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七八、法后王,一制度,隆礼义而杀《诗》、《书》;其言行已有大法矣,然而明不能齐法教之所不及、闻见之所未至,则知不能类也 ;知之曰知之,不知曰不知,内不自以诬,外不自以欺,以是尊贤畏法而不敢怠傲:是雅儒者也。
陆注:效法后代的帝王,统一制度,推崇礼义而把《诗》、《书》降到次要地位;他的言论和行为已经符合基本的法规了,但是他的智慧却不能补足法制教令没有涉及到的地方和自己没有听见看见的地方,就是他的智慧还不能触类旁通;懂就说懂,不懂就说不懂,对内不自欺,对外不欺人,根据这种观念而尊重贤人、畏俱法令、不敢懈怠傲慢:这是雅正的儒者。
1、你这个解释看着都累,荀含泪又在搞乜名堂?
前文我把 杀 ,解成 重,其实它既表 重,又表 轻,就如 大和小、胜和败、战与和。
根据春秋语言的特点,在《论语》版中,我把 “子之所慎,齐、战、疾”解释成:斋、和、速,是绝对正确的,因为当时我没注意到反义词同义的问题,论证得很累赘。
所以,这儿的 杀,就是 轻。
.2、其言行已有大法矣,然而明不能齐法教之所不及、闻见之所未至,则知不能类也
陆注:他的言论和行为已经符合基本的法规了,但是他的智慧却不能补足法制教令没有涉及到的地方和自己没有听见看见的地方,就是他的智慧还不能触类旁通。
你这个就有点让人不了然了。
荀含泪很少用这么长的句子,先断句:其言行已有大法矣,然而明不能齐、法教之所不及、闻见之所未至,则知不能类也。
视曰明。——《书•洪范》
齐:敏捷。齐疾而均,速若飘风。——《商君书•弱民》
法:效。
学,教也。——《广雅》
法教:学习。
闻见:见识、知识。
类:类推。义不杀少而杀众,不可谓知类。——《墨子》
译文:其言行已经很有法度了,只是眼光还不够敏锐、学习还没到位、知识还不完美,当然学识就不能推广了。
3、内不自以诬,外不自以欺。
陆注:对内不自欺,对外不欺人。
那 自 啷个办呢?
你这个 自 有点考人咧,你和孔子一样,自,一般都表 自己。
字典上的解释:自:用。知之曰知之,不知曰不知,内不自以诬,外不自以欺。——《荀子•儒效》
那这个 自和以就重复了。
自,从也。——《广雅》
你这个内、外也考人了,不好找出据,我只能根据习俗来解。
译文:对内从来不欺骗家人,在外从来不欺骗朋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