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网络侵权进入3.0时代 视频网站"不可承受之痛"
2016年08月25日06:46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原标题:“影视聚合”成视频网站“不可承受之痛”(文化进行时)
对许多习惯在网上欣赏影视剧的网友而言,最令人烦恼的是视频网站在播放时会插播广告。此时,如果有应用软件声称自己可以去掉广告让你看得畅快,相信不少网友就会选择安装。但版权专家表示,这样做你将帮助非法企业侵犯版权所有者的权益,面临着一定的法律风险。
近日,搜狐公司诉“看客影视”APP案在上海宣判,法院判决聚合软件“看客影视”构成对搜狐视频的不正当竞争,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4.5万元。法院认为,“看客影视”APP向公众提供源于搜狐视频的影视剧点播服务,在播放过程中劫持并替换搜狐视频播放器,并拦截屏蔽了原有的页面广告和视频片头商业广告,代之以其自身的产品推荐。 类似的案件在2015年以来处于高发频发状态。乐视、腾讯、爱奇艺、搜狐等国内知名视频网站纷纷将聚合类影视平台和应用告上法庭。由于视频网站主要依靠网络广告和用户付费来获取收入,盗播应用却绕过了视频网站的技术壁垒,通过盗链等方式将视频网站的资源提供给用户,给相关视频网站造成巨大损失。据互联网视频正版化联盟发布的报告,视频网站每年因盗链、网盘侵权而损失的广告收益至少在18亿元以上。 但在我国现行版权法律制度下,影视聚合平台往往可以依据“服务器标准”来逃避侵权责任。所谓“服务器标准”是指,未经权利人授权,将作品上传至向公众开放的服务器,使公众能够在其选定的时间和地点登录服务器,以在线欣赏或下载的方式获得作品。这样的上传行为就构成“网络传播行为”,被认定为侵权。但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今天已经不需要上传至服务器就可以使用户获取作品。 “聚合影视平台使网络侵权进入3.0时代,网络侵权已经出现网页、播放器、云存储全分离的新现象。”腾讯公司副总裁兼法务部总经理江波表示,判断网络版权侵权的标准应该与时俱进,适应时代和技术发展的现状,不应一味拘泥于“上传至服务器”的情节。 2015年,“快看影视”APP因从乐视网盗链电视剧《宫锁连城》而被腾讯公司告上法庭。该剧被腾讯独家买断网络版权,乐视网从腾讯购买了分销权,并采取禁止链接等措施;但快看影视破解了乐视网的禁链措施,抓取视频资源,使用户可以直接在其APP上观看。快看影视因此被法院判定为直接侵权。但由于固守“服务器标准”,类似这样被明确判定为直接侵权的案子在基层法院仍不多。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庭长林子英认为,聚合平台的关键问题是违背被链接网站的意志,通过技术破解等措施进行深度链接,越过正版网站向用户提供作品。她说,“盗链”的提法非常贴切,就是自己不上传,盗取他人上传的资源实施信息网络传播,是直接侵权行为。“侵权的经营模式本就不该存在,实际上如果不盗取资源,而是链接后实现跳转,即进行合法的链接,聚合平台也可以通过给正版网站导流等途径获得生存发展。”林子英说。 上海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网络执法处处长杨勇则以自己多年来的执法实践,总结了对网络侵权认定标准的研究,提出了替代“服务器标准”的“控制标准”。杨勇以快播案、百度影音案等为例介绍了新时期盗版产业链的特点,即集团化、隐蔽化、技术化、专业化。而判定网络侵权应该从“提供+获得”的角度,考虑到底谁导致了作品被侵权,在这个过程当中它的控制能力是多少,最后的结果是怎样的。他建议修订有关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法律规定,建立以域名为标志的控制标准,强化以传播行为和结果为导向的规范。
据统计,每年正版视频网站用于购买正版影视的支出约180亿元,用于购买带宽的支出约46.8亿元,而影视聚合APP却通过技术手段大量截取用户、流量和广告收入,成了正版视频网站“不可承受之痛”。 江波说,现在聚合影视平台的准入门槛非常低,只要去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就能办起来。而正规视频网站需要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网络视听节目许可证等。“聚合软件自己的宣传以及实现的功能,也是在播放视频和传播视频,从道理上讲没有理由说正规做视频的网站需要网文证和试听节目许可证,而聚合应用平台不需要,这个从制度上就是不合理的。”他说。 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司长于慈珂表示,打击网络侵权盗版的“剑网行动”已经把聚合影视平台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加大对聚合类APP侵权盗版行为的打击力度,强化应用程序商店对提供文学、影视、音乐、新闻等作品APP上传者的版权监管责任。于慈珂说,“随着技术的发展,新问题越来越多,无论是立法还是执法,都处于追赶的状态。但是,无论技术怎么发展,侵权方式怎样千变万化,只要回到侵权法和著作权法的原点,记住了法律的初衷,就不会歧路亡羊。”(记者 张 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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