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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伦理案例二集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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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
 楼主| 发表于 2019-4-29 19:40:56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江西女台长杨玲玲被查

原文链接:https://news.sina.cn/gn/2019-04- ... .html?from=timeline

原标题:家风败坏的女台长
  据江西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中共江西省委批准,中共江西省纪委、江西省监委对江西广播电视台原党委书记、台长杨玲玲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杨玲玲违反政治纪律,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红包礼金;违反组织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干部选拔、职工录用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权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取巨额利益,违规滥发和领取奖金,收受他人财物;违反群众纪律,漠视群众利益,不按规定及时解决单位长期欠缴职工医保和社保问题;违反工作纪律,干预和插手下属单位项目投资;违反生活纪律,家风败坏,对家人失管失教,指使家人代为收受贿赂,帮助家人谋取不法利益,与家人串供、转移隐匿赃款赃物;杨玲玲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杨玲玲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和单位“一把手”,理想信念丧失,利用手中权力,大搞权钱交易,任人唯财唯亲,其行为已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受贿犯罪,数额特别巨大,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特别恶劣、情节特别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经中共江西省委批准,中共江西省纪委、江西省监委决定给予杨玲玲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018年11月14日,江西省纪委监委消息:江西广播电视台原党委书记、台长杨玲玲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江西省纪委省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新京报记者注意到,杨玲玲之前,江西广播电视台多人被查。
  去年6月26日至29日三天间,江西广播电视台三位时任中层干部接连被宣布调查:江西广播电视台电视广告中心控管科副科长熊雪榕,江西广播电视台都市频道总监周继革,原江西电视台卫视频道运营部副主任陈小红。
  此后,江西广播电视台党委委员、副台长李建国于9月4日被调查;江西广播电视台原党委委员、副台长张晓建于11月1日被宣布调查。
  从中层干部,到两个副台长,再到此番被宣布调查的曾任江西广播电视台一把手的杨玲玲,上述“节奏”,表明江西广播电视台的反腐正在持续发酵中。
  公开简历显示,杨玲玲出生于1956年11月,江西临川人,1993年起担任江西电视台新闻部副主任;1998年起担任江西电视台副台长。2000年至2005年,先后担任江西省广播电视局党组成员,党委委员、副局长,这期间一直兼任江西人民广播电台台长。
  2005年,杨玲玲由江西人民广播电台调到江西电视台,任江西省广播电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江西电视台党组书记、台长。
  2012年,江西实施了省级广播影视体制改革,整合原江西人民广播电台、原江西电视台为江西广播电视台,为江西省政府直属、省委宣传部领导的正厅级事业单位。
  改革后,杨玲玲任江西广播电视台党委书记、台长,直到年满60周岁后,于2016年12月被免职。卸任江西广播电视台党委书记、台长后,被聘为江西省人民政府参事。
  上述履历意味着,杨玲玲是江西广播电视系统的“老人”,曾先后担任江西人民广播电台台长、江西电视台的“一把手”。“两台合并”(即江西人民广播电台台长、江西电视台合并)组建江西广播电视台后,又担任了4年江西广播电视台的“一把手”。
  杨玲玲担任江西电视台台长期间,江西卫视曾推出《金牌调解》栏目,将人民调解搬上电视荧屏。之后选择栏目中的部分案例,出版发行了《金牌调解》系列丛书。
  杨玲玲担任《金牌调解》系列丛书主编兼编委会副主任。丛书中对于“作者”如此介绍称:杨玲玲,江西广播电视台台长,研究生,高级编辑,1980年毕业于江西大学中文系新闻专业。1993年荣获全国首届“韬奋新闻奖提名奖”;1994年荣获首届“全国百佳新闻工作者”、首届江西全省十佳记者、编辑;1995年被评为省直机关十大杰出青年;1997年获得“国务院特殊专家津贴”。
  当地媒体也曾报道称:自1980年杨玲玲调入江西电视台新闻部后,至1995年,“省内省外大大小小的嘉奖被她赚了个‘盆满钵满’:她采编的新闻片有12条获全国、全省或本台一等奖,26条获二等奖,21条获三等奖”。
  值得注意的是,在杨玲玲之前落马的江西广播电视台副台长李建国、张晓建,也曾经是业务骨干。李建国、张晓建都是杨玲玲的老下属。
  李建国共计担任了杨玲玲11年副手,其自2003年起任江西电视台副台长。2012年“两台合并”后,任江西广播电视台党委委员、副台长。
  2012年,李建国曾获评长江韬奋奖。前文提到的调解类节目《金牌调解》,就是李建国首创的节目,此外,他还首创故事类节目《传奇故事》。
  张晓建自2001年起担任江西电视台副台长,2012年后任江西广播电视台副台长,2014年退休。其也给杨玲玲担任了9年副手。
  据公开报道,张晓建曾先后有30多件新闻作品获奖,并曾获得国家公益广告政府奖、全国广电系统先进工作者等荣誉。
  杨玲玲简历
  杨玲玲,女,汉族,1956年11月出生,江西临川人,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1974年12月参加工作,1976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3年12月至1995年9月,任江西电视台新闻部副主任;
  1995年9月至1998年8月,任江西电视台新闻部副主任、主任编辑;
  1998年8月至2000年7月,任江西电视台副台长;
  2000年7月至2000年8月,任江西省广播电视局党组成员;
  2000年8月至2003年5月,任江西省广播电视局党组成员、江西人民广播电台台长;
  2003年5月至2003年12月,任江西省广播电视局党委委员、江西人民广播电台台长;
     2003年12月至2005年5月,任江西省广播电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江西人民广播电台台长;
  2005年5月至2005年12月,任江西省广播电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江西电视台台长;
  2005年12月至2009年2月,任江西省广播电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江西电视台党组书记、台长;
  2009年2月至2012年4月,任江西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江西电视台党组书记、台长;
  2012年4月至2013年12月,任江西广播电视台党委书记、台长,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党委委员;
  2013年12月至2016年12月,任江西广播电视台党委书记、台长,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版权局)党组成员;
  2017年3月,被聘为江西省人民政府参事。
  2018.11接受江西省纪委省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新京报记者 王姝

