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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刘海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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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差错案例集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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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
 楼主| 发表于 2013-3-30 22:19:54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刘海明 于 2013-3-31 10:06 编辑

【案例】
广播听评员
我认为,也应该道歉!//@陌路高: 就是就是。//@广播听评员: 广播节目中主持人出现错误,是不是也该道歉呢?

@中国之声
【央视就字幕错误道歉】央视画面同一人不同身份姓名引起网友质疑造假,@CCTV焦点访谈 发表致歉声明:我栏目3月28日播出的节目“养老金‘亏空’了吗?”中,因我们的工作失误,将长春市某商场职工王维第一次出现时的字幕错打成“北京市民姚春芳”。经网友提醒,已对央视网上的视频进行了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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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19:49來自联想乐Phone_S8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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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分鐘前 來自新浪微博



192#
 楼主| 发表于 2013-4-9 17:14:07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老沉
这。。。

@郑维
台湾电视没分清楚今天死了哪个铁娘子……伊丽莎白幸好不看中文电视,不然肯定火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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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00:17來自新浪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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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分鐘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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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钓鱼防欺诈#是时候和虚假中奖说再见了。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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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麻离de青:有点过了。。//@老沉: 这。。。 (3分鐘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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绒绒miss:翻译不同????。。。 (5分鐘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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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彩唐集_:不用驚訝,台灣電視新聞的品質本來就乏善可陳。但是這整段報導的影片只停留在這張圖片,或許有斷章取義的可能。大家看看笑笑就好,沒有那麼嚴重。 (5分鐘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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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好或不美好:台湾电视高级黑
(7分鐘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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击鼓弹琴:台湾人不是很有文化,很正常。 //@老沉:这。。。 (8分鐘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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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气VANGOAL
(8分鐘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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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好先生Mesut:中天新闻》。。。 (8分鐘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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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教授://@老沉:这。。。 (9分鐘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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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森宝宝的妈妈咪呀:台湾不至于如此吧 (9分鐘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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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
 楼主| 发表于 2013-4-22 20:54:04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南都周刊
#公司舆情#【路透错发索罗斯讣告模板】汤森路透人不小心“按了发布键”,把报道索罗斯的的讣告文章模板发了出来,文章中有“XXX”这样的占位符号。发言人说,这篇文章已经撤掉。索罗斯基金管理公司的一位代表向《华尔街日报》表示,现年82岁的索罗斯还活着,且依然参与公司的经营。http://t.cn/zT66LD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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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分鐘前來自孔明社交管理

194#
 楼主| 发表于 2013-5-10 11:29:00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王干作文再解放
语法错误会导致卖国。打开新浪网,发现这样的低级语法错误,“人民日报再谈钓鱼岛:中方从未承认日本非法占有”,低级的语法错误却带来了严重的领土问题。人民日报文章的本意是说不承认 “日本非法占领钓鱼岛”这一事实,但从未承认“日本非法占有”,等于否认“日本非法占有钓鱼岛”这一事实。@张颐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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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鐘前來自新浪微博


195#
 楼主| 发表于 2013-5-13 11:19:07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黄理兵·北语  11:14:05
原文:2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抓获,其中一人系遇害人高天峰的儿子,另一人在逃。
疑问:抓获2人,其中有一个是被害人的儿子。第2个人,到底抓获还是没抓获啊?
原文:本网从周口市公安局第六分局获悉,已抓获的两名犯罪嫌疑人其中一人系遇害人高天峰的儿子,另两名犯罪嫌疑人是其在网上认识的。
疑问:到底有几个犯罪嫌疑人啊?
[img]file:///C:\DOCUME~1\ADMINI~1\LOCALS~1\Temp\[5UQ[BL(6~BS2JV6W}N6[%S.png[/img]http://news.sina.com.cn/c/2013-05-13/102027105601.shtml

黄理兵·北语  11:15:39
海明兄,你们的学生是否开设了逻辑学、现代汉语课程?我估计你们的学生不会写出大河网这样的稿子来。
刘海明  11:16:54
现代汉语开设了
逻辑学我们是选修课,我们把哲学概论当作必修课
以后逻辑学会成必修课的
刘海明  11:18:15
我把你的发现转到新闻差错案例库
黄理兵·北语  11:18:31
这位记者叫王书栋。他似乎还是一位名记。

196#
 楼主| 发表于 2013-5-19 11:52:22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央广受众之家
#今天你读对了吗#北京高先生又发现一条央广读音错误:“转圜(huán)”不能读成“转圜(yuán)”。“圜”读(yuán)时,义同“圆”。而在“转圜(huán)”处,意思是“挽回”和“从中调停”。欢迎朋友们继续指出读音错误,或与我们分享您对央广节目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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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 10:40來自皮皮时光机

197#
 楼主| 发表于 2013-5-24 19:48:36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中国之声长悦
这题目真是忽悠人!好在和文章里面的结论相反。。要知道80、90年代银行地位收入和今天相比那是差之千里。想当初,90年代名牌大学经济专业的人毕业进银行工作还会被做国际贸易的同学可怜呢

@经济之声
【不要迷恋名牌大学了!浙江一高职院校38年培养5000余名行长】据北青报,浙江一家金融高职院校建校38年来,近百名校友成为银行省级分行及以上领导,支行副行长以上干部5000余人。据悉,中国最盛产行长的地方绝非清华、北大这样的著名学府,而是一些和央行关系紧密的财经"小"学校。http://t.cn/zHq9CW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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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分鐘前來自iPad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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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分鐘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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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
 楼主| 发表于 2013-5-25 23:33:30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黎勇01
黄谋信说,检察官不能就案情直接接受媒体采访,采访均需通过发言人。连台湾本地媒体跑法庭的记者都不能采访到办案检察官。地检署提供给媒体的“缓起诉处分书”末尾,连检察官的名字都要被隐去。因此南都两次报道说采访到办理此案的检察官、办案检察官介绍案情,有点匪夷所思。
@南都深圳读本
@庄子慎之

@黎勇01
今天才看到南都这篇报道,指几谬:“这位发言人亦是办理此案的检察官”,台北地检署发言人是襄阅主任检察官黄谋信,我在他办公室坐一下午,没听说他办此案;报道称检方以性骚扰做缓起诉而非强制猥亵罪,我拿到的处分书显示恰是强制猥亵罪;23日报道称“近日将”,事实是20日已结。
http://t.cn/zHcPg5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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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分鐘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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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
发表于 2013-6-2 12:06:18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reddress
叹不出来。@京华时报 //@唐润华:一声叹息。

@南岭樵夫A
刚看一条@京华时报 新闻:“京华时报讯(记者怀若谷) 昨天,叶海燕代理律师王宇向广西省桂林市博白县公安局提交了申请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京华时报 你让樵夫怎么说你们的记者和编辑好呢,一条新闻出这么些问题,广西的全称是广西壮族自治区,不称省,博白县属玉林市,跟桂林南辕北辙。@谭军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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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分鐘前來自新浪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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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分鐘前 來自新浪微博 |  檢舉



200#
发表于 2013-6-2 12:40:06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广播听评员
#咬文嚼字#6月2日12:12,中国之声《全球华语广播网》主持人将“咋(阳平)舌”误读为“咋(去声)舌”。@央广受众之家@中国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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