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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与版权案例集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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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2-2 18:24:59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文著协张洪波协改编:版权义勇军进行曲
2010-12-02 14:30:34 来源: 网易读书 

按语:连日来,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盛大文学、磨铁文化、互动百科向百度文库宣战,直击百度文库的侵权盗版行径,产生了巨大的社会反响。同类网站已经按照法律规定和权利人或权利人组织的要求,做出了积极的处理。但是,百度方面却频频发出很多不负责任的言论:什么文档系网民自由上传,“所有用户发表的文章因版权引起的纠纷,与百度无关”,什么百度没有从中直接获利,什么“就算百度文库关了,中国网络文学的盗版问题就能解决吗”?”,百度文库的目的是“促进文化传播、帮助需要帮助的人”……

稍明事理的人都能发现,百度的这一系列言论背后,反映的不是“对著作权人的尊重”,而是“强盗的逻辑”,是对法律的践踏,是在与广大著作权人为敌,是在推卸责任,转嫁矛盾,想把广大著作权人与百度文库的矛盾,转嫁到公众和网民身上,想让公众和网民痛恨著作权人,这是何等的无耻、下流?!百度面对百度文库、贴吧、链接等侵权盗版行为,不但不做出令人信服的作为,反而抛出种种“雷”人怪论,我们广大著作权人不能容忍。

在此,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郑重呼吁全国的作者、出版社、文化公司、作协、文联、记协等,勇敢地站出来,加入到文著协、盛大文学、磨铁文化和互动百科对百度的维权阵营中来,坚决誓死捍卫法律的尊严和法律赋予我们的著作权。文著协常务副总干事张洪波据此改编了义勇军进行曲,改写出了《版权义勇军进行曲》。


版权义勇军进行曲

改编:张洪波

起来!不愿忍受侵权盗版的人们!

用我们的参与,筑成我们维权的长城!

中华民族到了最危险的时候,

侵权盗版不死,创作不保。

起来!起来!起来!

我们万众一心,


冒着被百度文库扼杀的危险,前进!

冒着被百度文库倒卖的危险,前进!

前进!前进!进!


前进!各民族自强不息的著作权人!

伟大的共产党领导我们继续前进。

万众一心奔向创意无限的明天,

保护版权,捍卫尊严,建设我们的精神家园。

前进!前进!前进!

我们千秋万代,

高举正版旗帜,前进!

高举正版旗帜,前进!

前进!前进!进!

http://book.163.com/10/1202/14/6MTGP91G00923IN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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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2-22 10:49:15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复印店偷印考研资料出售 法学博士称涉嫌侵权
2010-12-22 08:27:00 来源: 人民网(北京) 跟贴 3 条 手机看新闻 人民网12月22日报道  下个月就要举行研究生考试了,这几天,位于人民大学校内的一家复印店老板忙得不行。他的电脑里存着的近百份各式考研秘籍吸引众多备考学生上门复印。

随着备考学生进入冲刺期,各式秘籍冲刺资料满天飞,高校区的一些复印店偷偷复印学生的考研资料,再靠“卖资料”发“考研财”。

现象

百份资料随便挑一天印出上万张

昨日,记者来到中国人民大学校内的一家复印店,老板和店内的伙计们正忙着复印包括考研内容在内的各种资料。

“你要什么资料?英语和政治都有,一毛钱一张。”记者刚进店,老板就打开一台电脑,展示了近百种考研资料,海天政治杨老师、金融学……记者打开了几个,少的资料有二百多页,多的有四百多页。

十分钟内,就有五位学生进店要求复印考研资料。“下个月15号就考研了,要抓紧时间多看些资料。”一位学生说。

随后,记者走访了北师大、民大、清华等五所高校周边的十多家复印店,这些店均在售卖此类资料。

学院路附近一家复印店老板表示,现在到了考研冲刺期,他们的资料一天能印出上万张,比平时多出近1倍。

学生

“复印店能印到往届考研的人复习整理留下的精华,还有考研冲刺班最新的秘籍。”准备报考人大传播学研究生的学生小李告诉记者。

学生们表示,这些“秘籍”本来要报培训班才能拿到,如果复印的话,价格比报班便宜多了。

能印到最新资料价钱还实惠

算账

以《2011考研模拟考场演练版(政治)》为例,全书124页购买新书:20元

复印:1毛钱/张×124页=12.4元

复印比购新书便宜7.6元

来源

偷印学生资料复印店涉嫌侵权


当记者问起这些资料的来源时,中央民族大学一家复印店的老板透露,他们一般在学生复印考研等资料的时候,都会多印一份,自己留着,然后整理成册。

而人大一家复印社则直接“升级”为全文扫描,以电子版形式存档,供学生随时打印。

当记者问起店主复印学生的资料来销售是否合法时,许多店主答不上来,他们都以“大家都这么做”进行回应。

对此,今天上午,北京大学法学院程艳博士表示,复印店老板的行为已涉嫌侵犯复印资料撰写者或者出版方的著作权,市民可向文化局、版权局等部门举报。(法制晚报)

http://news.163.com/10/1222/08/6OGC7KB500014JB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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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2-25 18:00:28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文贼种种

