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六、分均则不偏,势齐则不壹,众齐则不使。有天有地而上下有差,明王始立而处国有制。夫两贵之不能相事,两贱之不能相使,是天数也。势位齐,而欲恶同,物不能澹(2),则必争;争则必乱,乱则穷矣。先王恶其乱也,故制礼义以分之,使有贫、富、贵、贱之等,足以相兼临者,是养天下之本也。《书》曰:“维齐非齐。”此之谓也。
陆注: 名分职位相等了就谁也不能统率谁,势位权力相等了就谁也不能统一谁,大家平等了就谁也不能役使谁。自从有了天有了地,就有了上和下的差别;英明的帝王一登上王位,治理国家就有了一定的等级制度。两个同样高贵的人不能互相侍奉,两个同样卑贱的人不能互相役使,这是合乎自然的道理。如果人们的权势地位相等,而爱好与厌恶又相同,那么由于财物不能满足需要,就一定会发生争夺;一发生争夺就一定会混乱,社会混乱就会陷于困境了。古代的圣王痛恨这种混乱,所以制定了礼义来分别他们,使人们有贫穷与富裕、高贵与卑贱的差别,使自己能够凭借这些来全面统治他们,这是统治天下的根本原则。《尚书》上说:“要整齐划一,在于不整齐划一。”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1、 分均则不偏
陆注:偏:部属。这里用作动词,表示“使……成为部属”,
分,我已经说过很多次了,是尊卑秩序。
我们先来解后文:
众齐则不使:大家一样就没得人让了(使:让。)
那么 分均则不偏:尊卑一样就没得人愿意居下。
势齐则不壹:地位一样就没得人愿意做小。
这三句话,其实就一个意思。
.2、势位齐,而欲恶同,物不能澹,则必争;
陆注:澹:通“赡”(sh4n 善),满足。
你肯定是乱通。
其实,物,我已经解过了,即色,比物四骊。——《诗•小雅•六月》
物不能澹:大家的架子(脸色)都放不下来,(必争)。
3、足以相兼临者,是养天下之本也。
陆注:使自己能够凭借这些来全面统治他们,这是统治天下的根本原则。
怎么瞅怎么扭呢?
猜也应该是兼容噻。
兼:尽。夫日兼照天下,一物不能当也。人君兼照一国,一人不能壅也。——《韩非子》
临:治理。少欲,则能临其众。——《韩非子•十过》
译文:能够让层层都遵守秩序(治理),这是让人们有教养的根本。
.4、《书》曰:“维齐非齐。”此之谓也。
陆注:引文见《尚书•吕刑》,但荀子所引乃断章取义,与原文意义不同(原义为“要整齐不整齐的东西)。其旨意是:要使天下人步调一致,就必须有等级差别。
他们那个时代,改典很普遍,孟子是最糟糕的,把祖师的话都改。
我们来看一下,陆注说的是否属实:
上下比罪,无僭乱辞,勿用不行,惟察惟法,其审克之!上刑适轻,下服;下刑适重,上服。轻重诸罚有权。刑罚世轻世重,惟齐非齐,有伦有要。
.经典译文:要上下比较其罪行,不要错乱供辞,不要采取已经废除的法律,应当明察,应当依法,要核实啊!上刑宜于减轻,就减一等处治,下刑宜于加重,就加一等处治。各种刑罚的轻重允许有些灵活性。刑罚时轻时重,相同或不相同,都有它的条理和纲要。
你这个解释,是不是真的经典啊?
A、 你的第一句话我就觉得有问题哦:上下比罪,无僭乱辞,勿用不行。
东汉神童郑玄也是这样解:上下比方其罪,无听僣乱之辞以自疑,勿用折狱,不可行。
辞,是指刑法的条款。
上下,就是反复、仔细。
译文:要反复斟酌量罪,不要乱上浮,也不要下调。
B、上刑适轻,下服;下刑适重,上服。
郑玄注:重刑有可以亏减则之轻,服下罪。一人有二罪,则之重而轻并数。
你这个解释,啷个服人?
刑是刑、罚是罚,各有五种。
适:之、至、核至。
译文:核用上一款轻了,就用下一款;下一款重了,就还是用上一款。(尽量准确,实在不能完全准确,就从轻,这就是远古时代中国人的胸怀)
.C、轻重诸罚有权。
郑玄注:轻重诸刑罚各有权宜。
他这个权宜,估计不是我们现在的 权宜,宜是义:正理、适当。
译文:所有处罚的轻重要权衡适当。
D、刑罚世轻世重,惟齐非齐,有伦有要。
郑玄注:言刑罚随世轻重也。刑新国用轻典,刑乱国用重典,刑平国用中典。凡刑所以齐非齐,各有伦理,有要善。
郑玄的意思是,世道好,就轻点;世道不好,就重点。
喂,神童,你这个解释啷个服得了人?
.世(读 薛):生。《詩•大雅》殷鑒不遠,在夏后之世。
惟,《玉篇》有也,爲也,謀也,伊也。
这个齐也是一大堆意思:平、整、中、和、壮、肃等等。
伦:择。《儀禮•少牢饋食禮》雍人倫膚九,實于一鼎。
要:核实。《書•康誥要囚傳》要察囚情,得其辭以斷獄。
从后文推断,这个世:生、有。
译文:刑罚,有轻的也有重的、有恰当的也有不恰当的,(所以要)有选择也有核实。
说明,荀含泪这次,确实是栽水了的,要么就是篡改。至于某些人那个“要整齐不整齐的东西”,纯粹是瞎掰。咔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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