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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刘海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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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级硕士张铭麟学术日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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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楼主| 发表于 2023-9-25 22:45:19 | 只看该作者
周一9.18
人性论,许诺的约束力:许诺不是源于自然,它是以社会的需要和利益为基础的人类发明。在人类协议确立许诺之前,不可理解、没有任何道德的约束力。

周二9.19
人性论,假设许诺是自然的,那许诺必然伴有某种心理活动。//许诺所表达的那种心理活动不是去作一个行为的决心、欲望或意愿,因为决心本身不能加上任何义务。//承担义务并不需要欲望,甚至可以带有厌恶心理;意愿影响现在的行为,而许诺却关系到将来。因此,它只能是对由于许诺而发生的那种义务的一种意愿。

周三9.20
人性论,一切道德都依靠于我们的情绪,义务的改变以情绪的改变为前提。因此,许诺是意愿由许诺而发生的义务,就是说意愿一种苦和乐的情绪是荒谬的。所以,许诺在自然状态中是完全不可理解的,而且也没有任何心理活动是属于它的。

周四9.21
人性论,在这种情况下,人们发明了某种语言形式,借以束缚自己去实践某种行为。“这种语言就构成了我们所谓的许诺,这就是对于人类计较利害的交往所加的一种认可。”(562页)。暴力的应用表明许诺是人为的:为了社会的方便和利益,人们设计出对于暴力的应用以保证许诺的运行。

周五9.22
看知识伦理和知识生产相关论文,《数据驱动下的人工智能知识生产》《智能媒体编辑:知识生产与传播正义的实现》两篇思路较有启发,知识价值正义导向问题,知识理解问题、知识约束问题,知识生产是在已有知识结构上生长,但是这种生长不是自然生长,而是受约束的生长。 一方面,知识生产的目的是为人服务,人的价值选择和现实需引领知识生产的大方向,人的需求是知识生产的主要牵引力,人工智能知识产权需建立分级共享机制。

周六9.23
看知识伦理和知识生产相关论文,《数字化与主体性 :数字时代的知识生产》《社交化阅读中的知识生产:平台、机制及新规则》,人不是纯理性的算计机器,而是理性与非理性竞合的主体。非理性因素如欲望、直觉、想象等,是人类精神世界中不可或缺的一极,是对理性因素的平衡器,也是激发人类活力、知识创新和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 理性与非理性的平衡,在根本上保障着科技与人文、物性与人性的平衡。技术统治造成的种种失衡,打破了人精神结构的平衡,不仅制约了人的活力和创造力,也限制了社会发展的动力和无限可能性。

周日9.24
主语:生成式AI/AIGC ;视角:介入知识生产/生成内容;信息生态学;伦理考虑/考量/争议/省思/审视/风险;科林格里奇困境;领域:短视频/直播/新闻价值要素/新闻定义/网络公共领域/新闻实践泛化/数字遗产/新闻产品/网络舆情/自我展示/身体伦理;维度:时间/空间;群体:编辑职业能力/记者职业能力/新闻教育。【修改上周的论文提纲,针对伦理考虑部分继续完善。】
22#
 楼主| 发表于 2023-10-2 21:47:27 | 只看该作者
张铭麟

周一9.25
人性论,第五节:稳定财产占有,根据同意转移所有物和履行许诺,这三者都是情感的真正产物,并且是满足情感的更加精细、巧妙地方法。由于“决定我们从事于我们的结构和组织中的其他原则已足以导使我们完成那一套行为”(P566),人类心灵中没有一中叫“正义”的自然的德。

周二9.26
人性论,第六节:【关于正义和非义的一些进一步考虑】人们对“正义”的定义通常是:使每个人各得其应有物的一种恒常和永久的意志。这个定义是错误的,因为它使财产权独立于正义且在正义之外。财产权是变化的。因此,不是对象的任何一种可以感知的性质,因为后者可以同一不变。财产权不是对其他外界物体和无生物的关系,因为后者可以同一不变;财产权不是对其他外界物体和无生物的关系,因为后者可以同一不变。

周三9.27
人性论,财产权成立于对象的外在关系对心灵和行为所加的某种(内在的)影响,即“它给予我们以一种义务感,即我们戒取那个对象,而把它归还于其最初的占有者”(P567-568)。因此,财产权观念的形成依靠于正义的产生,而不是相反。

周四9.28
人性论,A. 如果快感源于自然,在每个场合下快乐都应是可辨识的,但事实并非如此。事实上,为了对正义和财产权的进行定义,人们无法避免地陷入循环。B.确立财产权的规则包括认为措施与设计的标识:规则的原因虽是对公益的尊重,但人为设计出规则的目的并不是公益;如果人们真的有自然的公益情感,就不需用这些规则来约束利己心。

