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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刘海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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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法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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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1#
发表于 2014-8-16 19:29:46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美国记者力争保护消息来源
布洛克
15.08.2014 14:54
华盛顿—
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保护新闻自由,但是政府和新闻工作者有时会因其内涵产生冲突。作家兼纽约时报记者詹姆斯帢森拒绝透露其2006年的一本书《战争状态》中有关美国中央情报局在伊朗行动的消息来源。瑞森有可能会因此被判入狱或罚款,但他说,新闻工作者的消息来源是受第一修正案保护的。美国政府则说,涉及国家安全机密的情况除外。周四,一份支持瑞森的请愿书被送交司法部。
有大约10人签名的情愿书呼吁美国政府停止针对詹姆斯帢森的一切法律行动。由倡导团体“根源行动”发起的网上请愿活动同时也敦促新闻工作者为他们的消息来源保密。
瑞森在书中详述了乔治布什总统任期内中情局破坏伊朗核项目的努力。布什政府找出了他们认为泄漏信息的人,并传唤瑞森指认他的消息来源。瑞森拒绝这样做。
对泄漏信息持批评意见的人认为这种行为是违法的,而且会危害到政府保护公众的能力。
“根源行动”的联合创始人诺尔曼所罗门将请愿书交给了一位司法部官员。
所罗门说:“我们希望司法部不要再试图逼迫詹姆斯帢森出卖他的消息来源。我们也希望获得确认说,第一修正案一定包括新闻工作人员有讲述未经官方论证的故事,而不必担心会因此坐牢或遭受严厉罚款的自由。”
美国司法部大楼。一份支持记者保护消息来源的请愿书最近送交司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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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司法部大楼。一份支持记者保护消息来源的请愿书最近送交司法部
保护新闻工作者委员会的考特尼拉德希说,瑞森的新闻诚信是非常重要的。
拉德希说: “在新闻工作中必须为消息来源保密。如果不许新闻工作者为其消息来源保密,他们就很难去从事他们的工作,而他们的工作是维护民主并确保政府透明负责。”
在华盛顿的国家记者俱乐部里,瑞森指责司法部和奥巴马政府,说他们是在从根本上挑战新闻自由。
瑞森说:“所以他们将这个案子变成了与第一修正案以及美国新闻自由的最后对决。我很高兴能参与这场对决,不过,挑起事端的并不是我。”
瑞森上诉到美国最高法院,但是最高法院拒绝干预。
新闻自由基金会的律师艾哈迈德加伯尔说,司法部可以监禁或者罚款瑞森,也可以平息事态,这样瑞森就不用必须说出他的消息来源。
加伯尔说:“他在新闻传播和文章以及书的出版中没有触犯任何法律。司法部也不能有此指控。事实上,没有法律要求新闻媒体必须获得政府的批准才能公布合法获取的信息。”
司法部拒绝就这个案子公开发表评论。
http://www.voachinese.com/conten ... 140815/2414988.html
492#
发表于 2014-8-19 08:28:43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东航航班因塔台管制员睡着被迫复飞2014-08-19 00:06:15 来源: 中国日报网(北京) 有7419人



电报原文

电报原文

中国日报网民声天下:【东航MU2528航班因塔台管制员睡岗导致复飞】7月8日,东航MU2528(三亚—武汉),在武汉进近阶段联系塔台时,因塔台管制员在岗位上睡着,多次呼叫无人应答,未能与塔台建立联系,后在进近管制员指挥下复飞,经进近指挥向塔台电话联系后,此过程复飞12分钟之久安全落地。