编辑:董莉


232#
发表于 2019-7-21 22:35:36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NSO间谍软件瞄准硅谷巨头云服务
以色列间谍软件公司NSO的新技术据称能从苹果、谷歌、Facebook等公司的云服务器上窃取个人数据。目前这些科技公司正展开调查。
更新于2019719 17:40 英国《金融时报》梅于尔•斯里瓦斯塔瓦特拉维夫 蒂姆•布拉德肖 伦敦报道
据多位了解以色列公司NSO Group销售宣传的人士透露,该公司告诉买家,其技术可以从苹果(Apple)、谷歌(Google)Facebook、亚马逊(Amazon)和微软(Microsoft)的服务器上暗中窃取个人的所有数据。NSO的间谍软件曾入侵WhatsApp
NSO的旗舰智能手机恶意软件的绰号为Pegasus。多年来,间谍机构和多个国家的政府一直使用这款软件,从目标对象的智能手机中收集数据。
编辑:陈茗

233#
发表于 2019-7-21 22:45:04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主播刘欣吐槽取行李没人帮忙没爱心的人是丑陋的
看到飞机、火车上有女士搬运行李时,你是否会搭把手?今日,著名主持人刘欣的一段经历引起了网友讨论。
717日晚,中国国际电视台(CGTN)英语新闻节目主持人刘欣在其微博发文,称自己下飞机时“用力取下行李箱”,但身边“没有一个伸手”,并谴责“没有爱心的人是丑陋的”。
此后,该言论引发了网友的热烈讨论。
红星新闻记者发现,刘欣已经删除了此微博。对于此事,刘欣暂时没有任何回应。
刘欣,现为中国国际电视台英语新闻节目主持人。717日晚9时许,刘欣在实名认证的微博发文,称“要下飞机了,我用力取下行李箱,我身边环绕了一圈看上去健康的正常男士,没有一个抬头,都在看手机;没有一个伸手……让我说什么好呢……”
随后她再次转发原微博并留言称“听上去像个笑话,但是并不可笑”。她透露,上飞机的时候乘务员和一个小伙子曾帮她搭了一把手,但下飞机时却没遇到出手相助的人,“那个场景真是不像样子”。
刘欣在微博中表示,如果她的儿子遇到这种情况而不伸手相助的话,她一定要教育他,“没有爱心的人是丑陋的,不管多有钱”。
对于刘欣所说,网友也有不同观点。部分网友认为,看到别人有困难,确实应该帮一把,否则显得社会太过于“冷漠”。不过,更多网友则质疑,如果你需要帮助,应该主动请别人帮忙,在大多数情况下,别人都会来帮助你。有网友认为,以后需要帮助请主动提出,在国内或者整个世界上,主动提供帮助这不是义务,也不是责任,不要在道德的制高点指责别人。
红星新闻记者发现,有媒体就此做了一项调查,仅有4312人认为帮助是美德,应该主动帮助。但有5.2万认为帮是情分,不帮是本分。
目前,刘欣已经删除了这条引起争议的微博。红星新闻记者在其微博私信,不过截至发稿,并未得到回复。
回应
刘欣取行李无人帮忙发文被批"巨婴" 本人:不便回应
717日,主播刘欣发微博称,自己下机取行李箱,“一圈男士没一个伸手”。有网友觉得其是“巨婴”,也有网友觉得是文化差异。刘欣回复澎湃新闻称,对此事“不便回应”。
回顾
全程来了!中美女主播跨洋对话刘欣被对方多次打断
北京时间530日上午826分,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国际电视台(CGTN)主持人刘欣与美国福克斯商业频道(Fox Business)主播翠西-里根(Trish Regan)就中美摩擦等相关议题,在福克斯频道《Trish Regan Primetime》节目中进行一场面对面、直击焦点的“跨洋对话”。
刘欣回应国籍质疑:老公孩子是外籍我是地道中国人