周五9.29
人性论,正义法则的真正目的是为了约束人们自然的利己心,由此可见正义是人为的而非自然的德。

周六9.30
人性论,恶和德、道德的善与恶等一切自然的性质,都是不知不觉地互相涉入,而在许多场合下是不可区分的。权利、义务和财产都是完整的,一个人若不是有充分而完全的财产权,就是完全没有,若不是完全有实践某种行为的义务,就是完全没有义务。因为义务和财产权完全依靠于正义和非义的,并且随其变化而变化。财产权不允许有任何程度的差别,正义也是不容有这种差别的。

周日10.1
人性论,心灵(在大多数场合)根据它当前的动机和倾向的决定而采取行动,而情感的自然变化会导致道德的自然变化。每一个行为都是特殊的、个体的事件,所以它必然发生于一些特殊的、个体的事件。
23#
 楼主| 发表于 2023-10-16 17:34:37 | 只看该作者
周一,休谟人性论,德与恶的界定
(1)骄傲(强烈的反省印象+间接情感)
eg:我感到骄傲,当且仅当
①某个东西使我快乐(感觉印象)
②这个东西和我有紧密的关系
③①和②同时满足一系列恶限制条件(可见性;特有性)
(2)谦卑(humility)(强烈的反省印象+间接情感)
eg:我感到谦卑(羞愧),当且仅当
①某个东西使我痛苦(感觉印象)
②这个东西和我有紧密的关系
③①和②同时满足一系列恶限制条件(可见性;特有性)
休谟讨论的对象不是道德行为,而是行为背后的性格或心理倾向(原因)。德或恶是对人的心理性质的一种描述。【德行和德性】

周二,休谟人性论,同情(sympathy共情 同理心 不是pity )产生了尊重人为的德的道德感【正义,对社会带来了某种益处】同情是一个观念转化为印象的过程。观念和印象的组成部分是相同的,两者只有强烈程度和活泼程度之分,在类似体系/接近关系和因果关系的作用下,我们可以把对他人情感的观念,转化成在自己心灵中发生的印象(情感)(316-324)

周三,休谟人性论,他人的情感对我们产生影响,一定是间接的过程,中介是通过头脑中已经具有的某种观念转化成我们所具有的印象,最终生发共情的过程,即对方的情感-触动到了我们头脑到中对于某种情感的观念-引发我们的情感。同情背后预设是人之间的相似关系,感受可以互通和互相理解的可能性。

周四,休谟人性论,用弦的比喻说明同情的作用:正像若干条弦线拉紧在一处以后,一条弦线的运动就传递到其余条弦线上去;同样一切情感也都有一个人迅速地传到另一个人,而在每一个人心中产生相应的活动。(566)

周五,休谟人性论,同情和推理需要配套出现。别人的情感都不能直接呈现于我们心中。我们只是感到他的因果或效果。我们由那些因果或效果才推断出那种情感来,因此,产生我们同情的,就是这些原因或结果。美感的发生同样需要同情。一个东西是美,就在于它能够使得“借助其产生效果的倾向,使我们感到愉快。那种效果就是某一个其他人的快乐和利益”(577)

周六,休谟人性论,同情产生了道德感,当我们观察到一个人的某种性质使得此时快乐或其他人快乐时,由于同情的作用,我也会感到快乐。此时我意识到此人的性质是一种德,并且对这种德产生了尊重。在后文中具体讨论了惪是的我产生快乐的四种来源。

周日,同情产生了尊重自然的德的道德感。(一)同情是人性中一个很强有力的原则,(二)它对我们的美的鉴别力有一种巨大的作用.(三)它产生了我们对一切人为的德的道德感。由此我们可以推测,它也产生了许多其他的德:而且各种性质之所以获得我们的赞许,只是因为它们趋向于人类的福利。作为促进社会福利的自然的德:柔顺、慈善、博爱、慷慨、仁厚、温和、公道。
24#
 楼主| 发表于 2023-10-23 20:21:19 | 只看该作者
周一
休谟,人性论。休谟时代的理性主义哲学所持的观念:“人的精神中,有某些与生俱来的思想,无需和经验发生任何联系,它本身就是真实存在的。”哲学家们一直争吵有无“先天观念”的问题,它们的证明大多围绕观念/概念不是先天的这一结论,笼统地指出这些是由官能传来的,在观念之前我们就是一种生动的知觉,这种直觉是观念的来源,并被观念所复现。(如洛克:任何心智感知到的东西或者任何感知的直接对象——思维或理解,我称之为“观念”  引自《人类理解论》)。在这一章里,休谟对观念的起源加以更加细致地考察,通过对“简单知觉之间恒常的结合”的经验的观察,把观念前的知觉部分加以分离并定义为“印象”,明晰了由印象-观念的螺旋式往复过程。

