新闻。新闻资讯类平台中,今日头条与腾讯新闻占据明确领先地位,两个平台活跃用户数之和超出Top10其他八个平台的总和。今日头条由北京字节跳动科技运营,企业主要投资者为财务型投资者,腾讯新闻与网易新闻分别为腾讯、网易旗下自主品牌。



新闻资讯类以“文图+视听”模式为基础,差异化程度低。APP通常包含新闻版块、短视频板块,信息量大,不同平台内容差异化程度较低。以今日头条为例,目前头条已包含57个频道,新闻更新以算法推送为主要方式,用户可通过个性定制频道初步定下内容,随后平台将分析用户浏览历史,个性化推送。

今日头条:传统新闻+短视频+内置微博。今日头条APP基本版块包含首页(传统新闻信息流板块)、西瓜视频(今日头条旗下横屏短视频产品之一,主要内容为PGC/PUGC)、微头条(形式上类似于内置版微博,包含热搜与名人官微发文等)、小视频(与西瓜视频不同,以生活型UGC内容为主,纵屏浏览、画面简洁)。



新闻资讯相比网络文学受众更广,覆盖人群更加均衡。相比网络文学类近一半人群为24岁以下年轻人,新闻类资讯APP对于30岁以上人群的覆盖明显高于网络文学类。新浪新闻是年轻人比例最高的平台,受微博带动,新浪新闻24岁以下年轻人占比在47%。而在用户性别上,新闻资讯类平台用户男女比例基本均衡,男性比例略高于女性,在Top10新闻资讯类APP中凤凰资讯男性比例最高,达63%, 新闻资讯类市场规模基本归属在广告市场规模中,此处不作单独分析。



2.1.3 特色/专业资讯:瞄准细分市场,平台内容特色分明

特色资讯类分类多,平台内容差异化。特色资讯类APP为特定人群设计,“专业性”强,属于普通新闻资讯不能够覆盖的细分市场。目前月活跃用户水平最高的平台与体育、购车、娱乐相关。从MAU来看,汽车之家、腾讯体育、虎扑为前三名,相比其他子行业头部平台集中度相对较低,受众相对较少,即使是排名第一的汽车之家,其MAU约为今日头条的十分之一。



时下畅销榜热门专业资讯包括爱豆IDOL,为明星粉丝设计的明星资讯平台,关注明星实时动态、活动行程等;球球是道,为球迷设计的专业的足彩、竞彩、篮彩等赛事数据服务平台,目前活动包括世界杯专区等;19楼,同城女性婚恋家社区平台,包含婚恋、相亲、装修、育儿等资讯。不同的平台用户画像差异显著,如爱豆,面向明星粉丝设计,主要为24岁以下年轻人,尤其是女性比例较高;而懂球帝,则为球迷设计,男性比例较高,而爱球者遍布各个年龄阶段,年龄分布更均匀。



财经类热门APP包括FT中文网、华尔街日报、经济学人、华尔街见闻、融资资讯平台创业邦、科技创新资讯36氪等。

专业资讯在内容上以特定主题为主,但传播与推送方式类似与新闻资讯。盈利上由于专业资讯的知识性更强,不可替代性更高,会员型收费也成为专业资讯的盈利主渠道之一。

2.1.4 漫画/彩绘:资源聚集头部平台,付费迅速增长

小众消费,行业集中度高。动漫类APP活跃用户数最高的平台为快看漫画、腾讯动漫、看漫画。其中快看漫画和腾讯动漫活跃用户数居于行业绝对主导地位,行业头部平台优势明显。漫画类总体活跃用户数较少,与掌阅(约7000万MAU)相比,快看漫画作为行业龙头,而MAU不足掌阅的三分之一,故漫画总体受众较小,个性化特征强。



漫画类似“绘画版”网络文学,而主题偏好“二次元”。同样配有不同的主题,主题划分上却与网络文学略有不同。以快看漫画为例,其分类包括恋爱、古风、正能量、日漫、灵异等十多个主题(与网络),最热门漫画评论数可达数百万。



单元素向多元素转变,短视频、信息流社区加强用户粘性。与今日头条类似,快看漫画也引入了新兴内容板块,传统日更漫画作为漫画独有特色被保留下来作为单独的板块,同时也创建了“漫画界微博”,让各种二次元人群在这里找到他们的世界。

高制作成本、用户粘性高促使漫画价格居高不下。快看漫画在变现上以传统作品、会员型付费为主,考虑漫画制作成本,价格通常高于网络文学。与VIP123元/年的掌阅相比,快看漫画付费会员价格为328元/年,甚至高于知识型平台喜马拉雅(288元/年),与视听型平台爱奇艺(218元/年)。此外,快看引入了游戏中心,可在APP内直接下载体验,快看商城同时出售各类漫画周边、IP产品、生活用品等。

二次元用户总体女性比例高,年轻人更偏爱。漫画类APP用户总体而言以女性为主,Top10平台中女性用户比例高达61%,而Top10平台中,不同平台用户比例差异较大,快看漫画女性用户比例高达80%,为名副其实的“少女”聚集地,而腾讯动漫用户则更为均衡,女性比例占49%,甚至略低于男性。此外,动漫之家为典型“男性向漫画”主导,男性用户比例高达76%。年龄分层上,漫画类以30岁以下年轻用户为主(占比约80%)。



工信部发布的《2017年中国泛娱乐产业白皮书》指出,2016年我国核心二次元用户将超过8000万人,二次元用户将突破3亿人。假设网络漫画总体用户2018年为3亿人,参考腾讯动漫2017年度总分成收入和腾讯活跃用户数,则2017年每活跃用户数创收约7.78元,由此假设前十大平台占全行业总活跃用户数的90%,则2017年网络漫画行业市场规模达6亿元。



IP为王,产业全链条价值高。上述市场规模仅为在线漫画一环的市场规模,事实上动漫产业包含线上线下漫画创作、动漫影视作品、IP周边,IP改编剧等全产业链。若包含整体动漫(动画+漫画)全产业链条,动漫产业产值预计可达2000亿人民币。



2.2 音频类:音乐发展稳定,知识付费注入活力

2.2.1 音乐:头部平台胜在歌曲数目,各平台积极构建内容生态

音乐类APP腾讯为龙头,阿里百度差距明显。QQ音乐、酷狗音乐、酷我音乐为音乐类月活跃用户最多的平台,QQ音乐为腾讯旗下自主产品,酷狗音乐、酷我音乐均曾获腾讯产业共赢基金投资。以用户来看,QQ音乐、酷我音乐为行业龙头,且MAU差距较小,呈现“双龙头”局面。阿里旗下虾米音乐、百度旗下产品百度音乐与头部音乐平台相比差异明显。



音乐资源比量不比价,衍生生态提高用户粘性。音乐类内容以会员和作品型付费为主,歌曲多是基础优势,最基础的内容形式为音乐(无画面型)、音乐MV(视频),此后衍生为音乐短视频、直播等形式,不同平台生态建设差异化。此处选取酷我音乐和网易云进行简要对比。



酷狗胜在音乐全,K歌社区;网易云胜在音乐、短视频、知识付费多元生态。传统音乐平台酷我音乐全,歌曲版权资源丰富,并引入了类似于“唱吧”的内置KTV板块和分享社区。网易云则在基础音乐和MV等内容上引入了短视频板块,并建立以短视频为中心的微博式信息流社区。网易还引入有声书、知识付费板块,立足网易全面IP生态建设的游戏中心和商城。相比喜马拉雅等从零开始的音频平台,网易云音乐在主推音乐类课程上有天然优势——网易云用户本身是经过筛选的音乐爱好者,网易甚至可以根据用户订购的音乐类型推荐不同的课程。

移动音乐用户遍布各个年龄阶层,女生总体比例略高。在Top10各大平台中网易云音乐和音悦台女性用户比例更高,分别为59%和64%,此外这两大平台更是年轻用户比例最高的平台,24岁及以下用户占比分别为54%和66%。



网络音乐市场日臻成熟,平台IP资源与雄厚资本构成行业护城河,新进入者争夺市场份额难度较高。据艾媒咨询,2017年底中国手机音乐客户端用户规模已达5.05亿,行业格局较为稳定,平台个性化建设不断完善。预计未来几年,移动音乐延续版权为王,各平台以社区生态建设为中心丰富板块内容。



2.2.2 在线音频:知识付费促进内容生产,用户付费前景广阔

喜马拉雅MAU遥遥领先,各平台差异化经营建立独特优势。喜马拉雅、樊登读书会、懒人听书、蜻蜓FM、千聊、得到、凯叔讲故事等都是有声书平台中消费者耳熟能详的品牌。从2018年5月MAU来看,喜马拉雅为当之无愧的行业领导者,蜻蜓FM与荔枝FM其次。Top3平台MAU占Top10总MAU的86%,头部平台优势明显,追赶者望尘莫及。喜马拉雅投资者包括阅文集团、小米、京东等,同时喜马拉雅文化基金投资了樊登读书会;得到获腾讯投资;蜻蜓获百度投资。



