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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刘海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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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理学理论案例集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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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19-1-8 20:32:17 | 只看该作者
【案例】程序正义具有内在价值
本文是论文《程序正义的价值与局限》的第一部分,发表于《现代外国哲学》总第14辑



  人们对于程序正义具有什么样的价值常常感到困惑:如果一个决定对于当事人有利,那么人们为什么还会在乎做出决定的过程是怎么发生的呢?做出决定的程序自身是重要的吗?正义的程序应该符合哪些道德标准?为了解答这些问题,我们首先考察一下在政治、司法以及分配领域的重要的程序正义都具有怎样的特征,应遵循哪些道德原则。
首先,程序正义要求“平等待人”,这一点在政治领域的民主制度当中有集中的体现。举例来说,假设一个班级的成员需要决定去哪里春游,可能有三种方式做出这一决定:1.由老师决定;2. 由班干部决定;3. 由全体同学投票决定。在这三种方式中,第一种方式可以简单地对应一人决定的“君主制”;第二种方式对应强者决定的“寡头制”;而第三种方式则对应多数决定的“民主制”。相信大部分人(除了班干部以外)都会选择第三种方式,因为,即使第三种方式并不能保证每个人的想法都得到实现,但是,它至少能保证每个人的想法都被听到,而且都为集体决定增添了分量。
人们的道德直觉往往是哲学家进行理论建构的基础。康德的道德律令要求“把每一个人当作目的王国的合法成员”[1],这在当代政治哲学讨论中被阐述为“平等待人原则”。根据这一原则,我们在做出事关每个人的决定时必须同等地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不能因人们在种族、性别、社会阶层或知识背景上的不同而给予各种意见不同的权重。如上述例子中,在决定去哪里春游的问题上,普通同学应有与老师和班干部同等的投票权,不能因老师和班干部拥有的权力而给予其意见更高的权重;或者,班里某同学对春游这一主题有更多的相关知识和信息,他可以向大家说明这些情况,但其意见同样不能占有更高的权重。我们可以将这个例子放大到政治生活的领域,例如,英国计划举行全民公投决定是否留在欧盟,那么在这样的民主过程中,那些对欧盟有充分了解的知识精英、行使国家政治权力的政治家、以及掌握国家经济命脉的企业巨头……都与普通公民一样,只有投“一票”的权利。因为民主制度要求,每个人的声音都被平等地听到。总之,“平等待人”是程序正义的道德要求,正是基于平等与民主之间的天然联系,民主制虽然自古以来饱受批评却仍然是政治制度的核心价值。
       第二,程序正义要求“过程公开”,在司法审判中这一点尤为重要。戴维·米勒(David Miller)在讨论程序正义符合人们的道德直觉时,举了电影《被告》[2]中的例子:一个被强奸的妇女将强奸她的人告上了法庭,但此案并没有如其所愿地开庭审理。被告律师与原告律师通过商议达成一致,将罪犯送进了监狱。也就是说,这一案件虽然没有经过公开的审理程序,但在私下的商议中,这一案件同样达到了公开审判可能会得到的结果。然而,剧中的女主人公却为此感到非常痛苦,她本来以为自己可以在法庭上陈述对方的犯罪事实,有在公众视野下披露罪犯、讨还公道的机会。然而,事情悄无声息地解决了,罪犯虽然受到了应有的惩罚,可是受害者的声音却没有被听到。显然案件的私下解决剥夺了受害者的某些权利。一个司法程序不应该是私下进行的,必须在法官和陪审团的见证之下,公开、公正地展开。内在于程序正义的“公开”原则要求,应将程序中应用的规则和标准向当事人解释清楚,使其理解施行于他的程序是如何进行的。这就像在做治疗之前,医生要向病人或其家属说明治疗的具体方案、用什么药、有什么副作用,等等;而不是没有任何解释直接进行治疗。
       第三,程序正义要求“准确”反映参与者的信息,这一点在社会分配领域非常重要。考试制度是最常见的对教育机会进行分配的程序。然而,对于考试制度的诟病可能从有这一制度开始就从未停止过。这与“考试”很难准确反映参与分配者的信息有关。在理想的情况下,一次“公正的考试”应该准确地反映考生在与其申请获取的教育机会相关的各方面的能力和知识。然而,没有任何试题能设计地如此完美,同时也不是所有考生都能完全正常地发挥,于是在考试中总有走运的人和不走运的人,各种偶然因素造成了考试很难做到“准确”反映人们的知识和能力。从而,基于考试结果而进行的资源分配,也就很难保证公平。但是,与其他更容易“作弊”的评价机制相比,“考试”还算是最“准确”的程序了。因此,虽然这一制度一直受到批评,却仍然沿用至今。对于其它资源的分配同样存在准确的问题:例如,国家想要给那些经济困难买不起房的人进行补贴,那这就需要准确地知道人们的居住情况和收入情况,然而这将是一桩耗时耗力、繁琐无比的差事。为此,政府部门需要搜集许多相关信息:个人的收入和住房情况、个人的家庭关系、其亲属的收入和住房情况、还有各种可能造假的问题……这些复杂的个人情况使得国家很难做到对参与分配者的准确了解,或者要耗费过多的时间和精力以获得准确信息,但如果没有准确的数据,国家就不能保证分配的公平。所以说,“准确”是程序正义的一个核心要求,但却是一个在实践中很难满足的要求。
       米勒总结了程序正义应该具有的四种性质:平等、准确、公开、尊严,并且认为“尊严”是与前三种性质不同的。[3]所谓程序正义所要求的“尊严”指的是:一种程序不能以使人们丧失尊严的方式进行。例如,为了保证公共安全要对上飞机的乘客进行安检,但安检不能不能以搜身的方式进行,那样会有损乘客们的尊严。再比如,某单位或许想要对供职于该单位的“单身妈妈”给予某种补助,但为了进行这种补助,就需要了解一些隐私信息,而这会让“单身妈妈”们感到丧失尊严。程序正义要求施行于人们的程序要保护人们的“尊严”。


       综上所述,平等、公开、准确和尊严是程序正义的四个基本性质,也是程序正义所体现的四种重要的道德原则。米勒认为,这些性质“可使得程序正义超越并凌驾于其产生实质正义之结果的倾向之上”[4]。也就是说,程序正义所体现的道德原则使得程序正义不依赖于其产生的结果而具有“内在价值”。所谓“内在价值”是指“某事物因其本身而有价值”。基于此,社会成员为了程序正义本身而欲求程序正义,并非为了利益、幸福、安全或其他个人目的而欲求程序正义。
程序正义具有内在价值的判断得到了大众心理学研究结果的佐证。E. A.林德(E.A. Lind)和T. R.泰勒(T. R. Tyler)在《程序正义的社会心理学》[5]一书中讨论了程序正义与人们的各种相关态度之间的关系。首先,作者认为可以从主观和客观两个角度去讨论正义问题。在政治领域,从古希腊的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到当代的罗尔斯和诺奇克,都是从客观的角度去建构一种适用于整个社会的正义原则,是将正义当作一种“客观的事态”。而约翰·蒂博(John Thibaut)在上世纪70年代的研究开创性地将心理学研究和程序正义结合起来,揭示了程序正义对人们有关正义问题的态度和判断的影响,拓宽了正义问题的研究领域。[6]所谓“主观正义”,是将正义作为一种“主观的、心理的反应”[7],指的是人们对某一事件或某个程序是否正义的主观判断。在区分主观正义和客观正义的基础上,林德和泰勒总结前人所做的实证研究得出结论,程序正义具有增进主观正义的效应。具体说来,程序正义具有四个方面的积极效应,林德和泰勒将其称作“程序正义效应”(ProceduralJustice Effects):“受制于某一程序的人们,当其能发出声音或在某种程度上掌控程序,人们将更容易得出该程序之正义的判断;人们对于程序正义的肯定有助于增进对于分配正义的评价,并增进人们对于分配结果的满意程度;对程序正义的判断有助于增进对权威的认可;对程序正义的判断有助于促进人们的有益行为”[8]。综上所述,从心理学的角度来看,人们对于某一事态正义与否的判断在很大程度上受到程序是否公正平等的影响。程序正义自身具有内在价值,其价值独立于程序可能产生的结果,人们因其本身而欲求程序正义。


[1]【德】伊曼努尔·康德:《道德形而上学原理》,苗力田 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37页。
[2]这是一部由乔纳森·卡普兰导演,朱迪·福斯特和凯莉·麦吉利斯主演的影片,1988年上映,片名译为《暴劫梨花》。
[3] David Miller, Principles ofSocial Justice,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99, p.101.
[4] Ibid., p.99.
[5] E. A. Lind and T. R. Tyler, TheSocial Psychology of Procedural Justice, New York and London: Plenum Press,1988.
[6] Thibaut, J., & Walker, L. (1975). Procedural justice: A psychological analysis. Hillsdale, NJ: Erlbaum.
[7] Ibid. p. 3.
[8] Ibid. p. 204.

编辑:冉玲琳
原文链接:
https://mp.weixin.qq.com/s/NMIslYNvDrKdCxOBQviLbw




12#
发表于 2019-1-8 21:57:52 | 只看该作者
【案例】经济化伦理学应引起我们的警惕吗?
行为经济学通过对人的行为进行心理学实验来检验和提供我们对人的行为的认识,已进入伦理学领域,这似乎正成为一种新行为伦理学。对这样一种新思潮应当如何看待?日前,美国德保罗大学经济伦理学维克兰讲座教授金黛如(Daryl Koehn)应邀在上海社会科学院发表演讲。她从美德伦理学角度批判这种新行为伦理学,认为经济化的伦理学即新的行为伦理学,已经在经济实践方面发生了影响,应该引起我们的关注。

原文 :《经济化伦理学应引起我们的警惕吗?》
作者 | 美国德保罗大学经济伦理学维克兰讲座教授 金黛如
金黛如(Daryl Koehn)美国德保罗大学经济伦理学维克兰讲座教授、企业与职业伦理学院执行院长,国际企业、经济学和伦理学学会(ISBEE)执行委员,上海社会科学院经济伦理研究中心客座教授。她曾任美国经济伦理学学会会长,在伦理学、经济伦理和公司治理方面著述颇丰,专著有《职业伦理基础》《恶的本性》《女性伦理学再思考》等。作为《时代》《彭博新闻》《金融时报》的评论人物,经常出现在美国国家公共广播电台、PBS电视台等媒体上。



如何看待经济伦理问题

经济学是怎么看待伦理问题的?这是一个大问题。新行为伦理学(New Behavioral Ethics)是研究人类行为的“经济化伦理学”(Econoethics,这个英文术语是我发明的,用来指称新行为伦理学),它是经济学的最新形式,即行为经济学进入伦理学领域的结果。

这一新的经济化伦理学,认为不需要再用传统的哲学伦理学来研究伦理问题。我认为这是错的。行为经济学是如何看待经济伦理问题的?2017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芝加哥大学教授理查德·泰勒(Richard Thaler)明确提出,所谓行为经济学,就是把心理学强力注入的经济学。用这样的经济学来看待伦理学的方法就成为行为学的伦理学,或者说经济化的伦理学。行为经济学在把心理学注入到经济学时,也保留了很多原来数理经济学的内容,另外也采用一些生理学的内容。他们认为,这样综合的方法可以更好地了解人的行为,从而选择背后的一些生存逻辑。



这样的行为经济学家主张,如果能够考察一下对于普通人,是怎么给他们选择方案的,各种选项怎么给出的,就可以断定他们的行为和心理的趋向。

这样的行为经济学家还主张,我们应该有别于传统的标准经济学。按著名行为经济学家丹·艾瑞里(Dan Ariely)的说法:行为经济学最好的方法是与标准经济学相对照。在标准经济学中,我们假设人们是完全理性的,这意味着他们总是以对他们最好的方式行事。相比之下,行为经济学并没有对人作出太多假设,不是从人们是完全理性的观点出发,而是把人们放在不同的环境中来检查他们是如何作出决定的。结果在这些实验中发现,人们的行为往往不像从完全理性的角度所期望的那样,即人们的行为与预期不同,而且往往是非理性的。这也常常导致人们对公司应该如何创建、政府应该做什么、当然还有个人应该做什么等产生不同的看法。

行为经济学家在提出这种主张时,显然已经进入伦理领域。他们声称,通过小规模的干预(通常包括改变选项的呈现),我们可以更好地辨别如何促使人们作出更好或更伦理的选择。

虽然关于行为经济学本身的文献数量庞大,但对这种方法进行持续和系统的伦理分析实际上是不存在的。非应用伦理学家与经济伦理学家都对这一重要的新领域的这些假设、方法和结论缄口不言。

经济化伦理学的基本假定

杜克大学有教授专门研究行为经济学,认为现在提出的新的经济学就是行为经济学,有别于传统的标准经济学。传统经济学认为一切都是可以计量的;新的经济学则认为,我们是无法断定的,而是需要进行实验的,这样才可以发现人背后的行为逻辑。他们通过实验的方法来断定人的选择趋向。这其实是告诉我们,在很多情况下,人们所作的选择并不是理性的,如果我们能够对于他们这样一些非理性的行为背后的逻辑有所了解的话,也许我们通过设计,比如政府或者其他公共部门进行设计,让人的行为变得在伦理上更加可取。这样的行为经济学还有一个重要的特点,即喜欢做实验,他们通过给予人选项的方式专门进行实验,来观察选项给得多和给得少会对人的选择产生什么影响,以及以正面的还是负面的方式给出选项,是否可能也带来不同的后果。

从中可以看到,现在经济学家(行为经济学家)所做的事,已经不是传统经济学家所做的事了。他们认为,他们可以深入到伦理学领域,甚至认为可以比伦理学家做得更好,通过这样新方法,可以知道人的理性、人的选择的含义。我认为,哲学家以及未来的哲学家会发现,这样的思维、这样的做法是危险的。然而,现在很少有人对经济化伦理学进行批判,因此,在这里,我要对经济化伦理学所做的研究加以批判。他们认为通过给予一些旁敲侧击,或者给予一些小的诱导,就可以使人们作出更好的理性选择。我认为这是站不住脚的。我从美德伦理学的角度进行批判。美德伦理学重点观察人们的选择和行为及其背后的动机。这一学科的一个基本观点是,人的个性实际上对其行为和选择会产生重要的影响。



在批判之前,我再把经济化伦理学的基本假定总结一下,包括以下方面:第一,把经济学和伦理学(更多和心理学)结合起来。第二,在人的行为背后,有着根植于心理学或生理学机制或逻辑上存在某种普适性的法则。第三,可以通过实验来了解这样的法则,了解的目的是让人做出更加符合伦理规范的行为。第四,通过给予某些诱导,可以实现这样的目标,即让人的行为更加符合伦理学原则。

对于经济化伦理学的八大批判

我对于经济化伦理学的批判,主要有八个方面的反对意见。

第一,经济化伦理学只是注重如何,而不是为何。经济化伦理学从一开始就没有任何兴趣来构筑一个全面的有关人的行为伦理学,他们都是从非常小的狭隘的角度看问题,所以他们所做的都是关于细枝末节的问题的实验,比如有关杯子价值的著名案例。而像亚里士多德和孔子更多是从人的生命的大目标角度来看问题的,有了这样的目标,生活中的其他事情都统领在目标之下,并希望为这个目标服务。这才是标准的哲学思考问题的方法。



第二,经济化伦理学误解了理性。所谓理性,亚里士多德提出有两种理性,第一种是逻辑理性,也称形式理性;第二种是体验理性,也称经验理性。经济化伦理学注重逻辑理性或形式理性,而忽视了经验理性。例如,他们认为从众是非理性的,但如果一个人在旷野迷路,十分饥饿,却又不知什么可以果腹,那么当他看到有一群熊在坑中吃蛆虫,于是他也跟着吃蛆虫。这种从众就绝不是非理性的,相反,恰恰是理性的。

第三,经济化伦理学依赖于某个简单狭隘的分析场域。例如,几乎所有的经济化伦理学家都重视风险。风险更多由这样一些机构来考虑,比如银行要考虑自己的风险,保险公司专门对风险进行计价推出产品。经济化伦理学所做的实验实际上并不反映生活当中更多的问题,因为生活中很多事情与风险并没有关系。比如,今天花时间是写作还是看剧,这实际上与风险没有什么关系,只是个选择而已。风险并非许多事情决策背后的重要因素。

第四,经济化伦理学中的行为选项是设计出来的,具有误导性。平常,我们的行为选项是自己给出的,不是他人给出的。有经济化伦理学家通过实验得出“选择瘫痪”的结论,即太多的选择导致人们不知所措,展现了人们行为的非理性。但实际上并不是人在给出很多选项之后,必然会出现“选择瘫痪”,也不能证明人们是非理性的,人们可能有更多想法或其他选择。其实,这背后存在一个更大的伦理问题,即人们到底愿意花时间做什么,这样一个目的性取向决定人们日常的很多行为。



第五,经济化伦理学是寄生在其他的伦理思维形式之上的,也就是说,它本身缺乏独立的伦理学思考。比如,美国经济化伦理学家经常涉及器官捐赠问题,他们认为可以通过一些诱导方式使捐献器官的人更多一点。而事实上,像器官捐献等很多问题是重要的伦理问题。

第六,经济化伦理学依赖细小琐碎的实验,零敲碎打,缺乏系统性。研究人员设计出任何碰巧引起他们兴趣的实验,然后声称在选择的本性上有重大的发现。例如,经济化伦理学家经常让被实验者回答他们是否愿意马上就买东西,根据他们的姓在字母表当中的排序,发现越是排在后面的人,往往更愿意、更着急买东西。从这样琐碎的分析当中,很难最后得出某种综合的宏观的伦理学说。更何况按照亚里士多德和孔子的看法,既然禀性非常急躁,就应该加强修养,变得心定气闲,这样可以改造个性。



第七,经济化伦理学倾向于把人的决定和行为还原为脑模块、情感系统或心理图式,而没有考虑到伦理有其自主性,这种伦理自主性或奠基于人的自由,或奠基于人的行为和实践思维的独特性质。

第八,经济化伦理学只在微观上研究人的选择、决断和行为,而不认可中观或宏观因素的作用,这是激进且错误的。在美德伦理学看来,人的个性会对人的选择与行为产生重要影响。因此,回到亚里士多德和孔子的美德伦理学传统,将有助于我们认识并且纠正经济化伦理学的错误。(蒋乐整理)




问:衡量描述性研究做得好与不好,可能有一种社会科学的角度。经济化伦理学家承认自己所做的研究是描述性的研究,还是规范性的研究?

