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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管理案例集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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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1#
发表于 2013-3-28 09:25:46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吴稼祥
每念斯耻,汗发沾衣。

@南方人物周刊
缅甸最近宣布对Facebook解禁,目前全球仅剩4个国家仍然对Facebook实施封锁,朝鲜、古巴、伊朗等。如今的缅甸除了对Twitter、Facebook解禁外,还解除了对部分境外新闻网站的封锁,包括BBC、VOA和YouTube。 http://t.cn/zThuQq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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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劲松言:亮点在"等" (1分鐘前)
沙耳尼1://@吴稼祥:每念斯耻,汗发沾衣。 (2分鐘前)
轉山見菩提:美帝走狗,失去宠幸的时候就在网上大呼小叫搏上位~跟卖身的没啥两样,甚至还不如呢 (2分鐘前)
薇薇安芭芭拉:4个国家伊朗,古巴,朝鲜等。。。。。 (2分鐘前)
西兰花炖木鱼:等. (2分鐘前)
juneynini小窝:“等”字用的好!~//@吴稼祥: 每念斯耻,汗发沾衣。 (3分鐘前)
鹰村苏芳:我们是等~~ (3分鐘前)
扶风馆主:三个报出来了,还有一个呢,呵呵呵//@吴稼祥: 每念斯耻,汗发沾衣。 (3分鐘前)
金诚之声:有何进步?禁锢依然。 (3分鐘前)
烟火钢铁侠:你有自信的杂碎! //@吴稼祥:每念斯耻,汗发沾衣。 (3分鐘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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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2#
发表于 2013-4-5 09:59:36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新闻研究---王健
交流、交锋、交融。 //@梁国胜:有容乃大!

@王旭明
俞正声视察人民政协报时强调政协宣传要允许各种不同意见的交流、交锋、交融,形成求实犀利的文风。此语甚好,交流交锋交融三词尤好,不仅仅政协宣传、所有宣传都应有这样的正声!有些人特怕交流,更不敢交锋,只盼天天交融,其实是庸俗的一团和气。真正的共产党𓎴怕交流更𓎴怕交锋,所以有容,交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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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08:41來自app梦工厂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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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分鐘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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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3#
发表于 2013-4-8 15:28:00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维基百科”抗议法国情报局删帖 要求更多解释

2013-04-08 09:01:52 来源: 广州日报(广州) 有413人参与

新华社专电 维基媒体基金会对法国国内情报总局提出抗议,指认后者以涉嫌军事机密为名强迫志愿者删除在线百科全书“维基百科”条目。

维基百科由维基媒体基金会运营。法新社7日报道,这一基金会上月接到国内情报总局通知,维基百科法语版有关法国南部多姆山一座雷达站的条目“包含机密信息,公开这类信息违反法国刑法典”,要求“全部删除”。

维基媒体基金会拒绝“删帖”,要求情报总局给予更多解释。


不过,志愿者自己把编写的多姆山雷达站条目删去。这名志愿者说,情报总局“坚持要求他以文章管理员身份立即删帖,否则马上惩处”。

维基百科创立于2001年,定位为“开放的网上信息资源”,允许在线用户增减、删改和更新百科条目内容。

维基媒体基金会向情报总局提出抗议,反对“任何政府威胁志愿者”。它说,这一条目虽敏感,但没有“明显威胁”。

法国内政部回应,条目有关“国防核心部件”。国内情报总局只是提醒志愿者可能面临法律诉讼,没有人身威胁。

法新社报道,一名瑞士志愿者已经恢复多姆山雷达站条目。

本文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
http://news.163.com/13/0408/09/8RU7030L0001121M.html
494#
发表于 2013-4-9 17:10:51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深圳佐强
【深圳报业集团换将】今天中共深圳市委组织部的公示显示,深圳特区报总编辑@深圳陈寅
拟任深圳报业集团党组书记、社长。作为资深报人,陈寅曾受命创办@晶报
,抵御南方都市报对深圳市场的蚕食,其执掌的@深圳特区报
亦是唯一进入中南海的地方报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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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分鐘前來自新浪微博

