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李少红等称导演应拥二次获酬权 制片方:怕拖垮
[导读]维权这回事,电影圈比不上现实生活中那些个艰难,但也算得上任重道远。如今著作权的修改直接影响到电影从业人员的薪酬标配,也让制片方冷汗直冒,大气不敢喘。
[导读]维权这回事,电影圈比不上现实生活中那些个艰难,但也算得上任重道远。如今著作权的修改直接影响到电影从业人员的薪酬标配,也让制片方冷汗直冒,大气不敢喘。
转播到腾讯微博
腾讯娱乐讯 (文/曾剑)近日,中国电影导演协会会长李少红在腾讯微博上透露,协会已经向版权局法规司提交修正提案,提了三条要求,其中一条就是,作者(即导演)应该拥有二次获酬权。李少红的主张,在业内引起很大反响,导演纷纷表示“顶”,制片方却表示忧虑,担心“二次获酬”会拖垮制片公司。 李少红此前就已经表达过类似的想法,她说,国外的同行可以拍一阵电影,歇上一阵再拍,因为国外同行除了拿片酬外,还能“二次获酬”,生活有保证。但中国的导演就象农民收麦一样,收一茬算一茬。李少红认为,如果中国的导演也有“二次获酬”的权利,那他们就有精耕细作的可能。 现在正值《著作权法修改草案》向社会征求意见,作为会长的李少红就非常正式的提交了这一条意见。 二次获酬不是新鲜事 “二次获酬”不是什么新鲜事,往简单里说,它的意思就是说,除了制片方以外,导演也要参与票房分成。往细里说,随着电影盈利渠道的增多,音像、电视、网络、国际版权的收入,以及其它种种收入,导演也要分成。
早在三年前《非常完美》
非常完美
6.8分
导演:依萌
类型:喜剧,爱情
主演:章子怡,范冰冰
51张剧照 22篇点评
就实行过“二次获酬”
其实,冯小刚(微博)就是这么干的。冯小刚在华谊拍电影,除了拿固定导演片酬,还参与票房分成。章子怡在她监制以及主演的《非常完美》里,也是这么操作,她也参与票房分账。
而近两年的票房奇迹《失恋33天》也是这么干的。当时,因为这部电影成本不大,导演滕华涛于是建议文章(微博
文章
听众:8017890人
+收听已收听
最新消息 2012年1月13日 00:06
#星光大典#感谢腾讯星光大典颁奖给我,荣誉属于《失恋33天》整个剧组。作为演员我是一个晚辈,不是因为我优秀,而是因为我运气好。谢谢《失恋33天》全体成员和喜欢《33天》的朋友们,来年一定再接再厉, 再次感谢腾讯!更多
)别拿片酬了,同样没拿片酬的还有摄影和制片人。
而最近,尚未上映的《厨子、戏子、痞子》(原名《虎烈拉》)中,包括黄渤(微博)在内的三位主演零片酬参演,他们也都将参与片方分成。
制作成本将无限加大
“二次片酬”看上去是要从制片公司手里“割肉”,他们当然不乐意了。
首都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业协会常务副会长马中骏就担忧的说,如果导演以及编剧、词曲作者等可以循环要求制片方支付报酬的话,那么制作成本将无限加大,这样很难收回成本,如此会造成恶性循环,影视业的资金会越来越少,大制作会成为奢望。
而民营电影公司的龙头老大们对此事均保持观望,华谊和保利博纳暂时对李少红提交提案都保持沉默。
李少红很正式的向版权局提交议案,制作公司也毫不示弱,据悉,包括慈文传媒、华谊兄弟等多家影视公司计划联合向国家版权局“申诉”,恳请对其中不合理的部分予以删除或修改。
草案里已有“二次获酬”
其实,在目前的草案中已经有“二次获酬”的规定。
比如,修改草案第二稿第17条第3款 “原作作者、编剧、导演、作词、作曲作者有权就他人使用视听作品获得合理报酬。”第36条第3款 “主要表演者有权就他人使用该视听作品获得合理报酬”。
是不是参与到影片拍摄的工作人员也有“二次获酬”的权利?(《龙门飞甲》
拍摄现场)
这两条草案有很多值得商榷之处,比如,获得“二次获酬”仅限于原作作者、编剧、导演、作词、作曲作者,那摄影、制片、美术、服装、特效呢,他们就不应该获得“二次获酬”的权利吗?此外,草案也没有规定“合理报酬”的“合理”是一个什么样的尺度,有没有一个最低额度?还有,这些创作人员“二次获酬”是在制片方已经盈利的情况下,还是不管制片方是否盈利,都必须参与票房分成呢?
