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灾难报道案例集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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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5 10:49:47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意大利发生游轮触礁事故致3死14伤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1月14日21:48  新华网
  新华社罗马1月14日电(记者王昀加) 据意大利安莎社14日报道,一艘大型游轮13日晚在意大利附近海域触礁搁浅,目前已有3人死亡,14人受伤。搜寻救援工作仍在进行中,遇难人数可能进一步上升。


视频:航拍意大利游轮触礁侧翻致3死14伤
来源:北京电视台《北京您早》
  据报道,这艘名为“科斯塔·康科迪亚”的游轮在环绕地中海航行时撞上暗礁,造成船体渗水,并出现倾斜。游轮上随即展开了疏散行动,乘客被要求穿上救生衣并登上救生艇,然而在疏散过程中,船只的倾斜程度加剧,一些乘客跳入海中求生。此前曾有媒体报道说,已有6人在事故中遇难。

  事故发生时游轮上共有大约4200名乘客,其中包括3000多名游客和1000名船员。事故发生后,意大利救援部门出动直升机和船只展开救援,一些过往船只也加入援助的队伍,获救人员被暂时安置在邻近的吉利奥岛。

  据报道,救援人员已结束了对游轮露出海面部分的搜寻工作,成功营救了一些受困乘客,并将派遣潜水员对沉没在海中的部分进行搜寻。目前尚不能排除有人员失踪的情况发生,遇难人数也可能进一步上升。

  另据媒体报道,事故发生时有22名来自香港的中国游客在游轮上,他们已全部获救,其中有人遗失证件。中国驻意大利大使馆领事部主任杨炯表示,使馆方面将积极帮助他们补齐证件。(完)

http://news.sina.com.cn/w/2012-01-14/21482380156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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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5 10:59:11 | 只看该作者
【案例】灾难报道的时间维度
国务院安委会:今年力争不发生死亡30人以上事故

  2012年01月15日02:59  京华时报

  据新华社电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骆琳在昨天召开的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说,去年全国共发生各类事故347728起,死亡75572人,今年对一次死亡30人以上的特别重大事故起数将实行零控制。

  骆琳说,2012年全国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已经国务院安委会全体会议研究确定。据介绍,主要指标包括:各类事故死亡人数下降幅度不低于2.1%;工矿商贸事故死亡人数下降幅度不低于2.6%,其中煤矿事故死亡人数下降幅度不低于2.6%;较大事故(一次死亡3-9人)起数下降幅度不低于3.2%,重特大事故(一次死亡10人以上)起数下降幅度不低于5%,特别重大事故(一次死亡30人以上)起数实行零控制。

  骆琳说,去年全国安全生产继续保持了总体稳定,总体上实现了“十二五”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良好开局。去年全国发生各类事故347728起,同比减少15655起,下降4.3%;全国各类事故死亡75572人,同比减少3980人,下降5%。全国没有发生一次死亡50人以上的事故。

  骆琳介绍说,2011年安监部门严肃事故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全国事故查处结案率达94.1%,累计追究处理4799人,其中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808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991人。国务院事故调查组2011年查处了13起特别重大事故,包括2010年发生的9起和2011年发生的4起,目前已办理结案9起。

  骆琳还表示,国务院事故调查组严格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扎实深入开展了“7·23”甬温线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全文公布了事故调查报告。“7·23”甬温线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造成40人死亡172人受伤。

http://news.sina.com.cn/c/2012-01-15/02592380197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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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16 09:22:31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巴基斯坦宗教集会发生爆炸致13人死亡
2012-01-15 19:13:17 来源: 新华网 有6人参与 手机看新闻 转发到微博(0)
核心提示:巴基斯坦媒体1月15日报道称,巴东部旁遮普省汗布尔地区当天举行的什叶派宗教集会遭遇爆炸事件,造成至少13人死亡,数十人受伤。当地警官否认事件是由爆炸材料引发。

新华网伊斯兰堡1月15日电  巴基斯坦媒体15日报道说,巴东部旁遮普省汗布尔地区当天举行的什叶派宗教集会遭遇爆炸事件,造成至少13人死亡,数十人受伤。

报道说,爆炸发生在当地时间13时45分左右,爆炸发生时约150名什叶派穆斯林正在旁遮普省汗布尔地区举行宗教集会。

有报道称事件是炸弹爆炸所致,但巴地区警官阿比德·卡德里对此予以否认,他说,现场并无明显证据表明事件是由爆炸材料引发。

什叶派穆斯林15日在巴基斯坦各地举行集会,纪念先知穆罕默德之孙。


(本文来源:新华网作者: 贾瀚龙 殷夏 )

http://news.163.com/12/0115/19/7NR5GU0300014JB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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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7 22:28:50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道县“文革”杀人遗留问题处理经过
作者:谢承年
来源:《炎黄春秋》2010年第11期
来源日期:2010-12-24
本站发布时间:2010-12-24 2:07:51
阅读量:1109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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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零陵地区(1995年改为永州市)道县在“文化大革命”的1967年7~9月间,发生了群众性杀害“四类分子”(地主、富农、反革命、坏分子)及其子女事件,共被杀和被迫自杀4519人。道县杀人事件迅速波及全区其他10个县,造成全区共被杀和自杀9323人,其中“四类分子”子女4057人,未成年人862人,另外致伤致残2146人。零陵地区特别是道县杀人事件,震动了全省,乃至全国。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地委根据党的拨乱反正、正本清源的方针,认真落实党的政策,地县区乡成立了“处理‘文革’遗留问题领导小组”(简称“处遗小组”),书记亲自抓,由一名副书记任组长,下设安置组、组织处理组、政法组、信访组、综合组,共抽调1380多名工作人员,从1984年开始,历时两年半时间,对全区“文革”杀人事件进行了逐个深入细致的调查,并对遗留问题作了严肃认真处理(简称“处遗”工作)。我作为调查处理这一事件的参与者和文字综合的执笔人,想把时隔20多年且如今档案中难以寻找的一些情况记录下来,可惜我当时保存的一大捆资料,包括一些珍贵资料,被人当做废纸卖掉了,这里凭自己的记忆,对当时的情况作个简要的记叙。

  一、特定历史条件下的惨剧

  调查表明,零陵地区杀人事件是在“文化大革命”特定历史条件下发生的。究其根源,主要有五:

  一是错误估计形势,轻信谣传。在当时“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形势下,一些领导干部和群众总认为阶级敌人“火烧冬茅心不死”,随时随刻梦想复辟变天,伺机反攻倒算,人为制造恐怖气氛。1967年8月上中旬,道县“抓革命促生产领导小组”(当时当地最高领导机构)先后两次召开各区社“抓促小组”组长会议,主要领导把会上反映的“阶级斗争新动向”作了引证,如“‘四类分子’要先杀正式党员,后杀预备党员”,“要把土地改革时贫下中农分得的房屋田土要回去”等等,强调狠抓阶级斗争,对罪大恶极的“四类分子”要狠狠打击。各区社在传达贯彻会议精神时,不同程度扩大敌情,渲染阶级斗争的紧张气氛,有两个公社以“阶级敌人报复杀人”(不实)为由,杀害4人。此后,全县到处流传“‘四类分子’要造反,先杀党,后杀干,贫下中农全杀光,中农杀一半,地富当骨干”,加之在这段时间,有四个区搞出7个反革命组织(假案),逼出一个“纲领”,即“八月大组织,九月大暴动,十月大屠杀”,气氛更加紧张。8月17日,清塘区造反派头头主持召开千人大会,动员部署杀人,说:“阶级敌人在磨刀,我们也要磨刀,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会后,开始成批杀人。在清塘区的影响下,杀人风迅速蔓延开来。调查证实,前面所谓“‘四类分子’先杀党,后杀干”之类的话,只是传闻,并无证据。

  二是法制遭到严重践踏。当时党政机关瘫痪,无政府主义泛滥,极“左”思潮盛行,无宪法和法律可言。在那个“史无前例”的疯狂年代,连国家主席也不能自保,被视为阶级敌人的“四类分子”的命运就可想而知了。当有些干部和群众提出“杀人是人命关天的大事,一定要依法办事”时,有的领导干部回答:“事先不要请示,事后不要报告,贫下中农就是最高人民法院,杀了就杀了。”道县柑子园公社公然挂出“贫下中农最高人民法院”的牌子,因有人指出“最高”二字有夺中央机关的权之嫌,后来才把“最高”改为“高级”。工作组同志询问一个当时杀人凶手为什么杀人,这个凶手竟然说:“上头要我杀,我就杀;要是现在上头又要我杀,我也会杀!”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江华的堂弟就是在“文革”杀人时被杀的。江华同志1982年回家乡零陵地区视察工作时,针对“文革”杀人事件说:“这是‘和尚打伞,无发(法)无天’!”

  三是把杀害“四类分子”看做是革命行动。从杀人动机和出发点看,全区杀人事件有一个共同点,就是杀“四类分子”是为了巩固无产阶级专政,防止阶级敌人复辟,保卫毛主席打下的红色江山——这是当时最时髦最响亮最革命的口号。宁远县有个农村女青年,把自己的婶娘(地主分子)抓来杀掉。有人问她:你是你婶娘一手抚养长大的,你怎么杀得下手?她回答:我要革命!据该县“处遗”工作组的同志说,这个女青年凶狠残忍的表现远近闻名,年纪三十好几还没有嫁出去。零陵县马路街公社有个大队治保主任,他参与组织策划杀人,主张斩草除根,把“四类分子”和子女统统杀掉,说:“把‘地富反坏’全部杀掉了,就没有阶级斗争了!”

  四是派性斗争引发所致。当时,“道县红色革命造反派联合司令部”(简称“红联”)与“道县革命造反派联合司令部”(简称“革联”)这两大派组织斗争激烈。“革联”抢了县武装部的枪支弹药,据守二中,用武力控制县城。“红联”称“革联”抢枪是“反革命政变”,并从县委机关大院退居到农村。随后两派发生冲突,“革联”开枪打死“红联”两人。“红联”抬尸游行,高呼“血债要用血来还”,进而宣扬“武装部枪支被抢了,公检法不管事了,阶级敌人活动猖狂,贫下中农要吃亏了”,“要采取措施,先把敌人管制起来,对个别坏的要发动群众斗争处理几个”,由此引发杀人事件。

  五是领导未予制止或制止不力。在杀人事件中,有怀疑的,有犹豫的,有抵制的,也有顶着“阶级敌人的保护伞,‘四类分子’的孝子贤孙”的骂名挺身出来保护的。道县有个村支部书记,把本村50多个“四类分子”及其子女锁在村祠堂里,安排人员站岗送水,把他们保护起来没有遭到杀害,这些人非常感动,称呼村支书为“再生父母”。但是从调查情况看,这种现象不多见,总体上是领导干部未加制止或制止不力,全区杀人面之广、被杀人数之多、持续时间之长,就是明证。道县在驻湘支左部队47军明令禁止杀人前,主要领导没有讲过制止杀人的话,没有采取制止杀人的措施。当一些干部汇报杀人情况,请求他们采取措施制止时,他们是这样说的:“道县的问题就出在枪杆子上,杀几个‘四类分子’是小事,军分区领导和47军代表来了,把枪收缴了,武斗制止了,一切都好办了”。“现在机关干部都走了,枪也被抢了,公检法也散了,我有什么办法,哪里管得了那么多?”这个县有个大队的民兵把本村24个“四类分子”及其子女关押起来,杀与不杀犹豫不决,民兵营长请示公社主要领导,回答是“分子与子女要区别对待”,结果把“分子”杀了。

  江华县“抓促小组”组长、县武装部政委主持召开县“抓促小组”成员会议,针对本县出现的杀人事件,讨论制定了“五条意见”,内容有:对解放17年来一直不接受改造、而现在又要向贫下中农夺权的“四类分子”,群众要杀他们,是完全可以理解的,群众的造反精神是对的,大方向是对的,我们只能宣传毛泽东思想,宣传党的政策,而不能压制、指责和硬性阻止,给群众泼冷水。主持会议的领导将会议通过的“五点意见”,以《特急电报》向零陵军分区党委汇报,请求指示,但后来未见答复。

  8月21日,零陵军分区某副司令员与6952部队某连长到道县调查杀人问题时,他先后三次讲话,没有明确提出制止杀人。他们返回军分区后,将调查情况用《社情电报》报告了47军。8月26日,47军以电报(上报中央文革小组)形式转发零陵军分区关于道县杀人问题的《社情电报》时指出:“我们认为,对‘四类分子’作恶多端、活动嚣张、企图变天的可以依法惩办外,‘四类分子’不能滥杀,‘四类分子’子女不能视作‘四类分子’,必须按照政策,团结教育,不能混淆专政与非专政对象的界限,这样才能争取‘四类分子’子女。”47军的《电报》在各县传达以后,不少地方把《电报》精神理解为“对调皮捣乱的‘四类分子’可以杀”。从各县杀人情况看,杀人时间集中在当年9月(道县除外),也就是说,47军开始发出的电报,没有起到有效制止杀人的作用。8月29日,47军6950部队进驻道县,采取措施制止杀人,9月中旬基本得到制止,其他县杀人事件到10月底陆续结束。零陵县零星杀人持续到第二年7月。东安县于1968年7~9月,采取刑讯逼供追查所谓“反共救国军”,共被杀和被迫自杀422人。

