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6周一
《论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的可版权性问题——以ChatGPT生成内容为例》
本篇北大核心是关于以ChatGPT为代表的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的可版权性判断,从理论视角来看,赋予版权与“人格价值论”的契合度不高,无法获得正当性辩护;从实践视角来看,向生成式人工智能的创造者、投资者或使用者赋予版权均缺乏可行性与现实动力。
一方面,生成式人工智能的创造者、投资者并不“热衷于”取得生成内容的版权,因为维权成本过高且影响了其技术服务的“订阅制”收入。
另一方面,向生成式人工智能的使用者赋予版权很可能会影响人类创作者的创作热情,增殖创作惰性。因此,合理选择应当是将生成式人工智能作为辅助人类创作的工具,将人工智能生成内容视为人类进行创作的公共素材资源;而人类创作者获得版权的保证则是在人工智能生成素材的基础上,形成更为“差异化”的内容表达。
6.27周二
《ChatGPT:从技术创新到范式革命》
本文首先从ChatGPT的创新效果评估出发,比较分析发现,在OpenAI的系列产品中属于渐进性创新和破坏式创新;而相较于同类竞品而言,确为突破性创新和颠覆性技术创新。而对比中国,ChatGPT事实上已经成为“卡脖子”技术体系的重要一环。
继而进行技术体系解构式分析发现,作为“生产工具”,ChatGPT形成了人工系统领域的生产工具供给的范式革命;同时也实现了人工智能伦理治理的范式变革。追根溯源,ChatGPT产生的组织结构性要素恰恰来源于OpenAI的组织使命及围绕其构建的扁平化项目导向型组织和有限回报的融资机制创新,并在人工智能模型工程化过程中高效耦合开源与众包的研发模式。上述研究发现为后续关于ChatGPT引致的政治、经济、社会影响及其相关的技术治理夯实了研究基础。
6.28周三
《新一代人工智能(ChatGPT)的主要特征、社会风险及其治理路径》
本文立足于作为AIGC(人工智能生成内容)技术的典型代表,它具有拟人化、强交互性、全感官的3个主要特征。ChatGPT的出现可能会掀起AI的技术革命,推动人类生活生产方式创新,促进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其次文章指出其也会引发数据隐私泄露、社会失业、行业垄断、算法偏见等社会风险。最后强调对ChatGPT的社会风险治理,在伦理方面,应当坚持以人为本、培育公民的数字素养和建立伦理审查机构,促进应用的合理化;在法律规制上,应通过立法、权力监督、制度保障等手段,促进ChatGPT的应用合法化;在技术上,应将法律规制、相关伦理等价值观念转化为算法,以算法来规制算法。
6.29周四
《ChatGPT是否会吞噬我们的剩余快感——人工智能时代的病理学分析》
这篇C刊的主题站在了非常新颖的点上,例如“俄狄浦斯”“剩余快感的病理学”等。在ChatGPT成为学术讨论热点的时候,我们需要理解,人们并不是真正在讨论ChatGPT等生成式人工智能的真实存在,而是在人类自身的象征秩序中,将其颜貌化,变成人类象征秩序下的一个崇高对象。在我们将ChatGPT崇高对象化的同时,也意味着人类主体接受了象征秩序的阉割,蜷缩在象征秩序划定的界限里,从而陷入俄狄浦斯式悖谬性命运轮回之中。为了避免这种悖谬,我们需要延伸剩余快感的概念,从精神分析的角度,给出在多层次的象征层面上重新构想人工智能幻象的可能性。一旦让人工智能重新对象化为一个崇高对象,也意味着主体接受了新的象征秩序,成为一种与之相对应的主体。
6.30周五
《ChatGPT的特质研判、教育审思与风险应对——基于“知识—主体—立场”的视角》
文章指出ChatGPT凭借类人特性具备角色赋予功能,强势进入教育生态场域扮演虚拟教师角色。一方面,ChatGPT能够通过思考交流语义、揣测沟通意图、串联上下语境,进行多元知识输送、个性教学指导与高效教学评价,不仅重塑教育形态,还促进教育系统变革,为教育领域带来技术红利;另一方面,ChatGPT所扮演的虚拟教师可能在知识教学中采用标准化、公式化的模式,致使“三无”知识的传授、在主体互动中秉持工业时代“专业对口、批量生产”的原则,复现教育主体客体化窠臼、在育人理念中尚未建立“善思者”培养意识,与数字化时代育人旨归错位。就后者而言,ChatGPT对教育场域进行着异化重构,暗藏“知识—教学—育人”由表及里式的教育风险。为此,在知识教学层面,应提高学习者知识自主建构意识,培养批判创造高阶思维;在主体聚焦层面,应厘清虚拟教师互动本质,重构人机教育教学主体;在立场坚守层面,应遵循时代发展育人旨归,把握立德树人价值取向。
7.01周六
《ChatGPT的法律人格认定与生成内容性质探讨》
本文针对ChatGPT的法律人格认定与生成内容性质进行了讨论和研究,最终,文本认为,ChatGPT尚不具备法律主体资格,在ChatGPT生成内容被认定为作品对其进行保护时,应明确ChatGPT使用者作为生成内容的著作权主体,通过加强对ChatGPT著作权主体的监管实现对其生成内容的规制,以此加快推进人工智能法治化进程。
7.02周日
《是“神马”还是“灰犀牛”:ChatGPT等大语言模型对教育的多维影响及应对之策》
本文用两个新颖的名词“神马”和“灰犀牛”将文章的学术性和可读性大大提高。ChatGPT以“入侵”的方式在教育领域登陆,初露“灰犀牛”面貌,由此引发教育思想、教育体系和学校教育层面的危机。在教育思想层面,多将其视为“神马”,在态度上选择抵制和观望,其背后既有思维惯性、惰性等历史原因,也有因ChatGPT等大语言模型管理制度缺位导致安全感无处寄放的现实依据。就教育体系而言,ChatGPT引发的教育自洽与替代焦虑加持,将从内外两个角度解构既有的教育目标体系,由此带来基于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教育目标体系的重构;ChatGPT将推动知识生产与知识学习的转向,进而以知识教育价值重估为“支点”,撬动教育整体价值重估,促使教育立足“人本”和“高阶”开展价值创造:ChatGPT还将引发学生发展与评价标准、方式的变革,渐次推动教育评价体系的全面创新。就学校教育而言,知识学习的变革,必将推动学校教育时空的重组和学校生态的创新,使课堂教学由“三维”向“四维”转型,进而推动教学生态重塑、流程再造和课堂教学革命,引发教师角色、工作方式和发展方式的变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