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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论自由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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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
 楼主| 发表于 2012-10-24 23:55:21 | 只看该作者
【案例】张老虎
对有些人而言,这七大恶心,确实尖刻,但却真实。//@忧国忧民王全杰: 回复@长沙蝈蝈:看了原文,写得太好了,妙笔生花,全是实话。新闻自由?言论自由? //@长沙蝈蝈://@长安乔木: 转发微博 //@长安乔木:转发微博

@E-magazine
【雄文一篇】十年前,它的出现让有关部门的领导勃然大怒,让北京的一家报社从此消失,让数百个编辑、记者下岗失业。十年了,它没变央视也没变。一篇让央视无地自容的雄文,一篇让你读懂喉舌无耻的犀利文字,不知今天它的命运会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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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分鐘前 來自新浪微博       


202#
发表于 2012-10-26 12:36:24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徐达内
他们都去仰望星空了。//@叶铁桥:为什么连“纽约时报”都不能搜索了,出了嘛事?

@叶铁桥
@时报精粹 纽约时报中文网今天打不开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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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6條 全部| 共同評論| 認證用戶| 關注的人
姬阿奕Eeecia:Billions in Hidden Riches for Family of Chinese Leader就这一篇报道吧。。纽约时报真是蠢啊 竟然趟这趟浑水 (20秒前) 舉報| 回覆
爵-色:你转发的那篇长微博,影子都没了 (2分鐘前) 舉報| 回覆
四月二日:回复@让卡渣飞啊飞:这个办法妙就妙在传得谁身上也不干净,看你还敢乱说乱动,大家要死一起死。 (2分鐘前) 舉報| 查看對話| 回覆
hyzm34:长的正,会打篮球,会背诗,还会做诗,说话诚恳,比对面班级的小马哥强多了,就是家人表现不好。好几次被他的演讲打动,哎,今天有些失望啊!!!! (2分鐘前) 舉報| 回覆
让卡渣飞啊飞:回复@四月二日:当年说赵家儿子捣彩电,其实同康华比,捣彩电算根毛。 (4分鐘前) 舉報| 查看對話| 回覆
ds--_--@Aaron-follese (4分鐘前) 舉報| 回覆
沉默的质数:连影帝都敢惹,统统拉出去仰望星空//@徐达内: 他们都去仰望星空了。//@叶铁桥:为什么连“纽约时报”都不能搜索了,出了嘛事? (5分鐘前) 舉報| 回覆
3maomao3:难道因为@阎连科发表在纽约时报的文章《丧家犬的一年》?//@徐达内: 他们都去仰望星空了。//@叶铁桥:为什么连“纽约时报”都不能搜索了,出了嘛事? (6分鐘前) 舉報| 回覆
翻-涌:一头金灿灿、亮闪闪的星空 (7分鐘前) 舉報| 回覆
王者安逸:$2.7 billion (8分鐘前) 舉報| 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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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
发表于 2012-11-2 12:09:30 | 只看该作者
【案例】杨恒均的微博
唉!你们看到的是外面,我感受的是里面嘛,我怎么都觉得现在的老杨头比当年的他"帅"了何止百倍?当年不学无术,把爱党当成爱国,把爱国当成爱人,泡妞如泡菜,不懂珍惜与真情,虚度光阴,哪里像现在?顶天立地一真正爷们!

@杨恒均的微博
有两个博客编辑发来信息,希望敏感时期不要写敏感文章,一编辑说,如看到好文,却不得不授命删除,会有犯罪的感觉。哈,好吧,亲们,为了不让你犯罪,我先上两天班,赚点钱就回家看老爸,暂不写了。图片一:1984年到白马寺寻求信仰;二,1987年同父亲在北京第一家肯德基,三,悲摧的上班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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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日09:37來自新浪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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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分鐘前 來自iPhone客户端       


204#
发表于 2012-11-14 01:03:45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叶匡政
最近被禁言的朋友有: @李承鹏@章立凡@徐昕@慕容雪村 等,被删号的朋友有:@刘军宁@笑蜀@程益中@张雪忠@王功权@冉云飞的微博 等。肯定还有一些朋友,欢迎补充。期待朋友们归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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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3日23:31來自新浪微博