金黛如:这些人实际上认为,自己所做的研究不仅仅是描述性的,而且是规范性的。因为他们已经让政府根据他们的研究作出一些政策制定方面的调整。比如在捐献器官问题上,通过一些诱导,可以让人们按照比较有利于社会的方式作出决断和行为,显然他们已经超出了单纯描述性的层面,甚至进行干预了。实际上,他们缺乏一些规范的标准,对于一些前提并没有进行分析和设定。

问:经济化伦理学家为什么会提出他们可以代替规范伦理学家?他们这样的研究可以代替哲学伦理学吗?

金黛如:当我们讲新的经济化伦理学的时候,原来也是有旧的经济化伦理学,比如说,在传统的微观经济学当中就有这样的蕴含,像弗里德曼在研究当中加入了心理学,进一步强化人是理性的动物这样的观念等。因此,经济化伦理学家认为在此当中进行了规范性分析,而不仅仅是描述性的。他们确实认为自己的研究可以代替传统的规范性研究。一些公司也确实采用了经济化伦理学的建议。但是,就如我前面所说,他们的研究缺乏规范性标准。

问:您认为,在经济化伦理学家所做的实验中,选择是非理性的。那么,传统哲学伦理学和经济化伦理学,对理性的定义和非理性的定义是不是一样的?

金黛如:这个问题非常好。我并不认为所有决策都是理性的,很多时候我们决策当中也有感情因素。但是,即使有感情的选择,也不等于非理性。理性和非理性没有一个纯粹的一以贯之的定义,像经济化伦理学家作出的理性或非理性判断,纯粹依赖于形式逻辑。实际上在这之外,体验性或者说经验性的理性同样重要。所以,亚里士多德和孔子都非常强调经验以及自己实际生活的体验和观察,可以说这更为重要。

文章原载于社会科学报第1639期第5版,未经允许禁止转载,文中内容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报立场。
编辑:冉玲琳
经济化伦理学,确切地说,是一种愈来愈使经济学与伦理学分离的“伪伦理经济学”形态,它沿袭的仍然是“从经济学到伦理学”的西方经济伦理学范式。它的实质是一种用诸如心理学这样的准自然科学和工程学等自然科学的模式来研究经济学,并将心理、生理等因素强行道德化,进而转嫁或嫁接到伦理学,但其结果却不是经济伦理学,只是看着像而已,所以可以称之为“伪伦理经济学”。
作者通过美德伦理学的视角对其加以批判,也是当代西方伦理学、经济伦理学的一个新动向,可以称之为“德性经济学”,它有别于从心理学以及心理伦理学的视角。



13#
发表于 2019-1-9 22:54:59 | 只看该作者
【案例】为什么要做一个有逻辑的人?
一、直觉思维和逻辑思维

想要回答这个问题,可以从人的思维系统说起。

你知道吗,当我们在思考的时候,通常用到两套不同的思维系统:直觉思维和逻辑思维。它们虽然没法完全分割开,但在不同的场景下,其中一个会起到主导作用。

请你先跟我一起想一想,下面这些场景可能发生在你的身上吗?

第一个场景

饭桌上,一个朋友谈起应试教育的各种弊端,你心里暗暗的想,“我不就是应试教育下成长起来的吗?我觉得自己很厉害啊,应试教育也没什么问题。”

第二个场景

你认识了一个新朋友,长得很帅,后来发现你们竟然是大学校友,还居然是老乡,顿时好感倍增。他是个基金经理,于是你马上就买了一些他管理的基金。

第三个场景

到了双十一网购节,同事们谈论起打折信息和自己买的东西。你也开始刷某宝,看到同事推荐的东西销量很大,果断入手。半年过去了,才想起这个东西你只用了一两次。

这些场景,你觉得自然吗?即使还没发生在你的身上,也很常见,对吗?那么,请你思考一下,这个场景中的“你”,正在用什么思维系统呢?

答案是,直觉思维。虽然其中也有一些思维活动,但都是不费力的。

这两套思维系统中,直觉思维系统,是无意识的,不费力的;而逻辑思维系统,或者叫理性思维系统,需要投入更多的注意力,要进行推理。



在著名的《思考,快与慢》、《影响力》等书中,大量研究和实例说明:直觉思维非常常见。我们依据生物的天性本能,依据社会生活积累的经验,形成了种种直觉,它们能帮助我们快速做出判断,节约认知资源,提高认知效率。但直觉经常会出错,也容易被他人利用。

二、 认知偏差

多年来,心理学和行为经济学这两个学科一直在研究:人们在直觉思维系统的主导下,到底有哪些不理性的思维模式,也就是认知偏差。

目前已经研究出了上百种。今天我会介绍6种最常见的认知偏差,让我们来一起反思,在工作和生活中,有没有被这些错误的直觉误导?

【过度自信效应】

第一个认知偏差叫:过度自信效应。

是说人们往往会对自己的认知、判断和能力过度自信,很多学者认为这是最普遍的认知偏差。

1981年,心理学家欧拉斯文森做过一个著名实验,让被测者评估自己的开车技术,还让他们估计一下自己在所有参与实验的人当中的排名。你觉得有多少人会认为自己排在前50%呢?从实际情况来看,只可能有50%的人会排在前50%,对吧?但有82.3%的人认为自己的开车技术排在前50%。这说明,很多人对自己过度自信了。

生活中这样的例子比比皆是。

股民们在进入股市的时候都觉得自己会赚到钱,但调研显示超过50%的投资者,自开户以来就一直是亏损的,背后的原因之一就是过度自信,高估了自己对于市场信息的把握程度。

还比如我们身边那些抽烟的人。虽然吸烟是引起肺癌的重要原因,甚至有研究认为重度吸烟者患上肺癌的机率是不吸烟者的5.7倍,但调研显示,大多数烟民都认为自己比别人更不容易患上肺癌。

当然,人们过度自信的程度可能是不同的。

例如,心理学家邓宁和克鲁格就发现,能力欠缺的人,比起真正有能力的人,尤其会高估自己,并且还有拒绝承认的倾向。这后来被称为达克效应。

除此之外,还有研究发现,当人们评估自己智商的时候,平均来说,男性倾向于高估自己,女性倾向于低估自己。

你呢?你是通过什么方式来认识自己,评估自己的呢?

回想开头的例子。在应试教育下成长的很多人,如果依赖直觉,也可能过度自信。但如果用逻辑思维,就需要想一想,应试教育教了自己什么?没教什么?

很多国家和机构都在研究:21世纪的人才到底需要什么核心能力?美国主流的是“21世纪技能”框架,提出最核心的能力是:批判性思维能力、创造力、沟通能力、合作能力等。欧盟提出了八项核心能力。中国主流的应试教育可能并不注重这些能力的培养,而我们可能也欠缺这些能力。

只有运用逻辑思维分析这些现状,才能促使我们去更客观地看待自己,学习和弥补这些能力,这样才能真正的实现自我成长。

【向上:信权威】

第二个认知偏差叫:盲信权威。

请你思考一下,如果你的上级命令你去操控按钮,电击别人的身体,你会照做吗?

你可能认为,不会。但耶鲁大学教授米尔格拉姆设计的实验证明,当人们处在这样的真实场景中,很多人都会盲目的相信权威。

这个实验要求被测试的人在研究员的指令下,向另一个房间里答错题的学生施加电击作为惩罚,但他们不知道对方其实是演员,也不知道电击装置是假的。结果呢?无论这个可怜的“学生”如何苦苦哀求、厉声惨叫,即便一些被测试的人感到焦虑或痛苦,但超过50%的被试者都会按照研究员的指令实施电击。尽管这个实验后来也遭到了一些伦理和试验方法上的质疑,但这个实验后来在不同国家和文化下反复进行,结果相差无几。

你可能会想起人类历史上,实施种族屠杀的普通军官或士兵,在军事法庭的审判中反复强调,“我只是服从命令”。这解释了“平庸的恶”——对权威的盲目服从,导致反人性、反人道的罪恶。

即使情况没有这么极端,想想你在工作和生活中,会有哪些盲信权威的情况呢?例如,你会认为老板的判断一定是对的吗?已经功成名就的师兄师姐给你的建议,你会全盘接受吗?你会本能地觉得有名校光环的毕业生一定比普通学校的学生能力强吗?如果吃了医生开的药觉得不舒服,你会不会觉得医生一定可信,还坚持服药呢?

当然,人们获得信息,社会得以发展,都离不开权威意见,但盲目相信权威是有问题的。运用逻辑思维就会去判断,什么样的权威更可信。

【向外:信大众】

第三个认知偏差叫:盲信大众。

也就是从众效应,是指人们倾向于做很多人都做的事,或相信很多人相信的事。

现在有一个慈善团体问你,“我们正在为心脏协会募款,你愿意捐赠一点儿钱来支持心脏移植手术吗?”假设这个信息是真实的,请暂停一秒心里想一想,你会愿意捐钱吗?捐多少钱?

现在,在你开口前,他告诉你,刚才已经有5000人捐款了,平均每人捐了400元,你会怎么办?如果你刚才是不打算捐款的,你心里的决定会变化吗?如果刚才你打算捐款,捐赠的数额会发生变化吗?

这是美国曾经做过的一个实验。在没有提及已经有人捐款的情况下,只有47%的人同意捐款。但在展示了捐款者名单和捐款数额后,73%的人顺从了捐款的要求。

回想开头的例子,你会因为同事和很多人购买某个东西,就跟着买吗?如果运用逻辑思维,你会考虑自己实际的需求、理财计划、消费倾向,甚至对环保的理念,再决定要不要购买。

类似的,关于选专业,选工作,要不要买房、结婚、生孩子、离婚,这样一些人生的重大决策,如果盲目从众,很可能作出让自己后悔的决定。到底该怎么做?你需要用逻辑思维去判断。


【向内:信喜好】

第四个认知偏差叫:盲信喜好。

也就是说,人们会更相信自己喜欢的人或事物。这往往包括外表有魅力的,和自己相似的,和自己有关的,自己熟悉的,会恭维自己的等等。

回想一下,在世界各国的领导人中,你对哪些领导人印象比较好?你可能会想起现任的加拿大总理,法国总统,或者刚卸任的美国总统奥巴马,但是你了解他们的施政纲领或政治观念吗?如果不了解,你对他们的好感从何而来呢?

或许更靠谱的答案是,他们长得很帅。

政治家的长相,会多大程度影响他们受欢迎的程度,这是很多学者研究的问题。在一项研究中,研究者给学生们展示一些陌生政治家的人脸照片,让学生根据照片判断他们的能力高低。结果发现,那些在实际竞选中胜出的政治家,其中70%在照片评选中也获得了高分评价。在针对不同国家选举研究中,也发现类似的结果,外表有魅力的候选人得到的选票往往更多。

回想开头的例子,人们因为经理长得帅、因为他和自己有校友或者老乡这种令人喜爱的亲近关系,就把钱交给他去打理,这就是盲信喜好。如果运用逻辑思维,你需要了解他的投资表现,具体投资领域,基金的风险性,自己的风险偏好等等。

类似的,在工作中,你也不应该只相信自己喜欢的同事或下属的意见,而是应该就事论事地分析具体情况。

【确认偏差】

第五个认知偏差叫:确认偏差。

它是说,人们倾向于捍卫自己现有的信念,抵制不同的看法。而且人们在寻找证据的时候,会只选对自己有利的,忽略和自己意见不一致的,甚至扭曲记忆,来支持自己的看法。也就是说,只看见自己想看的。

确认偏差可能带来很严重的后果。

1989年巴西航空254号航班飞机飞往错误方向,导致燃料耗尽后迫降,造成13人死亡。调查结果发现,这是由机长误读了航向数据造成的。但当时已经有种种迹象显示,飞机在飞往错误的方向,但由于机长心里已经有自己认定的方向,认为自己的经验不可能会错,就不断地合理化自己的决策,忽略显示方向错误的证据。

回想一下你的生活。在阅读文章的时候,看到那些说到自己心坎里的话,是不是特别认同?而一些你不认同的观点,会不会只看题目就不想点开了?对星座和算命的预言,会不会只找那些符合预言的现象去印证?在人际关系中,一旦形成第一印象不喜欢一个人,会不会总是看到他的缺点,而对他的优点视而不见,或者觉得他做好事也是动机不纯?

确认偏差,会使得世界变得更加两极化,人们更容易相信没有经过证明的观点,更坚信早期获取的知识或信息,相信事物间虚幻的联系。如果运用逻辑思维,你会综合考虑不同角度的证据,作出公允的判断,会用更开放的心态吸收新的信息,会做出更明智的决策,也会更快地成长。

【安于现状偏差】

第六个认知偏差叫,安于现状偏差。

Status quo bias,是说人们倾向于维持现状,常常对变化表示担忧。除非利益明显大于风险,否则很多人不倾向于改革。

回想一下,你是不是会在一份不喜欢的工作中,不开心的感情中,很纠结的状态中,同一个熟人圈中,待很久而不主动寻求改变?

上面这六种认知偏差,在某些情况下也可能会有相似性,或者可能同时发生。例如,当人们盲信大众、喜好,也可能同时陷入确认偏差,不断固化原有的观念。又例如,陷入确认偏差的人,深层原因有可能是因为对自己过度自信了。

总的来说,到底属于哪种认知偏差?或许在某些情况下并没有唯一的答案,但更重要的是理解这些认知偏差的含义,以及它们背后的问题。


三、为什么逻辑思维更可靠?