顺应时下用户对内容的渴求、碎片化时间以及解放双眼等需求,音频平台内容日臻完善。不同平台的课程风格与客户略有不同。下文以喜马拉雅为例进行音频平台内容介绍。

喜马拉雅:多样音频+音频直播+商城。喜马拉雅一级板块分为:娱乐、知识、生活、特色,娱乐下有声小说板块与网络文学板块类似,以音频主题划分频道。此外,喜马拉雅引入商城出售音箱、耳机等产品,接入游戏中心,推出多款无需另下载APP的嵌入式游戏,或为喜马拉雅变现的创新渠道之一。尽管喜马拉雅部分音频,如影视解说等频道,开始引入视频,但喜马拉雅仍旧以音频为主,直播板块也是音频直播,与虎牙、斗鱼等视频直播有明显区别。



年轻人更爱娱乐,职场人士更爱学习。有声平台与音乐平台相比,女性用户占比略低,年轻人比例更低一些,体现出年轻人在娱乐领域更强的消费力,而在知识性更强的有声书平台,25-35岁比例相对较高。



市场潜力可观,用户付费有待提升。据艾媒咨询,中国在线音频市场用户在2017年底达3.48亿,预计在2018年达到4.16亿,2017年有声书市场规模达32.4亿元,预计2018年达45.4亿元。以上述数字为基础,假设付费用户人均消费为200元(知识性课程单价远高于音乐单曲价格),则目前音频平台付费率仅为5.5%,与文图类作品或会员型付费平台仍有一定差距。若音频平台此后重推“非专辑”的“单课”出售模式,降低付费门槛,将能进一步提高付费率。



2.3 影音类:各平台展开跨类别竞争,抢占用户时间

2.3.1 网络游戏:付费模式最为成熟,热门网游层出不穷

网络游戏“朝代更迭”频繁,腾讯占据半壁江山。热门手游不断推出,一款火爆新游戏往往能在数日之内冲到免费榜前列,但手游背后的平台势力划分却较为稳定。以2018年5月15日榜单来看,王者荣耀、梦幻西游、乱世王者,在网络游戏类畅销榜中排名前三。企业中腾讯是当之无愧的手游榜第一企业,畅销榜前20款游戏中,腾讯占半壁江山,网易紧随其后,占据其中5款。其余能冲入畅销榜前二十的游戏公司包括米哈游、ICG、游族网络、光宇科技、乐元素。

受数据来源限制,此处仅展示2018年3月手游榜各游戏活跃用户数,最高为王者荣耀,MAU达近2亿,此后多款腾讯游戏月活均在3000万以上。近期热门游戏包括:武林外传、山海经、第五人格、FIFA足球世界等。



网游类型多样,角色扮演、动作最为热门。畅销榜前100款游戏在游戏类别分布上表现出丰富多样的特征,总体而言动作类、角色扮演类游戏最为热门。王者荣耀、绝地求生均为动作类游戏,开心消消乐与欢乐斗地主则分别为益智和卡牌游戏。受最近世界杯风潮提振,手游FIFA足球世界乘风而上。



用户时间碎片化和“4G”普及促使移动游戏的消费场景多元化。除了家中成为游戏“主战场”,公交地铁等交通工具属于移动游戏最常见场景之一。除场景多元化外,男女在移动游戏上表现出付费率上的明显差异,男性付费率高达87%,女性付费率仅为57%。



移动游戏占游戏市场过半份额,家庭游戏机或为新增长点。根据游戏工委发布的研究报告,2017年中国游戏市场实际销售收入达2036.1亿元,同比增长23%,其中移动游戏占比57%,客户端占比31.9%,网页游戏占比7.6%,家庭游戏机市场销售收入达13.7亿,份额有所增加,占比0.7%。



2.3.2 长视频:三大头部平台聚集IP资源,原创内容为平台独特优势

BAT三分头部天下,广告+用户付费成主盈利来源。腾讯视频、爱奇艺视频、优酷视频为长视频类月活前三甲,优酷现为阿里巴巴旗下大文娱事业群旗下产品,爱奇艺则归百度所有,长视频前三甲实际上是BAT在长视频领域的布局。在知识产权保护,与内容付费普及后,长视频端以会员型和内容型付费变现越来越成熟,此外,广告收入也是长视频平台最重要的收入来源之一。



IP为王,文娱生态加成护航。长视频平台基本运作方式为通过购买版权或者自制剧向消费者提供长视频产品进行收费。长视频的基本内容板块通常包括体育、动漫、二次元、网剧、综艺、原创内容、电视、电影等。而长视频端累计的流量优势让各平台积极探索文娱生态,引入多元素产品,形成完整生态链。下文以爱奇艺生态建设为例简要分析。

爱奇艺:建立以IP为核心的多元文娱生态圈。爱奇艺希望建立从文学、漫画、轻小说到短视频、游戏、直播、长视频的文娱生态链,同时引入爱奇艺商城出售各类IP周边产品、影音硬件、明星限量款、甚至是食品、图书、首饰等多领域商城。爱奇艺以长视频发家,但此时的爱奇艺早已超越“长视频”的定义,而是成为文娱+电商的综合型平台。



爱奇艺:“一站式消费”已初成,“一站式付费”待探索。消费者几乎可以在爱奇艺APP内享受到文娱领域的一切线上活动,且该完整生态具备着大数据收集和定制化分析与推送的优势。但目前爱奇艺保持“分区会员制”,即爱奇艺文学会员与爱奇艺视频会员福利不共享,这对于消费者“一站式”购物而言创造了额外阻碍。目前的爱奇艺还仅仅是多个APP融为一体的“综合APP”,而要做到“一站式文娱消费”,爱奇艺不能仅仅是APP平台的相加,而是消费上的贯通互联。从这个角度看,尽管爱奇艺生态已经初建,为消费者提供更好消费体验的道路却仅仅是开端。

积极开发原创剧集构成平台优势,未来平台定价权将进一步提升。随着IP价格的不断攀升,头部平台若以逐次拍卖形式为每次IP剧集出价,则平台外购剧集成本将不断攀升;若平台间共享播放权,则平台无法真正剧集忠实用户。国内视频平台正积极向美国如Netflix等成功视频网站看齐,开发平台原创综艺、电视剧、电影,真正实现“平台独有”,形成平台护城河。爱奇艺自制综艺《中国有嘻哈》、腾讯视频《创造101》都是各平台积极探索原创获得的初步成果。



长视频总体适宜各类人群“食用”,不同平台差异化经营。在用户方面,长视频类APP同样是“老少咸宜、男女平衡”的平台,但不同平台仍然展现出用户画像的差异化。比如哔哩哔哩24岁及以下用户占比高达65%,而暴风影音则仅为30%。芒果TV拥有最高的女性用户比例(69%),而PP视频则仅为35%,这主要与用户偏好的内容类型不同有关。



市场规模庞大,付费率提升将进一步开发市场潜力。据艾瑞咨询,中国网络视频市场规模在2017年已达952亿人民币,预计2018年将达1250亿,2020年将接近2000亿。其中用户付费仍然仅仅是网络视频市场规模的一小部分,2017年用户付费收入为236.2亿,仅占总市场规模的26.6%,预计未来数年,用户付费率进一步提高,用户付费将成为网络视频平台更重要的收入来源。

2.3.3 短视频:用户流量爆发式增长,广告收入为核心变现模式

快手抖音跑在最前,头条布局优势明显。在短视频领域,快手和抖音无疑为两大头部平台,快手月活跃用户数已达2.3亿,而抖音也超过1亿并正高速增长中。在Top10平台中,快手已获得百度与腾讯的投资,火山小视频、西瓜视频、抖音均属于今日头条系产品,美拍为美图秀秀旗下产品,而腾讯正在积极推动微视等短视频产品。



UGC时代短视频社区,社交属性强,信息扩散力强。短视频的基本内容是以UGC/PUGC内容为主,视频长度往往在5分钟以下,社交属性强,创作门槛低。目前短视频播放模式主要有横屏与竖屏两种,其中快手、火山、抖音都属于竖屏,而梨视频、好看视频等属于横屏,不同的模式适应消费者不同的观赏习惯,竖屏往往更合适与故事表达型内容。下文选取抖音作为纵屏代表型APP介绍。

抖音:音乐短视频社区,内容主题丰富。今年春季频频站上免费榜第一名的抖音是今日头条旗下的一款15秒以下音乐短视频APP,其基本的模式是全屏信息流式,用户无需选择和搜索,进入平台后即可观看各类短视频,通过向上滑动切换视频,而其视频的基本内容为UGC和PUGC,用户自主创作为抖音视频的主要来源。内容分类上包括搞笑、才艺展示、生活日常、萌宠、萌娃等。



