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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殷玉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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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级刘粒宏新闻日志专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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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发表于 2016-1-10 10:50:51 | 只看该作者
坐车感谈
进入大学快一学期了,由于学校实在太大,也差不多坐过一学期的车了,在此,对于这学期里坐车的经历,对于那种种不文明行为,我实在忍不住想说几句感想。
学校很大,分山上山下,导致每次去新区上课,听讲座,办事情大多数人都会采取赶小面包的方式,一元一趟,不贵而且节约时间,实在是懒人和忙人的最爱,赶车无可厚非,但在这里面经常会出现一些不文明现象,第一,排队等小面包的人很多,导致很多时候人们喜欢叫个人先去排着,过一会再插一大波人进来,常常引起不必要的纠纷;第二,大多数人喜欢一个寝室一起赶车,有时车上还有一两个空位,大家你看看我,我看看你,谁都不愿意上,后面的车已排起长龙,前面的车人还没坐满,最后导致谁也走不了,浪费许多时间;第三,一般赶小面包都是上车给钱,时常在车子发动后同学在陆续地递钱去,司机们也都对自己的技术抱有绝对的自信,直接左手抓住方向盘,转过身来接钱,这装的可是慢慢一车人,大家都有点安全意识好吗,一遇突发情况这样根本来不及反应;第四,区区一块钱,有些同学都舍不得,抱着侥幸心理,上车不给钱,坐了就走,司机也只能不了了之,但真的值得如此做吗?除了这些之外,还有许多常见的问题,如开车打电话,车周围学生不走人行道等等,生命是自己的,望大家且行且珍惜。
32#
发表于 2016-1-10 10:51:05 | 只看该作者
包饺子
新年的钟声已经敲响,偌大的校园已成为欢乐的海洋,紧随着新年的步伐,在英明的班长的号召下,我们进行了一次别开生面的聚餐,租日租房,买菜,炒菜,包饺子,打牌,K歌,玩游戏,花样丰富,热闹非凡,不得不说,这是自开学以来全班人数到得最齐的一次,相比前几次席地而坐,吃点零食,摆点闲话,玩玩真心话大冒险,这次的活动可谓有意义多了,离开家的同学们再此找到了团圆的感觉,热闹的气氛冲淡了思念的忧愁,同学们彼此熟悉,彼此更加亲近。
作为一名男生,对于做菜这方面是没是没觉悟和技能的,好吧,我承认--同寝室室友秀的一手好厨艺让我汗颜不已,但是我打打下手是没什么问题的,打定主意的我早早地来到了日租房,帮忙洗菜,摘菜,彰显一下存在感,感受一下氛围,尽力做出一点贡献,毕竟,这可是自力更生的一顿饭,不好意思吃白食吧,有自己付出的饭菜肯定会更加美味。在此当中,最有趣的应该是包饺子了,准备好各种调料后,大家沿着桌子一起拿起面皮,挑起肉馅,蘸点水,手法娴熟的捏出各种花式形状,小学包过一次饺子的我原本以为还没忘记技巧,然而包的时候却状况百出,时常溢出肉馅,让我不得不向他人求助.....经过数小时的奋战,一锅热气腾腾的饺子终于出炉了,加上各种家常菜相配,在饱腹之余无疑令人无限自豪和喜悦,包饺子聚餐,带给人许多的惊喜与欢乐。
33#
发表于 2016-1-10 11:21:28 | 只看该作者
读《麦田里的守望者》有感