了解了这6种认知偏差,你应该也就明白了,直觉思维是多么的不可靠。很多人日常思考一件事,却总是直觉先行,难免陷入各种各样的认知偏差,最终误导自己的决策。

而破解之道,就是主动训练我们的逻辑思维系统。这意味着要尊重事实依据,相信严谨推理的结果。

逻辑思维具有严谨和理性的特点,这是工作中必须的素质。我们都知道国家公务员考试和管理类硕士联考都要考“逻辑”这门科目。那一道道的、各式各样的逻辑推理题,简直就是脑细胞的天敌。

为什么要考察逻辑思维能力?因为国家机关或是企业的管理职位者,必须思考严谨,科学判断,作出的决策要有理论依据支撑,经得起论证推敲,才能让自己安心、让他人信服。

不仅如此,在日常工作、生活和沟通中,符合逻辑的言论和决策,更能说服他人,也才能帮助自己解决问题。

最后想说的是,直觉思维和逻辑思维并不矛盾,反而紧密相关。

逻辑思维能力帮助我们更好地认识自己的直觉,不被直觉操纵。但具备逻辑思维能力的人,并不一定时时刻刻都只运用逻辑思维。一个逻辑思维能力强的人,可能因为更深刻理解爱的内涵和意义,而更容易被感动,具有更强烈的情感。

以上内容选自郭兆凡主讲的《极简逻辑课》。

编辑:冉玲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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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1 22:17:21 | 只看该作者
【案例】【案例】避免“德西效应”蔓延

“德西效应”含义
德西效应(Westerners effect)认为适度的奖励有利于巩固个体的内在动机,但过多的奖励却有可能降低个体对事情本身的兴趣.降低其内在动机。
著名实验
心理学家德西在1971年做了一个专门的实验。他让大学生做被试者,在实验室里解有趣的智力难题。
实验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所有的被试者都无奖励;第二阶段,将被试者分为两组,实验组的被试者完成一个难题可得到1美元的报酬,而控制组的被试者跟第一阶段相同,无报酬;第三阶段,为休息时间,被试者可以在原地自由活动,并把他们是否继续去解题作为喜爱这项活动的程度指标。
实验组(奖励组)被试者在第二阶段确实十分努力,而在第三阶段继续解题的人数很少,表明兴趣与努力的程度在减弱,而控制组(无奖励组)被试者有更多人花更多的休息时间在继续解题,表明兴趣与努力的程度在增强。即奖励组对解题的兴趣衰减得快,而无奖励组在进入第三阶段后,仍对解题保持了较大得兴趣。
实验结果说明:在某些情况下,人们在外在报酬和内在报酬兼得的时候,不但不会增强工作动机,反而会减低工作动机。此时,动机强度会变成两者之差。人们把这种规律称为德西效应。
可见,进行一项愉快的活动(即内感报酬),如果提供外部的物质奖励(外加报酬),反而会减少这项活动对参与者的吸引力。

“德西效应”的应用启示
“德西效应”与学生奖励
当学生尚没有形成自发内在学习动机时,教师可以从外界给以激励刺激,以推动学生的学习活动,这种奖励是必要和有效的。但是,如果学习活动本身已经使学生感到很有兴趣,此时再给学生奖励不仅显得多此一举,还有可能适得其反。一味奖励会使学生把奖励看成学习的目的,导致学习目标的转移,而只专注于当前的名次和奖赏物。
因此,作为教师,要特别注意正确使用奖励的方法而不滥用奖励,要避免“德西效应”。
老人与喧哗不止的孩子
一位老人在一个小乡村里休养,但附近却住着一些十分顽皮的孩子,他们天天互相追逐打闹,喧哗的吵闹声使老人无法好好休息,在屡禁不止的情况下,老人想出了一个办法——他把孩子们都叫到一起,告诉他们谁叫的声音越大,谁得到的奖励就越多,他每次都根据孩子们吵闹的情况给予不同的奖励。到孩子们已经习惯于获取奖励的时候,老人开始逐渐减少所给的奖励,最后无论孩子们怎么吵,老人一分钱也不给。
结果,孩子们认为受到的待遇越来越不公正,认为“不给钱了谁还给你叫”,再也不到老人所住的房子附近大声吵闹了。



讨论:内部动机、外部动机及其操纵
人的动机分两种:内部动机和外部动机。如果按内部动机去行动,我们就是自己的主人。如果驱使我们的是外部动机,我们就会被外部因素所左右,成为它的奴隶。老人的算计很简单,就是将孩子们的内部动机———“快乐地玩”———变成了外部动机———“为美分玩”,而他操纵着外部因素,所以也操纵了孩子们的行为。当有一天满足不了孩子的愿望了,自然就有办法对付这些顽皮的孩子了。
德西的实验结论以及趣闻轶事对我们改进教育方式很有启迪,作为家庭教育,是孩子教育的一部分,家长首先应该引导孩子树立远大的理想,增进孩子对学习的情感和兴趣,激发孩子对学习活动本身的动机,帮助孩子获得成功和乐趣;其次不能以自己的人生观、价值观看待成长的下一代,尤其一些经商的家长,总认为金钱是万能的,这在教育孩子学习的问题上显然是行不通的,这样做会使孩子迷失方向,感受不到在实现理想的过程中的成功体验,孩子在学习上怕吃苦,干任何事都和利益挂钩,在集体里无服务意识,怕吃亏,我们一直所倡导的中华民族美德中的无私奉献精神不具备,就连最起码的道德底线也达不到。
再者,家长的奖励可以是对孩子的学习有利的,诸如买书,或体育器械,对他的心身健康有帮助,如果奖励一些诸如手机之类的东西,引起学生以此在同学之间炫耀、攀比,给学校教育带来了不良影响,有些学生上课铃声不断,就像我前面列举的那位同学手机的彩铃声,她干扰了正常的教学秩序。而中学生玩手机带来的弊端远远不止这些。听说,就是在发达的西方国家,中学生是不准带手机的,《素质教育在美国》一书中谈到,在美国,学生如有不当的东西带进学校,如手机,学校一律没收,并不再还给学生。
相比之下,我们也没收,但没收后要求学生家长来校认领。曾经一名高三年级的家长认领时还跟老师说,你们学校管得太严了,现在都啥时代了,我的孩子在初中就给他买了手机……
道德教育效率不高,教学效果不好,家庭教育的偏差是不是也难辞其咎?
天下的父母都希望自己的孩子有出息,以后过上美满幸福的生活,这一愿望能不能实现,就看我们为孩子的成长做了什么,更要看我们是怎样做的。切记,勿让“德西效应”在教育中滋生蔓延。

引起“德西效应”滋生蔓延的因素
不当的薪酬奖励
薪酬是企业管人的一个有效硬件,直接影响到员工的工作情绪,但是每一个公司都不轻易使用这件精确制导武器。如果使用不好,可能会带来“德西效应”,不仅不能激励员工,还可能造成负面影响。在IBM有一句拗口的话:加薪非必然!IBM的工资水平在外企中不是最高的,也不是最低的,但IBM有一个让所有员工坚信不疑的游戏规则:干得好加薪是必然的。
1996年初IBM推出个人业绩评估计划(PBC)。PBC从三个方面win(致胜)、executive(执行)、team(团队精神)来考察员工工作的情况。IBM薪酬政策的精神是通过有竞争力的策略,吸引和激励业绩表现优秀的员工继续在岗位上保持高水平。IBM独特而有效的薪金管理,能够通过薪金管理达到奖励先进、督促平庸。IBM将外在报酬和内在报酬相互挂钩而且有效地避免了“德西效应”的产生,这种管理已经发展成为了一种高效绩文化(high performance culture)。
一个私人企业老总每每向人抱怨自己的高级人才大量走失:“我已经连续给他们涨了很多次工资了,怎么看不到一点成效呢?”就薪金这个角度来看,原有的外加报酬如果距离人才需要满足的水平太远,直接激励的原有强度又不足,必然导致“德西效应”。如果人才觉得工作本身所具有的外在报酬和内在报酬都不尽如人意,即使外在报酬不断增加,也无法达到他的预期,转投他处是必然的结局。
在实际工作中,有些单位的表彰评比活动过多过滥,并不一定能起到好的效果。其主要原因,就是这种评比表彰往往流于形式,没有真正起到树立典型、弘扬先进的作用。如果对干部职工完成了应完成的任务、履行了应履行的义务、遵守了应遵守的规章制度这些本来就应该做到的一般行为,当作突出表现大张旗鼓的进行表彰,甚至为了照顾情绪,拿表彰送人情,“排排坐,吃果果”,对今后的工作就可能出现负效应。
人们就会把这些一般行为当成是一般人难以做到、应是“积极分子”的专利,做到了就应该受到领导的褒奖,如果得不到就会失去心理平衡和工作的动力。可以说,这种送人情的表彰是一种短视行为。当然,作为领导,应该注意发现每一位下属的“闪光点”,在适当场合恰如其分地进行表扬激励。但必须注意,这种表扬是有限度的,是在平时工作中随时进行的,真正树立典型。
只有这样,人们才会把应承担的义务看作是“应该做的”、“必须做的”,做不到应该受到严厉批评,做到了不应当“邀功请赏”,只有做得好才会立功受奖。

不当奖励
奖励不可以随便泛滥,因为当一个人进行一项愉快的活动时,给他提供奖励结果反而会减少这项活动对他内在的吸引力。在某些时候,当外加报酬和内感报酬兼得,不但不会使工作的动机力量倍增,积极性更高,反而其效果会降低,变成二者之差。
以教育为例,在新课程改革的形势下,广大教师对“兴趣是最好的老师”有了更深刻的意义认识,对“学习过程是学生积极主动自主构建的过程”等新的课程思想有了认同。于是,在课堂教学中,教师为了调动学生兴趣采用了丰富多彩的教学形式和教学手段,确实收到了较好的学习效果。
例如,一些小学教师喜欢采取物质奖励的形式:给学生准备了粘贴画、有的准备了小风车、还有的直接把香甜的水果奖给学生。于是,课堂上出现了空前的气氛高潮,学生个个精神抖擞,争先恐后,场面热烈异常。这里,我们教师的这种为教育而奉献的精神着实可贵。为了讲好一节课,我们的教师无怨无悔地掏了自己原本就不丰厚的腰包。这种物质的投入也确实换来了课堂上学生的兴高采烈、情趣盎然。但当我们冷静之后,透视这精彩的背后,就不难发现物质奖励的种种弊端。
兴趣不持久
兴趣不持久是“德西效应”的孪生姐妹。“德西效应”告诉我们:在生活中,教学中,培养个人积极主动、持之以恒的兴趣和坚忍不拔的意志,仅靠物质的刺激远远不够。虽然“重赏之下,必有勇夫”,但由物质刺激所激发的兴趣,在一定程度上是淡薄的,也是短暂的。
教师在课堂教学中以物质奖励所激发出来的学生学习兴趣只能是暂时的,无法保持持久。
思想不集中
不要随意奖励学生,因为这很可能导致他们思想不集中。因为当教师对学生实施物质奖励的时候,由于小学生的年龄特点,决定了学生对物质的奖品会更感兴趣。因学生急切地想得到奖品,就要迫不及待地争取“先机”,而使其不能很好的集中思维、组织语言,导致思维深度不够,学习效果不佳。而且当获奖学生拿到奖品后,由于其自控力差,常常是马上欣喜于自己所得,开始专注于奖赏物,摩挲把玩,甚至想立刻品尝那诱人的瓜果呢!而其他学生也会把视线和思维降落到奖赏物及获奖学生身上。教师的问题在此时就变得那么微不足道,甚至还需要教师再多费一番工夫来组织教学呢!

心理不平衡
课堂中教师要实施物质奖励,奖品的数量往往是少量的,只能是一小部分学生才有幸获得。但课堂中由于教师给学生发言的机会的不均等造成学生所获奖的机率也极其的不均衡。应该说许多没得到奖的学生也具备获得奖品的能力,只是教师没给机会。因此我们看到了在奖品发放完了之后课堂上马上有了唏嘘声、哀叹声或不满声。
得到奖品的自然是乐滋滋了,没得到的呢,马上像泄了气的皮球,无精打采了。有甚者还表现出极度的不满,怨老师对自己的不理睬,怨获奖学生也没什么了不起的!造成学生情绪的不快,心理的偏激。甚至有的学生还对此产生逆反心理,无论教师拿什么作奖都表现得无动于衷,“我不稀罕!我也不学了!”效果真的不敢恭维。
欺骗色彩奖励
课堂教学中我们会看到这种现象:教师声情并茂的渲染气氛说谁有好的表现教师将有精美的礼物送给他。可是当学生表现突出时,教师拿出的奖品却是用彩纸剪出的苹果、桃子或者是刻得简单的小花,对学生而言毫无吸引力,毫无用处。获奖学生甚至是极不情愿的领取了奖品,情绪表现是大失所望的。
在第一个学生受到这种欺骗后,其他学生的情趣也深受打击。这样的物质奖励不能激起学生兴趣,可以说是费时低效的,情绪调动显得十分牵强。
注重物质所得
学生会过于注重物质所得,影响人生观的确立。课堂教学中教师频繁使用物质奖励会导致学生把学习看成是带有物质所得的一种活动,会改变学生的学习方向,把获奖看成是学习的目标。久之,学生会过于看重物质的获取。学习、做事都带上了物质索取的色彩,成为有偿活动而不是自发行为。最终会影响其正确人生观的确立。
苏霍姆林斯基说过:如果你只指望靠表面看得见的刺激来激发学生的兴趣,那就永远也培养不出学生对脑力劳动的真正热爱。要力求使学生亲自去发现兴趣的源泉,使他们在这种发现中感到自己付出劳动并得到了进步。这本身就是一个最重要的兴趣来源。
课堂教学中,如果未知本身已经使人感到很有兴趣,此时再给奖励不仅显得多此一举,还有可能适得其反。这里提醒教师:课堂教学中要学会正确使用鼓励方法而不要滥用奖励,要避免产生“德西效应”。
编辑:冉玲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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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22 20:49:00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海德格尔:哲学是一项精神使命和一种心理治疗方式

哲学这个领域并非没有其他杰出的竞争对手,但在德国高深莫测的哲学家竞争史上,马丁·海德格尔在任何方面来看都是总的胜出者。

他的散文杰作《存在与时间》(1927年)其文笔艰涩程度与复杂德语复合词的绝对数量都几乎无可匹敌,比如作者创造的 “Seinsvergessenheit”(存在之被遗忘状态)、“Bodenständigkeit”(根基深厚)和“Wesensverfassung”(本质情状)。

乍看之下它们让人不解甚至不快,但我们逐渐会对这种风格产生好感,并了解到,在其飘渺的表面之下,海德格尔告诉我们关于生活意义的一些简单、有时甚至显得朴素的事实,以及我们这个时代的弊病和通往自由的途径。我们应该把它们当回事。

他出生德国农村,在很多方面他保留着德国农人风格,比如他喜欢采蘑菇,在乡间漫步,晚上早早上床。他讨厌电视、飞机、流行音乐和加工过的食物。1889年他生于一个贫穷的天主教家庭,在发表了《存在和时间》之后他成了学术明星,但在1930年代失足入了希特勒的道(他并不是唯一一个),后果极其严重。

他本希望纳粹为德国重建秩序并带来尊严,为切合当时的气氛,他作为弗莱堡大学校长发表了一些言辞激烈的演讲,试图禁止犹太学者在该校任教。我们大可宽恕他这一时期的疯狂,因为他已为此付出了惨痛代价,并以他的方式在之后几十年里面改邪归正了。德国1945年战败后,他在消灭纳粹委员会前受审,1950年之前被禁止教书。令人惊奇的是(这是他的思想有吸引力的明证),他的职业生涯逐渐复活了,尽管他更多的时间都呆在他远离现代文明的林间小屋里,直到1976年去世。

他整个职业生涯都致力于帮助人们活得更有智慧。他希望我们更勇敢地接受一些事实,过更充实、更深思熟虑、更快乐的生活。哲学不只是学术活动、就像它对于古代希腊人那样,哲学是一项精神使命和一种心理治疗方式。

他断定现代人饱受一些新的心灵疾病的折磨:

一、我们已经忘记自己还活着

理论上我们当然清楚这一点,但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并未与存在的绝对之谜保持好联系,海德格尔把这个谜称作“das Sein”或“存在”。他的哲学中相当部分都致力于把我们从存在的陌生感中唤醒,即我们生活在看似沉默、陌生、荒凉的宇宙中一个不停旋转的行星上。

生活中偶尔有些时候,可能是夜深人静、或者整天独自一人卧病不起、抑或漫步乡间之时,我们才会遇到万事万物那种怪异的陌生感;为什么事物是这样存在着的,为什么我们在这儿而不是那儿,为什么世界是这个样子,为什么这棵树或者这个房子是这样的。为了捕捉到事物少有的与其通常状态略有不同的时刻,海德格尔用大写的Mystery of Being(存在的神秘)来描述它们。他的全部哲学都致力于让我们领会这个非常抽象但很重要的概念,并以恰当的方式回应它。

对海德格尔来说,现代世界是一个糟糕透顶的机器,让我们从存在的美妙天性中分神。它不断地把我们拉到具体的任务中,用信息淹没我们,打破沉寂,它不希望我们独自一人,这部分因为我们意识到存在之谜有让人恐惧的一面。如此一来恐惧会笼罩我们,我们意识到所有那些根深蒂固的、必要的、非常重要的事情可能是要看情况的、愚蠢的、没有实际意义的。我们会问为什么我们做这个工作而不是那个,和这个人恋爱而不是那个,为什么我们那么容易死掉却还活着……很大一部分日常生活都让这些奇怪的、让人不安但很重要的问题没有出路。

我们真正要避开的是直面“虚无”,即使不说德语的人也会因这个海德格尔关键词(das Nichts)感人至深而心有戚戚,虚无是存在的另外一面。

虚无无处不在,如影随形,最终将吞噬我们。但海德格尔坚持认为,要把生活过好只有接纳虚无和存在其短暂的特点,就像某个夏日傍晚,在巴伐利亚阿尔卑斯山的丘陵地带,黄昏的微光隐入黑暗中,此时我们会做的那样。