广告变现已初步实现,电商、打赏等付费仍在探索。由于短视频播放时间短,如火山、抖音等短视频在15秒内,则如此短的时间内植入观看前广告对用户的观看体验影响极大。贴片广告、信息流广告、电商导流、用户打赏等模式均在短视频平台变现探索中。抖音已经引入滑动中穿插广告短视频的做法,已与京东、每日优鲜、中国移动等广告商合作。



短视频:年轻人、女性更偏爱。短视频用户女性比例较高,年轻人比例较高,其中,由美图秀秀推出的美拍女性比例高达74%,而注重横屏叙事故事的西瓜视频该比例仅为38%。此外,西瓜视频备受中年用户青睐,41岁以上用户比例高达37%,远超快手、抖音等年轻化平台。



根据艾瑞咨询数据,2017年短视频市场规模达57.3亿,而这个年轻的行业尚未发展成熟,尤其是变现方式仍在探索,未来仍有较大发展空间。

2.3.4 直播:行业竞争激烈,竞争格局洗牌重构

直播行业竞争激烈,欢聚时代小有所成。花椒直播、YY直播、斗鱼直播是直播类APP中月活最高的平台。Top平台中YY与虎牙均为欢聚时代旗下产品,虎牙已于2018年5月在美国上市,斗鱼也正在筹备上市。除此之外,花椒与六间房合并,映客在香港上市,直播行业面临竞争格局洗牌重构。Top3平台占总MAU的比例仅50%,与其他内容付费子行业相比,用户集中度不高而市场竞争激烈。2015年是直播行业激烈竞争与直播品牌井喷的一年,在经历行业洗牌,监管完善后,目前行业格局相对稳定,直播平台也更为规范。



直播平台三大类型:资讯直播、音乐直播和游戏直播。大多直播平台兼具不同直播类型。虎牙、斗鱼、YY尤其侧重于游戏直播。而游戏直播与文学、音乐等频道分类不同,网络游戏更新换代更快,热门游戏不断涌现,而直播平台的频道实际上随着热门游戏不断更新。下文以虎牙直播为例简要介绍。

虎牙:热门游戏吸引眼球,短视频与直播相互呼应。目前虎牙最热门的首页游戏频道包括王者荣耀、绝地求生、LOL(夏季赛事)。除游戏直播外,虎牙同样有娱乐版块,包含星秀、音乐、动漫、美食等频道。其主要盈利模式都是主播打赏分成,因此对于直播平台而言,吸引有影响力的主播,发展粉丝经济,甚至主动为主播提供营销与包装都是创收重要手段。虎牙同时还引入了短视频模块,尽管占比不高,但短视频有利于主播视频二次传播,与直播形成协同效应。



直播:年轻人比例高,男性更偏爱。在用户画像上,直播平台年轻用户居多,总体Top10平台24岁及以下比例约54%,而男性略多于女性。在各大平台中小米直播、熊猫直播女性比例较低,分别为39%和37%,而与之相比一直播和映客直播女性用户比例最高,分别为75%和63%。



市场前景广阔,头部平台头部主播吸金能力强。据艾瑞咨询,2017年泛娱乐直播市场规模可达441亿,2018年预计可达约650亿。据工信部《2018年中国泛娱乐产业白皮书》,2017年中国在线直播用户规模达到3.92亿,较2016年增长26.5%,预计2019年用户规模将达到4.95亿。2017年11月,八家直播平台头部主播收入高达4.3亿元,花椒更是突破亿元大关,前300名主播收入约1.2亿。



2.3.5 在线课程/考试学习:线下课程向线上延伸,内容品类更丰富

分类学习平台提供海量课程,线上学习正释放红利。作业帮、有道词典和一起作业为考试学习类APP月活最高的三甲,其中作业帮曾获百度投资,有道词典则属于网易旗下产品。其他网校知名产品包括沪江网校、网易云课堂、中国大学MOOC等,相比付费音频课程与长视频付费,在线课程发展是最为成熟的。线下付费课程在互联网时代向网上迁移,转向边际成本更低的网上课程一方面提高盈利收入,另一方面降低课程单价,吸引更多客户。

学习考试类平台提供差异化课程,课程针对性强、难度高,则定价权高。在线课程内容丰富,覆盖知识从语言类学习、专业资格考试到厨艺、摄影等生活爱好。英语学习类课程面向人群广,用户较多,但平台间竞争激烈,定价权不高。相比之下,专业性更强、面向人群更少的注册会计师考试课程,拥有用户较少但定价权更高,课程单价昂贵。



网易云:个人学习、企业培训综合平台。网易云课堂是综合英语学习、职业学习、亲子教育、生活才艺等课程为一体的综合型平台。网易云上有各类免费课程,付费课程依据课程内容不同呈现高度差异化,企业培训课程单价尤为昂贵。



其他畅销在线课程类平台包括步知公考(针对公务员考试群体,对行测、申论、面试进行指导)、悟空识字(针对学前儿童,学习认字)、考试宝典(医学教育)等。



学习是终身的事业,女性相对更爱学习。总体而言,上述Top10平台用户画像显示各年龄阶段用户比例较为均匀,女性比例明显高于男性,除驾考宝典外,所有Top10平台的女性用户比例均高于50%,百词斩女性用户比达63%。而年龄分布上,一起作业实际上成为家长帮助孩子完成作业的平台,故而24岁以下年轻人用户仅占5%。超级课程表尤其适用于大学课程就读者使用,年轻用户占比高达92%。



艾瑞咨询发布的数据显示2017年中国在线教育市场规模预计达1941.2亿元,同比增长22.9%,在知识付费理念兴起的行业环境下,在线教育仍保持高速增长,预计增速有所放缓,2019年市场规模将达2727.1亿元。

2.4 互联网内容子行业大比拼

2.4.1 比一比市场规模:在线教育、网游、长视频最为领先

互联网内容产业实为内部差异化发展“大家族”,在线教育、动漫、网络漫画市场规模最高,短视频、有声频道等子行业尽管规模较小,但增速较快,未来前景可观。(资讯类以免费资源为主,暂未纳入比较)。

在线教育发展成熟,付费模式稳定,发展增速放缓。在线教育从线下教育不断向互联网,乃至移动互联网迁移,发展相对较为成熟,经营模式较为传统,依旧主要以用户直接付费为主,市场规模最大,但增速相比其他领域正在放缓,占互联网内容产业市场总规模比重从32%逐年下降至27%。

网络游戏、长视频增速快,逐渐成为互联网内容产业支柱型子行业。网络游戏与长视频同属第一批入局“互联网化”的子行业,目前市场规模均已达千亿级别,且近5年来增速较快,在总市场份额中的比重明显提升,未来将成为互联网内容产业的支柱型子行业。

直播迅速成长抢占份额,音乐增速放缓退居二线。直播平台在近5年的增速远高于互联网内容整体,市场规模从2014年的49亿增长至2018年预计的649亿,确属互联网内容产业中异军突起的一支力量,而未来在电商直播等新模式提振下,直播尚有更多的成长。音乐与直播相比,其在互联网内容中所占的比例逐年下降,尽管付费率上升,但音乐包相比其他内容消费的“天花板”较为明显,未来的发展较为稳定,与其他领域跨界合作创作新内容形式或为新方向。

短视频、有声频道入局最晚,但增速较快,为互联网内容产业注入新活力。短视频、有声频道在2016-2017年才真正实现高增长,由于入局最晚,相比网络游戏、长视频等庞然大物,短视频和有声频道的体量较小,尚无法与互联网主流内容子行业相比,但作为新兴发展模式,其活跃用户数、市场规模增速充分展现了其未来发展的潜力,在未来变现方式更成熟、发展模式更规范的趋势下,短视频与有声频道将上升为更具影响力的互联网内容板块。

网络漫画付费率提升,市场规模有待成长;动漫全产业链发展成熟,前景可观。网络漫画与长视频、网络游戏等热门主流品类相比,市场规模较小,但近年来用户付费提升较快,市场规模增长较快。而网络漫画仅仅是动漫产业的一小环,动漫产业包括上下游制作、中游发型及播出、下游衍生品等各环节,整体产值2018年预计可达2000亿元。






2.4.2 比一比活跃用户数:长视频“老少咸宜”,漫画、特色资讯“小而美”

Top10平台平均活跃用户数从整体角度评估互联网内容消费中哪些品类最受消费者欢迎,哪些品类所面向的消费者最多。前文提到共11个互联网内容子行业中,长视频是平均活跃用户数最高的类别,其次为新闻、音乐、网络游戏。而走“小而美”路线的漫画和特色资讯,覆盖人群相对狭窄,活跃用户数较少。

长视频成为内容消费“最热门”,娱乐型消费仍是内容消费主导。互联网内容产业所有内容可依据其娱乐性、信息性、知识性划分为不同的等级,满足消费者不同倾向的内容需求。而从整体各子行业平台互相比较中发现,时下“知识付费”风潮兴起,碎片化学习知识成为新潮流,互联网内容消费仍然以娱乐型消费占据主导地位,“泛娱乐化”也成为互联网内容产业的发展的重中之重。