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几千几万个小孩子,附近没有一个人——没有一个大人,我是说,除了我。我呢,就站在那混帐的悬崖边。我的职务是在那守望,要是有哪个孩子望悬崖边奔来,我就把他捉住——我是说孩子们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儿跑,我得从什么地方出来,把他们捉住。我整天就干这样的事。我只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
《麦田里的守望者》通过第一人称以一个青少年的说话口吻,生动而细致地描绘了一个中产阶级子弟的苦闷,彷徨的精神世界,从主人公这一个侧面揭露了资本主义社会追求物质生活精神生活荒芜的社会风气,道出了资本主义的实质。
主人公霍儿顿是我读过的文学作品中为数不多的反面形象之一。他的性格深受资本主义社会的耳濡目染,既有丑恶的一面,也有反抗现实,追求自己的理想的纯洁的一面。书中,霍尔顿是一个不肯用功读书,整天鬼混的沉沦少年,他为什么不肯用功读书?难道是资本主义社会物质极大丰富,不需要读书吗?看一看霍尔顿所处的环境,便不难明了。
学校里的老师和他的家长强迫他读书,只是为了让他出人头地,以便将来可以买辆混帐卡迪拉克,学校里的老师大部分是势利的伪君子,连他起初所唯一敬佩的一位老师后来发现也可能是个搞同性恋的,而这位老师对他说:一个不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英勇的死去,一个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原为某种事业卑贱的活着。老师的谆谆教导却是一条渗透着浓厚利己主义和功利主色彩的资本主义信条,生活在这样的环境里霍尔顿又怎能找到可贵的精神寄托或崇高理想呢?他不愿意与他们同流合污,自然也就无法好好读书,他的不用功表面是颓废,沉沦,实质上是对资本主义的价值观的最无情的揭露。
作者把霍尔顿身边的人,全都描绘成假模假式的人,他看不惯周围的一切,想逃离这个噩梦般的现实世界,到偏远的小山村去遁世,但要真正这样做是不可能的。他最讨厌看电影,但百无聊赖中又不得不在电影院中消磨时间;他讨厌爱慕虚荣而又毫无主见的女友去又迷恋她的美色,;他看不惯这个世道,却无法改变;他甚至痛恨自己,却没有参照的标准来改正自身缺点(亦或是说没有毅力),这样的世界观和人生观注定了他只能生活在矛盾中,霍尔顿只能用幻想解脱自己,自欺欺人,最后仍妥协于他所深恶痛绝的社会,继续陷入矛盾的漩涡,无法自拔。主人公的经历和思想引起我的强烈共鸣,因为这部小说道出了我们的心声,反映了我们的理想、苦闷和愿望
34#
发表于 2016-1-10 11:22:19 | 只看该作者
读《格列佛游记》有感
一成不变的人生谁会喜欢?生活是实在的,但没有幻想的生活是单调的。生活充满憧憬与梦想,所以世界上有了各种各样的小说:科幻的、武侠的、神话、童话
《格列佛游记》的作者斯威夫特,人生坎坷而辉煌。他出生于柏林,父亲早逝,由叔父抚养。但他未被困难打倒,通过努力获得牛津硕士学位、三一学院神学博士学位……是优秀的讽刺作家和政治家,被安妮女王任命为都柏林圣帕特里克大教堂的主持牧师。他善良而充满正义感,满腹才华,晚年的他因病离世,却为世间留下了永恒的经典《格列佛游记》。
格列佛在小人国利立浦特十二分之一的缩小国度生活,在那里,他的食量惊人,五百工匠、九百负担起重搬运工作的大汉、匹御马才把他才把他带进都城。他们任官的方式更可笑,他们有重要官职空缺,就让候补人在在身子上跳舞,跳的高而不跌下来的接任官职。那可是稍有不慎便会命丧黄泉的危险游戏。而现在的社会也是如此,重要官职的接任方式都荒谬:英国的世袭制,让英国跌宕起伏;官职可以送礼赠钱买来,甚至靠亲戚都不必面试;有些富二代仗着有权有钱四处为非作歹却无人管教……那些官员怎能担当大任,只会使朝廷腐败。