二、我们忘了万物都是相互关联的

我们透过代表狭窄自身利益的棱镜来看世界。我们的职业需要会影响我们注意和烦心的事情。我们把其他人和自然当作方式而不是目的。

但偶尔(同样的,漫步乡间特别有助于我们意识到这一点),我们能移步走出我们的狭小天地,用更大的格局看待与其他存在的事物的联系。我们可以感受到海德格尔所讲的“存在的统一”,意识到我们和树皮上的瓢虫,那块石头,还有那片云彩在当下都存在着,并且因存在的基本事实从根本上统一起来,我们以前从未意识到这一点。

海德格尔重视这些时刻,希望我们把它们作为起点变得更宽宏大量,克服疏远和自私自利,更深刻意识到我们在“虚无”占据我们之前仍保留一些短暂时光。

三、我们忘记要自由,要为自己而活

大多数人都不是很自由。海德格尔独特地表述为,我们从出生开始是“被扔到世界上来的”:被扔到一个特别的、狭隘的社会环境中,被一些死板的观念、过时的偏见和实用的必需品,而不是我们自己产生的东西所包围。

这位哲学家希望帮我们通过理解其特征来克服这种“被抛”的感觉。我们应理解心理的、社会的和专业上的偏狭,然后超越它进入一个更广阔的视野。

我们这么做就可以沿着经典海德格尔的路线从不真实走向真实。我们将从本质上为自己而活。

海德格尔认为,大多数时候我们不能完成这项任务,令人沮丧。我们向存在的社会化的、肤浅的做法投降了,他称之为“人人自我”,与“我们自己”相对。我们追随大城市的报纸上、电视上听来的那些闲言,海德格尔厌恶生活在这样的城市里。

合理认真地关注我们自己即将到来的死亡可以帮我们从“人人自我”拉出来。只有意识到他人不能从“虚无”中拯救我们,才能不为他人而活,而不用操心其他人想什么,不再花费我们的生命能量中的绝大部分给从开始就没喜欢过我们的人留下好印象。对“虚无”的“焦虑”虽然让人不舒服,却能拯救我们:意识到我们“向死而生”是通向真正生活之路。在1961年的一次演讲中,海德格尔被问到我们如何重归真实,他简洁地回答,我们只需要在墓地里多呆会儿。

四、我们把他人当作物品

多数时候,我们无意中把他人当作海德格尔称作的“设备”:“das Zeug”,仿佛它们是工具,而不是“他们自身的存在”。

接触伟大的艺术中可以治疗以自我为中心的毛病。艺术作品可以帮我们暂时放下自己,去认识其他人和事物其独立的存在。

海德格尔在一门课里阐述了这个想法,这门课讨论梵高画的一双农夫的鞋。通常我们不会注意鞋子,它们不过是我们要应付的另一个“设备”。但当它们在画布上呈现,我们很容易注意到它们,仿佛是头一回因为它们本身而注意到它们。

面对其他一些大艺术家打造的天然或人为的世界时,同样如此。由于有艺术,我们对超越我们自身的存在感受到一种新的“牵挂”。

五、总结

如果说海德格尔的意图和训诫很清晰明了那是假的。不过,他告诉我们的东西不仅吸引人、有智慧,而且出奇地有用。虽然语言用词独特,从某种意义上讲,他要说的很多东西我们已经知道了,只不过需要他那种怪怪的散文体来提醒、鼓励我们去认真对待它们。

我们心里清楚,是时候克服我们的“被抛”的感觉,更加意识到日常生活的“虚无”,为了我们自己去逃离“闲言”的束缚,去过“真实”的生活了——再加上一点墓地的帮助。

编辑:何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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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2-1 13:38:00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个人权利:正义理论的基石
肖雪慧 2005-04-15
个人权利:正义理论的基石
——读罗尔斯的《正义论》
罗尔斯的《正义论》一开篇就表明他具有一种普遍的个人权利观。他说:每个人都拥有一种基于正义的不可侵犯性,这种不可侵犯性即使以社会整体利益之名也不能逾越。在这部巨著中,他以个人权利为基石,精心构筑起一个结构谨严、论域宏阔的社会正义理论体系,为宪政民主的价值基础提供了独特、精致而又有力的理论论证。这一理论认为,正义之于社会制度,犹如真理之于思想体系,因而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个人对制度的支持义务以制度具有正义性为前提。什么样的制度具有正义性呢?罗尔斯立足于自然权利说,借助于社会契约论,提出了作为人们选择、评判和调整制度之独立依据的自由平等原则和差异原则。前者确认平等的个人自由,后者强调公平的机会和确保社会最低受惠值。在它们之间又依序提出自由优先、正义对效率和福利优先两个规则。自由优先意味着,自由是必须无条件维护的最高人类价值,它不可交易也不可因任何权衡而游移,自由只能因自由之故而被限制。这一规则在确认个人自由神圣不可侵犯的同时也就为政府行为划定了一道不得跨越、一旦跨越就堕入犯罪的界限。正义对效率和福利的优先则要求,所有机会应该公平分配,除非不平等有利于境况最差者。
这里简述的原则以及原则由以提出的方式,招致了许多批评。然而恰恰是这最易受攻击之处,显示了罗尔斯不同凡响的理性深度。
制度的优劣,深刻、广泛而又持久地影响着每个人的命运。社会契约论设想原初状态下自由平等的个人以立约方式选择用以规范社会制度的首批原则,强调了在关涉人们命运的问题上一人一票的平等参与权,彰显了从神圣的个人权利引申出社会终极规范的人权精神。罗尔斯在运用社会契约论时别有深意地对原除状态下的个人加诸无知之幕和相互冷淡的理性人限制。这些限制一方面使签约各方对自身状况、能力和具体目标一无所知而不可能选择偏向自己的原则,另一方面又由于相互冷淡的理性规定排除了选择原则时的越俎代庖而得以免于专断,使选择真正出自每个签约者的判断。这两点保证了原则的公正性和普遍性。如果缺乏这些限制,每个人都从自己的特殊地位、境况和偏爱出发,原则将不是理性选择的结果,而只能凭借强力和诡计去决定。由力量和权谋角逐产生的原则偏私而狭隘,就如历史和现实中并不少见的那些强加给全社会的原则,决无正义可言。基于非正义原则的制度缺乏正义制度所具有的自我支持力量,它的支撑也就同它的不光彩出生一样,要靠暴力和欺骗。
从虚构的原初状态引出正义原则,使罗尔斯受到许多批评。然而,这虚构所具有的内在真实性却是许多可观察的经验事实不能望其项背的。其内在真实在于,它的普遍有效性经得起理性的反思。任何个人,只要具备对自己利益进行估计的理性能力,一旦置身于罗尔斯设定的这一情景,便处在了替自己选择的同时也就是替所有人选择,为自己这一代选择的同时也就是为以后各代选择的位置。他将不得不从普遍的立场出发,“不仅从全社会而且也从全时态的观点来审视人的境况”。诚然,人们会问,为什么基于普遍立场就一定会选择罗尔斯提出的原则?事实上,《正义论》一问世就伴随着这样的诘问。同样也注重个人权利的诺齐克就尖锐批评着眼于确保社会最低受惠值的差异原则带有严格的平等主义倾向,将会导致赞成一种牺牲效率而保平等的原则。他还认为,这一原则与其说是关注个人,不如说是关注群体。他怀疑原除状态下的个人会如此选择。诺齐克的批评和质疑极具挑战性。然而罗尔斯至少可以在两个方面得到辩护。其一,差异原则表明深刻理解人类价值困境的罗尔斯在自由和平等这两大有冲突的基本价值之间进行平衡的努力。而作为自由主义者,他的这种努力是以自由优先为前提的。其二,如果从全社会和全时态的观点来审视人的境况,由于每个人都有可能落入最差境况,受无知之幕限制的个人首先关注的不是如何增大利益而是如何避免最坏情况。确保社会最低受惠值看起来注目于群体,但在深层,这一关注的着眼点却是群体中每个人的境况,它表达的是一种人们可以共同分享的观念。从这里还可以看出,罗尔斯的原除状态设计隐含着他对人这一概念的独特理解。在罗尔斯的整个正义体系中,人是出发点,也是归宿。他说的人,既不湮没在诸如“阶级”、“人民”等形形色色的特殊范畴或集合概念中而变得子虚乌有,也不附着于某一群体上,非得靠着成为一条巨龙的部分才能获得某种价值感。罗尔斯的人,是作为独立的价值主体和利益主体而挺立的个人,但这挺立着的个人又因其目标、状况、时态不确定而具抽象特征。正是个人概念所包含的独立主体意蕴和抽象性,确保了由此演绎出来的原则是公正的和普遍有效的,它具有融通现实中不同的个人目标的亲和力,能把每个人的利益包含在一个互利互惠的结构中。因而,以个人为出发点的立场也是最广博的立场,相反,从整体出发的原则漠视个人权利,具有偏向占据社会有利地位的群体的狭隘性,运作起来往往维系着一种畸形社会结构:好处被一部分人享用,代价和牺牲由另一部分人承受,而且被选中来付代价作牺牲的往往是处境最不利的群体,因为这些人最缺乏保护手段来使自己不被牺牲。有关出发点的深刻哲理,或许是罗尔斯给我们的最重要启示之一。
编辑:陈心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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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被忽视的先驱——边沁功利主义舆论思想阐释
原创: 徐蓉蓉  国际新闻界  2019-02-01