普洱


    文贼是专偷文章的贼。电脑没有普及的年代,偷文章不太容易,得一字一句地抄,抄完得邮寄。如果被揭发,那是很丢人的事,甚至会成为臭狗屎,周围的人都会对他指指戳戳——那时候人比现在爱憎分明,对贼没有好脸色。现在,文贼只需有一台电脑,坐在家里上网,就能把天南地北的报刊浏览,动动鼠标,就能把别人的文章变成自己的,再动动鼠标,就能把偷来的文章投给想投的报刊,然后等着收稿费。现在报刊上发表的文章有多少是贼偷来的,谁能说得清?

    有一个编辑说,他每隔十天八天就会收到一封揭发文贼的邮件。邮件上罗列了文贼们的最新动向,偷了谁的文章,在什么报刊上发了,文贼们各种各样的化名,等等。编辑本来只需在来稿中选出好的编发,但他除了要选好稿,还要查证是否“赃稿”。查证“赃稿”难度很大,即使上网搜索也不一定搞得明白。文贼们已经成了飞天大盗,你以为抓住了他们,没想到落在手你里的是壁虎的尾巴。就算被抓住,他们也不怕,公安、法院不管,报刊编辑鞭长莫及,被偷了文章的作者怒火万丈也烧不着他们。更有著名文贼如郭敬明,法院都判了,他却越偷越红,被不辨香臭的老作家介绍进中国作家协会,一大帮脑子没发育成熟的男女围着唱赞歌。天下的贼都怕抓,只有中国的文贼不怕抓,简直匪夷所思。

    文贼只会偷不会写,三千多个常用字也不知道怎么摆弄才好。他们偷来文章只敢稍稍改动,换个标题,内文弄一弄,这一种文贼是最胆大妄为的。另一种文贼,图实利也图虚名,把自己的名字加在原作者之前,稿费得了,还让不明底细的读者觉得这人真够高风亮节,每次都提携别人——这一种文贼胆子稍小,但脸皮一样厚,更多一份无耻。还有一种文贼,自称“不图名只图利”,保留原作者姓名(说是笔名),地址却改成自己的。

    一个湖南作者给报纸投了一篇稿,说有的编辑也是文贼,编辑文贼从来稿中拣出好的,转投到别的报纸去,别的报纸编辑一看是同行的来稿,就给发表了。他有一篇稿子就是这样被编辑文贼偷了。他向发稿的编辑投诉,反而被当成无理取闹,脑子有病。

    前不久,《检察日报》以《文贼凶猛》为题发表文章,揭露广西桂平市的一伙文贼,他们作案多年,肆无忌惮,致使桂平市被人们称为“文贼之乡”。不少编辑因此把来自文贼猖獗那方土地的稿件都视为“定时炸弹”,一扔了事,免得吃力不讨好。文贼的恶行损害了他们家乡的声誉,也连累了无辜者。

    表面上看,文贼猖狂只是害苦了作者和编辑,于读者并无损害。实际上,每一篇“赃文”都是对社会道德和法制的亵渎。文章偷得,别的东西当然也偷得。千里之堤,溃于蚁穴。难道要等到洪水淹到脖子才喊“救命”?

    中国文坛已经日渐式微。扫荡文贼,至少可以增加一点亮色。但是,谁来铁肩担道义呢?


http://szb.gdzjdaily.com.cn/zjrb ... content_145372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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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7 09:57:24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法国知名新闻主播涉嫌剽窃美作家作品

2011-01-07 08:09:13 来源: 新华网(广州) 

法国一名知名新闻主播撰写美国作家欧内斯特·海明威传记时,涉嫌严重剽窃另一名美国作家的作品。

帕特里克·普瓦夫尔·达沃尔撰写的这本传记共400页,定于1月19日出版。法国《快报》报道,传记近100页素材据信剽窃美国作家彼得·M·格里芬的作品《青春岁月:早年海明威》。

格里芬2002年去世。他根据海明威第一任妻子哈德利·里夏尔松与海明威之间的信件,创作出这部258页的作品。这本书1985年由巴黎加利马尔出版社翻译成法文。

按《快报》的说法,尽管达沃尔重新组织素材,一些细节明显抄袭格里芬的作品,例如,一段描述海明威受枪伤后接受救治的场景中,关于诊所消毒水的味道、鲜血及意大利医生给海明威一杯白兰地作为麻醉剂等描写与格里芬书中描述如出一辙。

达沃尔5日拒绝回应媒体。他先前对《快报》记者说:“我花了一年半时间写这本书。我认为,怀疑(我)剽窃非常无礼。”


“当然,我(写作过程中)参考大量现有传记资料,其中许多是格里芬的作品 但我从未重新塑造他(海明威)的一生。”