名词解释

复飞,民航专业术语,又称重飞(GA; Go Around),指的是飞机降落到即将触地着陆前,将机首拉起重新起飞的动作。而飞机有触地再复飞者称为“触地复飞”,通常是训练飞行及特技飞行所使用。飞机在着陆前有一个决断高度,在飞机下降到这一高度时,仍不具备着陆条件时,就应加大油门复飞,然后再次进行着陆,这一过程同起飞、着陆的全过程是一样的,一般经过一转弯、二转弯、三转弯、四转弯,然后对准跑道延长线再次着陆。如果着陆条件仍不具备,则可能再次复飞或飞到备用机场降落。

http://news.163.com/14/0819/00/A3VI99KH0001121M.html


汐佳蚕丝面膜贵吗 [网易江苏省盐城市手机网友]
2014-08-19 00:35:13 发表

此件不公开,怎么公开了?求解

闲来回个贴 [网易上海市手机网友]2014-08-19 00:48:05 发表呵呵,媒体也是蛮拼的,文件上面印着此件不公开还要死命传播。看到各种评论真是觉得心里不是滋味,有些人是根本不理解一线员工的辛苦… 特别像是医生护士教师航空飞行这类需要投入大量精力和资金培训出来的技术型职业的一线工作人员。问责时总是突出人的因素…可是客观的制度和管理因素总是没有人提。国内航空业人员一直都短缺,员工基本都是超高强度上岗。工作环境差也从来不去改善,跟国外还有很大的差距。唉…一味强调职业道德,可是员工也是人也需要休息和被尊重…也许非要等到哪天有值夜班的一线员工体力透支的猝死在岗位上领导们才会重视起来的吧,呵呵。

不正常人类研究所主任 [跟贴评论团]2014-08-19 00:38:46 发表此件不公开,看来有人要背锅了








493#
发表于 2014-8-19 09:17:57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文建:媒体管理重在“修法”与“倡礼”

2014年08月19日07:29  环球时报    

  日前,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出台《新闻从业人员职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新闻从业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滥用信息的四种行为进行了规范,引发舆论关注。如何管理从业人员的职务行为信息,是当前世界性的一个媒体管理难题。

  从国外媒体的各种管理规范来看,其基本经验可以简要概括为“修法”与“倡礼”。“修法”是制定各种行为规范,把管理的“篱笆墙”织得尽可能密实。“倡礼”则是倡导职业道德,提高从业人员的自律意识,强化职业荣誉感与使命感。前者重“法”,是法治,而后者重“礼”,为德治。

  在从业人员的职务行为信息管理方面,国际知名媒体着眼于三个方面。我国新出台的《办法》与国外媒体的这些管理存在诸多相似,许多条款甚至如出一辙。

  一是禁止泄露公司内部信息。CNN规定:“没有CNN高级主管特别批准,不能谈论CNN工作场所发生的任何事情,也不允许对工作发表评论。如果没有事先批准,工作场所发生过的所有事情都是保密的,员工不能在社会化媒体上谈论任何CNN的幕后故事。”

  二是禁止泄露工作中获得的信息。华尔街日报规定:“禁止(在社交媒体上)讨论未出版的新闻稿、你参加过的会议或计划与同事参加的会议,以及你做过的采访。”

  三是要求依法依规使用职务作品。比如《美联社员工社交媒体使用守则》规定:员工可以在美联社正式发布自己的职务作品后,在个人网站和博客上张贴作品样本,但须注明源于美联社。在社交网站上展示作品时,员工只能给出作品的链接,不能直接上传作品等。

  有规则必然有漏洞,在社交媒体空间,再严密的管理条款也会留下无数盲点,并且催生无数规避措施。以BBC为例,尽管社交媒体管理规范早已成体系,但近年来依然事故频繁。因此,一些有远见的国外媒体在升级和完善刚性规范的同时,大力提倡职业道德,鼓励从业人员加强自律。其目的是要提升从业人员的职业精神,激发职业荣誉感,以此来覆盖刚性管理规范的盲区,杜绝滥用职业行为信息的根源。《路透网络报道守则》在开篇时就声明说,这不是一个刚性的规范,只是对记者编辑使用社会化媒体的一些“建议”。在行文措辞上,这个《守则》也非常温和,时刻体现是一种朋友般的善意“提示”,而非刚性的“要求”。用柔性的道德感召弥补刚性规则的盲点,这或是我国在出台类似规范时可以借鉴的思路。
▲(作者是新华社新闻研究所国际传播研究中心主任)
http://news.sina.com.cn/pl/2014-08-19/072930707487.shtml
494#
发表于 2014-9-11 11:08:42 | 只看该作者
【案例】21世纪网涉嫌严重经济犯罪案件:保护费伤害了谁