李少红正式向草案提出这一诉求,其实也不过是强调导演要求得到“二次付酬”的诉求,这一条千万别在正式法规中消失了才好。
“二次获酬”人人都赞?
尽管已经有了大明星、大导演的“二次获酬”,但这种带有行业规范的,强制性的“二次获酬”还是有很多新意的。
它有点象是“员工持股”,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它应该能够激励参与“二次获酬”的人拍好电影,尤其是拍票房好的电影,因为他们可以从票房中获利。这么说,它应该是一个对票房的正向激励。
但在具体的操作中,很难猜到“二次获酬”会走样到什么地步。在电影行业,可能存在一个相对固定的价格,比如二线演员一部电影多少万,一线多少万,但具体到某一个人,他接这一部电影的片酬和那一部电影的片酬不一样,他今年的片酬和明年的片酬又不一样,一切都随着市场波动。即便是实行了“二次获酬”,制片方仍然可以根据对票房的预估,将“二次获酬”的部分从“一次获酬”里减去。 [导读]维权这回事,电影圈比不上现实生活中那些个艰难,但也算得上任重道远。如今著作权的修改直接影响到电影从业人员的薪酬标配,也让制片方冷汗直冒,大气不敢喘。
转播到腾讯微博
腾讯娱乐讯 (文/曾剑)近日,中国电影导演协会会长李少红在腾讯微博上透露,协会已经向版权局法规司提交修正提案,提了三条要求,其中一条就是,作者(即导演)应该拥有二次获酬权。李少红的主张,在业内引起很大反响,导演纷纷表示“顶”,制片方却表示忧虑,担心“二次获酬”会拖垮制片公司。 李少红此前就已经表达过类似的想法,她说,国外的同行可以拍一阵电影,歇上一阵再拍,因为国外同行除了拿片酬外,还能“二次获酬”,生活有保证。但中国的导演就象农民收麦一样,收一茬算一茬。李少红认为,如果中国的导演也有“二次获酬”的权利,那他们就有精耕细作的可能。 现在正值《著作权法修改草案》向社会征求意见,作为会长的李少红就非常正式的提交了这一条意见。 二次获酬不是新鲜事 “二次获酬”不是什么新鲜事,往简单里说,它的意思就是说,除了制片方以外,导演也要参与票房分成。往细里说,随着电影盈利渠道的增多,音像、电视、网络、国际版权的收入,以及其它种种收入,导演也要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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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三年前《非常完美》
非常完美
6.8分
导演:依萌
类型:喜剧,爱情
主演:章子怡,范冰冰
51张剧照 22篇点评
就实行过“二次获酬”
其实,冯小刚(微博)就是这么干的。冯小刚在华谊拍电影,除了拿固定导演片酬,还参与票房分成。章子怡在她监制以及主演的《非常完美》里,也是这么操作,她也参与票房分账。 而近两年的票房奇迹《失恋33天》也是这么干的。当时,因为这部电影成本不大,导演滕华涛于是建议文章(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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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 2012年1月13日 00:06
#星光大典#感谢腾讯星光大典颁奖给我,荣誉属于《失恋33天》整个剧组。作为演员我是一个晚辈,不是因为我优秀,而是因为我运气好。谢谢《失恋33天》全体成员和喜欢《33天》的朋友们,来年一定再接再厉, 再次感谢腾讯!更多
)别拿片酬了,同样没拿片酬的还有摄影和制片人。