495#
发表于 2013-4-10 12:43:52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谭天论道
//@彭兰: //@解读自媒体: 所以韩寒的《独唱团》才开出一个字两块钱的稿费...BTW,自由撰稿人可以给越来越多的自媒体投稿嘛,例如蛮子文摘开始就对48小时转发过5000次的投稿付奖金1000元。相信随着自媒体关注的领域越来越广不再局限于科技时,自由撰稿人的收入应该会得到回升。

@媒介评弹
【热议:中国低稿酬正摧毁自由撰稿人?】在美国,千字稿费约合人民币至少4500元,《纽约时报》千字稿费超过人民币12000多元;欧洲报刊千字稿费合人民币4000—5000元;中国国家级报刊稿费千字100元人民币左右,且30年未变!“低稿酬几乎摧毁自由撰稿人行业”……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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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8日 19:58來自新浪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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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6#
发表于 2013-4-12 13:12:24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周志宏
渠道巷战

@读报微园
【广州“机器报战”硝烟打响】作为中国南大门竞争最激烈的大都市--广州。4月9日《信息时报》在部分社区及医院开通,第二批将进入BRT及大型商场,4月16日《南方都市报》自动售报机即将进驻广州BRT,《新快报》将从下月初开始在13个BRT站台设置自动售报机。而这3张都市报都是同城3大报业集团的各自子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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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分鐘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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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7#
发表于 2013-4-16 13:20:30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田科武
哪家收到通知了?

@孟波
传说变成现实。成立不久的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下发《关于加强新闻采编人员网络活动管理的通知》,新闻单位设立官方微博须向其主管单位备案,并指定专人发布权威信息;禁止将网站及网站频道的新闻采编业务承包、出租或转让;未经批准,各类新闻单位均不得擅自使用境外媒体、境外网站的新闻信息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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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海明8888:唐僧来了,紧箍咒来了。 (10秒前) 刪除| 回覆
周威律师:各类新闻单位均不得擅自使用境外媒体、境外网站新闻信息产品 http://t.cn/zTfleTL田科武: 哪家收到通知了? (1分鐘前) 檢舉| 回覆
三大名捕排名第四://@田科武: 哪家收到通知了? (13分鐘前)


498#
发表于 2013-4-16 13:27:37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广播电台治愈系
【新版广电总局:采编人员微博未经批准不得发布通过职务活动获得的各种信息】《通知》要求,新闻单位设立官方微博须向主管单位备案,并指定专人发布信息,及时删除有害信息。采编人员设立职务微博须经单位批准,发布微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及所在媒体规定,未经批准不得发布通过职务活动获得的各种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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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9#
发表于 2013-4-16 16:38:19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新闻总局:新闻单位不得擅自使用境外媒体信息
 据中国新闻出版网报道,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近日下发《关于加强新闻采编人员网络活动管理的通知》,要求加强新闻采编人员使用网络信息、开通个人微博等网络活动的管理。《通知》要求,未经批准,各类新闻单位均不得擅自使用境外媒体、境外网站的新闻信息产品。

  《通知》要求,传统媒体、新闻网站、博客、微博等载体传播主流信息,引导社会舆论,自觉抵制有害信息的渗透和传播,不引用、不报道未通过权威渠道核实的网络信息,不传播、不转载网上流言、传言或猜测性信息。

  《通知》中提到3个“进一步”,即进一步规范新闻采编行为、进一步加强媒体新闻网站管理、进一步加强博客和微博管理。其中,关于进一步规范新闻采编行为,《通知》要求,严格新闻单位采编活动和编审流程的管理,防止为片面追求轰动效应、发行数量、收听收视率而造成失实报道。未经批准,各类新闻单位均不得擅自使用境外媒体、境外网站的新闻信息产品。

  关于进一步加强媒体新闻网站管理,《通知》要求,新闻单位须加强新闻网站内容审核把关及新闻采编人员网络活动管理,要按照传统媒体刊发新闻报道的标准和流程,严格审核所属新闻网站发布的信息。禁止将网站及网站频道的新闻采编业务承包、出租或转让,禁止无新闻记者证人员以网站及网站频道名义采访或发稿。

  未经核实,新闻单位所办新闻网站不得擅自发布新闻线人、特约作者、民间组织、商业机构等提供的信息。

  关于进一步加强博客和微博管理,《通知》要求,新闻单位设立官方微博须向其主管单位备案,并指定专人发布权威信息,及时删除有害信息。新闻采编人员设立职务微博须经所在单位批准,发布微博信息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及所在媒体的管理规定,未经批准不得发布通过职务活动获得的各种信息。