小人国内分为两个党派,一个“低跟党”,一个“高跟党”。其实两个党派并没有太大的区别和分歧,只是一个跟高,一个跟低而已。高跟比较符合传统,而低跟的则受国王恩宠。同样讽刺了为了一些微不足道的小事而分为各个党派的人们。浪费时间不断斗争,证明自己那荒唐的结论而整天勾心斗角,不提出时间精力为国家做些有意义的事。应为打破鸡蛋壳的断点不同而打仗,伤害的是百姓们,它讽刺了因为极小事情的开端有了分歧最后还为此大动干戈的人,他们并不懂得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离开利立浦特,格列佛船长有开始了在大人国的新旅游。格列佛见过国王后,与他介绍了英国的历史、制度和现状,把自己国家好的一面献给国王。看国王却只因为他个子的矮小而对他所说的充满质疑。表现了作者对看人很低的自傲人民的极度不满。他们看不起人,自私自傲。只因为一些什么都不能说明的“优势”。王后看见格列佛后,变傲慢起来,因为她是全国最矮小的人了,看见了格列佛自然体会到了自己的高大。
这种情况发生得更是普遍了,穷人看到乞丐的嘲笑,残疾人看到瘫痪者的安慰,差生看到倒数第一的自得,袋鼠看见老鼠的骄傲……作者还写出了人们只从比自己跟糟糕的人身上获取安慰,他们直往下看吗,却不往高处看,学习他们的优点。在与国王的谈话中,作者直截了当的表明了英国政治的迂腐,黑暗历史中的大屠杀、叛乱、阴谋……写出了英国社会的种种血腥罪行,表现出了英国的贪婪、虚伪、残暴、阴险。
在飞岛国的经历又别有洞天,他们歪着脖子,翻着眼睛,因此他们的房屋也七扭八歪,不堪入目。那一个国家简直是乱七八糟的,妇女不安分守己,看不起自己的丈夫,与陌生人相好,国王对法律、历史、宗教等没有一点兴趣,王城的飞岛屿在国家上空浮游。这夸张的手法描写了英国的杂乱无章,亦表现出了作者对英国殖民政策的不满。他们也经常杞人忧天,为了不太可能发生,发生了有无法阻止的事坐立不安。
当格列佛来到了最后一站马国时,他向他们解释了什么是人,可马们却不以为然,非说人就是那儿的野胡。表现了英国有些官员等固执地把自己的思想观念强加给人们,粉碎了每个人自己的独特和理想。直至马群要杀死所有野胡才放走格列佛。他结束了他的旅途,回到了妻儿身边。
斯威夫特为我们展现了我们社会隐藏的种种问题,这或许是他内心世界的真实写照,社会的黑暗与荒诞,无力改变的他或许只有通过这种方式来抗议了吧。
35#
发表于 2016-1-10 11:22:53 | 只看该作者
读《昆虫记》有感
人们称赞它是“一部世界昆虫的史诗、一个由人类杰出的代表法布尔与自然界众多的平凡子民——昆虫共同谱写的一部生命的乐章、一部永远解读不尽的书、这是一部值得传给下一代的书。”是“哈佛大学113位教授推荐的最有影响的书,法国历史上里程碑式的着作,影响世界的经典着作”——《昆虫记》。
它融合作者毕生研究成果和人生感悟于一炉,以人性关照虫性,又用虫性反观社会人生,将昆虫世界化作供人类获得知识、趣味、美感和思想的美文,这本书以忠实于法文原着整体风貌及表达特色为选择原则,让世界读者首次领略昆虫们的日常生活习性以及特征的描述等。《昆虫记》是法布尔以毕生的时间与精力,详细观察了昆虫的生活和为生活以及繁衍种族所进行的斗争,然后以其观察所得记入详细确切的笔记,最后编写成书。《昆虫记》十大册,每册包含若干章,每章详细、深刻地描绘一种或几种昆虫的生活:蜘蛛、螳螂、甲虫、蚂蚁、苍蝇、蜜蜂等各种类型昆虫!无不渗透着作者对人类的思考,睿智的哲思跃然纸上。全书充满了对生命的关爱之情。充满了对万物的赞美之情。许多人看过后,都有着深刻的印象。
人类并不是一个孤立的存在,地球上的所有生命、包括“蜘蛛”“黄蜂”“蝎子”“象鼻虫”在内,都在同一个紧密联系的系统之中,昆虫也是地球生物链上不可缺少的一环,昆虫的生命也应当得到尊重。《昆虫记》的确是一个奇迹,是由人类杰出的代表法布尔与自然界众多的平凡子民——昆虫,共同谱写的一部生命的乐章,一部永远解读不尽的书。这样一个奇迹,在人类即将迈进新世纪大门、地球即将迎来生态学时代的紧要关头,也许会为我们提供更珍贵的启示。它使我看见了动物与人类的相同;它使我看见了动物的语言,它们的话语是那样神圣,那样甜蜜;它们又使我懂得了人生道理……它们告诉我的太多太多,甚至整个世界!