周二
休谟人性论。。(1)印象【impressions】:初次出现于灵魂中的我们的一切感觉、情感和情绪(p9)人类对外部直接获取的原始信息的直接感知,外物在心中留下强烈/活跃/生动的痕迹。
①感觉印象【sensation】:不需要联系已经有的观念或对世界的理解就获得的某种印象。
身体的【官能】冷热渴+快乐痛苦都属于感觉印象,基于生理性/原初性,可能来自身体的内在构造、动物灵魂(精气)的运动或客体对感官的作用,来自某种不可知的原因。
②反省印象:由某些感觉印象发生的那些印象。换言之,不是外物直接在心里留下的印象,需要我们自己心里对感觉印象进行的某种反射,通过观念,间接从感觉印象中得来。
eg:情感、情绪都属于反省印象的范畴,欲望、厌恶、害怕、悲伤、绝望等,是直接从痛苦或快乐的感觉印象而来的反省印象;骄傲、羡慕、热爱、仇恨、嫉妒、慷慨等印象,是通过观念对感觉的判断而间接得到的反省印象。
(2)观念【ideas】:我们的感觉、情感和情绪在思维和推理中的微弱意象/影象(p9)
本质来源于印象,区别在于是否需要推理的过程(包括想象、回忆)。

周三
休谟,人性论。①记忆观念:介于印象和想象之间,知觉更为生动和强烈,受到原始印象和次序和形式束缚。②想象观念:纯粹的观念,知觉更加微弱和低沉,想象可以自由地移置和改变它的观念。(p17)

周四
【由想象观念生发】既然一切简单观念可以被分离/随意组合于任一形式内,那么它必须受到某些普遍原则的支配,简单观念之间必然存在某种结合的线索/联结的性质,使其规律的联结而不是偶然性的联结,使大家对某些想象观念的认知能够存在达成共识的可能,或者说控制在一个可解释的范围内。

观念转变过程中,心灵会在对象之间寻求充分的联系、联结的原则和有规律的变更(接近的次序),方式有3种:直接相似-时空接近-原因

周五
休谟,人性论。因果关系的构成条件:当一个对象在另一个对象中产生一种运动或任何活动时,而且当它具有产生这种活动、运动的能力时,那两个对象也被因果关系联系起来(p20)。【感觉有点类似萌芽和孕育】休谟在这里认为,因果关系的范围最为广泛。因果关系,是人类社会一切权力【利益?】和义务关系的根源,人类就是通过这种关系在社会中相互影响,并被置于统治和服从的关系中间。当一个人具有任何权力时,他只要运用意志,就可以把权力变成行动;而这种转变在一切情况之下都可以被认为是有可能的,而在许多情况之下应该被认为很有可能的。

周六
休谟,人性论。关系的两个意义:通常用于两个差别很大的意义(p21)
①把两个观念在想象中联系起来,并按照前述方式使一个观念自然地引起另一个观念的那种性质。(语言学意义上)
②比较两个观念时所依据的那种特殊情况,即使是这两个观念只是任意在想象中结合着的。没有联系原则的任何特殊的比较题材。(哲学意义的扩充)

周日
休谟,人性论。七种关系,哲学关系的根源
类似关系:非个体多共有。
同一关系:最为普遍和概括的关系,是一切具有持续存在时间的存在物所共有的。
时空关系:无数比较的源泉,远、近、上、下、前、后……
数量关系:可度量、计数的一切东西,在数目或数量上加以比较。
程度关系:任何两个对象具有某种共同性质,这种性质的差别程度的关系:如高矮、胖瘦、轻重、色调的差异。
相反关系:存在和不存在。
其他关系:根据经验和它们的种种原因或结果的相反,而被人们发现是相反的,是自然的关系。如水火、冷热。
25#
 楼主| 发表于 2023-10-29 19:03:48 | 只看该作者
周一 休谟 人性论 第六节 论样态和实体1.相同点:是简单观念的集合体,这些简单观念被想象结合了起来,被我们给予一个特殊的名称。2.样态和实体的区别:①构成一个实体的特殊性质,通常被指为寓存其中的一种不可知的东西。换言之,我们对一个实体的认识是由这个实体的不同观念组成的,休谟在书中举例为认识黄金则等同于认识黄金的颜色、质量、可溶性等等性质,并且新发现的性质则可以直接被包含进黄金这个实体最初的观念中,丰富我们的认识。②构成样态的那些简单观念所表征的性质不是被接近关系和因果关系所结合,而是分散于不同的主体中的。