CGTN主播刘欣与美国福克斯主播翠西·里根约辩后接受了专访。面对有人质疑她非中国国籍一事,刘欣显得很无奈:“我是地地道道的、百分之百的中国人,而且只是中国人。”“我觉得这些东西,都玩过的,没什么意思。要想黑我,来点新的行吗?”
刘欣回复美国女主播"第二轮"邀约:过完端午再说
当地时间6日晚(北京时间7),美国福克斯商业频道主播翠西·里根(Trish Ragan)在其推特上向中国国际电视台(CGTN)主播刘欣发出进行“第二轮”对话的邀请。530日,两人曾上演一场“跨洋对话”。北京时间8日凌晨,刘欣也在推特上回复了翠西的邀约。“嗨,翠西,感谢你的热心邀请。我们这周末正准备过端午节。我下周再给你回复,怎么样?”刘欣转发了翠西的邀约推文并写道。
编辑:陈茗

234#
发表于 2019-7-22 19:59:56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因“明星势力榜”投诉问题,新浪微博被约谈

[size=17.600000381469727px]工人日报客户端7月22日电 北京市消协今天发布消息称,该协会联合海淀区消协就“明星势力榜”投诉问题约谈了新浪微博。
[size=17.600000381469727px]自7月16日起,北京市消协96315投诉、咨询热线陆续接到多起因新浪微博明星停榜引发的退款投诉,消费者反映为参加新浪微博“明星势力榜”的某明星打榜而购买虚拟鲜花,7月14日主办方发布公告暂停该明星的上榜资格,并承诺对本月为该明星购买鲜花的用户进行退款。
[size=17.600000381469727px]消费者来电反映主办方存在退花不退款、拖延退款等行为,要求主办方尽快退款。截至7月19日17点30分,96315投诉、咨询热线已累计接到相关投诉69件。
[size=17.600000381469727px]为避免事态进一步发展,督促经营者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7月22日,北京市消协联合海淀消协紧急约谈新浪微博相关负责人,市消协对有关投诉情况向新浪微博进行通报,并就消费者反映的问题和现阶段的退款情况等事项进行查询。市消协要求新浪微博重视消费者的诉求,对相关投诉及时核实处理,并就采取措施和退款情况向市消协作出书面说明;市消协希望新浪微博吸取本次集中投诉的经验教训,避免在公告中出现类似“本月为该明星购买鲜花的用户将于近日收到退款”等模糊承诺,发生退款情况应及时向消费者公布详细的退款方案,明确退款期限、方式和流程,避免引发不必要的投诉。

[size=17.600000381469727px]北京市消协表示,将持续关注并进一步核实新浪微博反馈的有关情况,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记者杨召奎)





编辑:董莉


235#
发表于 2019-7-26 20:28:58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襄阳电视台向“黑老大”妥协,删除抹黑报道

襄阳电视台向“黑老大”妥协,删除抹黑报道
从丁启明诉湖北襄阳广播电视台名誉侵权纠纷案说起
2019年3月18日,民营企业家、武汉市政协委员丁启明等涉黑案(“7.27”专案)在湖北省宜城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当晚,襄阳广播电视台综合频道《襄阳新闻》报道了该案。电视镜头里,出现了大量砍刀、铁棍棒等凶器,还有惊人的巨额现金和金条等。新闻旁白报道称,专案民警将28名涉案成员缉拿归案,成功打掉了武汉盘踞8年,无恶不作的涉黑犯罪组织,查获2亿元涉案资金。