达沃尔的出版商阿尔托公司在一则新闻简报中说,《快报》所得传记版本为“草稿,并非作者确认的定稿”。

格里芬作品的出版商牛津大学出版社正展开调查,拒绝回应媒体。

达沃尔上世纪80年代中期至2008年任法国电视一台新闻主播,如今主持法国电视四台一档节目。1991年,他涉嫌利用新闻发布会资料片和自己的提问,炮制对古巴前领导人菲德尔·卡斯特罗的专访。

http://news.163.com/11/0107/08/6PPH8VSR00014JB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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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8 21:53:17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人民日报》关于高层犯罪的报道惊人雷同

2009-08-25 17:34:06 / 个人分类:尺斋日钞录

   8月23日《人民日报》第一版右下角“今日谈”栏目中有一篇题为“让公开信息与群众见面”的文章。不长,只有260多字,全文抄录如下。

  因怀疑村集体土地被倒卖,河北鹿泉市4位农民向镇政府申请公开相关信息,长时间等待无果后,将镇政府告上法庭。官司虽然赢了,4位农民却乐不起来:镇政府拒不履行法院判决,大有把“躲猫猫”进行到底的架势。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一年有余,很多地方都建起了信息公开平台,这是一大进步。可是,也有不少地方观念尚未转变,政府部门对信息公开不够重视,有的甚至冷漠傲慢,不理不睬。

  信息公开是建设阳光政府、透明政府的重要保障。有必要将这项工作纳入干部政绩考核,加强监管,让该公开的信息都与群众见面,让权力在阳光下运作,给群众一个明白,还干部一个清白。

  读这样的文章,虽短,也还觉得有新意,或者说《人民日报》通过这样短小精悍的评述性报道在告诉基层官员应该怎样执政、怎样做官,立意的确新颖。

  8月22日《人民日报》第四版有题为“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黄松有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的一条消息,也不长,仅仅有230多字。再抄录如下。

  本报北京8月21日电(李章军、赵蓟生)日前,中共中央纪委对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黄松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检查。

  经查,黄松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钱款;违反规定,收受礼金;生活腐化。

  黄松有的上述行为严重违反党纪政纪,其中有的问题已涉嫌犯罪。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审议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黄松有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8月25日《人民日报》第四版又有一条题为“浙江省委原常委、省纪委原书记王华元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的消息,仍旧不长,只有240多字,我还是把它抄录在这里。

  本报北京8月24日电  (记者李章军)日前,中央纪委对浙江省委原常委、省纪委原书记王华元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检查。经查,王华元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本人及亲属收受巨额钱款;违反规定,收受巨额礼金礼品;多次到境外赌博;生活腐化。

  王华元的上述行为严重违反党纪政纪,其中有的问题已涉嫌犯罪。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审议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王华元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如果我们把这两条消息比较一下,就会发现两条消息的第二段除了名字不一样以外,其余的一字不差!

  如果再比较一下第一段,也是差别不大的,不同之处在于一个是“收受巨额钱款”,一个是“本人及亲属收受巨额钱款”;一个是“违反规定,收受礼金”,一个是“违反规定,收受巨额礼金礼品”;一个是“生活腐化”,一个是“多次到境外赌博;生活腐化。”

  读着这样讯息,自然就会发问:是记者的语言贫乏、文字表现能力差吗?还是这种消息涉及到一定级别的人物就要“格式化”?那么,在这种时候,中共高层以及《人民日报》都倡导的“信息公开”应该怎样理解和践行?写出如此“八股文”式的报道,不如把两个人的消息合为一条,岂不还可以节省一点版面?

  这么说来,《人民日报》不仅仅应该有今年7月1日以来每天增加4版的变化,更应该有观念乃至记者写作水平的变化,因为读者读的是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的机关报,一份引导海内外读者的“中国大报”。■

http://blog.huanqiu.com/?uid-137 ... space-itemid-313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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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8 22:07:30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admin 于 2012-5-19 22:09 编辑

【案例】
假新闻”还是“假报纸”?
2010-8-22 19:50  

历史是人书写的。研究历史者占有的资料多少决定了其视域的宽窄,付出的劳动量的大小,影响着史实的真实程度。相对于其它学科的历史,新闻事业史算是较为年轻了。即便这样,难免还是滋生诸多困惑。

扬州古籍收藏者曹猛,最近“淘”到一份晚清宣统年间的报纸《时事报》,该报图文并茂,刊登的消息、通讯、评论一应俱全。令人诧异的是,该报上刊登一条“假新闻”:晚清抗清义士熊成基明明是1910年被捕的,清政府为蛊惑人心,竟在1909年的报纸上自欺欺人地称“叛首熊成基已被围捕”!(《扬子晚报》2月16日)

