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华农保安掌掴女记者追踪:打人者已被警方拘留来源:羊城晚报 发表时间:2011-11-30 05:20
羊城晚报讯 记者王普、黄巍俊,通讯员天讯报道: 广州天河警方向媒体通报:11 月29 日晚,天河警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依法对阻挠并出手推打羊城晚报女记者的华南农业大学保安员曾某作出行政拘留处理。 28 日14 时许, 天河警方接到羊城晚报记者报警,称有一名女摄影记者在五山街辖内华南农业大学高校宿舍楼附近采访时被打。接报后,天河警方立即派员到场处置。 经警方初步调查,当天下午,羊城晚报社女记者艾修煜与同事林园前往华南农业大学进行采访。期间,华农学生公寓外聘的物业管理人员曾某以未经学校宣传部门准许为由阻挠记者采访,由此双方发生纠纷。在此过程中,曾某用手粗暴推挡女记者,伤及女记者艾修煜。 目前,天河警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依法对曾某作出行政拘留处理。 警方表示,媒体记者的合法采访权益受法律保护,记者在受到人身和财物的不法侵害时请及时报警,并配合警方进行调查取证,警方将对侵害记者人身与财产安全的事件,在调查、取证核实后,依法惩处相关违法人员。 省记协主席杨兴锋: 保障采访权严惩打人者 28日,羊城晚报女记者前往华南农业大学采访, 遭保安阻挠及拳打。此事一出,舆论哗然,许多新闻界人士纷纷谴责这种行为。 广东省记协主席杨兴锋呼吁社会各界齐力保障记者正当采访权, 严惩打人者:“十七大文件中, 规定要保障公民的知情权,要落实这个要求,首先要保障记者的正当采访活动, 为记者采访提供便利条件和宽松氛围, 强烈谴责阻挠采访、殴打记者的行为。” 杨兴锋指出,只有“三管齐下”,记者权益才有可能得到保护:“首先是舆论上形成保护记者的氛围,再者是政府部门采取相应措施来保障,最后是社会各界采取有力措施,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省新闻摄影学会秘书长欧松德也力挺羊城晚报记者: “听到这件事我非常气愤,记者正当采访权利受侵犯,这是绝不容许的,一定要声讨这种行为! ” “不要孤立地看待这件事、只追究保安的责任,保安的素质低下,这件事还与其主管单位的指导思想有关,关乎其主管单位对待媒体的态度。”欧松德指出,“保安的主管部门会如何处理此事? 我们拭目以待! ” ·林园许琛· 相关新闻:
记者频频挨打
反映社会戾气的嚣张
今日论衡之世相评弹
□何 龙
昨天下午,羊城晚报记者接到报料,前往华南农业大学采访,遭到学校保安的围攻,一位女记者被掌掴。
华农打人的保安并非人们想象的那样是“临时工”,但也不是闯进校园的社会烂仔。经华农宣传部负责人证实,打人者确是学校保安。不过他强调这些保安隶属于一家外包的物业公司。然而不管是“内包”还是“外包”,物业公司一定是由学校请来的,是由学校管理的,学校责无旁贷。
在高等学府,在学生面前,保安粗口骂人动手打人,这无疑是一堂特别的、生猛的现场“教育课”。上过这样的“课程”,有些学生可能学习了对付记者的方法。在今后日子里,如果有“负面”事件出现,他们可能如法炮制,先是阻止采访,继而手脚并用。
顾名思义,“保安”是用以保护安全的。可是在许多地方,保安开始沦为某些人的走狗。在一些工厂,他们被用以对付工人;在一些单位,他们被用来保护领导。无论是工厂还是公司单位,他们都负有一个特别使命,这就是当豢养他们的主人出事时,阻止记者进入,防止丑闻外泄。保安不具备执法权利,却具备“执行”的权力。当他们胡作非为时,你无法用警察的要求追究他们责任。正因为保安身份的这种“灵活性”,需要他们时,他们可以执行“家法”;出了问题后,他们又能超脱“法制”,因此得到了广泛的使用。
最近一段时间来,记者挨打事件频频发生。10月19日,南方电视台记者在广州东山街道办一处烂尾工地采访时,被两名工地工作人员打得头破血流。11月12日,新快报记者在黄埔大道采访疑为酒驾的司机时,遭到4个男子殴打,手机被抢,照片被删。11月24日,河南商报记者在南阳市信访局采访时,被信访局工作人员拳打脚踢……
媒介工作者在法律不禁止的情况下,在任何公共空间搜集新闻信息,向公众提供真实、准确和全面的相关报道,这是记者的权利,也是媒介的义务。因此,记者采访是一种职业需求,更是一种公务行为。尤其是对公共安全、流行疾病、突发事件、公共权力等等的报道,将有助于人们及时加以防范监督。最近媒体对小悦悦事件和甘肃校车超载灾难的及时报道,都引起人们的反思和警觉,从而呼吁道德回归,检查防范校车安全。对媒介采访的无理限制和威胁,实际上是对公众知情权和公共利益的限制和威胁。
当影响公众的事件发生时,当事者无权拒绝记者的采访。如果是一般个人采访,受访者有权拒绝采访,但也要以文明的方式拒绝。以粗野的方式对待采访,轻则有违文明,重则触犯法律,应该得到相应的训诫或惩罚。
接二连三的谩骂殴打记者,反映了相关当事人的藏丑心态和对信息公开的恐惧心理,也反映了社会戾气的嚣张。媒体是信息的邮递员,公众利益的守护者,也是一切丑恶的天敌。一个社会如果无法保护媒体的正当权力,公众权益也将同样“开天窗”。
如何处理保安打记者事件,将考验华农作为高等学府的公众意识和知识良知。
(作者为本报首席评论员)
何 龙
http://www.ycwb.com/ePaper/ycwb/html/2011-11/29/content_126745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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