《昆虫记》一个奇妙的名字,同样有着一个奇妙的内容,它是法尔文毕生的精力,融合的人与动物的生活,是大自然赋予我们的最大贡献!
36#
发表于 2016-1-10 11:23:33 | 只看该作者
读《狼图腾》有感
《狼图腾》的作者姜戎,30多年前作为一名北京知青,他自愿到内蒙古边境的额仑草原插队,在长达11年的草原生活中,他钻过狼洞,掏过狼崽,养过小狼,与狼战斗过,也与狼缠绵过。读完《狼图腾》就会明白这是他在草原生活的真实写照。
整篇文章中最使人触动的情节在我看来便是陈阵和小狼相处的那段日子了。陈阵为了更加了解狼的生活习性亲自掏了一窝小狼崽,他挑了其中最有野性的狼崽来饲养,这个举动让牧民十分吃惊:牧民认为这是亵渎神灵的行径!尤其是毕利格老人开始时特别反对,而当他看见陈阵一丝不苟地照顾小狼,即使是在自己都缺少营养的时候也不忘给小狼增加营养的时候也勉强接受了。当时是文革时期,汉人认为养狼是站在资产阶级一边的。
陈阵小心翼翼但最后还是被人们发现了,这是因为有天夜晚狼群包围了蒙古包,各牧民家的狗都狂吠起来,小狼也想学狗叫,可是学了好久没学会狗叫却无师自通第一次喊出了自己的语言:向狼群的方向嗥了一声,这一声反而让狼群安静了,也让所有的狗也安静了。过了两天夜里狼群再一次“来访”,它们似乎是来寻找小狼的,这其中也许就有小狼的母亲。
小狼似乎也想回到狼群之中去,然而由于铁链的关系它没能回去。后来有天陈阵带着小狼出去,小狼向那夜狼群嗥叫的地方奔去,好象是要给狼群留下讯息,陈阵必须阻止它,结果被小狼无意识咬了一口。陈阵为了能继续养狼,将小狼的四颗犬齿最尖的部分截断了,而这便成了陈阵在以后的人生中最后悔的事。
因为尽管陈阵小心翼翼,可是依然伤到了一颗牙的牙髓,这就是后来小狼死亡的最直接原因。陈阵养的这只小狼的确聪明,在炎热的夏季到来的时候,陈阵正在发愁如何让小狼度过那段难熬的日子,可是小狼自己动手给自己挖了个洞,给自己避暑,这连人都还没想到的办法,小狼却自己先想到——小狼没有母亲教导!