  《通知》对于加强和改进网络新闻舆论监督也作出明确规定,要求新闻单位不断加强和改进舆论监督。新闻采编人员不得利用舆论监督要挟基层单位和个人订阅报刊、投放广告、提供赞助;不得在网络上发布虚假信息,未经所在新闻机构审核同意不得将职务采访获得的新闻信息刊发在境内外网站上。

  此外,《通知》指出,各地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和各新闻媒体主管主办单位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分级管理的职责,强化对本地媒体、所辖媒体和中央媒体在地方记者站、分支机构、新闻网站地方频道新闻采编人员及新闻业务的监管。对新闻采编人员以网络为平台牟取非法利益等行为,要坚决制止,依法严肃查处,并视情节限期或终身禁止其从事新闻采编工作。

  中国新闻出版网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出版广电总局主管。

http://roll.sohu.com/20130416/n372859352.shtml

500#
发表于 2013-4-17 10:40:44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新闻广电总局将加强采编人员网络活动管理

  总局将加强采编人员网络活动管理

  采编人员设立职务微博须经单位批准,未经批准不得发布通过职务活动获得的各种信息
  ●各类新闻单位均不得擅自使用境外媒体、境外网站新闻信息产品
  ●坚决制止和依法查处采编人员以网络为平台牟取非法利益等行为
  ●新闻单位设立官方微博须向其主管单位备案并指定专人发布信息
  本报讯 (记者晋雅芬)为充分发挥网络的积极作用、推动形成健康的新闻秩序,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近日下发《关于加强新闻采编人员网络活动管理的通知》,要求加强新闻采编人员使用网络信息、开通个人微博等网络活动的管理。
  《通知》要求,新闻采编人员要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积极利用传统媒体、新闻网站、博客、微博等载体传播主流信息,引导社会舆论,自觉抵制有害信息的渗透和传播,不引用、不报道未通过权威渠道核实的网络信息,不传播、不转载网上流言、传言或猜测性信息。
  《通知》中提到3个“进一步”,即进一步规范新闻采编行为、进一步加强媒体新闻网站管理、进一步加强博客和微博管理。其中,关于进一步规范新闻采编行为,《通知》要求,严格新闻单位采编活动和编审流程的管理,防止为片面追求轰动效应、发行数量、收听收视率而造成失实报道。未经批准,各类新闻单位均不得擅自使用境外媒体、境外网站的新闻信息产品。
  关于进一步加强媒体新闻网站管理,《通知》要求,新闻单位须加强新闻网站内容审核把关及新闻采编人员网络活动管理,要按照传统媒体刊发新闻报道的标准和流程,严格审核所属新闻网站发布的信息。禁止将网站及网站频道的新闻采编业务承包、出租或转让,禁止无新闻记者证人员以网站及网站频道名义采访或发稿。未经核实,新闻单位所办新闻网站不得擅自发布新闻线人、特约作者、民间组织、商业机构等提供的信息。
  关于进一步加强博客和微博管理,《通知》要求,新闻单位设立官方微博须向其主管单位备案,并指定专人发布权威信息,及时删除有害信息。新闻采编人员设立职务微博须经所在单位批准,发布微博信息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及所在媒体的管理规定,未经批准不得发布通过职务活动获得的各种信息。
  《通知》对于加强和改进网络新闻舆论监督也作出明确规定,要求新闻单位不断加强和改进舆论监督。新闻采编人员不得利用舆论监督要挟基层单位和个人订阅报刊、投放广告、提供赞助;不得在网络上发布虚假信息,未经所在新闻机构审核同意不得将职务采访获得的新闻信息刊发在境内外网站上。
  此外,《通知》指出,各地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和各新闻媒体主管主办单位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分级管理的职责,强化对本地媒体、所辖媒体和中央媒体在地方记者站、分支机构、新闻网站地方频道新闻采编人员及新闻业务的监管。对新闻采编人员以网络为平台牟取非法利益等行为,要坚决制止,依法严肃查处,并视情节限期或终身禁止其从事新闻采编工作。

http://news.sina.com.cn/m/2013-04-16/14432684315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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