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时事评论|“戴头盔进校园”背后矛盾引人深思近期,有爆料称广东一小学要求所有学生戴头盔上下学,“连走路、坐小(汽)车的也要戴。”该县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带头盔进校园”是湛江市教育局的统一要求,要求对象是乘坐摩托车或者电动车往返学校的学生以及接送的家长。该校在推广过程中要求过于严格,教育局已通知学校进行整改。
评徐闻佩盔进学之规 张宇 近日,湛江徐闻一小学立“佩盔以进学”之新规,颇有层层加码、越俎代庖之嫌。 南朝梁萧统尝言“盖踵其事而增华,变其本而加厉”,以述文章之道。今徐闻矫传新章、施以极令,人尽佩盔。此举有如以刀切木而不顾长短纵横,实乃“变本加厉”之今义也。 自古上传下达,非易事也。鹦鹉学舌,只效其言,未领其意,难有作为;洋洋自得,歪述前命,曲解其意,过犹不及。千丈高楼,始于平地。万里江河,必浚泉源。凡治国之要,必在基层。基层清则政道明,政道明则家国兴。观徐闻此佩盔进学之规,虽事小,其意深。望执事者益重之,以求政令之融贯通达。
《论湛江小学胄令之得失》 金子能 湛江徐闻,小学有令,令学子戴胄往返於书院。令初下,以安全为本,盖骑乘者,依法宜戴安全胄,以防不虞。市上统一,教育之局传其命于校,而至于角尾乡,转而成过严之求,令步行者亦须佩戴,所引争议,非细故也。 其校行此,乍看似为学子谨慎,实则不知法之真谛,惯于走形式之道。教育之局知其不当,令其改正,减此无谓之苛,保学子由此无碍。然观此事,固非小衅,实映多端之顾虑。传达之命不明,令至基层,易生枝节。上司之责,非但发令,更需监督,确命令得宜而行之不误。又,交管所为,何以堂师亦牵涉?若交管严格,无需令校师生兼此劳。而今,师若兼此繁务,教学何以为继? 此胄之令,看似小节,实则观照出层层之弊。警惕矣!政令之下达,交管之施行,师生之安危,事无大小,皆当细审其由,斟酌其理而后行。论此等教育之策,应当审慎,莫使刻板之规,成为蒙学之阻。教育之道,贵在得其本意,行之以适度,以免压力之过,影响学业之正常。
戴胄之笑 李文欣 学校请诸生戴胄上下学,发矢争步。其人笑之出,学校传达之误——先为市里壹求“著胄入校园”,既而教局使实,至于角尾乡之学,则为“走上下学将甲胄”实,明之涉校不思,则便为形式主义。似弟子过度护,而实亦法令乏所识。 著胄上学,终为弟子全计,校衔正为祟。 一所推之,人情又宜非法。恐下参行之事,行之太远或偏矣。究其根本,形式主义也,谓越严而好之,上愈说也。层加危行,未必其安;层累高绝,自以累其心,其势易加悖。
戴胄入蒙学记 张颖 癸卯岁,秋,南越一蒙学,求诸弟子于上下学途中佩戴兜鍪,各方众说纷纭。国子监应称,“戴胄入蒙学”为上级之所求。督驾、乘电动车佩戴兜鍪,本为通曹之职,今蒙学越俎代庖,更有甚者求其诸子凡行必戴胄,未免力猛,强为人难。 形式主义于政令通达可谓百害而无一利,官家止有目盲而苟从,百姓独有依令而从命。垂髫小儿,披盔戴甲,步履沉重,而无一点鲜活之气,多此一举之行究其原因,是为诸弟子资以安定之成长环境,抑或是终上级之指令,发人深省之。
无名学校传 曾媛茜 国学不曾有所闻也,亦不详其姓字,头盔进书院践行者,因以有名焉。依规办事,备受诟病。好读文书,不求甚解;每有会意,便欣然加厉而行之。‘性如墙上芦苇,头重脚轻根底浅’。百姓知其如此,或讽刺而招之,众口铄金,不以为意。积非成是,曾不吝公文澄清。直情径行,惟上所视;层层加码,强人所难,如此反复。常受采访诉之苦楚,颇示己志。两头三面,以此自终。 书曰:古人有言:“些小吾曹州县吏,一枝一叶总关情。”其可谓为官者乎?许成事实,随机应变,此心系百姓之官吏有乎?基业减负之策得实乎?