205#
发表于 2012-11-23 09:56:45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西门不暗
改革,不以言论自由为前提,都是伪改革,八十年代的改革就是因言论的重新管制和几家敢言的报纸被关门而中断的。言论不开放,党派利益必至上,既得利益阶层必壮大,公平没有保障,弱势群体必受强权欺辱。改革,请从言论自由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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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分鐘前來自新浪微博手机版

206#
发表于 2012-11-23 12:48:28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我是西蒙周
反腐需要打人民战争,只要习李相信人民,放手人民,反腐不难!//@湾仔罗: 習李反腐若有誠意,借力以微博爲代表的全民監督,裏應外合,上下交攻,加以法治主軸、制度重建,還一個乾淨清明官場定有可能。

@韩志国
【 真反腐就放开新闻管制 】重庆市政府发布公告,微博公布的淫乱照确属北碚区委书记。一条微博搬倒一个贪官,如果新闻管制彻底放开,那么贪官污吏将无藏身之地。新闻自由是健康社会之必需,当年美国总统尼克松因"水门事件"下台,就源于新闻记者的追踪和努力。放开新闻管制,中国将进入一个新的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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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7#
发表于 2012-12-4 16:10:34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2012年12月04日 07:24 AM
英国应重写新闻自由 英国《金融时报》专栏作家 约翰•加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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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干年前,我还是英国《金融时报》媒体编辑的时候,就常与一位戴维•卡梅伦(David Cameron)打交道。当时他在一家大型广播公司——卡尔顿(Carlton)——任公共关系高管。后来,这位卡梅伦先生当上了英国首相,而我一直没怎么挪窝。
因此,如今面临的前景令我有些不安——我的这位“老对头”正打算通过一条新规,限制所有英国新闻从业人员(包括我在内)的写作内容。想当初卡梅伦任公共关系高管时,对一些有争议的文章,他所能做的只有投诉,而那时他就已经够难对付了。
卡梅伦刚刚接到上诉法院法官莱韦森(Leveson)递交的关于英国报业不良风气及不当行为的报告——特别是关于鲁珀特•默多克(Rupert Murdoch)旗下《世界新闻报》(News of the world)的。《世界新闻报》窃听了一些名人以及一些无权无势的受害者的私人电话,现已停刊。预计莱韦森法官最终将提议采取某种强制性干预措施,以驯服这只“舰队街(Fleet Street)上的怪兽”(指英国新闻业——译者注)——尽管没多少人知道具体是什么样的措施。
因此可以说,我们现在正处在英国宪政史上一个万分危急的关键时刻。如果卡梅伦等政界人士处理不当,英国可能被打回新闻业需要政府发放许可证的时代。那种许可证制度早在1694年就已被废除了,而该制度被废除近100年之后,美国通过了宪法第一修正案(First Amendment),禁止国会限制言论自由(即新闻自由)。

面对这种对新闻业的干预,任何记者(或任何受影响的公民)肯定会本能地反对。正如首席法官(Lord Chief Justice,司法体系的首脑)去年所说:“我们有时认为是理所当然的那些自由权利,我们能否继续行使、甚至这些权利能否继续存在,都有赖于司法独立以及媒体独立。”
不幸的是,一切或许已经太迟。默多克和理查德•德斯蒙德(Richard Desmond)旗下一些记者的劣行已激起民愤,人们已经不相信媒体能够自律了——最后一点耐心也已经耗尽。德斯蒙德旗下的《每日快报》(Daily Express)和《每日星报》(Daily Star)曾反复暗示一名失踪儿童的父母与绑架案有关。
不过事情其实并没有听上去那么危险。英国可以利用这个机会设计一种机制,既限制新闻业滥用自由,又增强(而非限制)新闻业的自由,并将这种机制写入宪法。这个设计过程可能会遇到很多陷阱,但产生一个不错的结果是可能的。
毕竟不是所有的法律都是恶法。第一修正案是法律,英国2005年通过的《宪政改革法》(Constitutional Reform Act)也是法律。《宪政改革法》首次明文规定了司法独立性,并改变了法官任命的方式。以上两部法案都限制了政府及议会的权力。
这是报业(以及数字新闻媒体)改革必须面对的一项大考——如何保持独立性、自愿性和有效性。
独立性原则是不言自明的。任何法律,如果允许政客以“平衡”或保护隐私的名义对大众媒体施加影响,那么就是糟糕的法律。这类法律最终会导致出现前苏联或中国的情形,这样的事情已屡见不鲜。
同样,我们也不能让监管权继续掌握在那些新闻大亨手中。这些人资助并主导了目前的新闻监管机构——英国媒体投诉委员会(Press Complaints Commission)。英国媒体投诉委员会办过一些好事,但是它没有权力、也没有意愿去与新闻业内最丑恶的行为做斗争。没人会再相信一份小报的主编能够自我监督。
要保障自愿性原则是因为,强迫所有机构顺从一家监管机构,这种制度非常接近政府许可证制度。如果有政府对试图在不违法的前提下建立自己标准的媒体(比如美国《纽约时报》(The New York Times))征收巨额罚款,那么该媒体将成为制度的牺牲品。
自愿方式也令任何出版商——不论规模大小、是网媒还是纸媒——都能将自身置于受监管的框架中。强制方式则可能会导致新的监管机构“挑选”出版商。如今各种团体和个人都能发布消息,媒体越来越碎片化,强制方式会导致各种各样的问题。
那这些媒体为何会自愿接受管制?德斯蒙德最终离开了英国媒体投诉委员会,并表达了他对其他小报老板的鄙视。不过只要有足够的激励措施,为了自身利益考虑,德斯蒙德和其他人会愿意回来的。
接下来再谈有效性。对同意监管者提供哪些激励,关于这一点已经有许多提议,比如授予他们某种标记、方便公众辨识,或为他们提供税收优惠。不过,最好的激励是对受侵害一方的投诉进行廉价而有效的仲裁。这样不仅简化了流程,而且财务上的风险要小得多,受益的不仅是无钱上法庭打官司的个人,也包括出版商。