而该案扣押物品中没有任何刀具等凶器,就连一把小水果刀都没有,也没有新闻报道所称的高达2亿的涉案资金和堆积如山的“巨额现金”以及堆放一起的"金条",物品扣押清单显示涉案现金只有80645元,且全案没见到一根金条。丁启明案件涉案人员共14名,到了襄阳新闻报道中人数翻倍变成28人。涉案新闻在该案一审开庭审理第一天就将案件性质先行定调为“无恶不作的涉黑犯罪组织”。

襄阳广播电视台播发的失实报道,扭曲案件基本事实,通过展示“刀”、“巨额现金”、“金条”等虚假物证误导观众,对丁启明案件产生不利的社会舆论影响。这种高级抹黑式“舆论审判”直接助推了宜城市人民法院对丁启明案件的不公正审理。2019年4月25日,宜城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认定丁启明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剥夺政治权利三年。

丁启明不服一审判决,于2019年5月15日向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2019年4月17日,丁启明委托其辩护人王誓华律师向湖北省襄阳市襄城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襄阳广播电视台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删除涉案的不实新闻报道。

2019年7月2日,襄城区法院对丁启明诉襄阳广播电视台名誉侵权纠纷案公开开庭审理。

2019年7月9日,襄城区人民法院作出(2019)鄂0602民初1154号《民事调解书》,被告襄阳广播电视台自愿删除有关原告丁启明“7.27专案”的新闻报道及相关画面。


舆论审判配合黑打,异化中央打黑政策

我们支持中央打击黑恶势力的决心和政策,但也要警惕地方公检法借打黑之名行黑打之实。透过湖北丁启明案,可以窥见地方政法官员如何异化中央打黑政策。

《襄阳新闻》对丁启明案件的报道中,别有用心地植入了几个直接影响案件性质的重要镜头。有各类刀具,有堆积如山的现金和金条,有“无恶不作”的旁白解读,这些镜头要素组合一起,恰恰是为了在公众面前造出一幅“暴力敛财,无恶不作的涉黑犯罪组织”大画面。

这几个镜头想要体现丁启明案件具备涉黑组织所要求的本质特征“暴力性”和暴力敛财的“经济特征”以及“危害特征”。

可以说,涉案新闻通过虚构“刀”+“黑金”+“无恶不作”=“包装”出了一个“黑老大”。
这就是舆论审判影响下的黑打。

镜头一:刀、棍棒等凶器(意图勾勒暴力性)

我们知道暴力性是涉黑组织的本质特征,于是涉案新闻画面出现了大大小小的各类砍刀、铁叉、铁棍棒等几十件凶器。但本案连一个水果刀都没有,这些入画的刀具是如何摆拍的?

丁启明案件中没有一起“持械暴力犯罪”,也没有一起伤害案,这也是丁启明案件一审判决书不涉及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因。

全案唯一的轻微伤案件,反而证明与丁启明毫无关系。这就是2012年2月9日打砸“老赖”彭勇刚(丁启明冤案的幕后推手)公司事件。尽管宜城市人民法院一审认定丁启明安排汪永明带领五、六个人到彭勇刚公司打砸并将公司员工安某打伤(经鉴定为轻微伤)。

但证据显示在打砸当天,被告人汪永明没有进入彭勇刚公司,宋卫波供述其不认识这些打砸人员,不清楚打砸事件情况。结合当天的监控画面显示,从作案车辆下车的两名男子也不是宋卫波、汪永明。在现场的打砸人员到底是谁?本案未查明。而被害人的陈述恰恰证明打砸人员不是宋卫波、汪永明。一审在现有证据根本不能够证明打砸事件与丁启明、宋卫波、汪永明有关的情况下,强行将该轻微伤后果按在丁启明头上,实属徇私枉法。

镜头二:黑金(意图勾勒暴力敛财)

涉案新闻画面出现的“巨额现金、大堆金条”、丁启明经营的“南海物资贸易有限公司”背景,还有新闻旁白称“查获2亿涉案资金”,这些精心策划的镜头要素就是想把丁启明苦心经营的正规公司包装成了涉黑组织的“犯罪依托”。

而本案证据显示涉案的扣押现金只有80645元,没有堆积如山的巨额现金,更没有金条、更不存在2亿涉案资金。全然不知这些现金、金条从何而来?全案根本没有任何证据证明丁启明是通过暴力获得黑金,更没有证据证明丁启明是用黑金在支撑“组织犯罪”。

