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一 穆勒《功利主义》第二章,大我与小我,伦理学的任务是告诉我们,我们的义务是什么,检验他们的标准是什么。但没有一种伦理学体系要求我们,我们的全部行为都只要求一个动机,义务感。我们的行为99%都是出于其他动机,这些行为只要合乎行为规则,就并无不当之处。这个世界一个比较普遍的现象是大多数善的行为都不是为了世界利益,而是为了世界利益当中的个人利益。因此,需要有道德基础制约一部分行为。
周二 穆勒《功利主义》第二章,最大的幸福可以计算吗?当事情发生时,计算最大幸福?不是,通过教育、经验的传授代代相传;或者通过法律和舆论加以实施。因此,道德、教育、法制是不断发展的,随着人类心灵的进步而进步。
周三 穆勒《功利主义》第二章,道德规则也有层次之分,当两种同级别的道德有冲突的时候,才涉及到主要道德,也就是上一级别的道德。
周四 穆勒《功利主义》第三章,外在约束力:神学道德,不这样做就会如何,因此教化大众用这种手段更快;法律的约束。内在约束力:内心的感情或者说是良心的本质;关心他人的苦乐、自然生长出来的道德功能、不损害他人利益。
周五 找一些驯化理论的综述性论文,了解理论发展状况。驯化理论本质上在讲一个人对技术的驯化合或者说是接受的过程,它强调技术与人是一个双向的互动过程,主体为技术赋予人为的印记,而技术也对家庭文化和互动模式产生影响,驯化理论考察人们的行为实践,同时也采用动态的、迭代的方法检验技术在日常生活中发挥的作用。用微观视角勾连更大的社会结构和媒体消费语境,聚焦主体在与技术协商过程中的意义生产。驯化的四阶段:占有(appropriation)、客体化(objectification)、整合(incorporation)、转化(conversion),后来扩展到六阶段,商品化、想象、占有、客观化、合并和转换。
周六 质化研究方法文献阅读和思考,《山东D村村民的抖音实践》。当前学界研究多集中在媒介及其内容对社会成员身份认同的建构上,个体在媒介接触和使用中主动对自我身份认同的建构研究尚待考察。因此这篇文章确认了媒介接触与个体的自我呈现、新媒体技术对人们日常生活和身份认同存在着交互影响的切入视角。近期阅读的许多文章都提到媒介接触对人的赋权,尤其是农村群体,谈到该类研究有助于打破城乡二元范式,那如何理解这种打破的逻辑?打破就可以了吗?如何重建或者超越?
周日 质化研究方法文献阅读和思考,《快手”中的乡土中国: 乡村青年的媒介呈现与生活展演》,在中国的乡村现实中,我们的新媒介驯化受到国家政策的支持,对驯化理论的理解可以结合更宏大的社会结构,例如中国处在社会转型期,社会发展的变迁带来人们进步主义观念和享乐心态的融合。乡村群体之间的数字鸿沟提醒我们注意驯化主体内部的差异性,例如观看者和展示者之间各自不同的行为实践,以及新技术使用对乡村群体内部进行的界限区分。思考:人工智能背景下驯化、反向驯化(即技术对人的规训)和异化三者之间的联系与区别是什么?什么情况下探讨什么问题时更适合用异化或者反向驯化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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