如果还能对侵犯隐私(和其他违法行为)是否违反公众利益进行判断,这种仲裁机制将非常有吸引力,事实上,冰岛已实行了一套类似的制度,并已赢得广泛的支持。当然,全世界类似德斯蒙德之流可能不参与这套制度,不过经过了莱韦森调查这件事之后,他们这么做就要冒被社会抛弃的风险。
可能还需要再次修宪,好像2005年那次一样。要将宪法修改为允许法庭将仲裁结果纳入自己的考量,并像保护司法独立那样确保媒体的独立性。正如《泰晤士报》(The Times)总编辑詹姆斯•哈丁(James Harding)上周建议的那样,这种新机制应该由法官来监督,而不是由政客监督。
在目前这种情况下,主编们可以起草自己的法律,而不是拒绝任何改变,这样他们会获益更多。此外,只要法规存在,这种制度就很难推翻。这种做法还可以防止卡梅伦“手伸得太长”。
译者/何黎


http://www.ftchinese.com/story/001047833


208#
发表于 2012-12-9 11:37:47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游国华
不太符合官场规则嘛,不过如此意淫也算精彩。//@石扉客: 求证

@准备走佬
据说,广东省宣派驻南方都市报的审阅小组长当众拍案而起:你们这些当家的,报道比人民日报还封闭保守,南方都市报的基业,是要毁在你们手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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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
发表于 2012-12-10 18:46:35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乡村教工裴重华
//@何兵: 每个人都有权表达意见。//@联合国:[人权日]今年人权日的主题:是融入和参与公共生活的权利。

@联合国人权高专办
【人权日:听我说】每个人都有权表达意见,并在社区的决策中发挥作用。今年人权日的主题是融入和参与公共生活的权利——直接援引《世界人权宣言》规定的集会和结社自由、参与选举、及见解和言论自由等权利条款。这些标准已被国际社会认可,并对《公民及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缔约国具法律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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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
发表于 2012-12-11 12:21:19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闾丘露薇
这叫放长线钓大鱼,引蛇出洞,也称百花齐放。 //@商业周刊中文版:Facebook、Skype和YouTube等工具让反对派具备了近乎世界最先进军队的能力,但是只要政府还控制着互联网,反对派的一切动作都难逃监控。“他们知道关于我的所有事情……我的一举一动。在他们逮捕我之前,我的电脑已经被逮捕了”

@商业周刊中文版
【互联网如何成为战争武器?】一个以严厉审查闻名的政府,为何突然解封了一大批违禁网站?这是破天荒的反常之举。正当阿拉伯之春声势壮大之时,叙利亚政府突然解禁Facebook、Twitter和YouTube,其实背后藏着惊天阴谋。反对派用黑客手段攻击政府,但其实政府才是最大的黑客……请看商周深度特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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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7日13:16來自享拍微博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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