“视觉+听觉享受”提高消费体验,泛娱乐领域跨界创新。长视频、网游、短视频等都是最热门的互联网内容,即便是新闻资讯、音乐平台也引入了短视频、直播等元素,单一的视觉或听觉表达的产品在消费体验上不及多元素产品。而音乐、新闻资讯等较为成熟的互联网内容也在新模式、新内容展现方式上创新,为平台注入了新活力,从而更加适应泛娱乐时代用户的内容消费习惯。



2.4.3 比一比行业集中度:在线音频、长视频用户集中度最高

以前3名MAU/前10名MAU来衡量行业(用户)集中度,则各互联网内容子行业的集中度相去甚远。行业集中度提高代表行业内部竞争格局调整和资源整合,用户向头部平台的聚集一方面促进头部平台之间的竞争,另一方面使得行业内容生产和消费方向更多的集中在龙头平台手中。

有声平台集中度最高(86%),喜马拉雅抢占先机优势明确,后续竞争可依赖差异化经营。有声书行业爆发增长于2016-2017年,在互联网内容领域中起步晚,总体市场规模不大,但头部喜马拉雅、蜻蜓等平台迅速抢占用户份额,喜马拉雅目前已占前十MAU近半壁江山,龙头位置稳固,但未来行业发展潜力大,各平台可依据差异化经营开辟新河山。

长视频由BAT三分天下(80%),雄厚资本积累IP构成护城河。长视频领域由腾讯视频(腾讯)、爱奇艺(百度)、优酷(阿里)三分天下,抢占行业8成份额,行业内芒果TV凭借湖南卫视独特文娱优势也占据一定市场地位,而留给其他市场参与者的机会不多。未来在IP为王,影视剧集单价不断攀升的背景下,长视频行业未来龙头之战仍有赖于BAT的雄厚资本。

短视频兴起最晚,而行业内快手、抖音成双龙头,BAT巨头纷纷重磅布局,未来竞争日趋白热化。短视频自2017年迅速发展以来活跃用户数迅速跃升一线互联网内容类别,目前行业内以快手、抖音为双巨头,用户大量集聚之后,每月净增用户放缓,行业增长进入调整期。UGC和PUGC为主的短视频主要护城河来自“网红”视频原创者。奇妙的是,尽管腾讯和百度曾投资快手,但BAT三大巨头在短视频领域势力逊色于今日头条,而2018年BAT纷纷重推短视频(腾讯微视、下饭视频;百度Nani视频;阿里独客),而坐拥各大流量池和用户的几大龙头将为短视频竞争格局带来新变化。

漫画、音乐行业格局稳定,流量聚集龙头平台,IP资源为核心,追赶者打“差异化经营”牌。漫画和音乐是互联网内容发展较为成熟的行业,而近两年用户付费率逐步提高,各平台收入结构向用户直接付费倾斜。与长视频类似的是,漫画与音乐仍旧是IP为王,但漫画平台鼓励和吸引作者原创,而音乐平台以外购版权为主,用户方以音乐社区建立生态。行业内依旧出现差异化经营平台,与行业龙头“错峰竞争”,如以男性向漫画为主的动漫之家和重视用户间交流和音乐学习的网易云音乐。

网络游戏多热门类别并行,腾讯、网易主导行业。网络游戏以游戏划分,则行业集中度并不高,不同游戏因面向用户人群不完全相同,动作、角色扮演、休闲棋牌等游戏均占据一席之地。若以产品背后公司划分,则腾讯与网易为毫无疑问的网游双霸主,腾讯占绝对领先市场地位,而腾讯依赖雄厚资本频频收购热门游戏公司,旗下产品相互竞争同样激烈。

直播行业用户集中度最低,欢聚时代小有优势,“优质主播”资源为核心,竞争格局仍可生变。频频传出上市传闻的直播领域相比其他领域,并没有可占据半壁江山的绝对龙头,欢聚时代旗下YY、虎牙两款产品结合则整体用户数较为领先。在各平台纷纷寻求融资,而网红主播在平台间不断流动的背景下,行业的真正龙头或仍在成长当中。



2.4.4 比一比用户画像:漫画用户最年轻、女性比例最高

年轻人更爱娱乐型内容,职场人士相比之下却更爱信息知识型内容。内容消费大多数内容平台老少咸宜、男女均衡,但是再具体数据上,仍有一定差异。漫画为年轻人、女性比例双高领域,特色资讯由于热门特色资讯以球赛、购车为主题,呈现出年轻人、女性比例双低的局面。直播、短视频、长视频等娱乐性强的内容年轻用户比例更高,有声书、特色资讯、新闻资讯、在线课程则相比之下年轻用户比例略低。



2.4.5 比一比消费性价比:VIP价格中,音乐最亲民,漫画最昂贵

音乐消费性价比高,用户粘性最高的漫画消费则较为昂贵。在众多内容消费中,多数消费者是跨平台消费、跨类别消费,而不同平台的花费不可一概而论。假如消费者有100元/月的预算,那么这100元可以消费什么样的内容组合?多数平台在提供会员福利的同时也提供免费资源,用户可自主平衡偏好与性价比,组成个性化消费方案。下图展示了100元消费预算下可以选择的内容付费类别和示例平台与组合。总体而言,音乐VIP价格最“亲民”,漫画VIP瞄准用户粘性高的二次元人群,价格高于视频、有声书。



3 内容付费行业发展趋势

3.1 内容付费大势所趋,行业整合升级

3.1.1 人心需求所在,内容付费不会止步

内容付费满足人心需求,年轻一代更注重精神富足。像所有的消费品一样,产品顺应消费者需求而生,而时下的中国,以移动互联网为中心的新经济蓬勃发展,新中产阶级崛起,Z世代人群(95后-00后)成为新型消费主力军,寻找自我、提高自我、实现自我成为人心需求的核心。人们心中美好生活的刻画,不再仅仅是物质条件上的“小康”,如足不出户享受全城美食、手机一点家具送上门等,还有精神上的消费与娱乐,搞笑短视频让人一扫一天奔波疲惫,20分钟听一本好书解读提高自己等。内容付费的海洋足够容纳各种精神消费需求,未来或许还有更多类别的内容付费,但可以肯定的是内容付费的发展不会止步于当下。

3.1.2 用户体验至上,内容“更精细、更专业”

人人皆提“消费升级”,而内容付费正是消费升级在内容领域的体现。消费升级时代,不论是1小时送上门的瓜果蔬菜、还是手机上订购的演出门票,消费升级最重要的特征是新一代产品更好的满足用户需求,提供给用户更好的消费体验。在内容领域更是如此,内容平台最应该做的是在更好满足消费者需要的前提下考虑变现,更好的消费体验吸引更多的消费者,消费者流量代表着价值。

直击用户痛点,解决尚未解决的用户难题是提高用户体验的核心。如果消费者想读书却没有时间,那么平台就把书做成音频,可以让消费者随时听,如果时间过于碎片化,音频时间太长,那么就做成解读好书的短音频、视频,让用户能够以更便捷、更舒适的姿态享受消费。从纸质版到在线版,从PC端到移动端,仅仅是在最基础的形式上为用户提供便利,而当下的内容消费,分化更精细、内容更专业。每一个群体都被关注,而越来越精细化,个性化的服务必定是内容付费的重要趋势。



3.1.3 时间之战,流量之战

内容行业跨界纷争,以长期稳定优质内容产出抢夺用户时间。不同内容细分领域竞争格局不同,文图领域巨头地位稳固、行业发展成熟,短视频领域新生力量生长,互联网巨头纷纷入局。但整个内容付费行业企业面临共同的用户时间之争。当消费者花费更多的时间在抖音上看短视频,自然可能减少在微信公众号上阅读的时间。美团外卖与饿了么之争输的是康师傅,那么短视频平台之间竞争的烽火未必不会蔓延到长视频、直播等领域。

新颖优质内容在哪,用户就在哪。内容付费行业的用户忠诚度并不牢固,新奇有趣的短视频此时流量井喷,但一款新的“王者荣耀”、一部爆款电视剧可能让短视频走下神坛。消费者的时间是有限的,未来行业的时间之战不会停止,但从消费者角度来说,竞争促进行业整合升级、促进内容进化换代,尽管赢家尚未可知,但好平台、好产品终将受到消费者认可。



3.2 行业痛点

3.2.1 版权之争:盗版资源侵蚀平台利益,诉讼频频折射平台焦虑

版权纠纷频发,折射IP为王时代的内容平台焦虑。日前,爱奇艺状告B站侵权、优酷起诉电视猫、捷成华视状告如家等版权官司频频发生。事实上不仅是在长视频领域,在图文、影音、甚至是电视剧综艺等领域,抄袭的指控不绝于耳。IP是内容领域的核心和各大平台的资本,而抄袭确实不法者牟利的捷径,如何保护IP,树立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不仅仅需要政策和法治的支持,更需要每一个人的努力。

3.2.2 内容之争:AI入局提高效率,审核难题依旧难解

内容思想导向难以把关,各平台审核与分发机制仍有待提升。有趣与微信公众号数量早已过千万,抖音上每日都有用户上传视频,在内容的海洋里如何吸引用户眼球是每个内容生产者都在思考的问题。抖音、快手等短视频被工信部约谈,小视频下线整改,今日头条永久关闭内涵段子等板块都折射出时下内容质量参差不齐,甚至低俗消极的问题。“算法没有价值观”曾被人们所诟病,但值得欣喜的是各平台都在积极探索更有利于互联网健康积极环境的内容审核机制与内容分发机制。

3.2.3 信息之争:个性化or保护隐私?