新华网北京9月10日电题:“媒体作为一种公权力,如果使用它的人心怀不端,造成的危害将无法想象。长此以往,我们不仅不会成为社会进步的推动者,相反会成为价值毁灭者。”
9月7日,在上海公安机关某关押场所,涉嫌犯罪的21世纪网总裁刘冬如是忏悔。再过一天就是中秋节,但在今年的这个万家团圆之夜,他注定无法与家人相聚了。
连日来,引起社会高度关注的21世纪网涉嫌严重经济犯罪案件仍在持续舆论发酵。这起案件因何进入警方视线?目前有何最新进展?由此将揭开怎样的黑幕?随着侦办的逐步深入,是否会引发更大风暴?
带着这些公众关切的问题,新华社记者深入专案组,采访了部分犯罪嫌疑人及办案民警。案情触目惊心,更发人深省。
“广告费”实为“保护费” 涉嫌非法牟利数亿元
9月3日晚,上海市公安局通报的一条消息,在很多人看来无异于一枚重磅炸弹,惊起波澜万千——
“上海市公安局于日前侦破一起特大新闻敲诈案件,涉案的21世纪网主编和相关管理、采编、经营人员及上海润言、深圳鑫麒麟两家公关公司负责人等8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涉及上海、北京、广东等省区市的数十家企业。”
消息公布的次日,关于财经新闻行业“有偿沉默”的讨论即在网上散播开来。
有人直言:“有偿沉默”是业内公开的秘密,追究起来可以入刑,被查是早晚的事。也有人发问:这次为什么是21世纪网出事?
记者了解到,21世纪网进入公安机关视野,正是源于一些企业和个人的举报。多名犯罪嫌疑人的供述显示,被21世纪网涉嫌敲诈过的企业“实在太多”,站出来举报的还只是小部分。
犯罪嫌疑人、《21世纪经济报道》副主编、21世纪网总裁刘冬介绍,21世纪网本是《21世纪经济报道》的网络电子版,2010年,出于发展考虑,报社管理层决定让21世纪网独立运营、独立核算,由刘冬担任负责人。
“我们的策略就是利用报纸的影响力,迅速拷贝报纸的新闻模式,刊登原创性、以深度见长的负面报道,吸引拟上市或已上市公司的关注。”刘冬说。当时,国内企业正以日均数家、十数家的速度大量上市,这为一些财经媒体提供了巨大的牟利空间。
刘冬四处招兵买马,作出明确分工——犯罪嫌疑人、21世纪网主编周斌负责新闻采编工作;犯罪嫌疑人、21世纪网广告部副总经理莫宝泉等人负责广告业务,与企业洽谈“合作”事宜。
专案组查明,21世纪网通过公关公司招揽介绍和业内新闻记者物色筛选等方式,寻找具有“上市”“拟上市”“重组”“转型”等题材的上市公司或知名企业作为“目标”对象。对于愿意“合作”的企业,在收取高额费用后,通过夸大正面事实或掩盖负面问题进行“正面报道”;对不与之合作的企业,在21世纪网等平台发布负面报道,以此要挟企业投放广告或签订合作协议,单位和个人从中获取高额广告费或好处费。
按照刘冬的指示,周斌每周组织召开选题会议,选择未与21世纪网建立“合作”关系的公司作为报道对象,撰写负面报道在21世纪网上刊登;涉及重大、敏感题材的,则报给刘冬审定。
“负面报道出来后,被报道的公司就会主动找上门来,或者通过公关公司找我们谈合作,一般都是以广告合同的形式,费用大致在20万至30万元之间。”周斌供述,“广告合同”一旦签好,他就会通知编辑部门将网上的相关负面报道删除。
“实际上,那些被负面报道的企业并不需要在21世纪网投放广告。”刘冬说,这是企业为了息事宁人被迫支付的费用,也可以说是“保护费”或者“拜山头”。
那么,为什么众多企业都会选择息事宁人,乖乖交纳“保护费”?