评冠盔入校园一事 勾熙畅 乘电车行,学子及家长皆冠盔,实属应该。然徐闻县求童子上下学而冠盔,未免强人所难,多此一举。 出此闹剧,乃传言变形之所致也。先为市令“冠盔入校园”,既而教育局使实,至角尾乡中心小学,遂变为“步乘上下学亦使戴盔”。此乃涉校不智,惯于行形式主义之实,力过猛而宜得反也。 “步乘上下学须兜鍪”,此事起于一乡中小学。因传达层层变形,至基层则已变为一刀切矣。由是须诘之,实以政令,安通而不反曲?上级不能简发一告便终,而应逐层督查,以免意变。
新法令说 刘一宁 公安局令:电动车驾乘者皆须戴盔,于是乎,全国小学生之乘电动车者,皆须戴盔以自保,此乃保安全之需,遵法令之行也。然徐闻县角尾乡中心小学,令小学生走路上下学亦须戴盔,未免强人所难,予人层层加码之感。如住校附近者,走路上下学,仍需手提头盔,岂非多此一举? 此闹剧之所以生,初看似乎为传达之变形。市里令曰:“入校舍,必戴盔。”教育局继之,命其令行。至角尾乡中心小学,则变而为“行路上下学,皆须戴盔”。校方之行事未善思,惯于走过场之形式主义,暴露无遗。彼校方缺乏对相关法律、规定之正确认知,故常行事过力,适得其反。
兜鍪小记 倪琳 见一学,生徒须令校方带胄学,不许入校,家患不知,理学欲保生全须如此,则事不悖,兜鍪之用何贯颐不出法,弟子安固重,而无律法门必冠胄才学;抑此二者非校方行,校园安全措施理之为理也,而不然也,铁兜鍪不与学生及长受,如是之粗笨校规不取。
评蒙学佩盔令 黄思颖 南粤之地有一蒙学曾令,孩童登学与散学时皆须佩盔。此令一出,众人哗然。 令虽好,不可流于形式,抛却本质。佩盔乘车乃国之规,不可逆。然,此令使徒步之童同佩盔,未免强人所难,多此一举。下令不应如斩刀,行令不可走形式。佩盔之令,意在护乘车之孩童周全,于徒步之人何干?若使步者与乘者同管之,必乱之。 此虽蒙学之乱,实乃社稷之忧。古人云:防微杜渐,是然也。纵观此事,官员愚昧,不察民情,层层加码,扭曲令意,形式主义之风盛行,此乃管理之大忌。再观其令,颇具越俎代庖之意。佩盔本非蒙学事,何故使其管理之?若学非专于学,师非专于师,何以育英才? 故曰:行者佩盔之令,乃荒唐之言也。
戴胄入蒙学记 张颖 癸卯岁,秋,南越一蒙学,求诸弟子于上下学途中佩戴兜鍪,各方众说纷纭。国子监应称,“戴胄入蒙学”为上级之所求。督驾、乘电动车佩戴兜鍪,本为通曹之职,今蒙学越俎代庖,更有甚者求其诸子凡行必戴胄,未免力猛,强为人难。 形式主义于政令通达可谓百害而无一利,官家止有目盲而苟从,百姓独有依令而从命。垂髫小儿,披盔戴甲,步履沉重,而无一点鲜活之气,多此一举之行究其原因,是为诸弟子资以安定之成长环境,抑或是终上级之指令,发人深省之。
论首盔 董卓熙 吾闻学校之令,令诸生步行归家而戴首盔。何也?学校之言,安全为重,以防有不虞也。然此令之行,有矫枉过正之嫌。
夫首盔者,保首之器也,固能护头颅之安然,然非所有之行皆宜戴之。中小学生者,年幼而智未开,戴首盔以行走,恐有跌仆之虞。又闻有行路安全之事,当教之以规,而非以首盔保之。况乎,首盔之重,未免有负累之忧。
学校者,育人之所也,非藏器之所也。当以教育为本,以德为先。况乎今日之学校,有诸多繁文缛节,皆以安全为名,使学生苦不堪言。如以安全为由,则学校之行不在形式,而在教育,在看护,在沟通。
论盔之疑念 麦蓓 令小学子行步必戴盔,或可谓苛刻至极,甚或招致“强人所难”之谓。於是人俱思之,於法规之执行可有更为灵活而理性,不当一刀切,墨守成规乎? 然观斯事端之根本,则显学校管理中之形式主义倾向。虽头盔之佩戴系安全之因,然实际执行之迹乃僵化生拉硬拽,缺乏关于法律法规之正确认知也。别有,此亦引人对上级政府通知之督导与执行产生思虑,宜详加跟进,以避免形变及过度执行之端。 又使学校管理学子乘电动车时之安全问题,似超出学校教育之范畴。此引发对政府相关部门责任与执法之深思,交管部门宜严格执法,毋须将责任转嫁学校,以免影响学校之正常教学工作。 是以,斯事件非止看似小事之规定,实暴露管理之诸多问题,宜引起各方深入思虑与戒备。是类反思与商榷,则有助于优化管理规定及执行方式,避免形式主义与一刀切现象,以确保各项规章制度之合宜性与可行性也。
童子带胄上学记。 孙小曼 壬寅岁(2023),秋,闻之,南越一学堂,遍着兜鍪。问其故,“戴胄举学”是州里也,而治书之轻重也,令人费解。 闻者有童子,遂居学傍,每上下学步,着兜鍪,旁人习以为常,一小生而间之,“手挈铠,岂非多此行,徒烦渎耶?”童子不知所对,面折而入庭。 小生不解,问世有识者,问其所以然。本欲挈兜鍪,使行有保。然令致变于传,涉事者便主义,用力猛而宜反。 法令明定,“摩车驾人及乘介胄之制。”遽闻小学,乃更为小学生以趋下学,使人闻之,为畏胆。 其见虽小,众人始思显之义也。后童子带胄学行,岂非异哉?