牧民有不停迁徙的习惯,为了不让小狼给狼群留下讯息,陈阵给小狼做了个笼子。狼是喜欢自由的动物,怎么可能愿意被困在那么一个狭小的空间里?!它拼命的用利爪和已经钝了的犬齿撕咬笼子,到达目的地没几天,那颗受伤的牙开始发炎发黑了,而且加上食道出血小狼连进食都很困难,小狼的生命已经快要到尽头了,可是,尽管如此小狼依旧野性十足。
此时陈阵听了毕利格老人的话,“让小狼像野狼一样战死,别让它像病狗一样死去,成全狼的灵魂。”陈阵趁小狼不注意时用铁链砸向小狼的后脑……这成了陈阵一辈子最后悔的事。他后悔去掏狼崽,更后悔在那样的时代养狼。在以后的日子里,陈阵经常会梦到小狼和他亲昵时的情景,梦中的小狼总是以德报怨,从来没有想要伤害陈阵的意思。
额仑草原的狼最终在汉人轰轰烈烈的灭狼活动中消失了。它们要么被赶到了境外,要么被人杀了。而灭狼直接破坏了草原生物链,最后引起了沙漠化。
狼过着群居的生活,一般七匹为一群。每一匹都要为群体的繁荣与发展承担一份责任。狼群的凝聚力、团队精神和训练成为决定它们生死存亡的决定性因素,所以狼群很少真正受到其他动物的威胁。而人类无疑是狼安全生存的最大威胁。
人类历史上曾有多次大规模的灭狼活动。人类总习惯把某某家伙称为狼,如把贪大之人称为野心狼,把贪心之人称为白眼狼,也许是狼的桀骜、智慧、坚忍常常令人无奈,人便编出许多污蔑之辞什么“披着羊皮的狼、狼子野心、狼心狗肺”。
也许在这世界上没有什么动物像狼这样被人误解和危言耸听地夸大、被扭曲的形象了,无缘无故地被人们所害怕。中国古籍中把狼说成“贪兽也,贪而有灵。”中世纪圣经则说“除了魔鬼,我们所能想到的恶魔就是狼了。”事实上许多年来人们对狼的可怕渲染纯属无稽之谈。
狼与狼之间的默契配合成为狼成功的决定性因素,不管任何事情,它们总是依靠团结的力量去完成,这一点非常值得人学习。
狼的耐心总是令人惊奇的,它们可以为一个目标耗费相当长的时间而丝毫不觉得厌烦,狼的态度很单纯,那就是对成功坚定不移的向往。而且在狼的生命中没有什么可以代替锲而不舍的精神,正因为它才使得狼得以千辛万苦地生存下来。
在齐秦的歌声中,但愿狼的哀怨,多少能唤回人类的些许忏悔,自咎和自救:
我只有咬着冷冷的牙,报以两声长啸!不为别的,只为那传说中美丽的草原。
狼所要的并不多,为什么人类不能满足它们呢?
37#
发表于 2016-1-10 11:24:17 | 只看该作者
读《呐喊》有感
阿q是鲁迅塑造的经典形象,我曾经问自己为何如今文人笔下没有如此生动的形象诞生?究起原因,是社会造人。那个封建时代是封建思想顽固、地主当道、军阀统治的时代,未庄就是被封建思想毒害了的村庄,阿q是一个弱者,他受到这些地主恶霸的欺压,阿q的假洋鬼子?与?男女之大防?等思想也绝对不是阿q所独有,这是时代产物。再如阿q带给我们那几场让我们苦笑难言的戏:看杀革命党人、调戏静修庵的小尼姑、闹恋爱以及投身革命军队等,都是在封建吃人的本质面前上演的,也并不是某个人愿意就能改变的。
但凡看过《阿Q正传》的人都认为他是悲哀至极的人物。阿q他所受到赵大爷、赵白眼、小d和静修庵里那条黑狗等等一系列的打击折磨不必多说,最最可悲的是他竟有一套让人哭笑不得的取胜法宝,即他所采取的?精神胜利法。这就是阿q的生活哲学,甚至于说是在封建压迫制度下,更多弱者的生活哲学。