徐蓉蓉,重庆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本文受重庆大学人文社科跨学科研究项目“网络公共事件中的图像传播与视觉修辞”(项目批准号:2018CDJSK07XK08)资助。
作为经典民主理论的重要代表和功利主义哲学的奠基者,边沁(Jeremy Bentham)从他的“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这一功利原理出发来阐述其民主思想,他坚持“人民”在统治和被统治中的重要作用,强调个体选民、多数人统治和公共利益(边沁称之为“普遍利益”)。然而,现代学者对此表示质疑,认为“每个人都是自身利益的最佳判断者”的论断是不现实的,群体中的个体并非总是以公共的善为向导(勒庞,2000;桑斯坦,2005;博曼,2006);它对人民过分关注而对少数精英和选举制度之外的权力与影响力关注太少(韦伯,2009;熊彼特,1999;萨托利,1993);它还忽视了媒体操纵和专家权力的当前问题(李普曼,2006;拉扎斯菲尔德,2012;哈林 & 曼奇尼,2012);甚至一些同时代的人士也认为:边沁赋予了人民过大的权利,存在多数暴政和舆论专制的危险(伯克,1998J.S.密尔,1859;托克维尔,1997)。本文认为,上述对边沁及其经典民主理论的批评是不符合实际的,由于对边沁作品缺乏普遍而详细的关注,现代学者极少考虑边沁民主理论中的一个激进而重要的因素——公共舆论——的影响。基于此,本文重新回到边沁所处的时代,从其民主理论出发去探究其功利主义舆论思想。本文发现,与多数传统理论家试图揭露和避免公共舆论的最大危险不同,边沁视公共舆论为民主社会的内在进步力量,并试图发挥其实现共同体福祉的最大优势,作为舆论研究的先驱者,边沁的舆论思想是现代舆论学研究不易察觉的理论端倪。
边沁基于舆论的功能提出的舆论观念似乎与传统舆论思想并无不同,与现代舆论理论也存在很大相似之处。但是,边沁舆论思想的创新之处在于:与其他启蒙思想家从抽象的价值来阐述舆论不同(洛克,1983;卢梭,2003),他第一次从现实的个人利益出发来界定公共舆论,并使之成为真实存在的事实和促进和平改革的社会力量;他还创造了“公共舆论法庭”这一重要术语,提出将其作为公共舆论的实际运作机构,将公众的角色与选民的角色相媲美,这大大提升了公共舆论法庭作为一个与法院相匹敌的司法权威的重要性;为了充分发挥公共舆论的道德制裁力量,边沁还特别强调公开政府理念和新闻出版自由思想,认为它们是将公共舆论法庭的道德制裁转为可见行动的制度基础,这表明边沁是早期的、狂热的监督国家的倡导者,边沁舆论思想的独创性和激进性远超同时代人士;从现实来看,边沁的功利主义舆论思想与当代舆论研究的诸多议题也有着重大相关性,如理性无知、多数暴政、信息失真、专家权力、媒体对信息的操纵以及公共领域的协商,等等。对于当代舆论研究的理论家和实证者而言,边沁的舆论思想是一个绕不开的论题。
公共舆论的渊源——确定的个人利益
按照边沁的功利主义原理,公共舆论是“最大程度上最有利于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的意见”(Bentham198968),它反映了共同体福祉,在最高程度上符合普遍利益。边沁预设了如下重要前提:首先,人是理性、自利的行为者,每个人“从根本上是利己主义的”,每一个理性之人只能代表自己而不能代表他人,因而每个人是其自身利益的最佳判断者;社会就是由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的个体组成,共同体的利益只有在被认为是构成其成员的个人利益的总和时才确有意义,否则它只是个虚构体。其次,人的自利本性并不排斥他(她)具有利他动机的可能。随着社会经济文化环境的改善和人的需求的增加,人会逐渐意识到他人利益和共同体利益的存在,并将它们与自身利益联系在一起(波斯特玛,2014416-420)。最后,由于每个人的意见是由他关于自身利益的正确观念所决定的,因此,凭借利己又利他的个人动机,个人利益由个人自决将导致最佳的社会结果,代表了大多数人意见的公共舆论必将符合普遍利益。边沁从健全理性的人性论出发得出的“个人利益从长远来看与他的普遍利益相一致”的假设成为其民主制度设计的重要因素之一,它引发了现代民主理论的强烈共鸣,也使边沁备受争议。
首先,理性的个人能否正确认识自己的利益?边沁预见了公共舆论可能对下层阶级的不利影响,但他乐观地认为,人性中的利他动机会使得中上层阶级具有对下层阶级的不幸表示同感的可能(波斯特玛,2014421),从而有助于下层阶级利益的实现。当代民意测验也肯定了边沁的设想:在公共生活中,受过良好教育的选民更有能力去为那些真正需要的多数群体谋利(卡普兰,2010191)。但是,边沁并未寄望有能力的少数群体提供的公民教育的效果,因为与开明的公共舆论具有更大关联的是建立一个信息彻底公开的开放政府(Bentham1983),它不仅能够对统治者问责,还能最大限度地减少个人正确认识自身利益的困难,这可以从开放的民主政府这一政治安排中得到保障。
其次,对个人利益的正确认识能否导向共同体的福祉?对于“共同体福祉”这一东西,政治理论家熊彼特(1999372-374)直斥它根本就不存在。即便存在,现代心理学的研究也在质疑边沁的假设,认为它过滤掉了公共舆论中个体和群体心理复杂多变的事实(勒庞,2000;莫斯科维奇,2003;霍弗,2011):人对个人利益的理解千差万别,对共同体福祉的认识也可能意指不同的东西,人们如何从中鉴别出反映普遍利益的公共舆论?作为糅合了感情和理性的复杂动物,在公共生活中,个人如何能够完全避免个人情感、多数人一时的观念或纯粹的个人利益,来为共同体的普遍利益让路?本文认为,上述批评仅仅是部分正确的,因为它们忽视了边沁所处的时代病症:1718世纪弥漫于欧洲的企图哄骗的传统习俗和政治权威,正压制着个人理性力量的行使。虽然现代理论可以证明个人理性地理解共同体的利益所固有的困难,但是一个进步的理性主义者一定会捍卫边沁的立场,那就是引导人们摆脱对超验的历史神话的教义式服从,从现实的功利原理出发,运用自主的理性去反思和洞察共同体的政治与道德原则。因此,边沁论证的现实意义在于:它运用了一套新的思维方法对现有社会进行激烈地批判,其目的在于检验现有制度的功用,并为其提供一套客观的评价标准。
最后,如何处理个人利益与普遍利益可能存在的冲突?边沁提出的解决方式是遵从多数原则和流行意见,如果牺牲某些人的利益有助于达至共同体的幸福,那么这种牺牲就确有必要(斯科菲尔德,201055)。但是,边沁并不是在为私人道德提供建议,而是在为立法和政府艺术制定指南。边沁的意思是,从创造一个良好社会的政治策略出发,立法者和民选官僚无权将自身偏好(边沁称之为邪恶利益)凌驾于其他人的利益之上。因此,边沁的立场是在政治上与传统、教条主义以及特权阶级战斗来捍卫理性(海萨尼,201144);作为一种公共哲学的功利主义,它为公共政策和公共事务提供了规范性引导,是公共生活而非个人行动的恰当指南(Goodin1995)。
公共舆论的审查对象
——全面而彻底公开的政府信息
对法国大革命的反思使经典的民主理论家们常常将民主制度的负面价值归咎于多数暴政和舆论专制(伯克,1998J.S.密尔,1859;托克维尔,1997)。边沁也密切关注了法国大革命,曾直言无政府状态是个怪物,民主体制是另一个(哈特,201575)。但与同时代的思想家们不同,边沁相信民主制度的最大危险是来自少数统治者的邪恶利益的影响。边沁认为,在宪法制度内实现人民主权能够避免多数暴政,而在宪法制度内建设一个高度称职的政府能够避免少数人滥权。代议民主制就是这样一个设计良好的政治制度:一方面它通过选举和立法“剥夺统治者可能谋取私利的部分权力,但允许他们保留能够实现他们与被统治者共享目的的那部分权力”(Schofield1991-199247),促使他们对人民负责。另一方面,它的最大优势在于使统治者有责任将自己的行为彻底向公众公开并为公众讨论,从而使其掌握的最高权力受到限制,这就为公共舆论评判和审查政府行为提供了制度基础。
为了实现公开性的目标,边沁在《宪法典》中对政府机构的建筑进行了设计,即将首相办公室与部长办公室布局为月牙形,以方便接见公众,并设计了专门的公共等候室,以方便公众看见和听见办公室内发生的一切事情。在更为著名的全景监狱方案中,边沁将号舍布置为方便监视者时刻监视犯人,而犯人却对此一无所知,监视者可与每一个囚犯交流,而其他囚犯也对此一无所知;并鼓励公众参观全景监狱,这样,囚犯和监视者的活动又受到公众审查(Bentham1983441-450)。边沁设想,通过将统治者的行为最大限度地向公众公开,公众可以自由地讨论政府行为,不受操纵的人民将变得越来越成熟,公共舆论也将越来越符合普遍利益。
然而,边沁似乎夸大了信息公开对公共舆论带来的好处,边沁没有进一步回答:在竭力愚民的政府体制下,如何形成开明的公共舆论?当代议民主制下的政府信息公开蜕变为意识形态的政治宣传,公共舆论是否具有被操控的危险?现代民主实践似乎也在证明:受精英集团统治的民主政府在一定程度上是限制公众参与的(熊彼特,1999389),权力精英所掌控的权威机构正在通过对大众意见的渗透,逐渐成为官方意见和暗箱操纵者(米尔斯,2004386399)。并且,随着晚近资本主义社会公共领域的重新封建化,公共领域日益被政党、利益集团所操纵,信息公开成为政府政绩宣传、树立权威和政治家展示个人魅力和政党拉选票的场所(哈贝马斯,1999234-235)。但是,纵观边沁的论述,我们可以发现,边沁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仅仅是一个监管的概念,即“它应该作为公众对国家不信任的监督机制来实施。”(Bentham1994581)他试图从制度设计的视角证明对政府的不信任是良好民主政治的重要支柱,并认为,政府信息公开带来的主要好处是向公众提供关于政治问题的信息,而不是公众对理性讨论中形成的开明判断的贡献。换言之,与政府信息公开不一定带来公共舆论的开明相比,边沁更关注公共舆论本身的力量——廉洁性或不可腐败性,这是政府天然不具有的。正是有了公开性,明智和诚实的立法者永远不会试图逃避舆论的谴责,因为他们无所畏惧;那些有不道德企图的人却恰恰害怕通过公开性将他们的行为公之于众。同时,公开性确保了公众对其立法者的信心:“怀疑总是与神秘相伴……黑暗中制定的最佳计划,会在公开性的支持下引发更多而非最糟糕的恐慌。”(Bentham1994582
公共舆论的运作机构——公共舆论法庭
为更好地发挥公共舆论对政府信息审查的功能,边沁引入了公共舆论法庭这一术语,它是公共舆论的运作机构,在《反对恶政的保障》中,边沁确定了公共舆论法庭作为“非官方司法”的特征(Bentham199054),目的是为了使公共舆论的所有成员都能如法官那样评判掌握政治权力的人,具有类似于“官方司法”机关作出判决的意味。边沁认为,舆论法庭是一个虚构的实体,但它是一个有用的虚构的实体。虽然这不是一个真正的法庭——没有组织化的实体,没有固定的成员和实体性的规则,但它的成员都对国家公职人员的行为感兴趣;它独立于官方组织,形成了一个真实的判断以及与此判断相对应的意志,它对官员产生了真正的影响,民众在其中对其进行道德制裁的惩罚和奖励(Bentham1989283)。
接着,边沁进一步论证了这个由无定形的群体组成的机构所发挥的作用。首先,边沁对公共舆论法庭中的角色进行了概念澄清,区分了“公众”与“选民”。前者是一个由能就有关问题进行交流的人组成的知识共同体;后者是被动共存的个体的总和。其次,边沁对舆论法庭的运作流程作了大致的说明,即作为共同体中的每个成员会将自身所关注的公共事务划分为若干主题,不同的阶级也会组成小组委员会,任何人可以听取立法机关或法庭的辩论,与政府交涉,或参加讨论政治问题的会议(Bentham198336-39)。再次,边沁认为,作为一个虚拟的司法机构,尽管其审议工作没有集中组织起来,但它仍然对公职人员的行为适用了一些非常像法律的东西:包括通过新闻业收集并评估与公共问题有关的信息,审查滥权的公职人员,并通过投票表达自己的意见。
边沁对公共舆论法庭的假设暗指每个公民都有能力就每天的紧急事务形成自己的政治观点,这似乎对公众的政治慎思能力给予了太高的期望,当代研究表明,20世纪的公共舆论并未实现边沁的“个体”与“集体”相统一、公共舆论与普遍利益相吻合的愿望。
一方面,20世纪晚期以来,随着西方各主要发达国家社会经济领域中生产与消费的无限扩张和政治领域中社会与国家的分离,人们对公共领域的参与日趋衰落,而远离公共领域的私人生活领域日益彰显,公共领域日益被垄断公共权力的主权国家所掌控,公众逐渐从舆论的主体沦为舆论的客体。另一方面,个人在公共生活中的理性行动并不一定带来理性的结果,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囚徒困境”;而且,在复杂多变的现代社会,由于高昂的信息搜寻成本,无人可能或者愿意获取复杂运作所需要的全部信息,公众可能选择只获取特定的部分信息并保留对其他信息的无知(柯武刚,史漫飞,200065);这种理性无知和内部人专长打开了民主失灵的大门(卡普兰,2010116-117),导致少数人对多数人的剥削成为一个系统性趋势(奥尔森,199529)。
但是,上述研究不足以成为批评边沁的理由,因为边沁始终强调的是公共舆论作为一种“反作用力”去防止公共利益被统治者邪恶利益所误导,这就是为什么在谈论公共舆论法庭的四项职能时,边沁强调前三项职能(信心收集、审查和执行)而不重视第四项职能(改善建议)的原因。边沁始终认为,公共舆论的力量不在于它有多正确,而在于它在多大程度上反抗了不正确。
公共舆论法庭的决策机构
——自由的新闻业
边沁大大提升了自由的新闻业在民主社会中的重要性,因为它与公共舆论的运作密切相关。边沁写道:公共舆论的力量发挥离不开发现、写作、印刷和传播,其中最重要的手段是出版,尤其是报纸的出版(Dor2000260-261)。边沁对报纸编辑重要性的认可仅次于首相之于政治功能的重要性的认可,因为首相是推动“政治制裁的机器”,而报纸编辑是推动“道德或民意制裁的机器”(Bentham199044-46)。
在边沁这里,公共舆论和新闻自由的关系是显而易见的——新闻界是“公共舆论的裁判所”。在这个裁判所,边沁将报纸编辑设想为一种法官:与法庭收到对政府官员的控告相对应,报纸编辑也会收到公众对政府官员的控诉;法庭接下来要收到被告的辩护,并搜集和保全那些来自控辩双方的证据,报纸编辑也要收到来自记者的信息,刊登被控官员对指控的答复——忏悔或否认,或提供证明其行为的论证,其中涉及证据的论证可以被公听;法庭将最终作出判决并发布命令执行之,而报纸编辑也会就相关事宜作出自己的决定并发表它,通告公众,如果编辑得出结论说被控官员作出了不名誉的行为,就等于法庭作出了有罪判决(斯科菲尔德,2010347)。
在边沁的设想中,新闻业发挥着政府信息的传播者的角色:新闻界积极地获取信息,揭露事实和真相,公众从事实和真相中形成正确认识自身利益的观念,以更好地参与到政府事务中来。然而,到了19世纪中后期,边沁乐见的报纸投入资源宣传政府活动,产出政治新闻的愿景并未充分实现。
首先,新闻自由与新闻公正并不是一回事,报纸编辑也可能有偏见,它可能在某个特定的问题上采取任何立场。不同的媒介在新闻和时事报道中可能体现不同的政治取向,媒介与政党或其他类型机构(如工会、合作社、教会等)可能存在的组织化联系表明,媒介具有被自身的政治面貌所塑造的倾向,而在一个多元主义的政治体制中,媒介体制作为一个整体必须满足各种社会或政治团体的需要(哈林 & 曼奇尼,201227-29)。
其次,20世纪以来,媒体技术的发展和以消费主义为标志的后现代潮流使得印刷术统治下的公共舆论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新闻媒体可能同时受到政治工具化和商业化的威胁(哈林 & 曼奇尼,201237)。媒体的商业属性不仅影响素材的编辑,而且影响直接的新闻报道。报纸是商业而不是公众舆论的产物,媒体收集信息可能不再取决于信息是否在影响政府决策和行动中所起的作用,而要同时考虑其商业价值。因此,边沁对于今天媒体进行信息生产和消费的因素是无法理解的。
再次,现代媒体发挥公共辩论的功能是有限的,“新闻机构的力量不足以逐版逐篇地提供公众舆论的民主理论所需要的知识规模。”(李普曼,2002285)大众媒介对增强和激励大众的讨论的帮助很少,它们更多的是在大众社会中将他们转变为一种媒体市场(米尔斯,2004394)。而来自“权力精英”(米尔斯,2004)的信息的“两极传播”(拉扎斯菲尔德,2012)则逐渐将公众排斥在一个顺从的、不重要的舆论之中(诺依曼,2013)。并且,信息传播中的受众事实上是无数以匿名方式存在的个体,他们对外部世界的知觉要受到个体差异和社会环境的暗示,不能完全表现自身的理性和思维活动,从而限制了媒介改变态度的力量(霍夫兰 & 贾尼斯 & 凯利,20152)。
可见,现代新闻业的发展格局早已迥异于边沁时代的报刊业境况,它逐渐由为公共舆论服务的力量发展为具有自身特殊利益、比个体公民更为强大的资源;它和其他权力一样,可以被用来作为滥用权力的工具;它既不是脱离于其他权力的自主性权力,也不是具有平等机会表达意见的“自由市场”的产物。不可否认,边沁关于自由的新闻业的乐观图景掩盖了这样一些事实,这是边沁理论的缺陷。然而,边沁理论的先锋意义在于:它为新闻业作为公众监督政府的“看门狗”概念提供了一定的知识基础;它视自由的新闻业为“对政府权力的必要审查和实现个人幸福的重要手段”的观点,仍然是检验媒体道德的依据;而当代理论对新闻业的所有批评恰恰是力图重振边沁在十八世纪末引入的自由的新闻业的概念。
结语
尽管20世纪以来的理论家对公共舆论的认识已经远远超出了边沁所能想象的范畴。但是,我们不能否认边沁作为舆论研究先驱者的角色。边沁舆论思想中对“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利益”的辩护使得共同体的善建立于个人对自身利益的正确理解并将个体利益最大化的多数决程序基础上,他创立了一种用行动(而非理念)来重视公共舆论,为现实的公共福祉作出相应的政治决定的制度安排;边沁舆论思想中的靠信息公开来宣传政府行动,靠出版自由来开展公共讨论和自由辩论的观点对后来的协商民主理论提供了一定的知识基础,他对“公共舆论法庭”概念的引入和对舆论仲裁职能的描述也隐含了培育现代公民的公共精神的思想;作为最早将公共舆论与政治选举联系起来的理论家之一,边沁促使对公共舆论的关注点从抽象的政府权力合法性转移到现实的投票和公共决策过程,这为20世纪通过民意调查方法来考察公共舆论的研究奠定了基础。
本文系简写版,参考文献从略,原文刊载于《国际新闻界》2018年第12期。
编辑:陈心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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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2-8 20:49:59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维特根斯坦:人生的境界和人性的边界 2017-12-10 09:03哲学/宗教/英国