当前的媒体上假新闻不断,于是人们也很想知道早期的报纸上有没有假新闻。《时事报》的“假新闻”一经发现,随为媒体所关注。从扬州本地媒体到江苏的南京的报纸,对曹猛的发现进行了报道。这则报道,也引起笔者的兴趣。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对,也没有无缘无故的错。“假新闻”出现,应该有其原因。《时事报》的假新闻是怎么来的,作为新闻学界的一成员,当然很想知道个来龙去脉。

按照报道中的说法,晚清报纸上出现的这则“假新闻”,“显而易见是清廷为蛊惑人心故意散布的假新闻,可能是报纸得到清政府授意刊登的,也有可能是报纸未经证实误登了清政府发布的这则‘新闻’”。这两个断言能成一家之言吗?“官方授意”之说,未免有些想当然。《时事报》是立宪派人士的报纸,但它毕竟是私人报纸,和清政府没有直接的关系,何必听命于政府?如果是政府授意,大抵不会只给一家名不见经传的《时事报》特别的“恩惠”吧?事实上,迄今未听说其它报纸刊登类似的假新闻。至于未经证实误登了政府发布的假新闻之说,除非能证明当时国内的其它报纸都有“火眼金睛”之能力,惟独《时事报》的编辑被蒙蔽了。显然,不论是政府的故意说还是报纸的无意说,都很难圆满解释《时事报》关于熊成基被捕的假新闻。《扬子晚报》的这个断言,可能是曹猛先生个人的猜测,也可能是采写这则消息的记者的推断。不管是谁的见解,都值得怀疑。

《时事报》上关于熊成基的报道是不是“假新闻”暂无定论,没想到新的困惑随之而来。查找方汉奇先生主编的《中国新闻事业通史》(上册,第916页)、《上海新闻志(大事记)》和其它资料,有关熊成基的资料基本一致,而关于《时事报》以及该报与《舆论日报》合并为《时事新报》的情况,在日期上有出入。看来,新闻史的学术研究成果,还有待进一步精确。不是史料难找,而是对史料的筛选不够仔细所致。

笔者不赞同《扬子晚报》的“假新闻”的断言,反倒怀疑曹猛先生重金淘到的这份报纸的真伪。一百年的报纸(并且是合订本)能够在民间保存百年,虽不敢说是奇迹,起码也很为罕见了。有没有可能是商贩伪造的报纸合订本,不能否认这种可能性的存在。时下的古董市场和旧书报市场上,假货泛滥的程度,相信每个入市者自己心里都有数。有没有人故意炮制以前的假报纸,目的只为牟取利益?如果是商贩拼凑上的新闻,或者为制造轰动效应故意仿古文法写的“假新闻”,曹先生、《扬子晚报》是不是都上当了呢?

在“假新闻”和“假报纸”之间,二者比居其一。揭开这样的谜团并不困难,到国家图书馆、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或复旦大学新闻学院的资料室,应该可以查阅到《时事报》或该报的影印件。核对当期的报纸,上面有没有这则熊成基被捕的报道,一看就知报纸的真假;再看看当时上海报纸同天的报道,即可知道报道的真假。没有做好前期工作,我们最好不要妄下结论,以免混淆视听。

新闻链接:http://www.swustxwx.net/jujiao/2 ... hi-JiaXinWen-Tu.htm

Re:“假新闻”还是“假报纸”?上世纪初的时事报图


新华网 ( 2003-02-17 19:49:33) 稿件来源:新民晚报




   在清宣统元年即1909年,当时时报尚少,社会信息量也不像今日之丰富。而在上海已出现了一种时事报图,每日一张或数张,既有图画,又有文字报道,但以图画为主,不识字的人也略能看懂,而识字者更易入目。时报内容都是当时各地发生的时事报道,地域从东北到海南、从沿海到内地,当然上海本地因采访及时而篇幅也较多。
   时事报图登载的大多是民间纠纷,如“本埠流氓大闹花园”、“江阴卖母奇闻”、“汉口轮船司事吊打乘客”等等,每篇都有发生的具体地点和时间;时报里也刊登一些如浙江山阴县令卸任时将不及清案七百二十余件付之一炬而揭露官场之腐败,厦门一妇人捐款助学捐衣助寒等其它报道。

   时事报图为欢悦观众,更有贺春、贺新年的吉祥贺词和图画,有的报图中还穿插一些滑稽画、游戏字面,绘画作者有李树丞、刘伯良等。他们不但是善画当时社会动态的风俗画家,而且还是早期的连环画家,他们技法熟练、创作迅速、及时报道。从这些时事报图中不但了解到当时的社会动态、媒体面貌,也显露出当时的时装、用具、房舍等风貌,真不失为一本风情图卷。(沈雪生 )

http://news.xinhuanet.com/collec ... /content_73245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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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14 10:45:08 | 只看该作者
【案例】
影著协:正筹备版权收费工作 收费时间未确定

2011-01-14 08:14:00 来源: 中国广播网(北京) 跟贴 3 条 手机看新闻

中广网北京1月14日消息(记者舒晶晶 实习记者朱园园)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旅途中看大片解闷还不花钱,这样的好事今后肯定没有了,从今年1月1号开始,国内网吧、飞机、火车、轮船、长途大巴等播放电影,必须向影著协缴纳一定的版权费用。

距离新办法开始实施过去了十多天,版权费是否已经开始收取?车船票和上网费是否会因此涨价?