周二 休谟 人性论 第七节论抽象观念
1.批驳错误观点:抽象观念被假设为既不表象任何特殊程度的数量,也不表象任何特殊程度的质量。
涵摄三个命题:
命题1:心灵对于任何数量和质量的程度,如果没有形成一个明确的概念,那就无法对这个数量、质量形成任何概念。(即抽象观念能否与实体观念抽离/分开看待的问题)
①前提:有差异的对象是可以区别的,可以区别则可以被分离,因此反之概念如果可以被分离而独立存在,则说明这两个概念是有差异的。
②把抽象概念和实体加以对比,发现并没有差异【一条线的确切长度和那条线并无本质差异】
③因此,两个观念不可分离。
命题2:大家承认,凡出现于感官面前的对象(凡是出现在心中的印象),总是在数量和质量的程度上是确定的。
命题3:哲学界有一个公认的原理,即自然界一切事物都是特殊的。观念都有参照对象,意象都是参照自然界中特殊个体

周三 休谟 人性论,抽象观念需要在实体观念的基础上产生。这里休谟从三个命题论证此论点。首先,有差异的对象是可以区别的,可以区别则可以被分离,因此反之概念如果可以被分离而独立存在,则说明这两个概念是有差异的。但是当我们谈及一个实体的“质量”抽象概念和该实体的具体质量多少时,其实我们谈论的是一件事,因此质量的抽象观念和具体质量的实体观念是不能被分开的;其次,观念是由印象转化而来,印象作为一种知觉的反映必然包括颜色数量等具体性质,所以由印象产生的观念必然也包含了具体性质;最后休谟认为自然界一切都是特殊的,我们无法不加限制地跳过一个实体观念产生抽象观念,因此所谓抽象观念其实也只是实体观念的延伸。

周四 休谟 人性论,由抽象回溯到实体的过程:把观念应用得超出它们的本性之外,把观念的一切可能程度的数量和质量都粗略地集合起来适应人生。它只是触动了灵魂,唤起了我们通过观察这些观念养成的习惯,这些观念并不是实际上和事实上出现在心中,而只是处于一种潜能的状态我们并非在想象中把它们一个一个明晰地描绘出来,我们只是受到当前的目的或需要的驱使;准备随时观察其中的任何一个,这个名词唤起了一个具体观念,连同某种习惯,这个习惯会唤起我们可能需要的任何其他的个别观念。(P29)

周五 休谟 人性论第二章 论空间和时间观念,时间和空间的概念应该是属于最广阔而缥缈的抽象观念,休谟在其认识论基础上继续开展关于时空无限可分说的探讨。许多哲学家认为时间和空间是无限的,其中包含无数的部分,也可以无限分割。但是休谟并不认同这一观点。休谟哲学里时间和空间都是有限的,不可以无限分割。书中的“广袤”和“延续”代表着空间和时间。
周六 休谟,人性论 论空间和时间观念的无限可分性1、观念并非无限可分,心灵不具有无限的能力,无法形成”无限“的概念。心灵分割概念是有尽头的,不可以”无限分割“——所以可以逐层分割到简单的不能再分的低等观念。(arg:一粒沙子的千分之一和万分之一,不是层级不同的观念。一粒沙的观念不能分割成无数个观念。

周日 休谟 人性论 2、感官印象并非无限可分(arg:纸上的墨点,移动到一定的距离之后,印象就会缩小到最低点,不再有任何程度的缩小。那么关于墨点的印象到这里就不可分了,没有什么比我们在想象中形成的观念,和呈献给感官的某些意象更为小,因为这些观念和意象完全是简单和不可分割的。休谟相信”最小分割点“的存在:如果再要分割,便会完全消灭。
26#
 楼主| 发表于 2023-11-6 18:09:19 | 只看该作者
周一,休谟人性论,或然性的哲学关系:同一关系,时空关系,因果关系。它们不依赖于观念。

同一关系和时空位置关系:两个对象连同他们的关系一同呈现在感官面前,没有运用任何思想或活动,只是被动接纳感官产生的印象。比如远近,高低,左右。不需要判断和推理。

因果关系:通过经验和观察发现事物在某一方面的关系是恒常的时候,倾向于找一个原因。



周二 休谟,人性论,探究原因和结果必要条件(原因的定义,不能是能够产生其他东西的一种东西)。相近关系:结果离开原因无法发生发生,且原因是直接原因,能够直接导致结果的发生(排除连锁反应)。先在性:时间上因先于果。(不是的话就没有时间的接续了)。必然的联系:放弃直观观察的论证,转而考察其他因果关系的观念必定源自于对象间的某种关系的两个质疑

(1)我们有什么理由说,每一个有开始存在的事物,必定会有一个原因?(2)为什么我们断言,那样一些特定的原因必然会产生那样一些特定的结果?因果互相推论的本质是什么?这种推理中我们持有的信念的本质是什么。

周三 休谟 人性论。为什么一个原因总是必然的?