用户信息泄露、隐私曝光在内容付费场景下更成为消费者隐忧。尽管“定制化算法推送”能够更加精准化的了解用户需求,为用户推送其更喜爱的内容,但用户同时面临浏览记录被记录、分享、甚至注册信息被泄露的风险。若一名消费者在淘宝上浏览自己想买的商品,移步视频网站,却能看到自己刚才浏览的商品的信息流广告,尽管消费者确实获得了“更定制化的广告推荐”,但与此同时消费者信息也被泄露。如何保护用户信息,在获得用户认可的前提下使用和交换用户信息是各大内容平台都面临的挑战。

3.3 投资风向

3.3.1 小程序/轻量化程序前景广阔

百度宣布7月正式推出智能小程序,而微信小程序正如火如荼发展起来,此外多平台如喜马拉雅、QQ阅读等引入APP内游戏入口,轻量化游戏成为新热点。小程序便于使用,开发难度低,可受益于大平台流量,未来发展非常可期。微信首推小程序,但其小程序分发尚未成体系,而单独的小程序分发APP如“球小栈”已经上线。未来的小程序可能是APP的轻量化,而百度、微信等大流量平台天然具备分发小程序的优势,谁能成为“小程序Store”将成为消费者与投资者共同关注与期待的问题。

3.3.2“完整生态+一站式服务”=未来内容头部平台

“单一功能”平台走向“多功能+多服务”平台是内容平台的发展趋势,是消费者进一步需求的体现,也是平台变现新渠道。并非所有的平台都“同质化”,而是在原有业务基础上拓展延伸,如图文平台推出音频听书功能、听书平台引入书籍商城等,在本质上为客户本就存在的需求提供了一站式服务。漫画平台读漫画的消费者是否希望购买动漫IP周边产品,听书平台听众是否希望购买原版书,观看电视剧长视频的观众是否希望购买明星同款产品,这些都是内容平台致力于更好的消费者体验必须思考的问题,也是未来激烈的平台竞争中的制胜点。

3.3.3 “大数据+AI”加速行业纷争与发展

基于大数据的算法对于内容筛选与分发具有天然效率优势,AI渗透成行业领先的潜在武器。新华社于6月中旬发布了媒体大脑2.0“MAGIC”智能生产平台,上线后将首次用于俄罗斯足球世界杯的报道中。预计整个赛事周期中,该智能平台可根据内容生产的主题、标签定义,根据赛事信息每天生产1万条短视频新闻内容。由此,“UGC/PUGC”时代开始跨出一步走进“UGC+AIGC”时代,AI的智能与高效是否能为行业带来变革性影响犹未可知,但高科技化的内容生产与分发为行业不可逆转的潮流。

附件:iPhone APP畅销榜前100名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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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臧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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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7-27 20:32:05 | 只看该作者
【案例】律师疫苗文章爆红收140万打赏被封 作者申请提取

刷屏爆文《都在一条船上》因换多个赞赏码打赏被质疑一事有了新进展。

7月26日上午,文章作者张凯发声明回应质疑,称自文章发出后,共收到140万赞赏。对于这笔钱的用法,张凯称将建立基金,用于法律援助和法律研究并每年公开审计。

但7月24日下午,文章发布平台“张凯律师”一号已因被投诉,涉嫌违反《即时通信工具公众信息服务发展管理暂行规定》被屏蔽所有功能。

张凯在最新声明中称,会和腾讯沟通,打开其公众号并正常提取这笔款项。南都记者向微信官方核实款项数额及后续情况,截至发稿前暂未获得回复。

事件回顾:10万+爆文或打赏近百万元

此前,南都记者曾报道过该事件始末。《张凯律师|都在一条船上》一文自7月23日在公众号“张凯律师”上通过关键词提取发出后,迅速在朋友圈刷屏,阅读数和点赞数很快超10万+。后被网友发现其文末的打赏二维码在一天之内多次更换,质疑其是否违规。

7月24日下午,南都记者在公众号“张凯律师”页面发现,因接相关投诉,此账号涉嫌违法《即时通信工具公众信息服务发展管理暂行规定》,该公众号已被屏蔽所有功能,无法使用。《张凯律师|都在一条船上》一文已无法查看并打赏。

文章中张凯自称,律师执照尚未通过相关部门年检。南都记者在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官网上查询,并未找到张凯作为律师的相关信息。

张凯回应:因无法成功打赏更换三四次二维码

为何频繁更换打赏二维码及收款人名称?7月24日下午,南都记者联系上该文作者张凯。张凯称,一开始用了自己的收款二维码,很快就不能打赏了,说账户危险,然后换了朋友的账号,也不能打赏了,现在账号已被封。

张凯告诉南都记者,之前没有预料到文章的影响会这么大,也没有想过会有这么多打赏。“有一次是因为达到打赏限额,有几次说是因为账户不安全,忘了换了几个账户,有三四个吧。”张凯说,因为钱打不进去了,说账户有问题,没办法就只能换一个二维码。至于一共的打赏金额,张凯表示不方便透露。

微信公众平台的运营规则中,仅支持运营者对已群发文章进行小范围修改,每篇文章允许被修改一次,修改范围仅限正文内五个字。为何此文中的二维码可多次修改?

南都记者发现,张凯此文并非微信公众号中的群发文章,而只是一个预览链接。该文并未出现在张凯公众号的消息列表中,仅能通过向后台发送关键字查看。

对此,张凯回应南都记者,称通过回复关键词获取文章是公众号运营中很普遍的一个方式。南都记者在张凯的朋友圈中看到,7月23日文章发布之前,张凯称文章已写好,但多次审核失败。随后,他表示“通过回复关键词的方式,文章终于发出来了。”

目前,张凯的文章和公众号均被屏蔽。张凯认为,通过文章收取赞赏而被屏蔽是不合理的,他将联系微信团队申诉。

律师观点:打赏不等于骗捐

凭借一篇爆文获巨额赞赏,是否有法律风险?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中心研究员﹑副教授朱巍告诉南都记者,打赏不等于骗捐。


同时,朱巍认为,因文章的内容真实性﹑表达方式等,用户与文章作者间存在信息鸿沟,容易让用户超出自己的意愿或违反自己的真实目的而做出打赏行为。例如,用户阅读文章之后,可能因为支持作者﹑文章对自己有帮助等各种原因而打赏,但这仅仅是文章所传达出来的信息,如果后来被证实是错误或是虚假的,则违反了用户最初的打赏真实意愿。朱巍表示,即便这种情况产生,在现有机制下,大部分打赏并不能一一退还。

对于文章作者职业身份的真实性对打赏行为是否有影响,朱巍告诉南都记者,是有一定关系的。“如果事先知道他的职业身份存疑,或是一些其他方面的问题,那可能用户在看文章时,就不会选择打赏。”

http://news.163.com/18/0727/02/DNMIUUOM0001875P.html
编辑:邢海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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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8-3 20:11:22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洗稿”等于抄袭吗?谁在侵犯我的版权

邹韧、邱治淼

导读:众所周知,“洗稿”一词来源于网络。根据百度百科的解释:“‘洗稿’就是对别人的原创内容进行篡改、删减,使其好像面目全非,但其实最有价值的部分还是抄袭的。”那么从《著作权法》的角度对“洗稿”这一行为该怎样理解,《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记者为此采访了多位版权专家。


1.“洗稿”和抄袭剽窃性质一样吗?

谈到“洗稿”一词,让大家开始关注还是今年1月,自媒体人六神磊磊在公众号向另一位自媒体人周冲开炮,并列举出许多证据,证明周冲涉嫌“洗稿”。随后周冲也立即回应,并找到律师证明自己的行为在法律上不构成抄袭。一时间,“洗稿”一词走进了人们的视野,也引起了越来越多原创作者的关注。

那么究竟“洗稿”行为从《著作权法》的角度讲,与抄袭剽窃的性质是否一样呢?