去年春节档的国产大片《锦衣卫》,在一些长途客车和网吧里都能看到,累计票房达到了1.4亿。如果按照去年10月公布的《电影作品著作权集体管理使用费收取标准》,以一个拥有40台电脑、每小时网费5块钱的网吧为例,一个月需要向影著协缴450元,一年就是5400块钱。如果是在飞机上放映,一年需要两万多块钱。而这只是《锦衣卫》这一部电影的价格。记者采访了北京的几家网吧,大部分经营者都说知道了这项新标准,但收费还没开始。

记者:“你们那有其它的电影吗?

网吧:有有有啊,非常多,全是高清的,我们网吧有两千多部电影。

记者:那我去看电影和打游戏收的钱一样的吗?

网吧:一样一样。


记者:不是网上说现在看电影有人要找你们网吧收钱吗?

网吧:收钱那个反正现在没实行。”

去年十月公布收费标准的时候,影著协会长朱永德就成为了媒体追逐的焦点。在接受中国之声专访时,朱永德表示,目前收费工作正在筹备当中,至于什么时候能收上钱来,现在都还是未知数。

朱永德:正在跟各个省的相关方面连络,目前正在做准备工作,还没能最后定呢。又不是一月一号就收了,它收全年的也可以1月份收,也可以2月份收嘛,要看有些地方能在1月1号开始,有些地方要晚一点。现在还没能最后确定,大概这个星期能确定在哪几个地方。

还记得2007年1月1号开始,按照音著协的要求,全国各地的卡拉Ok都需要缴纳版权使用费,每间包房每天12元。但这一规定一开始就争议不断,各地都出现了KTV企业联合起来,抵制支付费用的举动。此番影著协也打出版权维护的旗帜,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司长王自强认为,影著协恐怕也会遭遇和音著协同样的困境。

王自强:1月1号就要开始收费,但是能不能收上费用来这是一个艰苦的工作。比如像音著协卡拉ok收费,因为他们完全合法正当,但是收费起来都受到来自各方的质疑。实际上这些使用者长期吃惯了免费的午餐,长期不承担对著作权人的义务,一旦让他们交钱他们就找各种理由,来阻止这件事情,而且误导社会舆论。

以上文为例,如果真的按照规定收费,一部电影一年5千多,20部电影一年就是10万多。很多网吧业主表示,如果收费太高,会毫不犹豫地砍掉电影这项服务。 经常坐长途的旅客,已经习惯了在旅途中有电影的陪伴,至于收费,乘客倒觉得没必要。

乘客:“其实我觉得这个没必要非得一定收,得根据长途汽车站的具体情况吧。从我个人观点来说,我觉得不用收吧,没必要。我觉得这算是顾客乘车交的那个旅途费的比较好的服务方式吧,我觉得这是缓解大家旅途疲劳的一种方式。”

其实,影著协是否向商家收费消费者并不关心。重要的是,商家是否会把这笔钱算到消费者身上。王自强则认为,这个费用消费者一直都在支付,只是被版权的使用者贪污:


王自强:“消费者从刚开始就已经支付了报酬的,里面包括著作权人的报酬。现在问题是使用者绑架了公众,他长期不法。水费不能不交吧,房费不能不交吧。他经营的就是版权,但是恰恰应该给钱的不给钱。这个消费者已经承担的义务,被他们贪污了,不,不给,现在要让他给了,又跟消费者说他们这是收费造成什么样的结果。”

就像王自强所说,消费者吃惯了免费的午餐,“版权”二字似乎不在考虑范围之内。凭影著协、音著协、文著协等组织的一己之力,难以做通使用者、消费者这个庞大群体的工作。而这份《收费标准》只是一份合同,并非强制实施。

王自强:“我收费之后我给你这个权利,24小时随便你用,他这是集体管理的一种必然方式。实际上是双方之间的协议,如果我不遵守的话我就不用。但如果不遵守要用的话,当然你是权利人,你只能通过法院来告,他不是强制的东西,实际上是合同关系。”

(本文来源:中国广播网 作者:舒晶晶)  

http://news.163.com/11/0114/08/6QBITN4Q00014JB5_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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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3-1 10:43:25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admin 于 2012-5-19 22:09 编辑

北京2010新闻出版业收入466亿余元

  2011年02月24日13:35  中国新闻出版报

  2月22日,2011年北京市新闻出版(版权)工作会在京召开。会议总结了2010年全市新闻出版工作,研究部署2011年各项任务。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出席会议并讲话。