  二、杀人事件的善后工作

  1980年12月6日,主持中央政治局和中央常委会工作的胡耀邦同志来零陵视察工作,当地委书记邓有志汇报零陵地区“文革”杀人问题已经基本处理好时,胡耀邦同志说:“1967年7、8、9三个月,全国不少省发生了这样的事情。这是康生、谢富治他们搞起来的。现在已经13年了,这样的事情不要声张了,处理完了就算了,慢慢让它平息下去。对没有处理的要处理完,主要是把受害者安排好。”地委书记说的这个问题“已经基本处理好”,指的是按照省委1979年关于处理道县“文革”杀人问题的5号文件精神,做了大量工作。随着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的不断深入人心,被害人遗属上访越来越多,要求平反的呼声越来越高。地委认为,“文革”杀人问题涉及面广,牵涉人多,情况复杂,而且岁月已久,根据党中央关于团结一致向前看、一心一意搞四化的总目标,必须做到既要解决问题,又不要搞乱。按照地委的指导思想和“处遗领导小组”以及道县有关领导的要求,我执笔起草了《关于处理道县“文革”杀人遗留问题的意见》,经省委批复,形成省委[1985]12号文件。湖南其他地市“文革”期间不同程度发生杀人问题,省委批转这个《意见》,要求各地市贯彻执行。根据省委12号文件精神,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第一,安置遗属。首先,以县人民政府名义,发给遗属“平反通知书”,从政治上为“文革”中被错杀人员平反。其次,经济上给予补偿。以县为单位,统一标准,发给遗属抚恤金;被查抄的财物,坚持原物在的退原物,原物不在的,根据中央办公厅[1984]24号文件精神,按财物当时价的四分之一给予补偿;对被迫外逃人员,以乡政府名义写信,欢迎他们回来,发给安家费,按规定划给责任田、责任山、自留地,无房住的补给建房费,所劳动工分未参加分配的按当时分配额补偿;因杀人遗留的孤老孤残人员,由民政部门每月定期发给生活费;生活特别困难的,发给困难补助费。道县四马桥乡有个遗属,“文革”杀人时被鸟枪打伤,身上中了八颗铁砂弹,一直留在体内,平常隐隐作痛,工作组发给他1000元去医院做手术,使他解除了长达18年的痛苦。通过平反和安置工作,使遗属精神上得到抚慰,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第二,处理责任人。据调查,全区参与策划、部署、指挥杀人者及凶手近两万人,按《刑法》有关规定,属故意杀人,应判重刑。对于这一在“文革”特定历史条件下发生的事件,如果处理过多过严,势必产生不安全因素;如果处理太少太轻,一方面遗属反映强烈,另一方面与当时全党整党关于对在“文革”中动手打人的党员给予必要的处分的规定,发生矛盾,也就是说,打了人,给处分,杀了人,可以不给处分,这同样会产生不安定因素。为此,经过认真研究,在对杀人责任人处理问题上,制定了“宜粗不宜细,宜宽不宜严,宜少不宜多”和“组织策划指挥者从严,奉命执行者从宽;个人品质恶劣者从严,受‘左’的影响者从宽;国家工作人员从严,农村基层干部和群众从宽”的原则。具体是:为首在公社以上范围内组织策划部署杀人,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的;积极主动充当杀人凶手,手段野蛮残忍,后果极其严重的;挟私报复,谋财害命,以夺人妻女为目的杀人或强奸轮奸杀人的;奉命为首组织策划杀人,情节特别恶劣,后果极为严重的;上级明确提出制止杀人后,仍然为首组织成批杀人的,追究刑事责任。凡追究刑事责任的共产党员,一律开除党籍。为首部署策划杀人和主动充当杀人凶手,情节恶劣,后果严重,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奉命组织策划杀人,情节后果十分严重的;积极参与策划、批准和亲自动手杀人的,奉命杀人或刑讯逼供致死致残、手段残忍、后果严重的,一般开除党籍或在整党中不予登记;对奉命组织策划杀人不是为首,奉命充当凶手,能认罪认错、取得群众谅解的,不开除党籍,表现好的免予处分,对其中不认罪认错、表现不好的,给予党纪处分,包括开除党籍或在整党中不予登记;杀人后入党的,清除出党,但对当时未成年、属从犯、共同杀人不是主犯的,被迫杀人情节较轻,能认罪认错,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表现好,取得群众谅解的,保留党籍,给予其他党纪处分;杀人后转干和提拔担任领导职务的,取消干籍,撤销职务;凡犯有杀人罪行和严重错误的人员,不得进入领导班子和安排在要害部门工作。

  按照上述原则和规定,全区共追究刑事责任201人,其中判无期徒刑12人,判20年徒刑21人(1968年至1979年对挟私报复、杀人后强奸轮奸其妻女的判处死刑13人,不在此列)。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600多人,其中开除党籍1160多人,整党中不予登记340多人,撤销职务420多人。从处理的情况看,至今没有发现错案,证明这次处理符合省委12号文件的要求:“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这里顺便提及的是,零陵地区“文革”杀人期间,地、县两级首先是地方部队后来是支左部队主持工作的,应该说他们对杀人事件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因当事人已调离零陵地区,我们把有关材料抄报所在部队处理,记得1985年底广州军区整党办公室两位军人来零陵,在军分区有关同志陪同下,听取了我们的情况介绍和意见,以后怎么处理,不得而知。

  第三,愈合伤痕。在“处遗”过程中,我们遇到一个非常重要但难度很大的工作——愈合伤痕。当时,一些群众和责任人对处理“文革”杀人遗留问题的做法不理解,想不通,说“杀几个‘四类分子’有什么了不起”,“你们这么做是‘长阶级敌人的志气,灭自己的威风’”。个别的甚至说悔不该当初没有斩草除根,斩尽杀绝。而一些遗属要求开追悼会,给死者披麻戴孝,重新垒坟立碑,提出多抓重判,甚至杀人偿命,血债要用血来还。我们认为,能否消除积怨,愈合伤痕,事关“处遗”工作的成败。为此,我们花大气力做了以下几件事:

  一是学法。一方面举办责任人学习班,组织他们学习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使他们懂得,“文革”杀人是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是宪法和法律所不容许的,一定要认识到它的危害性和严重后果,提高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另一方面组织遗属学法,引导他们看清楚,“文革”杀人是在法制遭到严重破坏的特定历史条件下发生的,不能冤冤相报,把怨恨传给下一代。

  二是坚持疏导方针,做艰苦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对责任人,引导他们总结经验教训,深入进行彻底否定“文革”的教育,清除“左”的影响,主动认罪认错,取得遗属和群众的谅解,做遵纪守法的公民。对遗属,首先对“文革”给他们造成的不幸表示同情,引导他们把账记在“四人帮”身上,珍惜来之不易的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鼓励他们向前看,顾大局,消除积怨,和衷共济搞四化。我们还召开遗属和责任人一起参加的大会,双方代表典型发言,谈认识,挖根源,表态度,进一步拉近他们的距离。

  三是实行“三包”责任制,即由村组干部包人、包做思想教育工作,包帮助他们开辟劳动致富门路,一些重点对象由县区乡领导包干,促使遗属思想情绪稳定下来。通过这些工作,较好地达到了消除积怨、愈合伤痕、促进团结、和衷共济搞四化的目的。道县营江乡车边村遗属田志苟,“文革”中父亲被杀,“处遗”工作为他父亲平了反,被查抄的财物得到了补偿,有关责任人受到了处理,还帮助他经营一个渔业生产技术项目,他感谢党和政府的好政策,摆酒吃团结饭,还招待放专场电影。他说:“过去的事就让它过去了,我们都是受害人,低头不见抬头见,今后要互相体谅,加强团结,共同努力把车边村建设好。”这一年,他被村民推选当上了村长。

  三、艰辛的信访工作

  我深深感到,零陵地区“文革”杀人就像撕裂的一道伤口,很难在短时间内愈合。尽管我们做了大量艰苦、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包括开展“一帮一”和“交朋友”活动,一些遗属的心依然没有平静下来,他们不断上书上访。省委12号文件传达贯彻后,一些遗属对其中“宜粗不宜细,宜宽不宜严,宜少不宜多”意见很大,说“什么粗,什么宽,什么少?杀人偿命,天经地义!”正在这时,道县有个遗属得到一本上海杂志,里面刊登了一篇关于道县“文革”杀人的文章——《疯狂的七月》,这无疑是火上浇油,往伤口撒盐,他们的情绪又一次爆发出来,奔走相告,互相串联,赴省赴京上访,强烈要求严惩凶手。

  1985年9月中旬,道县102个遗属到北京上访,他们先去国办信访局,然后去中办信访局,后来到天安门广场散发传单,接着要进中共中央所在地——新华门,被中央警卫局劝退,第二天清晨,“美国之音”报道了此事。几天后,我们接省委办公厅通知,到中央办公厅汇报处理遗属上访问题。那天晚上,我们一行6人(地委分管副书记、分管副秘书长、地委落实政策办主任、地区检察院分管副检察长、我和道县县委分管副书记)被引进中央书记处一个小会议室,中办副主任周杰听取了我们的汇报,作了关于做好遗属上访工作的讲话。我们按照周杰副主任的讲话精神,认真进行了研究,在当时整党工作繁忙、工农业生产时间紧迫的情况下,集中领导、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努力做稳定遗属的工作。

  10月上旬,道县84个遗属到北京上访,他们聚集在胡耀邦总书记住地附近的街道上,堵塞交通四个多小时,中办信访局和国办信访局的同志告诉我们,耀邦同志刚刚几天前搬家,连他们也不知耀邦同志的新住址。我们从遗属口中得知,道县有300多人在北京工作和生活,他们中的一些人给遗属透露耀邦同志的住址,同情和支持遗属上访。我们随即确定几个干部,硬是像瞎子摸鱼一样寻找道县籍人做遗属的工作。我们苦口婆心把遗属规劝回县后,再次被通知进中南海上次那个会议室,基本上还是那些人,增加的是中纪委、中组部、公安部、监察部、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有关负责人,按照周杰副主任的要求,我们主要汇报了“处遗”的政策和遗属的要求及处理情况,最后周杰同志从广西“文革”武斗杀人,讲到内蒙古清查“人民革命党”杀人,介绍他们处理的经验,要求我们从大局出发,从首都的安定出发,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政策,切实做好“处遗”和遗属稳定工作,为明年开始实行国家“七五计划”创造良好环境。

  10月中旬,我们发现一些遗属搞串联,准备再次集体赴京上访,我们在抓紧做稳定工作的同时,向省委办公厅报告了这一动向。省委书记毛致用同志极其重视,连续两次打电话给地委书记唐盛世同志,要求迅速做好工作,把遗属稳定在当地。当晚,唐盛世书记在道县主持召开紧急会议,所有地委副书记和道县县区乡党委书记参加,会议一直开到第二天凌晨三点半钟,接着连夜回到各自岗位,做劝说工作。上午11时召开碰头会,发现好些人眼睛布满血丝,有的没有吃早餐,有个工作组的干部因长时间精神紧张和工作劳累,昏倒在路上。通过工作,遗属较好地稳定下来。

  1985年10月中下旬的一天,省委书记毛致用在省委常委会议室主持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处理零陵地区“文革”杀人遗留问题。当我们汇报当时道县主要领导没有采取措施制止杀人时,毛致用同志站起来说:“一定要处分那个×××,不然遗属有意见,上访稳定不下来!”当汇报公安部《啄木鸟》杂志打算刊登道县“文革”杀人的文章,可能引起遗属思想波动时,会议确定由省长刘正负责,向公安部做好解释说明工作,请他们不要刊发这类文章(《湖南日报》一位资深记者曾向我索要资料,打算写一部约30万字的《道县“文革”杀人传奇》,也因此作罢)。当汇报全区安置遗属的任务很大,还需要必要的经费时,当即表示增拨200万元。