“一个企业上市,会获得巨大的经济利益。那么企业在准备上市的过程中,如果媒体上出现了针对该企业的负面新闻,这个企业上市就会搁浅,或者被证监会调查而取消上市资格。所以,企业在上市前会不惜一切代价维护正面形象,不能出现负面报道,不管这些报道是真实的,还是不真实的。”刘冬坦言,对于已上市公司来说,负面报道也会令其经营受影响或股价下跌。
犯罪嫌疑人、21世纪网记者王卓铭说,用负面报道敲诈企业是行业内的潜规则。“这也是集体行为,公司上下都这么干。”
刘冬的供述也印证了这一点。他交代,报社管理层对21世纪网的业绩考核中,有一条就是要覆盖70%至75%的当年新上市企业,与它们签订“广告合同”,每年都有数千万元的指标。他本人也要求周斌、莫宝泉在工作中体现利益的最大化。
“签订合同后,我们会把这些企业名单统一交给采编部门,要求他们不写这些企业的负面新闻。”刘冬说,如果还是有记者“不慎”报道了其中一些企业,在企业的“危机公关”下,对于有长期合同、关系较好的公司,就会马上撤稿;对于关系一般、短期合同的公司,就会要求对方增加广告费用或者延长广告年限。
云南企业祥云飞龙就曾有过类似的遭遇。2014年6月,21世纪网记者朱益民对祥云飞龙进行了一个月的秘密采访,并撰写出负面报道准备上网。
“他们打电话给祥云飞龙的高层,并且发采访提纲。祥云飞龙是我公司的客户,而且之前跟21世纪网已经签了30万元的合作协议,可他们还是写了负面报道。”犯罪嫌疑人、深圳鑫麒麟公司负责人邢达说。
“祥云飞龙的高层很气愤,让我帮忙公关21世纪网。我当时找到了刘冬、周斌,但他们说没什么办法,不会轻易撤掉。刘冬要我去跟广告部的莫宝泉商量。”邢达说。
邢达找到莫宝泉后,对方给他开了条件——“要客户(祥云飞龙)与他们重新签订为期三年、总额100万元的广告合同,第一年的钱要尽快付,这样才可以把朱益民的文章从网上撤掉。”邢达供述,祥云飞龙当时正借壳上市,高层为了维护企业形象,只好同意支付这笔费用。
据刘冬供述,在21世纪网的广告费用中,还专门留取了一部分作为“主编基金”。稿件被撤掉的记者会获得考核加分,到了年底,根据各个记者的分值发放不同数额的奖金,作为撤稿的补偿。
据专案组初步核查,2010年至今,21世纪网平均每年与100多家拟上市公司、上市公司签订“广告合同”,累计收取费用数亿元。
财经公关扮演黑金掮客 犯罪链条日渐产业化
被卷入此案的上海润言和深圳鑫麒麟,都是在业内堪称领头羊的财经公关公司。办案民警介绍,在21世纪网大肆收取“保护费”的过程中,财经公关公司与之相互勾结、共同获利,而且数额巨大。
犯罪嫌疑人、上海润言公司董事长连春晖是该公司的创始人。她说,作为资深的从业者,自己见证了财经媒体公关行业的起源、发展和沉沦。
“2005年,A股上市公司进入股权分置改革。从这个时候起,部分 先知先觉 的媒体就开始探索以负面报道相要挟的 合作 模式。”连春晖回忆,上市公司开始关注到媒体压力,有不少企业不得不花钱消灾,这种模式由此初具雏形;在后来的企业上市高潮期,被更多媒体争相效仿、直接复制,呈大范围扩张的态势。
上市企业对媒体态度的变化也令连春晖印象深刻。2009年开始,她去竞标拟上市企业客户时,对方的第一句话就是:“你们和媒体的关系如何?能不能消除负面新闻?”
“也就是说,拟上市企业已经把媒体工作替代路演推介,作为最重要的公关需求了。”连春晖供述。从2010年起,财经媒体公关行业的乱象越来越严重,无论是一线财经媒体还是二三线财经媒体,都想分一杯羹。如果企业没有向各路媒体告知“合作”意向,则基本上难以幸免于负面报道。
纷呈的乱象还不止于此。专案组查明,为了将合作关系维系得更紧密,上海润言、深圳鑫麒麟等财经公关公司还会对部分21世纪网高管“公关”,其手段既有请客、送礼,也有涉嫌行贿行为,金额从数十万元到上百万元不等。
