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重庆酉阳电视台播放淫秽影片 涉案人获刑1年半
新华网重庆1月11日专电(记者 朱薇) 重庆酉阳县“电视台播放淫秽影片”案近日尘埃落定,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近日以传播淫秽物品罪判处电视台当事职工杨峰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
据了解,2012年7月7日晚,重庆市酉阳县电视台资讯频道在播放电视剧时突然播放一部国外淫秽影片,引起社会舆论哗然。
经审理查明,酉阳县电视台职工杨峰因2011年2月1日单位扣其年终奖一事与时任电视台台长任某某发生矛盾。随后,杨峰心生恶念,打算用淫秽影片替换电视台准备播放的电视剧,谋求以电视台播施淫秽影片恶劣影响来报复任某某。
2012年6月30日晚18时,杨峰利用电视台局域网电脑将淫秽影片剪辑、加工、变更名称后上载到该电视台资讯频道即将播放的电视连续剧《新京城四少》文件中,致使2012年7月7日晚19时,该频道在播放连续剧《新京城四少》第25集时向社会公众播放了杨事先替换的淫秽影片。
该电视台用户约30000户,因播放淫秽视频一事,造成严劣社会影响。
法院审理认为,杨峰通过公共电视频道向社会公众传播淫秽影片,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原标题:重庆酉阳县"电视台播放淫秽影片"案涉案人被判刑一年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