维特根斯坦
当第一次来到海边,遥看浪逐天际,你会无语;在夜晚凝视天空,满眼星汉灿烂,你会沉默。这是因为大海的浩瀚和和星空的深邃,超出了你理解和想象的极限,以至于你无法找到合适的语言来表达它们在你心中引起的震撼和感动。当你提笔想写写维特根斯坦的人生故事的时候,相似的感觉也会涌上心头。
维特根斯坦最为人所知的,无疑是他卓绝的智力。他是一个天才:十三岁就制造出了缝纫机,设计过发动机,做过建筑师,当然,最重要的,是一手缔造了两个完全不同却都有巨大影响的哲学学派。仅这一条,足以使他跻身于最伟大的思想家之列,而他的哲学也是长盛不衰的话题。与此相对照,关于他62岁的人生,虽然也有许多美好的故事在坊间流传,却可惜大都流于东鳞西爪的趣闻。事实上我一直没有看到把维特根斯坦的人生故事讲得很棒的文字,足以展示他独特甚至古怪的个性当中光芒四射的棱角,凸显他由巨富而赤贫的一生所具有的神话般的品质。没错,维特根斯坦一直认为自己的思想和自己的生活无关,并且一贯对旨在以他神奇的人生故事来装点他的哲学的企图不以为然,我却认为他的人生确有超出他哲学以外的意义,因而是另一本也值得钻研的书。他的哲学和他的人生这两本书,不必然互补却可以都很精彩,它们可以分开来读。
同时我也承认,当试图从理性的角度来解读维特根斯坦的人生的时候,我们很可能陷入了一个维特根斯坦深恶痛绝并与之战斗了一生的陷阱,即蓄意或无意地,有罪或无辜地闯入了他认为不可言说只能显示的人生中涉及认知,情感,道德和宗教的某些领域。不过,我不自认为是维特根斯坦哲学的信徒,所以也不认为对他的人格世界我们必须保持沉默。相反,我相信维特根斯坦的一生,无论从人性,道德还是宗教的视角,都是一个有趣并且极富启迪意义的思索对象。我相信他的活法,赋予了“活着”几分新的意义,使他从已经逝去的人们当中脱颖而出,却给活着或将要活着的人们竖起了一个楷模。
有趣的是,不讲他的哲学而讲他的人生,却终究难免仍然带有哲学的意味。因为,如果可以用罗素式的说法,把“人性”看成人类所有特质和可能的生活方式的集合,那么,在我看来,维特根斯坦展示了一种完全与众不同的人生态度,因而在扩展“人性”这一概念的内涵和外延方面,做出了独特而无可替代的贡献。可以说,维特根斯坦个人的人生境界使我们有可能在高度和维度的某些方面重新界定普遍的人性的边界。这就像李白杜甫的诗歌定义了“唐代文学”这一概念—没有李杜的唐代文学应该是另一番模样吧。
尘世的负担
维特根斯坦出生于一个当时欧洲最富有的家庭之一。他父亲是奥地利钢铁大亨,同时也是非常成功的投资人,在奥地利富甲一方。他极富音乐修养的母亲把他们家在维也纳的豪宅变成了上流社会文化精英的中心,人称维特根斯坦宫殿,勃拉姆斯,门德尔松和马勒都是家族的挚友。应该说,维特根斯坦是名正言顺的富家公子。如果在当下,按照流行的戏码,凭着富家公子的名头,他早变成了全民追捧的偶像了。 然而维特根斯坦注定却是这个富豪之家的叛逆,他对这个家庭一直都有距离感,一生都在刻意的淡化甚至隐瞒自己的家世,对这个显赫的家庭所能带来的无论是社会影响力,人脉还是财力上的任何益处,他都坚决地拒绝,其决绝程度,只有中国文革中家庭成员的划清阶级界限可以与之媲美。只是,文革之划清界限是与被迫害者切割以自保,而维特根斯坦的划清界限是与财富决裂而自清,两者在道德上并无共通之处。至于为什么维特根斯坦要和家庭保持疏离,并没有一个公认的解释,但应当不是基于某种道德的或意识形态的原因。我觉得还是数学家拉姆塞的解释最靠谱:他从小接受的教育赋予他一种严苛的律己精神,绝不接受任何不是他自己挣来的东西。当然,更可能的是,他一生都沉浸在他卓越的智力带给他的精彩的精神世界里,世俗世界的七七八八的东西根本从来没有进入他的法眼。
维特根斯坦家族照
维特根斯坦对金钱似乎有洁癖。总的说来,他对金钱有一种其他人都不具备的超脱,由金钱激发出来的种种情绪上的冲动,就像对金钱的渴望,得到金钱的兴奋,拥有金钱的得意或失去金钱的恐慌等等,对他而言都是全然陌生的感觉。而这可不能简单地归结为他生而富有。在一战开始前他在剑桥跟罗素学哲学的日子里,维特根斯坦一直是很有钱的。他为自己挑选的家具时,对款式和质地极尽挑剔,剑桥家具店里的东西他都看不上,最后是定制了家具,一副富家子弟的派头。他和挚友品生特到挪威的旅游的所有费用都由他一手包办,这使得不用花一分钱的品生特觉得这次旅行像梦幻般美妙。1914年,维特根斯坦主动联系素不相识的出版人费克尔,表示愿意出资10万克朗援助“缺乏生计的奥地利艺术家”。当时的10万克朗相当现在的50万英镑,那可是一笔让费克尔喜出望外的巨资。当费克尔满怀感激地来见这位慷慨富有的艺术保护人时,他那模样是令人心悸的孤独:金钱似乎从来没能为他带来他想要的快乐。一战开战后,维特根斯坦志愿加入奥地利军队开赴对俄作战前线。在服役期间他购买了25万克朗的奥地利政府发行的战争债券。没人会想到,这样的大手笔,竟然出自一个正在前线冒着生命危险,忐忑不安的志愿兵!
金钱只是一个富豪之家的显性资源,通常与之同来的还有数不清的隐性的社会资源,它们可不是那么容易摆脱掉的。一战结束后,维特根斯坦和其他五十万奥地利士兵一起,成了意大利的战俘。在战俘营里他认识了画家德罗比。德罗比提起他曾为一位维特根斯坦小姐画过像。当维特根斯坦说他见过这幅“我姐姐的肖像”时,德罗比睁大了眼睛,“那你是维特根斯坦家的啰?” 很明显,那时的战俘维特根斯坦看起来一点儿不像有钱人家的公子。为了把他尽早从战俘营弄出来,维特根斯坦家通过梵蒂冈的关系派来一位医生为维特根斯坦做了体检,而后宣布他的身体状况不适合呆在战俘营。维特根斯坦偏偏拒不接受这项特权,对当局坚称自己身体完全健康而选择和其他人一道继续留在原地。一战结束从战俘营出来,当维特根斯坦回到维也纳维特根斯坦宫殿的时候,他是整个欧洲最富有的人之一。然而仅在一个月之后他就几乎一无所有了:他遣散了自己名下的所有财产,并且在法律上堵住了收回它们的所有可能。为了生计,维特根斯坦决定成为一个偏远山区的乡村小学教师,为此,快三十岁的他成天和一帮十七八岁的孩子一起坐在板凳上听师范老师授课。师范老师偏偏对他的姓产生了兴趣,问他是不是富有的维特根斯坦家的亲戚。他回答说是。老师似乎并不满足,又问:“是很近的亲戚吗?”维特根斯坦只好回答:“不很近”。没人知道那一刻维特根斯坦脸上的表情和心里的感受,不过从后来他写给罗素的信上看,这类事情让他烦死了,不是因为人家看不上他衣衫破烂一贫如洗的样子,而是因为他为了打发这些无聊的问题被迫没有说实话而引来的道德上的挫败。
从志愿脱富致贫的那时起,直到他死,他手头从未有过很多钱。1919年,维特根斯坦需要去海牙面见罗素商讨《逻辑哲学论》的出版事宜,但他没钱买票。一直为这本书的出版前后张罗的罗素自作主张,把维特根斯坦留在剑桥的家具统统搬到自己家,算是把它们买下了,并以此为由头给维特根斯坦筹了100 英镑,这才使得这场会面得以成行。两年后,罗素为邀请维特根斯坦到伦敦又为这批家具追加了200英镑作为路费,说是这些家具实在太好不忍占维特根斯坦便宜,并且恶作剧地告诉极爱整洁的他,很快自己有个孩子会出生在他的床上。1923年,拉姆塞到维特根斯坦教书的山区去看他,发现“他非常穷,起码他过得很节约”,墙上刷了石灰的房里只有一张床,脸盆架,小桌和一把椅子。早饭只有难吃的粗面包,黄油和可可。生于富豪之家而绝不依附于家庭,靠自食其力生活,应该是一件令人敬佩的事情吧,但这种在我看来值得敬佩的品行,维特根斯坦觉得如此自然,他津津乐道的是和朋友外出旅行没钱只好为人打短工钉木箱挣钱之类的事情。可以说,在这个生而有钱的人的生活中,金钱从来没有占据十分重要的位置,而这绝不是那些大权在握的统治者籍此自我标榜时的假清高。
家庭门第和社会地位,历来是隔绝社会纵向流动的藩篱,而冲破这种藩篱的勇气,往往成就一些或悲或喜的故事。在社会学上,不同社会层级之间流动的频率,常常被用来衡量一个社会的开放程度。不过,这种在其他人生活中和社会学意义上影响如此巨大的社会分层,在维特根斯坦的眼中就像从来不曾存在过一样。对这个著名的哲学教授来说,从事体力劳动不仅从来不是惩罚,而且几乎就是他认为体面的唯一生活方式。在终于摆脱了家庭的光环或阴影之后,维特根斯坦于1929年重返剑桥,这时他的学术声望,已经超过了他的导师罗素,他成了西方哲学界的领军人物,剑桥最具人气的教授之一。
不久,二战爆发,为了躲避纳粹对犹太人的迫害,维特根斯坦加入了英国籍。那时,伦敦处于德国战机的狂轰滥炸之下,普通民众在战火和瓦砾中顽强地坚持抗战。不愿意置身事外的维特根斯坦觉得在战火之中做哲学是件荒谬的事,所以离开了三一学院的教职,选择去做一些最卑微的体力劳动。在申请成为救护车司机未果后,他去了伦敦一家医院做勤杂工,负责把药品从药房分发给伤病员,几周后又被调往实验室去配制软膏。这两份工他做得如何是见仁见智的事:据说他把药递给伤病员的时候总是同时建议他们最好不要吃这份药,我想伤病员一定被他搞糊涂了;直到他去世十几年以后,医院的工作人员仍然记得他配制的软管是最好的。这一点都不奇怪,因为这个哲学家,本是一个集德意志工匠精神,工科男的出身和工程师素质于一身的人物。他隐姓埋名来到医院, 不过后来,医院的人们还是知道了他的身份,把他称为 “教授” 。对已年过五十的教授来说,医院的体力工作是艰苦的,一天下来,他往往累得几乎走不动路。然而他一直坚持着,他在给朋友的信中写道: “像一个骑自行车的人一样,为了不倒下我不停地踩着踏板” 。尽管那是一个艰苦的年代,人人都很不容易,然而坦率地说,如果不是出于他一贯的自律和责任感的话,他并不是非得如此。这位著名教授,一生当中也做过花匠,木匠,小学老师,看门人,工程师,药剂师,等等。对他而言,所谓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的差别,不是一个在理想世界里应当被消除的社会顽疾,只是一个人心里毫无意义的魔障。或者你也可以说,他根本就是一个生活在未来世界里的人。
1949年,维特根斯坦得知自己患有癌症后,清点了自己的积蓄,那笔钱差不多够他过两年。对此他也不是特别上心,“那之后会发生什么我还不知道,也许我反正活不了那么久。”到了他生命的最后岁月,他的积蓄快要告罄,为此他的学生兼朋友马尔科姆为他申请了洛克菲勒基金会的资助。然而在给基金会的信中,维特根斯坦坦白地详述了六条自己不容乐观的身体状况,并总结道:“以我目前的健康状况和智力上的迟钝,我不能接受资助。”我常想,一个人得有多自尊多清高,才能和钱这么生分啊!在我看来,世上再没有谁比维特根斯坦更有资格获得洛克菲勒基金会的资助了。事实上,正确的说法应该是,洛克菲勒基金会本该有机会获得资助维特根斯坦的荣幸的,如果不是维特根斯坦执意自我剥夺资格的话。
幸运的是,维特根斯坦的晚年一直到去世都被朋友和学生照顾呵护,贫穷并没有伤害到他的身心。和休谟一样,维特根斯坦死得很坦然。
我对于金钱和财富抱有足够的尊重,我相信它们是人生成功的重要标志。然而,现在流行的有关于金钱的看法要强势很多,金钱已经成了度量一切成败的标准。如果不是百万富豪,你是不可以对金钱有所不恭的。对于这种金钱拜物教的流行我一直心有不甘,总盼望人生在世还有什么别的追求可以和它抗衡,因此维特根斯坦让我特别感动特别感慨。毕竟有这么一个人,够独立够强大,执着于自己的理念,一心只做自己热爱的事情,不戚戚于贫贱,不汲汲于富贵。那份超越,清高和潇洒,为人性的世界注入一股清流,使人的形象变得更加丰满而美好。所谓“天才”,也许就是这样定义的吧。
人间的冷暖
罗素和维特根斯坦的多年交往永远都是一个令人神往话题。没错,这个故事有一个童话般美妙的上半段,而下半段则透着世态炎凉的味道。很多人因此把两人后期的分歧和不和看成两人关系的主旋律,而把前期的美好只看成是必定要被主题冲淡的序曲,看成人生无常,人性荒芜的又一个例证。我不这样看。哲人的思想成长各有路径,曾经相伴同行的哲人分道扬镳,正如美人迟暮容颜老去,是令人伤感却正常不过的事。我们知道,不管是罗素还是维特根斯坦,在暮年回首自己一生的时候都满怀感恩之心,因此,我看不出把这段也许是两人毕生最重要的友谊简化成平庸的师生反目如何能与两位哲人对自己整个人生的美好总结相匹配。我相信,以欣赏和赞美的心来看待这两人的历史性的友谊,是一种更加富有建设性的立场,因为毕竟,除了苏格拉底和柏拉图,哲学史上还有哪对师生关系可以与罗素和维特根斯坦的友谊相比呢?
1911年罗素和维特根斯坦的相识,对两人都是恰逢其时。刚刚出版的耗时10年写成的《数学原理》几乎耗尽了罗素的创造力,他迫切地希望找到一个传人,来面对自己尚未能解决的一些难题。而年方22岁的维特根斯坦终于弄清了自己满腔哲学热情的突破口非弗雷格和罗素开创的数理逻辑莫属。师徒的对接几乎是无缝的:维特根斯坦未经引荐就径直闯到罗素家中而罗素毫不见怪;罗素只看了第一眼维特根斯坦的文章就断定他是哲学天才;罗素的认可把维特根斯坦从自杀的倾向当中解救出来; 维特根斯坦一到罗素的讨论班就霸占了班级讨论……在罗素面前,维特根斯坦就像一个任性的孩子。下课后他缠着罗素不放,一直跟到他家里,甚至在罗素换衣服时也不离开。据开明的罗素记载,他可以在罗素的房间里像野兽一样来回绕圈,一连三个小时一言不发。当罗素问到:“你是在思考逻辑还是你的罪孽?”他的回答是,两者都是,然后继续他的困兽般的踱步。我总是在试图脑补这个著名的场景,在这三个小时里罗素在干什么?看着他转圈,还是做他自己的事?他不烦吗?在罗素家里维特根斯坦可真不把自己当外人,不过他一点不觉得自己的行为有什么不妥,因为他满脑子都是逻辑。当然他也知道罗素正好欣赏他满脑子都是逻辑,于是乎他确信他有权享用这份欣赏。
由于罗素的名望和他对维特根斯坦的高度评价,维特根斯坦很快成为剑桥的新星。他认识了哲学家摩尔和经济学家凯恩斯。这两人与维特根斯坦的交往都持续到维特根斯坦与罗素断交以后。之所以这样,不是因为维特根斯坦对他们不同,倒是因为他们与罗素不同:摩尔出自本心的善良使他比罗素对维特根斯坦更宽容,几乎到了受气包的地步;而凯恩斯尽管一直是维特根斯坦的最宝贵的支持者,却明智地和他保持着适当的距离,也许是因为他怕自己由于走得太近而受不了维特根斯坦那令人疲倦的对逻辑严谨和道德完美的热烈追求。罗素的青睐也使剑桥的精英社团对维特根斯坦开启了大门,他们开始找上门来对他进行近距离观察。尽管对这类所谓上流精英白眼相看不以为然,维特根斯坦还是终于费神在他们的考察中露了一手,展示了一个天才的才智。但这可不是为了出风头 —— 这类冲动与他的天性格格不入。他这样做只是为了还罗素一个情,因为罗素到处宣传他是如何非同寻常。而这时的罗素,因为想着自己肩头的重负终于后继有人,自认有些变懒了。
在学术上,老师很快就成了学生的聆听者,并且越来越在意学生对自己的评价,两个人友谊开始从伯乐与千里马的抒情叙事向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的华彩旋律转调。随着对于逻辑基础的更深入的讨论,维特根斯坦开始和罗素有了分歧。在讨论罗素的哲学时与老师暴跳如雷地争辩之后,维特根斯坦的痛苦,失望和受伤甚至超过了老师本人。从这里你可以看出他纯净的思考当中没有掺进任何尘世的杂念,这是干干净净的哲学论争。 罗素要面对的挑战要大的很多。作为一个成名的受人尊敬的哲学家,罗素现在要接受一个青年小子的挑战了。 以罗素一贯的潇洒大度,这都不是问题。更大的困难在于,眼看自己呕心沥血建立起来的哲学大厦慢慢地被从底部被侵蚀,罗素慢慢失去了前进的动力:“我写了许多知识论的东西,维特根斯坦对之作了最严厉的批评……我看出他是对的。我看出我再也不能指望在哲学里作根本性的工作,我的冲动被击碎了,就像波浪在防波提上撞成碎片。”尽管如此,罗素依然为维特根斯坦工作的进展感到由衷的高兴。他对维特根斯坦的支持是出自内心的,慷慨大度的,令人敬佩的。后来证明,在容纳别人和提携后进这些方面,罗素比维特根斯坦好得太多。
维特根斯坦很快就对剑桥厌倦了。他忐忑地告诉罗素他想到挪威的某个偏僻海湾去隐居一段时间以便专心整理自己的思路。罗素对这个计划的认同似乎使维特根斯坦如释重负。他去呆了一年,而这一年的隐居成为他日后时常缅怀的一段时光。1914年7月28日爆发的一战把剑桥的哲学家们送进了不同的阵营。凯恩斯投身英国财政部为战争出力,罗素因公开反对战争而入狱。维特根斯坦则自愿参加了奥匈联军站在了英国的对立面。没有人认为维特根斯坦参军是出于爱国热情,有人甚至怀疑他自愿参战只是为了“体面地死去”,这种猜想有他获得的若干次勇敢嘉奖作为支持。 但如果你读过了他在前线的日记,就会知道这种猜想真是无稽之谈。一个更加合理的解释应该是这样:富于宗教气质的,道德上狂热的完美主义者维特根斯坦相信,只有尽可能地靠近死亡,才能激发出生命的内在动力,洗脱自己身上的不洁。“ 当我面对死亡,我应该有机会成为一个体面人”。
在军队里他干过杂务兵,站哨,管探照灯,管过枪械库和车站。1916年3月,终于如愿以偿转到前线部队。很明显他是不适应的,枪炮声使他紧张,因此他的日记里出现了许多励志的给自己加油打气的话,像个初入职场的大学生。这个志愿兵对他的上级没有多少尊敬,“他们多半都像猪”。
如果说在剑桥的学术界他觉得迷失了自我的话,战火和面临死亡的恐惧反而激发了他的哲学创造力。他一边削土豆一边想自己的逻辑论证,把自己比作磨镜片的斯宾诺莎。从他的战时日记来看,他的思维的活跃程度是惊人的,到战争临近结束的时候,维特根斯坦已经接近于完成《逻辑哲学论》的写作。一个就连剑桥校园都嫌过于喧嚣,不得不远遁挪威山林才能收拾起思路的人,却在炮火中在战壕内在战俘营里,完成了一部思路如此严谨,文体如此独特的世界哲学名著,真是一个奇迹。“战争拯救了我的生命, 我不知道没有它我会做什么”。事实上,战争确实在维特根斯坦身上打下了深深的烙印,以至于战争结束后的若干年内,他仍然习惯于只穿军服类的制服。