据武汉大学知识产权高级研究中心副主任王清分析,“洗稿”大致有两种类型:一种是以近似或者不同标题替代原始标题而内容基本不变;另一种是以近似或者不同标题替代原始标题,但内容表达有不同程度的变化。根据《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其作品的行为构成侵犯复制权。鉴于《著作权法》里存在“思想与表达二分”原则,若“洗稿”属于第一种类型,该行为显然侵犯了著作权人的复制权。同时,由于其掩盖真实来源,又构成侵犯著作权人的署名权。若“洗稿”属于第二种类型,则应适用“接触+实质相似”的侵权认定方法来判断“洗稿”作品是否与原作品构成实质相似。

关于“洗稿”是否等同于抄袭剽窃的问题,王清认为,首先应说明的是,修改前的《著作权法》同时出现了抄袭与剽窃,但因两个术语含义相同而在修订后《著作权法》仅保留了剽窃。其次,根据参与立法者的解释,剽窃包括“全抄”和“抄精华”,且剽窃行为均掩盖真实来源。因此,“洗稿”与剽窃本质上无差别,如果一定要说差别的话,只能说一个是行业术语,一个是法律术语。

对此,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教授熊琦也认为,如果严格从《著作权法》的角度来分析,“洗稿”行为本质上就是抄袭。因为作品必须具备独创性,而“洗稿”行为是将他人作品原有的表达仅作不改变实质性内容的调整,例如改动句式、改变用词等,但表达的实质内容、逻辑顺序和分析视角等基本一致,上述改动显然没有达到原创性要求。

这与同济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教授张伟君的看法也是一致的,张伟君认为,“洗稿”是否构成抄袭或剽窃的标准与任何抄袭或剽窃文字作品的判定标准没有什么差别,关键看“洗稿”后的文章是否利用了原作品的独创性表达,如果回答是肯定的,就是抄袭或剽窃。

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教授丛立先则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他认为“洗稿”这个词是一种社会行为现象的通俗化描述,并不是一个界定清楚的法律概念。从目前大家所了解的“洗稿”行为来看,并不等同于抄袭剽窃。因为“洗稿”行为可能是抄袭剽窃,也可能是非法演绎,还可能是合理使用,亦可能是借鉴创意思想的新创作。而抄袭剽窃只是“洗稿”行为当中的一种。

2.如何认定作品被“洗稿”了?

众所周知,《著作权法》不保护思想,只保护思想的表达,那如果“洗稿”者并没有完全抄袭原创作者的作品,而是把该作品的意思换成自己的语言风格写出来,作为著作权人该如何认定自己的作品被别人“洗稿”了,从《著作权法》的角度对此是否有一个衡量标准?

据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博士后邱治淼分析,在判断“洗稿”行为是否具有《著作权法》上的可责性时,首先要根据《著作权法》的目标确定某部作品所能获得保护的强度。独创性高低与保护强度成正比。针对保护强度高的作品的复制形式和类型更有可能归入侵权。同时,“洗稿”作为一种写作也具有千姿百态的形式和类型,不可能以一种事先拟定的标准进行判断。如果“洗稿”文改编原文的力度特别大,达到了“转化性使用”的高度,则构成合理使用的概率就非常高。在这种情况下,即便是针对原作的“洗稿”,也不存在《著作权法》意义上的可责性。相反,“洗稿”的本意是想逃离《著作权法》的规制范围,但客观上没有达到独立创作的高度,则任凭“洗稿”者使出浑身解数篡改与转换原作,其最终的结果仍然落入了原作的权利范围之内构成侵权。因此,权利人必须结合自己作品的独创性高度与“洗稿”文的转化性使用程度确定自己的权利是否被侵犯。

对此王清也提到,首先,“思想与表达二分”原则的适用被认为是《著作权法》领域一个知易行难的困难问题。之所以如此,皆因实践中思想与表达的分辨非常困难。其次,该原则的适用并非绝对,即,即便思想与表达在个案中能够截然分开,思想也不受《著作权法》保护。“思想与表达二分”原则的适用需要采用所谓的“抽象——过滤——比对”法,即首先“抽象”所涉两部作品的思想,然后过滤掉思想,再比对表达。根据其抽象程度,思想通常被划分为抽象思想(简单思想)和具体思想(详细思想)。而该原则通常被适用来排除对抽象思想而非具体思想的保护,因为抽象思想难以构成作品的实质性部分,而具体思想可以。实践中的例子就是文学作品中的“情节”。根据“洗稿”的本质,王清认为,即便洗稿作品完成采用“洗稿”人不同的语言风格表达,只要其满足“接触+实质性相似”条件,“洗稿”仍然是“洗稿”而不是创作行为。

对于如何认定本人作品遭到“洗稿”,熊琦特别谈道,判定标准其实与认定其他构成实质性相似的侵权行为并无本质差异,其实从近期“琼瑶诉于正”案件中适用的认定方法就完全可以适用于对“洗稿”行为的判断,两种行为的本质是相同的。

3.“洗稿”软件操作者难辞其咎吗?

随着科技的发达,对于一些专业“洗稿”者,会通过使用专业的软件,俗称“洗稿”神器进行“洗稿”,那么如果稿件是用机器“洗稿”完成的,一旦被认定“洗稿”已构成侵权行为,侵权责任该由谁来承担?而刊登文章的网站会不会承担连带责任呢?

曾经有人评价《著作权法》是技术之子。对此邱治淼解释说,由于《著作权法》的很多规则都是针对新技术带来的利益冲突所作出的调整与适应。现在国内法院尚未针对利用“洗稿”神器专业软件进行“洗稿”的性质进行明确定位的判决,可见这是一个充满争议的问题。这里面涉及人工智能写作是否构成创作以及形成的结果是否构成作品,从而是否能获得《著作权法》保护等一系列问题。而现有的法律没有提供明确答案,国内外学者的观点也是见仁见智,莫衷一是。

邱治淼认为,在无法事先获得明确证据是“洗稿”神器所为的情况下,应遵循客观标准,以网络发表的作品为判断标准,这样可减少很多举证麻烦。基于此,不论是否为“洗稿”神器所为的侵权行为,承担责任的人应该归属于作品上署名的主体。至于刊登文章的网站则根据其是否构成帮助侵权或者替代侵权来确定,如果构成则承担连带责任。网站负有初步审核与跟踪反馈的义务,并与作者签署了相关合同,但这些合同并不能免除它们的相关法定责任。

熊琦则表示,运用软件进行“洗稿”是现今较为常见的一种“洗稿”方式,软件本身只是一种工具,因此侵权人当然是利用软件“洗稿”并传播该作品的主体。至于刊登文章的网站是否承担侵权责任,要看网络服务提供者是否在传播该作品上存在主观过错。与传播一般侵权作品的行为相比,网络服务提供者是否存在主观过错的判断更为困难。由于作品的标题和具体表述都有改动,网络服务提供者在多数情况下很难以技术或人力手段在事前发现,因此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和相关信息网络传播权司法解释的规定,很难直接根据传播行为认定网络服务提供者构成共同侵权,但如果有证据证明网络服务提供者与“洗稿”者有合作关系,或者在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撤稿后无正当理由不撤稿的,网络服务提供者就必须承担共同侵权责任。

对此,丛立先和张伟君也表示,如果“洗稿”形成的作品构成侵权,那么该作品上署名的作者应承担侵权责任。另外,丛立先还谈道,如果“洗稿”行为被认定为抄袭剽窃或非法演绎,而该行为又是由“机器”完成的,在这种情况下,“机器”所属的公司应承担侵权责任,而一般情况下刊登的网站承担连带责任,特殊情况下如果符合避风港规则的话,网站可能免责。

4.向经典致敬与“洗稿”有什么区别?

生活中除了文章,电影作品是否也会存在“洗稿”的行为,例如在某部影片中,导演将多部经典影片的经典桥段,放到自己的影片场景中,并解释为向经典致敬,这种情况是否属于“洗稿”行为,权利人能否维权,所谓致敬的桥段有多少就构成“洗稿”行为?

其实,电影桥段的借鉴在电影界很常见。熊琦举例说,近年奥斯卡获奖电影《爱乐之城》中的诸多场景和表演,就致敬了历史上的多部经典歌舞片,但却包含了极高的独创性。但我国有些电影和电视剧的具体情节与他人电影作品的雷同达到了极高的程度,显然构成了侵权行为。如何区分“洗稿”和致敬,一方面要看相似的是思想还是表达,另一方面还是要回归到作品的独创性上进行判断。首先,相似的层面越抽象,越属于思想层面,越不构成对表达的复制;反之,如果相似的层面越具体,则越属于表达层面,构成侵权的可能性也就越高。其次,如果新电影作品在重现已有场景的时候加入了作者自己的创意,构成了对原场景的创新,显然也不构成侵权。另外,如果电影桥段构成戏仿,即对已有作品表达的调侃、讽刺等,则可能属于转化性使用,被纳入合理使用范畴而不构成侵权。