哲学公理:所有开始存在的东西必定有一个存在的原因。(但这一命题并非是知觉确定的,也不是通过观念比较而确定的,既没有直观的确定性,也没有理证的确定性。参见对知识的定义)。论证1:如果某一事物缺乏一个原因,那它就是自己将自己产生出来的。(但是并不一定有一个原因)。论证2:没有任何原因就被产生出来的东西,都是由虚无产生的。(但直觉判断,无不可成为原因)

周四 休谟 人性论,我们为什么会断言如此特定的原因必定会有如此特殊的结果?

(A—B)使得我们的推理得以挺值得是一个记忆或感官的印象。超出了这些印象之外,就不再有怀疑或探究的空间。所有的论证系列和因果联系首先是建立在所见过的或者所记忆的那些字符和文字上面的。如果没有记忆或感官的威信,我们的整个推理将成为空想没有依据。因而,关于原因和结果的所有推理最初都源自于某些印象。举例,为何相信凯撒被刺死的时间。

周五 ,休谟,人性论。三个观念的区分:(1)原始的印象——人类理性完全无法说明,不知到底是直接由对象产生,还是心灵创造能力产生,还是造物主。不过这不重要。(2)向有关的原因观念或结果观念转变的过程——记忆和想象之间的差异,只在于记忆有着更强的力度和活跃程度。只有知觉的力度和活跃程度才能构成判断的最初活动,并且在我们追溯因果关系并根据这种判断进行推理时,奠定了推理的基础。(我们对记忆和想象的理解,总觉得想象是更高层次的,从记忆抽象而来的,但是休谟认为想象和记忆只有强烈程度的差别。(3)这个观念的本质和性质。

周六 休谟 人性论 当我们从当下的印象转移到任何对象的观念,我们可能把观念和印象分离。我们只有通过经验才能从一个对象的存在推论出另一个对象的存在。Eg:火炎作为对象,热作为感觉。在心灵中衡常结合。不需要次序,我们把一个叫做原因,一个叫做结果。原因和结果都被感官知觉过,并且记了下来。在我们进行推理的时候,只有一种是被知觉并被记下来的,另一种则是根据我们过去的经验加以补充的。原因和结果的衡常结合——相似的对象总是处于相似的接近和持续关系中。我们的记忆仅仅是想我们呈现大量的例子。重复过去的例子,不可能产生“必然联系”这样原初的观念呢。原因向结果的过度,建立在我们过去的经验和我们对他们的衡常结合的记忆的基础之上。

Q:经验是通过知性还是通过想象产生了这种观念(因果)?——休谟否认了理性对于发现因果联系的作用。从一个对象的观念推到另一个的时候,不是理性决定的,而是联合这些对象的观念并在想象中加以结合的某些原理决定的。(原理指的是类似、接近、相关)因果关系是唯一能够引导我们超出记忆的感官直接印象以外的对象见的联系。

周日 休谟,人性论,论原因的或然性原因的概然性都来自同一根源,即观念与一个现前印象的联结。习惯起源于恒常联结,而这个恒常联结是逐步达到纯熟地步的,“在许多情况下,由概然性到证明的逐步进展是不知不觉的(The gradation, therefore, from probabilities to proofs is in many cases insensible)。”【153】 第二种概然性,即含有相反情况的。“各种结果的相反至少可能不是发生于原因中的任何偶然性,而是发生于相反原因的秘密作用。…结果的相反永远揭露出原因的相反。…哲学家们便定出一条原理说,一切原因和结果间的联系都是同样必然的。”【154】类似过去的那种假设源自习惯;过去经验的意象会保存最初比例。“在这第二种概然推断方面,我们是根据知识并根据反省过去实验的相反情况而进行推理的。”【157-8】建立的原理说:“每当任何一个原因是有许多部分组成…那么那个结果是一个复合结果,并且是由来自原因的各个部分的若干结果的联合而发生的。”【158,似乎第二种概然性(相反原因)与第一种(骰子/不完全的经验)并不互斥】 “除了由一个不完全的经验和相反的原因发生的这两种概然性以外,还有由类比发生的第三种概然性。”【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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