战争压倒了学术,也隔绝了学者之间的交流。1914年10月,维特根斯坦在自己的前线日记中写到:“过去几天我经常想到罗素。他仍然想着我吗?”罗素也有相似的心境。1915年冬天, 他们曾有一次通信,信中维特根斯坦告诉罗素,他正在写文章,但在罗素看过之前他什么也不会出版。他说万一他死于战争,他会托人把书稿寄给罗素。罗素的回信满心欢喜,他急切地要维特根斯坦立刻就把书稿寄给他。然而自此之后,他们就断了联系。5年之后的1919年,罗素在《数理逻辑导论》的一个脚注里地写道:“我过去的学生路德维希•维特根斯坦向我指出‘重言式’对定义数学的重要性,当时他正研究这问题。我不知道他是否解决了这问题,甚至不知道他是死是活”。这样深沉关切的语调出现在一部数理逻辑的专著里面, 极其罕见。哲学家是理性的代表,而俩位当事人更是理性和逻辑的世界顶尖高手,他们之间这样一种惺惺相惜的呼唤和牵挂,给人带来动人的温暖,哪怕战火也不能阻断。
维特根斯坦的“逻辑笔记”(1914年)的原稿
战后两个人的联系迅速恢复,主要是因为《逻辑哲学论》的出版工作。这部现在享誉世界的名著,当时却像垃圾一样在德国英国的担心赔钱的出版商脚下被踢来踢去。有人想让维特根斯坦自费出版,被他严词拒绝了:“把一部作品这样强加于世界是不得体的。。。写作是我的事,但世界必须照正常的方式接受它”。有眼不识泰山的出版商们的冷淡使维特根斯坦心灰意冷,他想到了自杀。罗素又一次把他救了出来。在与出版商多方联络之后,罗素觉得推荐信之类的东西恐怖怕不够,他得写一片序言才行。于是便有了罗素接管维特根斯坦的在剑桥的家具为维特根斯坦买机票的故事。维特根斯坦飞到海牙,和罗素一起一段一段的读这本书,最后罗素写成了一篇导言来帮助读者理解这本书。罗素的导言并未使维特根斯坦满意,但罗素的名气如此之大,以至于出版事宜竟然因此有了着落。出版商的口气基本上是这样:他们很荣幸出版罗素先生的导言,当然,附带地也乐于出版维特根斯坦先生的文章。为了出版商的这种轻慢作者的态度,罗素曾多次向维特根斯坦道歉。在罗素心里,自己的导言一点不重要,重要的是维特根斯坦的书能付印。终于,《逻辑哲学论》德文版于1921年出版了。这本在哲学史上有举足轻重地位的大作,以期刊的名义,带着扎眼的编辑错误,以拙劣的印刷质量,在种种学术的,人事的,技术的,商业的纠葛的包围之中,终于跌跌撞撞地问世了。作者本人和他的导师兼朋友罗素为了它的出版所经历的挫折所耗费的精力, 现在想想真是令人难以置信。
然而也正是这一年,罗素和维特根斯坦作为朋友的关系宣告结束。事情的起因是他们在奥地利的一次计划已久的,后来证明是发生在错误的时间和错误的地点的见面。那时刚走出战争的奥地利一片萧条,小镇因斯布鲁克找不到合适的旅馆,最后他们合住了一间房:罗素夫妇睡床,维特根斯坦睡沙发。这必定是一个难熬的夜晚再加一个心烦的早晨。他们吵架应该不是因为他们哲学上的分歧。很可能是与宗教和政治有关。维特根斯坦是一个宗教情节很重的人,而罗素是一个坚定的无神论者。这种差别在战前还不明显,但战争强化了它:维特根斯坦战火中带的唯一的一本书是托尔斯泰的《福音书摘要》,是宗教帮助他度过了5年的战争时光;而罗素一直是一个和平主义者,对战争和宗教的批判态度也越来越激烈,也曾为反战坐牢。争论中维特根斯坦一定非常激烈,不过这是他的一贯风格,以至于他自己并不觉得这是一次非同寻常的讨论,事后还给罗素写过两封信。两封信罗素都没有回。看起来,叫停两人朋友关系的人应当是罗素,因为他看出他为自己的定位与维特根斯坦已经没有了交集。
两人虽然不再是朋友,而且对他们的分裂也都开诚布公,但同事和同行的正常交往仍然维持着。1930 年,维特根斯坦需要罗素为他的研究写一份评估报告来申请研究基金。这时的罗素,可谓焦头烂额:两个孩子都在生病,怀着别人的孩子的妻子快要分娩,实验中的罗素自办高中的财务困难,等等。尽管如此,罗素仍然挤出时间听维特根斯坦讲解他的新的思路,对它他既不赞成也搞不太懂, 然后两易其稿写了详细的报告,最终帮助维特根斯坦拿到了基金。是罗素和摩尔主持了维特根斯坦的博士答辩,并且放任那个想拿学位的家伙反倒像老师一样趾高气昂。在维特根斯坦方面,尽管他在朋友和学生面前并不刻意隐瞒他对罗素后期哲学和人生观的不满,但就像他的学生马尔康姆注意到的,在公开场合维特根斯坦对罗素总是毕恭毕敬的,他对其他人可从不这样。这就是两位哲人后期的同事同行关系。是的,他们不再是朋友和知音,但是,在他们之间并没有什么小人反目泼妇撕逼之类的狗血剧情。
罗素在哲学的建树和自成体系方面要逊于维特根斯坦,但罗素年岁稍长且成名略早,因此罗素注定要在维特根斯坦出道的时候扮演师长的角色。应该说,这个角色他做得无可挑剔甚至可圈可点,极富哲学大家的胸怀和英国贵族的风度。也许是因为个人的偏好,我对罗素在演绎师长方面的所做所为持有的尊敬和好感,似乎要比能从维特根斯坦那里看到的要多要高。这或许就是智商和情商的区别。如果说维特根斯坦的智商高于罗素的话,那么他的情商,至少在情商的许多方面,比如控制情绪,认知他人情绪和处理相互关系方面,肯定不及罗素。罗素以他惯有的大度这样评价他和维特根斯坦的区别:“他更清澈,更有创造性,更有激情;我更宽广,更富同情,更健全。”罗素还不忘谦虚了一句:“为了对称我夸大了这一对应,但这有点意思”。在我看来,这番对比还是中肯的。
尼采曾经把生命比作在两个完全相等的虚空之间的火花,介于出生之前和死亡之后的黑暗之间。按照这样的看法,生命的意义超出了生命的起始和终结。我愿意以类似的视角来看待罗素和维特根斯坦的友谊,把他们的友谊放到人类思想探索的长河当中来定位: 在探索人性的无限可能性的跋涉途中,罗素和维特根斯坦是划过黑暗的天空的两颗灿烂的流星。在某一时刻,在某一点上,两颗流星有了交集,他们的碰撞迸发出了绚丽的光芒。然后两颗星各自东西,继续前行。无论从经验的归纳还是慨率的计算上说,两颗流星的相撞或两个绝世天才的相知相惜,都是可遇不可求的事情,一经出现,便成绝响。然而这千载难逢的相遇的意义,并不自动向所有的人展现,你得有一颗感恩的心和一双诚实的眼睛。能够领略到这个历史巧遇的神奇并受惠于它,是一个人的福气。
内心的拼争
如果说维特根斯坦的哲学是以清澈纯净为特征的话,他的内心世界却复杂而多层次, 我很难想象还有谁能比他在内心里有这么多来自家庭,社会和人的天性的压力要平衡。
维特根斯坦生于这样一个家庭:他的家庭极其富有,却是新近富起来的人家。这也许可以解释为什么他对于贵族的风度和品味表现出了略微多一点的关注,不像对其他世俗的追求比如金钱,地位,女色和名望那样不屑一顾。他希望被人看成具有贵族的外表和教养,乐于被人觉察出那些他确实生而具有的贵族气质:热烈,自律,清晰,有责任感。他和家人的关系远谈不上疏远,但回到家里和家人度过的时间总是让他烦恼,因为他认为这是一种对自己正常理性生活的干扰,是生命的浪费。
维特根斯坦又生于那样一个时代:世界格局剧烈动荡,族裔冲突空前惨烈。他经历了两次世界大战: 一战中他是德奥联军的志愿兵在前线对俄国作战,二战中他站在英国一边在后方为对德作战出力。在两次大战中站在对立的阵营似乎并没有给他带来困扰,也许是因为他之参战并不是出于我们视为理所当然的爱国主义情操,而只是听从自己道德的召唤。他在英国生活了大半辈子,也入了英国籍,但他对英国的态度很复杂:对剑桥他从来没有喜欢过;他作为志愿者为反对德国的英军服务,却对英国的战时宣传呲之以鼻,在其中英国被描写得战无不胜,而德国一副挨打的怂样。有一次他的学生马尔科姆谈到了英国的“民族性格”使英国人不会使用暗杀的手段对付希特勒,他是如此光火以至于几乎和马尔科姆绝交。是的,他生气固然与马尔科姆的思维方式有关,但文化对立和族裔疏离也应该是原因之一吧。维特根斯坦的祖上是犹太人,从他的父亲那一辈皈依了新教。由于他从来不认为自己是犹太人,因此他没有犹太身份认同的困扰,但犹太问题对他始终是一个特别敏感的领域。有人甚至辨认出了他轻微的反犹倾向。至于纳粹政权是否认为维特根斯坦家是犹太人,那是另一个问题。
维特根斯坦到哪儿都是一个引人注目的人物。罗素把维特根斯坦看成是所谓天才的完美典范:真情,深刻,热烈而强势。他很独断,有不容抗辩的家长作风。罗素说他表达自己的意见,就像沙皇下谕旨一样,而拉姆塞和图林都不约而同地批评维特根斯坦试图把“布尔什维克主义”引入数学哲学,我猜那是指一种颠覆性的革命,同时带着专横的,排他的,专制的风格。他是性情中人,但做他的朋友却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为友谊而妥协不是他的风格。
和很多哲学家一样,维特根斯坦独身。他应该并不是同性恋,因为他也曾对女性产生过恋情。也许是因为他对在极高的智力层面的充分交流的渴望阻碍了他与在情感层面更为敏感的女性产生共鸣,他的密友大都是年轻聪明心地单纯的男性。他的感情是内指的,在意的是他自己是否爱自己的爱人而不是爱人是否爱他。在这一点上他和罗素完全不同。罗素在与奥特琳恋爱的时候对宗教更为宽厚,因为奥特琳是一位虔诚的信徒,而他因着对她的感情在不知不觉中软化了对教会的敌意。类似这种爱爱人之所爱的事情不会发生在维特根斯坦身上,因为他的感情是更加私密的:他所爱的人对任何他以外的人和事的关注,会被他视为是对他私人领域的干涉从而感到不适和不快。和品生特一起在冰岛旅行时他特地选了一个空无一人的旅店,维特根斯坦很享受这份与众隔离。后来旅店来了第三个旅客,品生特跟新来者进行了交谈,这使维特根斯坦很不高兴。为了避免和新来者打照面,他要求旅店为他们提前一小时开饭,不幸旅店居然忘了。维特根斯坦于是拉着品生特到小镇上去找吃的,可什么也没找到。最后他宁愿在房间里以饼干抵了一顿饭,而且直到第二天才慢慢高兴起来。把这类事情看成是维特根斯坦在嫉妒那是太低看他了,他只是不能容忍因为外人的介入降低了他和密友的关系的品质。他的感情世界正像他的哲学:要么全盘接受,要么形同陌路。
维特根斯坦的一生都为一种道德拼争所主宰。有人达到较高的道德水准,自然而水到渠成,比如摩尔之出于天性,比如康德之出于心中的律令。但维特根斯坦的道德追求是一种搏斗,一种挣扎。对他来说,坦诚地直面自己内心,克服怯弱,避免因骄傲和虚荣而起的不诚实,才是真正的道德。有两个例子很能说明他的道德观。
一次,维特根斯坦和罗素讨论了狄更斯的《大卫 科波菲尔》当中的一个情节: 大卫的朋友斯提福兹引诱艾米莉背弃了她与汉姆的婚约与他私奔,为此大卫很生气。维特根斯坦认为大卫对斯提福兹生气是错误的:他可以难过,却不应该因此放弃对朋友斯提福兹的忠诚。于是罗素问维特根斯坦:如果你和一个女人结婚,她却和别人跑了,你会如何?维特根斯坦说他会很悲伤,但不会愤怒或仇恨。按照维特根斯坦的看法,和一个女人结婚是出于对她的爱,这个初心必须保持。在她出走以后随之而来的愤怒和仇恨,却另有源头,有些来自内心的负面情绪比如你受伤的自尊心,另一些来自外部的压力,比如社会对对第三者的消极看法,已及对于婚约的承诺的通常见解等等。没错,它们都是正常的,可以理解的,但却与你当初的爱没有关系。所谓道德,就是如何排除其他因素的影响而保持初心。此心不渝,是为真诚,因而道德。在我看来,要实践这样的道德生活,需要一颗多么强大的心啊。
除了愤怒和仇恨,怯弱和骄傲也是道德的敌人。1936年圣诞期间,维特根斯坦决定对自己的道德生活来一次外科手术式的清理,与自己过去的不诚实做一个了断。他把自己曾有过的不诚实的行为列了一份清单,奔波于维也纳,剑桥和当年他教书的奥地利山区之间,找到当年的当事人,逐个面对面地忏悔。这些“不诚实”标准非常苛刻,有些简直到了荒谬的地步。比如,曾经,有人告诉他一个共同熟人去世的消息,他做出吃惊的样子,而事实上他早已知道这件事情;他并不是像许多人想象的那样是个处男;他没有纠正人们以为他有四分之一犹太血统的看法,尽管心里知道他是四分之三的犹太人。(有趣的是,他去世后人们发现他的犹太血统应该少于四分之一。)有一件事情则可能比较严重,发生在他当山区乡村教师的时候:他是一个暴躁的老师,不能容忍迟钝木讷的学生,而且出手不知深浅。他曾揪着一个女孩的头发把她拖来拖去,以至于她耳朵流血。他也曾把一个体弱的男孩揍昏过去。后来维特根斯坦被学生家长告上法庭,他却当庭否认了虐待学生的事。这个谎言折磨了他16年。维特根斯坦的忏悔之旅是正式甚至是强势的:每个当事人都事前收到通知,不容推脱,并且预定了时间地点。忏悔很有仪式感,维特根斯坦面对面地跟当事人说话,手里捧着讲稿,通常严肃偶尔激动。忏悔的听众的反应相当不同: 好心的摩尔为他所受的折磨而难过;崇拜他的弗朗西斯感动得一塌糊涂;不明就里的人们觉得有点尴尬。当他辗转赶到山区,登门向那个被他揪过头发的女孩道歉时,此时已经成年的女孩只轻蔑地冷笑着在鼻孔里哼了一声。我相信维特根斯坦那时候一定是很崩溃的。如果真是这样就对了,因为他的忏悔之旅的目的,就是要彻底清除自己的骄傲和怯弱,并由此求得内心的拯救。
每一个人都有不诚实的时候,有一些人事后也都能认识到自己的不诚实,有一小部分人甚至可以扪心反省自我纠正,然而很少人能像维特根斯坦一样,能以这样的决绝,用这种不同寻常的方式把自己的隐秘的不诚实暴露于光天化日之下。他这样做其实只是出于他完全不同的道德观。在他看来,道德并非得自于遵从由外部施于人的信条,道德是人在内部觅得的品质。道德与其说是一种教化,不如说是一种救赎。这种道德观使他对任何忘我情怀和献身精神都满怀敬意,对崇高充满向往。一战后俄国建立的苏维埃政权曾经强烈地吸引了维特根斯坦,牺牲小我以投身于一项宏大的运动从而实现“自我的升华”的共产主义实践似乎在他心里引起了某种共鸣,以至于他产生了移民苏联做一个体力劳动者的愿望。 毫不奇怪,这种浪漫的热情在他短暂的访问了苏联之后慢慢减退了,一个用乌托邦遮掩的极权体制和一个独立的人格之间的不相容,用不了多久就会显现。不过,维特根斯坦对另一种献身精神始终保持着尊敬,那就是宗教信仰。
维特根斯坦的强烈的宗教热忱却是他留给人们最深刻印象之一。“我不是一个信教的人,但我禁不住从宗教的角度看每一个问题”。我猜想维特根斯坦的宗教热情不仅来自他强烈自律的道德观,也来自他对形而上学的认同。在由他和罗素共同催生的,后来变成英美哲学主流的分析哲学运动当中,他是为数不多的对形而上学抱有同情的人之一, 这使他成为以拒斥形而上学为号召的早期分析哲学的一个有些格格不入的教父。他从来认为形而上学表达的,是一种类似于宗教信仰的人类情感,代表着人们试图超越理性的努力。理性和信仰的分界处,永远是思想交锋的火线。坚信理性的人们,总希望把理性的疆域不停地向前推进。 曾几何时,在布鲁诺哥白尼时代,理性需要像宗教献身一样的热情来催生。不过到现代,人们已经开始把理性当成了常识和生活习惯了。与此相对照的是坚持信仰的人们,在他们看来,无论理性如何发展,总有一个神秘的领域是理性永远无法达及的,那便是对生命意义的探寻。那是一片人们特地保留下来的场所,为的是让灵魂获得安宁得以休息。维特根斯坦是介于两个阵营之间的一个孤独的灵魂。是的,他是正宗的理性阵营出身,却对宗教信仰心有戚戚焉。如果说当康德把现象界以外的领域留给信仰时还有些无可奈何的勉强的话,维特根斯坦对信仰的态度更加正面和肯定:“有信仰的人像个走钢丝的人。你看上去他就像在空气里行走,但他脚下也许的确有什么东西”。那些支撑着人们行走的信仰包括上帝,生命的意义,意志,命运,幸福,生死,永生和良心等等主题。当你发现它们同时也是形而上学的对象的时候,维特根斯坦对宗教的热忱就变得毫不奇怪了。
但切不可把维特根斯坦对信仰的同情仅仅与基督教连接起来,因为他对宗教的尊重覆盖了所有宗教形式,包括原始部落的宗教。维特根斯坦不是教徒,因为他不能使自己相信教徒相信的东西,他也从来不遵从教徒的实践。信仰于他,是一件非常私人的事情。他也许没有像康德那样走得那么远,把所有的有组织的宗教活动都看作对信仰的歪曲,但他一定断然不会同意,他心中对上帝的体验,是一种应该,同时也可以,拿出来与人分享的感悟。晚年他曾借居卫理公会教长摩根家,摩根问他是否相信上帝,他的回答是:“是的我信,但在你信仰的东西和我信仰的东西之间的差异也许是无限的”。
维特根斯坦信仰的上帝确实是存在的。他一生当中所有他觉得应当忏悔的事情,他都留在自己的心里没有忘记,他把它们背负在自己的身上直到生命的尽头。他以他绝顶清澈的大脑,记住了自己童孩般的纯真,并以信徒般的虔诚坚守着。我也曾有过纯真,也曾为失落了纯真而懊悔,然而时至今日,我几乎连曾经的的懊悔也已经失落了。这就是我们大多数人的宿命:和世界相安无事,内心覆满灰尘。维特根斯坦没有和大多数人一样选择随波逐流,他选择了拼争,为了自己心中道德和信仰的净土。他在心里设定要与之战斗的,包括却不限于很多我们早就视为理所当然并会坦然接受的东西:对世俗名利的不懈追逐,出于本性的食色之欲,对尊严的无所谓态度,浅薄的自以为是,自我放纵导致的懒惰,不思进取的愚蠢和浑浑噩噩。他讨厌平庸,市侩和老好人,连自私自利甚至自我保护都不肯容忍——因为生命的意义就在于不懈的追求真理。他要抗争的对象也许真是太多了,真不知道人在这样重压之下该如何生活。 他总有自杀的倾向,以前我总以为这是他出于对自己性取向的罪恶感,就像他的哥哥们。而现在我终于明白,自杀对于他,是在外部世俗世界的逼迫如此之大以至于他感到坚持自我已经力不从心的时候,宁为玉碎的最后反抗。信徒把拯救自己的重负加之于基督肩上,从而获得灵魂的宁静;而这个充满宗教情怀的人却一直坚持着自我救赎,甚至不惜以死相拼。他告诉世人最后的话是:“告诉他们我有过美好的一生”。在这个时候,我相信他已经准备好了接受对自己一生的最后的审判,而那高高在上的法官就是他自己的良心,那常驻他胸中的上帝。
做人,其实也可以是这样的。
http://www.sohu.com/a/209560364_488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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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2-17 18:25:54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哲学是一种冲击边界的思考![color=rgba(0, 0, 0, 0.298)]点击蓝字关注👉 [url=]哲学之路[/url] [color=rgba(0, 0, 0, 0.298)]今天