而邱治淼则分析认为,这种行为涉及现代创作中常见的混创问题。不能对各种千奇百怪的创作形式以一成不变的规则等同视之。首先,从“质”的角度来讲,经典电影的经典桥段是作品的精华部分,其保护强度与其独创性高度成正比。此时,法律看重的是混创电影作品从经典影片中挪用部分原作的价值与意义,而不是相对于混创作品而言的价值与意义。在这种情况下,侵权的可能性是非常高的。其次,从“量”的角度而言,混创作品挪用多少片段才是适量的并没有一个绝对客观和确定的标准。再次,并非所有的混创行为都为法律所不许。对经典作品的戏仿或者其他转化性使用程度较高的创作都有可能获得法律的额外开恩。这与《著作权法》鼓励创作的宗旨是相符的。最后,要以审慎的态度对待目前出现的各种新型创作现象。过度宽松或者过于严苛皆非良策。作为激励创作和知识传播为最高己任的《著作权法》始终应当将这一目标作为判断是非的最高标准。

对于这种情况,丛立先也表示要视具体行为而定,不能类型化地一概认为是侵权。要看是否构成对原作品的非法演绎或非法汇编,如果是未经原著作权人的擅自改编或者汇编,则要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当然,这种情况也可能构成合理使用。

张伟君则认为,如果不是为了评论或介绍一个电影作品的需要,未经电影作品著作权人许可,将多部经典影片经典桥段,改成自己影片的场景放在自己的影片中,如果是直接复制经典电影画面的片段,一般来说就是侵权行为。如果是模仿经典影片的桥段或者说情节,自己拍摄成新的影片,则涉嫌对电影剧本的作者的侵权,当然,是否构成侵权,得看该桥段是否属于具有独创性的作品,如果是,则有侵权的风险。致敬桥段的多或者少,并不是判定侵权与否的关键。(邹韧)

法官析法

判断“洗稿”构成侵权有几个标准?

最近网络上出现的“洗稿”现象以其变幻无常且形式多样的面目引起了太多权利人的关注,很多人认为这是一种新的侵权方式。那么,如何认定“洗稿”已构成侵权行为呢?

笔者认为,衡量“洗稿”是否构成侵权并非易事,因为“洗稿”一般是为了逃避《著作权法》对“抄袭型复制”的打击而进行的隐匿型复制。这种复制不再逐字照搬或者明目张胆地抄袭,而是在抄袭时对原作进行了比较大的改动或者相当程度上的调整和演绎,这样判断其是否侵权增加了难度。笔者认为,如果从以下几个方面逐步分析,再隐蔽的抄袭也将无处遁形。

廓清著作权的“长宽高”

通常情况下,除了从著作权的基本概念入手外,还必须廓清著作权的“长宽高”以确定一部作品所应给予的保护力度和对侵权行为的打击幅度。

所谓著作权的“长度”,即是指权利期限,其中最为重要的前提就是确定作品的发表时间点,只有在后作品抄袭了在先作品时才存在判断侵权与否的问题;所谓著作权的“宽度”,即是指权利内容,因为著作权是“一束权利”,所以明确其权利范围和类型也是一个前提;所谓著作权的“高度”,即是指权利保护的对象之独创性高低,独创性越高其享受的保护力度就越强,独创性越低则享受的保护力度就越弱。

著作权立法背后的理论基础是功利主义,就是用尽可能小的社会成本激励原创性表达的生产,其理论根据是福利经济学,即,通过限制非创作者复制原创作品的能力来刺激创作从而达成促进社会总体福利的制度目标。执法机关根据作品的独创性高低来微调作品的保护强度与幅度是为了更好地实现著作权激励原创和促进创新的宗旨。

三步确定“洗稿”行为性质

确定“洗稿”行为的性质可以通过三步来确定。

第一步:解剖。即,确定原创作品的哪些部分或元素为著作权的适格保护对象以及被控侵权作品的哪些部分构成对前者的复制。这一步往往称为“初步相似判断法”或“外部测试法”。这一步重点解决的是被控侵权作品复制了原创作品的哪些被保护元素。同时,更为关键的是,通过对原创作品的审视,可以确定对该作品的保护力度,进而确定被控侵权作品的复制形式和类型的可诉程度,即,原创作品独创性程度越高,其享有的保护力度就越强,则被控侵权作品的复制形式和类型就越有可能遭受《著作权法》的追责,反之亦然。

第二步:接触+实质性相似。因为在大部分案件中,很难获取复制的直接证据,原告可以通过证明以下两点而确立被告的复制:(1)被告接触了原告的作品;(2)被告与原告的作品在受保护要素上构成实质性相似。在互联网条件下,证明接触的门槛降低了。只要原告证明自己的作品先于被告的作品网络发表,且彼此在大致相关的网络平台上发表创作,基本可以满足接触的证明要求,关键是证据链的掌握。著作权侵权的关键问题是被告是否复制了原告的作品且对原告作品的原创性元素的复制是否达到了实质性的程度。这里需要运用“整体观感测试法”,而不能简单地对两部作品进行肢解式的僵化比较。

第三步:侵权的豁免与适用。即便经过上述测试法,能够证明被告接触了原告的作品,同时被告的作品与原告的作品构成实质性相似,也并不必然构成侵权。被告可以证明其作品系创作上的巧合,独立创作或者来自于更早的公知素材。如果使用的量并不大,则可以援引“法律不计琐事原则”予以抗辩。如果是潜意识抄袭所致,则可以援引无辜侵权抗辩。此外,诸如权利放弃和权利滥用等都可以作为侵权抗辩的理由。当然,最坚实的抗辩手段是合理使用。如果上述所有抗辩手段穷竭使用之后仍然无法得到豁免,则构成侵权。

“洗稿”不完全等同于抄袭剽窃

“洗稿”不完全等同于抄袭剽窃。如上所述,是否主观上具有抄袭剽窃的故意并不是实际上构成抄袭剽窃的衡量标准。即便主观上没有这种故意,也有可能构成抄袭剽窃,譬如潜意识抄袭。

反之,即便主观上有抄袭剽窃的故意,客观上也有可能不构成抄袭剽窃。例如,在真正操作时,有可能因为改动或演绎的幅度过大,加入了过多的独创性表达,以至于复制的部分微不足道,这种情况下的“洗稿”反而是创作,形成了新的受保护作品。

换言之,判断“洗稿”是否构成抄袭剽窃的根本标准就是看最终的结果是处于“抄袭型复制”“演绎型改编”和“独立型创作”的哪一种。前两种在未获许可的情况下均构成侵权,第三种情况则尚未落入原创作品的保护范围之内,因而不构成侵权,也就谈不上抄袭剽窃。有的“洗稿”者认为,引用了原作后注明出处和作者后就是合理使用,就可以逃避法律的制裁。这种观点是对《著作权法》的一种误解,并非只要注明来源和作者就绝对是合理使用,使用他人作品实质性部分或者涉及改编时最好事先获得许可,并不是所有的情形都可以主张“引用”,不当引用也构成侵权。衡量抄袭剽窃的根本标准是窃用他人作品漏失来源与出处并因此构成对读者的欺骗。(邱治淼)
(作者系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博士后)


编辑:尹芳芳

58#
发表于 2018-8-4 19:34:21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山寨怼山寨】拼多多上市后,拼多多成功的商业模式让很多人眼红,于是有调查发现,近期App市场上出现了很多山寨拼多多的电商app,分别有:姘多多、拼多移、拼侈多、饼多多、骈多多、胼多多、跰多多、拼夕多、拼多夕、拼夕夕等。拼多多老板黄峥对此极为愤怒,他称拼多多必将维权到底。转 https://t.co/yOaYKZxmk1

编辑:尹芳芳
59#
发表于 2018-8-7 17:12:27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海外来鸿】网络数字新闻走向付费?路透社最新报告谈4大趋势

大公国际传媒学院  2017-07-20

2017年7月,路透社发布了“2017年网络新闻报告”,提醒人们数字革命充满了矛盾和例外。此次调查的数据覆盖30多个国家和五大洲,每个国家的起点不同,发展方向也有差异。路透社连续6年发布该报告,以观察不同国家地区间的新闻环境变化。这一报告建立在了七万多人超过36个市场的调研基础上。

互联网和社交媒体可能加剧了“不信任”和“假新闻”。2017年正值新闻界对假新闻、失败的商业模式和平台的力量进行深刻的反省中,大多数媒体公司的经济前景仍然非常困难,并非所有指标都能兑现。订阅和捐赠正在增加的情况下,若内容有足够的方便、价值、和切身性,将来也可能扩展更多的付费可能。以下是报告中发现的一些新趋势。

社交媒体使用趋缓


图:2013年到2017年社交媒体作为新闻源各国比例

社交媒体在新闻方面的发展正在趋于平稳。即时通讯应用这种私密的、不过滤内容的平台越来越为受众欢迎。例如,在新闻阅读方面,在包括马来西亚在内的许多市场上(51%),巴西(46%)和西班牙(32%)。另有数据表明,WhatsApp已经成为Facebook的竞争对手。(注:Facebook 在2014 年以近220 亿美元收购WhatsApp,Facebook创办人扎克伯格曾经表明并非要和WhatsApp 合并,并会让WhatsApp 独立运作。)

令人惊讶的是,在美国和英国以外,社交媒体对新闻的使用增长似乎有所增加出。然而,在大多数国家,增长已经停止,如:葡萄牙、意大利、澳大利亚和巴西。

这可能只是市场饱和的迹象,或者可能与之相关在2016年的Facebook算法的变化,其优先级调整为朋友和家人交流专业消息内容。然而另一个解释可能是们在社交网络上花更少的时间和更多的时间与消息传递应用程序。


图:不同年龄层次在使用新闻源上的差距

我们应该了解到,代沟因素在消息来源中会产生的分裂。 在所有国家,年轻群体更有可能使用社交媒体和数字媒体作为他们的主要消息来源,而老年人依靠习惯他们长大了(电视,广播和印刷)。 18-24岁的三分之一(33%)现在说社交媒体是他们的主要消息来源 - 这更多比网络新闻网(31%)多,而超过电视新闻和印刷报纸放在一起(29%)。


难辨新闻真假?