  阎晓宏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北京市 新闻出版业“十一五”期间所取得的成绩。他指出,“十一五”时期,首都新闻出版战线始终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坚持正确出版导向,锐意改革创新,精品力作不断涌现,产业实力大为增强,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提升,为首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了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和产业发展环境。北京新闻出版业呈现出蓬勃发展的良好局面,很多工作都走在全国前列,创造了很多好的经验,发挥了首都的示范带头作用。

  对2011年北京新闻出版(版权)工作,阎晓宏提出了五点希望:一要高举旗帜、围绕大局,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多出精品力作。二要科学规划、周密部署,为首都新闻出版(版权)产业大繁荣大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三要整合资源、改革创新,推动首都新闻出版产业健康发展。四要以人为本、服务民生,进一步推动首都新闻出版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五要转变职能、创新思路,进一步提高服务与管理水平。

  北京市新闻出版局党组书记、局长冯俊科表示,2011年,首都新闻出版版权工作将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以机制创新为突破口,不断深化改革,加快资源整合,推进高新技术与出版产业的融合,创新和完善新闻出版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优化政府管理模式,提高服务水平,努力开创首都新闻出版和版权工作的新局面。

  据北京市统计局统计,截至2010年11月底,北京地区新闻出版业收入达到466.17亿元,同比增长9.45%;资产总额达到935.15亿元,同比增长8.74%;利润总额30.59亿元;从业人员11.58万余人。新闻出版行业收入总额在全市文化创意产业9大领域中排名第四位。

  北京市委、市政府有关单位负责人以及全市16个区县文委、各新闻出版发行、印刷单位的300余位负责人参加工作会。

  又讯 记者从2011年北京市新闻出版工作会上获悉,去年5月揭牌的中国北京出版创意产业园区建设已初具规模。目前,该园区作为重大文化创意产业项目已被列入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

  据了解,园区内的联合出版、公共阅读、版权保护和交易等平台建设已基本完成,已有32家文化企业入驻。由入驻企业策划的首批数十部原创图书正在陆续出版,《做最好的党员》、《新孝道》等作品一经推出就受到了市场的认可。有资料显示,目前北京市民营文化工作室已达5000多家,占全国的45%;年策划图书近5万种,约占北京地区出版图书总量的40%。新闻出版总署和北京市委、市政府对北京市民营出版业的发展给予了大力支持。2010年12月,总署批复北京市成立北京联合出版有限责任公司,为包括民营在内的多种出版资源发挥优势提供了平台。

  北京市新闻出版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年将继续推动园区建设,做好园区出版资源配置、公共阅读、科技创新、版权保护和服务平台的建设工作,健全管理运行机构,落实税收、金融等各方面优惠扶持政策。要努力通过体制创新、科技创新、政策创新将中国北京出版创意产业园区建设成产品优良、实力雄厚、国内一流、国际知名、多种出版资源繁荣发展的国家级出版产业基地,进一步提升北京在全国新闻出版业中的辐射力和中国出版业在全球的竞争力。(记者 王坤宁)

http://news.sina.com.cn/m/2011-02-24/13352200799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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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3-1 10:46:42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admin 于 2012-5-19 22:10 编辑

英国电讯传媒集团9月起对部分数字内容收费

  2011年02月24日09:48  新浪传媒

  新浪传媒讯:据英国《卫报》报道,英国传媒巨头电讯传媒集团(Telegraph Media Group,简称TMG)计划于9月开始对部分数字内容实施收费。

  《每日电讯报》和其网站(每日电讯网,Telegraph.co.uk)的发行人已计划于9月时发布一项新的计量接入服务,虽然有消息称这一时间可能有变,“可能提前,也可能退后”。

  据悉,从去年11月开始,电讯传媒集团就致力于推进一系列的线上内容付费计划。但是,集团并未准备引进新闻国际旗下《泰晤士报》、《星期日泰晤士报》及《世界新闻报》所使用的“付费墙”模式。

  文章称,即将被引进的系统被某些来源称之为“轻微的尝试”,用户在达到计量限额时将被迫要求注册并支付之前,还有“大量的优惠许可”。

  电讯传媒集团旨在让订阅者转向购买纸质报纸,这些用户能够得到免费阅读网上数字内容,他们会感到获得了有价值的产品;从而达到日后开展更大范围数码订阅服务的目标。目前,《每日电讯报》的iPhone和iPad应用程序仍是免费的。

  据悉,公司已经着手与几个数码公司进行先期对话,对每日电讯网站引入付费系统进行全面检查。《每日电讯报》发言人说:“我们在关于引入付费内容模式上还没有作出最终决定,像所有出版商一样,电讯传媒集团对于数字领域的发展在进行持续的评估。”

  去年12月,每日电讯网站已经拥有3100万独立用户。这一数字使得该网站成为继《每日邮报》和《卫报》之后的英国第三大报纸在线网站;位列第二的《卫报》网站独立用户数达3900万,而首位的《每日邮报》独立用户数则高达5400万。(斯年)

http://news.sina.com.cn/m/2011-02-24/09482200707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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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3-17 01:36:32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admin 于 2012-5-19 22:14 编辑