  此后,随着进一步的工作,全区特别是道县的遗属逐步稳定下来,并开始他们的新生活。

  (作者系湖南永州市人大常委会原秘书长)

http://www.chinaelections.org/newsinfo.asp?newsid=195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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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7 22:28:56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道县“文革”杀人遗留问题处理经过
作者:谢承年
来源:《炎黄春秋》2010年第11期
来源日期:2010-12-24
本站发布时间:2010-12-24 2:0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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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零陵地区(1995年改为永州市)道县在“文化大革命”的1967年7~9月间,发生了群众性杀害“四类分子”(地主、富农、反革命、坏分子)及其子女事件,共被杀和被迫自杀4519人。道县杀人事件迅速波及全区其他10个县,造成全区共被杀和自杀9323人,其中“四类分子”子女4057人,未成年人862人,另外致伤致残2146人。零陵地区特别是道县杀人事件,震动了全省,乃至全国。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地委根据党的拨乱反正、正本清源的方针,认真落实党的政策,地县区乡成立了“处理‘文革’遗留问题领导小组”(简称“处遗小组”),书记亲自抓,由一名副书记任组长,下设安置组、组织处理组、政法组、信访组、综合组,共抽调1380多名工作人员,从1984年开始,历时两年半时间,对全区“文革”杀人事件进行了逐个深入细致的调查,并对遗留问题作了严肃认真处理(简称“处遗”工作)。我作为调查处理这一事件的参与者和文字综合的执笔人,想把时隔20多年且如今档案中难以寻找的一些情况记录下来,可惜我当时保存的一大捆资料,包括一些珍贵资料,被人当做废纸卖掉了,这里凭自己的记忆,对当时的情况作个简要的记叙。

  一、特定历史条件下的惨剧

  调查表明,零陵地区杀人事件是在“文化大革命”特定历史条件下发生的。究其根源,主要有五:

  一是错误估计形势,轻信谣传。在当时“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形势下,一些领导干部和群众总认为阶级敌人“火烧冬茅心不死”,随时随刻梦想复辟变天,伺机反攻倒算,人为制造恐怖气氛。1967年8月上中旬,道县“抓革命促生产领导小组”(当时当地最高领导机构)先后两次召开各区社“抓促小组”组长会议,主要领导把会上反映的“阶级斗争新动向”作了引证,如“‘四类分子’要先杀正式党员,后杀预备党员”,“要把土地改革时贫下中农分得的房屋田土要回去”等等,强调狠抓阶级斗争,对罪大恶极的“四类分子”要狠狠打击。各区社在传达贯彻会议精神时,不同程度扩大敌情,渲染阶级斗争的紧张气氛,有两个公社以“阶级敌人报复杀人”(不实)为由,杀害4人。此后,全县到处流传“‘四类分子’要造反,先杀党,后杀干,贫下中农全杀光,中农杀一半,地富当骨干”,加之在这段时间,有四个区搞出7个反革命组织(假案),逼出一个“纲领”,即“八月大组织,九月大暴动,十月大屠杀”,气氛更加紧张。8月17日,清塘区造反派头头主持召开千人大会,动员部署杀人,说:“阶级敌人在磨刀,我们也要磨刀,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会后,开始成批杀人。在清塘区的影响下,杀人风迅速蔓延开来。调查证实,前面所谓“‘四类分子’先杀党,后杀干”之类的话,只是传闻,并无证据。

  二是法制遭到严重践踏。当时党政机关瘫痪,无政府主义泛滥,极“左”思潮盛行,无宪法和法律可言。在那个“史无前例”的疯狂年代,连国家主席也不能自保,被视为阶级敌人的“四类分子”的命运就可想而知了。当有些干部和群众提出“杀人是人命关天的大事,一定要依法办事”时,有的领导干部回答:“事先不要请示,事后不要报告,贫下中农就是最高人民法院,杀了就杀了。”道县柑子园公社公然挂出“贫下中农最高人民法院”的牌子,因有人指出“最高”二字有夺中央机关的权之嫌,后来才把“最高”改为“高级”。工作组同志询问一个当时杀人凶手为什么杀人,这个凶手竟然说:“上头要我杀,我就杀;要是现在上头又要我杀,我也会杀!”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江华的堂弟就是在“文革”杀人时被杀的。江华同志1982年回家乡零陵地区视察工作时,针对“文革”杀人事件说:“这是‘和尚打伞,无发(法)无天’!”

  三是把杀害“四类分子”看做是革命行动。从杀人动机和出发点看,全区杀人事件有一个共同点,就是杀“四类分子”是为了巩固无产阶级专政,防止阶级敌人复辟,保卫毛主席打下的红色江山——这是当时最时髦最响亮最革命的口号。宁远县有个农村女青年,把自己的婶娘(地主分子)抓来杀掉。有人问她:你是你婶娘一手抚养长大的,你怎么杀得下手?她回答:我要革命!据该县“处遗”工作组的同志说,这个女青年凶狠残忍的表现远近闻名,年纪三十好几还没有嫁出去。零陵县马路街公社有个大队治保主任,他参与组织策划杀人,主张斩草除根,把“四类分子”和子女统统杀掉,说:“把‘地富反坏’全部杀掉了,就没有阶级斗争了!”

  四是派性斗争引发所致。当时,“道县红色革命造反派联合司令部”(简称“红联”)与“道县革命造反派联合司令部”(简称“革联”)这两大派组织斗争激烈。“革联”抢了县武装部的枪支弹药,据守二中,用武力控制县城。“红联”称“革联”抢枪是“反革命政变”,并从县委机关大院退居到农村。随后两派发生冲突,“革联”开枪打死“红联”两人。“红联”抬尸游行,高呼“血债要用血来还”,进而宣扬“武装部枪支被抢了,公检法不管事了,阶级敌人活动猖狂,贫下中农要吃亏了”,“要采取措施,先把敌人管制起来,对个别坏的要发动群众斗争处理几个”,由此引发杀人事件。

  五是领导未予制止或制止不力。在杀人事件中,有怀疑的,有犹豫的,有抵制的,也有顶着“阶级敌人的保护伞,‘四类分子’的孝子贤孙”的骂名挺身出来保护的。道县有个村支部书记,把本村50多个“四类分子”及其子女锁在村祠堂里,安排人员站岗送水,把他们保护起来没有遭到杀害,这些人非常感动,称呼村支书为“再生父母”。但是从调查情况看,这种现象不多见,总体上是领导干部未加制止或制止不力,全区杀人面之广、被杀人数之多、持续时间之长,就是明证。道县在驻湘支左部队47军明令禁止杀人前,主要领导没有讲过制止杀人的话,没有采取制止杀人的措施。当一些干部汇报杀人情况,请求他们采取措施制止时,他们是这样说的:“道县的问题就出在枪杆子上,杀几个‘四类分子’是小事,军分区领导和47军代表来了,把枪收缴了,武斗制止了,一切都好办了”。“现在机关干部都走了,枪也被抢了,公检法也散了,我有什么办法,哪里管得了那么多?”这个县有个大队的民兵把本村24个“四类分子”及其子女关押起来,杀与不杀犹豫不决,民兵营长请示公社主要领导,回答是“分子与子女要区别对待”,结果把“分子”杀了。