在巨大利益的诱惑下,一些21世纪网的工作人员纷纷私下开办公关公司,肆无忌惮地实行新闻敲诈。还有部分人员涉嫌内幕交易,故意以负面报道导致相关企业股价下跌,进而大量做空获取巨额利益。
“这种扭曲的交易不断生长,成为现实中的一大市场毒瘤。上市企业对这种媒体环境既恐惧又无奈,除了 合作 别无选择,基本上被绑架了。”连春晖说。
然而,这种媒体环境却成为了财经公关公司与一些财经媒体“互利共赢”、非法牟利的温床。
犯罪嫌疑人、上海润言公司执行董事陶凯供述,自2009年起,润言公司就开始与财经类媒体合作,促成企业客户与媒体签订“广告合同”,换取媒体对企业客户的负面新闻少报道、不报道的效果,即所谓的“媒体维护”“有偿沉默”或“有偿不闻”。
“实际上,我们成为了这些媒体收取 保护费 的帮凶。”陶凯说。
刘冬在供述中也谈到:“为防止我们报道企业的负面新闻,财经公关公司会物色即将上市的企业,以签订广告合同的方式提前 拜山头 ,主动让我们封口。”
“财经公关公司的生存之道就是左右逢源。”办案民警说,对于上市公司来说,出于对负面新闻报道的担心,对其有所求;对于财经媒体来说,如果有良好的合作关系,也可以扩大“广告客户”的来源。特别是媒体为了规避风险,不愿意直接出面与企业签“广告合同”的情况下,财经公关公司就是极重要的牵线搭桥者。
陶凯交代,财经公关公司的收入主要来自四种方式:一是与企业客户签订合作协议,客户交一笔媒体公关服务费,每年20万至50万元;二是为客户办酒会等活动收取的服务费;三是通过给媒体“拉广告”的方式赚取返点,一般是广告合同标的额的5%至10%;四是作为代理,赚取给媒体“拉广告”的差价。
对于这个“差价”,陶凯做了进一步解释:“具体来说,如果我和客户谈下来的广告合同标的额是30万元,但我和媒体谈下来的是20万元,这样我就有10万元的差价。”
“广告合同”的覆盖面之广更令人咋舌,基本囊括所有上市企业和拟上市企业——连春晖交代,如果是拟上市企业,“广告合同”的有效期会持续到该企业上市;如果是上市企业,则需要每年都和媒体签订“广告合同”。
初步审计显示,2009年以来,上海润言公司营业额达十数亿元,深圳鑫麒麟营业额达数亿元。
对各方伤害巨大 谁终为“保护费”埋单?
连日来,身陷囹圄的多名犯罪嫌疑人对自己的所作所为进行了深刻反思和忏悔。他们集中谈到的一点,即是这种“保护费”模式对各方带来巨大伤害,为之埋单的是股民的利益、媒体的公信力、企业的发展乃至整个市场的未来。
“对资本市场来说,众多投资者参与其中,美好的愿望是享受公司成长的红利,但如果媒体不据实报道,故意隐藏敏感信息或故意误导读者,扰乱的将是整个市场秩序,以及大量投资者的信心。”刘冬说。
陶凯列出了更多危害:一是损害上市公司的形象,可能会影响其市值和正常经营活动;二是有示范效应和连锁效应,影响后续拟上市企业接受这一“潜规则”;三是增加上市公司额外支出,影响企业收益和持续发展能力,尤其是对一些规模比较小的企业影响更大;四是干扰了大众视听,严重影响大众对上市企业乃至资本市场的判断,进而导致股价的异动,带来股市巨额财富的蒸发,广大投资者蒙受巨额损失。
“对媒体行业也是巨大的伤害。”陶凯说,这显然违反媒体从业者应当遵循的公平公正的职业操守,也违反了新闻报道的独立性、客观性和真实性原则;还败坏了行业风气,引发更多媒体效仿,催生出更多的违法犯罪。
“中国财经新闻的沉沦久矣,的确需要一场疾风暴雨的行动来一次清理。而这从21世纪网开始,是不幸,也是幸运。我们所做的错事被司法拦住,这才阻止了我们进一步错下去,最终陷入犯罪深渊中不能自拔。”周斌说,“如果给我一个重新选择的机会,我会对自己和所有人说,要拒绝那样丑陋的商业模式,我们一定能有别的方法,光明敞亮地做好新闻。”