我们总是会带着笑来读<阿q正传>的,仿佛可怜的阿q从被创造出来就一直被大家笑着。然而这笑并不是看得起的笑,而是带着讽刺、带着轻蔑或许是带着同情与怜悯的笑。他的精神胜利法,恋爱价值观,他的幸灾乐祸往往是我们茶余饭后的谈赏。
可以说阿q是一个当时社会中的一个小角色、一个弱小者,没有朋友,没有亲人,没有一个为他着想的人,是一个封建乱世时的代言人。而任何时代都会有弱者,作为一个新社会的现代人,我们从阿q的遭遇中更加应该去反思、去行动、真正扛起关爱身边的弱者的责任。
38#
发表于 2016-1-10 11:24:52 | 只看该作者
读《悲惨世界》有感
世界是情感的融合体。或许我们现在丰衣足食是很幸福,但是,我们还没有真正的经历过一些人,一些事,我们知道的太少,一些人情世故都还不懂,不知道怎样去生活,而且,社会是多姿多彩的,还未经历过的我们很容易陷进去,但是,世间也是有真心的,也是有人愿意付出的,读了法国作家的维克多·雨果的《悲惨世界》后,我发现世界既又温柔的一面也同样具有黑暗的一面。
文中的主人公——冉阿让,他因为给他饥饿的外甥偷了一块面包而被关进监狱,服刑了9年,但当他出狱后,落魄的时候,他没地方住的时候,他遇到了善良的主教,他曾经想偷主教的东西,但被沙威发现了,当沙威要逮捕他时,主教却说是他要送给冉阿让的,挽救了冉阿让,从此他也改过自新,从此决定做个好人。
每个人的心中都有恻隐之心,但是,有的人仅限于自己、自己的家人,而对陌生人却从不关心,从不怜惜,但是文中的主人冉阿让却不同,在他受过主教的谆谆教诲之后,他变得更加无私,他无私的把爱奉献给了每一个人,他受人尊敬,他就是具有这么一个高尚的灵魂的人,他品格高尚,一视同仁,他曾经是个大富翁,家缠万贯,拥有无数的财产,但他从来不贪心,也从不乱花一分钱,而是仁慈的把钱都捐给福利院,捐给那些生活过得艰苦的人们,还把钱捐给医院和学校,改善那里的设施与生活条件。
沙威沙威一直盯着冉阿让,在后来下水道的那次,德纳第偷走了马吕斯身上的戒指和表,后来,沙威找到了冉阿让,冉阿让只能跟他走,但在那之前冉阿让让他允许自己把马吕斯送回家,沙威在深思熟虑之后,觉得冉阿让几次的行为都不像个坏人,但又对不起自己的良心,在内心的多次矛盾中,沙威最终选择了跳河自尽。从这段看出,沙威也是个好人,只不过他是一个沙威,坚信法律是最正确的,最公正的,在之前追捕冉阿让的过程中,也只是服从任务,在他的内心中,是存在着正义与善良的,也证明了,善良的人是有回报的,冉阿让造福世间,他的正义不是没有回报的。
最后,因为他不想让自己的女儿知道自己曾是个囚犯,而且越狱逃跑,但在马吕斯与珂赛特结婚之时,当德纳第出现后,马吕斯才知道在下水道救他的人是冉阿让,在冉阿让奄奄一息时,他和珂赛特出现了,珂赛特也终于知道了自己的身世,知道了自己是芳汀的女儿。而冉阿让这一生也已经没有遗憾了,没有牵挂了。
冉阿让把自己的全部财产给了一个与自己毫无血缘关系的人,但他心甘情愿,而我们现在呢?我们从小学过雷锋,董存瑞,刘胡兰等英雄人物的精神,但是我们做到了吗,我们这一代人,多的是浪费,自私,冷漠,而真正缺少的是善良,奉献,热情,我们应该从小做起,从小事做起,我们不能辜负了祖国的希望与寄托,我们应该像冉阿让一样,有着无比宽大的胸怀与气度。
“如果人人都献出一份爱,世间将变成美好的人间”。
39#
发表于 2016-1-10 11:25:17 | 只看该作者
读《追风筝的人》有感