兜鍪之论 王皓华 中华大地,无垠广袤。一省为粤,是为南境。有县徐闻,在粤之南。近日一事,怪哉怪哉。问何怪之有,乃一小学,令其学子头戴兜鍪,上学下学。观天下之小学,无一出其右。一愚者初视,曰此举乃校监爱民护幼之所为,称其妙哉。余以不然,笑愚者人如其名,愚昧无知。问何出此言,答其因有三。兜鍪之规则始于官府之令,行于市民学子乘摩托电动之时,非步趋之间,而兜鍪之令从何来也?此为其一。校位于小镇,学子通勤不过千百米,头戴兜鍪岂不多此一举?此为其二。此举乃校监之迂腐,又有何妙哉之说?此为其三。
盔之事,观形制之风 曹妤婕 当今之时,日以交通之安渐为所重。盔则自卫其首也。然广东一乡校,甚者令行路之生亦戴头盔。岂非多此一举乎。郡县降教令之本,意乃念在良家子出入之路也。然传之,有形之失。夫校方之行,未尝用心,似以保生为重,实则以一概全,图便安逸,而弗为生徒思。吾人可由此而追诘之,此亦有上属之责,发号施令,若能尽得其宜,则上下相安,家治国清。宜行善督责之职,以绝群下之邪辟。
披盔小论 卢文婷 岭南之郡,电动车蔚然。驭者多头佩以盔,为周全也。今童生徒皆披盔于途,诚乃奇异大观。有司披盔之呼吁,虽出周全之虑,然不宜为蒙馆之规。上施下行,层层加码,人皆厌也。且赴学之法异也,其非一兜鍪可适之。童生之周全,蒙馆之重事也。披盔加护,不过一时之效,实下策也,不宜为常。宜行安全之教育,以增其自保之心,此非一日之功也。
论胄护谁之安 吴嘉燕 癸卯岁,秋,南粤一地,请诸弟子著胄上下学,发争辩。 骑车而行,生徒及家介胄一人冠。然徒步之人,带甲胄生多骈,终为谁之安存?似弟子过度护,而实亦较职有不相及法式,而常为之用力猛而宜反也。 命令层层变形,到基层,已成一刀切。欲追实令等求,安得通而不反。上司不能简发一告便完事,而欲远督以恐为变。小功非小,著于方。当多而深之,根上多病灶,不可不戒也
胄记 李想 癸卯年冬,粤东之庠求诸生胄而行路。问之教育局曰:为求平安,乘车须胄。然校误其意,扩其行,竟求路学者而胄。若生近,路学之,携胄往来与家校之间,岂不烦乎?强求路者胄之,无谓乎形式主义之风矣。 政令之传,通达为上,言简意赅无误矣。然下照本宣科,不知变通,拘生于胄者之间,可谓本末倒置,敷衍塞责之行矣。又曰,着胄之行非校之责者,贸然参之,无规无序,则乱象横生为常矣。各行其道,政令得以精确落实,形式之风当可休!