有关人士指出,21世纪网涉案被查,应当引发各方对于资本市场舆论监督问题的深入思考。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权不能异化为待价而沽的牟利工具,媒体从业者不能成为手握“第四种权力”的寻租者和牟利者。资本市场不是不需要舆论监督,恰恰相反,市场的任何变化都关系到股民的真金白银,关系到企业的正常发展乃至国计民生,公众的知情权必须得到保护,媒体的监督权需要正确行使。对于媒体而言,客观报道、公正中立是根本;对于企业而言,诚信守法、规范经营是底线。各类市场参与者都应当在法律的轨道上运行,共同推进市场的规范化、法治化。
记者获悉,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涉案企业已达100多家。公安机关专门开设了号码为“021-22029018”的报案电话,欢迎社会各界举报犯罪线索。
(原标题:“保护费”伤害了谁?——21世纪网涉嫌严重经济犯罪案件透视)

http://news.163.com/14/0911/00/A5QR3KS500014JB5.html


495#
发表于 2014-9-28 08:52:05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甘肃抓获主导西北极端宗教类非法出版物嫌犯

2014-09-28 02:45:00 来源: 人民日报(北京) 有640人参与

本报兰州9月27日电  根据全国“扫黄打非”工作部署,甘肃省兰州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支队与临夏回族自治州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支队建立了跨区域联合办案的工作机制。此外,兰州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支队还主动与甘肃平凉、青海西宁、新疆乌鲁木齐搭建联合办案工作平台。

从2012年至今,在兰州、临夏、新疆三方的共同努力下,查办涉疆、涉嫌非法宗教类出版物印刷案件14起,共查获涉疆宗教类非法出版物12.6万余册,印刷半成品散页1739万余页、40余吨,抓获犯罪嫌疑人17名,其中7名案犯已交由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其中,2013年11月9日,在兰州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会同临夏公安人员对兰州圣杰印刷责任有限公司进行的检查中,近年来主导西北地区极端宗教类非法出版物流通的重要嫌疑人马智中浮出水面,目前,嫌疑人马智中已被临夏警方刑事拘留。
http://news.163.com/14/0928/02/A76RA4R100014AED.html
496#
发表于 2014-10-1 18:52:29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admin 于 2014-10-1 21:32 编辑

【案例】

@陈有西
@玩土:1前天播出的明显是审讯录像片断,不是自愿接受釆访。2薛蛮子肖传国都根本不知道将他们上央视,不存在同意之说。3侦查录像是国家机密,没开庭前任何人无权泄露。4侦查期间只有律师有会见权,家属都见不到,记者不得进入釆访。5严打后期中央明确禁止游街示众,上央视是向全中国全世界示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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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烟与火的对白2012:正解。/@烟与火的对白2012:案件还在侦查期间媒体“审判”目的是什么?难道是所谓的震慑犯罪?本人愚见无非是引导舆论一边倒,然后“借力”所谓的民意来定罪。

@陈有西
@玩土:1前天播出的明显是审讯录像片断,不是自愿接受釆访。2薛蛮子肖传国都根本不知道将他们上央视,不存在同意之说。3侦查录像是国家机密,没开庭前任何人无权泄露。4侦查期间只有律师有会见权,家属都见不到,记者不得进入釆访。5严打后期中央明确禁止游街示众,上央视是向全中国全世界示众。