当别的小朋友欺负我的时候,你总是挡在我的前面,即使是一对对六;当我为了赢得爸爸的爱,让你去追那只蓝色的风筝时,你毫不犹豫转身就跑;当我们被那些霸道的孩子拦住去路时,你勇敢得举起弹弓说,放我们走;当那些孩子堵住你那风筝的去路时,你默默的承受了他们对你的强暴,口中喊着:为你千千万万遍。
他是哈桑。阿米尔家仆人的儿子。
因为出生在富贵家庭,他从来都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他和自己家仆人的儿子从小长大,一起拥有最快乐的童年,但是当爸爸对那个和自己从小长大的哈桑露出友爱时,他内心充满嫉妒。因为是少爷,他一次次接受着哈桑对自己的保护,并觉得理所应当。直到他亲眼看着哈桑为了自己而受别人欺负,却没有上前阻止时,他意识到这是他骨子里的懦弱。因为无法承受悔恨,他一错再错,用冤枉哈桑的手段将其赶出自己的家门。所有这一切,这让他背负悔恨26年。
他是阿米尔。哈桑的少爷,同时也是同父异母的兄弟。
《追风筝的人》,一部将人性透明化的书,那些人性的弱点,人性的善良,以及那个年代的阿富汗的历史,所有这些都会让你陷入深深的思考。
没有谁这辈子不犯错,当把罪行化为善行的那一天就是你赎罪的时候。世间一切皆有因果。当遭遇灾难的时候是否应该反问自己一声,我是否曾将同样的伤害带给别人?
每种罪行最后都可以归结为盗窃。欺骗是盗窃别人知道真相的权利,杀人盗窃别人生命的权利,那么是否应该经常反问自己,是否盗窃了什么东西?
这里有再次成为好人的路。没有什么可以无法弥补,我开始相信每种错误都有补偿的机会,虽然在这其中,是的,你要付出更多的代价。
坦诚,让沟通更加有效。将罪行埋在心里是最愚蠢的做法,没有愿意尝试说出来的那一刻感觉是多么棒!
伤害,从出尔反尔开始。即使是一个小孩子,也会将你对他所做的承诺记得一清二楚,何况你周围的人都和你一样聪明。如果不能做到,请不要轻易地承诺。
很琐碎、很平淡的东西,才会构成人世间的最美好最温暖的东西,比如,亲情、友情、阳光、写作。正如我在这里将我读过这本书后的感想分享给大家一般。
40#
发表于 2016-1-10 11:26:10 | 只看该作者
读《穆斯林的葬礼》有感
啊,安拉!宽怒我们这些人:活着的和死了的,出席的和缺席的,少年和成人,男人和女人。
啊,安拉!在我们当中,你让谁去生存,就让他活在伊斯兰之中;你让谁死去,就让她死于信仰之中。
啊,安拉!不要为他的报偿而剥夺我们,并且不要在他之后,把我们来作试验。——穆斯林葬礼上的祷辞
第一次听说《穆斯林的葬礼》这本书是听至交好友介绍的。说这本书的内容很丰富,也很感人,曾感动了一辈人,当然也感动了我的这位好友。鉴于他的强烈推荐,我不禁有种马上要看的冲动,但更有几许怀疑,这书真有他们传的那么好么?说她好,她到底好在哪呢?书拿到了,粗粗一看封面,很平常,简单的文字和几笔图画,一弯月牙一行回文,看不出有何奇特,感觉是很普通的一本书,洋洋数十万字,也没有感到什么奇特地方。
匆匆粗略看完这本书,才在脑海形成一个大概格局,但我再次欣赏此书时,却得到了更多的感触,惊叹于回族女作家霍达的笔触,可以让人陶醉在那样的意境里,让我真实地感觉到和主人公进行一次零距离接触,为他们欢乐,为他们痛哭,当一个个的送他们离开人间的时候,也为他们生死离别折磨的痛彻心肺,甚至于担心自己葬礼先于书中葬礼而举行。默默地,我流着泪,以特有的方式向已逝去的人表示我最沉痛的哀悼!