图:整体对于媒体信任的比例

只有约24%的受访者认为,社交媒体能区分虚假和真实;相比之下,人们认为新闻媒体在这方面做得更好,40%人认为新闻媒体能够区分虚假与真实。大量数据表明人们认为缺少规则和流行算法促进了劣质和假新闻快速传播。

本次调查的36个国家中,不同国家的受众对新闻的信任有很大的差异。芬兰最高达62%,希腊和韩国最低,仅有23%。

调查结果发现,大多数国家对媒体的不信任与政治偏见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这特别是在政治倾向分化程度很高的国家里,例如:美国、意大利和匈牙利。

几乎三分之一的样本受众(29%)说他们经常或有时避开新闻。对许多人来说,这是因为它可能对情绪产生负面影响。对其他人来说,那是因为他们不相信新闻的真实性。


新闻APP胜传统网站



在越来越多的国家里,移动互联网访问新闻网站人数已经超过了使用传统计算机访问网站的人数。移动化可以说是一个大趋势。移动端新闻推送在过去的一年里,特别是在美国上涨了8%,在韩国上涨了7%,在澳大利亚上涨了4%,成为了新闻传播的重要路径,也给新闻APP一个新生。



今年的研究表明新闻应用的使用可能会复出。 在持续一段时间很少或没有增长之后,我们看到使用新闻应用程序的使用在各个国家及地区都呈现了跳跃式的增长。这一增长更有可能是现有用户的持续使用,而不是新安装用户导致的使用量提升。

两个可能发挥关键作用的因素是:(a)更多的发布者在搜索,邮件和推广中加大了应用程序的关联比重 (b)发布者追求用户忠诚度及开发平台新功能,并大幅增加移动通知。应用程序使用量增加最多看到移动通信增长最多的国家是美国,澳大利亚及韩国。



另外,移动新闻聚合应用增长明显,包括为年轻一代观众设计的Snapchat Discover,在过去一年中,这些APP使用量翻倍。

无论是在家看新闻还是在外面阅读新闻,智能手机的使用都显得尤为重要。在床上用智能手机看新闻的人达到了46%,甚至超过了工作时用手机阅读新闻的人数。

类似Amazon Echo等语音助手,已经成为新闻消费的新平台,在美国、英国和德国,它的使用量已经超过了智能手表。

广告拦截稳步增长,目前,21%的PC和7%的智能手机已经安装相关应用。在波兰、丹麦占比达57%、美国该项占比则为52%,更多的人会为了看新闻而暂时关闭广告拦截应用。


手机消费与品牌的关系

图:过去一年为线上新闻付费的比例

网络新闻订阅方面,我们看到了因为特朗普总统上任之后,新闻订阅量有了一个显著的增长。同时,大部分新闻订阅的新生用户是年轻人。整体来看,只有约1/10的受访者付费阅读网络新闻(13%),北欧的付费阅读比例比南欧和亚洲更高。


图:调查中愿意为线上新闻付费的原因

几乎在所有国家,愿意在移动设备上付费的原因,是付费后会有一个很好移动端接入或者是数字版和印刷版的捆绑,或者因为人们喜欢消费来自包括付费供应商的一系列内容。 然而,在调查的不同市场之间付款的原因有差异。“移动接入”在许多重视智能手机的市场中占比更大,如瑞典,香港和新加坡。 而在挪威,比利时和荷兰印刷/数字捆绑则成为人们更愿意付费的理由。

同时,调查亦显示新闻品牌正在被分发平台影响。绝大多是受访者可以回想起他们在Facebook或者是谷歌上看到了新闻,但是只有不到一半受访者能想起在搜索(37%)或社交网络(47%)上看到的新闻品牌的名字。

奥地利和瑞典人最喜欢印刷报纸,德国和意大利人最喜欢电视宣传片,拉丁美洲受访者更喜欢通过社交媒体和聊天应用获取新闻。

资料来源:路透社 Reuters Institute. Digital News Report 2017
编译:香蕉
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stcBBDTXcPRFHD1spe34a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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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9-13 17:05:54 | 只看该作者
【案例】南阳晚报刘力果,全文抄袭我的文章刊发,你就是这样当记者?

文/田野
来源:丹江湖畔(微信公众号)

从1988年在《南阳日报》刊发处女作至今,虽然没有写出什么惊世之作,但是,我一直笔耕不辍,特别是每天早晨5点准时起床写作,并坚持30年。至今,已
经有5000余篇稿子刊发于全国各大报刊、杂志,出版了两本散文集,一本长篇小说(与曹国宏先生合著),与张道文、吴云贵主编了《魅力淅川》系列丛书
(六本),编写的微电影剧本《北京,不渴》拍摄后荣获国家林业部十佳影片奖之首,还撰写了长达百万字的网络长篇小说《丹江女人》(三部)等等。2007
年,我因此光荣加入了河南省作家协会。


当然,我说这些不是标榜自己写了多少作品,而是想告诉读者、特别是想告诉南阳晚报社记者刘力果先生(女士),写作没有捷径,真的不容易。作为一个文
人,一定要有良好的品格,要有节操,要珍惜自己的名誉。每一篇作品都是作者一个字一个字写出来的,是成果,也是商品,你无缘无故拿去署上你的名字发
表,这就是偷,或者说是窃。




(上图为4月28日公众号《丹江湖畔》田野作品截图,点击文后链接可查看原文)

2018年4月下旬,受老城中心学校校长孙中红、老城初中校长陈飞邀请,我在繁忙的工作之余,采访了老城初中忠孝两全的优秀教师连成同志,并在电脑前连续
奋战了几个早晨,撰写了纪实文学作品《背着父亲去教学》(共3200字)。4月28日,我把此文发在文学公众号《丹江湖畔》(可点击文后原文链接查看),8
月28日,因为教师节来临,我再次刊发在《丹江湖畔》。让我万万没有想到的是:9月10日,《南阳晚报》除了增加一个副标题外,全文刊发了这篇稿子,只是
作者名字变成了“本报记者:刘力果”。






(上图为9月10日《南阳晚报》刘力果抄袭的作品截图)

说实在话,因为刊发的稿子太多,被人抄袭也会偶尔遇到。不过,被人抄袭的作品往往都是比较好的。犹如盗版书籍,不畅销的没有人“盗”。如果是局部抄袭,
特别是遇到写的同一个题材,同一个人,情节类似,抄袭我作品里一段、两段文字,也就笑笑过去了。但是,像刘力果先生(女士)这样勇猛地全篇抄袭,遇
到的有,但不多。屈指算来,也不会超过十次。
俗话说,自己的文章人家的妻,咋看咋美。同样,我也很爱我的文字,虽然它并不一定有多大的价值,但是,我就像爱自己的儿子一样爱它。当我看到南阳本
地的报刊刊发了抄袭我的文章,我是很气愤的,也是很难受的。




(上图为8月28日公众号《丹江湖畔》田野作品截图)

我是《南阳日报》、《南阳晚报》培养起来的作者,如今,我的书柜里还存放着30年来《南阳晚报》刊发我的近百篇作品。我对《南阳晚报》很尊敬,很感
恩。但是,这次出现《南阳晚报》记者抄袭事件,我真的很伤心。

也许,刘力果先生(女士)是从会议拿到的通稿,但是,你也不能这样一字不改地照搬照抄,并且不标明出处堂堂正正地署上“本报记者刘力果”,这是不是太有
点草率?试问刘力果先生(女士),你采访了吗?你熬夜了?你敲过一个字了吗?如果没有,你怎么又能署上你的名字?并且还不是一般作者而是“本报记者”?
《南阳晚报》社的领导就是这样要求你采访撰稿的?3200字呀,刘力果先生(女士),在署上你名字的那一刻,你可曾想到一位年近半百的“老头”在校园里采
访?你可曾想到一位文字坚守者几个凌晨坐在电脑前一边吸烟一边敲字?


尊敬的刘力果先生(女士),我期待你能为自己的抄袭给我一个交代,能给读者一个交代, 特别是能《南阳晚报》一个交代。我在等待,我的读者在等待,你
的读者也在等待,《南阳晚报》的读者也在等待……(本文图片除文章截图外,其余摘自网络)


编辑:尹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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