[url=](168)[/ur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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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10 11:52:37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admin 于 2014-10-10 11:54 编辑

【案例】
日本记者涉嫌抹黑朴槿惠遭起诉 或面临7年监禁

2014-10-10 01:27:37 来源: 北京晨报(北京) 有712人参与
                                             
                                                   

韩国检察部门8日对日本《产经新闻》韩国分社原社长加藤达也提出起诉,罪名为诽谤韩国总统朴槿惠。日方不满韩方的做法,表示“极为遗憾”。

韩国很愤怒

《产经新闻》网站8月3日发表加藤写的报道,题为《沉船当日朴槿惠不知去向究竟与谁见面》。报道以引用韩国媒体和政经界消息源及分析猜测的方式称,韩国“岁月”号客轮4月16日沉没当天,朴槿惠有7个小时“行踪不明”,据信是与一名男子秘密会面。

这篇报道引发韩方强烈不满。青瓦台首席新闻秘书官尹斗炫指责报道失实、令人不齿,韩方将追究加藤的民事和刑事责任。韩国外交部长官尹炳世当面向日本外相岸田文雄提出强烈抗议。本月7日,大约100名韩国人在首尔《产经新闻》分社前举行抗议,要求加藤谢罪并立即关闭这家“代表日本极右势力”媒体的驻韩分社。

韩国一个民间团体8月曾以诽谤罪名控告《产经新闻》分社。韩国检方继而开始调查,多次讯问加藤并禁止他离境。加藤原定10月1日调回日本工作。

首尔中央地方检察院9日说,加藤“完全不作核实”,损害了朴槿惠的声誉。加藤还被指控违反韩国信息和通信网络法。

如果上述罪名成立,加藤将面临最高7年监禁。

日本很不满


加藤拒绝所受指控。《产经新闻》方面称,加藤的文章引用韩国《朝鲜日报》的报道,后者却没有受到调查或指控。按照《产经新闻》的说法,作为日本媒体,加藤的报道以日语形式面向日本读者,不应适用韩国国内法。

就加藤被起诉,日本内阁官房长官菅义伟和外相岸田文雄称韩方不应妨害“新闻自由”,并暗示这起事件将损害日韩关系。菅义伟在例行记者会上说,日方对这起事件“极为遗憾”,决定向韩方表达日方的“忧虑”。按照菅义伟的说法,韩方的做法“严重偏离国际社会常识”。

日本外务省一名不愿公开身份的高级官员告诉日本共同社记者,外务省正在考虑向韩国政府提出抗议。韩国总统府一名官员则说,韩国政府不会就加藤被起诉表态。

本文来源:北京晨报 作者:惠晓霜
http://news.163.com/14/1010/01/A85JJH9D00014AE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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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29 18:35:45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安徽报业发行
【安徽广播电视台原党委书记、台长张苏洲被调查】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安徽广播电视台原党委书记、台长张苏洲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在接受组织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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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1-18 08:37:51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刘海明 于 2014-11-18 08:39 编辑

【案例】
知音传媒原副总被批捕 原董事长涉裸官被免职
2014-11-18 02:39:20 来源: 新京报



知音传媒原董事长胡勋璧。

新闻回顾:

知音员工曝胡勋璧给两个人发一块月饼称“分享”

知音“教父”胡勋璧:3万元起家 全方位监控员工

知音传媒董事长胡勋璧被免职 因涉"裸官"问题

新京报讯 意在冲击IPO的知音传媒日前更新了招股说明书。招股书透露,此前被警方刑拘的原副总经理朱家君已被批准逮捕。

朱家君涉受贿罪被批捕

今年5月30日,知音传媒向证监会报送的招股书显示,知音传媒副总经理朱家君(又名李靖)被董事会解职,同时接受公安部门调查。

知音传媒最新的招股书显示,今年5月被刑拘的朱家君,已于7月被武昌区检察院以涉嫌非公职人员受贿罪批准逮捕。

据律师许峰介绍,根据刑法相关规定,非公职人员受贿罪中,索取或收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数额巨大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数额巨大的,是指受贿数额在10万元以上。”许峰称。