【案例】
                                              电视荧屏节目雷同 网友戏称“找不同”是乐趣
2011年03月16日03:20  大洋网-广州日报

相似的电视节目截图


 近日,电视剧《回家的欲望》(原名《回家的诱惑》)播出后,网友惊呼:“也太山寨了吧!”该剧不仅剧情、人物设置跟韩剧《妻子的诱惑》一样,甚至连对白也照抄,让观众连称“受不了”。与此同时,有网友在微博上展开“找不同”活动,贴出江苏卫视《老公看你的》和河南卫视《何乐不为》两档节目的截屏对照图,让大家看看他们有何等相似。对此,有网友评论称,对于电视剧和电视节目来说,“山寨成功的例子是不愿意花心思的做法,制作方得加点诚意才行!”


  策划:徐晖 撰文:本报记者 莫斯其格


  综艺:一窝蜂克隆成功者


 《超级女声》带火选秀节目、《非诚勿扰》带火相亲节目……这样的例子举不胜举,这样的“姊妹篇”、“山寨版”数不胜数。有观众说,打开电视,却发现一切都似曾相识,各个电视台的电视节目看起来都差不多。


 抓典型:夫妻秀和达人秀


 近日,网友在微博上公布江苏卫视《老公看你的》和河南卫视《何乐不为》的截屏对照图,根据这组图片看来,两个节目极其相似:《老公看你的》节目定位是“夫妻默契博弈挑战秀”,《何乐不为》的定位是“温情家庭博弈挑战秀”;节目的舞美、主持人、一方下注、一方比赛赢取奖品这种最核心的节目设置也是一般无二。


 昨日,《老公看你的》节目组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回应,该节目是江苏卫视和德国71公司合作的,在国内拥有版权;同时称,该节目制作难度较高,虽然国内跟风情况较为普遍,但克隆《老公看你的》还是有一定难度,“不过我们保留警告和诉讼的权利”。


  谈到如何应对克隆,《老公看你的》制作人彭宥杰称,节目准备录制明星版,用更多的创新方式来抵制跟风。据悉,“新海岩三部曲”中四对情侣日前参加了《老公看你的》录制,而这违背了“参与者必须是夫妻”的规定,也引发不少质疑。对此,彭宥杰表示,这属于“特别版”,但他表示,倘若节目效果很好的话,不排除以后继续录制“明星版”的可能。


  除《老公看你的》有“孪生兄弟”之外,《中国达人秀》则被网友戏称“山寨版遍地开花”。去年,东方卫视《中国达人秀》大火之后,今年,各大卫视都推出了自己的达人节目。其中,《天下达人秀》被观众认为是《中国达人秀》的全面复制。此外,近日,《中国达人秀》还遭遇了另外一种形式的盗版:在成都,一个名为“樱花节开幕式”的活动声称,优秀选手将参加第二季《中国达人秀》比赛。但《中国达人秀》节目组表示,该活动与他们并无合作关系。


  谈及《中国达人秀》遭遇各种克隆、盗版的现象,东方卫视相关负责人称“很无奈”,但他们同时信心十足地认为,那些跟风节目不可能将《中国达人秀》取代,“观众应该还会认可我们的品牌”。


  找榜样:真的让你“上春晚


  去年,《中国达人秀》收视率高企的时候,央视也推出同类节目《我要上春晚》,海选草根明星,向民间挖掘才艺“达人”。当时,首期《我要上春晚》被指与“达人秀”十分相似,由于节目的高相似度,《我要上春晚》一开始并没被观众看好,大家都觉得,它只不过是央视放下身段向卫视学习成功节目而已。


  但《我要上春晚》最终被观众所熟悉,原因何在?有分析认为,《我要上春晚》的成功在于它弥补了《中国达人秀》的不足,虽然《中国达人秀》强调帮助小人物实现梦想,节目冠军刘伟也确实开始了世界巡演,但这个巡演对大多数人来说有点虚无缥缈,倒是“上春晚”实在——节目中获得直通卡的旭日阳刚等真的站在春晚的舞台上。正因给了观众一个确定的“上春晚”梦想,《我要上春晚》才能突围,这也给其他跟风节目做了个很好的例证:跟风不是不可以,关键是“跟”得有创意。


  电视剧:雷剧被“进行到底”


  “边骂边看”翻拍韩剧


  说起翻拍剧,不得不提根据《流星花园》改编的湖南卫视自制剧《一起来看流星雨》《一起又看流星雨》,两部作品曾激起“雷声阵阵”——造型雷、台词雷、表演雷、植入广告的方式更雷。不过,在观众边骂边看之下,该剧的收视却十分可观,更坚定了湖南卫视“将雷剧进行到底”的决心。因此,观众们看到了山寨《蓝色生死恋》的《一不小心爱上你》和克隆《妻子的诱惑》的《回家的诱惑》。此外,包括《浪漫满屋》《情定大饭店》等经典韩剧也已经被国内制作公司买下版权,准备翻拍“中国版”。