佩鍪新规 任媛 癸卯年冬,湛江徐闻一小学强命学生带兜鍪进校,有失偏颇。 何为校?校乃教育之首,重中之重,国不可一日无主,生不可一日无师。为之师也,授其道,解其惑,耀生之人生路也。 何为兜鍪?护其头,保其命。但校不必担其责,交通之任务也。其是乃是越俎代庖,校有权督其生,但无权命其行。 荒唐!学校育之人,善其道足矣。监司宜善督之,勿发学校代汝之笑。
论兜鍪 张雨露 近日,小学别将步,上下学亦着兜鍪。 胄,全故之体,行可称,而责之若过严,教局履危,至于学序,则亦豪矣。由是观政之通,性高,刀切复在。 又,求严则真能尽之乎?迁乘安、校园安,皆世所共命也。人皆知习行成,如骑则着兜鍪,皆由渐进,以为内化之意。路不得已而去,更无灵药可食,有以一求之则成,显则不实矣。略之意,不具诚,则虽家童孙,持两端,必以不遵道为危。其行有其事,不可反客主覆末。以至知里之累,为义主,迁之则民可谨也。 诚得实之政,养徒保,恐犹将发其源,立学生及家全之心,习其变化。并为安辑,如安保、道路。安不应甲胄,铭心之意也。
盔者说 蔡怡 盔者,以坚为之,动兵则用之,近世以其护人周全也。今以师塾强制,弟子皆冠之,如囚首然。其父母具不解,百米足行亦佩之,不敢不从。 而众人皆知其谬,莫敢诘难,学堂唯以应上级差使之耳。犹言虚应故事,重外饰而轻内蕴,不思而遂,故有用力过猛,指令变形之状。 塾之所以教养人才,非区区平道路者也,以庠序为道路官,至于教非所学,学非所教,弃法度与常理,乃必至汩乱。由此观之,今之塾与师者,皆负有不义之责,非但无益,且以塞学童之路。 但知法令施行,而不知其于教化之实效如何,致使其本所失,师塾终以怪诡之事为忧,何能精于思虑以专心为教诲者乎!
著者观 许晨霖 近日有闻,广东一小学强行规定学生上下学时应佩戴头盔,引大众热议。小学子安全之事为要事无疑,然此等裁决,无异于摈弃其便利与需求,将其拘囿于头盔之中。欲以一刀切合上级意,实则不可取。
头盔者,亦为保护城市儿童之安全而设,诚为好心之举。然需合理合规。上之要求乃“戴头盔进校园”,其意为驾摩托车电动车接送小学子者及其孩童需佩戴头盔。然要求传至下,化为“走路上下学也要戴头盔”。校方之过暴露无遗。其一,校方不加思考变通而照本宣科,大行形式主义,非惟于安全无益,乃徒增学生及家长烦恼。其二,于相关法律法规,校方无知愚昧,乃实施至此。一刀切法乃校方疲于教育管理而无视家长学生之合理诉求,实为不该。 心然,欲保小学子之安全,非头盔一途辄能孑迷。当世之法,早已明定儿童交通安全策略,交警巡逻之地,学校启迪之余,皆足少小学子安全之患。岂非上级宜切实履行监管职责,而不纵容各校荒唐强制乖张之举?小学生负担繁重,应鼓励其及其家长明智使用交通工具,提倡安全行车,以培养安全意识与审慎判断之能。益行之举,惠交管之措落至实处、小学子之身心发展久远。
故曰,莫要矫枉过正,令形式主义泛滥。应当勉以其责,慎尽其责。择儿童安全教育之良方,扶正拨邪,鼓励而非强迫,合理而非过度,应为当今教育之智者所当行。岂可不加思考,大行形式主义,徒增不必之事?宜多方合力,使其于校门前,轻盈前行,无需拘束于头盔之厄哉!