  江华县“抓促小组”组长、县武装部政委主持召开县“抓促小组”成员会议,针对本县出现的杀人事件,讨论制定了“五条意见”,内容有:对解放17年来一直不接受改造、而现在又要向贫下中农夺权的“四类分子”,群众要杀他们,是完全可以理解的,群众的造反精神是对的,大方向是对的,我们只能宣传毛泽东思想,宣传党的政策,而不能压制、指责和硬性阻止,给群众泼冷水。主持会议的领导将会议通过的“五点意见”,以《特急电报》向零陵军分区党委汇报,请求指示,但后来未见答复。

  8月21日,零陵军分区某副司令员与6952部队某连长到道县调查杀人问题时,他先后三次讲话,没有明确提出制止杀人。他们返回军分区后,将调查情况用《社情电报》报告了47军。8月26日,47军以电报(上报中央文革小组)形式转发零陵军分区关于道县杀人问题的《社情电报》时指出:“我们认为,对‘四类分子’作恶多端、活动嚣张、企图变天的可以依法惩办外,‘四类分子’不能滥杀,‘四类分子’子女不能视作‘四类分子’,必须按照政策,团结教育,不能混淆专政与非专政对象的界限,这样才能争取‘四类分子’子女。”47军的《电报》在各县传达以后,不少地方把《电报》精神理解为“对调皮捣乱的‘四类分子’可以杀”。从各县杀人情况看,杀人时间集中在当年9月(道县除外),也就是说,47军开始发出的电报,没有起到有效制止杀人的作用。8月29日,47军6950部队进驻道县,采取措施制止杀人,9月中旬基本得到制止,其他县杀人事件到10月底陆续结束。零陵县零星杀人持续到第二年7月。东安县于1968年7~9月,采取刑讯逼供追查所谓“反共救国军”,共被杀和被迫自杀422人。

  二、杀人事件的善后工作

  1980年12月6日,主持中央政治局和中央常委会工作的胡耀邦同志来零陵视察工作,当地委书记邓有志汇报零陵地区“文革”杀人问题已经基本处理好时,胡耀邦同志说:“1967年7、8、9三个月,全国不少省发生了这样的事情。这是康生、谢富治他们搞起来的。现在已经13年了,这样的事情不要声张了,处理完了就算了,慢慢让它平息下去。对没有处理的要处理完,主要是把受害者安排好。”地委书记说的这个问题“已经基本处理好”,指的是按照省委1979年关于处理道县“文革”杀人问题的5号文件精神,做了大量工作。随着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的不断深入人心,被害人遗属上访越来越多,要求平反的呼声越来越高。地委认为,“文革”杀人问题涉及面广,牵涉人多,情况复杂,而且岁月已久,根据党中央关于团结一致向前看、一心一意搞四化的总目标,必须做到既要解决问题,又不要搞乱。按照地委的指导思想和“处遗领导小组”以及道县有关领导的要求,我执笔起草了《关于处理道县“文革”杀人遗留问题的意见》,经省委批复,形成省委[1985]12号文件。湖南其他地市“文革”期间不同程度发生杀人问题,省委批转这个《意见》,要求各地市贯彻执行。根据省委12号文件精神,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第一,安置遗属。首先,以县人民政府名义,发给遗属“平反通知书”,从政治上为“文革”中被错杀人员平反。其次,经济上给予补偿。以县为单位,统一标准,发给遗属抚恤金;被查抄的财物,坚持原物在的退原物,原物不在的,根据中央办公厅[1984]24号文件精神,按财物当时价的四分之一给予补偿;对被迫外逃人员,以乡政府名义写信,欢迎他们回来,发给安家费,按规定划给责任田、责任山、自留地,无房住的补给建房费,所劳动工分未参加分配的按当时分配额补偿;因杀人遗留的孤老孤残人员,由民政部门每月定期发给生活费;生活特别困难的,发给困难补助费。道县四马桥乡有个遗属,“文革”杀人时被鸟枪打伤,身上中了八颗铁砂弹,一直留在体内,平常隐隐作痛,工作组发给他1000元去医院做手术,使他解除了长达18年的痛苦。通过平反和安置工作,使遗属精神上得到抚慰,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第二,处理责任人。据调查,全区参与策划、部署、指挥杀人者及凶手近两万人,按《刑法》有关规定,属故意杀人,应判重刑。对于这一在“文革”特定历史条件下发生的事件,如果处理过多过严,势必产生不安全因素;如果处理太少太轻,一方面遗属反映强烈,另一方面与当时全党整党关于对在“文革”中动手打人的党员给予必要的处分的规定,发生矛盾,也就是说,打了人,给处分,杀了人,可以不给处分,这同样会产生不安定因素。为此,经过认真研究,在对杀人责任人处理问题上,制定了“宜粗不宜细,宜宽不宜严,宜少不宜多”和“组织策划指挥者从严,奉命执行者从宽;个人品质恶劣者从严,受‘左’的影响者从宽;国家工作人员从严,农村基层干部和群众从宽”的原则。具体是:为首在公社以上范围内组织策划部署杀人,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的;积极主动充当杀人凶手,手段野蛮残忍,后果极其严重的;挟私报复,谋财害命,以夺人妻女为目的杀人或强奸轮奸杀人的;奉命为首组织策划杀人,情节特别恶劣,后果极为严重的;上级明确提出制止杀人后,仍然为首组织成批杀人的,追究刑事责任。凡追究刑事责任的共产党员,一律开除党籍。为首部署策划杀人和主动充当杀人凶手,情节恶劣,后果严重,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奉命组织策划杀人,情节后果十分严重的;积极参与策划、批准和亲自动手杀人的,奉命杀人或刑讯逼供致死致残、手段残忍、后果严重的,一般开除党籍或在整党中不予登记;对奉命组织策划杀人不是为首,奉命充当凶手,能认罪认错、取得群众谅解的,不开除党籍,表现好的免予处分,对其中不认罪认错、表现不好的,给予党纪处分,包括开除党籍或在整党中不予登记;杀人后入党的,清除出党,但对当时未成年、属从犯、共同杀人不是主犯的,被迫杀人情节较轻,能认罪认错,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表现好,取得群众谅解的,保留党籍,给予其他党纪处分;杀人后转干和提拔担任领导职务的,取消干籍,撤销职务;凡犯有杀人罪行和严重错误的人员,不得进入领导班子和安排在要害部门工作。