朱家君创始并掌舵多年知音传媒的动漫业务。根据5月的招股书,2013年,围绕《知音漫客》的出版物销售收入,已超越《知音》杂志,占到知音传媒总营收的6成多。

新任董事长仍未确定

今年8月,知音传媒原董事长胡勋璧,因为妻女已移居国外,被主管部门湖北省妇联免去董事长职务。

最新的招股书中,知音传媒介绍了胡勋璧的职务安排。知音传媒称,胡勋璧仍担任公司董事和编辑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

距胡勋璧被免已过去3个月,知音传媒的新任董事长还没有确定。目前,知音传媒的董事长职务,仍由副董事长、总经理雷一大暂时代理。

知音传媒业绩颓势依旧

根据最新的招股书,今年上半年,知音传媒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62亿元,同比下降17.99%。同期,知音传媒净利润1793.7万元,较2013年大降40.37%。这表明,继2013年财务指标掉头向下后,知音传媒仍在延续业绩颓势。

http://news.163.com/14/1118/02/ABA5726900014AE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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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26 11:22:37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法治进行时》昔日记者诈骗受审


被告人当庭受审。京华时报记者陶冉摄

    法学学士毕业且在法制类电视栏目做过记者的赵基成,被控在辞职后冒充中宣部领导等身份,以帮人办理子女入学、安排工作、“捞人”等为由,诈骗了20余人共计850余万元。昨天,赵基成因涉嫌诈骗罪在北京市二中院受审。

    京华时报记者裴晓兰

    昔日法治记者诈骗18起

    昨天上午9时30分许,34岁的赵基成穿着红色号服被法警带进法庭。起诉书显示,他案发前是北京一家文化公司的执行董事,此前,曾先后在北京电视台《法治进行时》、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等栏目做过记者。网络上关于赵基成的个人介绍显示,他还获得过电视金鹰奖及相关单位的表彰。

    检方指控,赵基成于2010年5月至2013年9月间,冒充中央电视台网络中心主任、中共中央宣传部领导等身份,以能够为事主办理子女入学、安排工作、办理北京市户口等为由,先后骗取20余名事主共计850余万元。

    赵基成在庭审伊始表示认罪。公诉人随后对18起具体事实逐一进行了讯问,对于部分事实,赵基成做出了自己的解释,他思路清晰,偶尔面带笑意,并不紧张。

    在18起事实中,检方指控赵基成以帮人办理子女上学为由诈骗的共有5起,金额从5万元到21万元不等。

    此外,检方指控赵基成以帮人安排工作和办理工作调动为由诈骗的事实也比较多,共有8起,金额从5万元到40万元不等。

    “捞人”一笔涉骗330万

    在检方指控的事实中,涉案金额最大的一笔达到330万。指控称,2012年,赵基成承诺帮助陈女士,将她被司法机关羁押的表哥释放,骗取330万元。

    陈女士证言称,她的表哥在外地因涉嫌单位行贿罪被逮捕,她通过网友联系,最终找赵基成帮忙。支付巨款后,她的表哥于2012年8月初被监外羁押了。但经了解,并不是赵基成等人办成的,她认为自己被骗。

    赵基成当庭称,他找了一位朋友办的此事,支付了70万元。“办没办成不知道,但是人出来了”。事后,他通过中间人退还给陈女士105万元。不过,收了赵基成70万元的朋友表示,他办不了此事,也明确告知了赵基成。

    2013年9月10日,因一名事主报案,赵基成被查获归案。赵基成说,除了支付给具体办事人和返还被害人的钱,其余赃款被他用40余万元买了辆沃尔沃轿车,其他都是吃喝挥霍的。

    庭审最后,赵基成说,自己做了10多年的法制记者,多次采访被告人,对观众进行法治教育,“这次我现身说法,真正上了一次法治课”。

    此案没有当庭宣判。

http://epaper.jinghua.cn/html/2014-11/26/content_14652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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