佩兜鍪所谓何 徐林也 兜鍪,以护人之行。法定,驾或乘摩车者宜佩兜鍪,安而行。然,小学责童子上下学穿兜鍪。佩兜鍪进学堂,似为安全,实为形式。乘摩车者,佩兜鍪;行者,亦佩兜鍪。弟子行上下学,手挈兜鍪,所谓何?扰父母心绪,为学子添烦,无甚他用。学校宜对令法有粗识,过度护,适得其反。 由此观之,交司严行法,监司未佩兜鍪者,则学校不为督,方专教生徒。政层而下,难为实行,使人难之。宜逐层监察以惠民,政令通达乃可以为和。
奇葩:生佩胄发议 李迦蒽 近日,广东湛江一小学有“胄进校园”奇葩,发博议。于是,教育局应示之,其本在人安,请乘摩托车学诸生服兜鍪。然在关键问题者小,所宜日计徒上下学道,师覆,岂有家学早以请子之佩胄等,皆发其理质。 此一事言之当教之也生态,其学可以省事而“一刀切”者也,而与家人亦以此为忧。当于此类奇葩制,不宜独言学,而深教育体制也。唯改教生态,共推变,以制厥奇葩,使学者学之注,与之安,而不陷于繁细行。
学舍说 寇智伟 近日,有小学思至学,事条格,实乖谬。求免胄上学,以存为安之计,其失为非,而学校行之未免为过。所在教司称,骑摩孙周以贯甲胄,家具供帐,骑队不待甲胄,岂得学舍生,必具甲胄?如何? 教州尚全无甚厚,而学校之事显已超于常度,太执表于外,而无真为弟子之虑,校守者宜反思。故主义之害至大,宜正之。其在学校相继,宜从本兴发,存恤学者之安,所在官司亦宜更加修正,勿使如此事再起。
冠说 谭欣语 蒙童,天下之明珠,人间之世宝,当奖悉心护之,竭其力庇之。入学道,豺虎视眈,风驰电掣重速,害有不避之灾,遂施以重冠袍带,层层渐进。四驱无畏,却道有畏,行之不恼,然则恼耳。上行下践,免有不正之嫌。 溯源寻根,莫过灵台之息灵也。步入囹圄之地,受限四方之内,未有灵之入仙台,且得固辙于化虚无。问世间何为正道?宜祛皮相,留髓质,纯良之目的,方得天下之混润。
小学出行安全表 彭云 蒙童安全保障未实而先冠 也,今小学规范,徐行冠,乘车冠,学生疲弊,此诚顽固作秀之策也。然小学校尉不懈于此,蒙童父母无奈从之,盖追师之关照,欲竭力合之。诚宜开张圣听,解弟子安全之需,大众质疑之音。不宜天方夜谭,推责示之,蒙童误冠 与之无关也。 庠序社会,俱为一体,安全保障,确需重视。政策制定,科学与否,众人皆知。若有全心谋实效者,宜付礼部论其先进。如为形式者,众人自会咒之。 亲实事,远形式,此本安全保障之要也。亲表演,远落实,此为安全事故所以多发也。学校本为教育之净地,愚以为尤需重之。愿校方识之改之,则安全教育走深落实,指日可待也。
佩盔入学序 陈腾濠 广信之东,南海之滨;地美民富,山川秀丽。此地万物方盛,然则奇闻不断也。前有青年人乘轮椅应卯,后有门生佩盔入学。头盔本是乘两轮车应有之物,而非余下方式所需。迫使佩盔入学,此举托名保护门生,实则上位独断专行也。 门生叫苦不迭,育人者视若无睹。此奇闻怪诞,一经曝光,沦为中外笑柄。众人问其缘由,曰:此举乃保护学生,且非强制。众人贻笑大方,深知若非强制,怎会皆着头盔入校。上有规定按交规行事,下有懒吏变本加厉。乘两轮车佩头盔,虽值提倡,却并非学堂所管辖,此举有越俎代庖之嫌。 温室之花,难经风雨,过度护花,亦是伤害。夫子教书育人,道先贤之书,却行蛮横无理之事。需扬仄陋,尚通脱,上下一心方乃长远之计。
笑看“盔”则 尼玛次仁 中华粤地,有则奇闻。庠方强制要求,弟子须戴盔也。此举实属荒谬可笑。弟子戴头盔,如同鱼儿离水,鸟儿失翼,岂非咄咄怪事! 吾人常见,弟子戴头盔,皆因庠方所谓“安全考虑”。然而,细思之,此不过为一托辞耳。若真为弟子安全着想,何不改善庠内设施,加强安全管理,以绝事故之根源?岂有让学生戴头盔以敷衍之理! 古人曰:“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 庠方此举让人不解,实乃教育之败笔。吾人呼吁,粤地庠方应摒弃形式规制,切实关注弟子安全,从源头寻。夫患之所由生,必于源头。源头不清,患必不止。是以君子之道,必正其本,清其源,而后患可除也。
批形式主义 毛尹 所谓“安全之举,居上之宜”,头盔关乎一人性命、一家幸福,严令之、严查之,可。然“无车”亦带头盔实为匪夷所思,闻所未闻,况举校如此,成为所谓“校规”,实则为形式主义之过。 形式主义这者,盖为有为之形,无为之实,形式之事,除官僚者乐见,无人得志,无人得趣。今湛江小校,为形式所拘,失理智,失常识,苦学生之自由,苦家长之钱财,为官僚政绩之一利谋百姓之万害。呜呼哀哉!天下人苦形式主义久矣。
论兜鍪 顾雅萱 凡兜鍪,为车骑安全护之。然形式之潮,学子不论骑车与否,必戴兜鍪。 有护全之意尚好,然今多不审状,或绩达标;或徒有其表,百姓实苦。应称为市里之令,真为童子之保全,亦或不变通上下?如彼朝剧之后,宜反思,唯令从实,虑其该停也。
编辑:秦克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