相反,丁启明的个人财富及其经营的公司收益完全合法。丁启明的整个案件均是发生在合法债权之上的债务追讨。全案所谓的“被害人”都是丁启明的债务人,其中尤其要提的是彭勇刚,因与丁启明合作生意而欠下丁启明1100万,企图恶意不还。丁启明说:“为追讨血汗钱,与彭勇刚打了多年民事官司,期间彭勇刚多次雇凶砍杀丁启明。有一次是在光天化日之下,数名歹徒闯入我公司,用刀砍伤了我。其中一名凶徒被我公司员工抓获扭送派出所。没想到该凶徒数日后被释放,原因是‘他们打错人了’,公安机关不让我做伤情鉴定。”  丁启明被彭勇刚雇凶伤害案件自丁启明报案以来,公安机关至今不作处理。正是因为彭勇刚恶意欠债不还,还雇凶威胁殴打丁启明,丁启明为了追讨自己的合法债务,这才发生了一审认定的与彭勇刚有关的非法拘禁、妨害作证、寻衅滋事等案。剧情的反转可以透视这个案件背后的利益推手。

一审认定丁启明领导的涉黑组织产生于2011年。但在案证据显示,丁启明早在2011年之前已是身价过亿的民营企业家,其个人财富取得过程完全合法。

例如,丁启明于2002年创办的武汉南海物资贸易有限公司主营钢材销售,运营期间正好赶上中国钢铁行业发展的春天,公司每年营业额都有两三千万元。丁启明于2007年投资的蕲春和麻城地产等项目投资收益已经过亿。

再如,丁启明和其朋友等16名股东共同投资7000万注册设立的武汉海源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主营地产项目。根据该公司审计情况,截至2012年12月31日,公司其他应收款为9567.3345万元,且多为投资款及借款,会计报表显示该公司向中森华投资集团投资了1个多亿(据悉,海源置业公司股东对该笔投资款已通过法院程序处理,中森华集团已将1.4亿案款打给了武汉中院,但武汉中院至今违法扣款不放。)

总之,涉案的这两家丁启明经营管理的公司完全都是合法资产在运营,产生的公司红利当然合法。一审视这些客观证据不见,错误将这两家公司认定为“空壳公司”、“专业讨债公司”,完全是歪曲事实的错误认定。整个案件根本没有丁启明存在黑金收益的证据,而涉黑组织的经济特征要求组织体必须是靠暴力敛财。

镜头三:“无恶不作”(意图勾勒危害特征)

一审认定丁启明“称霸一方”的证据就是几个欠丁启明巨额钱款不还的老赖及其家属的证言。一审庭审自我辩护环节,丁启明悲痛地说:“欠我钱的人成了本案的被害人,他们失去诚信欠钱不还,我才是本案真正的被害人。”

这些债务人明白,只要做实丁启明的“黑老大”身份,他们的债务也就自然“免单”了!

本案中保持客观中立、对丁启明有利的证言,却未被一审法院采信。这与襄阳电视台的“舆论审判”有直接关系,因为他们之间的配合是一套“黑打组合拳”。

襄阳电视台按照公安机关的“意思”用心选择了几个致命镜头意图锁定“涉黑性质”,但是这些虚假画面在事实与证据面前显得苍白无力,甚至成了讽刺的“闹剧”。

本案的“舆论审判”已经严重影响了一审的公正,这一点从上述名誉侵权纠纷案的开庭情况可见一斑。作为丁启明名誉权纠纷案件诉讼代理人王誓华律师当庭提到襄阳电视台违背电视新闻报道应当秉持的客观真实的基本准则,未对新闻内容真实性进行审核。而被告的诉讼代理人回应:涉案节目素材都是公安提供的,节目播出前经过了公、检、政法委、组织部共同在场审核,公安领导说可以播放了,我们就播了……政治问题就要配合的…..我们只是宣传工具。

我们必须清楚当前的“扫黑除恶”涉及的是法律问题,必须要在法律框架内依法打黑,而不是搞政治化运动,我们一定要坚决阻止把涉黑案件扭曲为“运动化”、“政治化”。

希望通过本起典型个案警示新闻媒体,要在扫黑除恶中依法进行宣传报道,不要把不依法、不规范的打黑行为助推到“黑打”的境地。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ir0LX3F_PU9Q5yYbOiOLLw


编辑:董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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