  有趣的是,这些被认为是不伦不类的翻拍剧却多数有一个好收视,“流星雨”系列捧红了“H4”和女主角郑爽,《回家的诱惑》甚至打破了收视纪录。谈到对翻拍剧“边骂边看”的现象,有观众称:“想‘找不同’而已。”


  连脸上的痣都在同一位置


  早前,湖南卫视大肆宣传《回家的诱惑》,由于片花剪得香艳无比,再加上韩国演员秋瓷炫出演女主角,导致不少观众以为这是韩剧,直到开播,很多人才大呼上当。


  有观众发现,《回家的诱惑》频繁克隆原版桥段:主题曲《无法饶恕》直接套用《妻子的诱惑》的音乐,只是改用中文演唱;剧中人物的名字多是稍做修改,李彩桦饰演的“小三”艾莉的名字则直接照抄自原版……“台词、桥段、服装,甚至连取景的角度都一样!”网友“悠悠”指出,“秋瓷炫变身准备复仇时,短发的造型模仿原版女主角张瑞希,就连脸颊上的痣都在同一个位置!真令人发指!中国的编剧就连改个细节的创新能力都没有吗?”网友“别迷信美”则质疑湖南卫视拍“伪韩剧”偷工减料:“既然他们已经出钱买了版权,为什么就不能拍得好一点?”“和韩国原版一模一样,拜托稍微做一些本土化修改吧!”


  相关新闻


  婚恋节目要升级


  双方妈妈齐登场


  本报讯 (记者 曾俊) 近日,各大电视台婚恋节目相继推出升级版本,进一步抢夺收视份额。湖南卫视3月9日新上档的《称心如意》,最大卖点就是相亲男女背后的妈妈们。此前,浙江卫视《婚姻保卫战》则把焦点对准了离异的女性,而江苏卫视《非诚勿扰》也已经准备了升级方案。尽管电视台使出了浑身解数,但嘉宾尤其是女方择友太实际、牵手成功率低、“钉子户”等问题依然没有得到解决,这也使得婚恋节目更多成为了一种秀。


  妈妈问话直指车、房


  《称心如意》是全国首个带着母亲来相亲的节目,男女双方的妈妈为各自的儿女把关,最大卖点就是两代人婚恋观的交流与两个不同背景家庭之间的碰撞。制片人刘蕾表示,妈妈们的作用异常重要,“女方的妈妈和女儿一样有灭灯的权利,男方的妈妈前半程观看,后半程也要参与互动、决策。双方的妈妈还要在一起商量,男女两个人同意了还不一定算数,因为谈恋爱不仅是两个人的事。”


  《称心如意》播出第一期后,有网友评论说:“这择友也太实际了吧?女方妈妈很多都在问有关车啊、房啊的问题,太直接了。”而放眼多家电视台的交友节目,“宝马女”这个问题一直存在。同时,妈妈们的上场更凸显了这个现象。刘蕾说,恋爱是浪漫的,但该节目奔着婚姻去的,那一谈到婚姻,就少不了柴米油盐,双方妈妈大胆直白的表达是一种现实,这也正是该节目区别于同类的地方。


  离婚女性治疗情伤


  无独有偶,此前另一档节目《婚姻保卫战》也在开播两个月后宣布改版,变身为唯一一档为离婚的女性治疗情伤的交友节目,节目邀请3位资深的两性关系专家,为“女主角”提供及时指导,另外6位女人(包括女主角的亲属)的意见也很重要。经过男女的对话和考察,让她们打开心结,吐露心声,重新找到属于自己的幸福。更有意思的是,“女主角”很多都是带着孩子一起生活,这不可避免地给男嘉宾带来一定的压力。


  关于改版,浙江卫视节目中心副主任周冬梅解释说,受传统观念的影响,离婚女性往往处于一种弱势地位,重新走入婚姻变得特别困难,实际上,这档节目与其说是相亲节目,不如说是一个帮助离异女性认识自己、找到自己的情感疗伤节目,更像婚姻学堂。周冬梅还透露,并不期盼这个节目能有《非诚勿扰》那样高的收视率,因为两者没有可比性,“收视在一个点以上就可以了,台里更要求我们讲人的故事,因为这些离异的女性是鼓起很大勇气才来节目的,再找丈夫也有一定难度,她们绝不靠作秀来搏收视,因此这个节目更多的还是社会意义。”


  将控制“钉子户”现象

  对于很多节目上的嘉宾“赖着不走,做钉子户”的情况,周冬梅表示会控制嘉宾出现的次数,女嘉宾每期都换,男嘉宾我们也会尽量控制,给更多的男性提供机会。而《称心如意》的制片人刘蕾说,他们已注意到这个问题,并努力改进。

http://ent.sina.com.cn/v/m/2011-03-16/0320325457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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