而最近,尚未上映的《厨子、戏子、痞子》(原名《虎烈拉》)中,包括黄渤(微博)在内的三位主演零片酬参演,他们也都将参与片方分成。 制作成本将无限加大 “二次片酬”看上去是要从制片公司手里“割肉”,他们当然不乐意了。 首都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业协会常务副会长马中骏就担忧的说,如果导演以及编剧、词曲作者等可以循环要求制片方支付报酬的话,那么制作成本将无限加大,这样很难收回成本,如此会造成恶性循环,影视业的资金会越来越少,大制作会成为奢望。 而民营电影公司的龙头老大们对此事均保持观望,华谊和保利博纳暂时对李少红提交提案都保持沉默。 李少红很正式的向版权局提交议案,制作公司也毫不示弱,据悉,包括慈文传媒、华谊兄弟等多家影视公司计划联合向国家版权局“申诉”,恳请对其中不合理的部分予以删除或修改。 草案里已有“二次获酬” 其实,在目前的草案中已经有“二次获酬”的规定。 比如,修改草案第二稿第17条第3款 “原作作者、编剧、导演、作词、作曲作者有权就他人使用视听作品获得合理报酬。”第36条第3款 “主要表演者有权就他人使用该视听作品获得合理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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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参与到影片拍摄的工作人员也有“二次获酬”的权利?(《龙门飞甲》
拍摄现场)
这两条草案有很多值得商榷之处,比如,获得“二次获酬”仅限于原作作者、编剧、导演、作词、作曲作者,那摄影、制片、美术、服装、特效呢,他们就不应该获得“二次获酬”的权利吗?此外,草案也没有规定“合理报酬”的“合理”是一个什么样的尺度,有没有一个最低额度?还有,这些创作人员“二次获酬”是在制片方已经盈利的情况下,还是不管制片方是否盈利,都必须参与票房分成呢? 李少红正式向草案提出这一诉求,其实也不过是强调导演要求得到“二次付酬”的诉求,这一条千万别在正式法规中消失了才好。 “二次获酬”人人都赞? 尽管已经有了大明星、大导演的“二次获酬”,但这种带有行业规范的,强制性的“二次获酬”还是有很多新意的。 它有点象是“员工持股”,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它应该能够激励参与“二次获酬”的人拍好电影,尤其是拍票房好的电影,因为他们可以从票房中获利。这么说,它应该是一个对票房的正向激励。 但在具体的操作中,很难猜到“二次获酬”会走样到什么地步。在电影行业,可能存在一个相对固定的价格,比如二线演员一部电影多少万,一线多少万,但具体到某一个人,他接这一部电影的片酬和那一部电影的片酬不一样,他今年的片酬和明年的片酬又不一样,一切都随着市场波动。即便是实行了“二次获酬”,制片方仍然可以根据对票房的预估,将“二次获酬”的部分从“一次获酬”里减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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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最有“二次获酬”的《失恋33天》,主创们真的拿到分账了吗? 比如说,在“二次获酬”前,一位导演的片酬是一部电影50万。“二次获酬”后,他的片酬可能就变成了20万,剩下的30万要靠“二次获酬”来填上。 如果事情变成这样,那么现在就可以判定,中国绝大多数导演是不欢迎“二次获酬”的。为何?中国一年生产电影500多部,其中绝大多数是不能靠票房盈利的,如果把导演的片酬砍去一部分,那么,绝大多数的导演都不答应! 谁来保证“二次获酬” 更重要的是,谁来保证“二次获酬”得到执行? 众所周知,中国电影市场非常混乱,“偷票房”的事情时有发生,在制片行业,做假账更是比比皆是。很难相信,“二次获酬”的法规颁布后,中国电影市场就能有非常清晰透明的数据。 比如,一部电影的参与人数多,电影的版权也经常转移,要准确的将“二次获酬”发放给每一个人,没有行业协会的帮助几乎是不可能的。而目前中国,行业协会尚未占主导地位,这就给“二次获酬”带来操作上的困难。 不管怎么说,“二次获酬”是一个新鲜事物,它对导演,对制片公司,甚至对普通老百姓的影响,可能都远远不止现在所暴露出来的一鳞一爪。
http://ent.qq.com/a/20120805/00012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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