  按照上述原则和规定,全区共追究刑事责任201人,其中判无期徒刑12人,判20年徒刑21人(1968年至1979年对挟私报复、杀人后强奸轮奸其妻女的判处死刑13人,不在此列)。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600多人,其中开除党籍1160多人,整党中不予登记340多人,撤销职务420多人。从处理的情况看,至今没有发现错案,证明这次处理符合省委12号文件的要求:“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这里顺便提及的是,零陵地区“文革”杀人期间,地、县两级首先是地方部队后来是支左部队主持工作的,应该说他们对杀人事件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因当事人已调离零陵地区,我们把有关材料抄报所在部队处理,记得1985年底广州军区整党办公室两位军人来零陵,在军分区有关同志陪同下,听取了我们的情况介绍和意见,以后怎么处理,不得而知。

  第三,愈合伤痕。在“处遗”过程中,我们遇到一个非常重要但难度很大的工作——愈合伤痕。当时,一些群众和责任人对处理“文革”杀人遗留问题的做法不理解,想不通,说“杀几个‘四类分子’有什么了不起”,“你们这么做是‘长阶级敌人的志气,灭自己的威风’”。个别的甚至说悔不该当初没有斩草除根,斩尽杀绝。而一些遗属要求开追悼会,给死者披麻戴孝,重新垒坟立碑,提出多抓重判,甚至杀人偿命,血债要用血来还。我们认为,能否消除积怨,愈合伤痕,事关“处遗”工作的成败。为此,我们花大气力做了以下几件事:

  一是学法。一方面举办责任人学习班,组织他们学习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使他们懂得,“文革”杀人是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是宪法和法律所不容许的,一定要认识到它的危害性和严重后果,提高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另一方面组织遗属学法,引导他们看清楚,“文革”杀人是在法制遭到严重破坏的特定历史条件下发生的,不能冤冤相报,把怨恨传给下一代。

  二是坚持疏导方针,做艰苦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对责任人,引导他们总结经验教训,深入进行彻底否定“文革”的教育,清除“左”的影响,主动认罪认错,取得遗属和群众的谅解,做遵纪守法的公民。对遗属,首先对“文革”给他们造成的不幸表示同情,引导他们把账记在“四人帮”身上,珍惜来之不易的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鼓励他们向前看,顾大局,消除积怨,和衷共济搞四化。我们还召开遗属和责任人一起参加的大会,双方代表典型发言,谈认识,挖根源,表态度,进一步拉近他们的距离。

  三是实行“三包”责任制,即由村组干部包人、包做思想教育工作,包帮助他们开辟劳动致富门路,一些重点对象由县区乡领导包干,促使遗属思想情绪稳定下来。通过这些工作,较好地达到了消除积怨、愈合伤痕、促进团结、和衷共济搞四化的目的。道县营江乡车边村遗属田志苟,“文革”中父亲被杀,“处遗”工作为他父亲平了反,被查抄的财物得到了补偿,有关责任人受到了处理,还帮助他经营一个渔业生产技术项目,他感谢党和政府的好政策,摆酒吃团结饭,还招待放专场电影。他说:“过去的事就让它过去了,我们都是受害人,低头不见抬头见,今后要互相体谅,加强团结,共同努力把车边村建设好。”这一年,他被村民推选当上了村长。

  三、艰辛的信访工作

  我深深感到,零陵地区“文革”杀人就像撕裂的一道伤口,很难在短时间内愈合。尽管我们做了大量艰苦、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包括开展“一帮一”和“交朋友”活动,一些遗属的心依然没有平静下来,他们不断上书上访。省委12号文件传达贯彻后,一些遗属对其中“宜粗不宜细,宜宽不宜严,宜少不宜多”意见很大,说“什么粗,什么宽,什么少?杀人偿命,天经地义!”正在这时,道县有个遗属得到一本上海杂志,里面刊登了一篇关于道县“文革”杀人的文章——《疯狂的七月》,这无疑是火上浇油,往伤口撒盐,他们的情绪又一次爆发出来,奔走相告,互相串联,赴省赴京上访,强烈要求严惩凶手。

  1985年9月中旬,道县102个遗属到北京上访,他们先去国办信访局,然后去中办信访局,后来到天安门广场散发传单,接着要进中共中央所在地——新华门,被中央警卫局劝退,第二天清晨,“美国之音”报道了此事。几天后,我们接省委办公厅通知,到中央办公厅汇报处理遗属上访问题。那天晚上,我们一行6人(地委分管副书记、分管副秘书长、地委落实政策办主任、地区检察院分管副检察长、我和道县县委分管副书记)被引进中央书记处一个小会议室,中办副主任周杰听取了我们的汇报,作了关于做好遗属上访工作的讲话。我们按照周杰副主任的讲话精神,认真进行了研究,在当时整党工作繁忙、工农业生产时间紧迫的情况下,集中领导、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努力做稳定遗属的工作。

  10月上旬,道县84个遗属到北京上访,他们聚集在胡耀邦总书记住地附近的街道上,堵塞交通四个多小时,中办信访局和国办信访局的同志告诉我们,耀邦同志刚刚几天前搬家,连他们也不知耀邦同志的新住址。我们从遗属口中得知,道县有300多人在北京工作和生活,他们中的一些人给遗属透露耀邦同志的住址,同情和支持遗属上访。我们随即确定几个干部,硬是像瞎子摸鱼一样寻找道县籍人做遗属的工作。我们苦口婆心把遗属规劝回县后,再次被通知进中南海上次那个会议室,基本上还是那些人,增加的是中纪委、中组部、公安部、监察部、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有关负责人,按照周杰副主任的要求,我们主要汇报了“处遗”的政策和遗属的要求及处理情况,最后周杰同志从广西“文革”武斗杀人,讲到内蒙古清查“人民革命党”杀人,介绍他们处理的经验,要求我们从大局出发,从首都的安定出发,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政策,切实做好“处遗”和遗属稳定工作,为明年开始实行国家“七五计划”创造良好环境。

  10月中旬,我们发现一些遗属搞串联,准备再次集体赴京上访,我们在抓紧做稳定工作的同时,向省委办公厅报告了这一动向。省委书记毛致用同志极其重视,连续两次打电话给地委书记唐盛世同志,要求迅速做好工作,把遗属稳定在当地。当晚,唐盛世书记在道县主持召开紧急会议,所有地委副书记和道县县区乡党委书记参加,会议一直开到第二天凌晨三点半钟,接着连夜回到各自岗位,做劝说工作。上午11时召开碰头会,发现好些人眼睛布满血丝,有的没有吃早餐,有个工作组的干部因长时间精神紧张和工作劳累,昏倒在路上。通过工作,遗属较好地稳定下来。