这本书巧妙地将玉与月作为线索贯穿整部小说,讲述了一个穆斯林家族,六十年间的兴衰,三代人命运的沉浮。两个发生在不同时代、有着不同内容却又交错扭结的爱情悲剧,读来着实让人心动!韩子奇是梁君璧、梁冰玉的父亲梁亦清收留的孤儿。为了师傅临终的遗憾,也为了他自己爱玉如命的嗜好,他和梁家的大女儿梁君璧结成了连理,并成了梁家的主人。随后,他通过自己的努力,选择了和他师傅截然不同的发展道路。
也成就了他在这一行业的顶尖地位。然而,抗日战争爆发了。为了他心爱的玉,他背井离乡,携带了他的全部玉器来到了英国。而战争的硝烟同样弥漫到了英国。在痛苦与绝望中,韩子奇与相依为命的梁冰玉相爱了,他们在绝望中努力找到了希望。并有了爱情的结晶——新月。在国外飘泊了数年后,还是为了玉,韩子奇回到了妻子的身边,带着女儿,守住了他的玉,继续做着玉的奴隶。
六十年代初,韩新月以优异的成绩考入了北大的西语系,也就是她亲生母亲梁冰玉曾经就读过的燕京大学的前身。在北大,新月和他的年轻英文老师楚雁潮深深地相爱了。一切都是那么的美好。命运偏偏就是如此的残酷,新月,一个十七岁的姑娘却在他风华正茂的岁月被检查出患有先天性心脏病,那是一种不治之症。在楚雁潮的支持、鼓励下,新月勇敢地与病魔作着斗争,即使病魔缠身,她还是积极、乐观地生活着。
想着等到病愈那一天重新回到校园。而另一方面,对于新月来说,最渴望得到的就是母爱,从他记事起就似乎没怎么受到过母爱,一位母亲该担心的,该操心的事,全是由疼爱自己的姑妈所取代,似乎姑妈更像妈妈。每当新月看到写字台上那张六寸大小与母亲的合影时,才会感受到隐约的母爱。她不知道,这一切都是有原因的。当新月了解到了事实的真相后,她微弱的心脏难以承受如此沉重的打击,和楚雁潮的真挚爱情也最终没能留住她的生命。新月带着无尽的遗憾闭上了眼睛……
几年后,当新月的亲生母亲梁冰玉到女儿坟前看望女儿时,发现了一位中年男子,矗立在亲人坟前,用小提琴深情地拉着《梁祝》……
故事就这样结束了,看到穆斯林我们想到最多的还是伊斯兰教、清真寺;关于回族,我知道的也很少,只知道回族人都很爱干净,不吃猪肉,男人们头上都戴一顶小白帽;仅此而已。《穆斯林的葬礼》的确是一部不可多得的好作品,在这部长达五十余万字的长篇小说里,作者以自己独特的视角,真挚的情感,丰厚的容量,深刻的内涵,回顾了中国穆斯林漫长而艰难的足迹,揭示了他们在华夏文化的撞击和融合中独特的心理结构。
以及在政治、宗教的氛围中对人生真谛的困惑和追求,塑造了梁亦清,韩子奇,梁君璧,梁冰玉,韩新月,楚雁潮等一系列栩栩如生,血肉丰满的人物,展示奇异而古老的民族风情及充满矛盾的现实生活。作品清新流畅,质朴无华;以细腻的笔触探测人的心灵,读后荡气回肠,留下深沉的思索,让我们看到了更多有关穆斯林的精神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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