作者:包利民  浙江大学哲学系教授



哲学是一种冲击边界的思考。

希腊人说哲学是理论观照,是对智慧的热爱。一般来说这样的界定当然不错,但是随着其他的理论性纯粹知识的纷纷独立,哲学必须进一步限定自己的对象。

“冲击边界”或者“理性的超越性冲高”是哲学与其他学科不同的地方。一般知识学科,更不用说我们的日常生活,是在边界内正常进行的,总是避开接触边界。

希腊神话传说警告人们,过于靠近太阳,会有被烧死的危险。库恩也说,只有在不置疑范式本身,在范式的内部解题时,科学才有进步可言。

但是哲学冲击边界。
  
这边界既可以是本体论的边界,也可以是认识的边界,既可以是善与恶的边界,也可以是语言的边界。


对本体论的边界冲击首先吸引了人的注意。它的最为具象化的学科形态是以天文学为中心的“自然哲学”,这导致第一位希腊哲学家泰勒斯不幸跌入了泥坑。

“天”不仅在空间上是世界的边界,是神灵居住的地方(或者就是诸神),而且在时间上启示我们想到整个天地宇宙(cosmos)有其终极性的起源(arche),也就是根基。这样的大全式自然哲学智慧,最为接近神学,从而也最接近古代人对智慧之学的看法。当然,边界那一边的对象不仅仅可以是“存在者整体”,也可以是别的东西。

比如,可以是宇宙内部万事万物的“道—势—逻各斯”(赫拉克利特),还可以是宇宙的最普遍的本质或“存在”(巴门尼德)。这两种前苏格拉底哲学所关注的东西显然与自然哲学不同。

它们在两个极端上拉开对存在的思考的理性框架——前者可以视为是时间节奏点的无限压缩从而极度提醒人们注意时间,后者可以视为是时间节奏点的无限拉开从而彻底否认时间。这两位哲人在西方哲学的入口化身为两位激烈拒斥常识的正义女神,设下思想尺度。

我们都知道“苏格拉底第一个把哲学从天上拉回到人间”,这意味着放弃天,转向政治与伦理。由于现代社会的世俗化的总精神,人们不再感到这句话中的震撼意味。但是在当时这必然是令人惊诧和引起争议的“哲学转向”——你怎么还敢自称是“哲学-转向”?

你不是已经从Nous的超越性冲高退回到城邦日常生活的那些“鞋匠”、“皮匠”之类的讨论中了吗?但是苏格拉底的“没有经过反思的生活不值得过”、“无人有智慧”等等的话还是令人感到这是哲学,这是根本性的思考,是冲击边界从而动摇神圣领域的思考。走到极端,它甚至必须在政治城邦面前为哲学这一貌似玄虚无用的追求的生存合法性进行申辩。

在希腊,柏拉图路线的哲学显然在纯粹理论的旨趣之外——或者之前——包含了政治伦理的旨趣,如此说来,这一古代哲学中最伟大的哲学至少有两个旨趣:纯粹理论的和政治的。虽然以这种或者那种方式合并二者的冲动在后世注疏家当中层出不穷,但是我们还是认为把这两种旨趣看作张力性地共存于柏拉图思想中比较好。

可能因此他的“相”的哲学才企图在“洞穴”的内外开启出灵魂内部的深度与客观理智的宏大深远的“存在大序”世界。亚里士多德尽管在他的所有著作的“文献综述”部分都必然批评柏拉图,但是许多人越是多读亚里士多德,越是感到他其实是属于“我们柏拉图学派”的忠实传人。他对存在的总分类和“含存在量”的排序的本体论,一直启发了罗马时代伟大的新柏拉图主义哲学家普罗提诺。

与柏拉图路线相反的另一条路线即自然哲学的路线,它并没有被柏拉图路线的哲学光芒所压倒。实际上,在雅典除了柏拉图学园及其附近的亚里士多德的吕克昂学园之外,还有伊壁鸠鲁所开办的学校“花园”。

自然哲学的思想方式在晚期希腊罗马时期甚至形成了十分有思辨性和完整的“原子论”体系。早在柏拉图的书中,就用“诸神与巨人的战争”生动准确地描述他的抽象本质哲学和原子论哲学所代表的自然哲学一线的冲突。

不过,如果人们认为“古代人”必然会看低唯物主义和快乐主义,拥护抽象圣洁的“相”世界和美德至高性,必然会都涌入Academy而忽视Garden,那就错了。实际上,涌入“花园”并且死心塌地而不悔改的大有人在。这也许与伊壁鸠鲁的原子论是在宣传一种哲学、而非“量子力学”的古代版有关。现代科学除了在细节之外,在原则上并没有超过古代原子论。

有人认为启蒙以来的现代性就是伊壁鸠鲁的天下。但是,事实上古代原子论超过了现代科学,因为它是哲学,是认为我们的目光既然穿透了世界的内在本质,则我们的生活态度就应当发生与我们只知道日常视野时完全不同的巨大变化,我们就不该再患上本体性重疾。但是,很难说今日知识人与非科学人士在心性上有明显差别。

说到心性,我们必然要提到希腊化—罗马治疗哲学中的典型心性之学——斯多亚哲学。在一个你无法把握的世界里,你能否让自己的有限的一生散发出人性的极度高贵光辉?在西方古代,这是以“斯多亚派”的名义进行思考的哲学家最为关注的问题。

尤其是斯多亚哲学家中的爱比克泰德,他的灵动、隽永、深刻的《哲学谈话录》中处处弥散出这样的光芒。它告诉我们反思在一个纷繁的,充满权力、金钱、名望、欲望、快乐与不幸、世俗的追求和“学者的名声”的追求的世界里,人怎么作为一个人度过自己的一生。相信读者在《谈话录》中会不时找到熟悉的影子,会发出会心或尴尬的笑声,会掩卷长叹,会钦佩有加,会高山仰止。


因为哲学在本体论上冲击边界,所以我们究竟有没有这种特殊能力,迟早会作为一个问题进入人们的反思意识。比如,作为有限者,我们能够认识“无限”吗?或者,且不要提“大全”这样的对象,即使面对眼前的一个苹果,我们能认识其“自身实体”吗?一般说来近代哲学开始时的笛卡尔和休谟代表了所谓的“认识论转向”:在我们下水游泳之前,应当先考察一下我们是不是水陆两栖动物。

笛卡尔所代表的大陆唯理论和休谟所代表的英国经验论在取向上完全不同,但是在怀疑我们的日常经验和学科知识上是一样的。而且日益明显的是,这种怀疑并不是真的针对日常生活的,而是针对企图冲击日常生活和学科的边界的哲学的。

事实上,貌似独断论的哲学家们自己早就感到这种智穷力竭的痛苦;高空的低温和稀薄的空气似乎在嘲笑不自量力的攀登者。形而上学家们在“概念—语言”的“边界—刀尖”上痛苦地跳舞,希望能够榨尽我们概念-语言的最后一点可能性——靠近本体。

康德的哲学工作可以说是系统地划分了我们可以知道的和我们无法知道的东西的界限,他不无怅然地接受了“超验的形而上学”不可能作为一个学科的休谟结论。但是,他不仅为信仰留下了空间,而且为未来的哲学家留下了很大一片“搞形而上学”(也就是搞哲学)的领域——先验领域,那就是事物的边界性根据。这种根据,按照类似于哥白尼革命的假设,是主观的。

但是悖谬的是,恰恰因为这些主观框架的存在和运用,我们的经验才不至于像休谟想象的那样仅仅是主观意识流,而是历历在目、井然有序的客观对象。这一先验天地是一个广阔天地,具有严格科学心性、又不甘心接受经验主义一统天下的哲学家在这里是大有作为的。

黑格尔的现象学和胡塞尔的现象学从某种意义上说是在继续开发这一内在空间,以各种方式抵制现代性的经验主义还原论主流,承担看护独立“哲学”的使命。当然,我们会不时听到最新的“自然主义复兴”的潮汛。

“诸神与巨人的战争”还远远没有结束。


认识论转向之后是语言学转向。进入20世纪“分析的时代”,对语言-逻辑的反思体现了哲学的批评精神的深入或者内转。形而上学不是不能认识的幻相,而是不能说出来的无意义的假句子。尤其是人工语言派的逻辑原子论,充分体现了这种精神的优点和杀伤力。

当海德格尔和萨特醒悟胡塞尔的科学建构可能违背了现象学的本质直观本意的时候,日常语言学派也醒悟过来:人工语言派的工作依然坠入了他们所孜孜以求加以摧毁的西方形而上学的瓶子中。
  
维特根斯坦提示人们:落入瓶子的苍蝇不断冲击边界,但是它们永远不知道只要垂直从入口走出瓶口就可以了。

走出瓶子的哲学家在认识论上大多采取某种“整体论”的理解。蒯因的《经验论的两个教条》可以说是醒悟地较早的一个代表。整体论的认识论必然更为重视各种知识相互之间的支持(拥有理由),而不是知识与对象的关系(绝对真理);这样的路线最后走到“后现代”解构主义,就是十分自然的了。

人们在这一大趋势里也许可以看到一种日益严重的反对哲学本身的否定性倾向,这一倾向自哲学诞生起就与哲学伴生(寄生),它不试图批评某种哲学立场不对,而是试图站到哲学外面,彻底消除“哲学”这种事业。从古代怀疑论到近代不可知论,从尼采到罗蒂、福柯、德里达,此处难道不就是另外一个系列的“诸神与巨人的战争”?

严格地说,此处的“巨人”不是哲学中人,它不使用关于超验对象的“对象语言”,而是使用“元语言”的“元哲学”。这种否定性的“元哲学”在有的时代显赫,在有的时代被哲学的风头所遮蔽。但是在现当代,它显然越来越显赫。哲学自巴门尼德开始傲慢地打压常识和生活——“不合逻辑”的,即使显而易见,也是错误的;现在生活终于反扑:伤害生活的,再精妙的理论思辨也要被拒斥——更不要说还会有可能被揭发为遮掩了权力的意识形态。


哲学不会坐以待毙。

在当代,我们也可以看到哲学从“元哲学”的层面上回到实质性哲学内部。哲人担忧虚无主义对政治和伦理的杀伤。罗尔斯在20世纪中叶公开反对“元伦理学”的工作,开讲规范性的“正义论”。

而且,毫不介意尼采已经指斥民主、道德为弱者的诡计,不介意斯特劳斯派大将布鲁姆指斥他为“没有文化”、不懂哲学,罗尔斯公然建立了一个非哲学非宗教的、公共理性基础之上的弱者政治学。犀利而机智的罗蒂从美国实用主义的角度出发为此喝彩和论证。

作为法国“后现代哲学”宗师之一的列维纳斯在20世纪后期比罗尔斯走得更远,对于他来说,道德不仅仅是什么平等主体之间的“正义”,甚至是超越正义的、对他者绝对负起责任的伦理学。这样的伦理学是“第一哲学”。

于是,哲学与政治的关系,民主政治是否需要哲学的支持,如果需要,是哪一种哲学;哲学是否应该开出民主政治,等等——总之,边界上的事情与边界内部的事情有什么关系,突然又激起了学人们的热烈争论。

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对“边界”的含义和原因提供了独特的洞见:人类在最接近自然的劳作中的生产技术和生产方式,居然塑造出人类的生活形式的基本边界。那么,今天的我们应该看到,随着生命技术、核技术和计算机技术等的加速度发展和普及,随着市场利润压力和存在主义所讲的那种本体性绝对自由的凸显,人类不久即将进入一个完全不同的生存样式里。

我们目前所关心的民主、正义、德性、财富、理性、非理性等等到那个时候也许会全部成为“史前史”的话题。柏拉图在《法律篇》中抱怨人总是被动地听凭偶然性立法。面对我们迫切需要进入的新范式,更不要说遥望地平线上过早露头的那个极度陌生的“新世界”,人们有没有做好应对的准备?

人们甚至不遥望,他们宁愿在世上的事情中当下烦忙。

然而时刻到了,希望不被“流变”裹胁而去的人们应当打开以“在边界上”探险为己任的哲学家们的考察报告了,让我们细读。

- EN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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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3-8 10:18:01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一房地产公司招聘,居然招的都是非常丑的已婚妇女。有人问:“招这些已婚妇女,不会是打算销售房子吧?”老板说:“这些人都是我选出来的人才!”继续问:“人才?不会吧!”老板说:“他们能把自己嫁出去,还怕她有什么东西推销不出去吗?”


编辑:陈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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