  1985年10月中下旬的一天,省委书记毛致用在省委常委会议室主持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处理零陵地区“文革”杀人遗留问题。当我们汇报当时道县主要领导没有采取措施制止杀人时,毛致用同志站起来说:“一定要处分那个×××,不然遗属有意见,上访稳定不下来!”当汇报公安部《啄木鸟》杂志打算刊登道县“文革”杀人的文章,可能引起遗属思想波动时,会议确定由省长刘正负责,向公安部做好解释说明工作,请他们不要刊发这类文章(《湖南日报》一位资深记者曾向我索要资料,打算写一部约30万字的《道县“文革”杀人传奇》,也因此作罢)。当汇报全区安置遗属的任务很大,还需要必要的经费时,当即表示增拨200万元。

  此后,随着进一步的工作,全区特别是道县的遗属逐步稳定下来,并开始他们的新生活。

  (作者系湖南永州市人大常委会原秘书长)

http://www.chinaelections.org/newsinfo.asp?newsid=195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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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7 22:30:18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日本大地震灾民默哀纪念阪神大地震17周年
2012-01-17 16:02:55  来源:国际在线专稿  编辑:张斯路
  国际在线报道(记者 陈博):据日本《读卖新闻》17日报道,17年前发生在日本大阪和神户地区的阪神大地震夺走了6434人的生命。17日,纪念阪神大地震17周年的追悼活动在日本各地举行。

  在去年日本大地震中失去亲人的遗属和神户市的市民们一起参加悼念活动,为遇难者祈福。

  纪念活动在神户市中央区的东游乐园内举办。竹制的灯笼摆成“1·17”的字样,在当地时间凌晨5点开始陆续被点燃。在当年发生阪神大地震的凌晨5点46分,参加活动的人们双手合十默默祈祷。从东北地区赶来的日本大地震灾民在默哀之后,向刻有遇难者名字的纪念碑献花。
http://gb.cri.cn/27824/2012/01/17/5951s352537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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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9 11:13:14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联合国称去年全球近3万人死于自然灾害

2012-01-19 02:17:54 来源: 新华网 有2人参与

新华网日内瓦1月18日电 联合国减灾署18日在日内瓦发布报告说,2011年全球发生重大自然灾害302起,2.06亿人受灾,至少近3万人丧生,造成3660亿美元经济损失。

联合国减灾署和设在比利时的灾害流行病学研究中心在日内瓦共同发布的数据显示,2011年全球发生洪水、地震、热带风暴等重大自然灾害共302起,2.06亿人受灾,其中一半受到洪涝灾害影响,另有6000万人遭遇旱灾,3400万人受风暴影响。2011年,全球近半数自然灾害发生在亚洲,85%的死亡和75%的经济损失出现在亚洲,其中日本地震海啸是2011年全球最严重的灾害,造成1.98万人丧生。2011年,自然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高达3660亿美元。2010年,这一数字为1090亿美元。

http://news.163.com/12/0119/02/7O3L1QDR00014JB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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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9 12:34:22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中山大学中大青年【午间财经】[全球去年灾害损失高达3800亿美元 创历史新高]据新加坡《联合早报》6日报道,由于日本和新西兰发生地震,自然灾害在2011年使全球经济损失创下3800亿美元的纪录。2011年也是保险史上自然灾害赔偿费最高昂的一年,超出了2005年创下的1010亿美元历史最高纪录。(Celia)


转发(1)| 收藏| 评论 28分钟前 来自享拍微博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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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9 22:08:13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大连地铁发生爆炸并引发火灾——西安路路段









行动行动 于 2012/1/19 19:54:10 发布在 凯迪社区 > 猫眼看人
[url=http://www.xici.net/d161667317.htm]http://www.xici.net/d161667317.htm[/url]






新闻更新:
今天下午2时许,大连市48中学北侧大连地铁工棚大火。大火从靠近电车道的一端起火,火势迅速蔓延,火苗一度达到10多米高,浓烟四起。等119赶到场,大火已经向东烧过了三分之二面积的工棚,期间至少发生了一次爆炸(原因不明),碎片漫及约10层楼高度。

http://club.kdnet.net/dispbbs.asp?id=8060088&boardid=1&page=1&1=1#8060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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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0 16:53:30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日本男子震后仍住福岛警戒区 靠罐头大米度日

2012-01-20 11:29:28 来源: 中国新闻网(北京) 有13人参与

中新社东京1月20日电  有调查显示,福岛核事故后被划为警戒区的福岛县9个市町村(对象约7.8万人)中,至少有6户人家的11名男女居民仍留在当地,年龄从50多岁到90多岁不等。

这是首次曝光原则上禁止进入的警戒区内的居住状况。记者在地震刚发生后在福岛采访了解到,仍有许多民众因为想照顾家中的牲畜而选择滞留自宅中。但随着政府对于警戒区的管理强化,以及对于警戒区内牲畜的大面积清理,许多民众开始接受现实前往避难所。而这11人留在自宅的理由是,“不想离开故乡”、“家人健康状态不好无法到外避难”、“想照顾宠物”等。

距离福岛第一核电站的富冈町整个区域被划为警戒区,有一名50多岁的男性仍住在该区域。该男性名叫松村直登,因地震后几乎没离开过自宅,而逐渐成为媒体报道中的明星人物。

松村的家就在距第一核电站12公里的地方。地震后一个月,松村曾经在同县郡山市进行避难。但是,终因无法忍受避难所的生活,只在避难所待了3天就回到自己的家中。他认为“辐射虽然可怕,但相比在陌生的地方生活,还是想尽可能地住在留恋的土地上”。

松村的家里断电断水,他依靠汽车的燃料进行简单供电,食品依靠储存的罐头和大米,洗澡用水井的水。松村每天晚上7点就进入被窝,听着广播入睡。

町内留有大批从家中逃窜出来的宠物,受动物保护团体之托,松村每天还负责喂这些动物,他认为这是自己目前唯一能做的事情。


家中仅剩的两个亲人,老母亲在静冈县避难时因病住院,伯母则在避难所病逝。松村为了让世界知道福岛的现状,还积极接受外界的采访,他表示,福岛第一核电站是向东京供电,而身为福岛人,他却要过上“原始人”的生活。松村至今没有测量过辐射值,目前为止他感觉自己的身体一切正常。

福岛政府一直劝导这些居民疏散到警戒区外,但对自愿留下的人也表示了一定的理解。对于如何提供救援物资、过量辐射对策和紧急时的医疗等问题,政府也是费尽心思。根据核灾害对策特别措施法,违法进入警戒区的人应接受10万日元以下的罚款并拘留。然而,一些民众依然执意要返回自宅,政府只能定期在警戒线上放置食品。在松村看来,他认为自己更应被看作受害者。
http://news.163.com/12/0120/11/7O76V7EV0001121M.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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